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 〔英〕夏绿蒂·勃朗特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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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英〕夏绿蒂·勃朗特 著
##第一章
  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实际上早晨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矮树丛中转了个把钟头,但午饭后(里德太太没有客人时午饭吃得早),冬日的寒风卷着厚厚的乌云,冷雨铺天盖地,再去户外活动是不可能的了。
  这倒更好。我从不喜欢长时间的散步,尤其在寒冷的下午。阴湿的暮色中归来,手脚冻得冰凉,保姆贝茜的责骂令人灰心,而自觉身体单薄,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又令人丧气,那情景,委实可怕。
  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此刻正在客厅围在他们的妈妈身边。她斜靠在炉火边的沙发上,身边簇拥着自己的小宝贝(眼下既不哭又不吵),显得好快活。而我,经她恩准不必加入这一群,说是打发我到一边去,她十分遗憾,但要等保姆贝茜报告或她亲自发现,我在认真努力养成更合群更活泼更讨人喜欢的举止——也就是更快活更坦白更随和的性情——她才能让我也享受那种只有快乐知足的孩子们才能得到的特权。
  “贝茜说我干了什么?”我问。
  “简,我不喜欢吹毛求疵寻根究底,再说小孩子跟大人顶嘴最讨厌。去找个地方待着,不会乖巧地说话就别多嘴。”
  客厅隔壁有间小餐室,我蹑手蹑脚地溜了进去。这儿只摆着书架,我很快就仔细挑了一本带插图的。爬上窗台,两脚收拢,双腿交叉,和土耳其人一样盘腿坐着,再把红色的波纹窗帘差不多拉严,有了一块双料的藏身。
  右侧猩红的窗帘褶子挡住视线。左侧,清澈透明的窗玻璃将寒冷的冬日阻挡在外,但又不曾将我与十一月的冬景分开。我一面翻书,一面不时瞧瞧窗外。远方,一片暗淡的云雾。近处,一块湿淋淋的草坪,还有风吹雨打的灌木丛。狂风呼啸持久不息,大雨如注横空掠过。
  再低头看书——但比维克的《不列颠鸟类史》。通常,我对文字部分不感兴趣。不过,虽说是小孩子,对几页导言可没当空白放过。它们描写海鸟们唯一的栖身处——“孤寂的礁石与海岬,”描写挪威海岸从南端到北角星罗棋布的各样小岛,林纳斯尼斯或纳斯等等——
   那儿,北冰洋的巨大旋涡
   北大西洋的狂风巨浪
   倾注着赫布里底群岛
  对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与格陵兰荒凉海岸的描述也没有轻易放过。那里“北极圈广袤无垠,大片荒凉的不毛之地——储存着千百年的积雪坚冰,象阿尔卑斯山一样晶莹耀眼,层层高耸巍然,包围着北极,日复一日堆积着严寒”。对这样一片死白的地带,我已形成固定看法,但还朦朦胧胧,正像小孩子脑海中闪现的那些概念,似懂非懂,然而印象却奇怪的深刻。导言中的几页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关,使惊涛骇浪中兀立的礁石,荒凉沙滩上搁浅的破船,穿透云层默视沉船的月光怪诞而又含义深远。
  说不清什么氛围萦绕着僻静的墓地,刻着铭文的墓碑,一座大门,两棵树,低矮的地平线,断壁残垣,即将升起的一弯新月,告诉我时至黄昏。
  平静的海面上停泊着两只船,想必是海上的鬼怪。
  魔鬼从背后摁住盗贼的背包,赶快翻转过去,怕人的东西。
  高踞岩石之巅的那个长角的黑东西同样骇人,它正眺望着远处那些围着绞刑架的人群。
  每张图都讲述着一个故事,对我不开窍的理解力,未成熟的心灵显得神秘莫测,却饶有趣味,就像有时候贝茜碰巧心情好,在冬夜所讲的那些故事一样。这时候,她就会把熨衣台搬到育儿室的壁炉边,让我们围着它坐好,一面熨烫着里德太太的网眼花边,把睡帽的边缘烫出褶子来,一面满足我们热切的期盼,讲述一段段爱情与冒险故事,全都来自古老的神话与更古老的歌谣,或者(后来我发现)来自《帕米拉》与《莫兰伯爵亨利》。
  膝上摊着这本比维克的书,我当时美滋滋的,至少是自得其乐,生怕别人来打扰。可打扰说到就到,餐室门开了。
  “喂,烦恼小姐!”约翰·里德叫了一声又停下,以为屋里是空的。
  “死到哪儿去啦?”他接着喊:“莉茜!乔琪!(叫他姐妹)简不在这儿。告诉妈咪她跑到雨地里去了——讨厌!”
  “幸亏拉上了窗帘。”我满心指望他不要发现我的藏身地,约翰自己发现不了,因为他眼睛不尖,反应不快。可伊丽莎把脑袋探进来,立刻叫道:
  “她在窗台上呐。肯定错不了,杰克。”
  我赶紧走出来。一想到给这个杰克硬拽出来,我就不寒而栗。“什么事?”我既尴尬又惊慌。
  “说‘里德少爷,什么事?’”约翰往扶手椅里一坐,“我要你过来。”他打个手势示意我到他跟前去。
  约翰·里德14岁,是个小后生,比我大4岁,我才10岁。就他年龄而言,他生得太粗俗,皮肤发暗,气色不好。宽脸膛,粗线条,四肢发达。吃起饭来狼吞虎咽,而且脾气暴躁,目光迟钝,双颊松懈。他现在本应该待在学校里,可他妈把他接回家已经一两个月了,理由是“因为身体不适”。老师迈尔斯先生认为只要家里少给他送些蛋糕糖果,他身体就会好得多。可是他母亲听不进这种刻薄话,宁可相信约翰面带菜色是因为太用功或者太想家的原因。
  约翰对母亲和姊妹并没多少感情,对我更加厌恶。他欺负我,粗暴地折磨我。一周内不止两次三次,一天内也不止一回两回,而是连续不断。我浑身的每根神经都怕他,只要他走近,全身的每块肌肉都会随之收缩。有时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可是对他的恐吓与折磨我无处倾诉。仆人们不肯站在我一边得罪小少爷,里德太太则对恶行装聋作哑。她从没见过她儿子打我也没听过她儿子骂我,尽管他时不时就当着她的面又打又骂,不过更多的是背着她干的。
  我走了过去,因为我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他朝我吐舌头扮鬼脸,大约三分钟。舌头伸出来那么长,也不怕弄坏舌根。我知道他马上就会动手打人,一面提心吊胆,一面打量他令人恶心的丑相。大概看懂了我的表情,也突然一声不吭就出手一拳,又快又狠,我一个趔趄,后退两步才站稳。
  “看你还敢不敢顶嘴,敢不敢鬼头鬼脑躲在帘子后头,敢不敢用刚才那副样子看我!你这耗子!”
  受够了约翰的罪,我从没想过要回嘴,所担心的倒是如何应付辱骂之后的毒打。
  “躲在帘子后头搞什么鬼呀?”他问。
  “我在看书。”
  “把书拿来。”
  我走回窗台,把书拿过来。
  “你没有权利动我的书。你是个包袱,我妈说的。你一个子儿也没有,你爸什么也没留下。你该去讨饭,不该跟我们这种绅士的孩子一起住,吃我们家的饭,穿我们家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教训你,看你还敢乱翻我的书架。这些书都是我的,整座房子也是我的,要不了几年就是。站到门口去,别挡住镜子和窗户。”
  我照办了。起初还不明白他打什么主意,可见他托起书要扔过来时,我立刻惊叫一声,本能地朝旁边一闪。可惜已经迟了,书飞过来砸在我身上。我被砸倒在地,脑袋撞到门角磕破了,淌出血来,疼得厉害。恐惧已过极限,别的情绪随之而来。
  “你好狠心好残酷!”我愤愤地道,“你就像杀人犯——奴隶主——罗马暴君!”
  已看过哥尔德斯密斯的《罗马史》的我,对尼禄,卡利古拉等人有了看法,当时还曾偷偷地将他们与约翰比较,没想到此刻竟脱口说了出来。
  “什么!什么!”他大叫,“敢这么跟我说话!听见了没?伊丽莎,乔治亚娜,看我不告诉妈妈去!你等着——”
  他朝我直扑过来,揪住我头发和肩膀,跟瘦弱娇小的我扭作一团,他真是个暴君,杀人犯。我感到头上有几滴血顺脖子流下来,满腹痛苦辛酸。一霎时百感交结战胜恐惧,便狂乱地与他搏斗起来。失去理智的我不清楚自己双手干了什么,只听他嗥叫着“耗子!耗子!”帮手就在跟前,伊丽莎和乔治亚娜跑着去喊里德太太。太太在楼上,立即赶下来,后头跟着贝茜和太太的贴身女仆艾博特。我们被拉开,只听她们说:
  “天哪!天哪!居然跟里德少爷发这么大脾气!”
  “没见过脾气这么坏的!”
  这时是里德太太的命令:
  “拖她去红房子,锁起来。”立刻有四只手揪住了我,我被推上楼去。
##第二章
  破天荒头一次,我一路反抗,这越发加深了贝茜和艾博特对我的恶感。实话说我有些发狂,或照法国人的说法,失控了。意识不到一时的反抗会招来更古怪更严厉的惩罚,与造反的奴隶一样,穷途末路之时不顾一切地反抗。
  “抓住她的胳膊,艾博特小姐,她就像只疯猫。”
  “不害臊!不害臊!”贴身女仆嚷嚷道,“爱小姐,你怎么能动手打一位年轻绅士——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
  “小主人?他怎么是我的主人?难道我是仆人吗?”
  “不,你连个仆人都不如呐,啥也不干,靠人家养活。去,坐下,好好想想你有多坏。”
  她们这时已把我拖进里德太太说的那间屋子,把我朝一张凳子上按。冲动之下,我弹簧似地蹦了起来,但立即又被按住。
  “再乱动就给你捆起来,”贝茜道,“艾博特小姐,借一下你的吊袜带,我的会给她挣断的。”
  艾博特转身去解粗腿上的带子。看到她们真要绑我,想到由此带来的额外耻辱,我稍稍安静下来。
  “甭解啦,我不动就是了。”我叫道。
  我老老实实坐下,还用双手抓住凳子,以示保证。
  “留神别乱动。”贝茜肯定我真安静下来才松手。她跟艾博特小姐抱着胳膊,板着面孔,不放心地瞪着我,仿佛怀疑我神经不正常。
  “她以前从没这样过。”贝茜终于回头对艾比盖尔说。
  “可见她生来如此,”艾博特应道,“我常跟太太提起,太太也同意我的看法,这丫头阴阳怪气,没见过小小年纪就这么鬼鬼祟祟不老实。”
  贝茜没接茬,不一会就开始数落:
  “小姐,该放明白些,得听里德太太的话。你靠她养活,要是她撵你走,你就只好去贫民院了。”
  我无言以对。这些话对我并不新鲜,从小我的记忆中就包含这类暗示,对我寄人篱下的类似劝告都成了耳朵里模糊的老调,痛苦伤人,却又似懂非懂。艾博特小姐接口说:
  “不要以为你能跟里德小姐、里德少爷平起平坐,不要因为太太好心好意把你和他们一起养大。人家会有好多好多钱,可你一个子儿也休想。低身下气顺着人家来,明白自己的身份才是。”
  “我们说这些话也是为你好,”贝茜和气些了,“你得学着巴结些,乖些,这样说不定还能在这个家待下去,要是只管任性胡来,我敢肯定,太太会打发你走的。”
  “再说啦,”艾博特小姐接过话茬,“上帝也会惩罚你,你乱发脾气时,上帝没准儿会把你劈死,看你还能上哪儿去!走吧,贝茜,让她自个待在这儿,跟她多费口舌也白搭。爱小姐,祈祷吧,等你一个人待着的时候。要是不悔过,没准儿烟囱里下来个邪恶的东西会给你抓走。”
  她们关上门走了,还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备用房间,极少有人住,可以说永远不会有人住,除非碰上盖茨黑德府邀请大批客人,只好把所有房间用上。它算得上府里最大最堂皇的房间。红木大柱支起一张大床,床上悬拉着深红色的锦缎帐子,大床雄踞屋子中央,活像圣食。两面大窗,终日拉着遮帘,关掩着相似的缎帘流苏。地毯红颜色,床脚边的小桌盖着绯红的台布。墙壁是柔和的浅褐色,略带粉红。衣橱、梳妆台、座椅,都是暗黑光滑的红木制成。在周围深色的背景之中,床上高高堆起的垫子和枕头,以及雪白的马赛布床罩,白得耀眼。同样扎眼的是床头那张宽大带垫的安乐椅,也是白的,面前摆着一只踏脚凳,在我来看它就像一只白色的宝座。
  因为很少生火,屋里很冷。也很安静,因为远离育儿室和厨房。还阴森森的,因为除了女佣星期六进来,抹抹一周来镜子和家具上逐渐积落的灰尘,里德太太偶尔进来一下,察看一番衣橱某个抽屉内的宝贝外,就很少有人到这儿来。那里头有若干羊皮纸卷,里德太太的珠宝盒、亡夫的小像。而逝者的临终遗言正是这间卧室的秘密——一个符咒,使这儿虽富丽堂皇却凄凉孤寂。
  里德先生去世九年了,咽气的时候就在这间屋里,在这里入殓,殡葬工从这里抬走了他的棺材。打那天起,一种惨兮兮的祭祀气氛就笼罩了屋子,使人们很少进来。
  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要我坐着不动的是只矮脚凳,靠近大理石炉台。那张大床耸立在眼前,右手边是那只乌黑高大的衣橱,破碎压抑的反光,变幻着镶板光滑的表面。左手边是遮得严严实实的窗户,中间一面大镜子折射出大床与房间的空虚肃穆。不知她们是否真锁了门,敢动一下时我就站起来去看。哎呀,真锁了!就是牢房也没这么牢固。返回时必须从镜子前面走过,我呆滞的目光不由自主扫向那里,探寻镜中世界的深处。在这片视觉的虚幻中,一切比真实更冰冷,更阴沉。里头那个瞪着我的小小陌生人,苍白的脸蛋和纤细胳膊都蒙着斑驳的阴影。只有恐惧而发亮的眼睛在转动,别的一切都静止不动,活像一个真正的幽灵,就是那种半仙半鬼的小怪物,贝茜晚上讲的故事中,它们总是从荒原上蕨类覆盖的人迹罕至的山谷里钻出来,天黑时出现在行色匆匆的路人面前。我又回到矮凳上。
  那时我很迷信,不过还没让它完全占上风。热血还在沸腾,奴隶的反抗,苦难的力量,仍在激励鼓动着我。往事如潮涌,无法遏制,还顾不上向凄惨的现实低头。
  约翰·里德的种种残忍,他姐妹的傲慢与藐视,他妈妈的厌恶,仆人们的势利,在我不平的胸中翻腾,好似浊井中黑色的污泥。为什么总是要受煎熬?总遭欺侮,老挨责骂,永被诅咒?为什么总不招人喜欢?为什么想讨好总是白费劲?伊丽莎,任性自私反而受到尊重;乔治亚娜,脾气娇惯,刻薄尖酸,强词夺理,目空一切,却能够总是得到满足,她的美貌;粉红的脸蛋,金色的卷发,令所有的人快乐喜欢,闯了祸也无人在意。约翰,没人敢违背他的意志,更不会也不可能给他什么惩罚,尽管他扭断鸽子的脖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咬绵羊,乱摘温室里的葡萄,掰碎暖房里最好看的花苞,还管他妈叫“老女人”,进而挖苦她黝黑的皮肤,尽管他自己长得也是如此。他粗鲁地无视他母亲的愿望,常常扯坏弄脏她的丝绸衣裳,可依旧是她“心爱的宝贝”。而我从不敢闯祸,谨慎小心,却被骂成淘气包,说我令人讨厌,愁眉苦脸,鬼头鬼脑,挨骂从早晨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
  被他击中的头仍在疼痛流血,可谁也不指责约翰无故打人。而我却因为保护自己免遭更多毒手而反抗,就遭到众人羞辱。
  “不公道!——不公道!”理性在呐喊,被痛苦折磨得早熟却短暂的力量激励着我,决心也被煽动起来,我产生出一些古怪的想法,想要逃脱无法忍受的压迫。逃跑,不行的话就不吃不喝,把自己活活饿死。
  那是个悲惨的下午,我的灵魂惊恐万状!我的脑筋骚动不安!我的内心在竭力反抗!然而,这场内心的斗争又是多么蒙昧无知!怎么也回答不了心中不绝的疑问——为何这般受煎熬啊?而今,时隔——我不愿说出多少年——总算能看个明白。
  我跟盖茨黑德府格格不入,在那里无足轻重,无人重视,与里德太太或她的孩子、宠仆,无法相处。他们不喜欢我,老实说,我也不喜欢他们。他们没义务重视一个与他们中任何人都不一样的小东西。一个逆种,与他们性格、智力、喜好,统统相悖;一个废物,不能投他们所好,增添他们的快乐;一个讨厌鬼,对他们的虐待、藐视和思维深怀怨忿。我知道如果自己快活自信,聪明伶俐,温柔大方,挑三拣四——即使同样寄人篱下,同样无亲无故,里德太太也会更宽容更满意,她的宝贝们也会对我更亲近更真诚,仆人们也不会老把我当做育儿室的替罪羊了。
  白昼将尽,已过四点,阴沉的午后暝色昏昏。冷雨仍不住地敲打楼梯间的窗户,寒风仍在庄园后的林中哀号。我只觉越来越冷,冷如冰石。勇气也开始消失,受惯的羞辱,缺乏自信,孤独压抑,一齐压向心中渐渐熄灭的怒火。
  所有的人都说我坏,也许真的如此。刚刚不是还想饿死自己吗?这当然是罪过。再说我该死吗?也许盖茨黑德教堂圣坛下的墓穴是个诱人的好去处?人们告诉我,在这个墓穴里,长眠着里德先生。顺着这条思路又想起了他的事,越想越怕。我记不清他了,只知道他是我亲舅舅——妈妈的哥哥——在襁褓中我就父母双亡,是他收留了我。临终前还要求里德太太做出承诺,将我像她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成人。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信守了诺言。是信守了,我想,就她的天性而言。可是,她怎能真心喜欢一个与她的家族不相干的外来者,而且在丈夫死后与她更毫无关系的人?被强人所难的诺言束缚,硬充一个不喜爱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看一个外来的异类永远夹在自家人当中,想必非常恼人。
  脑际闪现了一个奇异的念头,我不怀疑——从不怀疑——倘若里德先生还在世,他一定会善待我的。而现在,我坐在这儿瞧着那张雪白的大床,模糊的墙壁——偶尔朝昏昏闪亮的镜子投去偶尔的一瞥——开始记起听说的有关死人的事。一旦他们临终的意愿遭到践踏,冥府不安,便会重返人间,惩罚伪誓者,为受压者报仇。我想里德先生在天之灵,为妹妹遗孤所受的冤屈所扰,或许会离开他的住所——不管是在教堂墓穴,还是在亡人们的未知世界,出现在这间屋子里,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擦干眼泪,压低抽泣,生怕任何剧烈的悲伤会吵醒什么超常的声音来安慰我,或引出一个环着光轮的面孔以怪异的同情俯身向我。这念头光想想还能给人安慰,真的实现了却令人恐惧。我竭尽全力赶走它——竭尽全力坚强些。甩开散落在眼睛上的头发,抬头四顾昏暗的房间。这时,一道亮光照在墙壁上,是不是月光透过窗帘缝隙照了进来?不是,月光不动,可这光在动。凝视它时,它又滑到天花板上,在我头顶颤动。立刻我就推断那是什么人拎着灯笼穿过草坪照进来的光,当时我满怀恐惧,神经紧张,以为快速移动的光束预报着另一个世界幽灵的降临。我心儿狂跳,脑袋发热,耳朵轰鸣,那一定是翅膀在拍击,什么东西靠拢了?我崩溃了,绝望之中冲到门口,拼命摇锁。外头过道响起急促的跑步声,钥匙转动,贝茜和艾博特进来了。
  “爱小姐,不舒服吗?”贝茜问。
  “这可怕的声音!把我都震昏了!”艾博特叫道。
  “带我出去!让我去育儿室!”我哭喊着。
  “为什么?你受伤了!你看见什么啦?”贝茜又问。
  “哦,我看见一道光,准是鬼来了。”这时我已抓住贝茜的手,她没抽开。
  “她故意尖叫,”艾博特面带厌恶,“叫得多响!真是疼得要命还情有可原,结果只是想把我们引到这儿来。我就知道她的鬼花招。”
  “怎么回事?”另一个专横的声音响起。里德太太沿走廊过来了,睡帽鼓得大大的,睡袍沙沙作响。“艾博特、贝茜,我想我已经吩咐过了,简·爱应该一个人待在红房子里,等她明白过来再说。”
  “简小姐叫得太响了,太太。”贝茜求情。
  “放开她。”这是唯一的回答。“放开贝茜的手,孩子,想用这招逃出去可不成,绝不成。我讨厌捣鬼,尤其是小孩子。让你明白不能耍诡计是我的责任。你得在这儿再多待一个小时,而且必须老老实实待着不动,这样到时候才放你出去。”
  “哦,舅妈,可怜可怜我!饶了我吧!我受不了啦——用别的法子处罚我吧!我会死的,要是——”
  “闭嘴!这么吵吵闹闹更让人讨厌。”毫无疑问,她不相信我。在她眼里我是个精彩的演员,是个坏脾气、贱骨头、滑头精的混合体。
  贝茜与艾博特已走了。里德太太不耐烦我的极度伤心和大声抽泣,狠狠把我推进去,把门一锁,再不肯多费口舌,风一样走了出去。不久,我一阵痉挛,昏了过去,结束了这场闹剧。
##第三章
  接下来,我只记得仿佛从一场恶梦中惊醒。眼前闪着骇人的红光,上头横着一道道黑色的栏杆。还有什么声音,空洞缥缈,仿佛被风或水闷住了。焦虑、不安、压倒一切的恐惧,使我神智昏昏。不久,我开始意识到有人在触摸我,扶我坐起来,动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温柔,把我的头往一个枕头还是胳膊上一靠,我放心了。
  又过了五分钟,云开雾散,我意识到自己原来是在自己床上,红光是育儿室的炉火。黑夜深沉,桌上燃着一支蜡烛。贝茜手拿一只盘子站在床边,枕边还有一位先生,俯身看着我。
  真有一种说不出的宽慰。我知道屋里还有位与盖茨黑德府,与里德太太非亲非故的陌生人,我确信受到了保护,十分安全。我不再看贝茜了,平日她虽比艾博特和气,可今天也够狠的。我仔细打量眼前这位先生,我认识他,是药剂师劳埃德先生。里德太太有时找他来给仆人看病,她自己和孩子们则另请一位医生。
  “瞧我是谁呀?”他问。
  我说出他的姓名,同时把手伸给他。他握住我的手,微笑着说,“你会慢慢好起来的”,然后扶我躺下,并嘱咐贝茜晚上要格外当心,别惊扰我,又交待些注意事项,说第二天还会再来。他走了。我真难过,有他坐在枕旁的椅子上,只觉得很安全亲切。他把门一关,屋里顿时一片黑暗,我心直往下沉,重重压过来一种说不出的悲伤。
  “不觉得该睡觉了么,小姐?”贝茜满和蔼地问。
  我简直不敢回答她的话,生怕她下一句就没好声气,“我试试。”
  “要不要喝口水,或吃点儿东西呀?”
  “不。谢谢你,贝茜。”
  “那我就去睡觉了,都过十二点啦。不过,夜里想要什么尽管叫我。”
  这话够和气的!我便大着胆子问一句。
  “贝茜,我怎么了,是生病了吗?”
  “大概是病了,在红房子里哭得很凶。就会好的,不要担心。”
  贝茜去了附近的女佣的屋子。听到她说——
  “萨拉,和我到育儿室去睡吧,今晚我不敢跟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单独在一起。她没准儿会死的。抽筋这么厉害,真是怪事。不知是不是撞上东西了。太太也太狠心了。”
  萨拉和她一道进来,两人上了床。入睡前又唧唧咕咕说了半个钟点,模糊听到只言片语,却足以猜出她们谈话的内容了。
  “有人从她跟前走过,一身雪白,一下又不见了”——“那人身后还跟着一条黑狗”——“红房子的门给敲得震天响”——“他坟上有道光”——等等,等等。
  随着两人睡着了。火与烛光一起熄灭。漫漫长夜,恐怖难眠。我的耳朵、眼睛、大脑都绷得紧紧。这种恐怖只有小孩子才能感觉。
  红房子事件后我倒没生大病,只是神经受到剧烈震撼,至今仍无法忘记。是的,里德太太,当你深深地伤了我的心,撕碎我的心时,你还认为是在根治我的坏脾气。
  第二天中午,我起床穿衣,裹着披肩坐在炉旁。浑身虚弱,精神崩溃。最厉害的病却是心中无法言传的伤痛。这伤痛不停地催人落泪。刚擦去一颗咸味的泪珠,另一颗就跟着滚下来。可实在应该快活才是,因为里德们都不在家,都跟母亲上教堂了。艾博特在另一间屋里缝做针线,只有贝茜在屋里走来走去,收拾玩具,整理抽屉,不时还跟我说两句少有的好听话。这对我本该算得上宁静的天堂,因为受惯了不停的责骂,又总是费力不讨好。但实际上,此时此刻任何好话都安慰不了我那伤痕累累细小的心了,什么快乐都无法使它激动。
  贝茜下楼去厨房了,她用一个色彩亮艳的瓷盘端来一块馅饼。瓷盘上的极乐鸟惬意地偎依在牵牛花与玫瑰花蕾之间,那美丽的图案曾激发我那么热烈的羡慕,以致于曾求人家恩准我拿在手里好看个仔细,但一直没资格享受这种特权。此刻这宝贝盘子就放在我膝上,人家还亲热地劝我品尝上头摆的那块精美的点心,虚情假意!跟我其它总遭延宕的愿望一样,姗姗来迟!我无法下咽,那鸟儿的羽毛,花的色彩,仿佛都已奇异地褪色,我把盘子和饼放过一边。贝茜问我想不想看书,我就请她到图书室去取《格利佛游记》。这书我津津有味看了一遍又一遍。这是本讲述事实的书,比别的童话故事更有趣味。因为从毛地黄叶子和铃铛花中间,蘑菇下面,爬满古老墙角的常春藤里,我找不到小精灵们的踪影,只好得出悲伤的结论,它们全都远走高飞离开英格兰,去了什么蛮荒国度,那儿的森林更原始更茂密,人烟更稀少。而小人国和大人国,我坚信不移,那是地球表面扎扎实实的一部分。总有一天出门远行,会亲眼看到小人国那小田野、小房子、小树、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还有大人国森林一般高的玉米地,偌大的看家狗,魔鬼似的大猫;高塔般的男人和女人。现在这本宝贝书就在我手里——翻动着它,在美妙的插图中寻找往日迷人的魔力——然而,一切却这般沉闷恐惧。瘦骨嶙峋的魔鬼代替巨人,侏儒化作歹毒可怕的小妖精,格利佛成了流浪汉,在最为荒凉危险的地方独自徘徊。我合上书,不敢再看下去,搁到桌子上,跟动也没动过的馅饼并排。
  贝茜已把屋子收拾干净,整理好。洗过手,她拉开一只小抽屉,里头满是光彩夺目的绸缎碎布,她开始为乔治亚娜的洋娃娃做一顶小帽子。还哼起歌来,唱的是那首“很久以前,我们流浪的日子”。每次听到这歌,总是欢欣鼓舞,因为贝茜有副好嗓子——至少我认为如此。此刻,尽管她嗓子依然甜美,可我听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凄凉。有时她全神贯注地缝着,迭句唱得轻轻的,拖着长音,“很久以前”就唱成似安魂曲一般悲悲切切。她又唱起另一支歌谣,催人断肠的一首歌。
   我双脚疼痛哟,双腿沉沉;
   道路漫漫哟,山野荒荒;
   暮色昏昏哟,暗无月光;
   凄凉笼罩哟,孤儿旅途。
   
   为何让我哟,孤零零远走他乡;
   爬上荒原哟,石堆高耸;
   人心歹毒哟,唯天使善良;
   时刻瞩目哟,可怜孤儿的脚步。
   
   夜风悠悠哟,轻轻吹;
   万里无云哟,星光柔;
   上帝慈悲哟,保佑生灵;
   赐可怜孤儿哟,安慰希望。
   
   哪怕摔到哟,断桥之下,
   哪怕误入歧途哟,掉进泥沼;
   天父祝福哟,赐予许诺;
   可怜孤儿哟,搂入你怀抱。
   
   一种信念哟,给我力量;
   虽无家可归哟,无依无靠;
   天堂是归宿哟,永可安息;
   上帝是孤儿哟,唯一朋友。
  “嗨,简小姐,别哭啦。”贝茜唱完说。就如同对火说“别烧啦!”一样。我内心的苦痛,她又怎能理解?过了一会,劳埃德先生再次登门。
  “嗬,都起床啦!”走进育儿室他就说,“喂,保姆,她情况如何?”
  贝茜回答我很好。
  “那就该快活些才是。过来,简小姐,你叫简,对吧?”
  “是的,先生,我叫简·爱。”
  “噢,刚才哭鼻子了,简·爱小姐。能告诉我原因吗?是不是哪里疼?”
  “不疼,先生。”
  “哦!我想她哭鼻子是因为不能跟小姐们一道坐马车出去。”贝茜插嘴。
  “肯定不是!她不会为了这种小事伤心的,她已经这么大了。”
  我也这么想。因为受到冤枉,伤了自尊,我马上声明:“我生来还没为这种事哭过鼻子,我讨厌坐马车,我哭是因为心里难过。”
  “哦,得了吧,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似乎不理解,我站在他面前,他紧盯着我看。他那灰色的眼睛不大,也不亮。不过现在我认为这双眼睛很厉害。他面相和善,从容打量了一番后,他问:
  “昨天怎么生病的?”
  “她摔了一跤。”贝茜又插嘴道。
  “摔跤!咦,这又像个小娃娃啦!这么大了还走不稳呀?总有八、九岁了吧?”
  “我是被打倒的,”受辱的自尊一阵刺痛,我直截了当叫出来。又添上一句“但光这个也不会让我生病的。”劳埃德先生取出一撮鼻烟吸着。
  他把烟盒放回口袋时,铃声大作,那是招呼仆人用饭。他知道是叫仆人的,就说:
  “保姆,这是叫你的,你可以去了。你回来之前,我会教导简小姐的。”
  贝茜很想留下来,可又不得不走,因为盖茨黑德府吃饭守时的规矩很严。
  “不是摔倒害你生病,那是什么呀?”贝茜一走,劳埃德先生就追问。
  “我被关进一间闹鬼的屋子,一直到天黑。”
  劳埃德先生一面微笑一面皱眉:“鬼!这么说你到底还是个小孩子!你怕鬼吗?”
  “怕里德先生的鬼魂。他死在那间屋里,还在那儿被装在棺材里。只要可能,晚上连贝茜和别的人都不愿上那儿去。把我一个人关在里头,连根蜡烛都没有,真狠心——太狠心了,这事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胡说!就这件事让你难过吗?现在白天了,还怕吗?”
  “不怕。可是过不了多久夜晚又会再来的。再说——我不快活——很不快活,为了别的一些事。”
  “别的什么事呀?能给我讲讲吗?”
  我多想详详细细回答这问题!可作出回答又何其困难!孩子们能感受,但他们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感受,而且即使能做些分析,也不知如何表达。然而担心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倾诉胸中苦水的机会,我不安地顿了顿,尽量说出一个不圆满却真实的回答。
  “比方说,我没爸妈,也没兄弟姊妹。”
  “你有一位好心肠的舅妈,还有表兄弟姊妹。”
  我顿住了。接着又笨嘴笨舌地说:
  “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在地上,舅妈又把我关进红房子受罚。”
  劳埃德先生又一次掏出鼻烟盒,吸了一下。
  “你不认为盖茨黑德府是座漂亮房子吗?”他问,“你不感激住在这么好的地方?”
  “这不是我的家,先生。而且艾博特说我还不如仆人有权利住这儿。”
  “呸!你总不至于傻到愿意离开这么个好地方吧?”
  “只要还有别处可去,我愿意离开这儿。可是不长成大人,就没办法离开盖茨黑德。”
  “也许能行——谁晓得?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其他的亲戚吗?”
  “我想大概没有了,先生!”
  “你父亲一个亲戚都没有吗?”
  “不知道。我只问过里德太太一次,她说我可能还有什么姓爱的又穷又贱的亲戚,可对他们的情况她一点儿也不知道。”
  “要有这种亲戚,愿不愿去跟他们住?”
  我想了想。贫穷对大人来说很可恶,对孩子更如此。孩子还不大理解勤勤恳恳值得尊重的贫穷,他们只把贫穷与穿破衣、饿肚子、没火烤、举止粗鲁、行为恶劣等联系起来。对我来讲,贫穷就意味着堕落。
  “不,我不愿意去住穷人家。”我回答。
  “即使他们对你很好也不去?”
  我摇摇头,不明白穷人有什么办法对我好。又想到学穷人的样子说话行事,没有知识,长大了跟有时见过的那些穷女人一样,在盖茨黑德村中的茅屋门前哄孩子、洗衣裳。不,我还没那么勇敢到以社会地位的代价来换取自由。
  “难道,你的那些亲戚真那么穷吗?都靠干活儿为生?”
  “不知道。里德舅妈只说就算我有亲戚,他们也一定是群叫化子。我可不想讨饭。”
  “愿意上学吗?”
  我又想想。对于学校,我几乎一无所知。贝茜有时说那种地方年轻姑娘们戴着足枷,背着脊骨矫正板,穿着文雅和刻板。约翰·里德痛恨学校,还辱骂老师。不过他的看法并不是我的章程。贝茜关于学校纪律的那些话(来盖茨黑德前,她从另一家的年轻小姐那儿听来的)骇人听闻。不过她细数的那些小姐们所学得的本领,我觉得也同样迷人。她夸奖小姐们会画美丽的风景和花卉,会唱歌会弹曲,能编钱包,翻译法文书,听得我怦然心动,跃跃欲试。再说,上学能彻底换个环境,意味着与盖茨黑德一刀两断,开始新生活。
  “我愿意去上学。”想着想着我脱口而出。
  “好啦,好啦,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劳埃德先生起身道,“这孩子该换换空气,换换环境。”他自言自语道,“神经不大好嘞。”
  贝茜回来了,同时卵石道上响起马车滚动的声音。
  “太太回来了么,保姆?”劳埃德问,“在我走之前我想和她谈谈。”
  贝茜在前面带路,带他去餐室。接下来他与里德太太的谈话,我是从以后的事中推测出来的。药剂师冒昧地建议把我送去上学,而这建议不消说立刻被欣然接受。一天晚上,艾博特跟贝茜在育儿室做活计,我那时已上了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博特说:“我看太太巴不得快点打发掉这么个讨厌兮兮、心术不正的孩子。她好像总是盯着大伙儿,背地里要捣什么鬼似的。”我想,艾博特把我抬举成小盖伊·福克斯了。
  那天,从艾博特小姐告诉贝茜的消息中,我还头一回得知,父亲是个穷牧师,母亲不顾亲友们的愿望嫁了他。亲友们都认为这门婚事有失她身份,里德外公对女儿的忤逆更是勃然大怒,一气之下跟她一刀两断,并不给她分文。母亲嫁给父亲一年后,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他在所住教区的一座工业城镇奔波访问当地穷人,而当时那地方正流行这种病。母亲也被父亲传染,结果一个月内双双撒手尘寰。
  贝茜听完叹口气:“可怜的简小姐也让人同情呀,艾博特。”
  “不错,”艾博特道,“她要是讨人喜欢,长得漂亮,人家还会可怜她孤苦伶仃。可是谁会喜欢她那小癞蛤模样。”
  “是不太招人喜欢,”贝茜附和着,“至少,一样境况的话,乔治亚娜小姐会更招人疼爱。”
  “对,我就喜欢乔治亚娜小姐,”艾博特热烈的喊道:“小宝贝——卷卷的长头发,蓝蓝的眼睛,皮肤那么好,真象画上的美人儿!——贝茜,晚饭我想吃威尔士兔子。”
  “我也是——再加烤洋葱。走,下楼去吧。”她们离开了。
##第四章
  与劳埃德先生的谈话,还有上述贝茜与艾博特悄悄的议论,使我重新获得希望,成为希望自己好起来的动力。变化似乎不远了——默默地盼,悄悄地等。然而,它迟迟不至。一天天,一周周过去,我恢复了健康,但苦苦盼望的那件事却不见人们再提。有时里德太太用严厉的眼光打量我,却极少跟我说话。自我生病,她就把我和她的宝贝们更加截然分开,要我单独睡在一个指定的小房间,要我单独吃饭,而且整天待在育儿室,而表兄妹们却常常待在起居室。并且,对送我上学的事,她不透一丝口风。可我本能地断定,她不会容忍我再住在同一所屋檐下了,因为如今她扫视我的目光,露出更加无法克制的根深蒂固的厌恶。
  伊丽莎与乔治亚娜显然受到了吩咐,尽量不理睬我。约翰无论何时碰到我都吐舌头扮鬼脸,有时还想动手打人。可我跟上次一样,立即反抗,怒火中烧,不顾一切,铤而走险。他觉得还是避开为妙,就边骂边逃,还赖我打破了他的鼻子。我是朝他那突起的地方用力狠狠地给了一拳,见他被这一拳或是我的目光给吓慌了,我真想乘胜追击达到目的。但他已逃到他妈身边了,听到他哭哭啼啼地说“那个可恶的简·爱”如何如何像只疯猫扑向他,但突然被他妈喊住了——
  “甭跟我提起她,约翰。跟你说过别沾她的边儿,她不值的一提。我不要你和你妹妹跟她来往。”
  听到这里,我倚着栏杆不假思索地突然大喊——
  “他们才不配跟我来往呐。”
  里德太太身体粗壮,她一听这突如其来的大胆宣告,就登登地跑上楼,旋风般把我拖进育儿室,按倒在床沿上,恶狠狠地骂着,说看我还敢不敢开一句口。
  “里德舅舅要还活着会怎么样?”我毫不犹豫冲口而出。脑子还没想,话就已出口,根本不受控制。
  “什么?”里德太太低声挤出,平时冷漠镇定的灰眼睛露出恐惧。她放开我胳膊,死死盯住我,仿佛拿不准我是小孩还是魔鬼。我继续说道:
  “里德舅舅在天堂,你的所做所为,他都看得见,爸爸妈妈也看得见。他们知道你如何成天关着我,还巴不得我死掉。”
  里德太太很快就定下神,拼命地摇我,还抽我耳光,然后一声不吭地走了。贝茜趁空又指责我一个钟点,证明我毫无疑问是这家养大的最坏最任性的孩子。我半信半疑,因为我觉得自己胸膛里的确翻腾着恶意。
  十一月,十二月,正月的一半,都转瞬即逝。盖茨黑德府以往常的喜气庆祝了圣诞和新年。举行晚餐晚宴,交换礼物。所有这些事,当然都不许我参加。我的那份快乐就是天天看着伊丽莎和乔治亚娜盛装下楼去客厅,看她们的薄纱裙,红腰带,精心梳理的卷发。然后再倾听楼下的钢琴声、竖琴声,男管家和仆人们来来往往的脚步声。上饮料时玻璃杯、瓷杯叮叮咚咚,客厅的门开了又关上,传出一阵人们嗡嗡的谈话。我对这些腻味了就从楼梯头回到冷冷清清的育儿室,在那儿虽有些悲伤,却并不难过。实话说,我一点儿也不想去凑热闹,因为就是去了,也不会有人注意我。即使贝茜和善友好,宁可跟她共度宁静的夜晚,把这当成难得的享受,也不愿去那间到处都是先生太太的地方,去里德太太令人生畏的目光下面。可是贝茜一给小姐们打扮好就总是到厨房和女管家的屋子凑热闹去,还老把蜡烛也带走。我只好独自枯坐,把玩偶放到腿上,直到炉火越来越暗。偶尔扫视四周,想弄清楚除了自己的影子,还有没有更坏的东西在幽暗的屋里徘徊。等到余火烧成暗红,就马上脱衣裳,使出浑身力气,钻进小床,躲开寒冷与黑暗。而且总把玩偶也带上小床,人总得爱点儿什么,找不到更值得爱的东西时,只好喜欢一个褪色的小木偶,破破烂烂,就像只小稻草人。我如今想来还奇怪,当初对于这件小玩具宠爱的有点荒唐。想象它是活的,有血有肉,只要它躺在床上,就平静暖和,心里快活,坚信它也同样快活。
  我非常想听到楼梯上响起贝茜的脚步声,可是等待客人离开的时间好像特别长。有时她会上楼来拿顶针或剪刀,或给我送点儿东西当晚饭——一个小圆面包或一块乳酪饼——我吃的时候她坐在床边看。之后,她就给我掖好被子,亲我两下,说一声“晚安,简小姐”。这样温柔的时候,贝茜对我来说就是世界上最好最美最善良的人。我真希望她永远都这般和蔼可亲,不再毫无缘由地推我,数落我,支使我。现在想来,贝茜·李倒是位天生能干的好姑娘,每件事情都做得漂亮,而且伶牙俐齿,擅讲故事,至少在育儿室给我留下了这个印象。她人也长得俊俏,如果对她的容貌身材记忆不错的话。我记得她身材苗条,黑头发黑眼睛,五官匀称,皮肤光洁。但她急躁任性,没有原则和公道。即使如此,盖茨黑德的所有人中,我最喜欢她。
  那是正月十五日,上午九点来钟,贝茜下楼吃早饭去了。表兄表姐们还没被叫去见妈妈。伊丽莎带上帽子,穿上暖和的园艺服去喂她的鸡。她最爱干这事,因为可以开心地把鸡蛋卖给女管家,再把赚来的钱小心藏起来。她很会做买卖,攒钱也上了瘾,不仅卖蛋卖鸡,还为花根、花籽、插枝,跟花匠讨价还价。而花匠呢,因为里德太太有令,凡这位姑娘想卖的她花坛里的东西,都必须照买不误。只要能赚上一大把钱,伊丽莎卖掉自己的头发也在所不惜。至于她的钱,开始藏在一个僻静的角落,裹着一块破布或是张卷发纸。但有些藏钱的地方被女仆发现了,伊丽莎担心总有一天她的宝贝会丢失,就同意把钱交她妈妈保管,但要了高利贷般的利息——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每季度索取一次。她一清二楚的把帐目记在小本子上。
  乔治亚娜坐在高脚凳上,对镜梳妆,在卷发中插上假花和褪色的羽毛,这些东西是从顶楼的抽屉里翻到的。我整理自己的铺,贝茜严令在她回来之前必须弄好(她如今常把我当小保姆使唤,让我打扫房间,清除椅子上的灰尘之类)。收拾完被子、迭好睡衣,再到窗前收拾凌乱的图画书,玩偶之家的小家具。这时突然传来乔治亚娜的命令声,要我别碰她的玩意儿(因为小椅子、小镜子、小盘子、小杯子、都是她的财产),我于是停止了手上的活计。没有事可干,我就朝结满冰花的玻璃上呵气,给玻璃化开一块地方,可以透过它看看外面的院子。严霜之下,一切都失去活力,纹丝不动。
  窗户正对着门房和车道。刚给玻璃上的霜花化开一片,可以朝外看的时候,就见大门洞开,一辆马车驶进来。我冷冷地看它到来,盖茨黑德府常年有马车光临,但带来的客人没一位让人感兴趣。马车停在房前,门铃大响,客人给请进来。这一切与我毫不相干,便无聊地转而关注一只饥饿的小知更鸟。这景象有趣得很,小鸟飞到贴墙靠窗的一株秃头秃脑的樱桃树上,婉啭鸣叫。早饭吃剩的牛奶、面包还放在桌上,我揉碎一块面包,正拉开窗栓,想把面包屑撒到窗台上,贝茜跑上楼进来了:
  “简小姐,快脱下围裙。在那儿干什么呢?早上洗过手脸了吗?”
  回话之前我又拉拉窗栓,想一定要让小鸟吃到面包屑。栓子开了,我把面包屑撒一些在窗台上,撒一些到樱桃树上,然后关上窗户后回答:
  “没呢,贝茜,我刚收拾完屋子。”
  “粗心大意,添乱的孩子!在干啥哩?脸都红了,淘气呢?开窗户干什么?”
  我没有回答,因为贝茜并不想听我解释。她把我拉到洗脸架前,毫不留情但幸而很快了事地用肥皂、水、一块粗拉拉的毛巾洗擦我的脸和手,又用一把硬梳子调教了我的头发,把我的围裙脱掉,急急忙忙拉我到楼梯头,要我立刻下去,说餐室里有人找我。
  本想问问是谁找我,里德太太在不在那儿,可贝茜已经不见了!育儿室门也关着,只好慢腾腾地蹭下楼去。快三个月没被叫去见里德太太了,被囚禁在育儿室,早餐室、正餐室,客厅都成了禁地,进去让人慌乱。
  我站在空荡荡的大厅里,面对早餐室的门,裹步不前,怕得发抖。那时候,不公道的惩罚造成的恐惧把我弄成了一个多么可怜的胆小鬼!又不敢返回育儿室,又不敢向前进客厅,惴惴不安,犹豫了足足十分钟。早餐室猛烈的铃声催人下了决心,必须进去。
  “谁会找我呢?”我心里纳闷,双手费劲地转动门把手,它动都不动足有一两秒钟。“除了里德舅妈还有谁会在屋里?男的还是女的?”门把手一转,门开了。我走进去先行一个低低的屈膝礼,抬头一看——一根黑色的柱子!至少乍一看印象如此。地毯上立着一个干瘦且笔直,裹黑貂皮的东西,顶上那张冷酷的面孔活像一只雕刻的假面具,搁在柱顶当作柱头。
  里德太太坐在炉旁的老座位上,做个手势要我过去。过去后,她把我介绍给那个石头一般的陌生人:“这就是我向你申请过的小姑娘。”
  原来这是个男人,他慢慢把脑袋朝我转过来,浓眉下一双闪亮的灰眼睛细细审视我一番,严肃的男低音问道:“她个子矮小,几岁了?”
  “十岁。”
  “有这么大了?”他不大相信。又把我仔细打量一番,接着问起我来。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简·爱,先生。”
  我边说边抬头看看他。这先生真高,也许因为当时我身材矮小。他五官粗放,不独五官,全身的线条都非常严厉古板。
  “嗯,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我不可能作出肯定的答复,因为这里的人都持相反的看法。我不作声。里德太太富于意味地摇摇头,很快补一句:“这话题也许少谈为好,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很遗憾听你这么讲!我必须同她谈谈。”他弯下笔直的身板,坐进里德太太对面的扶手椅。“到这边来。”他道。
  走过地毯。他让我面对他站。此刻我和他的脸几乎一般齐了,他的脸好怕人哟!好大的鼻子!好丑的嘴巴!好难受的大龅牙!
  “没比淘气的孩子更令人痛心的了,”他开始说,“特别是淘气的小姑娘。知不知道坏人死后会上哪里呀?”
