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50万人口以上城市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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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地域所属 聚落名 人口面积属性:1直辖市 2地级市 3县级市 4县政府驻地 5镇街道 6非驻地市辖区
沪 1上海 1183 万 1578 km2 9区+闵行宝山浦东+真新新村街道
京 1北京 891 万 1502 km2 8区+昌平3镇
粤 2 广州市 广州 714 万 651 km2 中心5区+白云区街道+萝岗区街道+番禺2街
鄂 2 武汉市 武汉 508 万 1171 km2 中心7区+江夏流芳+东西湖慈惠长青吴家山三店李家墩
津 1天津 479 万 1073 km2 中心6区+近郊4区一部分
辽 2 沈阳市 沈阳 453 万 808 km2 中心5区+东陵区街道+于洪区街道
渝 1重庆 435 万 1631 km2 中心6区+巴南2街1镇+渝北龙溪人和天宫殿街道
粤 2 深圳市 深圳 406 万 376 km2 特区内(二线关不撤不能算成一个城市)
苏 2 南京市 南京 373 万 808 km2 原10区-大厂-靖安-盘城+江宁3街
陕 2 西安市 西安 361 万 828 km2 6区
川 2 成都市 成都 347 万 427 km2 中心5区
黑 2 哈尔滨市 哈尔滨 345 万 1872 km2 中心5区+松北区街道+松北镇松浦镇
吉 2 长春市 长春 273 万 971 km2 朝阳绿园区+南关区街道幸福乡净月+宽城区街道街道奋进乡+二道区街道英俊乡
鲁 2 济南市 济南 260 万 919 km2 中心4区+历城区街道华山王舍人镇k
豫 2 郑州市 郑州 256 万 841 km2 4区+惠济区街道
浙 2 杭州市 杭州 254 万 578 km2 6区-下沙
晋 2 太原市 太原 247 万 1094 km2 杏小迎万4区+尖草坪区街道向阳镇+晋源区-晋祠镇姚村镇
云 2 昆明市 昆明 245 万 450 km2 4区街道
鲁 2 青岛市 青岛 239 万 726 km2 中心4区+崂山区+城阳区城阳镇流亭镇
湘 2 长沙市 长沙 220 万 556 km2 全部5区k
辽 2 大连市 大连 215 万 609 km2 中心4区
冀 2 石家庄市 石家庄 197 万 399 km2 5区
闽 2 福州市 福州 196 万 319 km2 3区+晋安区街道鼓山镇岳峰镇新店镇
赣 2 南昌市 南昌 184 万 333 km2 4区
苏 2 苏州市 苏州 181 万 539 km2 金阊沧浪平江虎丘新区+长桥郭巷木渎横泾元和黄桥
苏 2 无锡市 无锡 176 万 737 km2 全部市区-鸿山羊尖鹅湖东港安镇锡北-玉祁前洲阳山洛社堰桥
皖 2 合肥市 合肥 172 万 654 km2 4区
桂 2 南宁市 南宁 165 万 349 km2 兴宁青秀江南西乡塘区街道
新 2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 165 万 832 km2 天沙新水4区+东山区卡子湾街道
黔 2 贵阳市 贵阳 156 万 205 km2 南明,云岩,小河3区
甘 2 兰州市 兰州 156 万 418 km2 城关安宁区+七里河区街道
粤 2 佛山市 佛山 154 万 313 km2 禅城区+南海区桂城罗村街道
辽 2 鞍山市 鞍山 145 万 339 km2 中心3区+千山区(不含汤岗子镇唐家房镇千山镇齐大山镇)
辽 2 抚顺市 抚顺 143 万 592 km2 中心3区+顺城区(不含会元乡)
吉 2 吉林市 吉林 143 万 668 km2 船营区街道欢喜乡+龙潭区街道龙潭江北乡+昌邑区街道+丰满区街道小白山乡
苏 2 常州市 常州 142 万 392 km2 钟天戚3区+新北区3街新桥薛家+武进区湖塘牛塘
豫 2 洛阳市 洛阳 139 万 423 km2 5区-辛店镇白马寺镇
粤 2 汕头市 汕头 134 万 361 km2 中心3区
苏 2 徐州市 徐州 129 万 393 km2 云鼓泉九4区
桂 2 柳州市 柳州 128 万 667 km2 4区
蒙 2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 126 万 654 km2 4区街道+攸攸板镇西菜园乡小黑河乡报巧镇毫沁营镇西把栅乡
浙 2 温州市 温州 125 万 279 km2 鹿城区各街道仰义乡双屿镇+龙湾区蒲州街道状元镇瑶溪镇+瓯海区7街道
浙 2 宁波市 宁波 115 万 303 km2 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洪塘街道慈城镇)镇海区庄市街道+鄞州区4街道邱隘镇
闽 2 厦门市 厦门 114 万 136 km2 思明区湖里区
鄂 2 襄樊市 襄樊 111 万 556 km2 襄城区街道+樊城区街道团山镇+襄阳区张湾镇
冀  2 唐山市 唐山 104 万 293 km2 路北路南-钱营街道办+开平区开平镇开平街道马家沟街道越河乡
粤 2 东莞市 东莞 103 万 233 km2 4街道
琼 2 海口市 海口 101 万 258 km2 海口:101万258km2 4区街道+海埠镇府城镇城西镇海秀镇长流镇
冀  2 保定市 保定 100 万 137 km2 三区
