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七旬博导梁茂春主动坦白潜规则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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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5 14:51: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中央音乐学院一位70岁的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自曝曾与一名准备考取该校博士研究生的女学生,发生肉体关系,并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最终因女学生并未如愿上博,老教授向校方纪检部门坦白此事。
昨日,中央音乐学院发言人证实此事,称已对当事教授作出严肃处理。
博导携妻子向学校坦白
该教授姓梁,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教学研究,在音乐评论界很知名,还曾在《百家讲坛》开讲座。
“他是主动坦白的。”昨日,中央音乐学院何姓发言人称,今年7月,该教授携妻子一起来到学院纪检部门称,与一名邹姓女学生发生超越师生的肉体关系,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
梁教授称,邹姓女生是外地学校硕士研究生,今年准备考取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为能如愿被录取,邹先给梁5万元作为“学费”。此后又给梁5万元作为疏通关系的“打点费”。
今年5月,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录取成绩公布,邹姓女生并未如愿考上博士。知情人透露,此后邹找梁闹,甚至到学校相关部门讨说法,“梁觉得很被动,所以主动向校方坦白”。
何姓发言人坦言,梁向校方承认问题态度比较诚恳,这位70岁的高级知识分子可用“声泪俱下”形容。向校方坦白前,梁已将10万元退给邹姓女生。
校方取消该博导三项权利
何姓发言人称,事情发生后,学院召开了主要负责人会议,决定对其“取消所有招生、教学和学术的权利”。对此,何姓发言人解释,梁是该校退休人员,由于梁专业突出而被返聘代课和招生,因此不存在开除的问题。这种“取消”是学校范围内的、永久性的。至于梁个人在社会上的学术等权利,学校也无权干涉。
因为邹姓女生并不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校方未对其进行处罚。
另据了解,学院对邹姓女生考博的各项成绩进行调查,发现除了梁教授打分“过高”,其他参加考核的四名教授打出的分还是公正、客观的。
中央音乐学院发言人表示,这是建校以来首次出现的情况。
昨日,国家大剧院人士表示,原定“八月合唱节”中给公众开讲座的梁教授,目前已经被取消讲座。
学生惊呼“不能相信”
“不能相信!不敢想象!”昨日,中央音乐学院的多名学生表示。在这些学生眼中,梁教授是一名德高望重、值得尊敬的老师。
上过梁教授课的学生称,梁是音乐系最好的老师之一,他的课都是“满员”状态。
一名研究生说,梁平时对学生特别好,课余时间学生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耐心解答。学生们要做论文,梁也会帮着查找资料。
教授曾上《百家讲坛》
该教授姓梁,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教学研究,在音乐评论界很知名,学生称其“德高望重”。他曾在《百家讲坛》开讲座。在国家大剧院的“八月合唱节”中,原拟安排该教授给公众开讲座,目前已取消。
梁茂春自爆与女学生发生关系并收10万元
博士生导师、70岁梁茂春教授自曝曾与女学生发生关系并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梁茂春是中央音乐学院一位70岁知名博士生导师、梁茂春教授自曝曾与一名准备考取该校博士研究生的女学生,发生肉体关系,并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以便帮助其顺利考博。最终因女学生并未如愿上博,梁茂春教授向校方纪检部门坦白此事。昨日,中央音乐学院发言人证实此事,称已对当事教授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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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茂春教授携妻子到纪检坦白
梁茂春教授,为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教学研究,在音乐评论界很知名,还曾在《百家讲坛》讲座。“他是主动坦白的。”昨日,中央音乐学院何姓发言人称,今年7月份,该教授携妻子一起来到学院纪检部门称,与一名邹姓女学生发生超越师生的肉体关系,并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梁茂春教授称,邹姓女生是外地学校硕士研究生,今年准备考取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为能如愿被录取,邹先给梁5万元作为“学费”。此后又给梁5万作为疏通关系的“打点费”。今年5月,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录取成绩公布,邹姓女生并未如愿考上博士。知情人透露,此后邹找梁闹,甚至到学校相关部门讨说法,“梁觉得很被动,所以主动向校方坦白。”何姓发言人坦言,梁向校方承认问题态度比较诚恳,这位70岁的高级知识分子可用“声泪俱下”形容。向校方坦白前,梁已将10万元退给邹姓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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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茂春被惩罚