  “下地狱。”我的回答非常干脆。
  “地狱什么样子?能给我讲讲吗?”
  “是个火坑。”
  “那你愿不愿意掉进那火坑,永远被烧着呀?”
  “不愿意,先生。”
  “要想避免该如何做呢?”
  想了一会儿,终于想好,说出来却令人不高兴,“该保持身体健康,不死。”
  “你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每天都有比你还小的孩子死去。前两天我才亲手埋葬了一个五岁的小孩——一个好孩子,他的灵魂现在天堂。如果你被召去的话,恐怕不能跟他一样了。”
  我无法消除他的怀疑,只好低头去看他踏在地毯上的那双大脚。我叹了一口气,巴不得自己离得远远的。
  “但愿你叹气诚心诚意,明白后悔不该给你的大恩人增添烦恼。”
  “恩人!恩人!”我心里嘀咕,“人人都说里德太太是我的恩人,真是这样的话,恩人就是个讨厌的家伙。”
  “早晚是都做祷告吗?”我的询问者继续说。
  “是的,先生。”
  “读《圣经》吗?”
  “有时读。”
  “喜不喜欢《圣经》?喜欢吗?”
  “喜欢《启示录》、《但以理书》、《创世纪》和《撒母耳记》;《出埃及记》的一小部分,还有《列王纪》、《历代志》、《约伯》和《约拿书》的一些地方。”
  “《诗篇》呢?我想你应该喜欢吧?”
  “不喜欢,先生。”
  “不喜欢?哦,太可怕了!我有个小儿子,比你还小,能背六首赞美诗呢。要是你问他更想要哪一样,是愿意吃块姜饼呢,还是愿意学首赞美诗,他就会说:‘哦,当然学赞美诗!天使唱的就是赞美诗。’还说:‘我愿做人间的小天使。’结果因为他的虔诚,就得到了两只坚果的奖赏。”
  “赞美诗没什么意思。”我说。
  “这证明你心眼儿很坏,得赶快恳求上帝给你换一颗新的干净的心,以替换你石头般的心,赐给你一颗血肉的心。”
  我正想打听一下换心的手术怎么做,里德太太插话命我坐下,然后接过话题谈起来。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想三周前跟您的信中已提到过,这小姑娘没有我所希望的品质和特性。如果您准许她进洛伍德学校念书的话,我会很高兴地请校长和老师们对她严加管教,尤其要提防她最糟的毛病,爱撒谎的天性。我当你面说到这个,简,免得你又打坏主意欺骗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我非常害怕并且讨厌里德太太。她生性就喜欢残忍地伤害我,在她面前我从不快乐。不管我怎样战战兢兢地服从她,千方百计地讨好她,一切努力都遭失败,得到的只是上述那类恶毒的话语。如今她竟当生人的面这样指责我,我伤透了心。我模糊意识到,她已在动手破坏我对新生活的希望,而这种生活正是她为我安排的。尽管无法表达自己的感觉,但是我明白她正在我未来的道路上撒播厌恶与刻薄的种子。眼睁睁地看自己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眼中变成一个诡计多端令人讨厌的孩子,却不知道怎样医治这创伤?
  “真冤枉!”我竭力压住呜咽,赶忙抹去泪水这痛苦软弱的见证。
  “欺骗,确实是孩子身上可悲的缺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道,“它跟撒谎差不多,而一切撒谎者都要掉进燃烧着的硫磺烈火的湖里去。不过,里德太太,我们会看管着她的,会跟坦普尔小姐和别的老师打招呼。”
  “希望按她的前途培养她,”恩人接着说,“让她做个有用而又谦卑的人。至于节假期,您如果同意的话,就让她都在洛伍德过吧。”
  “太太,您的决定非常英明。”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回答,“谦恭是基督徒的一种美德,对洛伍德的学生尤为适用。所以,我经常吩咐对学生们要特别看这方面的培养。我研究过如何最好地克制学生世俗的骄傲情绪。就在前几天,还取得了成功的可喜证明。我的二女儿奥古斯塔,跟随她母亲到学校参观,回家时她说:‘哦,亲爱的爸爸,洛伍德的女孩子真安静真朴素,头发都梳到耳后,长长的围裙,衣服外面还有小小的亚麻布口袋——简直就像穷人家的孩子一样!而且,’她还说,‘她们都打量我和妈妈的穿着,好像从没见过丝绸似的’。”
  “这正是我赞赏的地方,”里德太太道,“踏遍英国就再也找不出一个更适合简·爱的学校了。坚韧不拔,亲爱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主张做任何事情都要坚韧不拔。”
  “是的,太太。坚韧是基督徒的首要职责。洛伍德学校的所有安排和活动都照此行事:粗茶淡饭,衣着朴素,居所简陋,培养吃苦耐劳、努力勤奋的习惯,这是学校和学生的规矩。”
  “很对,先生。这么说我可以相信这孩子已经被洛伍德学校收下了,并且在那里给予适合她地位和前途的训练喽?”
  “太太,您放心,她会被放到精选花木的苗圃里——而且我相信她会对无比荣幸地选中而对你深为感谢。”
  “那我就尽快把她送过去,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因为我急于摆脱这越来越可恶的包袱。”
  “不消说,不消说,太太。现在该向您告辞了,一两周内我会返回布罗克赫斯特府,我的好友副主教大人想留我住几日。我会通知坦普尔小姐有名新生到校,这样接受她就不会有问题了。再见。”
  “再见,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请代我向布罗克赫斯特太太、奥古斯塔小姐、西奥多和布劳顿·布罗克赫斯特少爷问好。”
  “一定,太太。小姑娘,这有一本叫《儿童指南》的书。祷告后再看。特别要好好看看那个玛莎·格××,爱撒谎爱骗人的淘气包,如何可怕地暴死那部分。”
  一边说着,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一边朝我手里塞了本有封皮的薄册子。打铃要过了马车,他走了。
  单独留下我和里德太太,几分钟过去了,彼此沉默无言。她做针线,我看着。里德太太当时大约三十六、七岁,体魄健壮,肩膀宽阔,四肢结实,个头不高,粗壮却不臃肿,下颚发达结实,因而脸盘显得太大,眉毛很低,下巴大而凸出,嘴和鼻子还算匀称。淡淡的眉毛下面闪着一双毫无同情心的眼睛,皮肤黑而暗,头发近乎亚麻色,身体健康得像只钟——从不生病。她是个精明能干的总管,一手操纵所有的家务和佃户。只有她的孩子们有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对她讥笑嘲弄。她穿戴齐整,做作的风度举止衬托出漂亮的服饰。
  我从离她只有几码远的矮凳上,仔细打量她的身材,端详她的五官。我手里拿着那本小册子,上面说的是撒谎者的暴死。他们要我好好读读,做为一个恰当的警告。刚才发生的事,里德太太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的话,他们谈论的主要内容,犹在耳旁,象针扎般刺疼着我的心,字字清楚,句句刺身。此时此刻,激起我满腔愤怒。
  里德太太从针线上抬起头,视线定在我身上,手指停止飞针走线。
  “出去,回育儿室去。”她吩咐。是我的神情还是别的使她生气,她说话时尽管已经克制,但仍极为恼怒。我起身往门口走,但又折回来,走到窗前,穿过屋子,一直来到她跟前。
  被践踏够了,我必须要讲,必须要反抗。可怎么讲?有什么力量回击对手?我鼓起勇气,单刀直入地攻击她:
  “我没骗人,如果骗人就会说我爱你,可我声明我不爱你。世上除了约翰·里德,我最恨的就是你。这本撒谎者的书该给你女儿乔治亚娜,因为她才撒谎,而我不。”
  里德太太的手搁在活计上一动不动,冷冷地盯着我。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她问,口气不像是对小孩子说话,倒像对付一个成年敌手。
  那目光,那腔调,激起我所有反感。我全身颤抖,激动得无法自控,于是我又大声的接着说:
  “真高兴你跟我不沾亲。只要活着我就再也不会叫你舅妈,以后也不会再进来看你。要是有谁问我喜不喜欢你,你待我好不好,我就说一想起你我就恶心,你对我又狠心又残忍。”
  “你竟敢这样说,简·爱?”
  “我怎么敢?里德太太,我怎么不敢。因为这全是事实。你以为我没感情,不需要一点爱心和仁慈,可我不能这么活着。你没一点心肝,到死我也记得你怎样把我推回去——粗鲁用力地推回去——推进那间红房子——还把我锁在里头。尽管我痛苦,哭得透不过气,喊着‘可怜可怜我,里德舅妈!’而你就因为你那坏心眼儿子打了我就这样惩罚我——无缘无故地把我打倒在地。不管谁问我,我都要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他。别人还以为你是好人,实际上你好坏,铁石心肠。你才骗人呢!”
  话还没说完,我便感到心情欢畅,感到欢欣。那是从未体验过的一种奇特感觉,是自由与胜利的喜悦,好像无形的束缚已被冲破,终于获得未曾企盼过的自由。这种喜悦并非无缘无故,因为里德太太已经被吓坏了,针线活也从腿上滑落。她举起双手,身体前后摇晃,甚至面孔扭曲,好像要哭似的。
  “你弄错了,简。你怎么啦?干嘛抖得这么厉害?要不要喝点儿水?”
  “不要,里德太太。”
  “要不要别的,简?你要相信,我愿做你的朋友。”
  “你才不会。你刚才还跟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我品质不好,说我骗人。我也要让洛伍德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个什么样人,还有你干的那些好事。”
  “简,你不懂这些事,小孩子有毛病就必须纠正。”
  “骗人才不是我的缺点!”我狂乱地尖叫。
  “可你性情暴躁,简,这你得承认。好啦,回育儿室去吧——亲爱的——去躺一会儿。”
  “我才不是你亲爱的,我不要躺下。赶快送我去学校,里德太太,我讨厌住在这儿!”
  “是得赶紧送她去学校。”里德太太自言自语。收起针线活儿,突然离开了房间。
  剩我一个人了——仗打赢了,这是我打过的最艰难的一仗,也是我获胜的第一仗。我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站过的地方待了一会,享受胜利者的寂寞。开始对自己笑笑,欢欣鼓舞,但这种狂喜很快就沉寂下去,如同脉搏狂跳之后又会减轻一样。小孩子跟长辈争吵,像我刚才那样,任性发泄自己的怒气,没有事后不后悔不寒心的。控诉威吓里德太太时,心情恰似一片点燃的荒原,火光四射,狼吞虎咽,但大火熄灭,只剩得一块焦土。经过半小时的沉默反思,我明白了自己疯狂的行为,意识到恨人又遭人恨的处境之凄凉。
  第一次品尝报复的滋味,好比芳香的美酒,咽下时暖和辛辣,后味却又苦又涩,使人觉得仿佛中了毒。此刻本可以去求里德太太谅解,但经验和本能告诉我,那只会遭到她加倍的蔑视,结果又会激起自己好冲动的天性。
  真希望运用比言词更激烈更高明的本领,真希望能培养比抑郁的义愤更健康的感情。我拿出一本书——是本阿拉伯神话,坐下来看。虽竭力静心却仍不知所云,纷乱的思绪不断搅入我与平日迷人的书页之间。打开早餐室的玻璃门,矮树丛一派寂静。微风轻拂,阳光普照,庭院却依旧笼罩在冰雪中。撩起长裙包上脑袋和胳膊,去一处僻静的林间散步。然而,安静的树木,坠地的杉果,秋天凝固的遗物,被风扫作一堆冻结起来的枯叶,都不能使我快乐。倚在大门边,眺望空荡荡的原野,不见羊群觅食,只有啃得短短冻得白白的野草。天空灰蒙蒙的,混混沌沌笼盖四野,偶尔飘下几片雪花,落在坚硬的小路,灰白的草场上,拒不融化。我可怜巴巴地傻站着,向自己悄悄问了一遍又一遍:“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突然传来清晰的呼唤:“简小姐!你在哪里?回来吃午饭!”
  是贝茜,我知道,可我仍然不动。她轻快的脚步顺着小路跑来。
  “淘气的小孩子!”她说,“叫你,怎么不回话?”
  与一直耿耿于怀的思绪相比,贝茜的到来似乎更令人快乐,虽说她照例有些光火。老实说,与里德太太挑起了冲突又赢得胜利之后,对保姆转瞬即逝的怒气我才不在乎,只想感受一下她年轻快活的心情。我伸出双臂抱住她:“好啦,贝茜,别骂人。”
  这一招比平常放任自己的任何举动都更直率更大胆,但不知怎么的,贝茜还挺高兴。
  “你真是个怪孩子,简小姐,”她低头看着我,“一个孤僻的小女孩。要上学啦,是吗?”
  我点点头。
  “丢下可怜的贝茜不难受吗?”
  “贝茜在乎我吗?她老责骂我。”
  “那是因为你是个性情古怪、胆小、怕羞的小女孩。你该胆子大点儿才对。”
  “什么?再多挨些打呀?”
  “胡说!不过你是有点儿受欺负,这倒是事实。我妈上星期来看我时还对我说,她可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像你这样受欺负——行啦,跟我回去,有好消息告诉你。”
  “我看你也不会有什么好消息,贝茜。”
  “孩子!这是什么意思?瞧你那双眼睛多忧郁!好啦,太太、小姐和少爷下午出去喝茶,你可以跟我一起吃茶点。我要厨师给你烤一块小蛋糕,然后你帮我整理一遍你的抽屉,因为马上就得帮你准备箱子啦。太太要你这两天就离开盖茨黑德府,并允许你带走喜欢的玩具。”
  “贝茜,你得答应我走之前别再责骂我。”
  “好吧,不过你得留神做个好丫头,不要怕我。偶尔要是我说话严厉,别吓得要命,这最让人生气。”
  “我估计自己再也不会怕你啦,贝茜。因为我已习惯了。再说我很快就有另一些人要害怕了。”
  “要是你害怕他们,他们就会讨厌你。”
  “跟你一样吧,贝茜?”
  “我可没有讨厌你,小姐。我相信我比其他人都更喜欢你。”
  “可你并没有表示出来呀。”
  “小滑头!说话的腔调都不同了。怎么变得这么大胆啦?”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马上就要离开你了。再说——”正想告诉她和里德太太起冲突的事,转念一想,还是不说为好。
  “这么说离开我你很高兴啦?”
  “一点儿也不,贝茜,真的,这会儿还非常难过呐。”
  “这会儿!非常!我的小姐说得多冷静!我想要是现在我要你亲我一下,你甚至会不乐意,会说你不想吧。”
  “我要亲你,而且很乐意。把头低下来吧。”于是贝茜弯下腰,我俩互相拥抱。跟着她进屋,感到很快乐。那个下午过得宁静融洽。晚上贝茜给我讲了一些最好听的故事,还给我唱了一些最甜蜜的歌。对我来说,生活还是有一线阳光的。
##第五章
  正月十九日清晨,钟还未敲五点,贝茜就端着蜡烛进了我的小屋,发现我已起床,衣服也穿好了。她来之前半小时我就起来了,穿衣服,借着月光洗脸。一轮弯月正在下沉,月光从小床旁狭小的窗户泻进屋里。这天我要搭马车离开盖茨黑德府,马车早上六点经过门房。贝茜是唯一起床的人,她已在育儿室生起炉火,动手为我做早饭。一想到要出门旅行,小孩子总是激动得食不下咽,我也一样。贝茜想劝我喝几口热牛奶,吃几口她准备的面包,可是白费劲,只好用纸包几块饼干塞进我包里。随后帮我穿好外衣,戴上帽子,给自己裹上条披肩,就带我离开了育儿室。经过里德太太的卧室时,她问:“你不进去和太太告别吗?”
  “不必了,贝茜。昨晚你下楼吃饭时,她到过我床头,说早晨不必惊动她,也不必惊动表哥表姐。还说要我记住,她一向是我最好的朋友,要我这样说起她,对她心存感激。”
  “那你怎么回答的,小姐?”
  “什么也没说。我用被子蒙住脸,转身面朝墙没理她。”
  “这样做可不对,简小姐。”
  “这很对。贝茜,你那位太太不是我朋友,是我仇敌。”
  “哦,简小姐!不要这么说!”
  “再见了,盖茨黑德。”穿过大厅走出前门时我大叫了一声。
  月亮落下去了,天空一片漆黑。贝茜打了只灯笼,照着湿漉漉刚解冻的卵石甬道。冬日的清晨严寒刺骨。我俩急急忙忙沿车道赶路,牙齿冻得直打战。门房里透出光亮,走到跟前发现是看门人的妻子正在升火。我的箱子头天晚上就已搬过来,捆好绳子搁在门边。这时还差几分到六点。不一会儿,钟敲六点,远处隆隆的车轮声就宣告马车来临了。走到门口看着它的灯光迅速穿透黑暗。
  “她一个人去吗?”看门人的妻子问。“是的。”
  “有多远?”
  “五十里。”
  “这么远!真是怪事,里德太太让她一个人走这么远也不担心。”
  马车停在大门边。四匹马拉车,车上载满了乘客。护卫和车夫大声催着快点儿。我的箱子递了上去,我也被从贝茜的脖子上拉开,我搂着她好一顿亲吻。
  “稳当些,好好照应她!”护卫抱我上车时,贝茜大声喊道。
  “行,行!”那人应着,门就砰地关上了。一个声音大叫“好啦”,于是上路出发了。就这样与贝茜和盖茨黑德一刀两断,就这样旋风般被带往一个当时看来未知、遥远而又神秘的世界。
  这趟旅途印象模糊,只记得那天长得要命,好像赶了几百里路。一路经过好几座市镇,在一座大镇上,车停下卸马,乘客都下车吃饭,把我抱进一家客店。护卫要我吃饭,可我没胃口,而后就被带到一间极宽敞的屋子,两头都有火炉,天花板上悬下一盏枝形吊灯,靠墙的一只红色小橱窗内摆满乐器。在这间屋里我来回走了好久,怯生生的,生怕有人会来拐我走,因为贝茜的炉边故事中总是讲到拐子手的种种勾当。护卫总算回来了,我又被塞进马车,保护人爬上他的座位,吹响那闷声闷气的号角,马车又滚滚向前,辗过L镇的“石子街。”
  午后潮湿多雾,天色渐晚。估计离盖茨黑德很远很远了。马车不再穿过市镇,乡间的景象也不一样,地平线上出现一座灰蒙蒙的大山。暮色渐深,马车下行,驶进山谷,两侧黑压压一片森林。夜幕笼罩着前面的路,林间刮起一阵狂风。
  风声催人入眠,我终于昏昏睡去。没睡多久,车猛地一停,给惊醒了。车门打开,一个女仆模样的人站在车前,借灯光看得清她的脸和衣着。
  “这儿有没有一个叫简·爱的小姑娘?”她问。我应声“有”,就被抱下车,箱子也卸下来,马车随即继续赶路。
  久坐之后我浑身僵硬。车子颠簸轰响,弄得人稀里糊涂的。我定定神,看看四周,又是雨又是风,夜色浓浓。不过,眼前隐隐约约可见一道墙,上面开着扇门。我跟着新向导走了进去,她转身把门关上锁好。现在可以看得见一间屋子还是几间屋子,那建筑物铺得很开。有许多窗户,有的还亮着灯。我们走上一条宽阔的石子路,一路水花四溅。进得一扇门,仆人领我穿过走廊,来到一间生着火的屋子,然后撇下我走了。
  我站在火边暖和暖和冻僵的手指,一边打量着一番四周。没点蜡烛,但火花阵阵照亮了贴纸的墙壁、地毯、窗帘、明亮的红木家具。这是间客厅,不如盖茨黑德府上的客厅宽敞华丽,但相当舒适。就在我正琢磨着墙上的一张画时,想弄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门忽然开了。有人秉烛而入,后面还跟着一位。
  前面这位女士高挑身材,黑头发黑眼睛,额头白皙宽大,半截身子都裹在披肩里。神情庄重,体形挺拔。
  “这孩子太小了,不该让她单独出门。”她说着把蜡烛放在桌上,细细端详我一阵,又说:
  “最好带她去睡觉,她累了看样子。你累不累呀?”她把手放到我肩头问。
  “有点儿累,女士。”
  “还很饿,不用说。米勒小姐,上床之前让她吃些晚饭。小姑娘,是头一次离开父母来上学吧?”
  我对她说我没有父母。她就问他们去世有多久了,问我几岁,叫什么名字,会不会读书写字,会不会做点儿针线。然后用手指温柔地摸摸我的脸,说希望我做个好孩子,而后就打发我跟米勒小姐走了。
  刚才离开的这位小姐大概二十几岁,现在带我走的这位看上去则年轻些。头一位的声音、容貌和神态给人印象较深。米勒小姐普普通通,红红的脸,有些憔悴,走路办事风风火火,像那种手头总有许多事要干的人。她看样子象位助理教员,后来知道真是如此。我跟着她走过一个又一个房间,穿过一条又一条走廊,大楼宽敞,形状不规则,终于踏破笼罩这里的寂静与凄清,听到嗡嗡嘈杂的说话声,进入一间又长又宽的屋子,两头各摆着两张巨大的松木桌,桌上点着一对蜡烛。围坐在木凳上的是一大群姑娘,从九岁、十岁直到二十岁都有。在昏暗的烛光下,她们多得似乎数也数不清,尽管实际上不超过八十名。她们统统穿褐色的毛料上衣,式样怪里怪气,系亚麻布长围裙。现在正是学习时间,大家都忙于准备明天的功课,方才听到的嗡嗡声原来是她们在小声背书。
  米勒小姐示意我坐到门边凳子上,随后走到长屋尽头,大声叫道:
  “班长,收课本放好!”
  四位高个子姑娘从不同的桌旁起身,转圈收好课本拿开。米勒小姐又下令:
  “班长,去端晚餐!”
  高个子姑娘们出去又立刻回来,每人端着只大盘子,上头一份份不知是什么东西,中间是只大水罐,还有只大水杯。东西一份份地发给每个人,要喝水的就喝水,大水杯公用。轮到我时,我喝了好几口,因为很渴。但吃的东西没碰,兴奋加疲倦,实在是难以下咽。不过现在才看清,那东西是分成小块的燕麦薄饼。
  饭后,米勒小姐宣读祷文,各班排队离开,两两成双鱼贯上楼。我已筋疲力尽,简直没注意卧室是什么样子,只知道它跟教室一样的很长。今晚与米勒小姐同睡,她帮我脱下衣服,躺下后看一眼排成长溜的床铺,每张床都很快睡上两个人。十分钟后唯一的蜡烛也熄灭,在静默与黑暗中,我沉沉睡去。
  夜很快逝去,我累得连作梦都来不及,只是被狂怒的风声惊醒过一次。大雨如注,感到米勒小姐睡在我身旁。再合上眼睛,就听到铃声大作,姑娘们纷纷穿衣起床。天未明,屋里点着一两根灯芯草蜡烛。我不情愿地爬起来,冻得彻骨,边哆嗦边尽量穿好衣服。洗脸要等脸盆空出,甭想快,因为每六个人合用一个盆子,盆子搁在屋子中央的脸盆架上。铃声又响,全体排队,两两成双,顺次下楼,进入冷冰冰昏暗暗的教室。米勒小姐宣读祷文,然后大声喝道:
  “按班整队!”
  一阵好几分钟的大骚动,只听米勒小姐不断地嚷嚷:“别说话!”“遵守秩序!”喧闹平息后,众人排成四个半圆形,站到四把椅子面前,椅子分别摆在四张桌子旁边。人人手拿着书本,一本像是《圣经》的大书,每张桌上摆一本,就在空椅子跟前。肃静片刻,响起低沉的嗡嗡声。米勒小姐从一个班转到另一个班,把这模糊的声音压下去。
  远处传来叮当声,立刻三位女士走进来,各走向一张桌子就座。米勒小姐占据了第四张空椅子,离门最近。年龄最小的孩子都围在这儿,我也被叫到这个班,排在末尾。
  一天的功课开始了。先背当天的短祷文,再念成篇的经文,最后慢声朗读《圣经》的章节,花了近一个小时,功课才结束,这时天已大亮。不知疲倦的铃声响到第四遍,各班整队走进另一间屋子吃早饭。想到吃饭何等高兴!我昨天吃得太少,此时都快饿昏了。
  饭厅宽敞低暗,两张条桌上烟熏火燎的盒子里什么东西热气腾腾,可惜那气味并不诱人。注定得吃它的人们,鼻孔碰上这气味便纷纷表示不满。队伍排头,第一班的高个子姑娘们窃窃私语起来。
  “讨厌!粥又烧煳了!”
  “安静!”一个声音喝道。不是米勒小姐,是位高级教员,她个子矮小,皮肤黝黑,衣冠楚楚,可愁眉苦脸。她坐到一张桌子上首,一位更丰满的小姐坐在另一张桌子。我四下打量头天晚上见过的那位小姐,却不见踪影。米勒小姐坐到我这张桌子下首。一位古里古怪、外国人模样的年长女士,坐到桌子另一头,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法语老师。做完长长的感恩祷告,又唱了一首圣歌,然后一位仆人给老师们上茶,早餐开始。
  我饥肠辘辘,已头昏眼花,想都没有想那气味就狼吞虎咽起自己那份粥。但最初的饿感消失后,便发现手中的东西令人作呕。烧煳的粥简直跟烂土豆一样糟糕,很快连饥饿也厌恶它了。周围调羹的动作越来越慢,大家都在试着想下咽,但多数人很快就放弃了。早餐完毕,可谁也没有吃到早餐。随后做感恩祷告,为并未得到的食物感恩,再唱一首圣歌,离开饭厅去教室。我走在最后,路过餐桌时,见一位老师从粥盆中舀了一点儿尝尝,再看看其他人,都是一脸不满。一位胖胖的老师小声说:
  “讨厌的东西!真丢人!”
  功课一刻钟后才开始。课前,教室里沸沸扬扬,乱作一团,似乎这段时间大家获准可以大声自由交谈。谁也不放过这一特权,全都在议论早餐,大骂一通。可怜的人们!这是她们唯一的慰藉。这时只有米勒小姐一位教员在,一群大姑娘围着她,忿忿地打着手势向她抱怨。听到有人说出布罗克赫斯特的名字,米勒小姐一听就不以为然地摇头,但她并没有去平息这场公愤。毫无疑问,她也有同感。
  教室钟敲九点。米勒小姐离开那个圈子,站到教室中间喊了一声:
  “安静!回到位子上去!”
  纪律高于一切。五分钟内,乱哄哄的人群便井然有序,停止了七嘴八舌安静了下来。高级教员们准时就位,但大家好像还在等待。沿教室两侧,八十名学生一排排坐得笔直,一动不动。真是奇怪的一群,头发统统梳到脑后,一绺卷发也看不到,褐色的衣服,高高的衣领,颈子上围了一圈窄窄的领布。小小的亚麻布口袋(形状如同高地人的钱包)系在罩衣前胸,当作工作口袋。还全部穿着羊毛长袜和乡下人做的靴子,扣着铜鞋扣。约摸二十名这样装束的人已是大姑娘,或更像年青妇女,这身穿着真难看,连最漂亮的姑娘也被弄得怪里怪气。
  我还在打量她们,偶尔也看看老师——可以说,没一个看了顺眼。胖的那位有些粗俗,黑的那位样子凶恨,外国人又严厉又古怪,而米勒小姐,可怜的人儿!脸色发紫,饱经风霜,劳累过度——正在挨个儿端详每一张脸时,忽然,所有的人都同时起立,就像被同一根弹簧带动似的。
  怎么回事?没听见有谁下命令啊,奇怪。还没醒过神,全体又都坐下了,并且把目光都集中在一处。我也跟着看过去,看到了昨晚接待我的那个人。她站在长长教室的一头,壁炉旁边。她无言而严肃地审视着两排姑娘。米勒小姐上前,好像问了句什么。得到答复后回到自己的地方,大声说:
  “一班班长,拿地球仪去!”
  那位被指使的小姐立刻执行了指示。她缓步走到教室的另一头去。或许我那个专司敬重的器官相当发达,她的每一步都引起我的羡慕与敬畏。现在是大白天,她看起来颀长、美丽、匀称。棕色的眸子闪现出亲切的光芒,纤细如画的长睫毛,白皙的宽额头,深褐色的鬓发拧时尚梳成圆圆的发卷。那时光滑的领饰,长长的卷发还没有流行。她衣裳也极时髦,紫色的衣料,衬上黑丝绒的西班牙花边,一块金表(那时候还不常见)在腰带上闪光。再加上她五官清秀,皮肤白净,仪态端庄没有什么文字可以表达出她的美貌,也就是这位玛丽亚·坦普尔,后来让我送一本祈祷书去教堂时,我发现了这个名字。
  洛伍德学校的校长(即这位小姐)坐到一张桌前,面前放着两只地球仪,第一班被叫过去围着她,开始上地理课。低班学生也被老师们叫去背历史、文法等等,这样过了一小时后。接着是写作与数学,大姑娘们还跟坦普尔小姐学音乐。每节课时间都按钟点。钟终于敲响十二下,校长站起来:
  “我有句话要对大家讲。”她说。
  下课的喧闹已经开始,但一听到她的声音,立刻都安静下来。她接着说:
  “今天的早饭你们无法下咽,现在一定饿了——我已吩咐给大家准备一份面包和奶酪作午饭。”
  就连老师们都吃惊的看着她。
  “这种事由我负责。”她以向教员们解释的口吻又补充一句。随即离开了教室。
  面包、奶酪很快端了进来,分发众人。全体学生无不欢欣雀跃精神振奋。命令又来了:“去花园!”于是每人戴上一顶草帽,系上染色的白布帽带,再披一领黑粗绒的斗篷。我也同样打扮,随人流奔向户外。
  花园是一片围场。围墙高耸,遮住了视线,挡住了外面的一切。一条有顶回廊沿一侧伸展,宽敞的走道与中心的一块地相接。这块地被分割成几十块小苗圃,苗圃是分给学生们培植花草的,每个学生负责一块苗圃。鲜花盛开时节肯定赏心悦目。但眼下正月将尽,满眼枯萎凋蔽。环顾四周,我冻得发抖。现在到户外活动未免太冷。天并没真下雨,但迷迷蒙蒙的大雾使天空一片阴沉。昨日的暴雨今天依积在地上。身体健壮的女孩子跑来跑去活泼地做游戏,苍白瘦弱者们只好在回廊上挤作一团避雾取暖。浓雾渗透她们哆嗦的身子,不时传来一声声干咳。
  我还没与任何人搭话,也似乎没人注意到我。我独自站在一边,所幸的是这种孤寂我早已习惯了,所以并不觉得特别压抑。我靠在阳台的一根柱子上,裹紧灰色的斗篷,尽量忘却身外刺人的寒冷与体内噬人的饥饿,集中注意力观察与思考。当时的思绪过于凌乱含混,不值一记。我几乎不知自己身居何处,盖茨黑德与往昔的生活仿佛都已飘得很远很远。眼前的一切模糊而又陌生,将来的一切更是无法猜度。环顾修道院的花园,再抬头看看那座校舍。教学大楼一半陈旧灰暗,另一半却相当新。新的一半包括教室和宿舍,竖框的格子窗采光极好,使它看起来更像教堂。门上一块石牌子上刻着这样的字迹:
   洛伍德慈善学校——该部由本郡布罗克赫斯特
   府内奥米·布罗克赫斯特重建于公元××××年。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章16节
  我把这几句话读了一遍又一遍,觉得它含着某种含义,可我却无法完全理解。正在琢磨“学校”二字,想弄清楚第一句话和那句经文之间的联系时,身后突然响起一声咳嗽,我回过头。只见附近石凳上坐着一个女孩,正低头专心看书。从我站的地方就可以看清书名——《拉塞拉斯》,怪名字,挺诱人的。她翻过一页,偶一抬头,就趁机直截了当地问她:
  “这本书有意思吗?”我打定主意改天跟她借来看看。
  “我挺喜欢。”她停了一两秒钟才回答,并且打量我一阵。
  “讲什么的?”我再问。不知胆量从何而来,我竟敢开口跟生人搭话,这可与我的天性和习惯相违背,想必是她的专注触动了我心弦,因为我也喜欢看书,虽说是些肤浅幼稚的书,严肃深奥的书还看不懂也消化不了。
  “你可以翻翻看。”女孩把书递过来。
  我很快就翻了一遍,确信内容没书名诱人。《拉塞拉斯》对我不足称道的口味太枯燥,没有仙女,没有妖怪,印得密密实实的书页上连彩色图画也没有,于是把书还给她。她默默接过去,一声不响,正打算再度沉迷于书本之中,我又大胆打搅她——
  “能不能告诉我那门上的石匾写的什么意思?洛伍德慈善学校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来住宿的这幢房子呀。”
  “为什么要叫它慈善学校?它跟别的学校不一样吗?”
  “这是所慈善性质的学校,你和我,还有其他所有学生都是慈善学校的学生。我猜你是孤儿吧?你爸或者你妈是不是去世了?”
  “我记事之前他们就都去世了。”
  “对了,这儿所有的姑娘都是孤儿要么死了爸或妈,要么爸妈都死了,所以这是一所专门教育孤儿的学校。”
  “咱们不用付钱吗?人家不收钱养活咱们?”
  “咱们付钱,或咱们的亲友付钱,每名学生一年付十五镑。”
  “那人家为什么管咱们叫慈善学校的孩子?”
  “因为十五镑根本不够支付住宿费和学费,缺的部分靠捐款来资助。”
  “什么人捐款呢?”
  “这附近和伦敦的一些布施的太太和先生。”
  “内奥米·布罗克赫斯特是谁?”
  “就是石匾上记载的盖大楼新区的那位太太,她儿子监管这儿的一切。”
  “为什么?”
  “因为他是学校的司库和管事。”
  “这么说,这房子并不属于那位挂着块表,说可以给咱们面包和奶酪吃的高个子小姐啦?”
  “坦普尔小姐?哦,不是的!要属于她就好了,可是她还必须得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向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负责。咱们吃的穿的都是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买的。”“他住在这里吗?”
  “不——他住在离这儿两英里路的一座大庄园里。”
  “他是个好人吗?”
  “是位牧师,据说他做了许多好事。”
  “你刚说那位高个子小姐叫坦普尔小姐?”
  “是的。”
  “那其他的老师叫什么?”
  “红脸蛋那个是史密斯小姐,她管劳动,负责裁剪——因为咱们得自己缝自己的衣服,罩衫呀,外衣呀,所有一切。小个子黑头发的那位是斯卡查德小姐,她教历史和文法,还负责二班背书。披一条披肩、腰上用黄缎带拴条手绢的是皮埃罗夫人,她从法国里尔来,教法文。”
  “你喜欢这里的老师们吗?”
  “很喜欢。”
  “喜不喜欢那位黑黑的矮个子和那位什么夫人来着?我说不上来她们的名字,不像你。”“斯卡查德小姐性子急,你得当心甭惹她生气。皮埃罗夫人倒不是坏人。”
  “但是坦普尔小姐最好,对不对?”
  “坦普尔小姐心肠好,人也很聪明,比这里所有的人都强,因为她比谁都懂得多。”
  “你在这里很久了吗?”
  “两年了。”
  “是孤儿?”
  “我妈去世了。”
  “在这里快活吗?”“你问题太多了。现在我回答够啦,这会儿我想看书啦。”
  但这时吃饭铃响了,大家都进屋。饭厅里散发一股气味并不比早餐那刺鼻的气味更让人有胃口。午饭盛在一个大铁皮桶里,热气腾腾的冒着臭油味儿。原来这东西是用烂土豆和少量臭肉混在一起煮的,每个学生分得满满一盆。我努力下咽,暗忖不知是不是每天都吃这种东西。
  午饭后,大家立刻回到教室,又开始上别的课,直到五点钟。
  下午唯一值得注意的是,那个跟我在回廊上交谈的姑娘被斯卡查德小姐撵出历史课,罚她站在大教室当中。这种处罚在我看来算得上是奇耻大辱,尤其是像她这么大的姑娘——她的样子有十三岁或更大。我还以为她会流露出伤心和羞耻呢,但她竟没有流泪,也没有脸红。严肃镇定地站在那儿,成为众目睽睽的中心。“她怎能这样默默忍受——坚强忍受?”我问自己。“如果是我,会巴不得地球裂条缝把自己给吞掉。她那样子像在想心事,与惩罚无关,与处境无关,与眼前或周围的所有事都无关。听说过白日做梦——她该不是在做白日梦吧?她眼睛盯着地板,可我断定她视而不见——她目光内向,直视自己心灵。她在凝视自己的记忆,我相信,而不是眼前实实在在的东西。真想知道她是个怎么样的姑娘——乖孩子还是淘气精?”
  五点刚过,又到了吃饭时间。是一小杯咖啡,半片黑面包。我狼吞虎咽,吃的有滋有味。要是能多给点儿就好了——因为我还是饿。饭后娱乐半小时,然后学习。最后是一杯水,一块燕麦饼,祷告完毕,上床睡觉,就这样渡过了洛伍德的第一天。
##第六章
  第二天又开始了,与头天一样,借着灯芯草蜡烛的弱光起床穿衣。不过这天早晨不得不免掉洗脸仪式,因为罐里的水结冰了。头天夜里天气突变,凛冽的东北风彻夜呼啸吹透了卧室窗户的裂缝,使我们在床上冷得发抖,把罐里的水也冻成了冰。
  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祷告和读《圣经》还未结束,就已经快被冻死了。早饭时间终于来临。今早粥倒没烧煳,还能下咽,但份量太少。自己的这份多少呀!要是能吃双份多好。
  这天我被编入第四班,并给布置了日常的任务和作业。在这之前,我还是洛伍德活动的旁观者,现在已经成为其中的一名成员。开始还不习惯背书,功课显得又长又难,不断变换的任务也令人不知所措。直到下午三点左右才总算开心了,史密斯小姐往我手里塞了条两码长的薄纱布料,还有针、顶针等等,我被打发坐到教室安静的角落去,照样子缝一条滚边。这时候大多数人也在做针线,只有一个班仍旧围着斯卡查德小姐念书。做活计的人鸦雀无声,她们功课内容和每个学生的表现就听得一清二楚,史密斯小姐的责骂和赞扬也声声在耳。这是堂英国历史课。念书人当中,我特别注意回廊上认识的那个姑娘。开始上课的时候她站在全班排头,可由于发音错误或是不注意停顿,突然给叫到排尾去了。即使在这么个不起眼的位置,斯卡查德小姐还是老盯着她,不断用下面这些话训斥她。
  “彭斯,”(这大概是她的姓。这儿的姑娘都被以姓相称呼,跟其他地方的男孩子一样)“彭斯,你把鞋子踩偏了,快把脚趾头伸直。”“彭斯,别把下巴伸得太难看,收回去。”“彭斯,我要你把头抬起来,站在我面前这副模样可不行。”等等,等等。
  姑娘们一章读完两遍,就得合上书,挨个接受考问。这课是关于查理一世当政的时期。老师问了五花八门的问题,吨位呀,佣金呀,造船税呀,多数同学都回答不上来,但一轮到彭斯,所有难题都迎刃而解,她好像牢牢记住了全课内容,什么问题都对答如流。我一直期待斯卡查德小姐会夸奖她上课专心,可是,她不但不表扬反倒忽地大骂:
  “你这脏脏兮兮的讨厌丫头!今早又没洗指甲!”
  彭斯没说话。真不懂她的沉默。“真是的,”我暗暗嘀咕,“为什么不说明水冻了冰,没办法洗脸洗指甲呢?”
  史密斯小姐分散了我的注意力。她要我撑住一把线,好让她绕成团。还不时跟我讲话,问我以前上过学没有,会不会划线、针法、编织等等。直到她放我走,我才能接着观察斯卡查德小姐的行为。我回到位子上时,那位小姐正在下令,没听清什么内容,只见彭斯立即离开教室,去了藏书间。须臾返回,手里拿着绑成一束的小树棍恭恭敬敬地行个屈膝礼,将这可怕的刑具交给斯卡查德小姐,然后不声不响的不用别人指点就自己解开围裙,老师立刻用那小树棍狠狠抽打她的脖颈。彭斯的眼睛里没有闪现一滴泪珠,我却停下手中针线,手指直哆嗦。这种情景令人生起满腔莫名奇妙的怒火,而彭斯却面不改色,沉郁的表情依旧和平素一样。
  “顽固不化!”斯卡查德小姐训斥道,“什么也改不了你邋里邋遢的毛病。把棍子拿走。”
  彭斯遵命。当她从藏书间出来时,我仔细看她,发现她刚把手绢放回衣袋,瘦弱的脸颊泪痕犹在。
  晚间娱乐的一小时是洛伍德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五点钟吃的那点儿面包,那口咖啡,虽不能解饿,却给人增添了一些活力。一天的紧张也松弛下来,教室比上午暖和多了——炉火也获准烧得旺些,这样多少替代了还没有点上的蜡烛。通红的火光,热闹的喧闹,嘈杂的声音,带来一些受欢迎的自由感。
  在目睹斯卡查德小姐鞭笞彭斯的当晚,我照常在桌凳和欢笑的人群之间徘徊。没有一个伙伴,但并不觉孤单。来到窗前,偶尔拉起百叶窗朝外看看,大雪纷飞,窗玻璃下端已堆起一层。能够把耳朵凑近窗户,就可以清清的分清有屋里欢快的喧闹与屋外风儿忧伤的呻吟。
  如果是最近刚刚离开温暖的家和慈祥的双亲,那此时我应当觉到生离的痛苦,那风声肯定会伤痛我的心,那暗夜的混沌会扰乱我的平静。但实际上,我从二者得到的却是一种莫名的兴奋。在躁动与狂热之中,我真希望那风吼得更响,那天变得更黑,那喧闹直达鼎沸。
  我从凳子上跳过,又钻到桌子下面,朝一炉火靠近。在那儿看见了彭斯,她跪在高高的铁丝防护栏前,以书为伴,远离周围的一切,聚精会神,正借余烬昏暗的光线默默读着。
  “还是《拉塞拉斯》呀?”我走到她身后问。
  “是的,”她回答,“刚读完。”
  五分钟内她合上书,这正合我意。
  我琢磨:“这会儿大概能让她开口了。”
  于是坐到她身边的地板上。
  “除了彭斯,你还有别的名字吗?”
  “海伦。”
  “你从好远的地方来的吧?”
  “从靠近北方的地方来,那里已到苏格兰边境了。”
  “还能回去吗?”
  “但愿能。可又有谁能够预料到将来的事情呢。”
  “你一定很想离开洛伍德吧?”
  “不,为什么要?我被送到这儿来是受教育的,没有达到目的就走,那还有什么用。”
  “可那个老师,斯卡查德小姐,对你多狠心。”
  “狠心?一点儿也不。她是严格,她不喜欢我的缺点。”
  “我要是你,就讨厌她,我会反抗她。她要拿棍子抽我,我就抢过来,还要在她眼皮底下把棍子折断。”
  “没准儿你不会那么干,如果你那么干,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就会把你赶出学校。那样会使你的亲戚大为伤心。耐心忍受只有自己感到痛苦,比轻举妄动,造成恶果,连累亲友强得多。”
  “可给人鞭打,在一屋子人中间罚站,多丢脸呀。你已经是个大姑娘了,我比你小得多都觉得受不了。”
  “如果无法避免的话,那就得忍受。命里注定要承受的东西却说受不了,那就是软弱,就是愚蠢。”
  她的话不可思议。我无法理解这种忍受的观点,更不明白也不同情她对惩罚者的宽容。不过,海伦·彭斯对问题的见解自有好的独到之处,也许她对我错。但我不想深究下去,跟费利克斯一样,将先束之高阁,有空闲时再去想。
  “海伦,你说你有缺点,什么缺点?我觉得你很好。”
  “那就听我的话,不要以貌取人。我正像斯卡查德小姐说的那样,邋里邋遢。我很少收拾东西,把它们弄得乱七八糟。我粗心大意,总是忘掉规矩。该做功课的时候还看闲书,做事没条理。有时还和你一样受不了井井有条的约束。这一切都让斯卡查德小姐生气,她天生爱整洁,遵守时间,一丝不苟。”
  “而且性子暴躁心肠狠毒。”我补充一句。但海伦·彭斯保持沉默并不认可我的补充。
  “坦普尔小姐待你也像斯卡查德那么严后鼓舞吗?”
  一提坦普尔小姐的名字,她沉郁的脸上就掠过一丝温柔的笑容。
  “坦普尔小姐心地善良,不忍心对任何人严厉,即使最糟糕的学生也一视同仁。她发现我的错处总是和和气气指出,如果我做了什么值得称道的事,她就会大为赞赏。我生来毛病多,就算她和善有理的规劝都不能让我把缺点改掉。甚至她的赞扬,其实我特别看重,也无法让我不断留神小心谨慎。”
  “那就怪了,留神还不容易么。”我说。
  “对你来说肯定容易。今早我注意到了,你很专心。米勒小姐讲课和提问你时,你似乎从不走神。可我却总是胡思乱想,该听斯卡查德小姐讲课,认真记住她话时,我却常常听而不闻,陷入梦境。有时甚至以为自己身在诺森伯兰周围的声音就是我家附近的那条小溪,正潺潺流过迪普登——结果轮到我回答问题了,才大梦初醒。只顾倾听想象中的流水声,该听的课都没有听,当然也答不上问题。”
  “可是今天下午你回答得多好呀。”
  “只是碰运气罢了。我们念的那门课正好是我感兴趣的。今天下午还没梦到游迪普登,却在琢磨一个人一心想做好事,结果却既不公道又不明智,就跟查理一世有时一样,我觉得真可惜。凭他的正直诚实竟然看不到王权以外的东西,要是他能看得更远些,能够明白人们所谓的时代精神走向该有多好!话说回来,我还是喜欢查理,尊敬他,同情他,可怜的被害国王啊!是的,他的敌人坏透了,他们让自己没有权利伤害的人流了血,居然敢杀害国王!”
  此刻,海伦自顾说着,已忘记我还听不明白她的话——忘记我对这个话题一无所知,或几乎一无所知。我把她拽回到我的水平。
  “那坦普尔小姐上课时你也走神吗?”
  “当然不,因为坦普尔小姐总有比我的思维更新鲜的东西可讲。她的语言特别对我的心思,而她传授的知识也正是我想学到的。”
  “这么说,跟坦普尔小姐念书时你表现好啦?”
  “对,被动罢了。我毫不费力,只要随心所欲就行。这种表现好没什么了不起。”
  “很了不起呐。人家对你好,你也对人家好,我一直想要做的正是这样。如果人们老对那些既狠心又不公道的人客客气气,逆来顺受,坏人正好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天不怕地不怕,不思改变,越来越坏。咱们无缘无故挨打就应该狠狠回击,就要狠到让那家伙再也不敢欺负咱们。”
  “等你长大些,但愿会改变主意。现在你还是个不明事理的毛丫头。”
  “可我感觉如此。海伦,我就是讨厌那些人,不管我怎么努力讨好他们都不喜欢我。我就是反抗那些无理惩罚我的人。这是天经地义的,就跟我爱那些爱我的人一样,跟我觉得该受惩罚时就心甘情愿受罚一样。”“异教徒、野蛮人才相信这种信条,基督徒、开化民族不承认这一套。”
  “为什么呢,我不明白。”
  “暴力不是消除憎恨的最好办法——报复当然也肯定治不好创伤。”
  “那该怎么办?”