鲁 2 烟台市 烟台 100 万 336 km2 芝罘区+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初山镇+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山区2街
苏 2 扬州市 扬州 95 万 240 km2 广陵维扬2区+文汇扬子津蒋王汊河杨庙邗上
蒙 2 包头市 包头 94 万 313 km2 青山昆都仑区+新城乡
鲁 2 临沂市 临沂 93 万 236 km2 兰山区4街道+河东九曲街道+罗庄区盛庄双月湖3街
粤 6 佛山市 顺德 93 万 311 km2 顺德区大良容桂伦教北滘
苏 2 南通市 南通 93 万 382 km2 港闸崇川2区
豫 2 安阳市 安阳 92 万 379 km2 4区-龙泉镇马涧乡
湘 2 株洲市 株洲 91 万 537 km2 全部4区
粤 5 深圳市 布吉 90 万 100 km2 龙岗区布吉街道
青 2 西宁市 西宁 90 万 343 km2 4区
粤 2 中山市 中山 87 万 368 km2 5街+港口镇+沙溪镇
黑 2 齐齐哈尔市 齐齐哈尔 86 万 371 km2 建华区+龙沙区街道龙沙乡+铁锋区街道铁锋乡
豫 2 平顶山市 平顶山 85 万 384 km2 3区
豫 2 开封市 开封 83 万 460 km2 5区
粤 2 珠海市 珠海 83 万 476 km2 香洲区
冀  2 邯郸市 邯郸 82 万 88 km2 三区
辽 2 锦州市 锦州 82 万 410 km2 3区-太和区兴隆街道天桥街道女儿河乡
湘 2 衡阳市 衡阳 82 万 543 km2 4区全部,除南岳区
皖 2 芜湖市 芜湖 81 万 339 km2 4区-峨桥镇火龙岗镇
鄂 2 宜昌市 宜昌 79 万 531 km2 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朱市街道+夷陵区小溪塔街道
粤 6 深圳市 宝安 77 万 117 km2 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街道
豫 2 新乡市 新乡 77 万 231 km2 3区
辽 2 本溪市 本溪 77 万 355 km2 平山区+溪湖区(除北三镇)+明山区(除外围2镇1街)
鄂 2 荆州市 荆州 76 万 158 km2 沙市区街道+关咀乡立新乡+荆州区街道
桂 2 桂林市 桂林 76 万 263 km2 4区
鲁 2 泰安市 泰安 76 万 469 km2 泰山区+岱岳区粥店街道、天平店街道k
豫 2 焦作市 焦作 75 万 231 km2 山阳解放2区+中站区(除龙洞乡)+马村区街道(除安阳城乡九里山乡)
鲁 2 淄博市 张店 74 万360km2 张店区
宁 2 银川市 银川 73 万 550 km2 3区-镇兴丰良掌通月7乡镇
黑 2 牡丹江市 牡丹江 73 万 641 km2 4区街道+兴隆镇铁岭镇
闽 2 泉州市 泉州 72 万 184 km2 鲤城区丰泽区
黔 2 遵义市 遵义 71 万 233 km2 2区街道+长征南关忠庄高桥4镇
苏 3 昆山市 昆山 71 万 235 km2 玉山周市陆家镇
辽 2 丹东市 丹东 71 万 400 km2 3区-振东区3镇1飞街
皖 2 蚌埠市 蚌埠 71 万 449 km2 3区+淮上区小蚌埠镇吴小街乡
粤 5 东莞市 长安 70 万 83 km2 长安镇
粤 5 东莞市 虎门 70 万 170 km2 虎门镇
豫 2 南阳市 南阳 70 万 196 km2 宛城区街道+环城乡白河镇+卧龙区街道+勒岗乡卧龙岗乡
苏 2 镇江市 镇江 70 万 248 km2 京口润州2区
黑 2 大庆市 大庆 70 万 1059 km2 萨尔图龙凤2区
浙 3 义乌市 义乌 69 万 287 km2 5街道
粤 2 湛江市 湛江 69 万 293 km2 2区+麻章街道
湘 2 湘潭市 湘潭 67 万 264 km2 2区,除两飞地镇
黑 2 鹤岗市 鹤岗 67 万 430 km2 6区-新华镇团结乡红旗乡
豫 2 商丘市 商丘 66 万 171 km2 睢阳区街道+古宋乡+梁园区街道
粤 2 揭阳市 揭阳 66 万 182 km2 榕城区
川 2 绵阳市 绵阳 66 万 228 km2 涪江区街道+石塘镇城郊乡+游仙区街道+游仙镇
津 6 塘沽区 塘沽 66 万 688 km2 塘沽区
粤 2 江门市 江门 65 万 180 km2 江海区蓬江区街道
鲁 2 潍坊市 潍坊 65 万 251 km2 奎文区+潍城区四街道
晋 2 大同市 大同 64 万 188 km2 城区+马军营乡新旺乡
皖 2 淮南市 淮南 64 万 371 km2 田家庵区+大通区-上窑镇孔店乡
辽 2 阜新市 阜新 63 万 251 km2 3区-太平区水泉镇
湘 2 常德市 常德 63 万 334 km2 武陵区+鼎城区武陵镇
陕 2 宝鸡市 宝鸡 63 万 472 km2 金台区街道陈仓镇+渭滨区(除晁峪乡八鱼镇马营镇)
苏 3 江阴市 江阴 62 万 197 km2 澄江云亭夏港南闸镇
苏 2 淮安市 淮安(淮阴) 62 万 212 km2 清河区+清浦区-武墩盐河和平+淮阴区王营
辽 2 辽阳市 辽阳 62 万 223 km2 中心4区-太子河区东京陵乡
苏 2 盐城市 盐城 62 万 294 km2 亭湖区街道+新兴+盐都区潘黄
粤 5 深圳市 沙井 60 万 51 km2 宝安区沙井街道
黑 2 佳木斯市 佳木斯 60 万 163 km2 中心4区+郊区长青乡
冀  2 秦皇岛市 秦皇岛 59 万 121 km2 海港区
鄂 2 黄石市 黄石 59 万 199 km2 黄石港西塞山下陆3区
粤 6 深圳市 龙岗 58 万 130 km2 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城街道
