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广州的“七十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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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11 09:41:27

清末广州的茶叶行。

中国商人在沙面聚会。
近年学术界对中国城市的行业组织在近代的变化相当关注,但现有的成果对广州的情况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广州是传统商业城市,又是近代以来经济、社会等方面变化最大的城市之一。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广州行会的联合体“七十二行”在地方政治、经济生活中有很大影响力,各种商人团体,包括总商会也要依托七十二行开展活动。“清末广州七十二行”,是“近代中国商人团体”研究值得注意的课题。
 
一、清末广州的工商行业
对近代广东做过研究的学者,都知道广州有七十二行。七十二行在当时有两重含义。
“七十二行”的第一种含义是指清末民初广州城的各个工商行业。
广州商业、手工业、工业有七十二行之称,各种资料列举的行业并不完全一致,日本人1907年对广州的七十二行作过调查,对各行的营业也加以说明,所列出的广州七十二行是:
1.银行(相当于外省的钱庄),2.金行,3.当行,4.土丝行,5.出口车丝行,6.土茶行,7.熟膏行(鸦片烟膏),8.生土行(未煮之鸦片),9.柴行,10.米行,11.油行,12.酱料杂货行,13.酒行,14.海味行,15.咸鱼行,16.猪肉行,17.鲜鱼行,18.鸡鸭行,19.菜栏行(蔬菜批发),20.高楼行(酒楼),21.饼行,22.布行,23.匹头行(经营绫罗绸缎),24.染料行,25.鞋行,26.帽行,27.顾绣行(经营五彩金线织造之衣服、屏障等).28.新衣行,29.故衣行(经营旧衣服),30.戏服行,31.玉器行,32.烟丝行,33.熟药材行,34.腊丸行(中成药),35.参茸行,36.豆腐行,37.铜铁行,38.缸瓦行,39.砖瓦行,40.泥水行(建筑),41.杉行,42.杂木行(经营杉木以外的一般木材),43.竹器行,44.搭棚行,45.石行,46.铁梨行(经营铁梨木),47.车花行(雕刻木器),48.油漆行,49.牌匾行,50.仪仗行,51.洋灯行,52.香行,53.山货行,54.颜料行,55.锡器行,56.檀香行,57.长生行(经营棺木),58.茶箱行,59.鲜果行,60.洋货行,61.席行,62.戏班行,63.宫粉行(化妆品),64.绒线行,65.刨花行(妇女的一种化妆品),66.金线行(绣花用),67.金箔行,68.象牙行,69.烧料行(经营琉璃器具),70.花纱行,71.纸料行,72.机房锦纶行(丝织手工业)
《番禺县续志》列出的七十二行(估计有错漏字,实际上只列出71个行业),与上面所列名称完全相同的只有17行。从两份七十二行名单的重大差异,反映出所谓“七十二行”并非实数,只是广州商业、手工业(一些行业是工商合一的)行业的泛称,七十二行究竟包括哪些行业,当时就已经言人人殊。在20世纪初,广州的工商业至少有百余行,一些行业下面还可以分多个小行,同一行往往有东家行和西家行。西家行是受雇者的行会。
我们可以用机房锦纶行为例对大行、小行以及东家行、西家行作进一步的说明。机房锦纶行,是大行的名称,“总而言之,日锦纶行;分而言之,则有放机行、朝蟒行、金彩行、宫芝线平行、牛郎行、杂色行、洋货三行、十一行、十八行、丝纱行、线纱行、广纱行、绍纱行、三纱行、八丝行,缕析条分,各开门户,彼此执业,不能稍渝(逾)”。而机房行又有东家行、西家行。