  “读读《新约》,瞧瞧基督怎么说怎么做,以他的话为指导,以他的行为做榜样。”
  “他是怎么说?”
  “要爱你们的仇敌,要为咒诅你们的祝福,要待恨你们、欺凌你们的好。”
  “这么说我应当爱里德太太,这我办不到。我应当祝福她儿子约翰了,这也不可能。”
  这回轮到海伦·彭斯要我解释了,我就以自己的方式,把所有苦难遭遇向她尽情倾诉。一激动起来我就尖酸刻薄,怎么想就怎么说,既不嘴软也不留情。
  海伦耐心地听我说完。我满以为她会发表感想,可她一声不吭。
  “怎么样,”我迫不及待地问,“里德太太难道不是个狠心的坏女人?”
  “毫无疑问她对你是很刻薄,不过要知道,她讨厌的是你的个性,就像斯卡查德小姐讨厌我一样。可是过于斤斤计较她的言行,过于耿耿于怀她的不公道!别人的虐待就不会在我感情上刻下这么深的烙印。要是你竭力忘掉她的严厉,忘掉由此而起的愤慨,不是更快乐吗?对于我们来说生命是十分短暂的,花在记仇怀恨上岂不可惜。在这个世上,我们人人都会,也必定会承担自己的罪过。但那一天很快就会来到,我相信,到那时我们将会摆脱腐朽的身躯,也会摆脱我们的罪过。堕落与罪孽将与这累赘的肉体一同离开我们,只留下精神的火花——生命与难以捉摸的思想规则,它像当初离开上帝鼓舞生灵时一般纯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说不准再传给比人类更高级的什么东西——也许经过辉煌的各个阶段,从苍白的人类灵魂升华到光明的六翼天使!它当然绝对不会容忍从人类堕落到魔鬼吧?不,我不相信会那样。我坚持另一种信念,谁都不曾教过我的信念。我很少提起这信念,但我以此为乐,并对它坚信不疑,因为它给所有的人带来希望,使永恒成为一种安息——一个博大的归宿,而不是惊恐与深渊。再说,有了这个信念,我就能分清罪犯与罪行,就能真诚地宽恕前者,憎恶后者。有了这个信念,报复就从不扰乱我的心,堕落也不会让我过份深恶痛绝,不公道也不会将我压垮。我平平静静的活着,期待着末日的到来。”
  海伦一向爱低着头,一席话终了,头垂得更低了。看神色不想再跟我谈下去,而情愿独自沉思,可惜没时间让她多想,一位高大粗鲁的班长马上跑了来,很重的昆布兰口音喊道——
  “海伦·彭斯,快去整理你的抽屉,收拾你的针线活,要不我就告诉斯卡查德小姐让她来瞧瞧!”
  海伦长叹一声,幻梦消失,起身服从班长,自己不回答也不拖延。
##第七章
  在洛伍德渡过的第一季度仿佛是一个时代,但却不是黄金时代。它包括与困难苦苦斗争,努力习惯新的规矩,陌生的任务,因为害怕失败而令人心烦意乱,比注定要受的肉体折磨更糟糕,尽管肉体折磨也并非小事。
  一到三月的日子里,厚厚的积雪开始融化,道路几乎无法通行,除了去教堂以外,我们的活动便局限于花园高墙之内,但就在这高墙内每天也得在户外活动一小时。衣服单薄的不足以抵挡严寒,没靴子可穿,雪便钻进鞋子,在那儿融化。没手套可戴,手便冻得麻木,长出冻疮,和脚的情形一样。双脚红肿,天天夜里痛痒难熬,而早晨又得把胀痛僵硬的脚趾硬往鞋里塞,那种痛苦至今记忆犹新。吃的东西不足果腹同样令人烦恼。正在长身体的孩子食欲旺盛,而吃到的就算是养活一个即使是虚弱的病人也不够。营养不良造成了坏风气,这更坑苦了年纪更小的学生。无论何时,饿慌了的大女孩们逮着机会,就连哄带吓,从年龄小女孩的一份中再夺走一些。喝茶时有好几次,只好把自己宝贵的一口黑面包分给两位乞食者,再把半杯咖啡让给第三位,自己只能吃到所剩的一点点,饿得只能偷偷掉泪。
  那年冬天,礼拜日尤为沉闷。而我们不得不走出两英里,到保护人主持的布罗克布里奇教堂。出发时很冷,到教堂就更冷,早祷时就简直冻僵。回去吃午饭路太远,就在两次祷告之间每人分一份冷肉和面包,与平常吃饭时一样份量少得可怜。
  下午祷告完毕,又沿着无遮无拦的山路返回,透骨的寒风越过白雪皑皑的山峦,呼啸刮向北方,几乎要剥去我们脸上一层皮。
  我还记得坦普尔小姐轻快地走在垂头丧气的队伍旁边,寒风吹动着她的花呢斗篷,吹的紧裹在她身上。她用箴言和榜样给我们鼓劲,像她说的“像坚定不移的士兵”那样奋勇前进。其他老师,那些可怜的人们,大都萎靡不振,哪还有精神给别人打气。
  回到学校,多盼望熊熊炉火的光与热哟!可惜至少小姑娘们没这份福气。教室的两个炉火都立即被大姑娘们层层包围,年幼的学生只好在她们背后蹲挤成堆,用围裙裹住冻僵的双臂。
  喝茶时总算有了一个小安慰——得到双份面包——一整片而不是半片——外加薄薄的一层美味可口的黄油。从一个安息日到另一个安息日,我们引颈张望这一周一次的享受。我通常想方设法把这份美味的一半留给自己,而另一半则每次都毫不例外地不得不让给别人。
  礼拜日的晚上都用来背诵《教义问答》和《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还要聆听米勒小姐一席冗长的布道。她忍不住老打呵欠,表明自己也困倦了。这些任务中间还经常有些插曲。六、七个小女孩睡意昏昏,总是扮演犹推古的角色,虽不是从三层楼上但却是从第四排凳子上栽下来,扶起来时也是半死不活的。而挽救的办法就是拖她们到教室中间,罚站一直布道结束。有时她们站不住,便瘫在地上缩成一团,不得不用班长的高凳把她们撑住。
  还没有提及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造访。我到洛伍德学校的头一个月里,大部分时间这位先生都不在家,大概在他的朋友副主教家里多住了些日子。他不在使我大松了一口气。不用说我自有怕他回来的原因,可他到底来了。
  一天下午(那时我已到洛伍德三个星期),我手握石板正坐着琢磨一道长长的除法题,心不在焉地一抬头,见窗前一个人影闪过,几乎本能地我就认出那瘦削的轮廓。两分钟后,所有学生、老师全体起立时,我都用不着抬头去看就知道这样受欢迎的是什么人。他大踏步走进教室,眨眼功夫就来到已经起立的坦普尔小姐身边,竖起的一根大黑柱子,与盖茨黑德府炉前毯上朝我怒目皱眉的是同一根。我斜瞥一眼这件建筑物,没错,正是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他穿一件紧身外套,扣紧钮扣,越发显得瘦长呆板。
  我见到这个幽灵就丧气,自有原因。里德太太关于我品质之类的阴险暗示,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要将我的恶劣本性通报坦普尔小姐和老师们的诺言,我一清二楚的记得。一直都在害怕这个诺言的兑现,一天天都在提防这个“要来的人”,他对我以前生活的透露及谈话,将永远给我烙上坏孩子的标记。可现在他来了,就站在坦普尔小姐身旁,朝她耳语,勿庸置疑,肯定是在讲我的坏话。我注视着她的目光,痛苦又焦急,时刻等待着她乌黑的眸子朝我投来厌恶和蔑视的一瞥。我竖着耳朵听,刚好坐的地方靠近教室一头,他说的话大半能听见,谈话的内容打消了我眼前的惊恐。
  “坦普尔小姐,我想我在洛顿买的线还行吧,正适合缝白布衬衣。我还买了合适的针。你可以告诉史密斯小姐,我忘了买织补针。不过,下星期会派人给她送些纸来。但不管怎样,每次给学生的不能超过一张,给多了,她们就会粗心大意弄丢的。还有,哦,小姐!希望能把羊毛袜爱惜些!上次在这儿的时候,我到菜园里转了一圈,仔细瞧了瞧晾在绳子上的衣服,发现不少黑袜子该补补了。从好些破洞可以看出,肯定每回都补的不认真。”
  他停顿了一下。
  “一定会遵照您的吩咐办,先生。”坦普尔小姐道。
  “还有,”他接着说,“洗衣女工告诉我,有些姑娘每星期用两块干净领布,太多了,照规定只能用一块。”
  “先生,我想这件事可以解释一下。艾格尼丝和凯瑟琳·约翰斯上星期四应朋友邀请去洛顿喝茶来着,我允许她们在这种场合换上干净的领布。”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点了点头。
  “好吧,这次就算了。不过,这种事不允许经常发生。还有件事叫我吃惊。跟管家结帐时发现,过去两周内,两次给姑娘们分发了面包和奶酪的便餐,这是怎么回事?我查过规定,发现里头没提到这种便餐。这是谁的发明?又得到了谁的准许?”
  “此事由我负责任,先生,”坦普尔小姐回答,“早餐做得太糟了,学生们都吃不下去,我不敢让她们饿着肚子挨到吃午饭。”
  “小姐,允许我说几句——你该明白,我培养这些姑娘不是纵容她们养尊处优,而要培养她们吃苦耐劳,坚韧不拔,自我克制的好习惯。如果偶尔发生败坏胃口的小事,比如一顿饭烧坏了,一盘菜佐料搁多搁少了之类,绝不应该用更好吃的东西来代替失去的享乐,这样只会娇惯她们的肉体,偏离本校的目标。应当从精神上对学生好好开导,鼓励她们面对暂时困难,毫无怨言。这种时候,简短的训话正合时宜。明智的导师会抓住机会说说早期基督徒所受的苦难,殉道者所受的折磨,我们神圣的上帝本人的规劝,召唤信徒们背起十字架跟他走。讲讲上帝的警告,人活着,不单靠食物,更要靠上帝口里所说出的一切话;讲讲神赐的安慰‘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啊,小姐,你把面包奶酪而不是烧煳的粥放进这些孩子口里时,你也许喂饱了她们邪恶的肉体,却没想到这将会使她们的不朽灵魂更加饥饿!”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又停下了——大概不能自持。他刚开始讲时,坦普尔小姐还低着头,但现在却直视前方。她的脸天生白如大理石,此刻仿佛更透出大理石的冷漠与坚定。尤其她紧闭的双唇,仿佛只有雕刻师的凿子才能打开。她眉头渐渐变得呆板严肃。
  与此同时,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反剪双手,站在壁炉旁,威风凛凛,俯瞰全校学生。突然眼睛一眨,好像触上什么扎眼刺目的东西。转过身,比刚才更快的说。
  “坦普尔小姐,坦普尔小姐,那个、那个卷发姑娘是谁?红头发的那个。小姐,卷发,怎么是满头卷发?”他伸出手杖指指那个可怕的东西,手还直哆嗦。
  “那是朱莉娅·塞弗恩。”坦普尔小姐平静地回答。
  “朱莉娅·塞弗恩,小姐!为什么她或任何别人居然敢烫头发啊?无视本校的全部戒律和信条,公开媚俗——在这个福音教派的慈善学校里——留一头浓密的卷发?”
  “朱丽娅是天生的卷发。”坦普尔小姐显得更平静。
  “天生的?不错,但我们不能顺从天性。我希望这些女孩子都成为上帝慈悲的孩子。再说,为什么留那么多头发?我已经反复说过头发要剪短,要朴实简单。坦普尔小姐,那姑娘的头发必须统统剪掉,明天我就会派理发匠来。我看其他人头上的累赘也不少——那高个子姑娘,叫她转过来。让第一班姑娘全体起立,面朝墙。”
  坦普尔小姐用手绢捂住嘴唇,似乎要抹掉不自觉的笑容。不过她还是下了命令,第一班听明白后很快服从。朝凳子后面仰一点,显然,她们正对此举挤眉弄眼的扮着鬼脸。可惜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看不见,否则他或许会明白,学生的外表尽可以由他摆布,但内心的东西却由不得他横加干涉。
  把这些满麻烦的背细细审查了足有五分钟,他才宣布判决。听起来就像敲丧钟:
  “所有顶髻都剪掉。”
  坦普尔小姐仿佛象要提异议。
  “小姐,”他停了一下,“我得效忠不在尘世的主。我的使命就是抑制这些姑娘的肉欲,教导她们衣着谦卑庄重,不能留辫子,爱漂亮。咱们眼前这些年轻人,个个出于虚荣心,都把头发扎成了辫子。这些辫子,我再说一遍,必须剪掉。想想这得浪费多少时间,多少——”
  说到这儿他忽然被打断了,有三位客人,都是女客,来进教室。她们真该早些进来,听听他这番有关衣着的高见,因为她们都穿着华丽,浑身天鹅绒、丝绸和毛皮。三位中的两位年轻的(十六、七岁的)漂亮姑娘戴着灰色水獭皮帽,当时正流行,还插着驼鸟毛。在这雅致的头饰下面,披着满头浓密光亮的披肩发,精心卷烫。年长的那位裹一条昂贵的天鹅绒披肩,并装饰着貂皮,额前一排法国式刘海。
  三位女士受到坦普尔小姐毕恭毕敬接待。一位是布罗克赫斯特太太,另两位是布罗克赫斯特小姐。她们被领到教室一头的上座。她们大概是和这位可敬的亲属一道坐马车来的,已把楼上的房间仔细检查了一遍,而他则与管家处理事务,盘问洗衣女工,教训校长。她们现在又接着对史密斯小姐发难,提出种种意见和责备,因为史密斯小姐负责照管衣被、检查宿舍。不过我没功夫听她们的话,另外的一些的事情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至目前为止,一面竖起耳朵听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与坦普尔小姐的谈话,一面留神注意自己的安全,以为只要不被他看到,就不会有麻烦。因此,便使劲往后靠,尽量用石板挡住面孔,摆出一副忙于做算术的架式。谁知越想逃脱注意,石板越与我过不去,竟从手中滑脱,啪地一声贸然落地,立刻招来众人目光。这下全完了。我俯身去捡碎成两半的石板,打起精神应付最坏的结局,它终于来了。
  “粗心大意的姑娘!”布罗克赫斯特说。接着又说,“是新来的学生,我看出来了。”还没来得及抽一口凉气又听他说,“我不能忘了,这个学生我有句话要说。”接着他提高嗓门,好大的嗓门啊!“叫这个打碎石板的孩子到前面来!”
  我吓瘫了,已经靠自己的力量站不起来了。坐在两侧的大姑娘扶我起来,把我推向那可怕的法官。坦普尔小姐随即温和地帮我一直挪到他脚跟前,她轻轻地劝我:
  “别害怕,简,这只是偶然事件,你不会挨罚的。”
  善良的耳语剑一般刺痛我的心。
  “再过一分钟,她就会把我当伪君子,看不起我了。”一想到这种莫须有的罪名,我便对里德、布罗克赫斯特及其同伙怒火中烧,冲动得心儿狂跳窜。我可不是海伦·彭斯。
  “把那张凳子拿来。”布罗克赫斯特指着一张很高的凳子下令。一名班长站起身,把凳子搬来了。
  “把这孩子放上去。”
  我也不知是谁把我抱到凳子上的。眼下已无法注意细节,只知道人家把我抱得跟布罗克赫斯特的鼻子一样高了,只知道他离我只有一码远,再就是一片闪光的橙黄色、紫色丝绸外衣,一片云般的银白色羽毛在下面展开飘动。
  布罗克赫斯特清清嗓子。
  “女士们,”他朝家人转过身去,“坦普尔小姐,诸位老师们,孩子们,你们都看见这个姑娘啦?”
  她们当然看见了,我感到她们的目光似取火镜般灼伤着我的皮肤。
  “你们看她年纪还小,她身体跟普通孩子也没两样。上帝仁慈地赋予她与我们大家一样的形状,没什么残缺表明她与众不同。谁能想得到魔鬼已在她身上找到了仆人和代理人呢?虽然,我不胜痛心,可这却是事实。”
  一个停顿——这时我颤抖的神经开始稳定,感到卢比孔河已经渡过。审判既然不能逃避,就必须勇敢承受。
  “亲爱的孩子们,”那黑色大理石般的牧师接着说,声调悲切,“这是一个悲哀而令人伤心的场合,因为我有责任告诉你们,这个姑娘,本该是上帝自己的羔羊,却成了小小的遗弃儿,不是真正羊群的一员,却是一个闯入者,一个异己。你们必须小心提防她,不得学她的样子。如果必要的话,不要跟她作伴,不要跟她一起游戏,不要跟她交谈。老师们,你们得紧盯着她,注意她的行踪,掂量她的话语,监视她的行动,惩罚她的肉体,拯救她的灵魂,假如真可能拯救的话,因为(讲出来令人为难),这个女孩,这个小孩子,这个基督国家的土生子,却比许多向焚天祷告,向毗瑟拿下跪的小异教徒还要坏——这姑娘是个——撒谎者!”
  他又停顿了十分钟之久。此刻我已完全镇定自若,目睹布罗克赫斯特家的女人纷纷掏出手绢,擦了擦眼睛。年长的那个身体前后摇晃,年轻的两个窃窃私语:“好可耻哟!”
  布罗克赫斯特接着说:
  “我是从她的恩人,一位虔诚慈善的太太那儿得知的。这位太太收养了她,把她当自己的亲生女儿养大,可对这位太太的善良与慷慨,这个不幸的女孩却恩将仇报,怎么恶劣,怎么可恶,结果出色的女保护人不得不把她同自己的孩子们隔开,害怕她的坏样子会玷污孩子们的纯洁。结果现在她被送到这儿来医治,就像古代犹太人把病人送往毕士大搅动着的池水中一样。老师们,校长小姐,我希望你们不要让她周围死水一潭。”
  结束这一傲慢的结语,布罗克赫斯特整理了一下外衣最上面的一颗钮扣,对家人咕哝几句,她们起身朝坦普尔小姐鞠个躬,然后所有大人物仪态万方地堂皇离开。在门边回过身,我的法官又道:
  “让她在凳子上再多待半小时,今天其余时间谁也不许跟她说话。”
  于是我就在那凳子上高高的站着。我曾说过我无法忍受给罚站在教室中央的耻辱,现在却暴露在耻辱座上任众目睽睽,心中的感触简直无法形容。但正当全体起立,令我呼吸困难,喉头收紧时,一位姑娘走上前从我身旁经过,她抬起双眼,那眼中闪烁着那么奇特的光芒!那光芒使我浑身充满了一种不寻常的感觉!这新感觉给我如此大的支持!仿佛一位殉教者,一位英雄,从一名奴隶或牺牲者身边走过,把力量也传递给了他们。我压住胸中升腾的歇斯底里,抬起头来,稳稳地站在凳子上。海伦·彭斯向史密斯小姐询问了一个作业上的小问题,因问题琐碎而遭训斥。回位时,她再次从旁经过,朝我微笑。多美的笑容!至今我仍然把它珍藏心头,并知道这笑容流露的是睿智与真正的勇气。这笑容照亮了她鲜明的轮廓,瘦削的面庞,深陷的灰眼睛,就像天使脸上的反光的明亮。然而就在那一刻,海伦·彭斯自己胳膊上还带着“不整洁标记”,不到一小时之前还听见她被斯卡查德小姐的责备,令她明天午饭只能吃面包和清水,因为她做作业时弄脏了练习簿。这就是人类不完美的天性!斯卡查德小姐这种人的眼睛只看得见那些小毛病,却对星球的强烈光芒视而不见。
##第八章
  半小时还没到,钟就敲响了五下。下课了,大家都去饭厅喝茶,我这才敢从凳子上爬下来。暮色已深,躲到一个角落,坐到地板上,一直支撑自己的魔力开始消失,反作用出现了。悲伤很快压倒一切的攫住了我的心,我脸朝下扑倒在地哭了。海伦·彭斯不在身边,没有了支柱,孤零零一人放声大哭,泪水打湿了地板。原本打算在洛伍德好好做人,多学些东西,多交些朋友,博得尊重,赢得爱心,实际上已取得明显进步。就是这天早上,还在班里因名列前茅,米勒小姐热情地夸奖我,坦普尔小姐以微笑表示赞许。她还许诺,要是我能在两个月内继续取得类似进步,就教我画画,让我学法文。同学们也很喜欢我,同龄孩子对我平等相待,没人欺负我。可是此刻我却被打倒在地,受到践踏,还能有崛起的一天吗?
  “不会有了。”我心想,“还不如死了的好”。正呜呜咽咽吐出这个心愿,有人来了。我惊得跳起来,原来是海伦·彭斯再次走近我。渐渐熄灭的炉火刚好照着她,她沿空空荡荡的长教室走了过来,给我送来了咖啡和面包。
  “来吧,吃点东西。”她道。可我把两样东西推到一边,觉得眼下这样子哪怕是一滴咖啡或一口面包都会把我噎死似的。海伦有些吃惊的注视着我。此刻我虽竭尽全力克制也无法平静,还是嚎啕大哭。她在我身旁坐下,双手抱膝,把头搁在上面,就这种姿势不言不语,活像印度人。我先开口:
  “海伦,你干嘛要跟一个人人都相信是个爱撒谎的家伙待在一起?”
  “人人吗,简?咦,仅仅只有八十个人听见叫你撒谎者呀,而世上的人有千千万万呐。”
  “千千万万跟我什么关系?我认识的八十个人都瞧不起我。”
  “简,你错了,也许学校里谁也不会瞧不起你或讨厌你,我肯定,倒对你很同情。”
  “听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那番话后,她们怎么会同情我呢?”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又不是神,甚至连值得钦佩的伟人都算不上。这里没人喜欢他,他也从不想法子让人喜欢他。如果他把你当宠儿,你才会结下仇人呢,公开的,秘密的,身边到处都有。事实上,多数人都会同情你的,要是她们胆子大的话。这几天老师和同学们可能对你冷眼相待,但心底里却对你怀着友情。只要你坚持好好干,这种被压抑的友情很快会明显的表露出来。再说,简——”她打住了。
  “什么呀,海伦?”我把手塞进她手里。她轻轻地揉着我的指头,把它们暖和过来。又接着说:
  “即使全世界都恨你,认为你很坏,但你只要自己问心无愧,清清白白,就不会没有朋友。”
  “不,我知道应该肯定自己,可这还不够。如果没有人爱我,我宁愿死,不愿活——我受不了孤独和别人的讨厌。海伦,请听我说,只要能从你,坦普尔小姐,或其他任何我真心喜欢的人那里得到真正的爱,我宁愿胳膊被折断,甚至被公牛抛起来,或站在尥蹶子的马后面,让它狠踢我的胸膛——”
  “嘘,简!你把人类的爱看得太重,你太冲动,太激烈了。那双创造了你躯壳,并赋予它生命的无上的手,除了造就虚弱的你,造就跟你同样虚弱的生物外,还给了你其他的财富。除了这个地球和人类,还有一个肉眼看不见的世界,一个精灵的王国。那个世界围绕着我们,因为它无所不在,而那些精灵关注着我们,因为它们奉命保护我们。假使我们因痛苦与耻辱而死去,假使来自四面八方的讥笑折磨我们,假使仇恨压倒我们,天使会看到我们所受的苦难,并承认我们的清白(要是我们确实清白的话。我知道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对你的责骂不过是从里德太太那儿听来的,既苍白无力又夸大其词。我从你热情的眼睛,明净的额头上,看到的只是真诚的天性)。而且上帝只有等到我们的灵魂与躯体分离时,才会赐予我们充分的报酬。那么,既然生命短暂,既然死亡才是通向幸福——通向辉煌的入口,我们又为什么要一味沉溺于痛苦之中呢?”
  海伦使我平静,我默默无言但她传给我的宁静中,混和着一种无法表达的悲哀。她说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这悲哀,但又不知它从何而来。话一讲完,她就有些气急,还短短地咳了一阵。我马上忘了自己的伤心事,隐隐约约为她担起心来。
  我把头靠在海伦的肩膀,伸手搂住她的腰。她也抱紧我,两人相依无言。没坐多久,另一个人走进来。此时风乍起,吹散满天乌云,露出一轮明月。月光从邻近的窗户泻入,照亮了我俩和正走近的身影,我们看清那原来是坦普尔小姐。
  “我特意来找你,简·爱,”她说,“我要你到我房间去。既然海伦·彭斯也在这儿,就一块去吧。”
  跟在校长身后,我们去了,穿过一条条曲里拐弯的走廊,爬上通向她房间的楼梯。屋里一炉好火,十分舒适。坦普尔小姐要海伦坐到炉火旁的扶手椅上,自己坐另一边,把我叫过去。
  “没事了吧?”她低头端详我的脸,“哭光了所有的悲伤吧?”
  “只怕永远也哭不完。”
  “为什么?”
  “因为我受了冤枉。现在,小姐您,以及其他所有的人都会认为我是个坏孩子了。”
  “我们会按照你的表现来待你,我的孩子。继续做个好姑娘,你会让我满意的。”
  “我会吗,坦普尔小姐?”
  “会的,”她搂着我,“现在告诉我,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的你的那位女恩人是谁啊?”
  “是里德太太,我舅舅的妻子。我舅舅死了,把我留给她照管。”
  “那么说,她抚养你不是心甘情愿的?”
  “是的,小姐。她十分不愿意抚养我。不过,我常听仆人们说,我舅舅临终前要她保证永远照顾我。”
  “好啦,简,你知道,至少我要让你知道,罪犯在受到控诉时总是允许他为自己辩护的。你被指责撒谎,现在就尽量为自己辩护吧,不管记得什么,只要是真事就讲出来,只是要真实的,不能添油加醋夸大其词。”
  我从心底里下定决心,要讲得公正恰当,准确无误。我考虑了几分钟,理清思绪,然后一五一十,把自己悲惨的童年向她倾诉。我已经激动得筋疲力尽,所以提到这个伤心话题,言词比平时克制。同时又想到海伦的提醒,不要一味刻薄怨忿,因此我讲得远不如平时那样尖刻。正因为这样克制简明,听来更可信。我一边说着一边已感觉到了坦普尔小姐对我的信任。
  在叙述时提到了劳埃德先生,如何在我昏倒之后来看我,因为我永远也忘不了红房子那段恐怖插曲。细说此事,情绪激奋,未免有些失态。一想到里德太太断然拒绝我发疯般的求饶,第二次把我锁进那间漆黑闹鬼的房子,那种揪心痛苦,所有都无法减轻。
  讲完了。坦普尔小姐默默看我片刻,道:
  “我认识劳埃德先生,会给他写信。如果他的答复与你的话一致,我们将公开澄清你的一切罪名。对我来说,简,你现在已经清白无辜了。”
  她亲亲我,仍让我待在她身边(待在那儿我心满意足,因为细详她的面容,衣着、一两件饰物、白净的额头、一束束光亮的卷发,还有乌黑闪亮的眼睛,我得到了一个孩子的喜悦)。她接着对海伦·彭斯说:
  “晚上感觉怎么样,海伦?今天咳得厉害吗?”
  “我觉得不太厉害,小姐。”
  “胸部还疼吗?”
  “好些了。”
  坦普尔小姐起身,拉住她的手,检查她的脉搏,接着又回到自己位子上。坐下时听到她悄然叹气。她沉思片刻又兴奋起来,快活地说:
  “不过今晚你俩是我的客人,应该如同客人一样受到款待。”她按了按铃。
  “芭芭拉,”她对应召而来的仆人吩咐,“我还没用茶呐,把盘子端来,给这两位小姐也放上杯子。”
  盘子很快端来,那瓷杯和亮闪闪的茶壶摆在炉边小圆桌上多好看呐!那茶的热气,面包的味道多香啊!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因为我开始感到饿了),那份量实在少得可怜。坦普尔小姐也注意到了。
  “芭芭拉,”她说,“能不能多上点儿面包和黄油呢?这不够三个人吃。”
  芭芭拉出去了,但很快又回来说:
  “小姐,哈登太太说已照平时的份量送上来了。”
  哈登太太,得解释一下,她就是管家,正合布罗克赫斯特心意的女人,跟他一样铁石心肠。
  “哦,那好吧!”坦普尔小姐回答,“我们只好将就了,芭芭拉。”等这仆人退下,她又笑着添一句,“幸好我有办法弥补这个遗憾。”
  她请我和海伦凑近桌子,往我们面前各摆一杯茶,一小片美味却菲薄的烤面包,然后她起身拉开一只抽屉,从里头拿出一个纸包。眼前顿时出现一个大芝麻饼。她大方地把饼切成厚厚的片。
  那天晚上我们享受了甘美的饮料,香甜的食物。女主人慷慨提供的美味,使我们饥饿的胃口得到了满足。她打量着我们满意地笑了。这笑容给我们带来同样的喜悦。茶点过后,托盘端走,她又招呼我们到炉旁,一边一个坐在她身边,她开始跟海伦谈话。能聆听这样的谈话真是我的福气。
  坦普尔小姐向来神情安详,举止端庄,谈吐文雅得体,从不狂热、激动与急躁。这便使看她听她的人,出于敬畏而克制自己,而不致喜形于色,此刻我正是如此。但海伦·彭斯却令我惊叹不已。
  茶点令人精神大振,炉火熊熊燃烧,心爱的老师就在身旁,又对海伦这么好,也许超乎这一切的,是她自己独特头脑中的某种东西,唤起了她内在的力量。这力量在苏醒,在燃烧,起初使她一向苍白、毫无血色的面颊容光焕发,接着使她双眸秋水般明亮有神。这眸子忽然具有了一种比坦普尔小姐的眼睛更独特的美丽。这美丽没有漂亮的色彩,没有长长的睫毛,没有如画的眉峰,却意味深长,流盼不息,光彩四射。而且她侃侃而谈,滔滔不绝,源自何处我无从知晓。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怎么会有如此博大宽广的胸怀,盛得下如此纯洁丰富炽热的口才之泉?海伦谈话的特色使我对那个夜晚难以忘怀。她的精神似乎急匆匆要在短暂的时间内过得与许多持久的生命一样多。
  她们谈论的事情我从没有听说过!逝去的民族与时代,遥远的国度,已经发现或臆测到的大自然奥秘。她们谈论起书籍,她们谈过的书真多呀!拥有着丰富的知识,而且还那么熟悉法兰西的名人与作者。当坦普尔小姐问海伦,她是否能挤出时间复习她爸爸教给她的拉丁文,并从书架上拿出本书,要她朗读并解释《维吉尔》的著作时,我惊讶到了极点。海伦照办了。我听她逐行朗读诗句,我对她的敬重更加重了。她还没读完,就寝铃响了,不容延宕。坦普尔小姐拥抱了我俩,搂我们入怀时说:“上帝保佑你们,我的孩子们!”
  对海伦她抱得更久些,似乎不愿放她走。她一直目送海伦到门口。为海伦,她第二次伤心惋惜;为海伦,她从脸上抹去一滴眼泪。
  刚走近寝室,就听见斯卡查德小姐的大嗓门。她在检查抽屉,刚拉出海伦·彭斯的。我们一进去,海伦就劈头盖脸地挨了顿臭骂,斯卡查德小姐还威胁说明天要把好几件没迭好的东西别在海伦肩膀上。
  “我的东西是乱得丢人。”海伦低声地对我说,“原打算收拾的,可给忘了。”
  第二天一大早,斯卡查德小姐在一块纸牌子上写下三个醒目大字“邋遢鬼”,还把它像经匣似地贴在海伦宽大而温顺,聪颖而善良的额头上。她把这东西一直戴到晚上,毫无怨言,权当该受的惩罚。下午放学后,我奔向海伦,一把扯下那东西,丢进火里。她所不愿的怒火,在我胸中燃烧了一整天。大滴大滴滚烫的泪水,不断灼烧着我的面颊,她那听天由命的惨相,使我心疼得无法忍受。
  此后的一个星期,坦普尔小姐寄给劳埃德先生的信有了回音,并且看来他的答复进一步证实了我的话。坦普尔小姐召集全校当众宣布,对简·爱受到的指责已进行了调查,她非常快地声明,简·爱的罪名已完全澄清。那时候,老师们纷纷和我握手,亲吻,同伴们中也响起一阵欢快的低语声。
  我终于卸下了那沉重的包袱。打那时起,我决心从头起步,不畏艰难,披荆斩棘,努力前进。我埋头苦干,有几分耕耘,便有几分收获。记忆力本来不强,但经过锻炼,有所改观。头脑反复使用,更为机敏。不出几周,我就升到高班;不到两月,就获准开始学习法文与绘画。在一天内学会动词Etre的两个基本时态,还画出自己第一幅茅屋素描(顺便提一句,那茅屋墙壁的斜度比比萨斜塔更甚一畴)。那天夜里睡觉时忘记了在想象中准备的巴米塞德式的晚餐,热烘烘的烤土豆呀,雪白的面包和新鲜牛奶呀,以往总是以此取悦内心的渴望。但现在,给我解馋的是,黑暗中看到的理想画面,全是自家手笔随意描画的房屋、树木,生动别致的岩石废墟,克伊普式的牛群,以及各种甜蜜景象:蝴蝶在含苞欲放的玫瑰花上翩翩起舞,小鸟啄食成熟的樱桃,鹪鹩的巢中有一窝珍珠般的鸟蛋,四周还环绕着长春藤的嫩枝。同时我还细细琢磨有没有可能把皮埃罗夫人那天给我看的一本小小法文故事书流畅地翻译出来。这问题还没有得到满意地解决,我就甜甜地入了梦乡。
  还是所罗门说得好:“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如今,我决不肯用洛伍德的贫困去换盖茨黑德的奢华了。
##第九章
  然而,洛伍德的贫困,或不如说是艰辛,也有所改观了。春天来临了,实际上已经来临。寒霜已停,积雪融化,刺骨寒风不再猖狂。可怜的双脚被一月彻骨的寒气层层剥皮,冻得一瘸一拐,现在被四月的和风一吹,开始消肿痊愈。夜晚与清晨不再有加拿大式的低温,把我们全身血液凝固。现在我们可以忍受花园的户外活动了。逢到阳光灿烂,更是舒适宜人。褐色的苗圃已长出一片新绿,一天比一天绿。令人想到希望之神夜晚曾从这里走过,每天清晨都留下她愈加鲜亮的足迹。鲜花从树叶丛中探出头来,雪莲花、藏红花、紫色的报春花,以及金眼三色堇。现在每星期四下午(半假日),我们都去散步,发现道路旁、篱笆下,更可爱的花儿正在怒放。
  我还发现另一大乐事。在我们花园带尖刺的高墙外,一座座直达天际雄伟挺拔的山峰怀抱着一大片树木葱笼的山谷。一条明净的小溪穿流其间,小溪里满是黑色的石子、闪光的漩涡。而在冬日铁灰色的天空下面,这里冰封霜冻,积雪覆盖,曾是多么不同的另一番情景!——那时候,雾霭死一般冰冷的被寒风阵阵驱赶,徘徊于紫色的山巅,滚动于河滩与草地,直到与小河上凝固的水汽融为一体!那时候,小溪是一道混浊不清势不可挡的急流,咆哮着将树木一劈两半,并且时常夹杂着暴雨或旋风般的冻雨,而两岸的树木都好像是一排排死人的骨架一样。
  从四月进入明媚晴爽的五月。天空湛蓝,阳光和煦,风儿轻轻拂面。此时,草木欣欣向荣,洛伍德抖开一头秀发,处处吐绿,遍地芬芳。榆树、橡树等一度光秃的高大树干恢复了往日威严的勃勃生机。各种各样的植物在树林深处茂密生长,形形色色的苔藓遍铺山谷。数不清的野樱草花灿烂夺目,犹如地皮上升起一片奇特的阳光。领略着它们林荫深处淡淡的金色光斑,宛若美妙的色彩倾洒大地。这一切,我常常尽情享受,从容自在,无人看管,而且几乎总是独自一人。因为这种少有的自由与乐趣事出有因,现在我就来把它解释一下。
  刚才不是把此地形容得十分美妙吗?环抱于山川林木之中,坐落在溪流之畔,十分美妙。只是是否有利于健康却是另一回事。
  洛伍德所处的林中山谷,是大雾弥漫的摇篮,而雾气却滋生传染病。春天急促的脚步加快了疾病流行,它悄悄潜入孤儿院,把斑疹伤寒传遍了拥挤的教室和寝室。结果,五月未到,学校就已变成了一座医院。
  半饥半饱,使多数学生容易受到感染。八十五名女生一下就病倒四十五名。班级停课,纪律松懈,少数没得病者简直完全放任自流,因为医生坚持要学生们多多锻炼,保持身体健康。即使不这样,也没有人顾得上监视或管束她们了。坦普尔小姐全部的注意力都被病人所吸引,她住在病房里,除夜间抓紧睡几个钟头外,寸步不离。老师们全力以赴,收拾行装,做其它的必要准备,以便那些运气好的姑娘能动身离开这个传染地,到愿意帮助她们的朋友和亲戚家中去。许多已染病的学生已回家等死,许多人死在学校,立即被悄悄掩埋,这种病的性质不容丝毫拖延。
  疾病就这样在洛伍德安营扎寨,死亡成了这里的常客。围墙内充满悲伤恐惧,房间与过道弥漫着医院的气息,药物与香锭徒劳地反抗,想要压住死亡的恶臭。而同时,五月明媚的阳光,从万里无云的天空,照耀着陡峭的山峰,美丽的林地。学校的花园里鲜花烂漫,蜀葵拔地而起,槐梧如林;百合盛开,郁金香与玫瑰争芳斗艳;粉红的海石竹,深红的双瓣雏菊给花坛增添一道鲜艳镶边;甜蜜的欧石南,终日散发出香料和苹果的芳香。但这些芳香的财富对洛伍德大多数人来说放进棺材里外却毫无用处,除了不时供人们采上一把药草和香花。
  可是我,以及那些身体依然健康的人,可以纵情享受这美丽的景色和美丽的季节。人家让我们在林中游荡,整天跟吉普赛人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生活也好多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及其家人如今再也不敢靠近洛伍德啦,家务事也没有人查问,坏脾气的管家早已逃之夭夭,被传染病的恐惧赶跑了。她的接班人,曾在洛顿诊所做过护士长,对新地方的规矩还不熟悉,所以给我们吃得比较大方。此外,用饭的人少多了,病人吃得又少。早饭盘子装得满多啦。经常发生来不及预备正点午餐的情况,管家就给我们一大块凉饼子,或厚厚一片面包和奶酪。我们把它带进树林,各自选个喜欢的地方,奢侈地大嚼一顿。
  我最喜欢的去处是一块光滑的大石头,它洁白干燥,兀立于小溪中央,只有涨水才够得着,就赤脚趟过去。石头大小刚好舒舒服服坐我和另一个女孩。她是我那时选中的伙伴,叫玛丽·安·威尔逊。她机灵敏锐,我喜欢与她作伴。她谈吐诙谐,见解独到,而且举止风度让人放松。她比我大几岁,更谙世事,能讲许多我爱听的事情。跟她一起,好奇心也得到了满足。对我的缺点,她非常宽容,对我的话,她从不横加干涉。她长于叙述,我乐于分析。她爱讲,我爱问。于是我俩相处融洽,即使我未从中得到长进,倒也获得莫大乐趣。这个时候,海伦·彭斯在哪里?我为什么不跟她共同消磨这些快乐时光?我忘了她吗?还是我如此可卑,竟厌烦了她纯洁的友谊呢?玛丽·安·威尔逊当然要比我的第一位伙伴海伦稍逊一筹,她只会讲些有趣的故事,或跟我沉迷于活泼尖刻的闲聊。而海伦呢,要是没说错的话,她能让有幸与她交谈的人得到高得多的趣味。
  千真万确,读者呀,我确实感到了这一点。虽说我有缺点,毛病多过长处,但我绝不会嫌弃海伦,也从未停止过对她的依恋。这感情与激动我心灵的其他感情同样强烈,同样温柔,同样庄敬。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海伦都给了我默默而忠实的友谊。情绪不好时也不会尖酸,恼怒时也不会厌恶,我怎么会背弃她呢?但现在海伦病了,好几个星期都没能看见她。她被挪到楼上不知哪间屋里去了,听说不在学校作为发热病人医院的那一块,因为她患的是肺结核,不是斑疹伤寒,无知的我,那时还以为肺结核不要紧,时间与照料肯定能使之缓解。
  在暖和晴朗的下午,她偶尔被坦普尔小姐带到花园,因此我以为自己推测不错。但这种场合却不允许我过去和她讲话,只能从教室的窗户看她,而且无法看清,因为她被裹得严严实实,在回廊上遥遥坐着。
  六月初的一个傍晚,我和玛丽·安在林中坐了很久。我们与平常一样,离开众人,往林深处走。可走得太远,结果迷了路。只好到一座孤零零的小茅屋前问路。这里住着一男一女,看管着一群以山毛榉种子为食的猪。等我们回校时已明月初上,看见一匹小马立在花园门口,我们知道那是医生的马。玛丽·安说估计什么人病厉害了,这么晚了还派人请来了贝茨医生。她先进屋,我在后头逗留片刻,将一把从林子里挖来的花根栽到我苗圃里,怕等到明天早晨会枯死。栽完后又滞留了一会儿。那时露水降下,花儿那么芬芳。如此良夜,这般宁静,这般温馨。西方天际仍亮着一片霞光,预示着明天又是好天气。月亮从黯淡的东方缓缓升起,孩子气的我看着这一切,尽情欣赏。忽然,一个从未出现过的念头闪现在脑海。
  “如果现在躺在病床上,面临死神,那该多么悲哀!这个世界如此美好——离开它,去一个人所不知的地方,那是多么的凄凉啊!”
  此时,我脑筋头一回认真思索早已被灌输进去的天堂与地狱的概念,也头一次退缩困惑,头一次前后左右顾盼,只见周围一片无底深渊。它感到的只有现在这个立足点,别的一切都踉踉跄跄腾身扑进那片混沌。我不由一个寒噤。品味这个新念头,突听得前门一开,贝茨先生走了出来,后头跟着位护士。目送他上马离去,护士准备关门时,我跑到跟前:
  “海伦·彭斯现在怎么样了?”
  “情况很糟糕。”
  “贝茨先生是来看她的吗。”
  “是的。”
  “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她不会在这儿久住了。”
  这话如果是昨天听到,那我还只会以为海伦将被送回诺森伯兰自己家去,不会疑心她快死了。但此时此刻我忽然明白,海伦·彭斯在世的日子屈指可数,她将被带到精灵的地域去了,倘若真有这么个地方的话。我十分震惊和悲痛,一个念头涌上心头——一定要见她一面,于是问护士她躺在哪个房间。
  “在坦普尔小姐屋子里。”护士回答。
  “可以进去跟她说话吗?”
  “哦,不行,孩子!恐怕不行。再说你该上床睡觉了,呆在外头,露水下来会传染热病的。”
  护士关上前门走了。我从通向教室的侧门进去。因来的刚好,九点了,米勒小姐正召唤同学们上床。
  约摸两小时后,将近十一点钟,我仍无法入睡。寝室里一片寂静,同伴们都已沉沉入梦。我便轻手轻脚爬起来,给睡袍罩一件外衣,光着脚,溜出寝室,去找坦普尔小姐的屋子。她房间在大楼的另一头,可我认识路。夏夜皎洁的月光,到处洒入过道的窗户,不费劲就找到了地方。一股樟脑与烧醋的强烈气味,提醒我已到了热病病房。赶快走过它的门,担心值班护士会听见,深怕被发现了赶回去。我必须见到海伦——必须在她死之前拥抱她——必须给她最后一吻,与她说上最后一句话。
  我下了楼梯,跑过楼下一段路,成功地打开再关上两道门而没弄出声响。到达另一段楼梯,拾级而上,面对的便是坦普尔小姐的屋子。钥匙孔和门底下露出一星光亮,周围万籁俱寂。我走过去,发现门虚掩着,大概是给病人的密室放进一点儿新鲜空气吧。我毫不犹豫,迫不及待——心灵与感官都因强烈的苦痛而颤抖——推开门往里看,搜寻海伦,生怕看到的是死亡。
  紧靠坦普尔小姐卧榻,半掩在白色帷幔后面,放着一张小床,能够看出被子下面身体的轮廓,但脸却被帷幔遮住了。在花园里和我说过话的护士坐在一把椅子上睡着了。桌上结着灯花的蜡烛发出幽幽的光。坦普尔小姐不在,后来得知她被叫去热病病房去看一位昏迷的病人了。我走上前,停在小床边,抓住帷幔,由于唯恐看到的只是尸体所以在拉动帷幔之间我宁愿被发现。
  “海伦!”我轻轻唤她,“你醒着吗?”
  她稍微动了一下,我拉开帷幔。我看到了她的脸,苍白憔悴,但镇静自若。她看上去没啥变化,我的恐惧烟消云散。
  “是你呀,简?”她轻声问。
  “哦!”我心想,“她不会死的,她们搞错了。要是她快死了,说话和神色就不会如此平静。”
  我爬到她床上,亲亲她。她额上冰凉,面颊和手都冰凉且消瘦,但她的笑容依旧。
  “干嘛跑到这儿来,简?都过十一点了,几分钟前才听到钟敲呐。”
  “来看看你,海伦。听说你病得很厉害,不先跟你说话我就睡不着。”
  “这么说你是来跟我告别的,也许来得正是时候。”
  “你要离开了,海伦?回家去吗?”
  “对,回我永远的家,最后的家。”
  “不,不,海伦!”我顿住了,只觉得肝肠寸断,竭力把涌上的泪水止住。海伦一阵猛咳,幸好没弄醒护士。咳完之后,她精疲力尽地躺了一会儿,又轻声说:
  “简,看你光着小脚,来躺下,盖上我的被子。”
  我照办了。她抱住我,我依偎着她,久久无言。后来她又轻声说:
  “我好快乐,简。我死后,你一定不要伤心,没什么好伤心的。总有一天,咱们全都得死。正在夺走我生命的病并不痛苦,它既温和又缓慢。我的心已经安息,不会让人感到很悲伤。我只有一个父亲,最近他结婚了,也不会想念我。死得早,就逃脱了大苦大难。我没本事没天才,不能在世上过得好,我总犯错。”
  “可你上哪儿呢?海伦?能看见吗?你知道吗?”
  “我相信,我有信念,我一定是去上帝那里。”
  “上帝在哪里?上帝什么样子?”
  “上帝是我也是你的创造者,他永远不会毁灭他所创造的东西。我完全依仗他的力量,完全信任他的仁慈。我在数着钟点,直到那重要时刻降临,把我归还给他,让我看见他。”
  “这么说,海伦,你肯定有那个叫做天堂的地方啦?咱们死后灵魂都会去那里吧?”
  “我肯定有一个未来的国度,我相信上帝慈悲为怀,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把自己不朽的一部分交给他。上帝是我的父亲,我的朋友,我爱他,相信他也同样爱我。”
  “那我能再看见你么,海伦?等我死后?”
  “你会来到同一个快乐的地域,被同一个法力无边、天下共有的父亲所接纳,毫无疑问,亲爱的简。”
  我再次有了疑问,不过这次只是想想而已:“那地域在哪儿?存不存在?”我紧紧拥抱海伦,她对我仿佛比任何时候都更珍贵。我觉着不能让她走,就把脸埋进她的颈窝,她马上用最甜的声音说:
  “我好舒服呀!刚才那阵咳嗽让我有些累,使我觉得想睡了。不要离开我,简,我喜欢你待在我身旁。”
  “我会和你待在一起的,亲爱的海伦,谁也别想赶我走。”
  “暖和吗,亲爱的?”
