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鳄鱼的眼泪都是相似的(南方都市报 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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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鳄鱼的眼泪都是相似的
2007-09-06 10:04:2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中国观察之王琳专栏
“忏悔录”是《检察日报·廉政周刊》的一个名牌栏目,曾获过全国法制好新闻专栏奖等荣誉。我也很爱看这个栏目,当然不是为了积累研究素材,而是多带着娱乐的心态。谁会正儿八经地在乎贪官身陷囹圄时那些被动的忏悔呢?如果不是寄望于这种悔过的口头表达多少能在法官那儿捞取一些同情,恐怕贪官是不会有兴趣在法庭上左一个“对不起党”右一个“对不起人民”的。
贪官已经贪到了法庭,悔不悔?肯定相当之“悔”,但却未必是“悔过”,而多为后悔为什么这么不小心,为什么安全措施没有做足,为什么偏偏是我而不是那些还逍遥快活着的其他贪官。当然,这种“悔”只可在心里辗转。
总结这些年来贪官的“悔过秀”,大致可以勾勒出其中的“八股定理”来——开篇要力陈自己出身穷苦,根正苗红;其次再大谈自己本性善良,工作初期也曾为国为民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再次,用“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来作为自己从思想到行为快速堕落的主观根源;然后再强调一下自己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之下发生的,换言之,于制度层面还有N多漏洞,不可由我一人担负腐败之责;最后,痛陈自己辜负了党的培养,从今往后愿意洗心革面,接受改造,重新做人。当然,恳请组织和法庭给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判处,这是整个悔过书的收尾之语,也是核心所在。
这样的“八股悔过”看得多了,也就不以为然。然而,怕就怕在有些机关、有些部门、有些媒体甚至有些领导同志对此类“悔过”当了真,以为然。于是,我们看到了贪官们频频从改造场所走出,在各类“警示教育大会”上声泪俱下,一遍又一遍地悔过。那些高度雷同的文字,则成为各色预防犯罪展览、反贪成果展示必备的原材料。
“悔过书”果真有如此神奇?不妨来看看张绍仓的“悔过书”。张先生受审前曾是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外加括号“正厅级”。7月11日,张涉嫌贪污、受贿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到了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法庭上的张绍仓“掏出老花镜,含泪念了自己写的长达4页的悔过书”,张并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但细心的记者发现,张的“悔过书”与《检察日报》在5月29日刊发的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朱福忠的悔过书有多处雷同,涉嫌抄袭。连悔过书也抄袭,张绍仓因此成了几大门户网站上最受网友关注的焦点人物之一。大多数网友在跟帖中不乏嘲讽与质疑,也有不少网友把“抄袭”事件上升到了官场恶习、制度流弊的高度,认为这是官员平日里惯于秘书代书、弄虚作假使然。
我个人既不愿对张绍仓先生作诛心之论,也不愿从制度的层面来剖析“悔过书也抄袭”的根源。如果非得说是官场习气的惯性作用,张先生也许这样表达会更符合实际,“同志们,今天的庭审我本来没打算讲话,但主审的法官同志一定要我讲几句,我就讲三句话。第一句,今天的审理是一次重要的审理,一次成功的审理,整个庭审进行得有条不紊,取得了预期的成果。第二句,同志们回去以后,要认真贯彻庭审法官在本次审理中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狠抓落实。第三句,我们为参加本次审理工作的全体同志在××酒店准备了薄宴,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准时参加。散会!”
当然,我对官场恶习的模仿也贯穿着娱乐精神,跟贪官的“悔过书”其实没什么两样。贪官的“悔过书”是不是涉嫌抄袭其实无关紧要,就算是抄袭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谁敢保证朱福忠先生的“悔过书”就没有借鉴?在“悔过八股”之下又何来绝对的“原创”?