时人说,在广东“商各有行,行各有规;自为保护,自为推拓”,“无商律而有行规,乃粤省各商业之团体,即联结于此行规之内”;“各行皆置立会馆,议定行规,公举行老董理其事。一行之中,凡货式之大小、工资之多寡,均有定章,同行各人共相遵守,不容混淆。有违例者,无论东家西家,行众定必鸣鼓而攻,不遗余力”。各行都自有堂号,例如,银号行忠信堂、土丝行协纶堂等,东家行和西家行往往堂号不同。
“行”往往是本行业集体行动的组织者。1895年8月,广州驻军卓勇拘捕了3名机工,锦纶行具禀要求南海县、广州府释放被捕者被拒,锦纶行乃向督抚上控,数以千计的行众打着十一行、十八行、织缎行、织纱行、本地行、洋装行等字样的灯笼,在西关游行请愿。路经卓勇驻地,卓勇不敢出营。
广州商人常常以行会出面参与慈善活动。如爱育善堂的总理“以十大行递年轮值”,通过“公举”产生,1895年底公举出丙申年总理是银号行、麦子行,而协理仍以乙未年的颜料行、鲜果行担任。而“九大善堂之冠”方便医院,从1900年开始“由七十二行商担任办理”,“递年推举两行为总理,两行为协理”。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行会存在,从银号行、锦纶行清初的碑记,可知广州城早有不少行会,由于资料散失,我们对各个行会的沿革知之甚少,但上文提到的行规、参与慈善活动等,广州与其他传统工商业城市的情况应该是大同小异的。
“七十二行”的第二种含义,是全体广州商人的代称,或者是广州城各个商业、手工业的联合。像七十二行这样的联合体,在其他城市并不多见,本文主要就后一种含义作讨论。
二、作为行会联合体的“七十二行”
广州早就是商业城市,但是,直到清代中叶,各个行会似乎并无联合。
那么,七十二行在什么时候成为广州行会的联合体?1907年,《七十二行商报》的发刊词称:“吾粤商团之组织[起]自何时乎?则我七十二行为之滥觞也”;“溯七十二行之名目,始成于科场之供应,继彰于商包厘金,至此次粤汉路事担任收股,而社会上之信仰愈益隆重”。
“科场之供应”的具体情况已不可考,但大概情况是可以想见的。在清朝,科举是极为隆重的事,“科场之供应”并非一两个行业可办,所以,就以广州全城商人的名义去承担,各行开始形成合作、协调的机制,于是就有了“七十二行”这个名目。
“商包厘金”,指的是1899年大学士刚毅南下筹饷时,广州商人公举丝业商人岑敬舆等为“商首”,以七十二行的名义承包厘金。1899年,协办大学士刚毅奉旨南下到广东筹款,广东官府在广济医院召集七十二行商人开会,“议将全省行厘、坐厘、半厘、台炮经费改为官督商办,每年认缴饷银四百万两”;“公举为首之土丝行岑敬舆、杉木行麦英俊、银行伍培章、茶行黄健光等四人承办担饷,仍由七十二行连环保结”。官府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增加厘金收入,各行商人接受自征自缴则是想避免征收官吏的刁难、勒索。然而,“各行心志不齐,承缴之数较原承额饷不敷甚巨”最后,厘金仍复归官办。这次包厘虽以七十二行未能如数交款告终,但在这个过程中各行业商人不断联行开会讨论,并以“七十二行”的名义同官府讨价还价,“以七十二行商承七十二行之饷”,见于大吏之章奏,社会和官府实际上承认了七十二行是广州商人全体的代称,而行商们从此就更经常地以七十二行的名义发表意见,提出诉求,造成声势。
“粤汉路事”指的是1906年春七十二行参与发起筹建粤路公司,此前还有广东绅商与粤督岑春煊的一场较量。
在粤汉铁路赎回自办后,广东绅商主张商办,粤督岑春煊则主张加捐税以筹路款。岑春煊“札行厘务总局传谕七十二行商”商议,但后来只有30余行的代表依期到会。与会各行商代表认为“事关重大,未经联行熟谙,即难决议”;此后,七十二行出面邀请绅商界、报界、慈善界会议,各行“均以比年商务凋敝,民穷财尽,势难再抽”,“七十二行众论佥同,十六日共签书不允字样存据,以表议决之意”。岑春煊盛怒之下,以“破坏路政”的罪名下令扣留了广东绅商代表黎国廉,并上奏要求革除其功名。