  “暖和。”
  “晚安,简。”
  “晚安,海伦。”
  她亲吻我,我也亲吻她。我俩很快就入睡了。
  醒来已是白天。一阵异样的动作把我弄醒。我抬头一看,原来我在别人怀抱里,原来是护士抱着我,正穿过走廊回寝室去。擅离床位却未遭到责备,人们还有其他的事要想,得对我的各种问题作出解释。过后两天才知道,坦普尔小姐天亮回到房中时,发现我躺在小床上,脸蛋靠着海伦的肩膀,胳膊搂着她脖子。我睡着了,但海伦——死了。
  她被安葬在布罗克布里奇墓园。死后十五年后,那墓只剩一座青草覆盖的土堆。但如今,这里竖起一座灰色大理石碑,上面镌刻着她的姓名与“复活”两个字。
##第十章
  到目前为止,我已详细记录了自己微不足道的身世中的一些事件,在我生命中的头十年,差不多也写了十章。但这不是一部正式的自传,只打算唤醒那些已经沉睡但却饶有兴趣的回忆。所以,现在我要默默跨过八年的时光,只需几行笔墨来保持前后联贯。
  斑疹伤寒在洛伍德完成大浩劫之后,就渐渐销声匿迹。但它的致命程度与受害者的数字却引起公众对学校的注意,从而人们对这场灾难的根源进行了调查,事实逐渐真相大白,激起公众极大愤慨。学校的选址不利健康,孩子们的食物量少质差,做饭用的水臭得让人恶心,学生们的衣着与居住条件如此恶劣,这一切都被大曝光,使布罗克赫斯特颜面扫地,但是学校却受益匪浅。
  郡里一些有钱且心善的人慷慨解囊,在一处更好的地方修建了一座更合适的大楼,制订了新的校规,改善了伙食更换了衣着,学校的经费交付给一个委员会管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有钱有势,不可忽视,仍保留司库职务,但履行职责时则受到几位胸怀更宽广、更富于同情心的绅士的监督。他的督导职能也由一些人共同承担,他们懂得如何将理智与严格、舒适与经济,同情心与正直相结合,学校因此大为改观,终于成为一所真正有用的高尚学府。学校获得新生之后,我在它的高墙内又继续住了八年,六年学生,两年教师。两种身份都使我成为它的价值与重要性的见证。
  这八年,生活没什么变化,但并非没有快乐,因为要做的事情很多。良好的教育条件唾手可得,有些课程我特别喜欢,而所有课程我都还想出类拔萃。再说我想让老师们高兴,尤其那些我喜欢的老师。这一切激励我前进。我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一切有利条件,努力学习终于成为第一班的第一名,后来被授予教员职务,在那时我满腔热情地干了两年,但两年后我改变了主意。
  坦普尔小姐历经所有变迁,但她一直担任校长,我学业上的最好才艺都归功于她的教诲。与她的友谊和交往始终是我的安慰。她代替了我的母亲和家庭教师,后来又成为我的伙伴。这段时间内她结婚成家,跟随丈夫(一位牧师,出色的男人,几乎配得上这样一位妻子)迁往一个遥远的郡,于是与我失去联络。
  从她离开那天起,我就不复原样。她一走,所有稳定的感情和联系也随之而去,这些东西已使我多少把洛伍德当成是自己的家。我已汲取了她的一些性情和许多习惯,思想变得更为和谐,理智已可以控制感情。我忠于职守,有条不紊,沉着镇静,觉得自己十分满足。在别人看来,甚至我也这样认为,自己是个循规蹈矩的人。
  然而命运,以纳史密斯牧师的,来到我和坦普尔小姐中间。婚礼结束不久,我就看到她一身行装,登上了一辆驿站马车。我目送马车爬上小山,消失在陡坡后面。然后回到自己房间,独自打发了为庆祝这场婚礼而放的半天假日。
  大部分的时间我在屋里踱来踱去,认为自己在为损失感到遗憾,在考虑如何加以补救。但沉思结束一抬头,发觉午后的时光已经逝去,暮色四溢。蓦地我有了个新发现,就是说,在这段时间我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我的心抛弃了从坦普尔小姐那里借来的一切东西——或者说,她已带走了我在她身边呼吸的宁静气息。现在我又恢复了天性,开始感到往日的情感在骚动。不是支柱被抽去,而是动机已丧失;不是无力保持平静,只是没有了保持平静的原因。我的世界已在洛伍德许多年,我的经历一直局限于它的规章和制度。现在我想起来,真正的世界还大着呢,一个变幻无穷、充满希望与忧虑、激动与兴奋的领域正等待着那些有胆识者,去跨进它宽广的天地,去冒风险,去寻求生命的真谛。
  我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往外看,只见大楼的两翼,花园,洛伍德的边界,以及山峦起伏的地平线。我的目光扫过其它所有东西,落在最远的地方——那蓝色的群峰之上。我渴望着去攀登的正是这些山峰,因为它们岩石嶙峋石南丛生的地域活像监狱、流放地。那条环绕山脚的白色道路,曲曲弯弯消失在两山间的峡谷里,多么想沿着它走得更远啊!曾经就是坐着马车沿这条路来的。暮色中沿它下山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打来到洛伍德的那天起,仿佛已过去一个世纪。一直不曾离开过它,所有假期都在这里度过。里德太太从没派人接我去盖茨黑德,不论她还是她的家人也从没来瞅过我一眼。我与外面的世界既无信件来往,也不通消息。学校的规矩、职责、习惯、信念、声音、面孔、废话、服装、偏爱与厌恶,这就是我所熟悉的全部生活。现在我感到这一切已经远远不够。一下午的时间,就突然厌倦了八年来天天如此的日子。我渴望自由,热切地渴望。我为自由祈祷,但它仿佛被微风拂散,只得作罢。我想出更谦卑的祈求,祈求给我变化,给我刺激,然而这祈求仿佛也被吹向浩淼的宇宙。“那么,”我近于绝望地呼喊,“请至少给我一份新的苦役吧!”
  这时铃响了,到了晚饭时间,把我召唤下楼。
  直到就寝时才能继续我那被打断的思绪。就连在这时,同屋的老师也阻止我回到一心考虑的问题,她哆哆嗦嗦闲扯许久。真希望瞌睡能使她闭上嘴!仿佛只要能回到独倚窗前时掠过脑海的那个念头,那些别出心裁的主意就一定会冒出来,给我以解脱。
  格丽丝小姐终于打鼾了。她是个粗壮的威尔士女人,直至今日,她那惯常的鼻音曲着实令人生厌。今晚她拉出第一个深沉音符时,我却感到称心。这下没人打搅了,那几遭湮没的想法又抬起头来。
  “一份新苦役!有些道理,”我自言自语(只是想想而已,并没说出声)。我知道有道理,因为它听起来并不可爱,不像自由、刺激、享受,这类字眼儿听起来好听,但那却只是声音,太空洞太短暂。听它们到头来只会浪费时间。可是苦役!却是实实在在的,任何人都可以服苦役,八年了,我已在这儿干了八年了。现在所企盼的不过是换个地方而已,难道这点儿愿望也实现不了?难道行不通?对呀——对呀——目的不难实现。只要开动脑筋,找出实现目的的法子。
  我从床上坐起来,更有利于思考。今晚寒气逼人,我给肩膀披上条披肩,又接着绞起脑汁来。
  “我想要什么?新地方、新房子、新面孔、新环境,如果再想要比这些再好的东西只是徒劳。别人是怎样得到新地方?大概,向朋友求助。可我没朋友,还有许多人也没有朋友,他们只能自己去找,自己帮自己。他们是怎么做的?”
  我说不上来,没有答案,于是我命令脑筋转起来,找出答案,而且要快。它转呵,转呵,越转越快,只觉得脑袋和太阳穴都在怦怦搏动。差不多一小时,却理不出头绪,脑子乱成一团,白兴奋一场。爬起来在屋里走了一圈,拉开窗帘,只见一两颗星星在寒夜中颤抖。只好又爬到床上。
  一定是有位好心的仙女趁我不在,把我想要的主意搁到了枕头上。所以我刚躺下去,这主意就悄悄地、自然地出现在心海——“求职者都登广告,你可以在郡里的《先驱报》上登广告。”
  “怎么登它?对于广告,我一无所知。”
  此刻,回答来得既顺畅又干脆:
  “你应当把广告和广告费装进一只信封,寄给《先驱报》的编辑,重要的是要抓紧第一个机会,把信投进洛顿的邮筒。回信应寄往邮局,写上J·E收。信寄出后一时期左右就可以去打听。如果有回音,那我就马上行动。”
  我把这计划琢磨几遍,消化在脑子里,得出一个清楚具体的方式,于是心满意足,酣然入梦了。
  一大早起床后,我就写好广告,封上信封,写好地址。在铃声还未唤醒全校就全办妥。广告是这样写的:
   一位年轻女士,擅长教学(已经任了两年教师职务)。愿谋一家庭教师职位。学生年龄须十四岁以下(自己才十八岁,教年龄相仿的人千万不行)。该女士可以胜任良好英国教育的一般课程,以及法文、绘画和音乐教学(那年头,读者先生,这么一张小小的技能表就足够包罗万象了)。
   回信请寄××郡,洛顿邮局,J·E收
  这封信在抽屉锁了一天。第二天茶点过后,我便向新来的校长请假去洛顿,去为自己也为两位同事办几件小事。立刻得到了校长的同意,于是前往。步行有两英里路。傍晚在下雨,不过白昼很长。在那我逛了几家商店,然后把信发掉后就顶着大雨返回学校。衣服水淋淋,心却为之一松。
  接下来的一周似乎特别漫长。然而与凡间万事一样,终有结束的时候。一个秋高气爽的傍晚,我再次踏上去洛顿的路。顺便提一句,此路景色如画,顺小溪而下,蜿蜿蜒蜒穿过美极了的山谷。但那天,与迷人的芳草地、美丽的长流水相比我想得更多的却是信件。它们可能在,也可能不在我正去的小城等着我。
  这趟表面上的差事是去定做一双鞋,所以先办这件事。办完之后,我穿过清洁安静的小街,从鞋铺来到邮局。管理员是位老太太,鼻梁上架着一副角质眼镜,手上戴着一双露指黑手套。
  “有没有给J·E的信吗?”我问。
  她透过眼镜打量打量我,然后拉开抽屉,在里头翻了好久,久到我的希望都开始畏缩消失。最后,她把一封信举在眼前足足看了五分钟,才从柜台上递过来,还再次给了我好奇、多疑的一瞥——是封给J·E的信。
  “就这一封吗?”我问。
  “没有啦。”她说。我把信放进衣兜,转身往学校返。当时没法拆开看,因为按规定该八点回校,现在已快七点半了。
  回到学校,有很多事情在等着我。姑娘们学习时,我得陪她们坐着。之后轮到我读祷告,照顾学生上床,再和其他老师一起用晚饭。就连最后回到寝室休息,也躲不开的格丽丝小姐,她仍与我为伴。烛台上只剩一小截蜡烛,真怕她喋喋不休直到蜡烛点光。幸亏晚饭的饱餐产生了催眠效果,我还没脱完衣服,她那边就响起了鼾声。还剩一点蜡烛,我忙掏出信来,见封口上署着缩写F。拆开一看,内容十分简单:
   “如果上周四在郡《先驱报》刊登广告的J·E,真能具备她所提及的才能,并能为其品行与能力提供满意的证明书,即可获得一份工作。学生仅是一名不满十岁的女孩。年薪三十镑。请J·E将证明、姓名、地址及所有详情寄往:××郡,米尔科特附近,桑菲尔德,费尔法克斯太太收。”
  我把信反复琢磨了很久,字体老派,笔迹不稳,像老太太写的,这倒令人放心。我曾暗暗忧虑,怕这么自行其是会有陷入困境的危险。最重要的是,但愿这番努力的结果能体面、正当、规规矩矩。现在有了位老太太,对这事倒很有利。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可以想象得出她身穿黑袍,头戴寡妇帽,也许古板,但不会没礼貌,一位上年纪的英国体面人物的典型。桑菲尔德!这个,不用说,是她府第的名字,肯定是一个干净整洁井井有条的地方,虽说还想象不出这座房子的确切布局。米尔科特,××郡,回忆一遍英国地图,没错,找到它了,那个郡与那个镇。××郡比我所在的这个边远郡距离伦敦要近上七十英里。这倒十分可取,我向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地方。米尔科特是××河岸上的一座工业重镇,够热闹的,这倒更好,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完全彻底的改变,倒不是我迷上了高耸的烟囱和大片的烟雾——“但是,”我跟自己争论,“桑菲尔德说不定离城里还挺远。”
  当然蜡烛掉进烛孔,烛芯灭了。
  第二天必须得采取新的步骤,计划不能再藏在心底,得说出来以便取得成功。下午娱乐活动的时间,我找到了校长,告诉她自己已找到一份新工作,薪水比现在也将多一倍(在洛伍德年薪只有十五镑),请她把消息转告给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或委员会的一些人,并不禁问可不可以把他们当成是我的证人。她亲切地答允充当此事的协调者,第二天就把事情提交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该先生却说必须写信告知里德太太,因为她才是我的当然监护人。于是就给那位太太发了封短信。她回音说“一切悉听尊便”,我的任何事务,她早就不再管了。此信在委员会转了一圈,经过我看是极为令人厌烦的拖延之后,终于正式批准我在可能情况下改善自己的处境,并且保证,由于我在洛伍德学校无论做教师还是做学生,都表现良好,所以将给我提供一份由学校督导签署的关于我的品格与能力的证明书。
  一个月后,我拿到了这份证明书,就抄了一份寄给费尔法克斯太太,并很快收到这位太太的答复,说她十分满意,约定两周后我就去她家担任家庭教师。
  现在得忙着做准备了。两个星期一晃就会过去。我衣服不多,不过足够穿了。最后一天用来打点箱子——还是八年前从盖茨黑德带来的那只。
  箱子捆好,贴上标签。半小时内会有脚夫来给它送往洛顿,我自己则在第二天清晨乘驿车前往。那件黑呢旅行服已经刷好,帽子、手套、皮手筒也已准备停当。检查一遍所有抽屉,别拉下东西。再没别的可干,就落座休息。然而虽奔波一天做不到,却静不下一刻,太兴奋了。今晚,过去的生活就此告一段落,明天,新的生活就要开始。这段间隙我如何能睡得着,必须激动地观看这变化怎样完成。
  “小姐,”门厅里碰到位仆人,他说道。这时候我转来转去,像个不安的幽灵。“楼下有人要见你。”
  “是脚夫,没错儿。”我问都没问清楚就奔下楼去。正要穿过门半掩的后客厅,也叫教员休息室,去厨房,忽然冲过一个人来。
  “是她,我肯定!——到哪里我都认得出来!”这人拦住我,一把抓住我的手。
  我定睛一看,面前一位妇人,看打扮像个讲究衣着的仆人。象是结过婚的样子,不过依然年轻,非常漂亮,黑头发黑眼睛,肤色亮丽。
  “瞧,看谁来了?”她的音容笑貌似曾相识。“你还没有把我全忘了吧,简小姐?”
  下一秒钟我就在拥抱和狂吻她了,“贝茜!贝茜!”我一个劲叫着,而她又笑又哭。两人进了客厅。壁炉边立着个三岁左右的小家伙,一身花格呢外衣和裤子。
  “这是我的小儿子。”贝茜马上解释。
  “这么说你都结婚了,贝茜?”
  “是呵,都快五年了,嫁给了罗伯特·利文,那个车夫。除了这儿的鲍比,我还有个女儿,她的教名也叫简。”
  “你不住在盖茨黑德府了?”
  “住门房,老看门的已经走了。”
  “是这样。他们过的还好吧?把他们的事都讲给我听听,贝茜。不过先坐下。鲍比,过来坐我腿上,好吗?”可鲍比情愿羞答答地侧身靠紧妈妈。
  “你既没长高也没长结实,简小姐,”利文太太接着说。“肯定学校的人没把你照看好吧?里德小姐比你高一个头呢,乔治亚娜能胖出你两个人来。”
  “乔治亚娜很漂亮吧,我猜?”
  “很漂亮。去年冬天跟她妈去了趟伦敦,那儿人人都夸她。还有个年轻的勋爵爱上了她,可他家所有亲戚全都反对这门亲事。结果你猜怎么着?——他就和乔治亚娜打主意私奔,可被人发现,阻挡住了。还是里德小姐发现的呐,我看她是吃醋了。如今她们两姊妹就像狗见了猫一样,天天吵架。”
  “是吗?那约翰·里德呢?”
  “噢,他可不像他妈指望的那么好。虽然上了大学,可考试从不及格,我想人家是这么说的。后来他叔叔们想让他做律师,学法律,可他浪里浪荡。我看他们甭指望他有出息。”
  “他长得什么样?”
  “个子很高。有人说他是个英俊小伙子,但嘴唇太厚。”
  “里德太太怎么样?”
  “太太有些发福,脸上还过得去。可我瞧她心里不舒服。约翰少爷的行为让她生气——他太浪费钱了。”
  “是她让你来这里的么,贝茜?”
  “不,不是。我早就想来看看你,听说有你一封信,说是要到另一个郡去了,就想趁你还没走之前,赶快动身来见你一面。”
  “也许我让你失望了吧,贝茜,”我笑着说,因为发觉贝茜的目光虽流露着关切,但并没有赞赏的意思。
  “不,简小姐,不完全如此。你很文雅,像个淑女,跟我从前预料的一样。小时候你就长得不漂亮。”
  听到她坦率的回答,我笑了,觉得她说得对。不过得承认,对这话的意思我并非完全无所谓,已经十八岁的女孩了,谁不想讨人喜欢。可断定她们的外表不能实现她们的愿望,这当然不能使人高兴。
  “不过,我想你很聪明,”贝茜想安慰我,“你都会些什么?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儿。”
  屋里刚好有架钢琴。贝茜走过去掀开盖子,要我坐下为她弹一曲。于是我坐下弹了一两首华尔兹,她听入迷了。
  “里德小姐们都弹不了这么好!”她惊喜地说,“我早就说过,学问方面你会超过她们的。还有,你会画画吗?”
  “壁炉架上那幅就是我画的。”那是张水彩风景画,是我做为礼物专门送给校长的,感谢她代表我在委员会中的善意斡旋。她给画加了框,还打上了光。
  “嘿!真美呀,简小姐!简直跟里德小姐的绘画老师画得一样好,更不用说小姐们了,她们谁也画不了这么好。你学法文了吗?”
  “学了,能读也能讲。”
  “会做细布和粗布的针线活儿吗?”
  “会。”
  “呵,你现在可真是位大家闺秀啦,简小姐。我早知道你会的,不管你亲戚理不理睬你。有件事想问问你,你收到过你父亲家亲戚的信没有,就是姓爱的那些人?”
  “从来还没有。”
  “哦,你知道太太总说他们又穷又贱。他们没准儿是穷,但我相信他们跟里德家一样有身份有地位,因为有一天,大概七年前吧,一位爱先生到盖茨黑德府上来,想要拜见你。太太说你在五十英里外的学校里,他听后好像很失望。他不能久留,必须出海去外国,船一两天内就会从伦敦起航。他的模样十足像个绅士,我看他是你父亲的兄弟。”
  “他要去哪个国家,贝茜?”
  “一个几千里外的岛,那儿出产酒——管家跟我说的。”
  “是马德拉岛吧!”我提示一下。
  “对,正是——正是这名字。”
  “那他就这样走啦?”
  “是的。他在屋里没留几分钟。因为太太对他太傲慢了,后来还管他叫‘滑头的买卖人’。我家罗伯特认为他可能是个酒商。”
  “很可能,”我应道,“或是酒商的办事员、代理人之类的。”
  贝茜和我又聊了一小时往事。后来她不得不向我告别。第二天早晨我又见到了她几分钟,当时我正在洛顿等马车。我俩最后在布罗克赫斯特纹章店门前道别分手,各奔东西。她动身去洛伍德岗等车带她回盖茨黑德,我登上驿车,驰向米尔科特那片陌生的郊野,奔向新的职位,迎接新的生活。
##第十一章
  一部小说中新的一章,好比一出戏中新的一场。这次帷幕拉开的时候,读者呀,您一定要想象所看到的是米尔科特乔治客栈的一间屋子。客栈有常见的那种大图案糊墙纸,那种地毯,那种家具,那种壁炉台上的装饰与画面,包括乔治三世的肖像,威尔士亲王的肖像以及表现沃尔夫之死的一幅画。这一切您都看得见,因为天花板上悬着盏油灯,屋里还生有一炉好火。我就坐在炉火旁,披着斗篷,戴着帽子,皮手筒和雨伞搁在桌子上。赶了十六小时路,我饱受了十月的寒气,烤烤火,好让几乎冻僵的身子暖和过来。今天凌晨四点就离开了洛顿,此刻米尔科特城的时钟刚敲过八点。
  读者呀,虽说我安顿得挺舒适,可内心却并不平静。驿车在这儿一停,我就以为会有人来接的。一走下为方便我而搭起的“护板”,我就焦急地四下张望,盼望着能听到有人唤我的姓名,或能看到一辆马车在等着把我带到桑菲尔德,可惜没这好事。我去问侍者有没有人来打听过一位简小姐,回答是没有。别无它法,我只好请人把我带到一个僻静的房间,一面等待,一面满腹疑虑焦急不安。
  对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一种非比寻常的感觉。猛地发现自己已是孑然一身,独自面对世界,割断了一切联系,拿不准能否抵达要去的港口,而要回头却又面临重重障碍。冒险的魅力使这种感觉变得甜蜜,自豪的闪光使它变得温暖,但惊恐的颤抖又令它不安。半小时过去了,我依然孤孤单单,恐惧逐渐占了上风,我想到打铃。
  “这附近有没有一个叫桑菲尔德的地方?”我向应声而来的侍者打听道。
  “桑菲尔德?不知道,小姐。我去酒吧问问。”说完他走了,但旋即又回来。
  “您是姓爱吗,小姐?”
  “是的。”
  “这里有人在等您。”
  我一下子跳起来,抓住皮手筒和雨伞,急忙冲进过道,在敞开的门边有个男人在等着。灯光照亮的街上,停着一辆单马马车也依稀可见。
  “这是您的行李吧,我想?”这人冷不丁地问。见到我,他指指过道里的箱子。
  “是的。”于是他把箱子举起来放到车上,这真称得上一辆凯旋车。我坐上去,不等他关门就询问去桑菲尔德有多远。
  “六英里路。”
  “大约得走多长时间?”
  “大概一个半小时吧。”
  他关好车门,爬到车外自己的位子上,车出发了。马车款款而行,我有的是时间来思考。想到旅行终于快结束了,一阵高兴,朝不精致却很舒适的车座上一靠,轻轻松松地胡思乱想。
  “看样子,”我暗自思量,“这仆人和马车都挺朴素的,费尔法克斯太太一定不会是个爱炫耀的人,这倒更好。跟上等人只生活过一次,够受罪的了。不知道除了那个小姑娘以外,她是不是一个人过日子?如果是这样,若是她人还和气,我肯定能和她处得好,尽力而为吧。只可惜尽力而为不见得总有好报。其实在洛伍德,我也下过决心,努力去做,并且赢得了别人认可。可是跟里德太太相处,记忆中自己一片好心总遭她看不起。但愿上帝保佑,费尔法克斯太太可别是第二个里德太太。不过她要是这样,也用不着跟她无聊,朝最坏处想,还可以再登一次广告嘛。不知现在走多远了?”
  放下窗户往外看,米尔科特已被抛在身后。看它那么多灯光,大概是一个很大的城市,起码比洛顿大得多。目力所及,此刻我们正在一片平地上奔驰。这一带房屋星罗棋布,感觉与洛伍德不同。人烟更稠密,景色却没有那么美丽,更为热闹忙碌,却少些浪漫情调。
  道路泥泞,夜雾迷蒙。驾车人信马由缰,我估计他一个半小时已延长到两个小时。终于他回头说了一声:
  “现在您离桑菲尔德已不远了喽。”
  我再度朝外望去,此时我们正路过一座教堂,它低矮粗壮的塔楼衬托着天空,钟声敲响一刻。山坡上还有窄窄一溜耀眼灯光,表明那里有处村落。大约十分钟后,车夫下来,打开两扇大门,我们穿了过去,大门咣当又关上了。现在车子在慢慢地爬上一条车道,来到一栋房子长长的门脸面前。一扇拉上窗帘的凸肚窗后面,烛光闪烁,其余皆漆黑一片。马车在前门口停下,一名女仆过来打开门,我跳下马车。
  “请走这边,小姐。”这姑娘道。我跟着她穿过四面都有高门的方形大厅,然后被带进一间屋子。这儿炉火闪闪,烛光明亮,一时让人眼花缭乱,与刚才两小时已习惯了的黑暗恰成对照。定睛再看,眼前是一幅舒坦惬意的画面。
  整洁小巧的房间,温暖的炉火旁是一张圆桌。一把高高的靠背的扶手椅,式样古老,上面端坐一位再清爽不过的矮老太太,她头戴寡妇帽,身穿黑丝袍,系一条雪白的细布围裙,和我起初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只是没那么威风凛凛,却更加慈眉善目。她正忙于编织,脚边一只硕大的猫儿娴静地卧着,真是一幅完美的家庭安逸图。这对于一个新来的家庭女教师来说,简直没有比这更让人安心的开端了。既不必为豪华慌乱,也不必因庄严而难堪。而且进得门来,老太太立刻起身,客客气气迎上前来:
  “你好吗,亲爱的?一路坐车很困乏吧?约翰赶车太慢,到炉边来吧,你一定冻坏了。”
  “您就是费尔法克斯太太?”我问。
  “是的,你猜对了。请坐吧。”
  她领我到她的椅子上坐下,然后动手帮我摘掉我的披肩并解开我的帽带。我请她不必如此麻烦。
  “哦,不麻烦。我想你的手一定被冻木了吧?莉娅,调点儿热尼格斯酒,再切两块三明治来,给你贮藏室的钥匙。”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非常家庭主妇式的钥匙,递给仆人。
  “好啦,靠近火炉些吧,”她说,“你把行李也带来了吧,亲爱的?”
  “带来了,夫人。”
  “我叫人给送到你房间去。”她说着走了出去。
  “她待我像客人似的,”我寻思,“真没想到会受到如此盛情的迎接,还以为只有冷漠和生硬呢。这跟听说的对家庭教师的待遇可不一样。不过,先别高兴得太早。”
  她返回来,并把她的毛线活儿和一两本书从桌上移开,给莉娅刚端来的托盘腾出地方,接着又把点心递给我。我从未受此礼遇,而且来自雇主与上司之间,真有些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但既然她不认为这有失体面,我想还是默默领受为好。
  “今天晚上能有幸见到费尔法克斯小姐吗?”吃完她递给我的点心后,我问。
  “你说什么,亲爱的?我耳朵有点儿背,”好心的太太把耳朵凑近我。
  我把问题更清楚地重复一遍。
  “费尔法克斯小姐?噢,你指的是瓦伦小姐吧!你要教的学生名叫瓦伦。”
  “是吗!难道她不是您的女儿?”
  “不是——我没有亲人。”
  本该再接着问问,但转念一想问得太多未免失礼,再说,到时候总会听说的。
  “我真高兴,”她在我对面坐下,把猫抱上膝盖,“我真高兴你能来,现在我有了伴,住在这儿就更愉快了。桑菲尔德是座漂亮的大宅,也许这几年有些清冷,但到底是个体面的地方。不过,要知道,到了冬天,就算住在最好的地方,一个人也很闷得慌。我说一个人,因为莉娅虽是个好姑娘。约翰和他妻子也是正派人,但是你知道,他们不过是下人,跟他们不可能平起平坐地交谈,总得跟他们离得远些,免得有失威信。我肯定去年冬天(好冷的冬天,你如果还记得的话,不是下雪,就是下雨刮风),从十一月到今年二月,除了卖肉的、送信的到府上来过外,再没有别人登门。一夜又一夜,我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坐着,真够难受的。有时候叫莉娅念书来给我听,但是我觉得这可怜的姑娘并不喜欢这差事。到后来,秋天刚开始,小阿黛勒·瓦伦和她的保姆一起来了。家里添个小孩子,马上热闹多了。现在你也来了,我会更加快活。”
  听这位可敬的老太太这么说,我心头暖洋洋的,把椅子朝她挪近些,想真诚地表示,但愿她能够发现我这个伙伴能如她所愿。
  “不过今晚可不能留你呆得太晚”,她道,“这会儿都过十二点了。你赶了一天路,一定困了。脚要是烤暖和了,我就带你去卧室。我已经要人把我隔壁的屋子收拾好了,那是间小屋。不过我想,比起宽敞的前屋来,你会更喜欢小屋的。屋里的那些家具是更漂亮些,可是太闷气太冷清,我自己就从不住在里头。”
  对她周到的照顾,我十分感激。长途跋涉后的确很疲惫,于是我就表示准备安歇。她端起蜡烛,我跟着她离开小房间。她先查看大厅门关好没有,从锁孔里拔出钥匙,然后带路上楼。楼梯和扶手都是橡木的,楼梯上的窗子全是高大的花格窗。这种窗户和通向一张张卧室门的长长走廊,看起来更像教堂,而不像住家。一股冰凉冰凉的地窖般的寒气弥漫在楼梯上,过道里,给人一种空荡荡、孤零零的阴郁感。终于到了我的房间,我高兴地发现它面积不大,陈设新式平凡。
  费尔法克斯太太慈祥地与我道了晚安。我闩上门,从容四顾,小屋充满生机,总算抹去了几分被宽敞的大厅、漆黑空旷的楼梯、又长又冷的过道造成的可怕印象。经过一整天的身体疲劳,精神焦虑,现在终于驶进了安全的避风港,感激之情顿时油然而生。我在床边跪倒,感谢理该感谢的上苍,起身之前,没忘记再次祈求它对我的前程赐予帮助和力量,使我配得上没有努力就得到的这份坦诚厚爱。那夜我的卧榻没有荆棘,独居的房间没有恐惧,我既困倦又满足,很快便进入梦乡,醒来时天已大亮。
  阳光从鲜艳的蓝色花布窗帘透了进来,照在糊着墙纸的四壁,铺着地毯的地板上,与洛伍德光秃秃的楼板和污迹斑斑的灰泥墙截然不同。看到这小巧明亮的房间,我精神为之一振。外观对年轻人情绪影响很大,我想到更光明的生活阶段就要开始,它将有鲜花和愉悦,也会有荆棘与艰辛。浑身官能被环境所改变,被希望的新天地所鼓舞,仿佛一齐骚动起来,说不清它们期待什么,但一定是使人愉快的东西,也许这东西暂时还不会到来,但无限期的未来终将得到拥有。
  起床,认真打扮。只能朴素——因为没一件衣裳不做得极为朴素——而且本性渴望整洁。不注意仪容、不在乎印象可不是我的习惯。相反,我总希望自己尽可能看上去还不错。虽相貌平平,却愿能尽量给他人以好感。有时候也为长得不好看而抱恨,也希望自己有红润的脸庞,挺直的鼻梁,樱桃般的小口,也渴望自己身材修长、匀称、端庄。然而不幸自己却生得这么矮小,这么苍白,五官不端正却又十分抢眼。为何会产生如此心愿如此遗憾?很难说清。当时还无法明明白白告诉自己,不过拖自有原因,而且是合乎逻辑天经地义的原因。我把头发梳得溜光,罩上黑色的外衣——虽像个贵格会教徒,但至少做得非常合身——再整好干净洁白的领布,大概可以足够体面地出现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眼前了,我的新学生也至少不会厌恶得直朝后退。打开卧室窗户,确信梳妆台上的东西都已理得整整齐齐,才壮起胆子出了门。
  走过铺着席子的长长过道,走下滑溜的橡木楼梯,来到大厅。我驻足片刻,我看看墙上的画(记得有一张画着一个戴护胸铁甲的严厉男子和一位头上扑了粉佩珍珠项链的贵妇的画),看看天花板悬下来的青铜灯,看看那只大钟,钟壳是橡木做的,那上面刻着稀奇古怪的花纹,因为那钟已年深日久,反复擦拭,已变得乌木般漆黑。一切都气派堂皇,不过那时我还不太习惯这种豪华。大厅的门镶着一半玻璃,大敞开着。我跨过门槛。好一个晴朗秋日的早晨。朝阳静静地照耀着褐色的树丛和依然苍翠的田野上。走上草坪,抬头细看这座宅院的正面。它高三层,规模不算宏伟,却也相当气派,它不够贵族的府第,算得上绅士的庄园。环绕顶层的堞雉使它显得更为别致。灰色的正面反衬一个白嘴鸦的巢穴,十分显眼。巢里的居民正呱呱叫着展翅起飞。它们飞过草坪和院落,落在一片大草场上。将草场与大宅相隔的是一道隐篱,那里有一排神气古老的荆棘,疙疙瘩瘩,结结实实,大的如同橡树,立刻说明了这座宅第名称的来源。更远处是座座小山,没有洛伍德周围的山那么高那么险,那么像是阻隔活生生世界的屏障,不过也够幽静够寂寞的,仿佛将桑菲尔德拥抱在怀,与世隔开。真没想到距米尔科特不远,竟还有这么个僻静所在。一座小村庄,屋顶与树林相接,散乱地分布在小山坡上,本区的教堂距桑菲尔德更近,古老的钟楼俯瞰着菲尔行的房屋与大门之间的土堆。
  欣赏着这宁静的风光与呼吸着宜人的新鲜空气,愉悦地倾听白嘴鸦呱呱的叫声,审视着大宅宽敞陈旧的门脸,琢磨着偌大的地方,却只住着费尔法克斯太太这么一位孤独矮小的老妇人。忽然,这位老太太出现在门口。
  “嗬!已经出来啦?”她问,“我看你是个早起的人。”我走上前,接受可亲的一吻和握手礼。
  “喜欢桑菲尔德吗?”她问,“很喜欢。”我说。
  “是呵,”她说,“这是个美丽的地方。可我担心它会慢慢衰落。除非罗切斯特先生想到回来,在这儿永远住下去。或者至少回来得更勤些,大房子、好院子都需要个主人。”
  “罗切斯特先生!”我惊道:“他是谁?”
  “是桑菲尔德的主人。”她平静地回答,“你不知道他叫罗切斯特吗?”
  我当然不知道——从没听说过这个人。但老太太似乎觉得他的存在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所有的人都应该生来就知道。
  “我还以为,”我接下去说,“桑菲尔德是您的呐。”
  “是我的?哎呀呀,孩子,瞧你说的!属于我?我只是个管家——经管人而已了。其实,我是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这边的远房亲戚,或至少我丈夫是。他是个牧师,海村的——就是远处山上那个村子——大门旁的那座教堂就由他主持。现在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是费尔法克斯家的人——跟我丈夫是第二代表姊妹。不过我从没指望过这层关系——真的,这对我无关紧要。我只把自己当作普普通通的管家婆。我的主人总是客客气气,我也不指望更多啦。”
  “那小姑娘——我的学生又是谁呢?”
  “罗切斯特先生是她的监护人。他委托我给她找个家庭教师,我相信他打算把她在××郡养大成人。瞧她来啦,跟她的保姆在一起。”疑团解开了,这位亲切慈祥的矮小寡妇并非大家贵妇,而跟我一样是个下属。我并没有因此而不喜欢她,恰恰相反,感觉反倒更好啦。她与我之间是真的平等了,而不是她故意屈尊俯就。这更好——我的处境更加自由。
  正想着这个新发现,一个小姑娘,后面跟着她的保姆,一路跑上草坪。我得好好看看我的这个学生,她起先却没注意到我。这还是个小小孩,大约才七、八岁,个子瘦小,脸色苍白,五官纤细,卷头发直垂到腰际,显得有些累赘。
  “早上好,阿黛勒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道,“过来和这位小姐说说话,她会教你念书,使你有一天成为聪明人。”她走上前来。
  “这就是我的家庭教师?”她指指我,问保姆。保姆回答:
  “当然是。”
  “她们是外国人?”听到她们讲法文,我吃惊地问道。
  “保姆是外国人,阿黛勒出生在欧洲大陆,而且,我想她从没离开过大陆,直到六个月前。刚来这儿时,她不会讲英语,不过现在能讲点儿了,但听不懂。她把英语法语混着讲。不过我相信你肯定能把她的意思搞清楚。”
  好在我跟一位法国太太学过法语,条件有利。当初曾与皮埃罗夫人多交谈,过去的七年中还坚持每天背一段法文——语调上不费劲,逼真地模仿老师的发音,所以法文讲得还是相当流畅准确的,不至于应付不了阿黛勒小姐。听说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她上前来跟我握手。在带她进屋吃早饭时,我又用她的语言讲了几句,开始她回答简短,但在桌旁坐好后,她用淡褐色的大眼睛打量了我十分钟,她然后忽然叽叽呱呱地开口:
  “啊,”她用法文嚷一声,“你讲我的话跟罗切斯特先生一样好,和你讲话就跟和他讲话一样。索菲也能和你讲话了,她会很高兴的。这里没人能听懂她的话,费尔法克斯太太满口英文。索菲是我的保姆,她跟我是一起坐大轮船过来的,船上还有只烟囱总在冒烟——烟好厉害呀!——我病了,索菲也病了,罗切斯特先生也病了。罗切斯特先生躺在一个沙发上,在一间好看的屋子里,叫做什么沙龙。索菲和我在另一个地方,睡在小床上我差点儿从床上掉下来,床就跟架子一样。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爱——简·爱。”
  “埃尔?哦,我说不好。对了,我们的船是早上停的,天那时还没亮呐。就到了一个大城市——好大的城市。有乌黑的房子,到处冒烟,一点儿也不像我原来的那个城市,又漂亮又干净。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跨过木板子上了岸,索菲跟在后头。我们又都上了马车,到了一个好漂亮的大房子里。比这房子大得多,漂亮得多,好象叫做旅馆。我们在那儿住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我和索菲每天都去散步,到一个好大的地方去,那里有好多树,绿油油的,叫做公园。除了我,那儿还有好多小孩子。还有一个池塘,里头有很多很好看的水鸟,我就用面包皮喂它们。”
  “她说得这么快,你听得懂吗?”费尔法克斯太太问我。
  “完全听得懂。”我说,因为早已习惯了皮埃罗夫人的快嘴。
  “但愿,”好心的夫人又说,“你能问一声关于她父母的事吗。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他们?”
  “阿黛勒,”我问,“你是和谁一块住在那个你说的又漂亮又干净的地方呀?”
  “很早以前和妈妈住,可是她到圣母玛丽亚那儿去了。以前妈妈教我跳舞唱歌,还朗诵诗呐。好多好多先生太太来看妈妈,我就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就坐在他们腿上,唱歌给他们听。我喜欢这样。我现在就唱歌给你听好吗?”
  她已吃好早饭,我就准许她一显身手。从椅子上下来,她过来坐到我腿上,然后一本正经地小手交迭,把卷发摇到脑后,眼睛盯着天花板,开始唱某个歌剧里的一首歌。歌的意思是一位被遗弃的女人,为情人的失信痛哭之后,为了自尊,叫仆人给她戴上最耀眼的珠宝,穿上最华丽的礼服,决心去参加一个舞会,让那个负心人看到自己,以自己的轻松愉快告诉他,对他的负心,她毫不在乎。
  给一个小孩子教这样的歌来唱,真是怪事!不过也许这种表演意在听听柔和的童声演唱爱情与妒忌的曲调。这种目的趣味太低,至少我认为。
  阿黛勒把小调唱得悦耳动听,而且富于她那个年龄的天真烂漫。唱完歌之后,她从我膝头跳下,又说:“小姐,现在我来给你背诵一首诗。”
  她摆好姿势,报了一声《拉封丹寓言·老鼠同盟》,然后朗诵了这首小诗。语调抑扬顿挫,嗓音柔和,动作恰当,没想到小小年纪真是身手不凡,这证明她受过严格训练。
  “这首诗是你妈妈教你的吗?”我问。
  “是的。她总是这么说‘你怎么啦?’一只老鼠问,‘说呀!’她要我把手抬起来——就像这样——还提醒我问问题时要提高嗓门儿。现在我再来给你跳个舞怎么样?”
  “不,行啦。可是按你说的那样,你妈妈去圣母玛丽亚那儿以后,你跟谁一起住呢?”
  “跟弗雷德太太和她丈夫。她照料我,但她可跟我不沾亲。我想她一定很穷,因为她没有妈妈那样的好房子住。我在那儿没多久,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和他一起住到英国去,我说好的。因为我认识罗切斯特先生比认识弗雷德太太要早些时候,而且他总是对我很好,送给我好看的衣服和玩具。可你瞧他说话不算数,把我带到英国来,自己又回去了。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早饭后,阿黛勒和我去图书室。这屋子大概罗切斯特先生交待过,要用作教室。大部分书籍都锁在玻璃门后面,只有一个书橱大敞大开着,里头囊括基础教育所必需的任何东西。好几卷轻松的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传奇,等等。或许他以为家庭教师私下想看的书就是这些。确实,眼下的这些已足够我满意的啦,与在洛伍德东拣西拾的零碎相比,这些算得上消遣和知识的大丰收了。屋里还有架小钢琴,外观崭新,音调优美,还有一只画架,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我的学生虽不大用功,但还是很乖的。她还不习惯做任何固定不变的事。一开头就把她管得太紧恐怕不明智,所以跟她讲了好多,又让她学了些东西。日近中午时,就准她回保姆那儿去了。然后,我忙着在午饭前画出几张小素描,好给她用。
  上楼去取画夹和铅笔时,费尔法克斯太太叫住我:“我想你上午的课结束了吧。”她正在一间折门打开的屋子里。她一招呼我就走了进去。这是个富贵华丽的大房间,紫色的椅子和窗帘,土耳其地毯,胡桃木镶的板墙,色彩斑斓的大玻璃窗,很高的天花板,格调高雅。费尔法克斯太太正给摆在餐具柜上几只精美的紫水晶花瓶掸灰尘。
  “好漂亮的屋子!”我一面四处张望一面惊叹,我从没看见过有它一半气派的房间。
  “是呀,这就是餐室。我刚把窗户打开,放进一点儿新鲜空气和阳光来。不经常有人住的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会反潮,那边的客厅都快成地窖啦。”
  她指指窗户对面的一座宽大拱门,上面也悬挂着泰尔红紫染色的窗帘,此刻被拉了起来。我跨上两步宽阔的台阶,朝里一看,那里宛若仙境,见识不多的眼睛为之一亮。但它只是一间漂亮的客厅,里面套一间闺房,地上都铺着雪白的地毯,上头印满灿烂夺目的花环。两间屋子的天花板上都雕刻着雪白的葡萄和葡萄叶子,深红色睡椅和垫脚凳天花板形成鲜明的色彩反差。灰白色的帕罗斯大理石壁炉架上,波西米亚玻璃饰品红宝石般晶光闪亮。窗户之间的大镜子折射出雪白与鲜红的大混合。
  “您把这些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一尘不染,连帆布罩子都不用。若不是空气冷飕飕的,人家还以为天天有人住呢。”
  “嗨,爱小姐,虽说罗切斯特先生很少回来,可一回来就冷不丁地出人意料。我发现他讨厌什么东西都盖得严严实实,等他回来了才手忙脚乱地张罗,所以还是有备无患的好。”
  “罗切斯特先生是不是那种爱挑剔难伺候的人?”
  “也不见得。不过他就有上等人的情趣和习惯,而且希望一切都照这些习惯去办。”
  “你喜欢他吗?大家都喜欢他吗?”
  “哦,当然。这家人在这一带从来就受到尊敬。这一带你所看得到的土地几乎全是罗切斯特家的,很早很早以前就是。”
  “不过,撇开他的地不算,你还喜欢他吗?还喜欢他这个人吗?”
  “我没理由讨厌他。我相信佃户们也认为他是个公正大方的地主。不过他从没跟这些人久待过。”
  “可是他就没有怪癖吗?总之,他性格怎么样?”
  “哦,我看他性格无可指责,也许有些与众不同。他见多识广,大概也很聪明。不过我与他交谈不多。”
  “什么地方与众不同?”
  “不知道——不容易说清楚——不太明显。他跟你谈话时,你拿不准他是认真呢还是在开玩笑,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总之,你没办法彻底的了解他——至少我不行。不过这没关系,他仍是位极好的主人。”
  这就是我从纯朴的费尔法克斯太太那儿听到的、关于她和我雇主的全部情况。有些人似乎不善于描述一个人,或不善于观察和形容人与事情的特点。这位和善的太太显然属于这一类,我的询问使她为难,但没引出她的话来。在她看来,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一位绅士,一位地主——别无其它。她不再继续询问和探索,对于我想更加深入的了解罗切斯特先生的愿望,她显然感到很惊讶。
  离开餐室,她提议带我看看大宅的其它地方。我于是跟着她上楼下楼,边走边赞叹,到处都被整理得妥妥贴贴,整整齐齐。正面那些房间尤为堂皇,三楼的一些屋子阴暗低矮,却透着一种古老情调。由于时尚变迁,楼下屋子曾经一度适用的家具一次又一次给搬到这儿来。狭窄的窗扉透进暗淡的光线,照出一张足有百年历史的床架。橡木或胡桃木的柜子雕满奇异的棕榈树枝和小天使的脑袋,活象各种希伯莱约柜;一排排做工考究的椅子,靠背又高又窄;凳子更是古色古香,坐垫上分明还保留着半磨损的刺绣,那绣花化做棺材灰大概总有两代之久了吧。这一切遗迹使桑菲尔德府的三楼成为往事的归宿,回忆的圣堂。白天我喜欢这隐僻处的静谧、幽暗与古雅,但夜晚可决不放妄想在那些宽大笨重的床上安眠,给关在那里头,因为有些床还带着橡木门;给罩在那里头,因为其他的床都挂着古老的英格兰帷幔,沉甸甸绣满奇异的花朵,更有异的小鸟和奇特的人——这一切在日光下一定显得不可思议。
  “佣人们睡在这儿吗?”我问。
  “不,他们在后面有排小房子。这儿从没人睡。你简直可以这样说,要是桑菲尔德有鬼的话,这里就是它出没的地方。”
  “我也这么想。这么说你们这里不闹鬼了?”
  “还从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了。
  “也没有传说、传奇或鬼故事?”
