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或成中国法律 烟草广告将叫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4:53:17
在中国销售的香烟从2009年1月起外包装盒上将至少有1/3面积是宣传烟草危害的公益广告,2011年开始,中国将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卫生部将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公共场所卫生条例》的修订工作,新条例将强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从而实现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控烟立法。
据《南方日报》报道,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卫生部卫生监督司原副司长许桂华27日下午在广州市政府礼堂作了“中国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报告会”。
避免二手烟害仅设吸烟区是不够的
许桂华在报告会上表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年初开始在中国生效,国家发改委等八个部委局已组建了国家履约部际协调机构。但2007年5月公布的中国首份控烟报告显示,被动吸烟已经成为威胁中国公民健康的重大问题。
据统计,中国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十万。城市居民遭受二手烟的比例达49.7%,农村居民更高达54.9%。据测算,在室内环境燃烧一支卷烟所形成的烟雾的中致癌物质含量,是正常卫生标准的六倍。要完全稀释掉这些有害物质,需要每小时将室内空气更换五到六次。许桂华说。“目前在用的排气扇和空调根本达不到这样的水平。公共场所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烟盒仅有一句“吸烟有害健康”是不够的
许桂华认为,“安全暴露”无法实现的事实,让中国的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工作更显紧迫。但目前中国只有14个省的88个城市实施了各自的立法控烟。此外,中国国内对于烟草广告的法律限制也较为模糊,给了烟草商可趁之机。“比如同样的中华烟,销售到加拿大的外包装就全是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国内销售的就只有一句‘吸烟有害健康’。这就是法律宽严不同造成的。”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要在2009年实现烟草外包装1/3覆盖健康警示语,2011年全面停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
许桂华表示,按照国务院的立法安排,卫生部将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公共场所卫生条例》的修订工作,新条例将强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从而实现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控烟立法。而工商总局也将在2007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完成《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对烟草广告实施更加严格的管制。除政府部门外,中国控烟协会等NGO也在积极推动国内的控烟工作。
广州2007年底全城控烟 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罚一百元
广州市政府5月举行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下称《控烟条例(草案)》)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控烟条例(草案)》规定了影剧院、录像厅、音乐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控烟条例(草案)》还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禁止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据了解,参考《广东省爱卫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一百元以内处罚的规定,广州控烟也有可能把处罚额度最高定在一百元。这意味着,在禁烟后,烟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将面临最高一百元的处罚。
全国已有88个城市立法禁烟
中国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8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法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其中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在列,香港更是全亚洲禁烟范围最广的城市。
北京
从2007年2月开始,北京市的四万家餐馆收到了《北京市在餐饮行业开展控烟行动的倡议》和反馈的明信片。中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条约》,2006年开始正式生效,中国成为公约生效后第一个举办奥运会的国家,正努力兑现“无烟奥运”的承诺。
上海
上海市卫生监督所目前正在开展全市性的公共场所禁烟专项执法活动,主要检查游艺厅(室)、歌(舞)厅、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场)、无烟医疗机构和无烟学校等单位的禁烟制度、宣传教育、禁烟标志和吸烟器具设置、劝阻吸烟措施等工作执行情况,对禁烟不力的公共场所,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香港
《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于2006年10月19日通过,大幅扩大了禁止吸烟范围。绝大部分的工作场所和公众场所(如餐厅食肆、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卡拉OK厅和酒吧)的室内区域,都不许吸烟。而包括医院、学校的室外区域,公园,公众泳滩,泳池,大球场,公共交通交会处,湿地公园,扶手电梯,也在禁烟之列,违者会被检控,最高罚款五千港元。
现在,香港已经取代了新加坡,成为亚洲法定禁烟范围最广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