事发后,“合省哗然,七十二行商人大愤,即行会集数千人,声明不认岑为粤督”。全省绅士并全省七十二行商民”致电军机处、邮传部、张之洞等,宣布:“岑督一日不去,粤东一日不安”。以“广东七十二行职商土丝行协纶堂凌朝康等”署名的“粤省七十二行公禀”,指责岑春煊“蔑法擅拘监司大员,全省公愤,势将激变”。粤路公司成立认股后,以“广东总商会、七十二行商首凌朝康等”具名的公禀称“岑督苛捐虐民,扰乱路政,反诬绅商阻挠,且任性仇商,民情疑惧”,“万众宣言,民害不去,大股不交”。全城商人用如此尖锐的语言指斥现任总督,称之为“民害”,广造舆论,并向朝廷施加压力要求将其罢免,在20世纪以前是不可思议的事,在同时期的其他城市也极为罕见,这当然会大大提高七十二行的社会影响。
在大造舆论抨击岑春煊的同时,广州商界于2月1日集会,决定由各善堂和七十二行出面集股创办铁路公司,“举定各行商董,于是日由众公认,当场印盖图记”;“举定后各行商董即有担任招股之责”。此后不断集会,2月8日会议的决议,到广东各地招股的招股簿“须盖七十二行、善堂图章”。2月27日九大善堂、七十二行、总商会集会讨论筹办铁路公司时,议定在银号行、当行、土丝行、布行、米行、绸缎行、押行、洋货行、丝行、药材行、盐务行等十一行每行各举一人,九善堂、总商会各举一人“为铁路暂权董事,并定招股章程”。
面对广州商界强烈的抗议以及集股的成功。岑春煊看到广州商界的实力,很快作出妥协,释放了黎国廉,转而支持铁路商办,特别是支持九善堂、七十二行选举出来的铁路公司总、协理。之后,七十二行对岑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几个月后,岑春煊调任云贵总督,七十二行致电外务部,盛赞岑的各项政绩,要求代奏将岑留粤,比”似乎完全忘记了仅仅几个月前,正是七十二行要求去岑最力。
七十二行严格的说并非一个实体,没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和办事地点,更没有条例与章程,包括哪些行也没有一致的说法,我们不妨把它看成是广州商人“虚拟”的联合体,广州商人通过这个“虚拟”的联合体形成认同,采取统一行动。七十二行有各行(以行长、值理等为代表)推举或公认的代表(如商包厘金时的“总商”岑敬舆等),大概也有分行轮值的做法,如1897年就“公推戊戌年以檀香、土丝行为值理”。通常由部分行业或部分商人人发起,利用“长红”(大字公告)、传单等召集会议,议事地点往往利用习惯形成的公共议事场所如文澜书院及某些大寺庙,有时也在善堂或总商会,会议后用七十二行的名义宣布议决的结果;1907年,《七十二行商报》创刊,广州商界除了从该报获得信息外,也可以通过该报联络结合或表达共同主张。
时人指出,“动日七十二行,实如散沙”。较之总商会,以七十二行名义发起或进行的集体行动可能有更多的商人参与,但实际起作用的也是比较有经济实力的如银号、丝庄、当押等行业,其中的行长通常也是绅商。因为并没有真正的组织和章程,七十二行的集体行动往往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也有部分商人或少数商人冒用七十二行名义的。
三、七十二行与广州总商会
1905年广州商务总会(当时及日后也称作“广州总商会”)正式成立。不少学者都指出,商会的产生,既是商人实力增长与“资产阶级化”的产物,也是清廷实行“新政”劝办的结果。广州总商会很大程度上也是在官府督促和支持下才得以建立的。1904年,商部曾致函粤督,希望粤督迅速“饬传声望素孚之商董”筹办商会。1904年广东商务局成立前,广东布政使先行“亲往拜晤七十二行各首商面议一切”。
其他城市的行帮势力在总商会建立时也起了重要作用,但广州七十二行的作用显得尤其突出。早在1903年末筹议组建商会时,广州商界就先通过五大善堂订定投票办法:在善堂董事中“公举实心办事者十人,以为正副商董;次由七十二行各商,自行公举本业商董”,选出后开会。但以七十二行公举以投票多者为正主席,各行系记名投票,每日分请十行投票,等各行集齐投票后,另行择日开票。