  “我看没有。不过据说,罗切斯特家族的人当年很凶暴,不够安分,也许这就是他们现在在坟墓里能够安安静静的原因。”
  “是呵——‘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们现在睡得稳稳的。’”我喃喃地说,“您现在去哪儿呀,费尔法克斯太太?”见她要转身离开我问道。
  “到铅板屋顶上去。跟我去看看景致好吗?”我就又跟着她。爬上通往顶楼极窄的楼梯,再爬上一架扶梯,钻过活动天窗,来到大宅的屋顶。现在与白嘴鸦的领地一般高了,我们已经能一直看它们巢穴里去。倚着城垛俯瞰下方,大地似地图般铺展开去,鲜艳柔软的草坪紧紧环绕着大楼灰色的宅基。宽广有如公园的田野,古树星罗棋布。暗褐色枯萎的树林,被一条小路一分为二。路上已经铺满青苔,比树上的叶子还绿。大门口的教堂、道路、宁静的群山,一齐静卧在秋日的阳光下。地平线与天空祥和的相衔接,天空蔚蓝,印着珍珠白的大理石样的花纹。这景色虽平平常常,却令人心旷神怡。转身再次穿过活动天窗,却几乎看不清下扶梯的路。与方才仰望的湛蓝的天空相比,与一直欣喜地俯瞰着的、阳光下以大宅为中心的树林、草场、绿色群山相比,这栋楼黑洞洞的,犹如墓穴。
  费尔法克斯太太逗留片刻,就关上活动天窗。我一路摸索着找到顶楼出口,爬下狭窄的扶梯,在长长的过道上徘徊。这条过道把三楼的正房与后房隔开,又窄又低又暗,只在远远的尽头开一扇小窗。放眼望去,两侧黑色的小门全都紧闭着,活像蓝胡子城堡里的一条走廊。
  我正轻轻往前走,没想到在如此僻静的地方,突然传来一阵笑声,那是古怪的笑声,清晰、刻板、沉闷。我停下,它也停下。但须臾笑声又起,比方才更响更亮。起先虽清晰,声音却不大。现在这笑声轰轰辗过,仿佛在每一间孤寂的屋子回响,虽然它只发自一个房间,本可以指出是从哪扇门里传出来的。
  “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大声喊道,因为这时听到她正步下楼梯。“您听见那大笑了吗?那是谁呀?”
  “是哪个用人吧,很可能,”她回答,“没准儿是格雷斯·普尔。”
  “您也听到啦?”我再问。
  “对,很清楚。能常听到她笑。她在这里的一间屋里做针线,有时莉娅跟她作伴,两人到一起就打闹。”
  笑声又起,低沉清晰,最后以古怪的咕哝声结束。
  “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大声叫道。
  我实在不指望会有什么格雷斯应声,因为这笑声跟我听到的一样凄惨,一样不可思议。要不是现在时值中午,决不会有鬼魂伴着古怪的狂笑显现,要不是这情景这季节都不带来恐惧,我真会迷信得心惊胆战。然而,事情表明,我这样大惊小怪真是不必。
  离我最近的一扇门被打开了,一名用人走了出来——三十到四十年纪的女人,高大魁梧,满头红发,一张脸丑陋冷漠,简直难以想象还有什么幽灵比她更荒诞更像鬼魂的了。
  “太吵啦,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道,“别忘了吩咐!”格雷斯无声地行个屈膝礼,回房去了。
  “我们雇她做做针线,帮莉娅干干家务,”老太太接着说,“有些方面她是有些讨厌,不过活儿干得挺好。顺便问一句,今早和你的学生处得好吗?”
  谈话就这样转向了阿黛勒,并且一直谈话到楼下宽敞欢乐的地方。阿黛勒在大厅里奔过来迎接我们,直嚷嚷:
  “女士们,午饭准备好啦!”又添一句“我都饿坏了!”
##第十二章
  桑菲尔德生活的平静开端,似乎预示着我的工作将会一帆风顺。在这里久住些时,与这儿的人熟悉之后,发现的确如此。费尔法克斯太太果然貌如其人,性格温和,心地善良,受过足够的教育,智力中等。我的学生非常可爱,虽因有些娇纵溺爱,有时任性倔强,但好在完全由我负责,任何方面都没有人来横加干涉,打乱我的培养计划,所以她很快就改掉了任性的小毛病,变得驯服可教。她天资平平,缺乏鲜明个性,没有特殊情趣能使自己超出普通孩子的水平,但也没什么缺陷或恶习使她落于常人。她取得了合情合理的进步,与我建立了虽不深厚却轻松愉快的感情。她坦率天真快活的话语,让人高兴的努力,反过来也多少唤起了我对她的喜爱,使我们彼此和谐相处。
  这些话,顺便说一句,也许会被有些人视为冷漠无情。他们对小孩子天使般的本性,怀着颇为庄严的信条。认为孩子教育者的责任,就是虔诚地把他们当作偶像来崇拜。但我这么写并非讨好家长的自私自利,重复假话,支持骗人的空谈,我不过是讲真话而已。对阿黛勒的幸福与进步,我真诚关心;对这个小家伙,我默默喜爱,正如对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善良,我心存感激一样。由于她对我的尊重,她慈祥的心灵与性情,使我与她相处非常愉快。
  要是我再多说几句,任何人愿意都可以指责我。因为我经常独自在庭院中散步,一直踱到大门口,顺着大路朝外看;趁阿黛勒在跟保姆做游戏,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储藏室做果冻的时机,又爬上三楼,掀开顶楼天窗,爬上铅板屋顶,顺着暗淡的地平线,四处眺望与世隔绝的田野与群山——那时候我就总是渴望自己的目力能超越这些局限,远至繁华的世界和城镇,看到那些至今只闻其名却不得一见、那些生机勃勃的地方。我还渴望拥有比现在更多的实践经验,接触比现在范围更广和更多志趣相投的人,了解各种各样不同的性格。我敬重费尔法克斯太太的美德,看重阿黛勒的长处,但我相信世上还有别的更为生动的不同美德。我所相信的东西,我都想亲眼一睹。
  有谁会责备我呢?许多人,毫无疑问,而且会说我贪心不足。我没法子,躁动不安是我的天性,有时搅得自己很痛恼。这种时候唯一的解脱,就是沿着三楼的走廊来回踱着。这里僻静冷清,十分寂静,可以放任自己心灵的目光凝注于眼前浮现的任何光明景象——这些景象当然繁多而灿烂;可以放任心灵伴随着喜悦而起伏跌荡,这跌荡在烦恼中使心灵膨胀,又以蓬勃的生命将它扩展。然而,我最大的快乐还是敞开心灵的耳朵,倾听一个永不完结的故事、娓娓动听的故事,生动活泼、充满我所向往却不曾拥有的事件、生活、激情和感受。
  劝说人类满足于安宁那是十分徒劳的。人必须行动,假使找不到就自己造出来。成千上万的人注定要遭受比我更悲惨的厄运,还有成千上万的人默默的与命运抗争。没有任何人知道除了政治反抗外,还有多少抗争也酝酿于人间的芸芸众生。女人通常被认定应当沉着安静,可她们同男人一样有血有肉。她们需要发挥自己的才能,需要拥有与兄弟们一样的用武之地。她们跟男人一样,苦于过分严厉的约束,过分绝对的停滞。比她们更享有特权的同胞,如果只说女人只该做做布丁,织织长袜,弹弹钢琴,绣绣荷包,那未免太心地狭隘了。倘若女人们孜孜追求,比世俗认可的女性之需要做得更多,学得更多,就非难她们,嘲笑她们,那未免太自私轻率了。
  我在这样独处时,便不时听到格雷斯·普尔的笑声。同样的大笑,同样的缓慢低沉,哈哈!哈哈!乍一听来毛骨悚然。还听见她古怪的嘟嘟哝哝,比那笑声更古怪。有些日子她十分安静,但有些日子她发出的声音却让人无法思议。有时看见她从屋里出来,端着脸盆、盘子,或托盘之类的,到楼下厨房去,却马上就回来,常常(哦,浪漫的读者呀,恕我直言!)拿着一罐黑啤酒。她的相貌总像一盆冷水,把人家对她古怪声音的好奇心给浇灭。她的面相凶恶呆板,没一点能引起人兴趣的地方。我几次试图与她搭话,可她似乎少言寡语,往往一个单音节的回答就断送了我的全部努力。
  府里其他人,如约翰夫妇、女仆莉娅、法国保姆索菲,都是正派人,但却不是超群之辈。我常跟索菲讲法语,有时也问问关于她祖国的事情。但她并不擅于描述或叙述,回答往往乏味而又含糊,仿佛有意阻止而不是鼓励人家发问。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很快过去了。正月的一个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为阿黛勒请假,她感冒了。再说阿黛勒期盼这主意的热烈样子令我想起小时候自己逢到假日有多么欢快,便同意了,觉得这么办很通融。这天虽很冷却晴朗,一上午我都呆在图书室一动不动,真乏味。正巧费尔法克斯太太刚写完一封信要发,于是我戴上帽子,披上斗篷,自告奋勇去海村寄信。冬日的下午,两英里路的距离,散散步倒满惬意。阿黛勒舒舒服服地坐在费尔法克斯太太客厅炉火边的小椅子上,给她一个最好的蜡像娃娃(这玩意儿平时包着银纸,搁在抽屉里)正玩的很开心,还有一本故事书换换口味。听她说完“早点儿回来,我的好朋友,亲爱的简小姐”,我亲她一下,就动身出发了。
  地面坚硬,微风不兴,一路孤寂。我步履匆匆,直到周身暖和,这才放慢脚步,享受和品味此时此景给人的种种快乐。三点钟了,路过钟楼时,教堂的钟声刚好敲响。此时的美,在于天色渐晚,红日徐沉,阳光暗淡。离桑菲尔德一英里远了。那里的小径,夏天野玫瑰引人注目,秋天坚果与黑草莓享有盛名。即使到了现在,还残留着一些蔷薇果和山楂果,红艳艳恰似珊瑚宝石。到了冬季,最大的愉快是它绝对的幽静与无叶的安宁。若微风乍起,无声无息,没有一棵常青树会发出婆娑之声。光秃秃的山楂与榛树丛静漠的如同小路中间磨光了的白石头。小径两侧,远远近近,只见田野,不见食草的牛群。树篱间或惊起的褐色小鸟,看上去就像忘记掉落的枯黄叶片。
  小径顺坡而上,直达海镇。走完一半路,我在通往田野的梯阶上坐下。裹紧斗篷,捂好手筒,渐渐不觉得冰冷了。天寒地冻,小路蒙上的一层薄冰就是证明。几天前迅速融化的一条山涧曾从这里漫了过去;现在又结上了冰。从我坐的地方可以俯瞰桑菲尔德,那带雉堞的灰色宅第是下面山谷里的主要景观。它的树林和黑压压的鸦巢映衬着西方天际。在这儿留连忘返,直到太阳斜下树丛,红彤彤明晃晃地沉落于树丛后面,这才转身往海村方向走去。
  头上,初升的月亮悬挂山顶,淡白如云,却又渐渐变得明亮,俯视着海村。村子掩映于树丛之中,寥寥无几的烟囱在青烟袅袅。这时离村子尚有一里路之遥。然而,在万籁俱寂中,那隐隐约约的生活场景已听得清楚。耳边也感受到溪水在流淌,来自哪座溪谷哪条深沟却不得而知。海村那边群山连绵,必定有许多山涧流过隘口。黄昏还勾画出最近的潺潺流水声,最远的飒飒风声。
  忽然,一个无礼的声音,遥远而清晰,打破了这片流水潺潺,轻风细细。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践踏声,生硬刺耳的得得声,将轻柔的流水声湮没。犹如一幅图画中,前景部分浓墨重彩的大块山岩,或大橡树的粗壮树干,镇住了茫茫远景中青翠的山峦,灿烂的地平线,混合的云朵浓浓淡淡,融为一体。
  这声音来自小路,是一匹马奔过来了。弯弯曲曲的小路仍遮挡着它,但它越来越近。我正要离开梯阶,可路太窄狭,只好坐下来让它先过去。那年月我依然年轻,满脑子都是光明与黑暗的幻想,育儿室的故事搀杂着其它无稽之谈,记忆犹新。当它们重现于脑海之际,正在成熟的青春又给它们添上儿时不曾有的活力,使之栩栩如生。那马越来越近,等着它穿过暮色出现在眼前时。我忽然想起了贝茜讲过的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北部的幽灵,名叫“盖特拉什”,就是变作马、骡、或大狗,出没于荒凉的路上,有时还袭击迟归的旅人,就像现在这匹马向我袭击一样。
  马很近了,但还看不见。这时除了得得的的马蹄声之外,还能听到树篱下一阵阵骚动,紧挨着榛树干,一条大狗悄悄窜过来,黑白相间的毛色反衬树木,成为鲜明目标。与贝茜的盖特拉什特十分相似——浑身长毛,巨大的脑袋,活像一头雄狮。它从我身旁跑过,却也相安无事,不曾像我担心的那样停下来,以奇特的、超乎狗眼的目光抬头看我。马儿紧随其后——一匹高大骏马,上面坐着一个骑手,那人,那的的确确是个人,驱散了妖气,盖特拉什才不会驮着个骑士,它总是独来独往。而妖怪呢,据我看,虽可能化作不会讲话的野兽,却从不垂涎人类普普通通的躯壳。根本不是什么盖特拉什——只不过是一名路人抄近道去米尔科特而已。他过去了,我接着赶路。可才走几步就转过身,因为听到一阵跌倒的声音。一声叫骂“怎么办?活见鬼!”还有噼哩啪啦的落地声,这吸引了我的注意,只见连人那马都已倒地,滑倒在结冰的小路上。那狗飞奔回来,发现主人处于困境,听到马儿的呻吟,便狂吠起来,直到群山回响成一片。这吠声足够深沉,与它庞大的躯体倒十分相称。它嗅着倒地的人和马,随即向我奔来,它只能如此——附近没别人可让它求助,我就依了它,朝那位赶路人走过去。他此时正从马身上挣脱开来,看他用力的样子,不像是受了重伤。可我还是问他道:
  “您受伤了吗,先生?”
  我想他是在咒骂,但不能肯定。反正听到他嘟嘟哝哝,并没直接给我答复。
  “能为您做点什么吗?”我再问。
  “你就站到一边去吧。”他边爬起来边回答。他先跪起来,再站直身,我按照他的吩咐站在一边。这时马开始喘气,踏蹄,卡嗒卡嗒,伴之以狗的狂吠,结果又把我赶到了几码以外。但我不想给赶得太远,那样就看不见事情的结局。谢天谢地,马又站了起来,狗被吆喝一声“蹲下,派洛特!”那人接着弯下腰,摸着自己的腿脚,似乎想搞清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他什么地方在作疼,所以他一瘸一拐走到我刚坐过的梯阶前,一屁股坐下去。
  我一心想去帮助他,那怕是多管闲事。
  “如果您受伤了,需要帮忙,先生,我可以去桑菲尔德或海村叫人来。”
  “谢谢,我能行,骨头没断——只是扭了筋。”他又站起来,想试试,可结果不由自住叫了声“噢!”
  白昼的光亮仍徘徊不去,月亮也够大够亮使我所以把他看清楚了。只见他披着一袭皮领铜扣的骑士披风,其它细节看不大分明,但看得出他身材中等,胸膛宽阔,脸色黝黑,五官严肃,前额宽大。眼睛与紧皱的眉头因为刚刚受挫,显得怒气冲冲。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约摸三十五岁光景。我并不怕他,只是有些害羞。他若是位漂亮英俊的青年绅士,那我可不敢有违他的意志,就这么站着向他问三问四,还不请自来地要帮忙。我从没见过漂亮的青年,一生中也从未与这样的人交谈。仅仅在理论上,对美丽、文雅、勇敢、魅力,怀有尊崇之情。但如果碰到这些品质都体现在一个男性身上,我会本能地明白,它们没有,也不可能与我身上的任何品行发生共鸣,而且我会躲避它们,像人们避开火灾、闪电,或其它明亮却令人厌恶的东西一样。
  跟这位陌生人谈话的时候,假如他向我微笑,或和和气气,或是他友好地谢绝我的帮助,我本会走我的路,不觉得有什么责任也不会多问。但他紧锁的眉头,粗鲁的态度反倒令人坦然。他挥手要我走开,我不动,还大声说:
  “先生,天这么晚了,我不能把您一个人留在这荒凉的路上,除非要看着您能自己上马才行。”
  说这话的时候,他一个劲儿看我,而刚才他几乎连头都不朝我扭过来。
  “我看你倒该老实的待在自己家里,要是你家就在这附近的话。你从哪儿来?”他问。
  “就从山下。有月光的晚上,我一点儿也不怕在外头久待。要是您需要的话,我乐意为您去海村跑一趟,反正我要去那儿发封信。”
  “你就住在山下,你是说住在那座有城垛的大房子里?”他指了指桑菲尔德府。月亮正给它洒上了一层银白的光,清晰地显露出它苍白的轮廓,但与衬托它的树丛与两边天际一比较,就成了一大块阴影。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还从没见过他。”
  “这么说,他不住在这里吗?”
  “是的。”
  “那你能告诉我他住在哪儿吗?”
  “我不知道。”
  “你不是那府里的用人,当然啦。可你是——”他停下来,打量一番我的衣着。这身衣服与平素一样十分朴素。一件黑色美利奴羊毛斗篷,一顶黑水獭皮帽,这两样东西都不及太太们贴身女仆的衣服精致。他好像难以从我外表判断出我的身份,我决定帮他一把。
  “我是家庭教师。”
  “啊,家庭教师!”他重复一遍。“见鬼!我怎么把这忘了!家庭教师!”他又打量打量我的衣着。片刻后他站起身,刚一动,就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让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你倒可以帮我一把,如果你乐意的话。”
  “好的,先生。”
  “你没带把伞吗,好让我当拐棍使使吗?”
  “没带。”
  “那你去想法子抓住马缰绳,把它牵过来。你怕不怕?”
  要是一个人的话,我真不敢去碰那匹马的,但既然他要我这么做,我也就欣然从命了。我把皮手筒放到梯阶上,朝高头大马走过去,努力去抓马缰绳,可这匹马性子很烈,不肯让我靠近它的头。试了一次又一次,可只是白费劲。心里还直打小鼓,怕给它前腿踩着。赶路人在旁边等待观望,最后笑了起来。
  “我知道,”他说,“大山永不可能移到穆罕默德跟前,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走到大山跟前去了。请你过来吧。”
  我走过去。“请原谅,”他接着说,“只好请你帮我一把了。”他把沉重的手搭上我的肩头,极力地靠着我,一瘸一拐朝马走去。一旦他抓住缰绳,立刻就使马服服贴贴。然后他跃上马鞍,用力时疼得龇牙咧嘴,扭伤的脚又被拉了一下。
  “好啦,”他松开咬紧的下唇,“把马鞭递给我就行啦,它在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找到了。
  “谢谢。现在你赶紧去海村发信吧,快去快回。”
  带马刺的靴跟将马一碰,马惊得竖起前腿,接着便急驰而去。那狗也窜了上去,接着三者都消失不见了。
   像荒原上的石南
   被一阵狂风卷走
  我拣起手筒,接着赶路。对我来说,此事已经发生,已经过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既不重要,又不浪漫,也不有趣。然而,它却标志着我那单调的生活中有了一小时的变化,有人需要并要求我的帮助,我帮助了。很高兴能做这件事。事情不大,转瞬即逝,但毕竟是积极的,而我对消极的生活已感厌倦。那张新面孔,像记忆画廊中的一幅图画,与挂在那儿的其它图画都不相同:第一,这是个男性;第二,他又黑又壮又严厉。等我到了海村,把信塞进邮筒,这张脸仍在眼前。在我一路快步下山回家时,依然能看得见它。当我回到那梯阶跟前,驻足片刻,看一看听一听,觉得小径上又响起一阵马蹄声,一位披斗篷的骑手,一条盖特拉什般的纽芬兰狗也许会再次出现。然而,我所看见的只有树篱和一棵截去树梢的柳树,笔直挺拔地迎着月光;所听到的唯有一英里以外环绕桑菲尔德府的林间那阵阵掠过的轻风。俯瞰那轻轻风声的方向,越过大宅正面,我发现一扇窗户亮着灯光,提醒我时辰不早,便加快脚步。
  我不愿意再进桑菲尔德,跨进它的门槛就似重入一潭死水。我走过它静悄悄的大厅,爬上它阴森森的楼梯,去寻找自己孤零零的小屋,再去见安安然然的费尔法克斯太太,与她,唯有她,与我共度冬日漫长的夜晚。这一切将浇灭这趟散步带来的稍许兴奋——给我的才能重新戴上千篇一律静止生活的无形枷锁。对这种平安轻松的生活,我开始变得无法欣赏。那时候,若被抛进变幻无常须奋力拼搏的生活风暴中,或者若被艰难痛苦的经历教会向往如今所不满足的宁静生活,对自己该有多大好处!是呵,它的好处,如同一个久坐于“超等安乐椅”的人起起身做一次长长的散步,他的情况与我眼下相同,企盼活动活动手脚,实在天经地义。
  我在大门边流连,在草地上徘徊,在卵石道上来回踱步。玻璃门上的护窗板已放下,看不到里头。眼睛与心灵仿佛受到吸引,我想离开这沉寂的大宅——离开它不见天日、牢房般的灰色洞穴,我看就是如此——直达面前广阔的天空——万里无云的蓝色海洋。月亮正冉冉升起,画着一个庄严的弧形,离开刚才藏身的峰顶,把群山远远地,远远地抛在下面。它仿佛正抬头仰望,一心要去那深远无边、黑如子夜的天顶。那些追随其后的群星,闪闪烁烁,我直看得心儿颤抖,热血沸腾。一些小事就将我们唤回尘世,大厅的钟已敲响,够了。告别月亮和星星,我推开一扇侧门进屋去。
  大厅内不黑,唯一的一盏高悬的铜灯不曾点亮,然而一片暖洋洋的光线映照着大厅和橡木楼梯下面的几层。这红光是从大饭厅里射过来的,那儿的两扇门开着,壁炉里炉火融融,照亮了大理石的炉床和黄铜炉具,使紫色的帷幔、光滑的家具罩上一层悦目的辉煌。火光还照亮了炉边的一群人,我还未来得及将这群人看清楚,也未及将快活纷乱的声音听清楚——仿佛有阿黛勒的声音夹杂其中——门就合上了。
  我连忙去费尔法克斯太太房间。这儿也有炉火,但没点蜡烛,可没有老太太的踪影,反而看到地毯上孤零零卧着一条黑白相间的长毛大狗,正一脸严肃地凝望火光,酷似小径上那个盖特拉什。太像了,我便走上去唤它一声。
  “派洛特。”它立即起身走过来嗅嗅我。我摸摸它,它直摇着它那条大尾巴。不过单独跟它呆在一起,这家伙样子有些可怕,而且不知它打哪儿冒出来的。我摇摇铃,想要支蜡烛,还想打听打听这位来客。莉娅进来了。
  “这狗是从哪儿来的?”
  “跟主人一起回来的。”
  “是谁?”
  “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现在和他在一起吧?”
  “是的,还有阿黛勒小姐。”他们都在饭厅里。约翰去请大夫了,因为主人出了点事。他的马摔倒了,把他的脚脖扭伤了。
  “马是在海村道上摔倒的吧?”
  “对,下山的时候,在冰上滑倒了。”
  “啊!给我拿支蜡烛好吗?莉娅?”
  莉娅把蜡烛送来,进门时后头还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她把新闻又讲了一遍,还说卡特大夫已经到了,正跟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随后又急急忙忙去吩咐准备茶点了。我上楼去脱掉出门的装束。
##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罗切斯特先生大概遵照医嘱,早早就上床了,第二天早上也没有早起。后来他下楼来是为处理事务,因为他的代理人和一些佃户也来了,等着跟他谈话。
  现在阿黛勒和我必须腾出图书室来,把它用做接待室,接待天天来访的客人。楼上一间屋子生起了火,好把我们的书都搬到那儿去,整理好,做未来的教室。早上我发现桑菲尔德变了模样,不再静得像教堂,而是每隔一两点钟就有敲门声或打铃声,脚步声也不时从大厅响过。楼下还传来陌生的话音,腔调有高有低。一条小河从外面的世界流进府里,使它有了主人。而我,更喜欢现在这样。
  阿黛勒这天真不好教。她没法专心,不停地往门口跑,扶着栏杆张望,想看看能否见一眼罗切斯特先生,她还编出种种理由要下楼去,以便——据我敏锐的猜测——到图书室去走一趟,而我知道那儿并不需要她。后来我有些恼火了,就命令她坐着别动。她没完没了地提起她的“朋友,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先生”。她就这样称呼他(以前我还没听说过他的教名),还猜想着他会给她带来了什么样的礼物。看样子,他头天晚上已经暗示过了,等行李从米尔科特运来,就会找到一个让她感兴趣的小箱子。
  “这就是说,里面有一件给我的礼物,也许还有给你的呢,小姐。先生问起过你,问起过我的家庭教师的名字,并问她是不是长得很矮小,很瘦弱,而且面色有点儿苍白。我说是的。因为这是真的,对不对,小姐?”
  与往日一样,我和我的学生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客厅里用饭。因为风雪交加,下午就在教室里度过。天黑时允许阿黛勒放下书本和作业跑下楼去,因为下面已比较清静,门铃也不再响起。罗切斯特先生大概此时有空闲了。剩下我一个人,走到窗前,可什么也看不清。暮色与雪花交融,混混沌沌,连草坪上的灌木丛也被罩住了。我放下窗帘,回到炉边。在明亮的余烬中,我仿佛在描画着一幅风景画,像是记忆中的莱茵河畔的海德堡。忽然,费尔法克斯太太闯进来,搅乱了这幅正拼凑的火焰镶嵌图,他驱赶走了在我孤独的心中涌上的受欢迎的忧思。
  “罗切斯特先生会非常高兴的,如果你和你的学生今晚能和他一起到休息室用茶的话,”她说,“他忙了一整天,没能早点见你。”
  “他几点喝茶?”我问。
  “哦,六点钟,在乡下他总是早睡早起。你最好现在去换件外衣,我陪你一块去,帮你扣扣子。给你这支蜡烛。”
  “有必要换衣服吗?”
  “当然,最好换换。罗切斯特先生呆在这里的时候,我每天晚上都换礼服。”
  这份外的礼仪似乎过分庄严。不过,我还是回到自己房间,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帮助下,脱下黑呢外衣,换上一条黑丝衣裙,这是我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一套额外衣服,除了那件浅灰色的以外。而按照我洛伍德的服饰观念,那件灰色的太漂亮了,除了头等重要的场合,是适宜穿着的。
  “你得别个胸针。”费尔法克斯太太建议。我只有一件小小的珍珠饰物,那还是坦普尔小姐临别时送我的纪念品。带上它,我们两人一起下楼。害怕见生人的我,如此一本正经地被罗切斯特先生召见,简直是活受罪。我让费尔法克斯太太打头先进餐厅,穿过外屋时我竭力走在她阴影里。走过拱门,帷幔已经放下,进入另一头雅致的套间。
  桌上点着两支蜡烛,壁炉上还有两支。沐浴着熊熊炉火的光与热里,派洛特卧着——阿黛勒跪在它旁边。半躺在睡榻上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他的一只脚在靠垫上垫着。他正注视着阿黛勒与狗。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庞。我认识这位赶路人,两道浓浓的粗眉,方方的额头,让横梳的黑发一衬,更方了。他那坚毅的鼻子,与其说漂亮,不如说更能显示个性;他的大鼻孔,我认为,那表明他易怒;他严厉的嘴唇、下巴与下颚——对,这三者都很严厉,一点儿也不错。他的身材,此刻已脱去斗篷,我发现,与他方方正正的相貌很相称,大概算得上体育术语中所说的好身材吧——胸宽腰细,虽然既不高大又不健美。
  罗切斯特先生肯定已知道费尔法克斯太太和我进了门,不过他好像并不想理睬我们,因为当我们走近时,他连头都没抬。
  “先生,爱小姐来了。”费尔法克斯太太平静地说。他点点头,仍旧瞧着那狗和那小孩。
  “让爱小姐坐下吧。”他说并勉强生硬地点了一下头,不耐烦却不失礼的腔调似乎在进一步表示“爱小姐来没来与我有何关系?这阵我可不想跟她打招呼”。
  我坐下来,不再感到窘迫。全套礼仪的接待反而令人慌乱,因为我无法报之以温文尔雅,而但粗鲁任性反倒使人不必拘礼。相反,合乎礼仪的沉默,古怪的举止,倒对我十分有利。再说,这种违反常情的做法也够刺激的,且看他如何继续下去。
  他仍旧像尊雕像,既不开口也不动窝。费尔法克斯太太大概觉得该有人表示一下友好,就开始讲话。照常和和气气,照常的老一套——对他忙了一天表示慰问,并说他脚扭了一定疼得厉害,心里烦躁,又夸他忍受这一切的耐力与毅力。
  “太太,我想喝点儿茶。”这是对她的唯一的回答。她忙起身按铃。托盘送来之后,又动手摆好杯子、茶匙等等,殷勤又麻利。我和阿黛勒走到桌前,但主人却并不离他的睡榻。
  “请你把罗切斯特先生的茶送过去好吗?”费尔法克斯太太对我道,“阿黛勒没准儿会弄洒的。”
  我照办了,他从我手中接过茶杯时。阿黛勒觉得这是为我提出要求的好时机,就叫道:
  “先生,你小箱子里不是有件什么礼物要送给爱小姐吗?”
  “谁提起礼物来着?”他硬梆梆地说,“你期盼礼物么,爱小姐?喜欢礼物吗?”他细细打量我的脸,目光阴沉、恼怒、刺人。
  “说不上来,先生,我对礼物没什么经验。人们一般认为礼物能让人愉快。”
  “一般认为?那你怎么认为?”
  “请给我点儿时间,先生,才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案。一件礼物可以有许多方面,对不对?人得通盘考虑之后才能对礼物的性质有何看法。”
  “爱小姐,你不如阿黛勒直率,她一见我就大叫大嚷地要礼物,而你却拐弯抹角。”
  “因为配不配得到礼物,我没有阿黛勒那样有自信。她可以做为老熟人提出要求,也可以照老习惯这么做,因为她说你早就习惯送礼物给她。但如果非要我就此事发表看法,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我是陌生人,又没做过什么可以值得感谢的事。”
  “哦,不要用过分谦虚来帮忙!我考过阿黛勒,发现你在她身上下了不少功夫。她不机灵,也没天分,但这段时间不长,她却进步不小。”
  “先生,您已给了我一份好的‘礼物’,我感谢不尽。自己的学生受到夸奖,正是做老师最向往的东西。”
  “哼!”罗切斯特先生哼一声,默默喝茶。
  “到火边来。”主人下令。托盘已被端走。费尔法克斯太太拿着毛线活儿坐到一个角落,而阿黛勒则拉着我的手在屋里转来转去,给我看蜗脚桌和五斗橱上漂亮的书籍和装饰品。听到主人吩咐,我就有义务服从。阿黛勒想坐到我腿上,却被打发去跟派洛特玩了。
  “你来到我家已经有三个月了?”
  “是的,先生。”
  “你是从——?”
  “洛伍德学校,在××郡。”
  “啊!那是慈善机构——在那里待了多长时间?”
  “八年。”
  “八年!你生命力一定极强,我还以为只用一半的时间就能摧垮任何人的体质!怪不得你一副另一个世界的表情。不知你从哪儿搞来这么张脸。昨天晚上你从海村道上走过来的时候,我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一些神话,还差点儿就要问你是不是给我的马施了魔法。直到现在还没得到肯定呐。你父母是谁?”
  “他们已经去世了。”
  “从没有过,我猜你。还记不记得他们?”
  “不记得。”
  “我想也记不得了。所以你坐在那梯阶上等待你的伙伴?”
  “等谁,先生?”
  “绿衣仙人呗。有月亮的天空对他们正合适不过。是不是因为我打破了你们跳舞的圈子,你就把那该死的冰铺在路上?”
  我摇摇头:“绿衣仙人一百年前就离开英格兰了,”我说得与他一样一本正经。“就连海村道上,或附近的田里,你也甭想找到他们的影子。我想不论夏天、秋天,还是冬天,月亮都再也不可能照到他们的狂欢了。”
  费尔法克斯太太丢下毛线活儿,皱起眉头,好像在纳闷这算什么谈话。
  “好吧,”罗切斯特先生接着说,“要是你不承认有父母,那总有一些什么亲戚吧,叔叔婶婶之类?”
  “没有,先生,我从没见过。”
  “那你有家吗?”
  “没有。”
  “你兄弟姊妹住哪里?”
  “我没有兄弟姊妹。”
  “那是谁推荐你到这儿来的?”
  “我自己登广告,费尔法克斯太太给了我答复。”
  “是这样”,好心的太太现在明白我们在说什么了。“我天天感激主引导我做出了这个选择。爱小姐是我难得的伙伴,也是阿黛勒和气细心的老师。”
  “不要劳神给她做鉴定了。”罗切斯特先生回答。“好话不会让我偏听偏信,我会自己作出判断。她一开始就让我从马上摔了一跤。”
  “是吗?”费尔法克斯太太惊异。
  “扭伤了脚也得谢谢她。”
  老太太已完全被弄糊涂了。
  “爱小姐,你在城里住过没有?”
  “没有,先生。”
  “与人来往多吗?”
  “除了洛伍德学校的学生和老师外,我没有什么交往。现在认识了桑菲尔德的人。”
  “书读得多吧?”
  “碰上什么书我就读什么书,数量不多,学问不深。”
  “你过得像个修女。不用说,宗教仪式方面受过严格训练——布罗克赫斯特,我知道他人,是他掌管洛伍德,是位牧师吧?”
  “是的,先生。”
  “你们这些姑娘都非常崇拜他吧,就像——修道院的修女崇拜她们的院长一样。”
  “哦,不。”
  “你很冷静?不?什么话?一个见习修女不崇拜她的牧师,听起来可有些亵渎神灵。”
  “我讨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而且跟我有同感的不止一个人。他很冷酷,又自负又爱管闲事。他剪掉我们的头发,他为了省钱,买的全是坏针坏线,简直没办法用。”“那样省钱可不划算。”费尔法克斯太太插嘴,又跟上了我们谈话的思路。
  “而这就是他最严重的罪状?”罗切斯特先生问。
  “在任命委员会以前,他独掌伙食大权,他总是让我们饿肚子。一星期一次的长篇训话乏味得要命。还要我们天天晚上读他自己编的书,尽是暴死呀,审判呀,吓得我们都不敢睡觉。”
  “你几岁到的洛伍德?”
  “十岁左右。”
  “你在那儿住了八年。这么说,你现在十八岁?”
  我表示同意。
  “你瞧,算术很有用,没它我都猜不出你的年纪来,像你这样五官与神情不一致的人,要判断可不容易。现在讲讲你在洛伍德都学了些什么?会弹琴吗?”
  “会点。”
  “当然,都是这么回答的。到书房去——我是说如果你乐意的话——原谅我命令的口气。我习惯了说‘这么做’,人家就这么做了。我没办法为一个新来的人就改掉老习惯——那么,去吧,到书房去,带上支蜡烛,让门开着。你坐到钢琴跟前,弹支曲子。”
  我起身服从了他的命令。
  “够了!”几分钟后他叫道,“你真会弹一点儿,我知道了,跟其他英国女学生一样。或者可能比有些人强几分,但并不好。”
  合上钢琴,走回来。罗切斯特先生接着说。
  “阿黛勒今早给我看了几张素描,说是你画的。我不知道那些是不是全都出自你的手,说不准有位老师帮过你?”
  “不,的确没有!”我突然插嘴。
  “啊,刺伤了自尊。好吧,去拿你的画夹来,如果你能保证里头的东西全是自己画的。不过,拿不准就别下保证,我可认得出那些七拼八凑的玩意儿。”
  “那我什么也不用说,您自己判断好啦,先生。”
  我去书房拿来画夹。
  “把桌子搬过来。”他吩咐。我把桌子推到他睡椅跟前。阿黛勒和费尔法克斯太太也走过来看。
  “别挤,”罗切斯特先生道,“等我看完了再接过去。不要把脸往我跟前凑。”
  他仔细看过每一张素描和油画,把三张放到一边,其余的看完之后就一把推开了。
  “把画拿到另一张桌子上去,费尔法克斯太太,跟阿黛勒一起看看——你(他扫我一眼)——回到你位子上,回答我的问题。看得出来,这些画都出自一个人的手,是你的手吗?”
  “是的。”
  “你什么时候有功夫画这些画的?它们既费时间,又伤脑筋。”
  “在洛伍德的最后两个假期画的,那时候我没别的事可干。”
  “从哪儿得来的摹本?”
  “从我自己脑袋里。”
  “就是你肩膀上扛的那个?”
  “是的,先生。”
  “那里头还有别的类似的东西吗?”
  “我想可能有。我希望——还有更好的。”
  他把画铺开,再一张张的仔细看。
  趁他忙着看画的时机,读者呀,让我告诉你,那是些什么画。首先必须声明它们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题材倒的确是活生生的闪现在我脑子里。未动手之前,心灵的眼睛就已看到了它们,非常美丽。可我的手怎么也不听使唤,结果画出来的东西都不过是自己构思的暗淡无光的写照。
  这几张全是水彩画。头一张画的是乌云低垂,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翻滚着。所有远景和近景都黯淡无光,或者说最前面的波涛如此,因为画中没有陆地。一丝微光照亮了半沉的桅杆,那上面栖着一只鸬鹚,又大又黑,双翼溅着海浪的泡沫,嘴里叼着一个镶嵌着宝石的金镯。这东西我用调色板上最鲜艳的色彩点染,并极尽自己的画笔勾划得闪烁醒目。沉在那鸟和桅杆之下,透过绿色的海水,是一具溺水的尸体,一条美丽的胳膊是唯一能看得清的肢体,金镯就是从这条胳膊上冲掉或被啄走的。
  第二幅的前景是一座朦胧的山峰。青草树叶好象被微风吹得歪歪斜斜,远处和头顶铺展着广阔的天空,一片深蓝的暮色中,一个女人的胸像朝天空升起,是我用尽量调出幽暗与柔和的色彩画成。她暗淡的额上王冠般戴着一颗星星,底下的轮廓好似透过一阵迷雾,她的目光明亮、幽黑而狂乱,头发阴影般飘飞,仿佛无光的云朵,被狂风或雷电撕碎,脖子上一抹月华般淡白的反光,相同的淡淡光泽点染着层层薄云,云端中升起的就是那位垂着头的金星美人。
  第三张画的是一座冰山,它的尖顶直指北极冬日的天空。一簇极光举起它们朦胧的长矛,沿着地平线密集成排,将这些抛得远远的,在前景中赫然升起一颗头颅——硕大无比,朝冰山伸去并倚靠着它;两只瘦筋筋的手,锁在额头上支撑着它,拉着一块黑色面纱,遮住脸庞的下半部。额头毫无血色,雪白如纸,只看得见一只凹陷的眼睛,目光呆滞,茫然而又绝望。两鬓上面,黑色缠头中的褶缝中,依稀依闪着云雾般一道白光,镶嵌着红彤彤的火花,这道如同新月形的白光就是“王冠的写照”,戴王冠的便是“无形的形体”。
  “画这些画的时候,你快活吗?”罗切斯特先生马上看后问我。
  “我聚精会神,先生。是的,而且很快活。总之,画这些画就是在享受有生以来的最大的乐趣。”
  “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你的乐趣,按你自己说的,本来就很少。不过,我想你调色和涂抹这些稀里古怪的颜色时,倒真象在做着艺术家的梦。每天都坐着画很久吧?”
  “因为是假期,我没其他的事可做。就坐着从早晨画到中午,从中午画到晚上。仲夏白天很长,正好用功。”
  “你对自己积极出力的劳动成果感到十分满意吧?”
  “很不满意,心里想的东西和画出来的相距太远,让人烦恼。每次都想象了一些东西,但却无力表达出来。”
  “那倒不见得,你已经画出了你思想的影子。但也仅此而已,你没有艺术家的技巧和知识,所以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不过,这些画对一个女学生来说,已经不同寻常了。至于思想,有些恶作剧。这双金星的眼睛你一定在梦里见过吧。你是如何把它们画的这么明亮却又一点儿都不耀眼呢?因为额上的星星淹没了它们的光。这深邃的目光又有什么含义?是谁教你画风的?那片天空上刮着大风,还有这座山顶。你从哪儿见过拉莫斯山的?因为这就是拉莫斯山。好啦——把这些画儿拿开吧!”
  我还没把画夹的绳子系好,他看看表又突然说道:
  “九点钟了,你还在这干什么,爱小姐,让阿黛勒老这么待着?带她去睡觉。”
  离开之前,阿黛勒走过去亲他,他接受了这种亲热,但似乎并不比派洛特更欣赏它,或者说还真不如派洛特呢。
  “祝你们晚安。”他朝门做个手势,以示他对我们的陪伴已经厌倦,想打发我们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收拾好她的毛线活儿,我拿起画夹,给他行个屈膝礼,但得到一个生硬的点头回礼,我们就这样退下了。
  “您说过罗切斯特先生并不是特别乖僻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这时我已把阿黛勒已送上床,我又来到她的屋子。
  “你看,他乖僻吗?”
  “我看如此。他反复无常,而且粗鲁无礼。”
  “不错,毫无疑问,在陌生人看来是这样。不过我已习惯了他的这种态度,从不去想它。再说啦,他脾气古怪也情有可原。”
  “为什么?”
  “一半因为他天性如此——我们谁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天性。一半是因为他有烦心事,肯定有,很多事情使他不得安宁。”
  “什么事情?”
  “家庭纠纷就是其中一件。”
  “可他并没有什么家人。”
  “现在没有,但从前有过——至少有亲戚,几年前他才死了哥哥。”
  “他哥哥?”
  “对。现在这位罗切斯特先生拥有这份家产时间并不长,大约只有九年。”
  “九年时间够长了。他这么爱他哥哥吗,直到现在还在为失去他悲伤呀?”
  “啊,不——大概不是。我相信他们之间可能有什么误会。罗兰·罗切斯特先生对爱德华先生不大公平。并且,他还使他父亲对弟弟有偏见。老先生爱钱,一心想保全家产,不想因为分家把财产变小,但又想让爱德华也有自己的一份儿,好维护家族的荣耀。在他刚成年不久,他们就采取了一些不太公平的办法,结果惹出了很大的麻烦。为了帮他发一笔财,老罗切斯特先生和罗兰先生联手把爱德华先生置于对他来说是很痛苦的境地。究竟这种痛楚是怎么回事,我也一直不清楚。可他的精神受不了这种无法忍受的痛楚。他不肯原谅他们,和家庭决裂了,有好多年过着动荡不安的日子。在桑菲尔德他从没有待上两星期,虽说他哥哥死时并没留下遗嘱,但他现在已成了这份产业的主人。老实说,难怪他躲开这个老家。”
  “为什么要躲开呢?”
  “也许他觉得这地方太慌闷。”
  回答的如此含糊其词——我想得到一个更明白的答案,但费尔法克斯太太不是不能就是不愿把罗切斯特先生痛苦的原因和性质讲得更清楚了。她一口咬定这事对她是个谜团,她所知道的主要是自己的猜度,显然她希望我离开这个话题,我也就不再多打问。
##第十四章
  接下来的几天中,我很少见到罗切斯特先生。他上午忙于处理事务,下午米尔科特和附近的先生们来拜访,有时还留下和他共进晚餐。脚伤痊愈到可以骑马时,他就经常骑马外出,大概是去回访,因为他时常直到深夜才回来。
  这段时间,就连阿黛勒也很少被叫去见他。而我跟他的全部接触,只限于在大厅里、楼梯上、走廊上的相遇。他有时傲慢冷淡地走过,只微微地点一下头或冷冷地瞥一眼,有时却绅士风度十足的亲切地鞠一躬或笑一笑。他的这种变幻无常并不让人生气,因为我知道这种变化与我无关,情绪高涨还是低落都与我无关。
  一天,有客人来吃饭,他派人要我的画夹,不消说,是要展示一下那些画。先生们走得很早,他们去参加米尔科特一个公众集会了,费尔法克斯太太这样告诉我。但那天晚上风雨交加,罗切斯特先生并没去作陪。客人一走,他就摇铃,传话要我和阿黛勒下楼去。我给阿黛勒梳好头,打扮得干净利落,再肯定自己和往常一样贵格教徒般整洁,无须再修饰——一切都合身又朴实,包括打成辫子的头发在内,都一丝不乱——然后下楼去。阿黛勒猜想那个小箱子是不是终于到了,大概是出了什么差错,使它一直迟迟未到。她满意了,瞧那不是么,一个小小的纸箱,正摆在饭厅的桌子上,一进门就能看到。她好像凭直觉就知道。
  “我的盒子!我的盒子!”她边嚷边朝它奔去。
  “对啦——你的箱子到底来啦。拿到角落里去吧,你这地道的巴黎女儿。掏出里头的内脏自己开心吧。”罗切斯特的声音深沉而带着嘲讽,这声音来自炉边一个巨大的安乐椅的深处。“还得留神,”他接着说,“不要用解剖过程的细节来烦我,也不要把那些内脏的情况向我报告,安安静静做你的手术。安静些,孩子,明白吗?”
  阿黛勒似乎不需要警告,早已捧着她的宝贝退到一个沙发上去了,手忙脚乱地解着系在盒盖上的绳子,拿掉这个障碍,掀开一些盖在上头的银色包装纸,然后她一个劲儿大叫起来——
  “哦,天哪!好漂亮呀!”然后心花怒放地着了迷。
  “爱小姐来了吗?”主人这时问道,半欠起身子朝门边打量。我正站在那儿。
  “啊!好啦,过来吧,坐在这儿。”他拉过身旁的一张椅子。“我不大喜欢小孩子的罗里嗦嗦,”他接着说,“因为我这么个老单身汉跟他们的咭咭呱呱没什么关系。要是一晚上跟一个小家伙面对面,我可受不了。别把椅子往后挪,爱小姐,就坐在我放的地方——就是说如果你乐意的话。该死的礼貌!我总把它们给忘掉。我也不太喜欢头脑简单的老太太。顺便说一句,我的这位可不能忘了,可不能怠慢她,她是个费尔法克斯,或嫁了这个姓。不是说血浓于水嘛。”
  他打铃派人去请费尔法克斯太太。她马上就到了,手里拎着盛满毛线活儿的篮子。
  “晚上好,太太。请你来做件好事,我不想听阿黛勒跟我嘀咕她的礼物,她有一肚子话,现在都要炸啦。发发慈悲,去听她说话,陪她说话,那你就积了大德。”
  阿黛勒真的一见费尔法克斯太太,就喊她去沙发跟前,很快就在她的膝头摆满盒子里倒出来的瓷的、象牙的、蜡的玩意儿。同时不住嘴地用那口憋脚英文解释这解释那,高兴得无以复加。
  “现在我已演完了好主人的角色,”罗切斯特先生接着说,“让我的客人们互相取乐,我应该有权自己乐一乐了。爱小姐,再把你椅子挪近点儿,你坐得太远啦。坐在这把舒舒服服的椅子里,要是不换姿势就看不到你,我可不想换姿势。”
  尽管我宁愿待在阴影里,可还是照着办了。可是罗切斯特先生就这么直来直去地下命令,仿佛立即服从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们,已说过,是在饭厅里。为晚饭点起的枝形吊灯,给屋子洒遍了一份节日般的光明。炉火通红透亮,紫色的帷幔悬挂在高高的窗户和更高的拱门上,华富宽大。除了阿黛勒压低的嗓门(她不敢大声讲),一切都宁静无声。填补她停顿空档的,是冬日敲窗的冷雨。
  罗切斯特先生坐在他锦缎面子的椅子里,与我以前看见的模样一样。没那么冷峻——更不那么阴沉了。他的唇上挂着一丝笑容,眼睛炯炯有神。是否喝了酒,无法肯定,不过据我看很可能。他,一句话,正处在晚餐后的兴头上,显得更和蔼,更可亲,同时也更放纵自己。不似上午那般冷漠呆板,不过依然十分严厉。大脑袋枕在隆起的椅子后背上,任火花照亮他那花岗石刻般的面孔,照进他那乌黑的大眼睛。他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而且可以说很漂亮——有时那眸子深处也会有某些变化,那如果不是柔情的话,至少也让人联想到这种感情。
  他看着炉火足足有两分钟,而我在这段时间里也一直在看着他。突然,他回过头,抓住我注视他面容的目光。
  “你在仔细看我,爱小姐,”他道,“你觉得我漂亮吗?”
