谢宗玉:《十二怒汉》:民主国家建立的桌面推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43:50
《十二怒汉》是美国著名导 演西德尼·吕美特执导的一部黑白片。1957年4月首演。那时我老爸不到十岁,离我出生的日子当然还遥遥无期。但经典片有这么一个特点:无论什么时代的人 看,都不会觉得过时。如果国际势态照现状发展,我想百年后的人们观看此片,仍会有一种彻及肺腑的感觉。
九十分钟的片子,其实就是一个会议。所有情节几乎全在一个房间展开,却看得人津津有味,欲罢不能。人物的性格、矛盾的冲突、情节的起伏,只用一个会议 就表现出来了,那份鬼斧神工的功力,真叫我这个三流的小说家佩服得五体投地。哥开的哪是什么会议?哥弄的完全是无与伦比的艺术呀!我一口气看了两遍。
影片讲的是在法庭审讯结束后,12名陪审员试图对一桩谋杀案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作为犯罪嫌疑人最后的定罪标准。十八岁的男孩究竟有没有用刀捅死自己的父亲?12名陪审员6轮表决的结果分别如下:
首轮是11名陪审员认为男孩有罪,只有一名陪审员觉得还不能定罪。第二轮,有罪和无罪的比例是10比2,然后是8比4,6比6,3比9,1比10。最后,12名陪审员一致认为男孩可以无罪释放。
很荒谬,对不对?如果不看电影,你一定觉得这是一部荒诞剧,认为美国的陪审员制度简直就是漏洞百出、颠倒是非的花架子。可看了电影,你就会发现,这一 轮一轮的表决,有着丝丝入扣的严密性和逻辑性。编剧合情合理地,将一桩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他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十二“怒汉”在愤怒中仍坚守的理性。
是的,可以说,这个片子是对人类理性的高度赞扬,同时我们也可以说是对神圣法律的庄严维护;可以说是对“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合理否决,也可以说是对 “公平公正”的不渝追求;可以说是对谈判策略的巧妙运用,也可以说是对民主制度的正面颂扬;可以说是对“人文关怀”的充分肯定,也可以说是对阶层歧视的严 厉指责;可以说是对正义良知的热切呼唤,也可以说是对“怀疑论”的范例论证……总之,这看似简单的片子,却留给了我们足够多的讨论话题。
而我认为,这部电影,是一次桌面推演,意在演示民主国家是如何建立的。它得具备什么要素?经历怎样的过程?注意什么事项?避免什么陷阱?对于中国那些 热切盼望现代民主却极为不理性的知识分子来说,预计这部片子能达到的功效,相当于大学四年教程对一个政治系学生所产生的影响。

我不知道大家对美国陪审员制度是否了解。所谓陪审员,其实就是一些法庭旁观者。这些人不能从事法律行业,甚至也没几个精通法律。把他们称作“乌合之 众”似乎也不算贬抑。可就是这样一群乌合之众,却要决定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是否有罪。这听起来非常荒谬。可事实证明,它很可能是人类史上最公平公正的 一项制度。为什么会这样?我随后再说。
现在,我们不妨大胆置换一下,把陪审员看做是“国家的主人”,也就是普通老百姓。把警察、控方律师和法官等司法人员,看做是上层政治家。把他们几个月来的取证和六天的法庭审讯,当做是在筹备一个新政权。把对男孩有罪的指控意向当做是为国家预设的新政体。
好了,现在万事俱备,就让陪审员来决定男孩命运吧!就让“国家的主人”来选择国家的运转模式吧!国家的命运看起来真的掌握在“国家主人”手中了。由 “国家主人”举手表决的结果,看起来真是民主制度下的产物。其实不然。只要这些陪审员懒于思考、怯于权威、执于偏见,抱事不关己敷衍塞责的态度,那么大多 数人会选择司法机关事先灌输给他们的指控意向,就像影片中的首轮表决结果:11比1。这也是为什么无论多专制的政府,都可以冠冕堂皇地说成是广大人民群众 民主选择的结果。
如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男孩必死无疑。好就好在这个“游戏”规定必须所有陪审员都抱相同观点。男孩才侥幸逃过一劫。即便如此,男孩的命运仍凶 多吉少。如果把“判男孩死罪”看做是建立专制国家,把“判男孩无罪”看做是建立民主国度。那么,建立专制国家是一件多么草率而容易的事情,而建立民主国家 又是一件多么严谨而艰难的事情!
男孩来自底层,且劣迹斑斑,让很多抱有成见的陪审员非常反感;加上司法人员对男孩已给出了有罪的指控意向;再加上那些懒于思考、随波逐流的陪审员只想敷衍了事。男孩难逃死罪。
传统集权文化让一个民族形成的固有思维;加上政治人物对国家的专制规划;再加上一大群抱有“国是你国,我属我家”和“无所谓随大流”观念的蒙昧民众,要想建立一个民主制国家,同样相当的难。
那么说,男孩没希望了吗?
