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生工作中的异常现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3:55:09
罗云
笔者在乡镇工作多年,深知计生工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内幕(其实这早已是基层路人皆知的公开的秘密),现本着为国为民着想的心态,揭露一下我们这里的乡镇计生工作的一些异常现象,让国家高层部门了解与参考。
其一是计生档案与现场造假。
为了使本乡镇的计生工作“合格”、“达标”、“先进”,不致“一票否决”、“背黄牌”,应付过关一层又一层的上级的半年检查、年终检查以及平时的抽查,各乡镇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计生档案(即计生对象帐册)和现场(即村里和计生对象家里)普遍采取了造假行为,还美其名曰“技术处理”:档案上男孩变女孩、二孩变一孩、三孩变二孩,没够四年出生间隔的把它调够,计生对象没达到结婚年龄就生育的改变一下他们的出生年月就可以了,反正可以任意改变计生对象的家庭实况和个人信息;没领一孩、二孩准生证(现称“服务手册”)的也都领了,没放环、结扎的也都落实措施了,反正从档案上看都符合国家的计生法规政策,都达标了。
检查时的现场“技术处理”也很高明。一般农村很多计生对象都是不合格的,不是没领证,就是年龄不够,或者没环扎,是要避开检查组的。检查组要“见面率”可以,就找教师、干部代替计生对象坐在她家里,等检查组来时就按事先“培训”好的内容回答,拿着事先搞好的合格的计生档案袋给检查组检查,保证蒙混过关。很多计生对象通常都是把他们叫出门,把小孩抱走,把门锁上,检查组来时就说外出打工不在家了,无法接受检查。
这些搞假行为,群众都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都戏称乡镇计生站是“造假专家”、“造假公司”,私下里对这些行为唾骂不已,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严重影响。而乡镇领导却乐此不疲。有时省、市一级到乡镇抽查前,县级计生局为了本县的计生能过关,还专门派出工作组到各乡镇来指导“技术处理”。每次检查前,乡镇计生站就得日夜加班加点埋头造假。但并不是每个乡镇的假都得造得完美的,县里根据各乡镇的计生状况划分出了一类、二类、三类乡镇,一类乡镇必须造得非常好,但三类乡镇就不能造得太好,得有几个不合格的计生户,合格率太高就会令检查组怀疑。很多乡镇干部都说,计生不是要实际工作搞得好,而是造假工作搞得好就行了。而每次检查都把档案改来改去,有些干部甚至都忘记了计生户原本的情况,只知道现在帐册上所反映的东西了。
其二是计生收费混乱。
计生收费主要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即原来的超生费)。县级每年都会给各乡镇下达比较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而我们这里经济相对落后,农村超生户普遍比较穷,根本缴纳不了多少社会抚养费,以致大部分乡镇都完成不了收费任务。但上级压着催着,完成不了也得努力去完成啊(要是完成不了就说明该镇的计生工作落后,就会影响到乡镇有关领导的升迁,乡镇领导又必然会压着催着计生专干),这就可能导致计生专干在收费过程中作风方式简单粗暴,违反有关规范。在乡镇,把超生对象或无证孕妇抓来计生站长时间关押着直到对象家属拿钱来“赎”的行为十分常见。
乡镇每年也会给计生专干下达收费任务,为了激励计生专干积极收费,一般会给计生专干20%到30%的收费提成。完不成任务的就停发年终奖金和下乡补助。这种“多劳者多得,不劳者不得”的机制下,计生专干只有千方百计去收费了,并普遍形成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不顾国家法律规定”的异变现象。为了多收费,计生专干可以不管你合不合规定,有钱交来就可以生孩子。比如在大街上抓了个孕妇,是头胎的,但是没领有准生证。把她带回计生站,告诉她违反计生国策了,问她想不想要孩子,不想就拉去人流,想就交罚款来。至于交多少,由计生专干说了算。如果孕妇是第二胎,前面已经生了个男孩,按规定是绝不允许再生了的,但孕妇愿意交社会抚养费(一般都要几千块钱)的话就完成可以把孩子生下来。如果是第三胎也是这样,有钱就可以生,这些行为乡镇领导都是默许的。而该孕妇的档案“技术处理”一下就可以了,保证是“合格”的。乡镇上报的计生表册和人口数据,也永远都是“保持低生育水平”的。
而为了多捞钱,有的计生专干竟然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想着法子捞起了偏门。如收上一计生对象的社会抚养费2000元,在给计生对象的发票联上写够2000元,而在上交财政的发票联上却只写500元,自然只上交财政500元,而余下的1500元就进了个人腰包。反正一个专干包一个村,村里的计生收费情况只有他知道,也不会有人去查这些事,别人是看不出问题的。这种钻管理漏洞的违法行为也比较多见。还有,计生专干在收费过程中,通常会因人而异,而不是依法一视同仁地去收费。如对熟人、关系较好的超生对象,计生专干会少收或根本不去收他的社会抚养费;而对没什么关系的超生对象,计生专干就会尽量多收他的社会抚养费。
乡镇计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首先从乡镇上报的人口数据不足以采信,不能让国家高层确切掌握全国人口总额,在制定方针政策时可能有失偏颇;其次乡镇计生部门知法(执法)犯法,扰乱了法纪,扰乱了社会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我们这里的乡镇,计生专干是很不受群众欢迎的,很多是由于形象问题所致。
其实,乡镇领导和计生专干也是不情愿做假的,他们也想实事求是地搞好计生工作。做假太累,实打实地做计生就简单和轻松多了。但乡镇计生“一票否决”压力大,上级一层又一层的检查多,农村计生工作又的确难做,不得已这样干了。弄虚作假多了,计生专干累,领导也烦,他们就像被困在一个无形的囚笼里出不来,有话闷在心里又不能明说出口,十分的难受。他们私下里都说,计生造假都是上头逼出来的,要冲破计生做假的牢笼,必须进行有关的体制改革。体制改革固然重要,笔者认为还应该推行电子政务,应该有一套严格的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计生电脑化、网络化管理,使乡镇计生站与县、市计生局联网,直接在网上填报人口情况,一旦填好就不能随意更改数据。还要建立计生工作群众监督举报机制,一旦查获搞权钱交易、违法“放生”等违法行为的计生工作人员要严肃从重处理。此外,每月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要向群众公布。同时,在基层计生系统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的风气,推行实事求是的工作方式,建立精简有效的检查制度。(来源:《乡镇论坛》杂志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