广州商务总会正式成立于1905年。总理左宗藩,头品顶戴,候补四品京堂;协理郑观应,二品顶戴尽先候补道;坐办黄景棠、朱文沛、区赞森、许应鸿、吴福元、潘金牲,会董50人。经费由七十二行按“公科会份法”募集,每份10元,“各行各号统视生理大小、资本之巨细,酌认多寡。所收会银,集有成数,分存生息”。仅银号业就认股2000多份。总理、协理、坐办由会董推举,凡认股100份可以推举会董1人.但到后来认股百份的已经有六七十行之多,不得不变通选举办法。
此后,七十二行在总商会的改选中仍起决定性作用。1907年,广州总商会总理左宗藩病故、协理郑观应辞职,“会董暨七十二行商等会同举定张振勋”。1910年,七十二行的公启甚至称:“广州总商会为我行商所组织”。
在其他城市,总商会成立后,行会虽继续存在(日后演变成同业公会、行业商会等),但很少有与总商会平行的代表全城商人的行会联合组织,广州则不然,在广州总商会成立后,七十二行仍作为广州全城商界的组织参与各项经济、政治活动,声势甚至超过总商会,因此,1907年香港《循环日报》说:“总商会、九善堂、七十二行,此先声夺人之名词也。凡办公事而欲号召同类,非此三者不为功。三者之中,尤以七十二行为声势最大。”
前文第二部分提到的粤路公司的创办,就是典型的事例。最初的《广东粤汉铁路公司注册章程》“总则”的第七节称“本公司系由……等九善堂组织七十二行创办,凡公司董事、总副坐办等员,一切办事、用人、理财应归查察维持”。但1908年在农工商部注册给照时粤路公司的创办人则是“广州商务总会、广州城七十二行、九善堂”,看来总商会是后来添加的。
在粤路公司成立后,七十二行仍占重要地位。如铁路总收支所的章程规定,一、“由九善堂、总商会公同选定一员,常川驻所,并佩带银房锁匙,以一年为期”;二、“由七十二行公同选定一员,常川驻所,并佩带银房锁匙,以一年为期”;三、“九善堂、总商会分班任事,每班两堂二员”;四、“七十二行分班任事,每班十行,每行一员”。1907年7月,粤路公司选举20名名誉董事的办法是“九善堂、商会各自投筒预选3人,七十二行每行投筒预选3人。合计250人互相投筒公举,以占最多数取列20人为名誉董事”。可见,在粤路公司,七十二行不仅同九善堂、总商会平起平坐,而且所占的名额远比总商会多。
在清末到民国初年,七十二行经常与总商会、九善堂、粤商自治会联合行动,一起具名于通电、公函等文件中,单独由总商会出面的情况很少,而七十二行商人出面挑战总商会权威的事例却不少。
广州总商会成立不久,即有人批评它“设立年余,徒有其名,所举总办诸员,皆在籍绅士,纨绔子弟,不明商学,不谙商务,意气乖离,官商隔阂,于是粤东商务,未见振兴”。1910年,七十二行在总商会讨论会董改选办法,与会者称,总商会的三、七会期,“会董五十人,到者不过十人左右,终席者常三数人而已”,这次会议由总商会的坐办李聘臣主持,七十二行中也有不少人任会董,所言应不会离事实太远。
1908年,银业行对总商会处理万安店铺底一事不满,“咸谓银行所供会费独多”,如果总商会再舞弊,“须将会底银索回,不供会费”。报纸报道此事时评论说:“亦可窥见该会失商家信仰之一斑矣”。
1910年,七十二行与广州总商会协理、代理总理区赞森进行了一场长达几个月的较量。事情起因于广州总商会办理牌照捐(鸦片专卖)有受贿情事,总商会会董梁蔚廷在粤商自治会会长陈惠普(也是总商会会董)主持的戒烟会会议上提到这个问题。此事见报后,陈、梁邀集七十二行商人讨论,并通知了总商会。总商会致陈、梁的复函中有“二三不逞之徒,纠集无赖,欲寓野蛮于文明,乘机鼓众滋事”等语,与会行商认为这是“诬蔑商界全体”,要求总商会开除函件的起草者,并进一步彻查总商会是否有受贿的问题。6月26日,陈惠普、梁蔚廷邀七十二行商人到总商会集议,陈惠普提出了总商会坐办何叔伟、黄鹤云等人受贿的证据,行商代表公举南海大信银行司理冯商岩领衔,以七十二行的名义向农工商部控告。此后,七十二行再次集会,50个行业和24个商号在要求查办总商会的禀稿上盖章,在开会时行商“纷纷窃议总商会中人平日不法行为”。