皖 2 阜阳市 阜阳 58 万 181 km2 3区街道-周棚新华泉颍街道
苏 3 常熟市 常熟 58 万 215 km2 虞山镇
皖 2 马鞍山市 马鞍山 58 万 301 km2 3区
冀  2 邢台市 邢台 57 万 133 km2 两区
辽 2 营口市 营口 57 万 209 km2 2区+老边区路南镇二道镇城东街道
川 2 南充市 南充 57 万 225 km2 顺庆区四个街道新建华凤舞凤镇+高坪区白塔街道都京小龙高坪镇+嘉陵区火花镇
陕 2 咸阳市 咸阳 56 万 170 km2 秦都区街道+沛东镇+渭城区街道+渭城镇
湘 2 岳阳市 岳阳 56 万 305 km2 岳阳楼区
粤 5 佛山市 大沥 55 万 126 km2 南海区大沥镇
浙 2 绍兴市 绍兴 55 万 165 km2 越城区6街+东湖鉴湖灵芝镇
浙 6 杭州市 萧山 55 万 194 km2 萧山区中心4街+宁围镇
川 2 攀枝花市 攀枝花 55 万 348 km2 东区+西区+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仁和镇
渝 6 万州区 万州 55 万km2 公报中的城市人口
鄂 2 十堰市 十堰 54 万 542 km2 两区街道
川 2 自贡市 自贡 53 万 106 km2 自流井区全部+贡井区街道长土镇艾叶镇+大安区街道大山铺镇新民镇凤凰乡红旗乡和平乡
浙 3 瑞安市 瑞安 53 万 223 km2 街道+莘塍飞云镇
冀  2 张家口市 张家口 53 万 254 km2 2区
闽 2 漳州市 漳州 53 万 334 km2 芗城区龙文区-郭坑镇
粤 2 韶关市 韶关 52 万 288 km2 街道带4镇
鲁 2 济宁市 济宁 51 万 132 km2 市中区+任城区许庄、柳行、三贾街道
粤 2 惠州市 惠州 51 万 188 km2 惠城区街道
豫 2 濮阳市 濮阳 51 万 255 km2 华龙区
粤 5 深圳市 松岗 50 万 92 km2 宝安区松岗街道
粤 5 深圳市 公明 50 万 97 km2 宝安区公明街道
粤 5 东莞市 常平 50 万 108 km2
浙 3 慈溪市 慈溪 50 万 197 km2 三街道+横河镇
湘 2 邵阳市 邵阳 50 万 305 km2 双清区+大祥区(-高速以南4乡镇)+北塔区
苏 2 连云港市 新浦-海州 50 万 316 km2 新浦区-宁海+海州区-新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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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的中国人,愚蠢的小城镇战略
文章提交者:美共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http://www.kdnet.net
秦尊文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武汉  430077)
[摘要]关于我国城市化道路问题,人们在理论和政策上存在着明显的小城镇偏好。究其成因有以下几方面:建国以来,国家对大城市实质上的抑制政策造成了强大的思维惯性;上个世纪80年代不得已而为之的小城镇模式被当作中国城市化的灵丹妙药;一些人认为城市大了一定会发生“城市病”,而小城镇可以避免“城市病”;把发达国家的城市郊区化或逆城市化当作我国现阶段的目标模式,认为可一步到位发展小城镇;一些人认为农民素质差,只能在小城镇发展。这些思想严重地限制了城市规模效益的发挥,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
拙作《小城镇道路:中国城市化的妄想症》在《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第12期发表后,有些同志撰文表示同意本文的观点,也有一些同志提出了批评。陈美球同志在《中国农村经济》2003年第1期上发表《小城镇道路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以下简称“陈文”),与我商榷。作者文中流露出的小城镇情结以及我们的政策和舆论中强烈的小城镇偏好,引起了我的深思。这里仅就小城镇偏好的主要成因进行探究,以就教于大家。
一、长期“抑大崇小”的城市规模政策,使小城镇偏好形成了强大惯性
“陈文”认为,在现实中,小城镇从来没有成为我国城镇体系中国家最支持和最重视的一个层次(见“陈文”第三段)。其实不然。从建国以来我国城市规模政策的运行轨迹来看,抑大崇小的导向十分明确。
早在建国初期,国家最高领导人就曾明确指示“城市太大了不好”,要“多搞小城镇”。这种主张影响极其深远,成为影响城市规模政策的实施基调。
1955年5月,国家建设委员会召开有关工业布局与城市建设问题座谈会,就集中研究了如何发展中小城市,不发展大城市,城市不宜过分集中等20个问题,其中渗透着城市分散发展和均衡布局的思想。
195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指出:“根据工业不宜过分集中的情况,城市发展的规模也不宜过大。今后新建城市的规模,一般可以控制在几万至十几万人口的范围内。”
1965年之后,国家进行“三线建设”,更是明确提出了“大分散、小集中”,工厂布点要“靠山、分散、隐蔽”,这也成为新建城市的指导性方针。