何姓发言人称,事情发生后,校方立即向北京市教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备。此时学院正在放暑假,中央音乐学院紧急召开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对梁茂春的处罚。最终决定“取消所有招生、教学和学术的权利”。对此,何姓发言人解释,梁茂春是该校退休人员,由于梁茂春专业突出而被返聘代课和招生,所以不存在开除的问题。这种“取消”是学校范围内的,永久性的。至于梁茂春个人在社会上的学术等权利,学校也无权干涉。因为邹姓女生并不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校方未对其进行处罚。知情人透露,此事中,梁茂春教授和女学生之间究竟是谁主动,谁被动学校也不清楚。另据了解,学院对邹姓女生的考博的各项考试成绩进行调查,发现除了梁茂春教授打分“过高”,其他参加考核的4名教授打出的分还是公正、客观的。该生最终仍未能录取。昨日,国家大剧院人员表示,原本“八月合唱节”中给公众讲座的梁茂春教授,目前已经被取消讲座。知情人透露,原因可能与梁茂春出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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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茂春教师“涉贿”可定罪处罚
“不能相信!不敢想象!”昨日,中央音乐学院的多名学生表示。在这些学生眼中,梁茂春教授是一名德高望重,值得尊敬的老师。上过梁茂春教授课的学生称,梁茂春是音乐系最好的老师之一,他的课都是“满员”状态。一名研究生说,梁茂春平时对学生特别好,课余时间学生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耐心解答。学生们要做论文,梁也会帮着查找相关信息。昨日,一名中央音乐学院的教师坦言,近年来梁茂春教授知名度越来越高,出了这事一下子名声扫地,“我们都为他感到遗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宗玉认为,教师、教授在招生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收受重金贿赂涉嫌受贿罪。“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规定医务人员、教师“涉贿”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王宗玉认为,梁茂春虽是退休返聘,但在招生、判卷过程中手中仍有职权,可以构成涉嫌受贿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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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茂春其他相关链接
在京某音乐学院此时爆出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该院教授、音乐评论界重量级人物梁茂春,在2009年的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接受女性考生邹某某大量财物。这名考生在没有如愿进入该院就读之后,随即向院方“告发”了梁茂春,将两人的“权钱交易”和盘托出。据知情人透露,对于该考生指证的交易行为,梁茂春教授已经向院方承认。还有消息称两人的关系也超越了一般的考生与导师的关系,“一直比较亲密,很多人都知道,梁茂春的确在考试中给该考生打了最高分”。据悉,邹××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之后,多次到该院闹事,“事情闹得很大,外地音乐学院很多人都知道了。因为正值暑假,否则事情将闹得更大”。梁茂春,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40年生于上海,1964年6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系。长期从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教学、研究工作。迄今为止,已发表专题论文及音乐评论文章200余篇。主要著作有:《中国当代音乐》、《百年音乐之声》、《香港音乐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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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茂春音乐学积累丰厚,已成为音乐评论界的标志性人物,他的这次“出轨”格外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但是外界反应也并不是一味地表示愤怒,有不少人闻听此消息后,甚至对梁教授给予了某种同情:这种事情在音乐院校并不鲜见,这回他栽了,算他倒霉。还有人称随着梁茂春知名度的不断攀升和考博热的升温,出现这种情况在所难免,所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言下之意,这种情况并非个案,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更有人将矛头指向考生邹××,“谁让她自己乐意呢”?这种种言论,加上近几年接连传出的国内知名音乐院校招生舞弊、索要钱财等新闻,让人听来不禁很为国内音乐学院的现状担忧。“潜规则”在艺术院校如此大行其道,怎能有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呢?
梁茂春    

梁茂春,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40年生于上海,1964年6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系。
长期从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教学、研究工作。迄今为止,已发表专题论文及音乐评论文章200余篇。主要著作有:《中国当代音乐》、《百年音乐之声》、《香港音乐家》等。
老博导、女硕士:谁潜谁的规则?
——70岁中央音乐学院博导 梁茂春“尝鲜”赔师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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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女硕士
70岁音乐学院博导梁茂春真容
中央音乐学院......