后来陈、梁又举发区赞森收取牌照捐商人红股。区赞森也作出反应,密禀广东当道,称七十二行两次集议“均不少短衣跣足之人混入议事。是否真正商人无从识别”;又揭发陈惠普“即自治会之陈基建,本市井无赖,目不识丁,悖谬无知,素为诡谲奸徒所利用,惯受报界愚弄,时以危词惑人,凡有攻击政府、欺凌社会、排挤同类之事,如西江捕权、澳门勘界、扣留梁诚等电,十居其九由陈基建出名”。区赞森的密禀披露后激起了掀然大波。不仅广州七十二行商人,而且香港、外地的粤商也纷纷谴责区赞森。粤商自治会召集会议,发言的商人认为,争西江捕权等事是为了挽救国权,“总商会为商界总机关,各会董皆中国人,何得自外?且以商会而污辱行商,尤为无理”。会议决定将区赞森罪状向中外公布。区赞森通过总商会发动各地商务分会电农工商部为自己辩护,并表示要与七十二行“开大谈判”;以冯商岩为首的七十二行商人立即复函应允在11月20日全省士绅大集明伦堂之期与区公开辩论,区届期不敢到会。接着,七十二行在集议后散发了要求罢免区的传单:
公启者:广州总商会为我粤省七十二行总机关。区赞森平日藉善藉绅藉商,无恶不作,自运动充当商会协理,事事颠倒是非、武断鱼肉。总理张太仆因此引退。区赞森遂兼总理,愈肆贪横。昨十九日合省士绅选民大会明伦堂,经将区赞森三大罪宣布中外,并经自治研究社将区赞森等罪状标贴门首,屏出议员之列,是其罪状已着。现正人民邀请一律禁赌,若令庇赌者盘踞商会,殊于禁赌前途大受障碍。且区赞森以商会协理充议员,行止如此,不特贻羞商界,实属大害全群。我七十二行商同人再难含羞隐忍。特定于本月廿三日两点钟通请七十二行商齐集晏公街总商会,诘问各会董尚未将区赞森区逐出会(理由),并定期连请行商照章选举会董,以次推举总协理,以保存商界名誉。此布。
当日,七十二行商人在总商会集会,讨论罢免区赞森等人及整顿总商会的问题。主持会议的陈廉伯提出,“商会如此腐败,实由行商放弃。广州总商会开办时章程,(有)个人会分有一百分可为会董,直与营业捐官无异,钦定章程无此办法。此后宜限制个人,定有入会之各行照章推举会董,由会董公举总协理,以杜串举盘踞之弊。”有商人则指责总商会区赞森等人“把持武断、颠倒是非及收受大小贿赂”,“假官威欺压商人”,而且过期不按章进行改选,等等。
七十二行控告区赞森“玩视南洋劝业会,并存心破坏协会,以致张总理振勋愤屈辞职”、“与何耀宸等串受牌照捐商商董重贿”、“受赌商运动反对禁赌”、“希图串举盘踞”、“纳贿偏恂、颠倒是非”,要求粤督电咨农工商部“先将区赞森、何耀宸等撤退”;粤督与农工商部终于接受七十二行的要求撤去区赞森、何耀宸的职务。这次七十二行驱逐区赞森的行动,虽是针对个人,但也反映出,即使在总商会成立后,原来的行会联合体仍然有很大的势力。
四、七十二行对政治活动的参与
七十二行还与广州其他商人团体一起参与了各种政治活动。
1905年5月,广州总商会、八大善堂七十二行召集商界讨论抵制美货,议定“八善堂公举办事人二员,七十二行每行公举调查美货二员,惟各行恐未及周知,故随议公启一通,遍送各行”。八善堂、七十二行“联签矢誓”抵制美货。在整个抵制美货运动的过程中,总商会起了一定作用,但广州商界也常常以七十二行的名义采取行动,抵制美货多数是各行或联行的决定。拒约会的马达臣、潘倍明、夏仲文三人因发表激烈言论被官府拘捕,七十二行和各善堂一再集议,“盖章联保”马、潘、夏;而总商会的一些头面人物则被指责“同谋构陷”三人。
1907年在反对英国攫夺西江缉捕权运动中,黄景棠(即黄诏平)、陈惠普(即陈基建)、李戒欺等人建立商人政治性团体粤商自治会,关于粤商自治会,笔者曾写过论文,本文只从七十二行与粤商自治会关系的角度作些补充。
粤商自治会“无会籍,无会费,遇有拟办之事,动辄数千人……会中主席,常以惠普氏主之,问以黄诏平、朱伯干氏等,大抵不出路事中九善堂、七十二行代表人物”。实际上是由少数有新思想的商入通过七十二行这个行会联合体开展活动的。最初,粤商自治会发给军机处、外务部、农工商部以及外地商会的通电仍用“合省行商陈基建等”或“广东七十二行商陈基建等”署名,稍后则有时用“粤商自治会陈惠普等”署名,间中仍用七十二行的名号;而堤岸广肇会馆致陈惠普的函件抬头也写“七十二行商董先生”。
