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子落榜书记员”的随想 - 竹叶 - 法天下周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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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叶
近日来,北大等名校本科生争聘镇江法院系统书记员的报道引发了“名牌大学生聘任此职是否有人才浪费之嫌”强烈争议,社会的强烈关注,使其闹得沸沸扬扬,今又传来“北大学生极有可能不会被录取”的消息,犹如火上浇油……。这本来应该是学子们很正常的就业过程,无论是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公证部门、做律师,进入司法实践做书记员是必经的阶段,有人认为其是“人才浪费”的说法显然这是对法院书记员这一工作的误读,他们认为,书记员的主要工作技能是“记”,也就是庭审现场的录入,能听得懂打字快就行,与大学所学的专业关系不大,有人才“闲置”的嫌疑。
稍微对司法实践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 书记员在司法实践部门是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岗位。书记员,并非一些人想象中的“打字员”,他们承担着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大量事务性工作,是诉讼程序的重要参与者,其对从业者的专业技能、法律素养、敬业精神乃至道德人品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对于学了四年法律、走出校门、尚无任何法律职业经历的本科生而言,哪怕是北大之类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在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之前(通过司法考试),到法院做书记员是非常合适的选择。他们可以在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中,实际接触并亲身经历许多司法活动,从而使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得到检验、映证和升华,加之通过四年学习,综合素质较高,学习能力较强,并且已经系统地掌握了一般法律理论知识,对于诉讼程序以及各种司法工作有着更为深刻和专业的理解,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书记员工作技能和职业要领,就更为出色地履行好书记员的各项职责,进而从中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为个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因此,于公于私、于情于理,拥有名牌大学毕业证书的法院书记员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北大学生极有可能不会被录取”的消息到引起竹叶的关注,据报道:这些名牌高校学生极有可能落选书记员,主要原因是他们尽管理论测试得了高分,但听打专业测试分数并不高,而法院更为看重后者。这给法学教育一个强烈的信号:用人单位已经模糊甚至淡化“门第”观念,更为看重的是一个人发展的综合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培养人才应该定位明确,对于四年制的法学本科,应该培养学子们怎样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特长?我们大学应该如何“让学生充分发展自己的人格和才智,掌握司法实践要求的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并能帮助他们应付各种环境和挑战”。如果我们还不警醒,还在不计成本地重复生产着不为社会所需的“产品”?不是说我们培养出来的不是人才,而是说没有塑造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那么我们就对不起社会和历史,更对不起辛辛苦苦把学子送到大学,满怀希望的把学子交给我们教育的父老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