  如果仔细想过的话,我会照惯例给他一个模棱两可但彬彬有礼的回答,可当时不知怎么回事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不漂亮,先生。”
  “啊!我敢说!你这人很特别。”他道,“你的神情像个小修女,文雅安静,严肃单纯,手总是放在前面坐,眼睛总是看地(除开,顺便说一句,刚才那刻尖利地盯着我的脸的时候)。有人问你问题,或讲一句你不得不回答的话,你就冒一句直率的回答,不算生硬,但至少也够得上直言不讳。你这是什么意思?”
  “先生,我太直率了,请原谅。刚才我该说,关于相貌的问题不容易即刻回答,每个人都各有所好,说美并不重要,或其他诸如此类的话。”
  “你才不该这么回答呐。美并不重要,千真万确!就这样假装想减轻刚才的伤害,抚慰我平静下来,可你又狡猾地在我耳朵下面刺了一小刀,说下去,从我身上还能挑出些什么毛病,请问?我想我的四肢、五官,总跟人家长得一样吧?”
  “罗切斯特先生,请允许我取消我的头一个回答,我真没想要在话中带刺,完全是无心所造成的。”
  “是这样,我想是的,你必须对此付出代价。挑我的毛病吧。我的额头不讨你喜欢吗?”
  他撩起横梳的乌黑卷发,露出很大的一块智力器官,然而在该有着仁慈柔和的地方却找不到这种迹象。
  “怎么样,小姐,我是不是个傻瓜?”
  “当然不是,先生。不过,你可能会认为我粗鲁无礼,如果我反过来想问一句,你是不是个慈善家?”
  “又来了!又刺我一刀,还假装安慰我,而且就因为我说了句不喜欢和孩子、老妇人待在一块儿。(得小点儿声!)不,年轻的小姐,我可不是什么慈善家,但还有良心。”他指着那据说是表示良心的突出的地方,幸好那地方够引人注目的,确实使他脑袋上半部有着明显的宽度。“再说,我曾经有过一颗充满原始柔情的心,在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同情心太多啦。对那些羽毛未丰,无人养育,运气不佳的人尤为偏爱。可惜从那时起,命运就一直打击我,甚至用它的指关节搓弄我。我现在自认为足够冷酷和坚韧,就和印度橡皮球一样。幸好还穿得透,还有一两道缝,中间那块地方还有点儿感情。也许,那能使我仍有希望吧?”
  “你想希望什么,先生?”
  “希望最后能从印度皮球重新变回到血肉之躯啊。”
  “他一定喝多了酒。”我琢磨。不知该如何回答他这种古怪问题。我怎么知道他能不能转变。
  “看来你很疑惑,爱小姐。虽说你不漂亮,就跟我不英俊一样,可疑惑的神气对你来说还满合适。再说,也满方便,使你那双搜寻的眼睛不再盯着我的相貌,而忙着去看地毯上的绒花。那就接着疑惑吧,年轻的小姐,今晚上我喜欢人多,也喜欢话多。”
  说完他从椅子上站起来,一只胳膊撑在大理石炉台上。这种姿态使他的身材就和面孔一样暴露无遗。他的胸膛异常宽阔,几乎与四肢的长度不相称。我肯定多数人会觉得他长得丑,但他举止间却有这么多不自觉的高傲,动作这么从容不迫,对自己的外表毫不在意,而且那么自信地依仗自己内在或外来的特性的力量,来弥补自身魅力的欠缺。结果使你看着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染上了那种不在乎,甚至片面地盲目地服从他的自信。
  “今晚我喜欢人多,也喜欢话多,”他又说了一遍,“所以才让人叫你来。炉火和吊灯陪我还不够,派洛特也不行,它们都不会说话。阿黛勒强上几分,但还是远远不够资格。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一样。而你,我相信,只要你乐意,就能合我意。第一天晚上请你下楼来的时候,你就让我迷惑不解。从那天起我几乎把你给忘了,其他的事把你从我的脑子里挤掉了。不过今晚我拿定主意要自在自在,忘掉那些缠人的事情,想想开心的事。现在我很高兴引你讲话——以便更多地了解你——所以讲话吧。”
  我没讲话,却笑了,笑得既不得意也不柔顺。
  “说呀。”他催道。
  “讲什么,先生?”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任何话题,怎么说,都悉听尊便。”
  我坐着一声不吭。“如果他指望我为讲话而讲话,为卖弄自己而讲话,他就会发现自己找错了人。”暗自思索。
  “你哑了,爱小姐。”
  我还是一声不吭。他把头朝我微微一低,匆匆一瞥,仿佛想从我的眼睛里探究一切。
  “倔强?”他道,“还是生气了。啊。我刚才提要求的方式太荒唐,简直蛮横。爱小姐,我请你原谅。事实上,就一次说清吧。我不想把你当用人对待,就是说(纠正自己),我要求这种特权只是觉得年纪比你大了二十岁,阅历又比你早了一百年而已。这合法了吧,我坚持这点,阿黛勒就这么说的。正是因为这种特权,也只因这种特权,我的心思老琢磨着一件事,都弄伤了——跟生锈的钉子一样,正在烂掉。”
  他屈尊地作了解释,几乎算得上是解释。对他的屈尊俯就,我并不是无动于衷,也不愿显得如此。
  “我愿意让您开心,如果我办得到的话,先生,我很乐意。可我不知从何说起,我怎么知道您对什么有兴趣?问我吧,我愿尽力回答您。”
  “那么,第一件。你赞不赞成我有时稍微专横无礼,甚至有时苛求呢?就以我刚才说过的为理由。也就是说,我的年龄可以足够做你的父亲,而且我跟许多国家的许多人打过交道,具有广泛阅历。再说还漂泊了半个地球,而你只待在一所房子里,跟一种人平平静静地生活。”
  “您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好了,先生。”
  “这可不算回答,或者说这话让人恼火,因为你总是躲躲闪闪。把话讲清楚。”
  “先生,我不同意您有权命令我,就凭您比我年纪大,或凭您比我见的世面多。能否有特权得看您是如何运用自己的时间和阅历的。”
  “哼!答得倒满快,可我不承认这点。因为这对我的情况根本不适用,因为这两大长处我利用得都不好,而且可以说很糟糕。那就撇开这个特权问题不说,你还是得同意偶尔接受我的命令,并不为这种命令的腔调生气或伤心——好吗?”
  我笑了,暗自思忖罗切斯特先生真奇怪——他好像忘了,一年付我三十镑就是为的让我听从他的调遣呀。
  “笑得很好,”他立刻抓住了我稍纵即逝的表情。“不过也讲讲话吧。”
  “我方才在想,先生,很少有做主人的会去劳神问他们雇来的下属,会不会为他们的命令生气伤心。”
  “雇来的下属!什么,你是我雇来的下属,是吗?哦,对了,我忘记了薪水!那好,就以这个薪水为理由,你肯不肯让我耍点儿威风?”
  “不,先生,这理由不成立。不过,你忘掉了这一点,而且还关心下属对自己的从属地位是否感到愉快,这条理由我觉得倒还可以成立。”
  “那你肯不肯省掉许多传统礼节和客套,不认为这种省略是出于傲慢呢?”
  “先生,我肯定不会把不拘礼节当成傲慢的。前者我更喜欢,而后者,任何一个生来自由的人都不会屈服,哪怕是为了一份薪水。”
  “胡扯!为了一份薪水,多数生来自由的家伙什么都愿屈服。所以,只说你自己吧,不要冒险谈论你根本不懂的普遍原则。不过,冲着你的回答,我愿意与你握手言和,虽说这回答并不准确。还为了你说话的态度和内容,这种态度坦率诚恳,不多见。不,恰恰相反,对坦率的回报通常是虚伪冷漠,或愚蠢粗心的曲解人意。三千名初出校门的家庭教师中,能像你刚才那样答话的不会到三个。但是,我可不是恭维你,如果你与多数人不是一个模子造出来的,那也不是你的功劳,而是生命的造化。而且,我毕竟结论下得太早。就我目前所知,你或许并不比其他人强,或许还有些无法容忍的缺点来抵销你那些不多的优点。”
  “你没准儿也一样。”我心想。当这念头掠过脑际时,我的目光碰遇上了他的目光。他仿佛读懂了我的一瞥,仿佛想到了也听到了我的想法,立刻道——
  “是的,是的,你没错。我也有不少缺点,我知道,也不想加以掩饰,我向你保证。上帝知道我太苛求。我也有过一段往事,一些行为,一种生活方式该放在心里好好反省反省,也可以收回对邻居的嘲笑与责备来对付自己。我一开始,或者说(因为我跟其他有错的人一样,爱把一半过错推给厄运与逆境)在二十几岁时就被抛入歧途,从那时起,我就再没回到正道上。但是我也可能做个完全不同的人,也可能跟你一样善良——比你更聪明——几乎一样纯洁无瑕。我羡慕你心境平和,良心清白,记忆干净。小姑娘,没有污点不曾污染的记忆肯定是极妙的珍宝——是一股饮之不尽、令人神清气爽的清泉,对不对?”
  “关于您十八岁的记忆是怎样的,先生?”
  “那时很好。无忧无虑,身体健康,没有滔滔污水把它变成臭泥潭。十八岁时我和你一样——完全一样。总的来说,上天原本打算让我做个好人的,爱小姐,或者说比较好的人。你瞧,我现在却不是这样。你会说你看不出来,至少我自以为从你眼睛里就可以看到了这层意思(顺便说一句,注意你那器官表达的意思,我可善于察言观色)。那就相信我的话——我不是个恶棍,你可不能那么想——不能把任何诸如此类的恶名加到我头上。不过,我的确相信,更多地由于环境而非本性的缘故,把我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罪人,沉溺于一切自己可怜又可鄙的放荡之中。有钱人、没出息的人都想以此为生。坦白这些,你觉得奇怪吗?要知道,在你将来的人生道路上,就会经常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被当成熟人的知己,倾听人家的隐私,他们和我一样凭直觉就会发现,你的长处不在于谈论自己,而在于倾听别人的谈论。他们而且还会发现,你听的时候,对于他们行为的不端,不是怀着恶意的轻蔑,而是抱有天生的同情,但它所以同样给人慰藉和鼓舞,因为这种同情表现得非常谦逊。”
  “您是怎么知道的?您怎么能猜到这一切呢,先生?”
  “我了如指掌,所以才会痛痛快快地说出来,就像把自己所想的东西记在日记上一样。你会说,我本应该战胜环境的,是应该——是应该。可你瞧我并没做到。命运欺骗我时,我不是理智地保持冷静,却变得绝望起来,然后就堕落了。现在,无论哪个恶毒的笨蛋用卑鄙的下流话激怒我,我都不会以为自己比他强几分。我不得不承认他和我是半斤对八两。真希望当初能坚持立场——上帝知道我真这么希望!受到诱惑要做错事的时候,要害怕后悔,爱小姐,后悔是生活的毒药。”
  “据说忏悔可以医好它,先生。”
  “忏悔医不好,改过自新也许还行。我还能改邪归正——还有力量这么做——只要——但是像我这样受牵制、背重负、遭诅咒的人,想这个又有什么用?而且,既然我已被不可挽回地剥夺了幸福,就有权从生活中得到欢乐。我一定要得到它,无论付出的代价有多大。”
  “那样你就会更堕落的,先生。”
  “也许。但假如我能得到甜蜜新鲜的欢乐,为什么就会更堕落?而且我也许能够得到它,甜蜜、新鲜、就如同蜜蜂从荒原上采来的蜜一样。”
  “蜜蜂是会蜇人的——蜜也会有苦味,先生。”
  “你怎么知道?——你从没尝试过。你的样子多么认真——多么严肃。可对这种事,你就像这只浮雕头像一样无知(从壁炉台上取下一只)!你没有权利对我说教,你这才入教的,还没跨过生活的门槛嘞。对于它的奥秘你又懂得多少。”
  “我只不过是提醒您您自己说过的话,先生。您说过错误带来悔恨,还说悔恨是生活的毒药。”
  “此刻还谈什么错误?我才不认为刚才心头的一闪念是错误。我认为它是灵感而并非诱惑,非常温暖,非常安慰——我知道。瞧它又来了!它不是魔鬼,我向你保证。要是的话,也被披上了光明天使的外袍。我想,这么美丽的客人要求进入我的心扉,我又怎能拒绝。”
  “不要信它,先生,那不是个真正的天使。”
  “再说一遍,你怎么知道?凭直觉吗,你故意假装分得清一位坠入深渊的天使和一个永恒宝座派来的使者——一位向导和一个诱惑者呢?”
  “根据您的神色来判断,先生。刚才您说那念头又来了的时候,满脸不安。我敢肯定假使您听从它,那它就会给您带来更多不幸。”
  “根本不会——它带来的只会是世上最美好的信息。至于别的,你又不是我的良心管理人,所以用不着感到不安。来吧,进来吧,美丽的漫游者!”
  他说这话像是在与一个幻影交谈,这东西除了他谁也看不见。接着他抱住伸出去的双臂,直至胸前,仿佛在拥抱那看不见的人。
  “现在,”他接着说,“我已接受了这个香客——化了装的神,我深信,它已经给我带来了好处,我的心以前是个停尸所,现在要做神龛了。”
  “说句真话,先生,我根本不懂您说的话,没法儿跟您谈下去了,因为它已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我只明白了一件事,理解了一件事,就是您说被玷污的记忆就是永恒的毁灭。看来,只要您努力奋斗,最终就可能会成为您所赞许的那种人。只要您从今天起下定决心改正自己的思想和品行,那么几年后你就能拥有许多崭新纯洁的回忆,让您愉快地去回味。”
  “想得对,说得好,爱小姐。此时此刻我正在卖力地给地狱铺路呐。”
  “这是什么意思,先生?”
  “我正在铺下好理解,相信它会跟燧石一样地久天长。当然,我交往的人,追求的事,将和从前不同。”
  “而且会更好?”
  “而且会更好——就像纯净的矿石比肮脏的浮渣好得多一样。你好像在怀疑我,但我不怀疑我自己,我知道自己的目的和动机。此刻,我通过了一条法律,规定的目的与动机都是正当的,不可更改的,就像玛代人和波斯人的法律一样。”
  “它们不可能是正当的,先生,如果它们还需要一条新法规将它们合法化的话。”
  “它们正当,爱小姐,当然还需要一条新法规。前所未闻的复杂情况需要前所未闻的规定。”
  “听起来这是条危险的格言,先生,因为一下子就会发现它容易滥用。”
  “好用格言的圣人!的确是这样,但我凭家神发誓,决不会滥用。”
  “你是人,所以总难免会出错。”
  “我是人,你也是——那又会怎么样?”
  “既然是人,就难免出错,就不应该擅自利用只能妥善地托付给神明和完人的权力。”
  “是什么权力?”
  “对任何古怪的、未经许可的行为就说——‘算它对吧’。”
  “‘算它对吧’——就是这句话,你已说出口了。”
  “那就说‘愿它对吧’。”我站起身,觉得再继续这种莫名其妙的谈话毫无意义。再说,对话者的个性我无法了解,至少目前无法了解。同时感到没把握,而且隐隐约约有种不安全感,并觉得自己很无知。
  “你上哪儿?”
  “送阿黛勒上床,已经过了她睡觉的时间。”
  “你害怕我,因为我说话像斯芬克斯,对吧”
  “你的话像谜,先生。不过尽管我被弄糊涂了,但并不害怕。”
  “你是害怕了——你的自爱使你害怕说错话。”
  “从那个意义上说,我的确感到担心——我不想胡说八道。”
  “就算你胡说八道,也是那么一本正经,不动声色,还让我以为你说得有道理呢。你从来不笑么,爱小姐?不要费心回答——我知道,你难得一笑。可你能笑得很快活。相信我,你并非天生严肃,就像我并非天生可恶一样。洛伍德的约束至今还有点儿缠住你不放,抑制着你的神态,压抑着你的嗓门,捆绑着你的手脚。所以当你面对一个男人或者兄长——或者父亲,或者主人,随你怎么认为吧——就不敢笑得太开心、说得太随便、动得太麻利。不过,过些时候,我想你能学会和我自然相处,正像我发现你不可能循规蹈矩一样。到那时,你的容颜和动作就会比现在更活泼更多彩。我不时透过木条紧密的鸟笼,看一眼那只目光好奇的小鸟,那是一个生机勃勃、躁动不安、不屈不挠的俘虏。一旦得到自由,而就会翱翔于高高的云空。你还是要走?”
  “已经过九点了,先生。”
  “没关系——再等一会儿。阿黛勒还不睡觉呢,爱小姐。我背对炉火,脸朝房间,观察方便。跟你讲话的时候,我也偶尔看看阿黛勒(她是我好奇的研究对象,这么做我自有原因——这些原因我可以,不,改天再告诉你)。大约十分钟前,她从盒子里拉出一件小小的粉红色绸外衣,一打开,脸就笑开了花。浮躁在她血管里奔流,融进她的脑髓,给她的骨髓增添养料。‘我应该试一试!’她直嚷嚷‘马上就去!’然后冲了出去。片刻正跟索菲在一起,进行穿衣服的仪式,不出几分钟她就会再回来的。我知道我会看到什么——塞莉纳·瓦伦的缩影子,就像她当年出现在舞台上一样,当幕布升起——算了,不说这个了。然而我最温柔的情感将受到震动,这就是我的预感。留下别走,看看我的话会不会兑现。”
  不一会儿,就果真听见阿黛勒的小脚丫在大厅里轻快地走过。然后她走进来,像她的保护人所说的那样,完全变了样。一套玫瑰红的缎子衣裙,很短,裙摆大得不能再大,代替了原来的褐色外衣。额上带着一圈玫瑰花蕾编成的花环,脚上穿着丝质长袜和一双小小的白缎子便鞋。
  “我的衣服合身吗?”她活蹦乱跳地向前跑,并大声嚷嚷着,“还有我的鞋呢?我的袜子呢?瞧,我都想跳舞啦!”
  说着她展开裙子,快步滑过房间,直到罗切斯特先生面前,踮起脚尖轻盈地转了一圈,然后一膝着地,跪在他跟前,叫道——
  “先生,多谢您的好意!”站起来又加一句,“这就像妈妈做的那样,是不是,先生?”
  “确——实——像!”他回答,“而且‘像极了’,她把我迷住了,从我的英国裤袋里骗走了我的英国钱。我也年轻过,爱小姐——唉,绿草般的年龄嘞。如今使你青春焕发的色彩并不比我当年所拥有的更浓烈。我的春天已逝去,可是,却给我手中留下了这朵法国小花。依我有时的心境,真想摆脱它。如今我已不看重生出它来的那条根,而且感到这东西只能用金土做肥料,所以对这朵花并不喜欢,尤其是当它像刚才那样装腔做势的时候。我留着它,培养它,不过是遵照罗马天主教的信条,去做一件好事,来赎一赎我那大大小小数不清的罪过。改天我会把这一切解释给你听。晚安。”
##第十五章
  后来有一次,罗切斯特先生真的给我解释了。那是一天下午,他正好在院子里遇到我和阿黛勒。阿黛勒逗弄着派洛特,还玩着板羽球。他邀请我到一条长长的山毛榉林荫道上散步,那儿离得不远,可以看得见她。
  于是他告诉我阿黛勒是一位法国歌舞演员塞莉纳·瓦伦的女儿。对于这位演员,他曾怀有一种他所说的那种“强烈的爱情”。对这份爱情,塞莉纳曾声称要给予更热烈的回报。他以为自己是她崇拜的偶像,虽长得丑,可他相信,正如她所说的,她宁愿要他的“体育家身材”,也不要贝尔维德尔的阿波罗的优美。
  “爱小姐,这位高卢美女竟选择了一位英国侏儒,从而使我受宠若惊。于是我把她安顿在一家旅馆,并给了她一整套仆役、马车、开斯米羊绒、钻石、花边,等等。总之,我像任何痴情男人一样,开始按司空见惯的方式毁掉自己。我没能力别出心裁,开出一条通向屈辱与毁灭的新路,而只能是愚蠢地一步一步地踩着人家的旧路,从来也不曾偏离被人踏平了的中心线。到头来我的下场——活该如此——跟所有的痴心汉一样。一天晚上,我偶然去看塞莉纳,而她没预料到我会去,我发现她不在家。那是个温暖的夜晚,在巴黎散步走累了,我就去她屋子坐坐。愉快地呼吸她刚走时留下的圣洁的空气,不——夸大其词了。我从不觉得她身上有什么神圣的美德,那不过是她留下的一种香锭的香气,一种麝香与琥珀的气息,而不是圣洁的芬芳。我被暖房的鲜花和喷洒的香水弄得气闷,就打开落地窗门,到阳台上去。外面月光明亮,又点着煤气灯,十分安静。阳台上有两把椅子。我坐了下来,拿出一支雪茄——请原谅我现在要抽一支。”
  说到这儿他停下,拿出一支雪茄点燃,放到唇间,然后喷出一缕哈瓦那云雾,融进寒冷阴沉的空气,接着又讲。
  “在那些日子里,我还爱吃糖果,爱小姐。”当时我边大嚼(别在意我的粗鲁)巧克力糖,边抽烟,还望着一辆辆马车顺着时髦的街道朝邻近的歌剧院驶去。突然,灯火辉煌,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一辆精美的轿式马车,由两匹漂亮的英国马拉着,我认出那是我送给塞莉纳的车,是她回来了。倚在铁栏杆上的我的那颗心当然急不可耐地怦怦跳。没出所料,马车停在了旅馆门口。我的相好(对一个唱歌剧的情妇,这个词正合适)下了车,身上还罩了一顶斗篷——顺便说一句,这么暖和的六月的夜晚,披斗篷完全是多余的——她从马车踏脚上跳下,一看到那条裙子下面露出的小脚,我便立刻认出她来。我在阳台上弯下腰,正要说一声‘我的天使’——以一种当然只有情人才听得见的语调——忽然她身后的马车里又跳下一个人,同样披着斗篷,只是露出来的却是带马刺的靴子后跟,踏得人行道咔咔直响,并且旅馆拱形的车行门下通过的是一个带礼帽的脑袋。
  “你从没妒忌过,是不是,爱小姐?”你当然没有,这是肯定的,因为你从没恋爱过。这两种感情还都等待着你去体验呢;你的灵魂在沉睡,还有待震惊使它苏醒。你以为一切生活就像你至今一样,静悄悄地如流水般逝去,闭着眼睛塞住耳朵随波逐流,看不到不远处河床中岩石林立,也听不到岩石脚下的浪涛在滚滚翻腾。可我告诉你——你留心听着——有一天你会来到河道中峭壁高耸的关口,在那里整条生命的激流会分崩离析,变为漩涡、骚动、泡沫与喧嚣。你要么在岩石尖角上撞得粉身碎骨,要么被巨浪举起来,汇入比较平静的水流——就像我现在这样。
  “我喜欢这些日子,喜欢这铁灰色的天空,喜欢这冰霜覆盖下清冷宁静的世界。我喜欢桑菲尔德,它古朴优雅,它隐蔽幽静,它乌鸦栖息的老树与荆棘,它的灰色的正面,它映照苍穹的一排排浅黑窗户。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我想到它就感到厌恶,躲避它就像躲一座瘟疫病房一样!就连现在还是多么地厌恶——”
  他咬咬牙,沉默不语。停住脚步,用靴子跺跺坚硬的地面,好像什么可恨的念头抓住了他,紧紧地抓住了他,使他难以前进。
  他停步时我们正沿小路往上爬,大宅就在面前。他抬头望望那城垛,目光里满是愤怒,这种眼神我以前和以后都没见过。痛苦、屈辱、愤怒——焦虑、厌恶、憎恨——这一切一时间在他乌黑的眉毛下面那放大的瞳孔里激烈交锋,使人为之发抖。各种情绪急占上风,一场恶斗发生了。然而,第一种感情在他内心升腾,最终获胜。那是一种冷酷与玩世不恭,任性与不屈不挠,这些平息了他的愤怒,僵化了他的表情。他接着说——
  “刚才我沉默时,爱小姐,我正在与命运打交道。她站在那儿,就在那株山毛榉旁边——一个巫婆,就像在福累斯荒原上出现在麦克白面前的几个巫婆中的一个。‘你喜欢桑菲尔德吗?’她问我,然后竖起一根手指头,在空中写下一条警语。这排可怕的象形文字就写在大宅的正面,在上下两排窗户之间。要是你能,就喜欢它吧,‘要是你敢,就喜欢它吧!’”
  “‘我要喜欢它。’我说,‘我敢喜欢它,’而且(他忧虑地补充说)我会信守诺言的,会打碎阻碍幸福与善良的所有障碍——是的,善良,我要做一个比以往比现在都更好的人——像约伯的海怪那样折断标枪,刺破锁子甲,扫尽一切障碍。这些障碍别人以为是铜是铁,可我只当做是干草是烂木箭。”
  这时阿黛勒拿着她的板羽球跑了过来,“走开!”他粗暴地喝斥,“离我远点儿,要不就进去找索菲!”随后继续无言地散步。我大胆提醒他刚才突然岔到一边的话题。
  “你离开阳台了么,先生,瓦伦小姐进来的时候?”
  我差点儿以为他会拒绝回答这个简直不合时宜的问题。然而,相反,他从郁郁沉思中醒来,把目光转向我,阴云从眉宇间散开。“哦,差点都忘了塞莉纳。好吧,接着讲。一见到我迷得神魂颠倒的人进来,身边还陪着一个百般殷勤的男人,我就听到嘶地一声,嫉妒的毒蛇从月光照耀的阳台上窜了出来,抖开了盘蜷的身体,钻进我的背心,两分钟就侵袭到我的心窝。奇怪!”他喊一声,突然又离开正题,“奇怪啦,我怎么会对你讲出这一些秘密。年轻的女士,你居然就这么平静地听着,我这样的一个男人,把自己与歌女情妇的故事,讲给你这样秀秀气气天真纯洁的姑娘听,好像这是人间最平常的事似的。不过后者正好解释了前者,这我以前已经提到过一次。你稳重、周到、谨小慎微,生来就是为了倾听别人秘密的。而且说,我知道与我交流的心灵是什么样的心灵,它不易受到传染,与众不同,独一无二。好在我不想伤害它,即使我想这么做,它也不会受到我伤害。你和我谈得越多越好,因为我不会伤害你,你却能使我振作。”打完岔,他又回到正题——
  “我待在阳台上默不作声。‘他们会到她房里来的,肯定,’我心想,我想来它一场伏击。”于是我把手伸进打开的窗户,拉上窗帘,只留了一条缝供我观察。再闭上窗户,也留下一条缝,它足以透露情人耳语的山盟海誓。然后我溜回到椅子上,刚落座,那一对就进来了。我的目光连忙凑向那道缝隙。塞莉纳的女仆进来,点了盏灯,放到桌子上,退了下去。这回,这一对男女我就看得清清楚楚。两人都脱下斗篷。那是浑身绸缎,珠光宝气的瓦伦——当然是我送的礼物——还有她一身军官制服的陪伴,一看就知道是个子爵,花花公子,蠢头蠢脑,浑身恶习的家伙。社交场上我曾见过他,但从没想到要去恨他,因为对他根本不屑一顾。现在我一认出是他,妒忌之蛇的毒牙就倾刻折断,因为与此同时,我对塞莉纳的爱情也被浇灭。一个为了这种情敌而背叛我的女人不值一争,她只配让人蔑视。不过我更该如此,因为我竟会被她愚弄。
  “他俩开始谈话。这种谈话使我完全安心,都是些轻薄琐碎,唯利是图,言不由衷的话,毫无意义,叫人听了厌烦而不会愤怒。桌上放着张我的名片,看到这个,他俩又议论起我来,他们两人都没本事或才智狠狠骂我,却以卑鄙的方式,俗不可耐的语言侮辱我。尤其是塞莉纳,甚至故意夸大其词,攻击我的相貌缺点——管我叫丑八怪。但从前她却习惯于热烈赞美我身上的所谓‘男性美’。这点上她与你截然不同。你才跟我见第二次面,就坦率地说你认为我不漂亮。当时这两者的对比给我深刻印象,而且——”
  这时候,阿黛勒又跑过来了。
  “先生,约翰刚才说您的代理人来了,他要见您。”
  “啊!既然这样我只好长话短说了。我打开落地窗,朝他们走去,我取消我对塞莉纳的保护,要她搬出旅馆,还给她一笔应急的钱。我不理她的尖叫、歇斯底里、请求、抗议、抽风,我与那个花花公子约定在布洛涅树林里见面。第二天早上,我有幸与他决斗,在他可怜巴巴的瘦胳膊上,虚弱得如同害了舌病的小鸡翅膀上,留下了一颗子弹。我觉得自己同这两个人已经一刀两断了。可是讨厌的是,在六个月前瓦伦就给了我这个小姑娘阿黛勒,非说是我的女儿。也许是吧,尽管我从她脸上找不到一丝象父亲这种严厉的神色。派洛特比她更像我呢。几年后我与她母亲彻底决裂,她抛下这个孩子,和一个音乐家或是歌手私奔到意大利去了。当时我不承认对阿黛勒有理所当然的抚养义务,现在我也不承认,因为我不是她的父亲。可是听说她妈妈贫困不堪,我就把这个可怜的东西弄出巴黎的泥坑,移植到这里,让她在英国乡下花园里健康的土壤中,干干净净地成长。费尔法克斯太太找到你教育她,现在你知道了她是一个法国歌剧女演员的私生女,你对你的职务和被保护人,大概会有不同看法了吧。说不定哪天你会来找我,说是已找到了别的工作——请我另找一位新的家庭教师等等——呃?”
  “不,阿黛勒不论对她母亲还是你的过错都没有责任。我很关心她,现在知道了她在某种意义上说又没有父母亲——被母亲抛弃,又得不到你的承认,先生——我会比以前更疼爱她。我怎么能不喜欢一个无依无靠,把老师认作朋友的孤儿,而去喜欢一个有钱人家娇宠溺爱,讨厌老师的宠儿呢?”
  “哦,你是从这个角度看问题的!那好啦,我现在要走了,你也一样,天黑了。”
  但我与阿黛勒和派洛特一起,又在外面逗留一小会儿——和她赛跑,还打了场板羽球。回到屋里,我脱下她的帽子和外衣,把她抱在我膝头,让她在我身上坐了一个小时,任她随心所欲地饶舌,就算有点小小的放肆和轻浮,也不加责备。我对她多加注意,就会发现这种放肆与轻浮,暴露出她性格的浮浅,这大概是继承了母亲的秉性,但在英国人看来却很不合宜。不过她也有她的优点,我喜欢尽量欣赏她所有的优点。想在她脸上寻找与罗切斯特先生相似的情态或五官,却无任何所获。没有一点儿特征,一丝表情,能表明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太可惜,如果她能够证明这一点的话,那他就会对她更为关注。
  直到回自己房间睡觉时,我才认认真真回味罗切斯特先生讲的故事。如他所说,故事内容并没什么别致之处。一个富有的英国人热恋一位法国舞女,而她背叛了他,这种事毫无疑问,上流社会司空见惯。不过,他表示对目前心满意足,对老宅及其环境重感乐趣的时候,那种突如其来的激动却有些奇怪。这件事我反复疑惑,但渐渐就丢去不想了,因为觉得反正目前解释不清。于是转而考虑主人对我的态度,他认为可以对我推心置腹,这对于我的为人谨小慎微似乎是种赞美,我也就照此看待接受。最近几周,他在我面前的举动已不似当初那样反复无常,我似乎从不妨碍他的事。他不再突然摆出冷冰冰的傲慢姿态。偶尔相遇时,他也似乎对这种碰面很欢喜,经常要和我说句话或笑一笑。正式被他召见时,则荣幸地受到热情接待,使我觉得自己真的具有使他开心的力量。结果,这种晚间谈话不但给他解闷,也使我十分愉悦。
  我的确很少开口,但听他讲也饶有趣味。他生来善谈,又乐意打开一个不通世事的心灵,让我领略形形色色的人情世故(我说的不是那些腐败的场面与恶劣的习气,而是那些由于流行颇广,又具有新奇特点的趣事了)。我接受他提出的新观念,想象他描绘的新图景,我脑海中追随他穿过他所揭示的新领域,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欢愉,却从来不曾为一点有害的暗示而大惊小怪,感到不安。
  他的轻松随意,解除了令我痛苦的束缚,他待我友好坦诚,正派热情,这更加吸引了我,我时时觉得他仿佛是我的亲戚而不是主人。然而,他有时仍盛气凌人,可我并不在乎。他就是这个样子。生活中平添了这种新乐趣,令人快活又知足。我不再热望亲人,我那纤如新月般的命运在扩展,生活的空白被填补,身体也好了,有肉了,也长了力。
  如今罗切斯特先生在我眼中还丑吗?不,读者呀,感激之情及诸多愉快亲切的联想使我现在最爱看他的脸庞。屋子里有他在,比最明亮的炉火更令我愉悦。然而,我不曾忘记他的缺点。确实,无法忘怀,因为他常常在我面前显露出来。对各种不如他的人,他趾高气扬,挖苦讽刺,态度恶劣。我的心底十分明白,他对我的和颜悦色与对许多其他人的过分严厉是对等的。他还闷闷不乐,让人难以理解。不止一次,我被叫去为他念书的时候,发现他孤独地坐在书房,脑袋伏在交迭的胳膊上。每当他抬起头时,一种抑郁,近乎恶意的怒容使他的脸变得发青。但我相信他的抑郁、粗鲁,还有从前的道德过失(我说从前,是因为现在他似乎已改邪归正)都来自于命运的某种磨难。我相信比起那些环境所造就,教育所灌输,命运所鼓励的人来,他天生比他们具有更好的性格,更高的准则,更纯的情趣。我认为他素质极好,但目前有点被糟蹋了,乱糟糟缠作一团。我无法否认自己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不论那悲哀是什么,也情愿付出大代价来减轻它。
  此刻我虽已吹熄蜡烛上了床,却难以入睡。我在琢磨他的那副神情,当时他停在林荫道上,告诉我命运之神是怎样出现在他面前,觉得他在桑菲尔德不会幸福。
  “为什么不会幸福呢?”我问自己,“什么使他疏远这座房子?他很快又要离开了吗?”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过,他每次在这儿都不会超过两个星期。可现在他已待了八个星期。他要真走了,带来的变化会使人伤心的。要是他春天、夏天、秋天都不回来,阳光灿烂的大晴天也会十分无趣!
  这样想啊想呵,几乎不知道自己睡没睡着。总之,突然一惊就完全清醒过来,听到一声不清晰的咕哝声,古怪而凄惨,是从正上方传来的,我想。蜡烛没熄就好了,夜黑得吓人,情绪压抑。我起身坐在床上,那声音消失了。
  我试图重新入睡,但心却不安地怦怦跳,打破了内心的宁静。远在楼下大厅的时钟敲了两点,就在这时,我的屋外似乎有人在走动,好象谁在沿着外面漆黑的过道摸索着路,手指探过了我的房门。我问:“是谁?”没人回答,吓得我浑身冰凉。
  突然我想到大概是派洛特。厨房门正好开着时,它常常顺路找到罗切斯特先生睡房门口,清晨常看到它卧在那儿。这么一想,心里平静了下来。就躺下。寂静安定了神经,整座大宅重归万籁无声。睡意再次袭来,但那天晚上注定彻夜难眠。梦神还未挨近耳朵就又被吓得逃之夭夭——突然发生了一件冷彻骨髓的事。
  突然传来一种魔鬼般的笑声——低沉而又压抑,好象就在我的房门锁孔处。床头挨近房门,起初我还以为这怪笑的魔鬼就在我床边——或不如说就蹲在我枕头下方。可起来四下一看,什么也没发现。当我正目瞪口呆,那奇怪的声音又响起来,这下才明白它来自门的那一边。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起身去闩门,接着大喊一声“谁在那儿?”
  只听到什么东西咯咯地响,还直哼哼。不一会儿,有脚步声朝三楼楼梯走去。最近那儿加了张门关闭那楼梯。听着那门打开又关上,然后一切归于宁静。
  “是格雷斯·普尔吧?她中了邪吗?”我心想。现在再也不可能一个人呆下去,必须去找费尔法克斯太太。于是我匆匆忙忙穿上外衣,披上披肩,拉开门闩打开门,手还在一个劲儿直发抖。门外有支燃烧的蜡烛,就搁在走廊的地席上,令我大吃一惊。更令我惊愕的是空气朦朦胧胧,好象烟雾弥漫。我四处寻找,想找出这蓝色烟雾是从哪儿来的。这时又闻到一股强烈的焦臭味儿。
  什么东西嘎地响了一声,我急忙去看发现是张半掩的门,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屋门,团团烟雾正从那里冒出来。我不再想费尔法克斯太太,不再想格雷斯·普尔或那笑声,一瞬间就冲进他房间。只见火舌在床周围乱窜,帐子已经着火。在一片火花与烟雾之中,罗切斯特先生一动不动地摊着身子,仍在沉沉酣睡。
  “醒醒!醒醒!”我大叫,还推他。可他只是咕哝一声翻了个身,烟雾已把他熏得麻木不仁了。刻不容缓,床单也在着火。我冲向他的脸盆和水罐,老天保佑,它们一个很大,另一个很深,都装满了水。我猛地将它们倒出去,泼向床铺和床上的人。接着飞奔回到自己房间,拿来我的水罐,再次泼向睡榻。上帝助我,总算扑灭了那吞没床铺的火焰。
  被水浇灭的火焰发出的嘶嘶声,浇完水就扔掉的水罐发出的碎裂声,尤其是我慷慨泼洒的沐浴般的溅水声,终于弄醒了罗切斯特先生。此刻虽然一片漆黑,但我知道他醒了,因为我听到他一发现自己躺在水洼里,就大声吐出一串古怪的诅咒。
  “见鬼,发大水了吗?”他叫道。
  “没有,先生,”我回答。“不过刚才起火了。你快起来吧,一定得起来,您都湿透了。我去给您拿支蜡烛来。”
  “基督世界所有的精灵在上,那是简·爱吗?”他问,“你对我都干了些什么,女巫,妖婆?除了你屋里还有谁?你们密谋要淹死我吗?”
  “我去给您拿蜡烛,先生。老天在上,快起来吧,是有人在捣鬼,但不是我,您可能是很快就会发现是谁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好吧,我马上就起来。可你还得去取蜡烛。等我一会儿,让我穿件干衣服,要是还有件干衣服的话——行了,我的晨衣在这儿。好了,跑吧!”
  我真的跑起来,把依然留在过道里的那支蜡烛拿了来。他从我手上接过去,举起来,仔细察看一番床铺。一切都被烧得焦黑,床单湿淋淋的,四周的地毯泡在水里。“怎么回事?谁干的?”他问。
  我简单扼要地把发生的事儿讲了一遍。走廊里怪异的笑声,上楼的脚步声,烟雾——火的气味儿把我引向他房中,看到的着火的景象,如何把能弄到的水都泼在了他身上。
  他非常严肃地倾听着,边听我说着,边在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我讲完时他并没立刻开口。
  “我去叫费尔法克斯太太?”我问。
  “费尔法克斯太太?不,叫她有什么鬼用?她能干什么?让她踏踏实实睡她的觉。”
  “那我去叫莉娅,再把约翰和他的妻子喊醒。”
  “根本用不着,别嚷嚷就行了。你披披肩了吗?要是不够暖和,再到那边把我的斗篷披上,把自己裹起来,坐到扶手椅上去。来——我给你披上。现在把脚放在脚凳上,别浸在水里。我要离开你几分钟,并把蜡烛带走。你待在这儿别动,等我回来。要像耗子一样安静。我得去三楼看看。别动,记着,也别叫任何人。”
  他走了,我眼看烛光越来越远。他轻手轻脚穿过走廊,尽量不发出声地打开楼梯门,又随手关上。最后一线光明消逝,我被留在一片漆黑之中。想听听有什么声音,但什么也没听到。好长时间过去了,我开始厌倦,披着斗篷还是觉得冷。再说既然不让我把房子里的人叫醒,等在这儿也没用。正要违抗他的命令,冒险惹他不高兴的时候,走廊的墙上再次闪起昏黄的烛光,听到他的光脚踩着地席上的声音。“但愿是他,”我想,“可别是什么更坏的东西。”
  他进来了,脸色苍白阴郁。“都搞明白了,”他说,把蜡烛放在洗脸架上。“不出我所料。”
  “是怎么回事,先生?”
  他没回答,抱着胳膊站着,眼睛盯着地。几分钟后,声音怪怪地问:
  “我忘了你是不是说过,在你打开房门的时候看到了什么。”
  “什么也没看到,先生,只有地板上的那支蜡烛。”
  “可你听到了奇怪的笑声?你以前也听到过,是吗?我想,或者什么类似的东西?”
  “是的,先生。这儿有个做针线活的女人叫做格雷斯·普尔——她就那么笑的。她真是个怪人。”
  “正是如此,格雷斯·普尔——你猜对了。她是非常古怪,像你说的——非常古怪。我会好好考虑这件事。同时我很高兴,你是除我以外唯一知道今晚这件事底细的人。你不是个多嘴多舌的傻瓜,这件事以后你就别提了。这儿的情况(指指床)我自会解释的。现在回你自己屋里去。书房的沙发可以让我安安稳稳过完这一夜。快四点了——过两个钟头仆人就会起床了。”
  “那就晚安,先生。”我说着就走开了。
  他好像吃了一惊——真是前后矛盾,是他自己刚才叫我走的。
  “什么!”他叫道,“你就要走了吗?难道就这样走了吗?”
  “是您说的我可以走了,先生。”
  “那也总不能不辞而别吗,不能不听我讲两句感谢和善意的话吧?总之,就这样简简单单,干巴巴地走可不行。嗨,你救了我的命嘛!——是你把我从痛苦可怖的死亡中解救了出来!——可你从我身边走过,就好像我们素昧平生!至少握握手。”
  他伸出手,我把手给他。他先用一只手握着,而后又用两只手握住。
  “是你救了我的命。欠你这么大一笔人情债,我真高兴,我无法说更多。要是别的债主让我欠了这么大恩情,我准会难以忍受的。可你不同——你的恩情我一点儿不觉得是负担,简。”
  他停住,注视着我。话语简直已经在他唇边抖动——但声音却被他给克制住了。
  “再次祝您晚安,先生。在这件事上没什么欠债呀,恩典呀,负担呀,义务呀之类的。”
  “我早就明白,”他接着说,“你会以某种方式,在某个时候对我做好事的——头一次见到你,我就从你眼睛中看到了。那表情那笑容不会(再次停住)——不会(他匆忙接着说)无缘无故让我心底升起欢乐。人们经常议论天生的同情心,我也听说过善良的神怪——最荒谬的寓言中也有些真理。我珍爱的救命恩人,晚安!”
  他的声音里透着一种奇怪的力量,他的眼睛闪着奇怪的光芒。
  “很高兴我正好醒着。”我说。说完就要走。“什么!你要走了?”
  “我冷,先生。”
  “冷?对——而且还站在水里!那就走吧,简,走吧!”
  可他依然握着我的手,我抽不出来,于是我只好想个脱身之计。
  “我好像听见费尔法克斯太太在走动了,先生。”我说。
  “好吧,快离开我吧。”他松开手,放我走了。
  我回到床上却毫无睡意。直到天明还在一片欢愉却不平静的海上翻腾,那里烦恼的波涛在喜悦的巨浪下面涌动。有时候我感觉越过汹涌的水面,看到了海岸,可爱的如同比拉的群山。一股清新的劲风,时不时唤醒我的希望,载着我的心灵,胜利地滑向彼岸。可我无法到达那里,幻想中不能——一股逆风从陆地刮来,不停地把我往回赶。理智会抗拒狂乱,判断会警告热情。我兴奋得无法入睡,天蒙蒙亮就起了床。
##第十六章
  不眠之夜的第二天,我既想见又怕见罗切斯特先生。想重新听到他声音,却害怕遇上他的目光。上午前半晌我不时地期盼他的到来,但他很少来教室,不过偶尔也进来待几分钟。我预感到这天他肯定会来的。
  然而,上午与平时一样过去,什么也不曾打搅阿黛勒安静地学习。只是早饭刚毕,就听到罗切斯特先生卧室附近一阵喧闹,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声音,莉娅,厨娘——是约翰的妻子——还有约翰自己粗哑的嗓门,乱纷纷一片惊呼:“幸亏主人没被烧死在床上!”“晚上不灭蜡烛就是危险!”“老天有眼,让他脑子清醒,想到了水罐!”“奇怪,他没吵醒任何人!”“他在书房沙发上过的夜,可别着凉才好。”
  七嘴八舌之后就是擦擦洗洗,收拾整理的声音。我路过那屋子下楼吃中午饭时,从敞开的门看到一切又都秩序井然了,只有床上的帐子给摘掉了。莉娅站在窗台上,擦着被烟熏黑的玻璃。我想跟她说说话,好知道这件事是如何解释的。往里一走,我就发现屋里还有一个女人,坐在床边椅子上,正往新帐子上钉挂钩。这女人正是格雷斯·普尔。
  她坐在那儿,稳重沉默,与平时一样,身穿褐色料子服,系格子围裙,白手绢,白帽子。专心做着针线,好像已经全神贯注。冷漠的前额,普通的五官,根本没有一点面无人色铤而走险的模样,不是那种你以为会从蓄意谋杀的女人脸上发现的表情,而且她要杀的人还跟踪她到了她的房屋,并且(照我设想)还指控她的蓄意犯罪。我十分惊异——甚至惊恐。我正盯着她看时,她抬起了头,没有惊慌,面不改色,未曾露出一丝激动或负罪感,或害怕被发现的恐惧。只是用她惯常的冷淡对我说了声“早上好,小姐”,然后又拿起另一个挂钩和一段线带接着往下缝。
  “我倒要试试她,”我心想,“这么不露声色真叫人猜不透。”
  “早上好,格雷斯,”我道,“这儿出了什么事?刚才好像听到仆人们在议论纷纷。”
  “不过是老爷昨晚躺在床上看书,蜡烛忘了吹灭就睡着了。使帐子着了火,不过幸亏他醒得早,床单和床架还没着起来,他又想法子用水罐的水把火给浇灭了。”
  “一桩怪事!”我低声道,紧盯着她——“罗切斯特先生没叫醒谁吗?没人听见他走动吗?”
  她再次抬头看我,这回表情似有所悟,像是在提防地审视着我,然后回答——
  “仆人们睡得远,要知道,小姐,他们不可能听见。费尔法克斯太太和你的房间距老爷的最近,可费尔法克斯太太说她啥也没听见。人一老就睡得死。”她停一下又添上两句,用一副装作若无其事,却又显然意味深长的腔调说:“但是你还年轻,小姐,应该可能被惊醒。说不定你听到了什么动静?”