1978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大城市的规模一定要控制。今后,各城市都要有人口和用地规划的控制指标。……五十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要严格控制,切实防止膨胀成新的特大城市。中等城市要避免发展成为大城市。”“今后23年(到2000年)行将建设的上万个大中型项目,都应按照大分散、小集中和多搞小城镇的方针进行合理分布,摆到中小城市去,大部分尽可能摆到小城镇去。”
1980年,国务院批转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中强调:“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
1990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城市规划法》,以法律形式宣示了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这是目前仍在执行的现行法律,是城市规模政策的法律基础。
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1999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又提到:“发展小城镇是一个大战略。”从80年代中期的“小城镇,大问题”上升到90年代末期的“小城镇,大战略”,小城镇在我国城市体系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了。
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显然,“十五”计划所强调的城市发展重点仍然是小城镇和中小城市。为了突出这一意图,“十五”计划还特别强调,要“防止盲目扩大城市规模”。政策上的这种导向,使小城镇偏好形成了强大惯性。
二、误将不得已而为之的小城镇发展模式,视为中国城市化的普遍规律
我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大力发展小城镇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当时国家控制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发展,同时又限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严格说来,这不应该是一条经验而是教训。一位国家领导人视察苏南小城镇时曾深有感触地说过:“走过了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镇;走过了一镇又一镇,镇镇像农村。”现在苏南一些小城镇已开始衰落,原进镇农民面临着二次搬迁的问题,这无疑加大了城市化的成本。从这一点来说,江苏、浙江、广东不约而同地抛弃了以小城镇为主导的城市化战略绝不是偶然的,他们的经验教训应当给人们有所启示。
那些有小城镇偏好的人往往拿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区小城镇的发展来说明其观点之正确,但这恰恰说明了发展大城市的重要性。因为这些地区的小城镇之所以发展得好,是因为它们处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都市圈里。小城镇的发展不是对小城镇模式的肯定,相反它发展到一定阶段会对原有模式进行否定。目前,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在抓大城市和城市群的同时,纷纷对小城镇做起了“减法”,即减少小城镇数量,提高小城镇质量。广东省2000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根据集约发展的原则,在全省1557个建制镇中,择优建成300个左右的中心镇,使其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经济发达,富有地方特色和风貌的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带动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部分中心镇逐步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小城市。江苏省的中心镇定为200个,浙江省为100个。从全国各省情况的对比分析中,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越是城市化水平高的地方越是将小城镇撤并较多。“五普”城市化水平为48.67%的浙江省1999年以来将乡镇撤并了462个,城市化水平为41.49%的江苏省撤并了628个小城镇,均约占原来总数的1/3;湖北省城市化水平紧随江苏其后为40.22%,1999年以来撤并了1/4多的乡镇建制;而城市化水平只有29.75%的湖南省2001年底有建制镇1085个,仅2001年一年就增加了30多个(刘宗发、秦尊文,2003)。
拙作发表时使用的是“城市化”的提法,“陈文”则使用的是“城镇化”的提法。尽管有人认为两者都是英文“urbanization”的不同译法,但在中国确实有它们各自不同的含义。不少人认为,城镇化是城市化的初级形式。我认为,与“城市化”的提法相比,“城镇化”的重点指向是“镇”而不是“市”,这种提法很可能对我国的城市化方向产生误导,从而使我国与世界先进国家甚至是世界平均城市化水平的距离越拉越大。