重要的倒是,作为阅读者的法官、检察官、各路官员、新闻记者以及我们这些普罗大众怎么看贪官的“悔过书”。如果像张先生那样,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里“悔过”,就让他“悔”吧。因为那是被告人法定的诉讼权利,任何人包括法官都不能侵犯。贪官为自己辩护,或者借用“悔过”为自己试图捞取从轻处罚的砝码,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否从轻,最终还是由法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综合衡量,只要法官能够不为鳄鱼的眼泪所蒙骗,依法下判,“抄袭的悔过书”也不过是些供我们茶余饭后消遣的谈资与笑料罢了。
(作者系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9060384.asp
贪官的悔过书也抄袭?
安徽能源集团原总经理张绍仓法庭忏悔疑似作秀
时间:2007-09-04 00:04 作者:李英华 雨山前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5月29日刊登的朱福忠的悔过书

张绍仓7月11日在法庭上念自己的悔过书
张绍仓庭上三次说“后悔”
张绍仓,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厅级),兼任皖能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前曾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商贸处处长、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7月11日,张绍仓涉嫌贪污、受贿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张绍仓利用职务便利,1992年下半年借为某公司解决350万美元外汇额度之机,收受这家公司支付的调剂费人民币700万元。1989年至2006年间,张绍仓单独或伙同其妻、儿子收受他人贿赂,共折合人民币278万余元。
庭审中,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一直沉默不语的张绍仓掏出老花镜,含泪念了自己写的长达4页的悔过书,三次说出“后悔”二字,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然而,记者发现,张绍仓的悔过书,和《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在2007年5月29日以《“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为题刊发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有几处雷同,有抄袭的嫌疑。
涉嫌抄袭的悔过书
下面是张绍仓的悔过书(本报编辑部略有删节)——
我走上腐败道路的原因尽管有很多,但主要还是自己的主观原因。
我是农民的儿子,组织上为了培养我,送我上大学、将我下派到县里挂职锻炼,倾注了很大的心血。走上领导岗位之后,随着职务的升迁、地位的变化、业绩的建立,我逐渐自满起来,认为业绩的取得是因为自己有能力。帮人解决点困难,就以恩人自居,认为自己有活动能力。在这种扭曲的思想支配下,从逢年过节收点礼品开始,逐步发展到收受他人礼金,以至于后来一发不可收拾。
由于身居要职,手中有权,说了算数,找我帮忙办事的人多了,攀附追逐和前呼后拥的人也多了。渐渐地,自己把组织纪律、党纪国法都忘在了脑后,把党性原则丢到了一边。在朋友、感情、哥们儿义气的驱使下,我的胆子越来越大。这个时候,我心里只有人情,没有党性纪律观念,只想个人得到好处,没有想到党纪国法对自己的约束。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我现在非常后悔,但已悔之晚矣。
在工作前期,我对金钱没有太多的想法,完全以工作成就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涉嫌抄袭朱福忠悔过书第五段的内容。朱福忠说:在工作的前期,我对金钱没有太多的想法……完全以工作成就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走上领导岗位后,我逐渐迷失了自己的坐标,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以企业的大功臣自居,处处说一不二,把企业的人事、财务等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对重大事项往往是我先拿定主意,集体议事过程仅仅是花架子,常常演变成下属领会和执行我事前已作出的决定的会议。纪检和其他干部对我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领导对我的监督也是遇事说事。在这样一个不受监督和约束的状况下(涉嫌抄袭朱福忠悔过书的第三段,朱福忠说:在镇党委书记的工作中,我逐渐迷失了自己的坐标,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我把自己看成是阳光城建设的大功臣,并以此自居,处处说一不二。我把同安镇的人事、财政、国土、规划和城建等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对重大事项往往是我事先拿定主意,集体议事过程仅仅是花架子,常常演变成下属领会和执行我事前已作出的决定的会议。同安镇的纪检和其他干部对我起不到监督作用,当时的区委主要领导对我的监督也是遇事说事,轻描淡写。在这样一个不受监督和约束的状况下,我工作起来放得很开),我最终没能把持住自己,伸出了不该伸的手,在金钱面前败下阵来,成了金钱的俘虏。