粤商自治会通过七十二行召集商界开会。1908年5月2日,粤商自治会举行会议,其中一个议题是分门别类进行实业调查,以为改良、振兴工艺作准备,决议是“由七十二行东西家分任”。“请各行改良工艺”、“改良土货”是粤商自治会所召集的会议的经常议题;自治会还“公请七十二行同人暨各界同胞”讨论筹设“七十二行渔业有限公司”。
粤商自治会集会倡办两广邮船会社,广西代表认为“招股之法,应请七十二行商从速担任,因中外同胞只信仰七十二行商办事”。后来邮船会社成立时更名中国商务轮船会社有限公司,在招股节略中称“本会社由粤省七十二行同人联合中外华商联名切实公同担任”,具名的有“粤省七十二行同人”文朗轩等120人。
1908年,粤海关验船司侍役郭苏娣刁难勒索小轮拖渡华商,经商界抗议,两广总督饬令粤海关革除郭苏娣,但粤海关对郭包庇,引致轮渡罢航。粤商自治会发出传单“齐请七十二行同人暨绅、学、报、慈善各界同胞莅会开大会议”。
1910年,银号业忠信堂、花生芝麻行绵远堂、匹头行锦联堂议决在孔子诞辰日(八月廿七)在会馆公所张灯行礼,各铺家一律仿照贺关帝诞例,三牲致祭”,函请粤商自治会“布告七卜二行东西家一体庆祝,以表国民尊崇孔教之至意”。粤商自治会为此向全城各行散发传单。
粤商自治会这些联络商界、调查实业、振兴工艺、沟通官商的活动,本是总商会应做之事,但事实上粤商自治会却撇开总商会,直接通过七十二行进行。
七十二行在参与地方政治时,与总商会既有合作,也不无参差。黄花岗起义失败后,粤商自治会打算由该会“举员联同自治研究社、总商会、十善堂筹办商团”总商会与士绅团体自治研究社则宣布在4月30日在总商会集议讨论建立商团。但金行、车丝行在4月29日已经集议此事,4月30 Et联同银号行“集会馆议决,订刊简章,分送七十二行联同发起举办”,5月1日,花生芝麻行也集议讨论组建商团问题。可见,七十二行在筹组商团问题上对总商会并非亦步亦趋。1911年8月12日“十大善堂、自治研究社、七十二行商及各绅、商、报等界大集总商会公议维持商场大局事宜”,决议“将粤省乱后商民交困受害实情公布中外”。但后来以总商会、粤商自治会、十大善堂、自治研究社、七十二行五大团体名义公布的《告同乡书》有不少攻击革命党人的言词,引起各方指责。“有商人亦谓,事后加入七十二行之名,殊为不合,自当商知各行登报检举”。
武昌起义后,先是广州绅、商两界在10月25日集议,对是否脱离清廷、接受共和制度没有作出决定。29日,七十二行、九大善堂、总商会再次在爱育善堂集议,认为“粤省当此危急存亡之秋,吾粤人士万无模棱两可之理”,决议“承认共和”,由九善堂、七十二行举出代表“用正式公文呈知督院”;又以“十善堂会社、七十二行商暨全粤商民”名义发出公启,宣布派出冯商岩、郭仙洲、蔡卓琴、谭民三、熊长卿5人为代表,到香港向革命党人表达“决定承认新政府”的立场。广东独立与其他省份一个很大的差别就是谘议局基本不起作用,在最终决定广东脱离清王朝的时刻,“谘议局全体议员皆避匿不出”,主要是商人团体在活动。在各商人团体中,粤商自治会此时已风光不再;总商会一向较保守稳健,其头面人物在策划广东独立时也不甚活跃;所以,对广东“和平独立”影响最大的是七十二行,也就是广州商人主要通过这个行会联合体表达了接受共和制度的共同意向。
广东光复后,各团体代表会议制定了广东临时省会章程,规定每州县选举一名代议士,省城则选20名,这20名代议士的选举办法是,由}各行商每行举一人”、“九善堂九人”、“自治研究社五人”、“工团五人”组成的代表会议复选产生,在1912年修正后的章程,以上规定也没有变化。
1912年初,七十二行各行商董改选总商会,选出叶舜琴为正会长、李聘臣、陈鉴持为副会长,谢铭三等7人为坐办。这些人都不是大绅。人民国后,广州总商会在商人中的威信提高,但七十二行之名还常出现于报端,《七十二行商报》发行到30年代。到了商团事变时,七十二行虽仍有集会,但已不再作为全广州商人的团体而见诸通电、宣言。
五、余论
已往,我们通常把行会看成是“传统”的商人团体,而把商会看成是新式的商人组织,在20世纪初年商人“资产阶级意识”觉醒的背景下,传统的行会应该纳入新式的商人组织商会之中。但在清末的广州,却是“新式”的总商会成立以后,“传统”的行会联合体七十二行不仅仍作为代表全城商人的团体而独立存在,与总商会平起平坐,影响进一步扩大,风头有时甚至超过总商会。这种情况,未免令人困惑。