  “是听到了,”我压低嗓音,好不让擦玻璃的莉娅听到。“开头我还以为是派洛特,可派洛特不会笑。我肯定听到了笑声,好奇怪的笑声。”
  她又拿起一根线,仔细地上了蜡,并四平八稳地穿上针,然后十分镇定地说——
  “我想老爷不大可能笑,小姐,他身处如此大的危险中我想一定是你在做梦吧。”
  “我没做梦。”我有点儿生气,被她厚颜无耻的镇定惹怒了。她又看看我,同样的审视和提防。
  “你告诉老爷你听到笑声的事了吗?”她问。
  “今早还没空跟他说呢。”
  “你难道就没想到开开门往过道里瞅瞅?”她再问。
  她好像是在盘问我,试图不知不觉地掏出我的话。想到要是被她发现我知道或怀疑她的罪行,就会在我身上耍她的诡计,我还是小心提防她为上策。
  “正好相反,”我说,“我把门闩上了。”
  “这么说你天天晚上睡觉前没闩门的习惯?”魔鬼!想了解我的习惯,好依此算计我!愤慨再次压倒谨慎,我厉声回答。
  “迄今为止,我常常忘记闩门,觉得没必要。我不知道桑菲尔德府里会有什么危险或是烦恼好提防的。不过今后(故意加重这几个字),大胆睡下之前,我可要倍加小心,把一切弄得稳稳妥妥。”
  “这样干聪明。”她回答,“这一带跟我知道的任何地方同样安宁,自从有这座宅子起就没听说过有什么强盗来洗劫,虽说光餐具柜里的餐具就值几百镑,这谁都知道。而且你瞧,这么大的宅子才几个仆人,因为老爷从不在这儿久待,就算回来,也只是一个光棍汉,不需要多少人服侍。不过我向来以为过于安全总比松懈好。门一下就能闩上,最好还是闩上门,把自己和没准儿会有的祸事分隔开为妙。好多人,小姐,凡事都托付上帝。可照我说,上帝不会赐给任何办法,虽说常常保佑那些慎用的办法。”说到这儿,她结束了长篇大论。对她来说真够长篇大论了,而且口气之间分明带着贵格会女教徒的假正经。
  我依旧站在那里,被她不可思议的镇静与难以理解的虚伪弄得不知所措。这时厨娘来了。
  “普尔太太,”她对格雷斯说,“仆人的午饭就好了,你下楼去吗?”
  “不,就把我那一品脱葡萄酒和一小块布丁搁在托盘里吧,我会端上楼去。”
  “要不要点肉?”
  “一小块就可以了,再来点儿奶酪,这些就足够了。”
  “要不要西米?”
  “现在不要。喝茶前我会下楼的,到时我自己弄。”
  厨娘又转向我,说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在等我,于是我就走了。
  午饭期间,我几乎无心听费尔法克斯太太议论帐子起火的事儿,只顾绞尽脑汁,研究谜一般的格雷斯·普尔,想的最多的是她在桑菲尔德的位置。今天早晨为什么没把她关起来,或至少被老爷打发走?昨晚主人就几乎对她的罪行定了案,究竟是什么神秘的原因阻止他不提出控告?为什么他还叮嘱我恪守保密?奇怪,一位大胆高傲,好报复的绅士倒好像操纵在一个最卑贱的下人手心,如此受制于人,就连人家动手要谋他性命,也不敢公开指控其罪行,更不要说施以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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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格雷斯年轻漂亮,倒还让人认为,柔情比谨慎或恐惧更影响了罗切斯特先生为她着想,可是,她相貌丑陋,又一副管家婆的样子,这种想法显然站不住脚。“然而,”我暗自思索,“她也有过青春岁月,那时候正好与主人年龄相仿,费尔法克斯太太曾告诉我,她在这儿已住了多年,我看她从前也没漂亮过。不过,也许性格的特质或力量能弥补相貌的不足。罗切斯特先生喜欢果断和古怪的人,格雷斯至少很古怪。假如他从前一时任性(他这种刚愎自用反复无常的个性,很可能任性胡为),使自己落入她的手心,而她如今依然是他自己行为不端所造成的恶果,无法逃避,又不能漠视,那又怎么办呢?猜想到这里,普尔太太那方阔扁平的身子骨,丑陋干瘪甚至粗糙的面孔,顿时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以至我想:‘不,不可能!这种猜测是不对的。’可是,心中一个秘密的声音在说‘你也不漂亮,但罗切斯特先生却赞许你,至少你常常感觉如此。昨天晚上——还记得他的话,他的神色,他的声音么!’”
  太记得了。那言语,那目光,那口吻,此时仿佛活生生再现在我眼前。那时我正在教室里,阿黛勒在画画。我弯腰指点她的笔,她抬头一惊。
  “你怎么啦,小姐?”她问,“你的手指头像树叶一样发抖,你脸蛋发红,红得像樱桃!”
  “我热了,阿黛勒,腰弯久啦!”我掩饰着,于是她接着画,我又接着想。
  连忙赶走——一直在心里嘀咕的有关格雷斯·普尔的那个可恨念头,它使人恶心。把自己与她相比之后,觉得我们不同。贝茜·利文说过,我像个淑女,她没错。我是个淑女,而且如今比贝茜见到我时又强远啦,脸色更红润,身材更丰满,更加蓬勃向上,有了更光明的希冀,更热烈的欢乐。
  “日近黄昏,”我往窗外望去,心想,“今天屋子里还没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声音或脚步声。不过天黑之前一定能见到他。”早晨还害怕见他,现在却渴望马上见到他。而期待久久落空,已令人焦虑不安。
  夜幕终于来临,阿黛勒离开我去育儿室找索菲玩。这时我的渴望达到极点,极力竖起耳朵听楼下门铃是否响起,莉娅是否会上楼来送消息。有时还设想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脚步。可门儿仍然紧闭着,唯有夜色钻进窗户。不过现在还不算晚,他常常七、八点钟后才派人叫我,现在才六点。今晚肯定不会让我彻底失望,因为我有这么多话要对他说!还想再跟他提提格雷斯·普尔,听听他会怎么说。还要直截了当地问他,他是否真相信昨晚那可怕企图是她干的。如果这样,他为什么还替这种恶行保守秘密。即使我的好奇激怒了他也没什么关系,我已经知道如何一会儿惹恼他,一会儿再逗他开心。这是我的一大趣事,而且可靠的本能总会防止我走得太远。我从没敢超越激怒他的界限,只在最远的边缘试过,时刻保持与身份相符的一切礼貌、礼节,又能无拘无束地与他争论,这于他于我都十分合宜。
  楼梯上终于响起嘎吱嘎吱的脚步声,莉娅出现了。但只是来告诉我茶点已在费尔法克斯太太房里摆好。于是我起身去,很高兴至少可以下楼,以为这么一来就离罗切斯特先生更近些。
  “你一定想喝茶了,”到那儿后,好心的太太对我说,“今天午饭你用得太少,我担心,”她接着说,“你今天不舒服吗?脸色通红,像在发烧。”
  “哦,我挺好的!我觉得再好不过了。”
  “那就用好胃口来证明一下。我得织完这根针,你给茶壶添上水,好吗?”她干完活,起身放下一直开着的百叶窗,大概没关窗是要充分利用阳光吧;虽然这时暮色浓浓,已是昏暗一片。
  “今晚天晴,”她透过窗玻璃往外看。“虽说没星星,罗切斯特先生总算出门碰上了个好天气。”
  “出门!——罗切斯特先生到哪儿去了吗?我怎么不知道他已出门了。”
  “哦,刚吃过早饭就走啦!去了里斯,是埃希顿先生的地方,在米尔科特的另一边,十英里路远呐。我想那儿现在集了不少人,有英格拉姆勋爵,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还有别的一些人在。”
  “你估计他今晚会回来吗?”
  “不回来——明天也不会回来。我看他很可能会待上一星期或更长的时间。这些漂亮时髦的人聚到一起,人人打扮高雅,个个兴致勃勃,寻欢作乐,样样俱全,才不会忙着散伙呢。这种场合,尤其需要绅士们在场。罗切斯特先生天分又那么高,在社交场合又那么活跃,我看他一定很受大家欢迎。尤其是女士们特别喜欢他,虽说你会认为,他的相貌在她们眼中并不特别招人喜欢,可我猜,他的学识、能力,再加上财富和门第,准能弥补长相上的任何小缺陷了。”
  “里斯那儿有很多女士吧?”
  “有埃希顿太太和她的三个女儿——都是非常优雅的年轻小姐,还有尊敬的布兰奇和玛丽·英格拉姆,她们都是最漂亮的女人。说真的,六、七年前我就看到过布兰奇,那时她才十八岁,来这儿参加罗切斯特先生举办的圣诞舞会和宴会。你要能亲眼看看那天的餐室就好了——装饰得多么豪华,多么灯火辉煌!我想大约有五十位女士和先生到场——全都是出身于郡里的一流大户,而英格拉姆小姐是那天晚上大家公认的美女。”
  “你说你看见过她,费尔法克斯太太,她长得怎么样?”
  “没错,我见过她。那时餐室门大敞开着,因为是圣诞节,允许仆人们聚在大厅,听一听女士的唱歌弹琴。当时罗切斯特先生允许我进去,我就坐在一个僻静的角落看她们。我从没见过这么气派的场面,女士们的穿着打扮非常华丽。多数人——至少多数年轻姑娘——长得很漂亮,而英格拉姆小姐自然是其中皇后。”
  “她长得什么样?”
  “她身材苗条,胸脯丰满,肩膀瘦削。脖子颀长典雅,皮肤是橄榄色,黝黑明净,五官高贵,眼睛有点像罗切斯特先生的,又大又黑,亮得就像她身上的珠宝,还有一头秀发,油黑发亮,梳得熨熨贴贴。脑后盘着粗粗的发辫,额前垂着我所见过的最长最亮的刘海。穿着一身纯白衣裙,从肩到胸系一条琥珀色围巾,在腰间挽了一个结,长长地垂下来,顶端的流苏直垂到膝盖以下,头上还戴一朵琥珀色的花,与她乌黑发亮的头发形成美丽对比。”
  “她当然很受众人的羡慕吧?”
  “不错,是这样。不仅因为她长得美,而且还因为她多才多艺。那天她是那些唱歌的女士中的一个,一位绅士为她弹钢琴,她和罗切斯特先生二重唱。”
  “罗切斯特先生?我还不知道他会唱歌呢。”
  “噢!他可有副优美的男低音,对音乐也很有鉴赏力。”
  “英格拉姆小姐呢,她嗓音怎么样?”
  “非常圆润有力,唱得很动听。听她唱歌真是一种享受——后来她又弹了琴,我不懂欣赏音乐,但罗切斯特先生懂。我听他说,她弹得太好了。”
  “这位漂亮出众的多才多艺的小姐还没结婚吧?”
  “好像没有。我猜她和她妹妹的财产都不多。老英格拉姆爵士的大部分财产都确定了继承人,他的大儿子几乎占有了一切。”
  “可我不明白难道没有一位富有的贵族或绅士看中她?比如罗切斯特先生,他就很有钱,是不是?”
  “哦,没错。可你瞧他们之间年龄相差太大。罗切斯特先生快四十了,可她才二十五呐。”
  “那有什么?比这更不相配的婚姻天天有啊。”
  “这话不假。但我想罗切斯特先生不会动这种念头。看你什么都没吃,从开始喝茶到现在,你简直没动一下点心。”
  “不,我太渴了吃不下去,再给我倒杯茶好吗?”
  正要再讨论罗切斯特先生与美丽的布兰奇可不可能结合的话题,阿黛勒进来了,谈话便岔开了。
  重新独处时,我回想一遍听到的情况,深入自己的心灵,审视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竭力用一只严厉的手,把那些迷失于无边的想象,无路的旷野之中的一切,拉回到常规的安全栏中。
  在自己的法庭上受审,记忆出庭作证,道出昨夜以来我所怀有的种种希冀、愿望、感情——以及近两周来所沉迷的心境。理智走上前,坦坦然然讲了一个朴实无华的故事,指责我曾如何无视现实,狂热地吞下理想——而我宣布了大意如下的判决:
  “你,”我说,“是罗切斯特先生宠爱的人吗?你有取悦他的天资吗?你有什么地方让他看重?走开吧!你的愚蠢让人无法忍受。为了一点点偶尔表示的喜欢就心花怒放,殊不知,这不过是一位名门绅士,一位老于世故的人,对一个下属,一个初出道者的暧昧表示。你怎么敢这样?可怜的傻瓜!——连切身利益都不能使你聪明些吗?今早还次次回味昨夜那短暂的一幕?——捂上脸蛋害臊吧!他说过什么赞美你眼睛的话吗?盲目的自负者!睁开迷失的双眼,瞧瞧你那该死的糊涂吧!一个女人被自己的上司恭维决无好处,因为他不会打算娶她。让爱情之火在心中悄悄燃烧,得不到回报,又不为人知,那必定会吞噬培植它的生命。而且,如被发现,得到了报偿,又必定如同鬼火一样,把它引入泥泞的荒野,无力自拔。这对所有女人来说都是发疯。
  “那就听着,简·爱,听听对你的判决吧。”明天,把镜子搁在你面前,用粉笔画出你的尊容,照实画,不能淡化任何一个缺点,省去任何粗糙的线条,不能抹去任何令人不快的不匀称。再在下面写上‘孤苦无依,可怜平庸的一位家庭女教师。’
  “而后,拿一块光滑的象牙——你画箱里备着一块呢,取出调色板,调出最光鲜,最优美,最明净的色彩,挑一管最细的驼毛画笔,仔仔细细勾画出你所能想得出的最可爱的脸蛋,依照费尔法克斯太太对布兰奇·英格拉姆的描述,用你最柔和的浓淡的色彩,最悦目的色彩来画,乌黑的卷发,东方式的明眸——什么?你以罗切斯特先生为模特儿!记住,镇定!别哭鼻子!——别动感情!——别遗憾!只能忍受理智与决心。回忆庄重和谐的面部轮廓,希腊式的脖颈和胸部,露出丰满眩目的胳膊和纤细的手。千万别省掉钻戒与金镯,如实描画那衣衫,薄如云冀的花边,亮闪闪的缎子,优雅的围巾,还有金色的玫瑰,给画像注明‘布兰奇,多才多艺的大家闺秀’。
  “将来无论何时,当你偶尔幻想罗切斯特先生对你有好感,就拿出这两张画,对比对比,说罗切斯特先生也许能获得那位高贵女士的爱情,只要他努力的话。他难道真会对你这位贫穷卑微的平民女子动心吗?”
  “我要这么做。”我主意已定。决心已下,人也跟着平静下来,很快便进入梦乡。
  说到做到。自己的画像用粉笔一两个小时就完成了。而差不多花了两星期,我才在象牙上完成了一幅设想中的布兰奇·英格拉姆的肖像。她看起来真够漂亮的,与粉笔画的自己头像一比,反差大到了自制力所能承受的极限。做这件事让我获益匪浅,因为头脑和双手都不曾闲着,也给希望刻在心上的新鲜印象注入了力量,使之不可磨灭。
  不久便知道,幸亏接受了这样一次有益的教规磨练,曾这样迫使自己的感情就范,这才能对接着发生的事情处之泰然。若毫无思想准备,那我恐怕连外表的镇静也难以维持。
##第十七章
  一星期过去了,罗切斯特先生仍杳无音讯。十天过去了,他依旧未归。费尔法克斯太太说,就是他从里斯直接去了伦敦,又从伦敦去了欧洲大陆,一年不在桑菲尔德露面,她也不会感到奇怪的,他常常这样出乎意料地说走就走。听了这话我心头奇怪地一凉,非常失望。确确实实在听任自己体会一种可恶的失落感。但我重整了智慧,重建了原则,很快又使自己的感觉恢复了正常。是如何战胜了暂时的过错,去除掉以为罗切斯特先生的行踪对自己至关重要的误会,倒是十分奇妙。并未贬低自己,心怀奴性与自卑,相反,我只是说:
  “你与桑菲尔德的主人风马牛不相及,不过是教教他的被保护人,接受他的薪水,感激他对你如此尊重和善意的款待而已。只要你克尽职守,就有权得到这种待遇。切记这只是你与他之间他严肃承认的唯一关系,所以千万别对他寄托柔情,为他着迷,为他痛苦,等等。他与你处于不同的阶层,记住你自己的地位吧。好好珍重,别把整个心灵的爱,别把全部心血浪费在并不需要并且轻视这份礼物的地方。”
  我平静地做着自己的常规工作,但不止一次地脑海中闪过些模糊的暗示,考虑自己是否应当离开桑菲尔德,还在头脑里不自觉地构思着广告,设想着新的工作。这些念头没必要阻止,它们也许能生根发芽,结果实。
  罗切斯特先生已离家两个多星期了。突然有一天,邮差给费尔法克斯太太送来一封信。
  “是老爷来的,”她看看信上的地址,“现在咱们就能知道是不是该等他回来了。”
  她拆开封口后仔细看着信,我接着喝咖啡(我们正吃早饭)。咖啡十分烫,我把这当作自己陡然面孔通红的原因。至于手为何在发颤,为何无意之间把咖啡洒掉一半到碟子里,我不愿去多想了。
  “好啦——有时候我觉得咱们太清静了,现在可有机会热闹一下啦,至少有一阵子好忙的啦。”费尔法克斯太太道,那封信还举在她眼镜跟前。
  允许自己请她解释之前,我先把阿黛勒碰巧松开的围涎系好,再给她拿一个小面包,然后往她杯子里添满牛奶,这才若无其事地问:
  “我想罗切斯特先生不会马上就回来吧?”
  “他真的快要回来啦——他说三天后就到。也就是这个星期四。而且不止一个人,不知道里斯那儿会有多少贵客跟他一起来。他吩咐要准备妥当所有最好的房间,把书房和客厅打扫干净,并要我去米尔科特的乔治客店或随便什么地方再请三名厨子。说女士们也会带女仆,男士们会带随从,所以咱们这儿会有整整一屋子人。”费尔法克斯太太匆匆咽下早饭,匆匆忙忙起身去准备了。
  当真让他说对了,这三天大家真是忙成一团。还以为所有房间早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呢,原来并非如此。连忙又请来三个女人帮忙,与大家一起忙着擦呀,刷呀,冲洗瓷器呀,抽打地毯呀,重挂图画呀,擦亮镜子和吊灯呀,给卧室生上火呀,在炉子上烘干床单和羽绒垫呀,此情此景在这之前之后都没见过。阿黛勒在这忙乱中简直玩野了,大家都在为迎接客人作种种准备,客人及日就到,这好像使阿黛勒心花怒放。她要索菲把她所有的衣服收拾一通,给那些“旧的”翻翻新,给那些新的晒一晒,理理好,而她自己什么也不干,尽在正房里窜来窜去,在床架上蹦上跳下,躺在床垫和堆得高高的长枕、短枕上,在熊熊的炉火和烧得呼呼直响的烟囱面前玩着。功课全免了。费尔法克斯太太把我也拉去帮忙,整天待在贮藏室给她和厨娘帮忙(或帮倒忙),学着做牛奶蛋糊,乳酪饼和法式糕点,捆扎野味,装饰甜点心。
  预计客人星期四下午到,正好可以赶六点的晚饭。在他们未来之前,我没功夫胡思乱想,觉得跟大伙儿一样又忙碌又快活——除了阿黛勒。不过,我的快乐时而会被浇上凉水,而且身不由己的被扯进怀疑、凶兆与不祥的猜测之中。那就是偶尔会看到三楼的楼梯门慢慢一开(这门最近总上锁),格雷斯·普尔走出来。她戴着整齐的白帽子,白围裙,白手帕。看着她轻轻地顺走廊而去,一双布条拖鞋悄无声息;看着她把头探进忙得天昏地暗的卧室——只说上一句话,大概是吩咐打杂女工如何擦亮炉栅,抹净大理石壁炉台或墙纸上的污痕,然后又接着往前走了。她就这样,一天一次下楼到厨房。在那吃顿饭,在炉旁不多不少的吸上一袋烟,然后回去,拎着她那壶黑啤酒,做为独居阴森森高楼的慰藉。一天二十四小时中,只有一小时与楼下的仆人共度,其它时间都待在三楼的某间橡木卧室低矮的天花板下头。她坐在那儿做针线——也许还独自凄凉地大笑——形单影只,如同地牢的犯人一样。
  最奇怪的是府里除我以外再没一个人留意她的习惯,或对她的行动大惊小怪。没人议论她的地位或工作,也没人同情她的寂寞与孤单。只有一次,我倒真听见一点儿莉娅和一名打杂女工的闲谈,议论格雷斯。打杂女工说——
  “我想她挣得钱不少。”
  “是呵,”莉娅道,“但愿我也能挣那么多就好了。倒不是我抱怨太多——桑菲尔德并不抠门儿。可我们的工钱还比不上普尔太太的五分之一呢。她在存钱,每季度都要到米尔科特的银行去。她要想离开的话,攒的钱足够养她自个儿了,这我一点儿也不奇怪。不过我看她在这儿习惯了,再说还没四十岁,身强力壮的干啥不行,放弃这差事也太早了。”
  “我想她活儿干得挺好。”打杂工道。
  “啊!——她明白自己该干什么——没人能比她更厉害,”莉娅意味深长地说。“再说,也不是个个都能干得了她那份差事,就算拿一样多的钱别人也不行。”
  “那倒是真的!不知道老爷——”
  打杂女工正要往下说,莉娅一回头看见了我,急用胳膊推了一下同伴。
  “她不知道?”听到那女人小声问。
  莉娅摇了摇头,谈话停止了。从中只能猜到一点——桑菲尔德有个秘密,而我被故意排除在这秘密之外。
  星期四到了。前一天晚上,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卧室与客厅都尽人所能装饰得焕然一新。地毯铺开了,梳妆台收拾好了,家具擦得干干净净,鲜花插满一个个花瓶。大厅也已擦洗过,雕花大钟、楼梯台阶和栏杆全都擦得玻璃般闪闪发亮。餐室里,餐具柜中的盘子光亮耀眼。客厅与起居室内,四处摆放的一瓶瓶迷人的鲜花争奇斗艳。
  下午来了。费尔法克斯太太换上她最好的黑缎子衣裙,戴上手套和金表,因为接待客人是她的任务——带领女士们去她们的房间等等。阿黛勒也被打扮起来,虽说我觉得至少当天她很少有机会被介绍给客人们。不过为让她高兴,我还是允许索菲给她穿上一件大裙摆的薄纱短外衣。至于我自己,完全没必要换什么衣服,是不会有人叫我离开我那私人房间般的教室的,因为它现在已成为我的私人房间了——“患难中愉快的避难所”。
  那是一个温馨宁静的春日。时值三月底四月初,明媚的春光预示着夏天即将来临。天快黑了,但黄昏的余光依旧暖和。我坐在教室里工作,窗户敞开着。
  “天晚啦,”费尔法克斯太太衣裙沙沙作响地走进来。“幸亏我吩咐的开饭时间,比罗切斯特先生说的推迟了一个小时。现在六点已经过啦。我已经打发约翰到大门口去瞧瞧路上有没动静,大路上朝米尔科特能望出去老远一截路。”她走到窗前,“他来啦吗!喂,约翰(倚着窗户),有消息没?”
  “他们来啦,太太,”他回答,“大约再有十分钟就到了这里。”
  阿黛勒扑向窗口,我跟在后头,小心地站在一旁,以使这样我可以被窗帘遮住,使我能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到我。
  约翰说的十分钟似乎显得很久。终于听到车轮声。只见四个仍骑马的人顺车道飞驰而来,后面跟着两辆敞篷马车。可以见到车上面纱飘飘,羽毛摇摇。两位年轻骑手,衣着入时,绅士派头。第三位是罗切斯特先生,骑着他那匹黑马梅斯罗,派洛特在他前面欢跃奔跑。与他并驾齐驱的是位女士,他与她跑在所有人的前头。她那紫色的骑装近乎扫到地面,面纱长长地在风中飘扬,透明的褶裥之间,隐约可见一头浓密油黑的卷发闪闪发亮。
  “英格拉姆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喊道,匆忙冲下去履行职责。
  车队沿着弯弯的车道,一下子绕过屋角,看不见了。阿黛勒恳求着要下去,我把她抱上膝头,给她讲清楚,无论现在还是其它时候,都千万不要擅自闯去见那些女士们,除非有人特地派人来叫她去,不然罗切斯特先生会大发脾气,等等。听到这些“她淌下了自然的眼泪”,但是看到我一脸严肃,她最终答应抹干了泪水。
  此时,听得到大厅里一片欢声笑语。先生们深沉的声调,女士们银铃般的嗓音,和谐交融在一起。其中声虽不高却颇为特殊而又清晰的是桑菲尔德府的主人那洪亮的声音,在欢迎着美丽的和英俊的嘉宾光临。接着,一阵轻快的脚步迈上了楼梯,又轻盈地穿过走廊,柔和欢快的笑声,开门声,关门声,然后是一片寂静。
  “她们在换衣服。”阿黛勒说,她一直在竖着耳朵听,不放过每一个声音,然后叹了口气。
  “在妈妈家里,”她说,“要是来了客人,我总是到处跟他们跑。到客厅,到她们房里,常常看着使女给太太们梳头穿衣。挺有意思的,那样能长见识。”
  “饿了吗,阿黛勒?”
  “饿了,小姐。咱们有五、六个钟头没吃东西了罢。”
  “好吧,现在趁女士们还在她们房间里,我冒个险下去,给你弄点儿吃的。”
  我小心翼翼地走出我的避难所,找到一处直通厨房的后楼梯。厨房里正热火朝天,忙得不亦乐乎。汤和鱼马上就做好了,厨娘在锅子上方弯着腰,象是全身心都有自动燃烧的危险。在仆人的大屋子里,两名车夫,三名绅士的跟班,或坐或站,围在炉边。女仆们大约在楼上和女主人在一起。从米尔科特雇来的几个新佣人手忙脚乱的到处乱窜。我穿过这片混乱,总算到了食品贮藏室,从那儿搞到一只冷鸡,一个面包卷,几块馅饼,一两只盘子和一副刀叉。捧着这些战利品我连忙撤退,回到走廊,正要关上后门,一阵越来越响的嗡嗡声提醒我,女士们就要从她们房间出来了,结果我不经过她们房间,不冒险让人家撞见自己捧着一大堆吃的,就无法返回教室。只好悄悄地站在这一头,这儿没窗户,很黑,现在更黑了,因为太阳落山,暮色正起。
  不一会儿,房间里的女客一个接一个出来了,每个人都轻松活泼,衣裙在沉沉的暮色中闪光。她们凑在走廊那一头,压低嗓音聊了一会儿,声音优美动听。接着她们走下楼梯,悄无声息了,仿佛一团明亮的雾飘下小山。给人留下的总体印象是一种出身高贵的优雅,这是我从没见识过的。
  我发现阿黛勒把教室门掩开条缝,正往外偷看。“好漂亮的女士呀!”她用英文叫道,“哦,真希望能到她们那儿去!你觉得晚饭后罗切斯特先生会叫我们去吗?”
  “不会,真的,我看不会。罗切斯特先生有其他的事要考虑。今晚就别想那些女士们啦,没准儿明天你就能看到她们。给你晚饭。”
  她真饿坏了,鸡和馅饼暂时转移了她的注意力。好在弄到这些吃的,要不她和我,就可能根本吃不到晚饭。我把吃的也给索菲送了一份去。楼下所有的人都忙得顾不上想起我们。直到九点,客人才上甜食。十点钟,仆人们还来回奔跑着,端着托盘上咖啡。我允许阿黛勒比平时晚得多才上床,因为她说反正吵得睡不着。楼下的门不停地开呀关呀,人也不停地走来走去。她还加上一句,如果罗切斯特先生要是派人送口信来了,她却已换睡衣上了床,“那多遗憾!”
  于是我便给她讲故事,她想听多久就讲多久。再换换活动,带她到走廊上去。大厅里灯火辉煌,她喜欢从栏杆上朝下看仆人们来来往往。夜深了,客厅传来一阵音乐声,钢琴已被搬到那儿去了。阿黛勒和我坐在楼梯头听着。霎时间传来一个歌声与浑厚的钢琴声融为一体,唱歌的是位女士,嗓子非常甜美。独唱结束了,然后是二重唱,然后是无伴奏三重唱。歌声的间歇,则由欢乐的嗡嗡谈话声补充。听了半天,突然明白原来自己是在全力分解那混杂的声音,想从那交织的歌声中分辨出罗切斯特先生的嗓音。很快就捕捉到了,然后又从因距离太远而模糊不清的歌声中猜测着歌词。
  钟敲响十一点,我看看阿黛勒,她脑袋靠在我肩头,眼皮越来越沉重。就抱她起来,送她上床。等先生女士们各自回房时,已接近凌晨一点。
  翌日与前一天同样晴朗。全体客人去附近的地方远足。清晨很早就出发了。有人骑马,有人坐车。我看着他们出发,又目睹他们归来。英格拉姆小姐与先前一样,是唯一的女骑手。而且罗切斯特先生与她并列而行。两人与大家拉开一段距离。我向费尔法克斯太太指出了这点,她正和我一起站在窗前。
  “你说过他们不可能想到谈婚论嫁,”我道,“可你瞧,比起其他女士来,罗切斯特先生分明更喜欢她。”
  “我想是的,不用多说,他爱慕她。”
  “她也爱慕他,”我加一句。“瞧她把头凑过去,好像两人正在说悄悄话呢。要能看见她的脸就好了,我还没见过一眼呐。”
  “今晚你会看到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回答。“我偶然向罗切斯特先生提起阿黛勒非常想见见女士们,他说,‘哦,那饭后叫她到客厅来好了,请爱小姐带她来’。”
  “噢——他一定是出于礼貌才这么说的,我想我就不必去了,肯定。”我回答。
  “这个——我跟他说了你不善交际,因为我觉得你不愿意在这么快活的一群人跟前抛头露面——全都素不相识的。可他急躁地说:‘胡说!她要不肯,就告诉她这是我个人的愿望。她要是硬不来的话,就说我会亲自来叫她。’”
  “我不会给他添麻烦,”我说,“要没更好的办法,我就去好了。不过我还是不喜欢。你会在那儿么,费尔法克斯太太?”
  “不,我请求免掉,他同意了。一本正经地进去最难受。我来教你一些避免尴尬的办法。你要趁客厅没人的时候就进去,抢在女士们离席之前,捡个僻静的角落坐下。先生们进来后你就不必久待了,除非你自己喜欢待着。只要让罗切斯特先生看见你在那儿后,就可以溜了——没有人会注意你的。”
  “你觉得这些人会久待吗?”
  “大约两三周吧。不会更长了。他们会在这复活节假期之后,乔治·林恩爵士因为被新选上了米尔科特的市议员,必须回城走马上任。我看罗切斯特先生会陪他前往。这回他在桑菲尔德待了这么久,我都感到奇怪了。”
  眼看就得领着我照管的孩子去客厅了,此刻我真是心如乱麻。阿黛勒一听说晚上要带她去见女士们,就乐了一整天,直到索菲动手给她梳妆打扮,这才使她安静下来。这个程序的重要性,很快就稳住了她的情绪。等到卷发梳得光溜溜,一束束垂下来,穿上粉红色缎子外衣,系上长长的腰带,戴好无指网眼手套时,她就满脸严肃,活像法官了。用不着我去提醒她小心衣服,一打扮完,她就一本正经地坐在小椅子上,事先还小心地提起缎子裙,生怕搞皱了,并向我保证,在我准备好之前绝不乱动。我很快就准备完事,最好的一件衣服(银灰色的那件,是为出席坦普尔小姐婚礼买的,自那时起我就没再穿过)很快就换好,头发很快梳平,唯一的饰物,那个珍珠胸针也马上戴好。然后我们下楼去。
  幸亏去客厅还有一扇门,无须经过全体客人落座吃饭的餐厅。我们发现屋里空无一人,在大理石壁炉内,一大堆火正静静地燃烧,烛光在明亮的寂寞中闪烁,在桌上装饰的精美鲜花中跳动。拱门前垂挂着深红的帷幔,虽说与相连餐室中的那群人之间,就隔这么薄薄的一层,可他们说话那么轻言细语,除了一片柔和的嗡嗡声外,一点儿内容也听不清。
  阿黛勒依然一脸郑重其事,朝我指点的小凳上一坐,一声不吭。我退到一个靠窗的位子上坐下,从旁边的桌上拣起本书努力看下去。阿黛勒把凳子移到我的脚旁,不久就碰碰我的膝头。
  “什么事,阿黛勒?”
  “我可以从这些美丽的花中拿一朵吗,小姐?好把我打扮得更漂亮些。”
  “阿黛勒,你太关注打扮啦。不过,你可以拿一朵花。”她从花瓶中摘下一朵玫瑰,我给她别在腰带上。她说不出有多满意地叹口气,好象她的幸福之杯这下可溢满了。我把脸一扭,掩饰自己忍不住的微笑。这个小巴黎人对穿着打扮天生就有的热烈追求,有几分可笑,也有几分可悲。
  此时响起轻轻的起立声,拱门上的帷幔被拉开了,露出了餐厅。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一整套豪华的甜食餐具,枝形吊灯在银器和玻璃器皿上洒下一片柔和的灯光。一群女士站在门口,她们走进来后,帷幔在身后落下。
  仅仅不过八位,但不知怎么,蜂拥而至时让人觉得她们人数要多得多。有的个子很高,许多人一身纯白,全都穿裙幅极大的盛装,让人感觉她们被放大了,好比迷雾使月亮显得更大一样。我起身向她们行个屈膝礼,一两位点头回了礼,其他人仅仅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而已。
  她们四下散开,动作轻盈而又活泼,使人联想到一群羽毛雪白的小鸟。有的斜靠在沙发或睡椅上,有的侧身细看桌上的鲜花和书本,其他的围在炉火旁交谈,声音小而清楚,大概她们说话的习惯就如此。后来我知道了她们的姓名,现在不妨介绍一下。
  首先是埃希顿太太和她的两个女儿。那位太太以前一定漂亮,至今风韵犹存。两个女儿大的是艾米,身材小巧玲珑,容貌举止天真幼稚,一副调皮孩子模样。一身白纱衣裙配蓝色腰带十分协调。小女儿路易莎,个子高些,身段更优美,容貌俊俏,正是法国人说的“不够端正却显得娇媚”的那一类。两姊妹都肤色白嫩,恰似那百合。
  林恩夫人四十岁上下,长的又大又胖,腰背挺直,满脸傲气。身穿一套华丽的闪缎裙袍,乌黑的头发在一支天蓝色羽毛头饰的影子里,在一支宝石头箍之中熠熠发光。
  登特上校太太没那么惹眼,不过似乎更有贵妇人派头。身量纤细,面容苍白温和,头发金黄。那身黑缎衣裙,饰以华丽的外国花边披巾和珍珠首饰,显得比那位有爵位的贵妇彩虹般的光艳更为悦目。
  然而最突出的三位——大概部分原因是由于她们在众人当中个子最高——是富孀英格拉姆夫人与她的两个女儿布兰奇和玛丽。这三人都算得上女人当中最高的。那位夫人年约四十到五十之间,线条依然匀称,头发(至少在烛光下)依然乌黑,牙齿也完好无缺,多数人会称赞她是这个年龄中的大美人。无可非议,就形体而言的确如此。可惜她神态举止间总是透出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傲慢。她有着罗马人的五官,双下巴消失在肉柱般的脖颈里。照我看,这副尊容,不但由于骄傲而显得臃肿阴沉,而且还满脸皱纹。下巴也显得出同样的傲气,挺直得令人不可思议。还有双充满恶意冷若冰霜的眼睛,令我想起里德太太的眸子。讲话拿腔拿调,嗓门深沉,声调夸张,口气专横——总之非常叫人受不了。身着深红的天鹅绒袍子,戴着印度金丝料的披巾式无沿帽,更赋予她(我猜她这样以为)一种十足的王家气派。
  布兰奇与玛丽同样身材——高大而挺拔,白杨树似的。玛丽虽高却显得太单薄,布兰奇则活生生一个月亮女神戴爱娜。我对她当然特别感兴趣。首先,想看看她长相是否正如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描述;其二,看她是否像自己凭想像为她画的那张小画像;其三,事情可以水落石出了——且看她是否如自己所想像,正对罗切斯特先生的喜好。
  就相貌而言,她完全符合我画的像,符合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描述。丰满的胸脯,瘦削的肩膀,优雅的脖颈,漆黑的眸子,乌黑的卷发,统统具备——可她的脸呢?很活像她妈,只是更年轻,没有皱纹而已。一样低低的额头,一样骄傲的五官,一样趾高气扬,只是没那么阴沉罢了。她老在笑,笑里透露嘲讽,与她弯弯的骄傲的嘴唇十分相配。
  据说天才的自我意识特别强,不知英格拉姆小姐是不是天才,但她的自我意识倒很强——引人注目的强。她与和善的登特太太谈起了植物学。登特太太好象没学过这门知识,尽管她讲她喜欢花,“尤其是野花”。英格拉姆小姐却学过,还满口卖弄植物学词汇,我很快就发现她是在(照行话说的)围追登特太太,也就是故意戏弄人家的无知。她的追猎也许聪明,却肯定居心叵测。她弹钢琴,弹得很出色;她唱歌,嗓子很优美。她私下跟她妈妈讲法文,讲得也不错,流畅且发音准确。
  玛丽比布兰奇面相更温柔开朗,五官也更柔和,皮肤更白(英格拉姆小姐黑得像个西班牙女郎)——但玛丽缺乏生气,面部呆板,两眼无光。她无话可谈,一旦落座,就像神龛里的雕像一般纹丝不动。两姐妹都身穿一袭洁白的礼服。
  现在我是否认为英格拉姆小姐会被罗切斯特先生看中呢?这不好说——我并不了解他在女性美方面的品味。他如果欣赏端庄,她正像端庄的一类,而且多才多艺,生气勃勃。多数绅士会对她一见倾心。我好像已有根据要去掉最后一片疑云了,现在只要看看他们在一起单独相处的样子了。
  读者呀,您不要以为,阿黛勒这段时间一直会在我脚边的小凳上静静地坐着,不,她们一进来,她就起身上前欢迎,正儿八经地行了个礼,还郑重其事地说:
  “太太小姐们好。”
  英格拉姆小姐满脸嘲讽地低头看看她,嚷了一声:“嗬,好一个小玩偶!”
  林恩太太则说:“我猜这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监护的小东西——他说过这是个法国小姑娘。”
  登特太太和气地拉住阿黛勒的手,给她一吻。艾米和路易莎·埃希顿异口同声地叫道:
  “多可爱的孩子!”
  随后就把她带到一张沙发上去,此时她正坐在两姐妹中间喋喋不休呢。一会儿法文,一会儿英文,不仅吸引了年轻的小姐们,连埃希顿夫人,林恩太太也给迷上了。她正尽情享受着众人的宠爱。
  咖啡总算送进来了。先生们也被请进来了。我坐在阴暗处——要是这灯火辉煌的屋里还有什么阴暗处的话,窗帘将我半遮半掩。拱门的帷幔再次撩起,他们进来了。成群的先生们,与女士们一样,仪表堂堂。一律穿着黑色服装,多数身材高大,有的还十分年轻。亨利和弗雷德里克·林恩让一看就知他们堪称是十足的花花公子。登特上校军人气质,地方官埃希顿先生绅士派头,头发已变白,眉毛与络腮胡还是黑的,使他看起来俨然“舞台上尊贵的长者”。英格拉姆勋爵和他的姐妹一样,个子很高,也跟她们一样漂亮,但他也有着一副玛丽那种冷漠与无精打采的神情。他似乎四肢修长有余,血气或脑力不足。
  可是罗切斯特先生在哪儿?
  他终于进来了。我不用眼睛望向拱门都能看到他进来了。竭力注意手上正织的网眼钱包——但愿只想手上的活计,只看膝上的银珠和丝线。然而,我还是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身影,忍不住回想起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情景,在我给了他所谓的重要帮助之后——他握住我的手,低头注视我的脸庞,端详我的目光仿佛有千言万语倾泻而出。这种激情我也曾有份。那一刻我与他多么接近!可从那时起是什么故意改变了他与我的相对地位?如今,我们变得如此疏远,如此陌生!遥远到都不指望他会过来和我交谈。我并不奇怪,他竟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到屋子另一边坐下了,开始与女士们聊天。
  发现他心思全在她们身上,我便可以不被人觉察就观察他,我的目光便不由自主给吸引到他脸上。我无法主宰我的眼皮,它们非要抬起来,眼珠非要盯着他看不可,那就看吧。而且看得充满快意——那是一种宝贵而令人心碎的快意,纯金一般,却带着痛苦的利刺。犹如行将渴死的人,明知自己爬近的是一眼充满毒汁的井,可还是要俯身痛饮一样。
  “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确如此。主人那苍白的橄榄色脸膛,宽阔方正的额头,浓密乌黑的眉毛,深沉的眼睛,粗犷的五官,果敢严厉的嘴——这一切都显露出活力、决心、意志——按理说都不算美,可在我眼中不但美,而且充溢着一种情趣,一股力量,令我完全折服,彻底左右了我的情感。我并没有打算爱他,读者明白,我一直努力从内心深处铲除刚被发现的爱情萌芽。可是此刻,当我第一眼再见他,这萌芽便自动复活,且又绿又壮!他无须看我一眼,就已使我爱上了他。
  与他的客人相比较,他焕发着天然的精力和真正的力量。比较而言,林恩兄弟的勇敢潇洒,英格拉姆勋爵的恬静雅致,甚至登特上校的英武雄姿,又算得上什么呢?对他们的相貌,他们的神情,我不以为然。不过,我可以想象的出多数旁观者会说他们英俊迷人,气度非凡,并毫不犹豫地认为罗切斯特先生五官粗犷,神情沉郁。看着他们微笑,大笑——不足称道。连闪烁的烛光都具有了他们微笑的活力,叮叮的铃声也充满他们大笑的意味。再看罗切斯特先生微微的一笑——冷峻的五官顿时变得柔和,双眼立刻变得明亮温柔,目光锐利而甜蜜,他此刻正与埃希顿家的路易莎和艾米交谈。奇怪,她们对他的目光处之泰然,而我却感觉这目光渗入心田。我还以为她们会垂下眼皮,脸泛红晕呐,可她们却根本无动于衷。这倒让人高兴。“她们眼中的他与我眼中的他完全不同,”我想,“他与她们不是一种人,我看他和我却是同类——我感到与他何其相似——他的神情举动我清楚明了,尽管我们之间横亘着一道地位与财富的鸿沟,但我的头脑与心智,血液与神经中,有某种东西与他息息相通。可几天前不是还说,除了从他手中领取薪酬,与他别无任何关系吗?不是还禁止自己胡思乱想,只准将他视为雇主吗?真是亵渎天性!我所拥有的一切美好、真诚、强烈的感情,都冲动地向他奔涌。我明白我必须隐藏自己的感情,扼杀自己的愿望,牢记他是不可能过份关注我。说自己与他同类,并非是说自己具有他那种影响力,那种迷人的魅力,只是说自己的某些志趣、情感与他相像而已。所以我必须反复告戒自己,我们之间永远相隔一道鸿沟——然而,只要一息尚存,我就必然爱他。
  咖啡再次端上来了。从先生们一进来,女士们便活泼的如同百灵鸟。谈话也愈加轻松欢快。登特上校与埃希顿先生在谈论政治,二位的太太也在侧耳倾听。两位傲慢的富孀,林恩夫人与英格拉姆夫人,她们在促膝谈心。乔治爵士——此人,顺便提一下,我忘了形容——是一位高大且神气的乡绅,站在她们的沙发前,偶尔插句嘴。弗雷德里克·林恩坐在玛丽·英格拉姆身旁,给她解说一本装帧豪华的大书中的插图。她看着,时而笑笑,却分明话不多。颀长冷漠的英格拉姆勋爵抱着胳膊,斜靠在娇小活泼的艾米·埃希顿的椅背上。她抬头看看他,鹪鹩似地叽叽喳喳。显然她喜欢他胜过喜欢罗切斯特先生。亨利·林恩在路易莎脚旁的矮凳上落座。阿黛勒与他共享这条脚凳。他吃力地跟她讲法国话,每当他一出错,路易莎就嘲笑他。布兰奇·英格拉姆会与谁作伴呢?她自个儿站在桌前,颇具风雅地低头翻看一本画册,似乎在等人相伴。但她并不愿久等,自己挑中了一位伙伴。
  罗切斯特离开两位埃希顿后,就和她一样,在壁炉旁孑然一人。她就走过去,站到壁炉另一侧,跟他相对。
  “罗切斯特先生,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小孩子呢。”
  “是不喜欢。”
  “那怎么想到要抚养这么个小玩偶呢?”(指指阿黛勒)“从哪儿拣来的?”
  “不是拣的,是被人抛弃的。”
  “你应该把她送到学校去。”
  “我负担不起,学费太贵了。”
  “咦,我猜你给她请了家庭教师呢。刚才还看见有个人和她在一起——走了吗?哦,不没!她还在窗帘后头呢。你当然付钱给她,我看一定也挺贵的——更贵哩,因为这样你得额外负担两个人。”
  我害怕——也许该说,我希望?——她提到我会使罗切斯特先生朝我这边看一眼的,便不由自主向阴影中躲得更远。但他根本没转移他的视线。
  “我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冷冷地说,目光仍直愣愣地瞅着前面。
  “对——你们男人从不计较经济和常识问题。你该听听我妈妈对家庭教师的一番高论。我想玛丽和我小时候至少有过一打家庭教师。但她们中一半可恶讨厌,另一半荒唐可笑。全都是些恶魔——是不是呀,妈妈?”
  “你说什么来着,我的宝贝?”
  这位被富孀妈妈叫做宝贝的小姐于是又把她的问题重复了一遍,外加解释。
  “最亲爱的,不要再提那些家庭教师了,一听这字眼儿我就心烦。她们反复无常毫不称职,真叫人受够了。谢天谢地,如今总算跟她们脱了干系!”
  登特太太朝这位道貌岸然的太太俯过身去,对她悄悄地说了句什么。从由此引出的回答看,大约是在提醒她被诅咒的那类人中正好有一位在场。
  “算啦!”这太太说,“但愿对她有好处!”随即又低下声来,但仍足以使我听到,“注意过她了。我会看相,一看就知道她具有那些人的通病。”
  “什么通病,夫人?”罗切斯特先生大声问。
  “会私下讲给你听的。”她意味深长说,又自以为是地把头巾帽连晃三下。
  “但是到那时我的好奇会倒胃口,它现在就想吃东西。”
  “问布兰奇吧,她离你更近。”
  “哦,别把他推给我,妈!对那号人我只有一句话,她们烦死了。倒不是因为我吃了她们多少苦头,我总是留心反攻为守。以前,西奥多和我总是捉弄威尔逊小姐,格雷太太和朱伯特夫人来着!玛丽老爱打瞌睡,没劲头来参与阴谋。戏弄朱伯特夫人最有趣,威尔逊小姐是个药罐子,可怜虫,哭兮兮的,成天没精打采。总而言之,不值得我们花力气去打败她。格雷太太粗俗又迟钝,什么打击对她都不起作用。但是可怜的朱伯特夫人!我现在还记得,每逢我们把她逼急了的时候,她那火冒三丈的样子。我们把茶泼掉,把面包、黄油搅得稀烂,把书往天花板上投,折腾尺子呀,书桌呀,火炉围栏和用具呀,等等。西奥多,你还记得那些快活的日子吗?”