“陈文”中写道:“以现有的大中城市为载体吸纳农村人口的异地城镇化和以小城镇为载体的农村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中两条相互补充的城镇化途径,它们各具特色。就全国而言,不存在谁为主要、谁为次要的地位划分问题。”(见第五段)这种说法看似公允,但抹杀了大中城市的主导地位,对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后患无穷。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在城市化进程中无视小城镇的作用是不客观的,但把它当作“大战略”,显然也是靠不住的;战术性、战役性的错误都可以犯,但像批“新人口论”、搞“大跃进”这样的战略性错误千万不能再犯,因为一耽误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要花几代人的时间才能弥补战略性错误所造成的损失。小城镇道路是在不触动城乡二元结构前提下的“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还算一个次优决策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它已是下策了。我们如果错把下策当上策,错把特殊当一般,错把例外当规律,是要犯历史性、战略性错误的。在国际上,大城市包括特大城市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尚觉得势单力薄,纷纷建立大都市圈或大都市连绵带,我们却以“小城镇”而沾沾自喜,拒绝承认大城市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主导地位,这种思想太危险了!
总之,小城镇的发展并非必然,而是因为人为地阻碍了城市化进程的结果,是政策“控制”城市发展之后的一种补偿和替代。从根本上说,小城镇道路是市场对资源配置扭曲的表现。大中城市是我国城市化起飞的翅膀。我们要解放思想,只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只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要放手让大中城市健康发展。
三、误将“城市病”当作必然发生的流行病和绝症,患上了“大城市恐惧症”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一度出现了交通拥挤、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犯罪率高等经济社会现象。有些人因此认为,大城市无法持续下去、在经济上是寄生的、大城市的贫困问题特别突出、是冲突和低劣生活质量之所。这些问题被归纳为“城市病”。由于一些人认为“城市病”是城市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是“一大就发”的流行病,是一种不治之症,因而患上了“大城市恐惧症”。怎样避免“城市病”?小城镇论者开出了“小城镇”良方。
“城市病”的实质是环境病、贫困病。从这一实质出发去考察,“农村病”或“小城镇病”比“城市病”更为严重。从贫困的角度来看,就全世界而言,尽管许多城市有贫困集中的地方,但农村地区贫困的规模和严重程度仍比城市高,只是由于农民政治影响力较小而未表现出来。从环境角度来看,人口迁入城市或许是最佳选择。这样做虽然会由于城市人口活动密度的增大而可能导致诸如交通拥挤、污染等问题,但这与偏远的乡村相比,城市的这些环境问题比较容易得到控制或解决,因为城市居民可以通过其政治影响力促使城市政府来解决有关的环境问题,而乡村居民只能靠自己解决它们;再与小城镇相比,大城市具有一些明显的优势。其一,人口和产业的高密度意味着可以较经济地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如自来水、废物收集和处理、急救服务、先进的通讯设施、多样的保健和教育服务等。其二,生产和消费集中意味着可以通过废物回收及其重新利用或再循环使用,使资源得到更有效利用;也意味着能为安全实现该模式的专门企业提供广阔的活动范围和更多的机会。其三,生产和住宅的集中意味着矿物燃料的使用有可能减少,如可以利用余热为家庭和商业建筑供热。其四,大城市具有限制机动车使用的更大潜力。这与现实似乎自相矛盾。但如果城市规划设计得当,从降低需求的角度管理交通需求,城市居民的出行可以更多地通过步行或自行车来完成,进而提高公共交通的生存能力,同时使优质服务经济可行(汤茂林,2003)。许多到农村出差的人都有深刻的感受,一些“骑路”小城镇的交通堵塞要比大城市严重得多,而且没人管。
小城镇论者对小城镇情有独钟的另一理由,是认为农民进入小城镇资金要节约得多。这是似是而非的看法。对此,我们应当全面地算账:
(1)既要看到资金需求也要看到资金来源。农民进入城市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固然是高,但城市规模扩大后土地急剧升值,由规模经济产生的集聚效益也要计入。此外,城市的集聚还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这些收入也要计算进来。
(2)投资数量要与生活质量相联系,市民比小城镇居民享受更多的现代文明,生活条件大为改善,所以二者不能简单类比,还要把居民生活质量考虑进来。
(3)直接的投入账要算,稀缺的土地资源投入更要计算。我国人多地少是基本的国情,小城镇用地多,城市则具有明显的节地作用。
