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没了土地才给农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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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没了土地才给农民社保?
xilei 发布于 2010-9-1 21:24:00
新京报社论:用土地换社保,应当缓行
近年来,从沿海到内地,不少地方政府都在推动农村居民的城镇化。方案各种各样,但基本思路是“两换”:第一,农民放弃宅基地,换取楼房,集中居住。第二,农民交出承包的耕地、林地,换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最近在央视表示,地方政府以社保换农民土地,是在制造新的不公平。
户籍之所以具有一定价值,仅仅是因为,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政府没有平等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品。因此,户籍的价值其实表示的是地方政府拖欠农民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品债务。从这个角度看,负责任的地方政府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尽最大努力尽快偿还这笔欠账,比如加大对乡村的财政投入,增加乡村的公共服务,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让乡村居民享受到现代文明的种种便利;同时也通过矫正型措施,提高乡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使之在最短时间内与城镇居民相当。
土地换户籍、换社会保障的做法,却完全与此背道而驰。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在把农民转成城镇户籍的时候,也把他们转成无财产者。这样的做法之荒唐,正如陈锡文所言,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农民的合法的财产权益,而社会保障是应该政府给提供的公共服务,“在哪个国家、在哪个地方可以跟老百姓讲,你要获得我的公共服务,你就要拿你自己的财产来换,没有过这种事情。”
其实,目前一些地方实施的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福利政策,其根本目的不是改善农民的境遇,增进农民的福利,而是为了以低廉价格获取农民的土地,转手倒卖,以维持过去十几年来形成的土地财政、土地经济。地方政府推动农民交出宅基地,集中居住,广泛征用农民土地,扩大市区面积,建立大规模的土地储备,也主要不是因为工业化、城镇化需要那么多土地,而是为了维持土地财政、及最近几年来形成的土地金融机制的正常运转。比如,各地大量城投公司的主要资产,各地政府向银行贷款的主要抵押物,就是土地,以及地方政府可以不断获得廉价土地的预期。
地方政府从这些土地经营中所获得的好处,在很大程度上本应属于农民。而在“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社保”的名义下,这些收益成了地方政府的收益。农民可能获得了户籍,却容易失去维持生活的手段;农民可能获得了基本社会保障,但这些基本社会保障不可能让一个人过上幸福体面的生活。
更可怕的是,如果本届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社保”得到了土地,接纳了大量的失地农民,而后届政府无地可卖,却要承担对这些转为市民的农民的社会保障,等于替前届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失地农民的福利也将很难得到保障。
有关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恐怕应当对土地换户籍、换社保的热潮进行反思。城镇化过程,应当是农民境遇得到改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首先需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其次应当把农民当成平等的公民,积极地向其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品,为其建立与城镇人口均等的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让农民自主处理自己的土地,决定是否及怎样流动。
南方网社论:社保乃政府职责,何须以土地交换
眼下的中国农村、农民正在经历城镇化的变革,大量耕地因此被占用,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许多地方开始积极推行用宅基地和承包地换社保的措施,舆论对此反应不一。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直言,“土地换社保”对农民不公平,是在制造新的不平衡。
应该承认,相比于过去长期存在的政府低价征地、变相征地,却不提供任何社会保障的做法,“土地换社保”模式是一种进步,如果考虑到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非一朝一夕之举,在此之前城市化的步伐却不能止步不前,那么公众对这一模式报以谨慎的欢迎应在情理之中,一些地方政府将其标举为“惠民工程”也自有说辞。但正如陈锡文所言,“土地换社保”的要害在于不公平。过去城乡二元体制造就了极大的不公平,对农民的权益带来了损害,如今矫正不公平又怎能用新的不公平的方式?
众所周知,社保与商保不同,它是政策性保险,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政策,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所以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社保都是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而且政府始终是最大的出资者,这也符合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定位。而在“土地换社保”模式中,政府和农民却是在实施一种交易行为,一方放弃自己在宅基地和承包地上的权益,另一方以提供社保作为报酬。显然,这种交易既与社保的性质不合,也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相悖。当然,从这一点出发批评“土地换社保”模式,并非表示参加社保的农民不该和其他公民一样,按一定比例缴费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是说农民是否参保,绝不应以是否放弃自己在土地上的权益为前提条件。必须明确,农民自愿参保,是其天然应该享有的权利,一旦为权利附加各种条件,权利必然变质,而有沦为“恩赐”的危险。
“土地换社保”模式当然要置于城市化加速的背景中考察才能见出问题的丰富性。中国最终要经由城市化走向现代化,这一点无从选择,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怎样避免大量农民失地所导致的社会隐患,值得深长思之。利用各种名目和手段,圈占土地,逼迫农民转换身份,是一个在数据上最容易见成效的城市化办法,但潜伏的风险不容忽视。让农民用土地换社保,也许部分出于化解风险的初衷,也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但这种效果注定只是一个短期效应。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对农民来说,土地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一旦失去,如何生存,如何维持其对生活的最低限度的预期?难道要坐等若干年后养老金的发放吗?客观地看,城市会给进城的农民提供越来越多的工作机会,但这并不足以打包票,金融危机中,高达上千万的农民工失去工作,不得不从城市退回农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试想一下,如果当初这上千万失去工作的农民工都是“土地换社保”交易的一方,对社会意味着什么岂非不言而喻?对中国的农民来说,土地就代表着一种稳定感,这种稳定感既是收入上的,也是心理上的。
“土地换社保”模式对农民不公,也是对所谓“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的威胁。在这一模式下,地方政府的圈地冲动将更加难以遏制。而在付出这两点代价之后,城市化并未因此而获得实质的提升。早就有学者指出,当下一些地方政府的圈地冲动无非缘于两点需求,一是GDP崇拜,二是方便在银行套现,化解地方债务。奔着这两点而去,“城市化”将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可以想见,失地农民“被城市化”也完全可以预料。在城市化成为人类共享经验的语境中,重复一些常识也许还是必要的:圈地不等于城市化,在原来的庄稼地上长出了气派的楼房,也不等于城市化。缺乏产业的支撑,城市化最终只是无源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