——他,堂堂博导、百家讲坛讲者梁茂春先生,为了泄欲,赔进自己的晚年和多年师德。
——她,某音乐女硕士,为了读博,也为老师“着想”,自愿献身。
“没头脑”女生,最终落选。怕女生“不高兴”的博导,做贼心虚,声泪俱下携妻到单位“自首”。
师德与原则
抛开潜规则,先谈谈师生恋。因为这个所谓“恋”,本身就着实可疑。
而师生恋之所以屡遭诟病,皆因为恋字后面,多少存在的肮脏利益交易。轻则帮助期末过关,重则就涉及升学就业。无怪乎,82岁杨振宁先生与28岁女硕士翁帆的“爱情”,也遭怀疑。
校园师生恋,跨越道德的边界,就难免触犯了原则的底线。既然利益优先,“没有什么不可以”,师德就成了口头上的东西。有的老师不“恋”,也不“爱”。对于学生的爱,只是转化成自我的一种认定,从学生的崇拜眼光中找自己。
不免想起自命为最佳中国文科教师的“范跑跑”之师德。《教师法》中没有规定,在全班师生生死存亡的时候,老师必须舍己救人。他错在川震中跑在学生前面,还出面表达这种“理所当然”,所以,他没有进监狱,却在公众对“人民教师”的形象期待中落马。
对于中央音乐学院而言,这位“年龄上已经退休,却年老心不老”的博导丑事,想必会被有关部门念及态度好、学术丰而低调收场。如果不因为博导,也要照顾学校声誉。但法律责任如何可以不追究?
这已经不是存在“犯罪故意”的问题,他用职权帮助女生换取学习资格,虽最后不成功,但已经作出犯罪行为。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首条就是“......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参见http://grs.pku.edu.cn/zs/content/zsjz_bs2009.htm)而对于博士生导师的要求是否有漏洞?多注重学术成就忽视道德自律,而默认“学术高”就必定等于“道德高”,是否也是这个事件的制度漏洞之一。行贿有罪,受贿亦有罪;包二奶有罪,二奶也有罪。
谁潜谁的规则?
说说“潜规则”。
《南方都市报》做了专题:学术腐败还有救吗?道德堕落若已侵蚀洁白象牙塔的根基,根都烂了,学术还有救吗?
老博导梁茂春睡女生事件。咋一看,就是不想也明白的:老师利用手头权力,以原则换肉体。虽然未遂,但做贼心虚不打自招。
但再一想,德高望重的老博导,如何如此自愿,乖乖就范,带着夫人向组织汇报?
自然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女硕士如何甘愿被“潜规则”,她的如意算盘落空,自然要加以揭露,痛陈“被潜史”。
都说中国知识分子脸皮薄,脸皮薄但架不住诱惑,私下比谁都大胆、都狂野。且不说70岁的老人家到底能够如何“睡女生”,而能够不顾“名誉”命根被人捏在手中,搞事情也不免令人生疑——到底是谁潜了谁的规则?
规则的“共犯”
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所以,博导潜规则女硕士的同时,也被女硕士给潜了规则。如同螃蟹互斗、彼此钳制,正好来个“一串拎”。
古代对于通奸者称之“狗男女”要“进猪笼”。而这“狗男女”到现代就成为“苟男女”,不但动情、动性,还苟且地、贪婪地玩弄原则。
想起《第一财经日报》的故事谈及没有背景、靠“空手套白狼”起家的买办刘鹗,一旦犯事,便因为自己是“关系网中最弱的环节”,而遭到同党断尾求生。
想起复旦经济系当年的风流老师陆德明,嫖妓之余留下名片,以为遇见红颜知己,展现师德望救人于水火。而这“落难红颜”在公安的手电下,早就忘记了所谓的“恩公”。
想起“90后贱女孩”的自甘堕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继续卖丑。这实在是二度伤害,文化嫖客胡卫东洗脑术的后续影响,姑且称为“精神潜规则”。但是在社会一边倒,批判“坏叔叔”的时候,谁注意两个小姑娘的话“我们不想太累,工作那点钱哪儿够花啊”?
再想起张斌之二手妻胡紫薇大闹奥运新闻发布会事件,利用公众资源泄私己之愤的下三滥手段......闹场是新闻,复合又是新闻。有人同情胡紫薇,谁又记得被这二婚胡女士挤走,怒摔张家门而去的原配裴新华女士?
不觉要慨叹:无知者无畏,无畏的扮无知者,却最可畏。
共犯结构,已不仅存在于官商勾连,也存在于潜规则。很难说这位博导,是不是如储时健般希望“最后再捞一下”,还是如奥斯卡电影《杯酒人生》男主角般在婚前(他在退休后)“疯一把”。
这种逾越道德底线,却牺牲了原则的勾当,还是少做(最好不做)为好。对于坏人而言,不指望坏人做好事,不做坏事已是积德。
季羡林先生说的修养“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
或许“坏事全不做,好事不全做”,已经是对某人、某师、某官最起码的做人尺度。
根据网络资料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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