建立民主国家没希望了吗?———不!都有希望。
男孩的希望来自8号陪审员的理性思考和独立精神。
而建立一个民主国家的希望则是,只要这个民族像影片中那样,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甚至更少的人具有独立精神和理性思考的能力,也可能会使这个国家从专制的边沿,一步一步,走向民主。所以,任何黑暗中的民族都不必过于悲观。
谁是一个民族具有相当理性和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呢?如果撇开中国知识分子的意气用事和肤浅互攻,我更愿意相信是民族中的知识分子。要不然他们的满腹经纶和广阔视野就都白白浪费了!只有民族中的知识精英,才会有8号陪审员那样“执戟独徘徊”的胆气和毅力。

如果说,少数人的理性思考和独立精神,真的是建立民主国家的前提,我相信,这个条件全球无论哪个民族都已具备。
然后呢?且看8号陪审员是怎么做的。
对这个案子,8号陪审员已做了不少调查。但他一开始并没有把自己的调查结果,稀里哗啦一大堆,全抛给其他陪审员。要知道,在其他陪审员认定他只是一个故意捣蛋的白痴时,无论他怎么解释,别人都只会理所当然地把他的话当做笑料。
8号陪审员甚至都不直接站在大众的对立面,只说他并不肯定男孩有罪或没罪。但他希望其他陪审员给这个五岁死了母亲、十岁进孤儿院、每天饱受拳脚、过了十八年悲惨生活的男孩一次机会。也许他真的没有杀人呢?
很显然,他意图唤起其他陪审员内心蛰伏的良知、正义感和人文关怀,让大家对这事有足够的重视,能把男孩当做生命中某个熟人来对待,而不是一件无关紧要的物品。
同时,为了防止不合流所导致的孤独感和恐慌感,他建议第二次表决采用秘密投票的形式。并说如果没有人站在他一边,那他将弃权。结果他不但赢得了那个最老陪审员的支持,还让其他陪审员因互相指责,产生内部矛盾,从而瓦解了他们的“统一战线”。
我想,建立一个民主制国家也应该差不多吧?
知识分子首先要做的,就是唤醒最广泛民众的良知、正义感和人文关怀,让广大人们有探求事物真相和追求“公平公正”的热情,而不是洋洋自得地以真理自 居,争相扮演“意见领袖”和“真相权威”。结果“叫呼生人之间,而生人并无反应”。即便有反应,也是一种偏执的、狭隘的、神经质的、毁灭性远远大于建设性 的反应。
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由于成长历程、受教育程度、宗教哲学观和人生价值观的不同,注定了他们对很多事物不会有统一的认识,那些试图扮演“意见领袖”的知 识分子除了想在观念上钳制民众,制造新形式下的文化独裁和文化愚民外,对社会的改良并无太多益处。民众如果按照他们的指使去操作,只会从一种专制走向另一 种专制,从一种僵化走向另一种僵化,从一种黑暗走向另一种黑暗。
那个最老的陪审员认为男孩无罪了吗?不,他并没认为。他只是觉得应该给8号陪审员一次机会,给真相一次机会,给男孩的生存权一次机会!
在专制国度呆久了的人们,其实不能指望他们一下子猛回头。只能希望他们先能给“民主”一次机会;在正义感和人文关怀之下,更多的人能对既定的事物保持一份警醒和怀疑。这就够了。

与其说第三个投无罪票的陪审员真的认为男孩无罪,不如说他是用无罪票作为一种武器,为长期被歧视的底层人们鸣不平。我们可以把他当做是一部分对传统文 化有清醒反思的觉悟较早的民众。当一个民族中的多数人都具有独立思考精神时,对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拨乱反正就非常必要了。只有正确厘清我们脑海中那些约定 俗成的东西,对未来事物的判断,我们才可能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如果说第三个投无罪票的陪审员是对传统思维的一种反抗,那么最后一个投无罪票的陪审员,则是自动放弃对以往生活的偏见。谁都明白,他后来的坚持,完全 属意气用事。一方面他对自己离家出走多年的孩子怀有恨心,另一方面他对处处占他上风的8号陪审员抱有敌意。当他最终回归理性时,8号陪审员并没有摆出胜利 者居高临下的姿态,而是轻轻走过去,拿起他的上衣替他披上。对想建立民主国家的人们,这个细节其实也是一个启示。谦逊、容忍、宽宏、博大、超越,是民主国 家建立的先导者们所必备的素质。
“求同存异”则是民主制国家另一个显著的特征。
7号陪审员几乎就是一个目光短浅、不学无术、草菅人命的小混混。在整个表决会上,他想到的只是他那场心心念念的棒球赛。性命攸关的判决,在他眼里等同 儿戏。当投有罪票的人多时,他投有罪票;当认为男孩无罪的人占上风后,他又改投无罪票。愤怒的钟表匠陪审员质问他为什么投无罪票,他嗫嚅说道:“不行吗? 我就是认为他无罪。”如果再问他凭什么认为男孩无罪,他肯定找不到依据。因为他的心思一直在那场球赛,根本没有认真倾听争论的焦点。要说,这个家伙根本不 配做一名陪审员。可生而为人,每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在不妨碍司法公正的情况下,你能当陪审员,他就也可以。