(4)另据农业普查,全国工业用地人均55平方米,农村工业用地每人多达555平方米(孙自铎,2003)。
《(2001~2002)中国城市发展报告》通过计算机模型的演算结果指出,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化综合发展成本,是人口少于10万人小城市的1/6到1/8,亦即小城市每吸纳1个人(必须符合城市的基本标准)所付出的成本,如果同样投入到超出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则可以吸纳6-8人。正因为如此,90年代以来,我国大中城市吸纳的劳动力不断增加,而转移到小城镇的日趋减少。据统计,在2001年全国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转移到县城的占14.9%,转移到建制镇的占8.7%,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和11.3个百分点。2001年在本省内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只有9.2%被安置在本乡乡镇企业就业,比上年下降了4.5个百分点(范小玉、且淑芬,2002)。从人口城市化的视角分析,我国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以集中型城市化为主、分散型城市化为辅的人口城市化道路。
大中城市快速发展是世界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规律性的趋势。大城市是城市化的发动机,指望小城镇是靠不住的。20世纪,全世界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数目日益增多,在城市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高。1900-1980年,100万人口的大城市由11座增加到227座,增长了20.6倍,年平均递增3.86%;1920年,10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人口只占到城市总人口的3.6%,而到1980年,这一比例已提高到14.9%。在1960-1995年35年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韩国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由51.5%上升到66.3%,城市化水平则由39.2%上升到85.4%。与此同时,韩国5-10万人小城市的个数,从1960年的18个减少到1995年的6个,占城市人口比例由18.5%下降到2.1%(刘宗发、秦尊文,2003)。
在20世纪后半叶,大城市超先增长现象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得尤其明显。1950年,全世界只有纽约和伦敦两座城市的总人口达到800万以上,并且都在发达国家;到1994年,全球有22座城市达到这一规模,其中有16座属于发展中国家。2000年世界上20个最大的城市中,发展中国家占了16个。根据美国《全球2000年报告》,发展中国家有400个城市突破了100万人口大关(王前福、李红坤、姜宝华,2002)。而且发展中国家城市化增长势头有增无减,持续而迅猛。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城市化仍保持着这种态势。有些国家的首位城市,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甚至达到了10%以上。
我国的情况也一样。尽管强调发展小城镇,但由于市场的作用,我国大城市还是“逆势而上”,发展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表现。2000年,我国有大型城市93座,这些大城市产业和人口高度集中,规模经济优势强,集聚效应明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骨干作用。据统计,2000年93个大城市共集聚人口1.9亿,创造了2.74万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闵捷,2002)。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无一例外是城市密集地区。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不约而同地认识到,小城镇过多是导致城市化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在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再也不能墨守计划经济体制下“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成规,而应根据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大势和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把城市化的指导思想转变为:充分发挥大城市优势,突出发展大中城市,择优发展小城镇。江苏、浙江两省现在已明确废止了“城镇化”的提法,而用“城市化”取而代之,一字之差,两样天地,充分反映了沿海发达地区领导思想的巨大变化。
