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捐:也谈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 //统计局网站刊文质疑"5.4万亿元灰色收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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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捐:也谈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
2010年08月25日 08:07:00  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也谈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
与王小鲁博士及其课题组关于调查推算方法的商榷
(王有捐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城市司)
日前,拜读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后撰写的报道《不应回避的灰色收入》一文,文中称王小鲁博士测算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注:约占当年GDP的30%多,加上这部分遗漏收入,全国居民收入为23.3万亿,约占当年GDP的77%),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笔者搜集了有关文献得知,2007年王小鲁博士也曾在《财经》杂志发表了《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一文摘要。今年的报告是2007年报告的延续,采用的是基本相同的方法。
王小鲁博士的有些观点我是赞同的。如,在目前我国居民收入调查中,由于人们对隐私权更加重视,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着漏报和少报情况,高收入群体也较少进入调查样本。王小鲁博士使用的调查方法,如,利用居民主要支出的数据来验证收入数据也有可借鉴之处。但我认为王小鲁博士课题组使用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有值得商讨之处,自然其估算结果也有过高之嫌。故不揣冒昧,就教于王小鲁博士和各位学者。
一、由“滚雪球法”调查得出的结论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王小鲁博士课题组的调查方法是让调查者找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来做调查,再通过这些人又找他们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进行调查,从而取得居民收入和一系列消费结构方面的数据。这种调查方法在社会学中被称之为滚雪球法抽样,该方法尽管最初选择调查对象时是采用随机抽样,但是最后的样本都是非概率样本。这种方法在定性分析中较为有效,因为它可以大大地增加接触总体中所需群体的可能性,但是调查结果不适宜用来推断总体。受研究目的和价值观等主观因素影响,不同研究者对同一研究群体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报道中称课题组已经意识到滚雪球法抽样存在的局限性,只是把结果用来作为一些重要的居民收支行为的参数,但是,用这些参数作为辅助手段来推断总体同样也是不太合适的。
报道中提到,研究人员认为滚雪球法抽样调查取得的数据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是,这一结论是如何得来的则缺少说明。试想,这些不愿意向统计局调查员透露自己实际收入的高收入人群会仅因为调查员是熟人就如实相告?这显然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不相符,怕露富是常态,对熟人恐怕也是如此。
二、调查城市和调查样本的选择方法存在主观性
根据抽样理论,概率抽样是推断总体的基础。用非概率抽样(主观选择)获得的样本,仅能代表样本群体本身,若用其推断总体一般无法确定结论的可靠性,所以,使用这样的结果需要谨慎小心。
报告中强调,为增加代表性,本年度调查比2007年的调查增加了调查城市和调查样本,但我们无法看到19个省份(包括直辖市)的64个调查市和14个调查县城及建制镇的4909个样本家庭是如何抽选的。实际上,该课题所选城市较国家的城镇住户调查来说更多的集中于东、中部地区和大中城市,同时,有意识地增加了居住在较大规模城市、具有较高学历以及从事经营性活动和白领职业的人群比重,虽然其表明“在调查中我们使用的分析方法,使这种分布的差异不会影响到对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布的推算结果”,但实际上,基于这样的样本所做的推算无疑将会高估居民收入。
我国现行城镇住户调查是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在全国抽选了476个调查市县的65000个调查户进行居民收入与消费调查。调查市县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首先,将每个省(区、市)内的市县划分为三层:大中城市(地级和地级以上的城市)、县级市和县城(镇),按各层城镇人口占全省(区、市)城镇人口的比例来分配每层的样本量;其次,在各层内按市县城镇职工年人均工资水平从高到低排队,用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抽取所需数量的调查市县,并根据抽中的次数确定调查市县的样本量。在调查市县内采用两步抽选调查户。第一步,按照多阶段、随机等距方法,抽选一相样本(俗称大样本)开展城镇居民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第二步,从一相样本(或大样本)中按照家庭人均收入排队,等距抽选出一个小样本,作为常规调查户,开展记账工作。每个调查户都可以计算入样概率,调查样本数据可用来推断总体。国家统计局按照上述方法对调查样本的代表性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65000户样本量对全国和分省(区、市)有较高的代表性,在置信度为95%时,主要收支指标的抽样误差(不含漏报、少报等产生的非抽样误差)在5%以内。从理论上讲,国家组织的常规住户调查方法有着较严密的科学依据,是国际上普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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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灰色收入”统计引出方法之争,国家统计局官网昨天发表署名文章回应“灰色收入”统计报道
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昨天发表署名为王有捐的文章《也谈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与王小鲁博士及其课题组关于调查推算方法的商榷》,对媒体记者采访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后撰写的报道《不应回避的灰色收入》一文作出回应。
文章认为,王小鲁测算的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30%多,加上这部分遗漏收入,全国居民收入为23.3万亿,约占当年GDP的77%),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王有捐在文章中称,王小鲁使用的调查方法,如利用居民主要支出的数据来验证收入数据有可借鉴之处,“但其课题组使用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有值得商讨之处,自然其估算结果也有过高之嫌。”
记者了解到,王有捐是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他在文章中表示,对于王小鲁的有些观点表示赞同。比如,在目前我国居民收入调查中,由于人们对隐私权更加重视,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着漏报和少报情况,高收入群体也较少进入调查样本。他表示,2007年王小鲁曾在《财经》杂志发表了《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一文摘要。“今年的报告是2007年报告的延续,采用的是基本相同的方法。”
■质疑滚雪球法调查
“首先,由‘滚雪球法’调查得出的结论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文章称,王小鲁博士课题组的调查方法是让调查者找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来做调查,再通过这些人又找他们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进行调查,从而取得居民收入和一系列消费结构方面的数据。“这种滚雪球法抽样尽管最初选择调查对象时是采用随机抽样,但是最后的样本都是非概率样本。”文章说,报道中提到,研究人员认为滚雪球法抽样调查取得的数据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是,这一结论是如何得来的则缺少说明。“试想,这些不愿意向统计局调查员透露自己实际收入的高收入人群会仅因为调查员是熟人就如实相告?这显然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不相符,怕露富是常态,对熟人恐怕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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