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许可证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6 16:36:49
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就是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中使用的许可证种类繁多,使用最广泛的是排污许可证。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就行了。 一般的企业只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就可以了,主要看你的企业有什么污染物排放,如果你燃煤或油类,那主要是大气污染方面。如果你是排放污水,那就是水类的,如果是产生噪声,那就是噪声方面的,如果是有幅射,那就是幅射方面的,不管是什么类的,都要制作环境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经环境部门批准后企业才能建设。现在对环保方面要求很严,如果你去办理正式营业执照前,必须先经环境部门批准,否则不能办理,如果他们办了,实际这些部门就是违法,但实践中这种情况还是有的,有的部门法律意识不是很强,还在经一步的完善中,环境部门审批主要是审环评报告,环评通过后再去申报污染物排放,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才可以正式生产。环境保护许可证,据我了解的范围内没有这个证,只是如果你是搞处理危险废物的,需要办理一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比如废油或其它有害的金属的处理等,都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果你是注册企业,反是需要占地进行建设的,如果不用建设厂房,你安装设备筹备企业也视作建设,制造企业尤其如此,因为你可能排烟、污水、产生噪声或有放射性污染,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都要先进行环境评价,这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即使没有这些,这个程序也是必须的,只要是建设项目,在工商注册前要求有经批准的环境评价报告。有污染物排放的,要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你还是处理危险废物的还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环保方面也就是这些,没有听说环境保护许可证一说,如果有异议,可以补充问题进行交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