在城市化过程中,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超先发展的趋势,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建国以来,我国长期坚持限制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发展的政策,实际上是“恐城症”的表现。“恐城症”导致城市发展不足,城市化水平低,形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极大瓶颈制约。今后,我们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应顺应这一趋势,消除“大城市恐惧症”,以推进以大城市为主导的城市化进程。我们强调大城市的重要,并不是否定小城镇的作用。小城镇既不能搞单兵突进,更不能做散兵游勇,应把小城镇的发展融入大城市、城市群的发展体系,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才能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各具特色、各展特长,大、中、小城市相互协调的城市体系。
四、误将城市化的“完成时”当成“进行时”,形成了“小城镇拜物教”
所谓城市化的“完成时”就是逆城市化,又称之为城市郊区化。日本地理志研究所编写的《地理学辞典》中这样对郊区化定义:郊区化是指城市周围的农村地域,受到城市膨胀的影响,向城市性因素和农村性因素相互混合的近郊地域变化的过程。市中心和建成区的住宅、工厂、学校、办公楼等城市设施外迁和农地转变为住宅地,构成景观上的郊区化;向中心市区通勤者的增加和购物地发生变化等,构成功能上的郊区化。逆城市化的主要表现为大城市人口明显减少、人口由中心城市大量向郊区及更远的乡村地区迁移、更多的人口集居在大城市的边缘地带,很多工业企业也纷纷离开城市,向中小城镇及乡村地区转移。
逆城市化现象,首先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北欧和西欧,随后在七、八十年代许多发达国家都出现了这种现象,如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和美国等。小城镇论者认为,发达国家已出现城市人口向郊区和小城镇转移的趋势,我们应该利用后发优势,少走“弯路”,限制大城市发展,大力发展小城镇,并认为这是城市化的“捷径”。这实际上是将西方国家城市化的“完成时”误用于中国城市化的“进行时”:我国目前刚越过城市化的初期(非农业人口比重30%以下),才迈入加速发展期的门槛,与早已完成城市化(非农业人口达到70%甚至90%以上)的发达国家不可同日而语。
在城市化进入“完成时”阶段,一些富人不愿居住在大城市中心区,而宁愿居住在环境优美、交通方便的乡村或小城镇。这种逆城市化并不意味着城市化水平的下降,而是一种更高形态的城市化现象,即人们追求的是一种无形的城市化,是生产生活方式的城市化、现代化。城市郊区化的到来,标志着城市由集聚式发展转变为扩散式发展,也标志着城乡的良性互动和小城镇与大城市的配套发展,它并不是否定而是进一步肯定了大城市的作用。因为,进入“完成时”的发达国家,大城市的卫星城镇很发达,但这些小城镇只是富人们的“卧城”,他们仍然工作在城市,收入来源也在城市,城市的功能和资源都没有或很少向小城镇和农村转移。
另外,应将郊区化现象与郊区化阶段区别开来,出现了城市郊区化现象并不等于城市已经发展到郊区化阶段。郊区化阶段对应于城市扩散发展阶段。只有郊区取代中心区成为城市发展的主体,城市离心增长远强于向心增长时,城市的发展才进入了郊区化阶段。按国外经验,我国正处于加速城市化阶段,还是以集聚为主的发展阶段(吴国兵,1999)。因此,虽然我国某些城市出现了白天城里上班、晚上住在郊区的现象,甚至出现“5+2”模式(即5天城里工作,2天郊区休息游玩),但这顶多只是“郊区化现象”的苗头,离“郊区化阶段”还很远。我国城市尚处于集聚发展阶段,如果错把“现象”当“阶段”,而患上“小城镇偏执症”,想一步到位实行逆城市化,那只会堕入乌托邦式的幻想。
五、政策的不公平以及市民的歧视与偏见,形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只能在小城镇发展的观点
“陈文”中列举了三条“必须充分发挥小城镇的作用”的原因。一是“城市政府的财力无法支撑在高水平基础设施投入下的大量新增的低水平的农村就业人口”;二是“从维护城市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在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前,人口向大城市的自由等迁移不可能实现”,因为这会引起城市居民的排斥;三是“大量的外来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由于文明的差距,必然会对城市的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等带来较大的冲击”(见第六段)。这三条原因中,每条都涉及到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两个方面。根据“陈文”的意思,客观条件是城市财力有限或者制度改革尚未到位,主观因素是绝大多数农民“水平低”、“素质差”。