笔者曾以总商会“是半官办机构”、“俨然衙门”、“被一些守旧大绅商把持”来解释部分广州商人对总商会不满,从而组建粤商自治会的动机。现在看来,这种说法未必很有说服力。且不说“俨然衙门”之说模棱两可,而上海、天津等城市的总商会也是官府倡办、大绅商任总、协理,为何这些城市就没有与总商会平起平坐的商人组织?广州总商会的高层自然都是绅商,但粤商自治会的创办人黄景棠、陈惠普、李戒欺等也无不是绅商,大绅商江孔殷(翰林出身、候补道)也列名于粤商自治会;七十二行的行首相信多数也会有功名或职衔。在广州总商会任过总理、协理的张振勋、郑观应,虽是大绅商,且有大名气,但与广州商界渊源不深,故在广州总商会并没有太大作为,更谈不上把持。在清末,绅、商对流非常普遍,已经形成一个人数众多的“绅商”阶层,广东绅商人数更多,因此,在分析总商会与七十二行、粤商自治会的分歧时不必过于强调“绅”与“商”的对立。
我们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再作分析。根据民国元年的统计,广州入会的商号为3500户。但据《广东谘议局编查录》所载的1909年的统计,广州城区共有店铺27524家;1911年,一项广州省城城区居民的职业分类统计,仅商贾和贩业相加就有26510户;差不多同时,有另一项对省城各种业户的统计,列出了146个行业共24969个店号;后两种统计明显是不完全的。如果按照以上三个数字,那么,在省城广州,入会的商户大约只是全部商户的12.7%到14%。也就是说,七十二行的多数商人被排除于总商会之外,因此,总商会作为全城商人的代表是有局限的。七十二行则不同,多数工商业者都入行,行还包括东西家,这样,以七十二行名义号召,无疑更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商会不能代表全部、甚至不能代表多数商人,其他城市应该也是大同小异。问题是广州是个传统的商业城市,行会本来就有很大势力,早在总商会成立之前,各个行会已经组成联合体,形成一种协调行动的机制,并有很大的影响力,广州总商会的成立,自然不可能取代或停止七十二行的活动。
七十二行的影响扩大,也是20世纪初年商人“阶级意识觉醒”的表现。现在七十二行的原始档案虽已荡然无存,但从《粤商自治会函件初编》、《七十二行商报发刊词》以及当时报纸报道商界的言论,我们仍可以清楚地看到广州商人对自身地位的认识、爱国精神以及对参与政治的迫切要求。既然总商会不能容纳他们中的大多数,那么,商人就只能利用既有的行会联合体七十二行维护自身利益、参与地方政治了。七十二行并非如总商会那样,必须由官方札委总、协理,它既松散又有颇大力量,其立场、主张可以根据商界的利益好恶随时改变,七十二行商与善堂又一直关系密切,加上后来成立的粤商自治会又依托七十二行开展活动,这样。七十二行这个“传统”的行会联合体就成为广州商人进行“新式”活动的组织了。
章开沅教授一再提醒我们,研究中国近代史要注意“历史的延续性(continuity)”,提醒我们要恰如其分地评估某些“界标”性事件的影响。研究近代中国的社会、经济问题更要记住章先生提出的原则。例如,我们在研究近代中国商人团体、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时候非常重视20世纪初年商会普遍设立的“界标”作用,这当然很有必要;但与此同时,传统的商人组织的变化和动向也不能忽视。广州七十二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值得重视的案例,因此,广州七十二行无疑是值得研究“近代中国商人团体”与“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学者注意的。
作者:邱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