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05:15
劳动合同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blueski推荐 [2009-6-4]
出处:blog
作者:沈东海
劳动合同与各位息息相关,然而合同往往是企业制定的,企业在制定合同时,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义务最小化,甚至不惜制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条款,而劳动者终究是弱势群体,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因此曾有人戏称“公司把你卖掉了你也没办法”。有兼与此,作者采取定向收集和不定向调查的方式,向广大劳动调查收集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问题。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在劳动合同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   违法条款:公司提供的合同,叫做格式条款,公司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针对其中的违法条款,至始无效,没有约束力,可以不管,不过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这里的法是指广义的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例如某公司劳动合同规定:公司不鼓励加班,加班者无加班工资。这明显违反《劳动法》第44条,劳动者应当做好各种证据,以证明是公司要求你加班的,比如请上司签字确认你当天在加班(当然你不能让他知道你在收集证据,你可以骗他说是为了向老婆交待自己确实在加班而不是在鬼混)。
2,   小人条款:虽不违法,但却推卸了公司的责任、剥夺了劳动者的权利。例如禁业禁止费用已经包含在工资中,员工离职后公司无需另外支付禁业禁止费用。针对这类问题后面专门论述应对方法。
3,   不予协商条款:例如合同期限问题,公司会比较喜欢和员工签订长期限合同,一方面可以减少员工跳槽对公司的不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因此而延长试用期。目前3年以上(含)的合同,试用期最长可以为6个月,不过如果已经有工作经验的员工,最长试用期仍只能3个月。公司利用较长的试用期,往往可以在试用期只给80%的工资(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杭州好像最低1000元/月),有的公司则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2008年开始,试用期也必须缴纳),滥用开除权(开除需要说明正当理由,如果胜任合同上的岗位,则不可以开除或者要求赔偿)。
关于试用期内离职问题:员工主动离职,很多公司看你要走会主动给你提前转正,这时你如果想走了,千万不要接受转正,更不能书面同意转正,否则又要30天的离职交接期,你往往会因为等不了而被罚钱。
关于合同先签试用期合同,转正后签正式合同问题。按《劳动合同法》,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如果先签试用期合同,也就是多签了一次合同,即你的正式合同期满,公司和你续签,你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4,   无赖条款:晚上加班不是早上迟到的原因、不得调休、以加班晚餐替代晚上加班费、反正你回去你是休息因此不如加班等。再如,加班是应该不加班也是应该的,但是完不成任务是不应该的,这个则从所为的价值观角度给劳动者洗脑,如果不给加班费照样违法,你可以这样反驳:加班是应该不加班也是应该的,但是不给加班费是不应该的。因为很多工作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化性,因此安排的任务必须当天完成才能下班,这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这些属于违法条款的升级,需要做好公司要求你加班的证明记录。
5,   貌似合法条款:很多条款说是公司内部有统一的规定,需要走严格的流程、按公司的规定等。例如离职时说要1个月后才能拿离职证明,或者说某领导尚未签字等,这些看似合理其实照样违法,内部规定不得对抗国家法律。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工作最后日可以拿离职证明,如果不给或迟给,按照司法解释,照样需要支付劳动报酬。
6,   其他霸王条款:例如,业余休息时间不得从事兼职工作,兼职所得归公司所有;在公司期间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公司,个人不得申请专利、申请所得专利归公司所有,即便是工作之外的知识产权;在公司电脑上安装员工自己开发的软件或在公司利用自己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表明已经授权公司可以在全公司使用。这些是违法条款和小人条款、无赖条款的综合,需要区别对待,具体方法在后面专门论述。
7,   不要脸条款:在本公司入职不满一年的,不得享受带薪年休假。按国务院规定,2008年开始每年有11天的带薪年休假,可以按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平均折算(时间含试用期)。自己不休年休假,过期作废。针对这条,依照法律规定,自己不主动休假(或单位不同意),单位也得安排员工休假,实在不休的单位也得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补贴给员工。
应对措施:
1, 免费加班问题:员工可以利用路远、身体较差等原因推委,特别是孕妇或者其他生理疾病等原因,可以让医生开证明。
2, 格式条款是公司提供的,条款内容越多越容易出问题,如果合同条款有歧义、有2种或2种以上不同理解时,按照不利于合同提供者(即公司)解释、执行。
3, 合同期限等内容可以双方协商,即便是打印的,也可以重新打印。
4, 双方有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前置,必须先向当地区县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公司所在地和注册地都有权力和义务负责仲裁,2008年开始劳动仲裁免费),如果不服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受理费50元)。公司好面子,你千万不要怕麻烦而放弃这个权力。要让无赖公司名誉扫地。
5, 如果你实在不懂法律,那么请在合同上补充以下内容:“凡是甲方减轻或免除自己的义务、加强甲方自己的权力,或者减轻或免除乙方的权利、加重乙方的义务的条款,不予认可,在合同中如果有这样的条款的为无效条款”。其中甲方一般为公司,乙方一般为劳工者,这个需要注意具体情况。对于违法条款,不用注明也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合同上有,你也不用害怕。
6, 最后一招:宁可不签合同。对于合同中的条款,你认为不合理的,公司不同意你的要求,不愿意调整的,说明公司对你不重视,这样的公司,你即便签了合同进去了,也只不过是一颗螺丝钉而已。公司如果真正重视你,是会同意修正合同条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