从客观条件讲,城市财力有限或者制度改革尚未到位,政府只好走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道路。政府对市民和农民(包括进入小城镇后)承担的义务不同,市民的就业、医疗、住房等政府都承担有一定的责任,而进入小城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同农民一样,要自理口粮,自谋职业,自己购买住房。所以在城乡居民的天平上,政府总是偏向市民这一块。而走小城镇为主的道路,其建设资金投入、社会风险主要由农民承担,与政府牵连不大。由于相对市民来说,农民是弱势群体,政府自然要重点保护市民的既得利益。但是,仅代表市民利益的人民政府,是不能代表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护市民、限制农民的各种制度到了该废除的时候了!此外,农民进城并不只是城市财力的消耗者,更是财力的创造者,而且其创造的远大于消耗。
城市政府还担心农民进城会引起市民就业的困难,为了不冲击城市人的“饭碗”,便动员农民进入小城镇。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就是把人民政府仅仅作为“市民”政府。不可否认,农民工对市民的就业有一定的替代效应,但其补充效应远大于替代效应。事实上,农民进入城市不仅不会减少就业总量反而会增加城市人的就业机会,他们干的是市民不愿干的脏、险、累、苦的工作,而且他们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同时也产生生活消费需求,由此带动城市相关产业的发展。
至于农民“水平低”、“素质差”的问题,更应该辩证地看。讲平均受教育年限、科技素质,农民无疑从整体上比市民要低一些,但进城的农民工一般都是年龄较轻、在农村相对水平较高者;讲诚信、勤奋、吃苦耐劳,他们从整体上肯定不比市民差,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城市企业请农民工呢?退一步讲,即使“文明的差距”问题确实存在,那也更应该让他们进城更多地接受城市文明的熏陶,而不是人为地扩大这种差距。
在城市化中,农民进入什么样的城镇或者城市应由作为“经济人”的农民自己来决策,别人来替农民选择其实并不合适,甚至适得其反。时至今日,我国城市的发展依然不太遵从城市发展的内部规律,计划的色彩依然很浓厚。一些地方政府片面理解小城镇战略的内涵,看中一块地方就要大兴土木,道路修好了,楼房盖起来了,市场建好了,就是没有多少农民进城。这样的小城镇只能是一座空城、废城,因为它对农村人口的吸引力太小。尽管鼓吹小城镇的人痛陈大城市的条条“病症”、历数小城镇的种种“好处”,但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依然流向了大中城市。正如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1955年在《经济增长理论》一书中所说:“只有少数人喜欢乡村而不喜欢城镇,在谴责城镇的人中,有许多实际上却千方百计避免生活在乡村。”(P526)这种情况同样也发生在小城镇与大中城市之间。
从各国城市化发展历程来看,城镇要形成一个合理的体系才能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而且只有在相当发达的城市环境中,小城镇才能得到稳定发展。如前所述,小城镇模式是不得已而为之,虽有积极意义和作用,但也有消极后果和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城镇模式不仅没有缩小城乡差别,反而固化了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给我们的城乡二元结构。因此,我们不能抱残守缺,应当与时俱进,旗帜鲜明地走以大中城市为主导的城市化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国市长协会:《(2001~2002)中国城市发展报告》,西苑出版社,2003年。
2.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
3.汤茂林:《发展中国家的巨型城市化》,《中国城市化》2003年第2期。
4.孙自铎:《政府为什么偏爱小城镇》,《中国城市化》2003年第1期。
5.Arthur O’Sullivan:Urban Economics,中信出版社,2002年。
6.王前福、李红坤、姜宝华:《世界城市化进程解读》,《经济前沿》2002年第2期。
7.刘宗发、秦尊文:《邻近省份的城市化》,《今日湖北》2003年第1期。
8.刘宗发、秦尊文:《城市化: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长江建设》2003年第1期。
9.范小玉、且淑芬:《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总体状况与特征》,《中国统计》2002年第7期。
10.闵捷:《中国百姓蓝皮书十·城市化》,《北京青年报》2002年9月2日。
11.吴国兵:《中外城市郊区化的比较》,《城市问题》1999年第6期。
(作者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学院)
(原载于《中国农村经济》2004.7)http://www.hbsky58.net/pages/contentshow.asp?id=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