现在想来,我真是糊涂,自己有什么资格自大,有什么好居功自傲的?企业的发展是遇到了好时期、好政策、好条件,我只是恰好在这个阶段在这个企业做领导,换了别人也一样会有快速的发展。更何况,在物质待遇方面,也在一年年提高,比起其他同学、同事,我的待遇算得上很优厚了。我真后悔超越了法律法规的束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但给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也把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是虚妄自大和对法律的无知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现才如梦初醒,却晚了(涉嫌抄袭朱福忠悔过书的最后一段,朱福忠说:现在想来,我真的糊涂,自己有什么资格自大?哪里值得为金钱自卑呢?同安镇的发展是遇到了好时期、好政策、好条件,我只是恰好在这个阶段在这个地方做党委书记,换了别人,同安镇也一样会有快速的发展。……物质待遇方面,也在一年年地提高,比起其他同事,我的待遇算得上很优厚了……在自卑的阴影下,虚妄的自大把我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这么多年来,我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忽视了世界观改造,时时忙于应酬,更没有加强廉政修养,现在真是后悔不已。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教育,忘记了党纪国法。我将受到法律制裁,这完全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被审查以来,我积极配合纪检、司法机关把问题交代清楚,认真反省,争取好的态度,从思想上转变认识,从行动上重新做人。同时也恳切地盼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也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改造自己,报答组织,做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
关于贪官悔过书的是是非非
在这份张绍仓的悔过书中,我们编辑部标线部分和后面括号里编辑部的标注,有着惊人的雷同,或者整句照搬,或者略作改装——张绍仓悔过书存在抄袭的嫌疑。朱福忠原是镇党委书记,而张绍仓原在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任商贸处处长,后到企业任职。两人的经历是不同的,作案的手段、地点、背景不同,所以两人对自身腐败的悔悟,不可能相同。《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刊发朱福忠的悔过书在前,张绍仓法庭忏悔在后。据了解,在不少监管场所,有关部门都订有《检察日报》,一些被羁押人员是可以看到的。所以,存在这样的可能:张绍仓从报纸上看到朱福忠的悔过书,然后结合自身实际照葫芦画瓢“有感而发”。
但无论如何,张绍仓要想真心忏悔的话,也不能“借用”别人的悔过书啊。
现在不少贪官在落马后都会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忏悔,甚至“痛心疾首”地写下“万言悔过书”,也有的贪官在法庭审理的“最后关头”以法庭最后陈述等形式,表达其悔恨之情。贪官这种“到了黄河才死心”的忏悔,到底是真心悔过还是作秀式的表演?当然,这其中不乏犯罪后真心认罪悔罪的,但也有忏而不悔的,他们的直接目的是想尽量给组织或法官留下一个忏悔改过的好印象,以便得到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张绍仓这份涉嫌抄袭的悔过书,悔过的诚恳度有几分?他在法庭上的忏悔疑似作秀。
《检察日报·廉政周刊》之所以专门开设《忏悔录》这个栏目,刊发贪官的悔过书,初衷是想剖析贪官们腐败的轨迹,探寻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对领导干部能起到一些警示教育的作用。至于一些贪官在特定场合说的话是真是假,是不是真心悔过,真实动机和目的何在,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
有些评论者说贪官的忏悔空话、套话多,此评论尽管有点偏颇,但用在一些贪官身上是合适的!不过细究下去的话,如果这些贪官的话句句都很真真切切、朴实无华,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满怀感情,那么,当初他们还会腐败吗?我们还会称他们为“贪官”吗?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论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往往是贪污贿赂腐败、失职渎职腐败的胚胎,防治腐败需要从教育领导干部求真务实、说真话办实事开始!
http://www.jcrb.com/200709/ca6338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