不关心“男孩的生死”,可看做是无所谓“民主或专制”。一个民族不可能没有这样的人。民主制度改革,不是要革掉这些人的命,也不是要革掉他们浑浑噩噩 的思维。这种墙头草式的人物在一个民族其实非常非常多,只要他们在恰当的时候,站在主流的一方,就可以了。民主制国家并不是要把所有人都改造成民主式思 维。各国历代所有“洗脑活动”,毫无疑问,都是惨无人道的专制行为。

现在,我们来对影片作进一步剖析。
12个陪审员虽然年龄不同、身份迥异、贫富悬殊,但他们坐在一起时,互相之间却是非常平等的,谁也不比谁多一分话语权,包括那个临时会议主持人。一旦谁愤愤然跳出来想做“真相权威”,大家就会迅速统一起来,将他孤立。
很显然,树立权威和对权威的崇拜,同样是通往民主道路上极为可怕的拦路虎。一个人不论对社会、对“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过多大牺牲和贡献,我们都不可以 将他树为权威。权威与独裁只有一步之遥。专制国度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政府不断地向民众制造权威、楷模和学习榜样,蓄意制造人与人之间的心灵等级。而民主 国家则是将社会不断涌现的“权威和英雄”平民化。所以西方很多电影无论多大的英雄,做出过多辉煌的伟绩,最后都得安于或遵循平常的生活,而不是拉到全国各 地风风光光地作“巡回演讲”。一个人如果能够在演讲台上,面对成千上万观众,夸耀自己的人品道德是如何了得时,其实他的人品道德就一点都不怎么样了。
给男孩定罪的过程,并不一帆风顺。讨论、争执、谩骂、嘲讽、怒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甚至差一点酿成“血光之灾”。但理性自始至终掌控大局,最后,12名陪审员终于推导出了一个共同的结论。
毫无疑问,民主制度的进程当然也不会一帆风顺,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对新制度必抱阻挠之心,这时有着革命豪情的理想主义者,只怕会暴跳出来,革了那些 “鸟人” 的命。可各国的历史已多次证明,欲图在民族内部用“革命风暴”来完成民主制度的改革,那无疑是痴人说梦。“革命”其实是民主的最大天敌,革命在很大程度上 抑制了社会和思想的多样性,而民主恰恰需要社会和思想多样性。历史上任何一个刚经历过“革命风暴”的民族,必定会迎来一个专制或形似民主实是专制的政府。 其后来的民主制度,其实都是一点点在“润物细无声”中修正过来的。
理性才是民主最大的朋友,把它们看做是孪生兄弟也不为过。
12名陪审员虽然全体投无罪票,可他们判定男孩无罪的理由却各不相同。我以为,这才是民主制度下民众真正的合作方式。由于个人阅历和学识的局限性,注 定我们每个人都有缺陷,不可能全知全觉。但这没关系,只要我们时刻保持理性,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就可以通力合作,调动每一个人的学识经验,你一块我一块, 将“大象” 的全貌尽可能复原。
现在,我不妨问一句:男孩真的无罪吗?
不!12名陪审员直到最后,也并不确定男孩是否无罪。他们能够确定的,是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男孩犯有一级谋杀罪。男孩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但根据“无罪推论”和“疑罪从无”原则,他们才投男孩无罪票的。
换句话说,一个民族的民主变革就是百分之百的“真理”吗?也不一定。但民主国家看起来至少比专制国家更具纠错的功能,民主制度比专制制度更具有求真求 实的强大推动力。民主制度会始终给一个民族提供无数选择方向的机会。就像被无罪释放的男孩一样,他的未来就充满着无穷的变数。这正是民主国家之所以能焕发 特有魅力的真正原因。
回头再想,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并不太难,也不一定要精通法律,只要按照普通的逻辑和常识,就可推导出正确的答案。所以美国陪审员制 度看似荒谬,其实非常合理。同样,建立一个民主制国家,其实也并不需要这个民族的人们都具有很高的文化水准,只要民族中的精英分子加以合理引导,一个崭新 的民主国家就能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男孩的获释,虽然是大家的决定,但8号陪审员显然“功劳”最大。可影片到最后,8号陪审员也只是匆匆离去,消失在人群之中,没有掌声,也没有鲜花,甚 至一句口号式的自我表白都没有。这也是民主制国家建立的先导者们所应持的态度。不能说他们“拯救”一个民族,作为民族的一分子,他们只是在完成自己应尽的 义务,如果这也要“论功行赏”,那就等于是推翻一个等级制政权又陷进另一个等级制泥坑。可惜的是,历史上很多民族的先导者们都会在此大栽跟头,把好不容易 得来的“民主”,做成蛋糕,私下瓜分了。
来源:《随笔》201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