  “是——呵,当然记得,”英格拉姆勋爵拖着长腔调,“那可怜的老木头就嚷嚷‘哦,你们这些小坏家伙!’——我们于是就教训她一通。她自己那么孤陋寡闻,还想教我们这么聪明的少爷小姐们?”
  “咱们是这么干来着,西多。我还帮你告发过(或收拾过)你的家庭教师,那个面无血色的维宁先生——一个病鬼牧师,咱们就是这样叫他的。他竟敢跟威尔逊小姐闹起恋爱来——至少西多和我这么认为。当我们发觉他们多情地眉目传情,唉声叹气,就发觉这是‘爱的表现’我断定大伙儿很快就能从我们的发现中获得到好处。我们把这当做一根杠杆,以好把这两个废物般的的家伙撬出我们的家门。我们亲爱的妈妈对这事一有所闻就觉得有伤风化,是不是呀,亲爱的母亲大人?”
  “当然呐,我的宝贝。而且我十分正确。毫无疑问,任何规规矩矩的人家都不能容忍男女家庭教师之间的私通。理由足有上千条哩,头一条就是——”
  “哦,天哪,妈妈!甭跟我们一一列举啦!再说,这谁不知道啊。坏样子有损孩子们的纯洁啦,恋爱者魂不守舍,攻守同盟,导致失职啦,而是易勇骄狂——傲慢无礼相辅相成啦——结果引起冲突和大爆发啦。说得对么,英格拉姆邸园的英格拉姆男爵夫人?”
  “我的百合花,你说的完全正确。你总是正确的。”
  “那就没必要再说啦,换个论题。”
  艾米·埃希顿没听见或没注意这道圣谕,仍用她温雅幼稚的口气接着说,“路易莎和我从前也爱捉弄我们的家庭教师,可她真是个好人,什么都可以宽容,怎么折腾她也不生气,从没对我们发过火。对吗,路易莎?”
  “对,从没发过火。我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甚至搜她的书桌和针线盒,把她的抽屉翻得底儿朝天。可她脾气真好,我们要什么她都给。”
  “我看咱们现在呀,”英格拉姆小姐面带嘲讽地把嘴一翘,“得为现存的家庭教师来部传记摘要了。为躲过这场灾难,我再次提议换个新话题。罗切斯特先生,你同意我的提议吗?”  
  “小姐,我同意,就跟同意你其它所有的意见一样。”
  “那么就由我来负责提出新话题吧。爱德华多先生,今晚你的嗓子好吗?”
  “比央卡小姐,只要你下命令,我就行。”
  “那好,先生,我降旨清一清你的肺部以及其它发音器官,好为我这个女王效劳。”
  “又有谁不愿为这么一位圣洁的玛丽充当里丘呢?”
  “里丘算什么?”她叫道,一边朝钢琴走一边甩满头卷发。“依我看,提琴手大卫肯定是个温水般没味的家伙。我更喜欢黑皮肤的博斯威尔。依我看,男子汉要没一点恶念就一钱不值。不论历史对詹姆斯·海普本如何说三道四,但我自有自己的看法,他正是那种野蛮的绿林好汉。我就愿嫁给这种人。
  “先生们,你们听听啊!瞧瞧你们中间谁最像博斯威尔?”罗切斯特先生大叫。
  “我看你最够格。”登特上校立刻搭话。
  “我发誓我将对你感激不尽。”他回答。
  英格拉姆小姐此刻得意洋洋,仪态优雅,女皇般摊开她雪白的裙袍,坐在钢琴旁,开始演奏一支鲜丽的前奏曲,并边弹边讲话。今晚她趾高气扬,言谈的神气不仅打算赢得听众的赞美,还想要让他们大为吃惊。显然,她十分想让人家觉得她活泼又勇敢。
  “哦,如今的年轻人真让我厌恶!”她叮叮咚咚地弹得飞快。“真是一群软骨头的可怜虫,不配跨出爸爸的园子门一步。要是没有妈妈的许可和保护,连这一步也甭想了!只晓得关心自己漂亮的面孔,白皙的双手和一双小脚,好像男人跟美有什么关系似的!好像可爱并非女人的特权——她的合法属性与遗传似的!我承认丑陋的女人是造物主漂亮脸蛋上的一个污点,不过男人吗,让他们只关心拥有力量与勇气吧。让他们把猎取、射击和斗争当成座右铭吧。别的都一文不值。我要是男人的话就照这个办。”
  “不管什么时候结婚,”她顿了一下,见无人插嘴,又接着说,“我铁定主意,我的丈夫不该是我的对手,而只能是我的陪衬。我的宝座旁边容不得竞争。我要的是绝对的衷情,不准他既忠态于我,又忠诚于他镜中看到的那个人。罗切斯特先生,你现在唱吧,我来伴奏。”
  “遵命”。他回答。
  “那就唱首海盗歌。要知道我最喜欢海盗了,所以你要唱得情绪饱满。”
  “只要英格拉姆小姐一声令下,就连牛奶和水都会情绪饱满的。”
  “那就当心,如果没让我满意,我就教教你怎么做,让你在众人面前丢脸。”
  “这可是对无能的一种奖赏,现在我得尽力失败。”
  “你得小心,要是故意唱错,我就给你应该的惩罚。”
  “英格拉姆小姐该仁慈一些,因为她有本事作出让凡人受不了的惩罚。”
  “啊!解释解释!”她命令。
  “请原谅,小姐,无需解释。你那敏锐的感觉会告诉你,只要你眉头一拧就足以代替死刑。”
  “唱吧!”她又弹起琴来,开始了风格活泼的伴奏。
  “现在我该溜了。”我暗自思忖。可是那昂扬激越的歌声吸引了我。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过,罗切斯特先生有副好嗓子,确实——是圆润浑厚的男低音,融汇了他的感情,他的力量,穿透耳膜,直抵心田,神奇地唤醒了那里所有的激情。我等待着,直到最后一个深沉有力的颤音消失——直到中断的谈话声再次响起,这才退出藏身的角落,又一次从侧门出去。好在侧门很近,并且有条狭窄的走廊通向大厅。穿过大厅时,我发现鞋带松了,就停下来跪在楼梯底层的垫子上系上鞋带。突然听餐室门开了,一位先生走了出来,我赶紧站起来,恰好与来人打了个照面,原来是罗切斯特先生。
  “你好吗?”他问。
  “很好,先生。”
  “在屋里时你为什么不过来和我谈话呢?”
  原本可以反问这句话,作为反击,但又不愿如此放肆,就回答说:
  “我不想打扰你,因为你好像很忙,先生。”
  “我外出时你一直都在干什么呢?”
  “没什么特别的事儿,和平时一样,教阿黛勒学习。”
  “可是比以前苍白多了——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了。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先生。”
  “你在差点儿淹死我的那天晚上受凉了吧?”
  “一点儿没有。”
  “回到客厅去,你离开得太早啦。”
  “我有点累,先生。”
  他盯了我片刻。
  “还有点儿不高兴,”他说,“发生了什么事呀,告诉我。”
  “没事——没事,先生,我没不高兴。”
  “可我敢肯定你不高兴,而且再讲几句就要掉眼泪了——可不是,泪花都在眼眶里打转喽,已经有一颗泪珠子滑下睫毛落到地板上了。要是我有时间,要是我不怕撞上哪个讨厌的仆人多嘴多舌,那我非把你哭的原因搞个清楚。得啦,今晚饶了你。不过请你明白,只要客人们还没走,我每天晚上都希望能够在客厅里见到你,这是我的愿望,别不当回事,现在走吧,叫索菲来领阿黛勒。晚安,我的——”这时猛然他刹住了,咬紧嘴唇,蓦然离开。
##第十八章
  那些日子里桑菲尔德充满了欢乐和忙碌,与初来乍到的头三个月那些平静单调和孤独的日子相比,真是天壤之别!一切忧伤的情绪都被赶出宅邸,所有阴郁的念头统统抛到脑后。到处生机盎然,整天人来客往。从前走廊里静悄悄毫无声息,一排正房空荡荡无人居住,如今只要从那路过就会碰上哪个漂亮的侍女或衣着华丽的男用人。
  厨房,配餐室,仆人的饭间以及门厅都同样热闹非凡。只有在可人的春光,蔚蓝的天空,明媚的阳光把人们吸引到外面庭院去时,几间大客厅才空荡荡的一片幽静。即便天气变坏,数日内雾雨菲菲,也不令人们扫兴。户外的游乐一停,室内的消遣反倒更活泼更加多样。
  头天晚上有人建议换个消遣方式时,我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做。他们说要玩“字谜游戏”,对此我一无所知,连名字都不懂。仆人们被叫进来,餐室的饭桌推走了,灯光重新布置,椅子正对拱门被摆成半圆形。罗切斯特先生和其他男宾们指挥着挪动这些东西,女宾们在楼梯上跑上跑下,打铃召唤侍女。费尔法克斯太太被叫来,报告府里披肩、服装和各种帷幔的情况。三楼的一些衣橱被彻底翻一遍,里头七零八碎,什么带裙环的锦缎裙啦,缎子宽身女服啦,黑色时装啦,花边垂带啦,被女仆们一趟趟的抱下楼去,然后就挑拣搜寻,选中的东西被送入客厅里的小套间。
  同时,罗切斯特先生再次把女士们叫到他周围,从中选了几位加入他的那一组。“英格拉姆小姐当然跟我一方。”他说。然后又点了两位埃希顿和登特夫人的名字。他看看我,正巧我离他很近,正在帮登特太太扣紧松开的手镯。
  “你玩吗?”他问,我摇摇头,真怕他会坚持,所幸他没有,允许我悄悄回到自己的老位子上去。
  他和几位助手退到帷幔后头,其他的人以登特上校为首,在半圆形的椅子上就座。一位男宾,是埃希顿先生,注意到了我,提议要我也加入,但立即遭到英格拉姆夫人的否决。
  “不,”我听到她说,“她那副蠢样子,这种游戏她肯定玩不了。”
  不久,铃声响起,帷幕被拉了起来。只见拱门内罗切斯特先生挑中的大块头乔治·林恩爵士,裹着一条白被单,面前有张桌子,上面放着一本打开的大书。他身旁站着艾米·埃希顿,他披着罗切斯特先生的斗篷,手里也拿着本书。有位看不见的人快活地摇起铃,阿黛勒出场了(她非得加入她保护人的一组),蹦蹦跳跳的往前走,把装在篮子里的鲜花向四周抛撒。接着登场的是美艳绝伦的英格拉姆小姐,她一身洁白,头顶一块长长的面纱,额上戴只玫瑰花环,与她并肩走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两人行至桌前跪了下来。登特太太和路易莎·埃希顿同样浑身洁白,在他俩身后站定。下面是一个哑剧,分明是场表现婚礼的哑剧。结束时,登特上校和他的那一组成员小声商量了两分钟,然后由上校叫道——
  “新娘!”罗切斯特先生鞠个躬,帷幕落下。
  过了好久,帷幕再次升起。第二幕的布景比头一幕更为独特。刚才说过,客厅比餐厅要高出两层台阶。在顶层台阶靠后一两码的地方,摆着一个大理石盆,我认出来那是暖房里那件装饰品——它平常总摆在那儿,四周簇拥着异国花草,大理石盆里头养着金鱼——这东西又大又重,弄到这儿来一定颇费气力。
  盆子旁边的地毯上坐着罗切斯特先生,他身上裹着披肩,头戴一顶穆斯林头巾,黑眼睛黑皮肤,异教徒的面相,倒与这身打扮十分相宜。活脱脱一位东方酋长,一个绞死别人或被人绞死的角色。英格拉姆小姐随即登场,同样一身东方情趣的服装,腰套系一条绯红的围巾,鬓角结一条绣花手绢,露出线条优美的胳膊,一只手举起来平稳优雅地扶着顶在头上的水罐。她的体态相貌、肤色神情都使人想到宗法时代的一位以色列公主。无疑,这正是她所要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大盆子,弯下腰仿佛要把小罐装满,再把它顶在头上去,水盆边的人此时似在招呼她,提出什么要求——“她急忙过去,放下水罐,让他喝水。”然后他从长袍的胸襟里掏出一个首饰盒打开,露出华丽的手镯与耳环。她满脸惊讶与羡慕。接着他跪下来把珍宝放在她脚下,她便用表情和动作展示疑惑与惊喜。陌生人给她戴上手镯,佩上耳环。原来是以利以谢与利百加,就差几匹骆驼了。
  猜谜的一方再次交头接耳,显然对这一幕表现的字或片言只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发言人登特上校要求“完整的场面”。此刻帷幕再次降下。
  第三幕只露出了客厅的一部分,其它部分被一块黑粗布帘遮挡起来。大理石盆已被搬走了,取代它的是一张松木桌,一把厨房用的椅子,一盏角形灯发出昏暗的光,照耀在这些东西上面,所有蜡烛都被熄灭了。
  暗淡的布景中,坐着一个男子,他的双手握拳搁在膝头上,俯首看地。我知道这是罗切斯特先生,虽说他面孔肮脏,衣裳凌乱(外衣松散地挂在一条胳膊上,仿佛被一场搏斗给撕破的),神情绝望而又恼怒,头发凌乱不堪且直立着,简直叫人难以辨认,他一动,脚镣就铿锵作响,还戴着手铐。
  “监狱!”登特上校大叫,这回字谜猜中了。
  一段长长的间歇时间让演员们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他们从餐厅进来了。罗切斯特先生领着英格拉姆小姐,她正夸赞着他的演技。
  “知不知道,”她说,“你演的三个角色中我最喜欢最后那个啦?哦,如果你早生几年的话,会是一位多么骁勇豪侠的拦路大盗!”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吧?”他回头问她。
  “唉!洗掉啦,洗得越干净就越可惜!再没什么比这种歹徒抹脸用的胭脂更适合你肤色的了。”
  “这么说你喜欢拦路大盗咯?”
  “英格兰大盗只次于意大利土匪,而意大利土匪又比地中海的海盗稍逊一筹。”
  “得啦,不管我是谁,可别忘了你是我的妻子。咱俩一小时前已面对所有这些证人举行了婚礼。”她咯咯地笑,脸上红晕泛起。
  “登特,”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现在轮到你们啦!”于是另一组人退了下去,他这一组占据了那些空出的座位。英格拉姆小姐坐到首领右侧,其他猜谜者分别在他与她两边就座。现在我不看演员了,也不再兴趣盎然地期待帷幕升起了,注意力已经被观众吸引。先头盯住拱门的眼光,此时难以抑制地被那排半圆形的椅子迷住了。登特上校一伙人演的什么字谜,选的什么字,表演的是否出色,我都无从记忆。然而每幕之后互相讨论的景象却依然记忆犹新。但见罗切斯特先生转向英格拉姆小姐,英格拉姆小姐也同样转向罗切斯特先生,她的头凑近他,乌黑的卷发几乎触到他的肩膀,贴着他的面颊摇晃。我听到他们轻言细语,记着他们交换的目光。此时,我甚至对当时情景激起的感情仍不记怀。
  读者呀,已告诉过您,我学会了爱罗切斯特先生,如今已没有办法不爱他,仅因为发现他不再注意我——仅因为在他面前度过几个小时,他却不朝我瞟上一眼——仅因为见他只注意一位尊贵的小姐,而这位小姐从我旁走过时,连裙边都不屑碰我一下,她那漆黑傲慢的眼睛偶尔落到我的身上就会马上移开,好像我太卑贱,不值一顾。我不爱他,仅因为断定他很快要娶的正是这位小姐——仅因为天天看见她脸上的有种确信他会娶她的那样洋洋得意——仅因为时时目睹他的求爱方式,而这种方式尽管随意无拘,一副宁被人求也不求人的高傲模样,可是却正由于他的随便才十分迷人,正由于他的高傲才无法抗拒。
  这种情况下,任何东西都不能冷却或消灭爱情,尽管很容易使人产生失望。读者呀,您还会认为,我还产生妒嫉,要是我这种地位的女人,敢于妒嫉英格拉姆小姐那种地位的女人的话。可惜我并不妒嫉,或者说极少妒嫉——我所经受的痛苦无法用这个词来概括。英格拉姆小姐不值得我妒嫉,她太低下,激不起我那种情绪。原谅我似乎自相矛盾,可我是实话实说。她喜欢炫耀,却空有虚表。她风雅漂亮,多才多艺,却见解浮浅,心灵贫瘠,在那块土壤上没有任何花朵会自动绽放,没有任何自然正常的果实会喜欢这种新土。她不善良,也没有创见,总是重复书本上的响亮词句,却从未提出也不曾有过自己的独特见解。她鼓吹高尚的情调,却不懂得同情与怜悯,没有丝毫柔情与真实。她对小阿黛勒心怀恶意,并无端发泄,不时地把这个缺点显露无遗。要是阿黛勒偶尔走到她身边时,她就恶言冷语,把她推开,有时还喝令她滚出房间,对她总是冷酷无情刻薄恶毒。除了我,就连别人也观察到了这些个性的暴露——密切、热心、敏感地注意着。是的,连未来的新郎罗切斯特先生自己,也对他的意中人在不停地监视。正是这种精明——这种谨慎——这种对他美丽爱人缺点的全面而清醒的了解——这种对她明显缺乏的激情,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痛苦。
  我明白他娶她是由于门第观念,也许还有一些政治原因,因为她与他门当户对。我感到他并未把自己的爱情给她,而她也没资格赢得这份珍宝。这就是关键所在——是触痛弄人心弦之处——是我的狂热有增无减的原根由,她无法迷住他。
  如若她能旗开得胜,他也缴械投降,真挚地拜倒在她的脚下,我会捂着脸,转身面壁(打个比喻),对他们死了心。如若英格拉姆小姐是位善良而又崇高的女人,充满力量、热情、仁慈、见识,我就会与两只老虎——妒嫉和绝望作殊死搏斗,哪怕心儿被撕碎被吞噬,也钦佩她——承认她超群出众,从此默默打发我的余生。她愈是占上风,我愈是钦佩——心儿也愈是宁静。但现在,眼看着英格拉姆小姐为迷住罗切斯特先生而煞费苦心,目睹她已败下阵来,可自己还浑然不觉,仍旧徒然幻想射出的每支箭都中靶的,还炫耀胜利而在自我陶醉。而同时,她的自负与自满却把自己一心吸引的东西推得越来越远——目睹这些,同时将我置于无尽的激动与无情的克制之中。
  因为,她失败之时,我却对她本该如何取胜清清楚楚,知道他不断射向罗切斯特胸膛的箭,一支支擦肩而过,纷纷坠落在他的脚下。我知道,倘若射手更有把握,满可以使这些箭在他高傲的心窝上剧烈地颤抖——会把爱情注入他坚定的眼睛,会让温情取代他那一脸讥讽。或许更好的是,无需武器就将他悄无声息地征服。
  “为何她有幸与他如此贴近,却无法对他施加更大的影响?”我问自己。“无疑她不能真正喜欢他,或真心实意喜欢他!要是她真正喜欢他,就用不着如此大方地堆着一脸假笑,如此不懈地抛送秋波,如此刻意地忸怩作态,故作风雅,照我看,她只需静静地坐在他身旁,少开口,少顾盼,这样就更能打动他的心。我以前曾见过他一脸完然不同的表情。此刻这张脸面对她如此活泼地引诱却只有冷漠。但他以前那种表情是天然流露,无须用虚假的花招,精心策划的手段来得到。你只需接受它——他发问你回答,用不着矫揉造作,需要时就跟他讲话,用不着挤眉弄眼,这表情就会愈来愈浓,愈来愈和蔼,愈来愈亲切,似哺育万物的阳光般温暖。他们婚后,她如何想办法来赢得他欢心呢?我看她做不到,然而却应该做到。我坚信,他的妻子将会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一个女人。
  对罗切斯特先生因为利益与姻亲关系而结婚的计划,我还未曾加以谴责。最初发现他这种意图时,我只是感到吃惊。原来以为他择妻时,不会被如此陈腐的动机所左右。但对双方的地位、教育等思索得越多,我就越会感到自己无权评判和指责他或英格拉姆小姐。毫无疑问,他们是按照从小就被灌输的观念与原则办事的,那个阶级所有的人都遵循这些原则,所以,他们自有我无法猜度的理由来奉行这些原则。依我看来,要我是一位像他那样的绅士,那我就只愿意拥抱我所钟爱的妻子。然而,这个计划显然能给做丈夫的个人幸福带来好处,所以我相信,一定存在着反对采纳它的种种原由,而只是这些理由我却浑然不知罢了。不然的话,肯定全世界的人都会依我的希望行事了。
  不过别的方面,与这方面一样,我对主人已变得非常宽容,逐渐忘却他的所有缺点,而这些东西一度曾被我紧盯着不放。从前琢磨他性格的方方面面,好坏都看,掂量两者,好得出公正的评价。现在我已看不到坏的一面了。一度令人反感的挖苦,使人惊讶的严厉,如今却成了一道好菜中浓烈的佐料,有了它更辛辣开胃,没了它便淡而无味。至于那种朦朦胧胧的表情——究竟是不幸还是悲伤,是诡谲抑或沮丧,细心的观察者会时时从他的目光中读到,可惜还未来得及探测暴露部分的奇异深渊,它又隐身而去了。这种神情曾使我畏惧退缩,仿佛游荡在火山似的群山之间,突觉大地颤抖,眼看地面开裂。那种神情间或还能看到,依然令我怦然心动,神经也未曾麻木,不但不想避开它,反而渴望迎上前去——揭开它的奥妙。我认为英格拉姆小姐是幸福的,因为有一天她能从容地窥探这个深渊,钻研它的奥秘,解读这奥秘的本质。
  当时,我一心只顾想着主人与他未来的新娘——眼睛只看见他们,耳朵只听到他们,心里只考虑他们的动作——其他人却沉浸在各自的兴趣与欢乐中。林恩夫人与英格拉姆夫人结伴,继续她们庄严的交谈,两人互相点着头巾帽,彼此面对面的举起双手,做出吃惊、迷惑,或者害怕的姿势,全凭她们闲话的题目而定,活脱脱一对被放大的木偶。温厚的登特太太与和善的埃希顿太太在聊天,有时还向我讲一两句客套话或者笑一笑。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和埃希顿先生在谈论政治,郡里的情景或司法事务。英格拉姆爵士与艾米·埃希顿在调情,路易莎在给一位林恩先生弹琴唱歌。玛丽·英格拉姆则懒洋洋地听任另一位林恩先生的大献殷勤。有时候,他们全体都会不约而同地停下他们的插曲,观看和倾听主角们的表演,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紧切相关的英格拉姆小姐不管怎样是这伙人的生命与灵魂,只要他离开屋子一小时,就会立刻觉出一种沉闷不动神色地笼罩在客人的心头,而他的重新出现必然给众人愉快的谈话注入新的活力。
  一天,他被叫到米尔科特去办公务,并且很晚才能回来,大家便十分地觉出缺少了他那活跃的影响。下午天下雨,原定的众人步行去看一个吉普赛营地的计划也只好推迟。吉普赛人是最近刚在海村那边的公地上安营扎寨的。几位先生去了马厩,年轻些的与小姐们在弹子房打弹子。而英格拉姆夫人与林恩夫人在悄无声息玩牌解闷,登特太太与埃希顿太太想和拉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聊天,却被她不吭不哈地拒绝了。她先是伴着琴声哼了几句凄切的曲调,接着又从图书室弄来本小说,神气活现却又了无情绪地往沙发上一躺,准备借小说的魅力来打发这无人相伴的枯燥乏味的几个小时。整个房间,整幢房子里充满一片安静,只有楼上打弹子的人不时爆发出几声欢笑。
  天近黄昏,钟声已提醒众人换装用晚饭的时间到了。忽然,跪在我身边窗台上的小阿黛勒大叫起来:
  “瞧,罗切斯特先生回来了!”
  我转过脸,而英格拉姆小姐从沙发上匆忙冲了过来,别的人也都丢下各自的事抬起头来,因为这时已听到车轮嘎嘎吱吱地响,湿漉漉的卵石道上传来马蹄唏哩哗啦的溅水声,一辆驿车正在驶近。
  “他疯了,怎么会坐这种车回来?”英格拉姆小姐说。“他出门时不是骑着梅斯罗(那匹黑马)吗?而且派洛特还跟着他——他把它们弄哪去了?”
  说着话,她高挑的身材,宽大的衣裙紧贴窗户,害得我只好拼命后仰,险些没折断了我的脊梁骨。起初她迫不及待,并没注意到我,但一发现,就把嘴一噘,急忙到另一扇窗户跟前去。驿车停住,车夫摇摇铃,一位绅士下了车,浑身旅行装束,但并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位个子高高的模样时髦的陌生人。
  “真气人!”英格拉姆小姐叫道,“你这讨厌的捣蛋鬼!”(喊阿黛勒)“谁让你到窗台上谎报消息的?”她接着气呼呼地瞪我一眼,好像这是我的错一样。
  大厅里传来谈话声,来者很快就走进来了,他向英格拉姆夫人鞠了个躬,大概因为她是在场的人当中最年长的妇人。
  “看样子我来的不是时候,夫人,”他说,“我的朋友罗切斯特先生偏巧不在家。不过,我远道而来,所以我想作为他亲密的老相识,是否可以冒昧的在这儿呆一会儿,等他回来。”
  他说话彬彬有礼,但口音似乎不寻常——不算完全的外国腔,但也不是地道的英国腔。年纪与罗切斯特先生相仿——三十到四十之间,肤色黄得出奇,要不然倒可称得上是位美男子。乍看之下尤其如此,仔细端详就会发现他的脸上有种令人不快的东西,或者说不讨人喜欢的东西。五官还端正,可惜太松弛,眼睛很大,线条优美,但从中流露的却是慵懒与空洞——至少我认为如此。
  通报换装的钟声敲散了这群人,晚饭后我才又一次见到他。这时他好像已轻松自在,可我对他的长相更不喜欢了,眼睛乱转却漫无目的,使人觉得它既不安分又缺乏生气,一副怪相,这样子我可从没见过。这样一位潇洒且并非不友好的男人却令人极为反感。那光溜溜的鹅蛋脸上看不到力量,那鹰钩鼻与樱桃小嘴找不到坚毅,那低平的额头没有思想,那空虚的褐色眼睛缺乏威严。
  坐在往常的角落,借着炉台上枝形烛架上的光,我观察他。他浑身上下给照得通明透亮——他坐在一把扶手椅上,一直把它拉到火跟前,可还老是往前凑,好像很冷——拿他与罗切斯特先生作个比较,我看(还是带着敬意说吧),一只肥硕的雄鹅与一只凶猛的猎鹰,一头驯服的绵羊与一头粗毛利眼的看羊狗之间的差异也不会比他们之间的更大。
  他说罗切斯特先生是他老朋友,这两人的友谊一定古怪得出奇,对那句“两极相通”的古老格言倒不失合适的一例。
  两三位先生坐在他附近,越过房间可时断时续的听得到他们的谈话。起初我搞不清他们谈些什么,因为坐在我近旁的路易莎·埃希顿与玛丽·英格拉姆的谈话搅混了偶尔传到我耳中的片言只语。她们正在议论那个陌生人,都管他叫“美男子”,路易莎说他是“可爱的家伙”,而且“喜欢他”,玛丽历数他“漂亮的小嘴,好看的鼻子”,说是她心中魅力的完美形象。
  “他那额头显出他脾气多好!”路易莎叫道——“那么光滑——没一点我最憎恶的皱眉蹙额的怪相。再说那眼神和微笑多么温和啊!”
  这时我终于松了口气,因为亨利·林恩先生把她们叫到屋子另一头去了,好商量给耽搁了的去海村公地远游的事。
  现在可以集中注意力去注意炉火边那群人了,很快就得知新来的人叫梅森先生,又得知他刚刚到达英格兰,是从某个热带国家来的,怪不得他脸色这么黄,坐得离炉火这么近,在屋里还加件外套。须臾,牙买加、金斯敦、西班牙城这类字眼儿表明,他是住在西印度群岛的。不久,我又颇为吃惊地听说,正是在那个地方他第一次见到并结交了罗切斯特先生。他说起他朋友不喜欢那一带的酷暑,飓风,还有雨季。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旅行家,费尔法克斯太太曾经提起过。但原以为他的足迹只限于欧洲大陆。并且在这之前,从未听人说起他还到过更遥远的海岸。
  正想着想着,一件事情,一件颇为意外的事情打断了我的思考,有人偶尔开了一下门,梅森先生就冷得直发抖,并要求给火炉再加点煤,因为虽说大堆的余烬依然又热又红,但已失去了火焰。仆人把煤运了进来,出去时在埃希顿的椅边驻足,小声对他说了句什么,但听到几个字“老婆子”——“真讨厌。”
  “跟她说,如果她不走就给她套上足枷手枷!”法官回答。
  “不——慢些!”登特上校插句嘴,“别赶她走,埃希顿,这件事或许能利用一下,最好跟女士们商量商量。”他接着大声说,“女士们,你们不是说要去海村公地参观吉普赛营地吗?萨姆说此刻正有一位好奇妈妈在仆人的饭厅里呐,非要叫人带她来见见有身份的人,说要为他们算算命。你们想不想见见她呀?”
  “上校,”英格拉姆夫人大叫,“你总不会帮助这么个下贱的骗子吧?得想尽一切办法打发她走,马上!”
  “可我没办法劝她走开,夫人,”仆人道,“别的仆人也没法子。费尔法克斯太太这会儿正求她走呢,可她说如果不让她到这儿来她就不动身。”
  “她到底要干什么?”埃希顿太太问。
  “太太,她说要给诸位先生女士们算命,还赌咒说一定要算,非算不可。”
  “她什么样子?”两位埃希顿小姐齐声问。
  “吓死人的丑八怪,小姐,黑得象煤烟一样。”
  “嗨,这才是地道的女巫呐!”弗雷德里克·林恩叫道,“当然得让她进来。”
  “没错儿,”他兄弟接口说,“放过这么好的取乐机会可太可惜了。”
  “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想干什么呀?”林恩太太叫道。
  “我可不支持这种变来变去的做法。”富孀英格拉姆插言道。
  “是的么,妈妈,但是你能的——而且你会支持的。”傲气十足的布兰奇叫道,她从钢琴边转过身。刚才她一直一声不吭地坐在那儿,表面上像是在细翻杂乱的乐谱。
  “我倒有兴致让人给我算算命,所以,萨姆,把那老婆子叫进来吧。”
  “亲爱的布兰奇,你想想——”
  “我想啦——你要讲的我全想过了。我就是要按我的想法做——快去,萨姆!”
  “对——对——对!”所有青年男女一齐嚷嚷。“带她进来——那一定好玩极了!”
  仆人还在迟疑:“她样子很粗鲁。”
  “快去!”英格拉姆小姐喝道,仆人走了。
  众人顿时兴奋而又激动,互相取乐逗笑嘲笑,热火朝天。这时萨姆回来了。
  “她现在又不肯进来了,”他说,“还说她的天职可不是去见‘一伙俗人’(这是她原话)。我必须带她去一间屋子,然后请想去找她算命的人一个一个的去见她。”
  “现在你总算明白了吧,我的布兰奇女王,”英格拉姆夫人开口了。“她得寸进尺哪!听我的话,我的天使宝贝儿——再说——”
  “自然把她带到图书室去,”“天使宝贝儿”打断她。“当一伙俗人的面听她算命也不是我的天职,我要单独和她谈。图书室生火了吗?”
  “生了的,小姐——不过她看上去可是个叫化子。”
  “少废话,笨蛋!照我吩咐的去办。”
  萨姆又不见了。神秘、骚动、期待,再次达到高潮。
  “现在她准备好了,”仆人又进来报告。“她想知道谁要第一个去见她。”
  “我看女士们去见她之前,还是让我先去看个明白好些。”登特上校道。
  “萨姆,告诉她,一位先生来啦。”
  萨姆去了又回来。
  “先生,她说她不见先生们,先生们不必劳神去找她,而且,”他强忍住笑又补充道,“也不见太太们,只见年轻又未出嫁的姑娘们。”
  “天哪,她的口味儿倒不错!”亨利·林恩惊叫。
  英格拉姆小姐庄严地站出来,“我先去”,那口气倒像率领部下去打开突破口的敢死队队长。
  “哦,我的宝贝儿!哦,我的心肝!站住——想想看!”她妈妈叫道。可她一声不吭、堂而皇之地掠过她母亲的身边,穿过登特上校为她打开的门。大家听着她进了图书室。
  随即一会儿相对静默。英格拉姆夫人觉得这种“情况”该绞自己的手,于是绞起手来,玛丽小姐声称,她自己可不敢去冒这个险。艾米和路易莎吃吃窃笑,有些担惊受怕。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慢慢流过,数到十五分钟,图书室的门才被打开。英格拉姆小姐穿过拱门回来了。
  她会付诸一笑吗?会把这事权当笑柄吗?众人的目光都急切而又好奇地迎向她。而她却一律报以断然的冷漠。不慌乱也不高兴,板起脸走到她位子跟前,不声不响地坐下了。
  “布兰奇,怎么啦?”英格拉姆勋爵问。
  “姐姐,她说什么?”玛丽问。
  “你感觉怎么样?感觉如何?她真是个算命的吗?”埃希顿姊妹也打听道。
  “得啦得啦,好人们,”英格拉姆小姐回答,“不要逼我行不行。你们这些人也太好奇太轻信了。你们全体——我的好妈妈也在内——都把这事看得那么了不起——好像真的以为这府里来了个十足的巫婆,而且她还跟什么恶魔紧密勾结似的。我已见过了一个吉普赛流浪者,她用老掉牙的办法操纵着手相术,还给我讲了一通这种人的行话,一时的兴致已经满足。现在我看埃希顿先生可以办件好事了,明天一早给这个老妖婆子套上足枷手枷,象他起先吓唬的那样。”
  英格拉姆小姐拿了本书,朝椅背上一靠,再也不肯说一句话,我观察她将近半小时,这么长的时间,她连一页书也没翻,脸色越来越沉郁,越来越不满,分明是因为失望而生闷气,分明是未听到一句对自己有利的话。她这么长时间郁郁寡欢,默不作声,依我看,尽管她表面上说对巫婆的不论什么昭示都不在乎,可实际上却把这些东西看得很重。
  这时,玛丽·英格拉姆,艾米及路易莎·埃希顿都宣布她们不敢单独去了,可又都想试试。于是由萨姆充当使节,从中斡旋,展开了一场谈判。萨姆来来回回地跑,想必小腿肚也跑疼了,才总算逼这位不肯让步的西比尔同意,让三位小姐同时去拜访。
  她们的拜访可不象英格拉姆小姐的那么安静。大家只听见图书室传来歇斯底里的咯咯笑声和轻轻的尖叫声。约摸二十分钟后,三个人从门里冲了出来,一路跑过大厅,仿佛给吓坏一样。
  “肯定她有些歪门邪道!”她们异口同声地大叫,“竟跟我们讲了那种事情!咱们的事儿她全都知道!”说着气喘吁吁地朝男士们端过来的椅子上一倒。
  被众人催着细说,她们便声称,巫婆就连她们小时候说过什么做过什么都能说得出来,还描述了一番她们家中的闺房里有些什么书,摆些什么饰品,不同的亲戚给她们送过些什么纪念品。因此她们还断定她甚至能够猜得透她们的心思,还分别对着每个人的耳朵讲出了她们世上最喜欢的人姓甚名谁,告诉了她们各自有些什么愿望。
  说到这儿,男士们插嘴了,情急地恳求她们详细披露那最后两点。但她们只是脸蛋泛红,浑身激动,尖叫或是傻笑着,算作对他们纠缠不休的答复。同时,太太们递过香嗅瓶,还给她们打扇子,一次次为小姐们没及时接受她们的忠告而表示担心。年长的男士哈哈大笑,年轻的则匆忙向受惊的美丽小姐大献殷勤。
  忙乱之中,我的眼睛、耳朵都只顾注意眼前的情景。忽然身旁有人清嗓子,回头一看,原来是萨姆。
  “对不起,小姐,吉普赛人说屋里还有位年轻的单身女士没去见过她,她发誓不见到所有的年轻女士就绝不走。我想这个人肯定是你,再没别的人了。我跟她怎么说呢?”
  “哦,我当然去,”真高兴有这个不期而至的机会满足一下好奇心。我溜出房间,没让任何人发现——众人正团团围住那三位刚回来的惊魂未定的女士——随手轻轻关上门。
  “如果你愿意的话,小姐,”萨姆道。“我就在大厅等着你。她要是吓着你了你就叫一声,我马上就进去。”
  “不用了,萨姆,回厨房去吧,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真的不怕,并且还非常的感兴趣,非常兴奋。
##第十九章
  当我进去时,图书室一片宁静。那位西比尔——假如她是西比尔的话,正舒适的坐在壁炉旁的安乐椅里。她身披一领红斗篷,头戴一顶黑色女帽,或不如说是顶吉普赛宽边帽,一方条纹手帕系在下巴上。桌上立着支熄灭的蜡烛。她弯腰向火,借着亮光好像在看一本黑色的小书,象是本祈祷书,还跟多数老妇人一样边看边喃喃自语。她见我进来,并没马上停止看书,大概想看完一段吧。
  我站在炉前的地毯上烤着双手。在客厅时,由于坐得离火太远,手真冻坏了。此刻,感觉与平日一样平静自如。说真的,吉普赛人的外表根本没什么让人感到不安的。她合上书,慢慢抬起头,一张脸被帽沿半遮半掩着。然而当她把头抬起时,仍能让人看得出那是张古里古怪的脸。皮肤暗褐发黑,乱发从绕过下巴的一条白带子下面钻出来,笼罩住了半张脸,或不如说全部下颚。她目光立刻对准我,大胆而又直率。
  “啊,想算算你的命吗?”她的声音与目光一样直率,与五官一样粗鲁。
  “我才不在乎命呢,大妈,随你便吧。不过我得提醒你,我可不信。”
  “说话这么鲁莽倒像你的个性。我料到你会这样的,从你刚才一跨进门槛,我就听出来了。”
  “是吗?你的耳朵真尖。”
  “我耳朵尖,眼睛亮,脑子更快。”
  “干你这行需要这些。”
  “是的,尤其碰上你这种顾客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发抖啊?”
  “我不冷呀。”
  “为什么脸不发白?”
  “我没有病呀。”
  “为什么不向我请教呢?”
  “我不傻呀。”
  干瘪老太婆从帽子和带子底处发出一阵大笑,而后抽出一支短短的黑色烟斗,点上,吸起烟来。纵情享受一番安神剂后,才直起身,摘下烟斗,目不转睛地看着炉火,故弄玄虚地说:
  “你很冷,你有病,你傻。”
  “拿出你的证据来。”我回答她。
  “我会的,只需几句话而已。你冷,因为你孤单单一个人,交往中无人与你来点燃你内心的火花;你有病,因为人类最美好最崇高最甘美的感情,离你那样遥远;你傻,因为你尽管痛苦,却不愿呼唤那感情走近,不愿向前一步去迎接它的期盼。”
  她又把短短的烟斗放到嘴里,使劲地享受起烟来。
  “你这一套言辞,对几乎所有你知道是寄人篱下的单身者,都可以说。”
  “是可以对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说,但是否对几乎所有人都适用呢?”
  “对我这种情况的人适用。”
  “不错,正是这样。在你的情况下,举个跟你情况一模一样的例子吧。”
  “举上几千个也不困难。”
  “可惜你简直举不出一个来,要是举得出,倒是能够离幸福特别近了,唾手可得。万事俱备,只差一步让它们走到一起了。机遇把它们两下里拆开,一旦汇合在一起必有天尽的幸福与快乐。”
  “我不懂谜语,这一辈子还没猜中过一个谜。”
  “想要我说得更明白些,就把手心伸给我看看。”
  “我猜还得放上块银币吧?”
  “那是。”
  我就给她一个先令。她从衣兜里掏出一只长袜,把钱放进去,然后扎好口子,再放回去。她要我伸出手掌,然后把脸凑上去,仔细看起来,但并没碰它。
  “这手太细嫩,”她说,“简直没纹路,没法看。再说,手心里能有什么?命运并未被写在这上头。”
  “这话我相信。”我说。
  “不,”她接着说,“可命运写在你脸上了,在你额头上,眼睛周围和嘴唇的线条上。跪下去吧,抬起头来。”
  “啊!现在你接近现实了。”我边说边照她的吩咐做,“我马上就会开始相信你的话了。”
  我在距她半码远的地方跪下。她拨了拨火,让煤火能够发出一道亮光,然而,由于她坐着,这光只给她的脸蒙上一层更深的阴影,却照亮了我的面容。
  “今晚不知你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来我这里,”她打量我片刻道,“不知你坐在那边的屋子里那么长时间都在忙着想些啥?那些衣着华贵的人们,在你面前晃来晃去,就像魔灯中的幻影似的。你与他们之间毫无感情交流,仿佛他们只不过是一些人形的影子,而并非是些有血有肉的实体。”
  “我常感到有些累,有时还很困,但极少觉得悲伤。”
  “这么说,你心中有某种神密的愿望在激励着你,悄悄地告示着你的未来,使你欢悦。”
  “那我可没有。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从挣来的钱里头攒下一些,可以有朝一日租一座小房子,自己开办一所学校。”
  “支持精神,这点儿养份未免太少。你总是坐在那个靠窗的座位上(瞧,我是知道你的习惯的)——”
  “你打哪儿听来的?”
  “啊!你自以为聪明。的确——也许我是听来的。老实说,我跟一名仆人挺熟的,也就是——普尔太太。”
  一听这名字我就惊得跳了起来。
  “是么——真的?”我暗自思量,“这么说,这件事难道真有妖术吗?”
  “别太吃惊的,”这怪人继续道。“普尔太太人很可靠。嘴巴紧,话也不多,任何人可以信赖她。不过,刚才我说的是,你坐在那个靠窗的位子上,仅仅就想将来办学校的事,就没想过别的?你面前那些沙发上——椅子上坐着的人当中,就没有一个令你感兴趣?没一张脸能够引起你注意?就没一个人至少让你感到好奇,从而观察他的行动的?”
  “我喜欢观察所有的面孔,所有的人。”
  “但你难道就没从中选出一个人来盯着——或者两个?”
  “我常常这么做。如果有一两个人的姿势或神情似乎在讲着什么样的故事,我就喜欢观察他们。”
  “你最喜欢听什么故事?”
  “哦,我并没有多少可选择!它们不外都有相同的主题——求爱,而且都预示着同样的灾难般的结果——婚姻。”
  “你喜欢这个单调的主题吗?”
  “老实说,我对这个并不关心,反正和我无关。”
  “和你无关?有一位年轻活泼而又健康的小姐,生来就有钱有势,坐在一位绅士面前笑容满面,而你——”
  “我怎么啦?”
  “你认识这位绅士——而且说不准还对他心怀好感。”
  “这儿的先生们我都不认识,跟他们也都没说过一句话。至于好感嘛,我觉得他们中倒有几个挺体面可敬的,但已到中年。剩下的年轻人风流倜傥,英俊活泼。他们自然都有自由,爱接受谁的笑就接受谁的笑,用不着考虑这对我的感情是否重要的问题。”
  “这儿的先生们你都不认识?跟他们也没讲过一句话?对这宅子的主人也是这样吗?”
  “他并不在家。”
  “意味深长的回答!机敏英明的借口!他今早去米尔科特了,晚上或明天才回来,仅这点你就把他排除在熟人之外——好像一笔就勾销了他的存在?”
  “不。可我简直看不出罗切斯特先生跟你提到的那个问题有什么关系。”
  “我说的是小姐们对先生们笑容满面,而近几天来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就已经接受了那么多的笑容,使他的眼睛就像满得快要溢出的杯子。你难道就没发现到这个?”
  “罗切斯特先生有权享受和客人们交往的乐趣。”
  “他自然有权力。不过你难道就没注意到,对婚姻的诸多议论中,罗切斯特先生有幸被议论得最带劲最长久吗?”
  “听的人越热切,说的人越带劲。”这话与其是说给吉普赛人,倒不如说是给自己听的。她的古怪言谈,嗓音,举止,此刻已将我挟入梦幻。意想不到的话从她嘴里接二连三的吐出,直到把我裹入一张神秘的网。不知有什么看不见的精灵一直在守护着我的心,注视着它的行动,记录了它每一下的波动。
  “听的人热切!”她重复道。“不错,罗切斯特先生一坐就是个把钟头,倾听着那些诱人的嘴巴饶有兴趣地谈话。罗切斯特先生十分乐于接受这种消遣,而且满怀感激,你没注意到吗?”
  “感激!我记不起来从他脸上发现过感激。”
  “发现!这么说你已分析过了。如果没有感激,那你发现了什么?”
  我没有回答。
  “你看到了爱情,是不是?而且再往前看就是他的婚礼,他的新娘幸福快乐?”
  “哼!不一定。有时候你的巫术也会出差错。”
  “那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别管它。我是来询问的,而不是来坦白的。是不是现在每个人都知道罗切斯特先生要结婚了?”
  “是的,而且娶的是那位漂亮的英格拉姆小姐。”
  “很快吗?”
  “种种预兆都将证实这个结果。而且肯定地说(尽管你似乎心存怀疑,如此大胆真该挨揍),他们将会是最最幸福的一对。他肯定十分钟爱这么一位漂亮、高贵、风趣、多才多艺的小姐。而她大概也爱上了他,或者说虽没爱上他这个人,至少也爱上了他的钱包。我知道她一定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的财产是最称她的心意。不过(上帝饶恕我!),大约一个小时之前,就此事我给她透了些口风,结果她板起了面孔,就连嘴角都垮下去半截。我要提醒她的那个黑脸求婚者可要当心,要是再来一个求婚者,手里的房租地租更殷实——他可就没戏啦——”
  “不过,大妈,我又不是来听你给罗切斯特先生算命的,我只想听听自己的命。”
  “你的命还不好说。方才看过了你的脸,种种特征自相矛盾。命运女神赐给了你一份幸福,这个我清楚,今晚来这儿之前我就知道。可她郑重的为你把这份幸福放在了一边,我看见她这么做了。这幸福全要靠你自己伸手去拣拾,不过你肯不肯这么办正是我要考虑的问题。再跪下去吧。”
  “不用让我跪的太久,火烤得我实在难受。”
  我跪下去。她并没弯腰凑近我,却靠在椅背上盯着我不放,开始喃喃起来。
  “火焰在这眼睛中跳跃,眼睛露珠般闪闪发光,看上既又温柔又多情,它在讥笑我满口莫名其妙的话语。它多情善感,清澈的眸子掠过一个又一个印象。不笑的时候它就变得十分忧伤,还有不知不觉的厌倦沉沉压在眼皮上,这表明孤独给人带来消沉。它总是避开我的目光,不愿再忍受细细端详。那嘲弄的一瞥好象想否认我的发现全是事实——不肯承认那敏感与懊悔。可它的骄傲与沉默更证明了我的看法,眼睛多招人喜欢啊。
  “至于嘴,它有时以笑表示欢乐,将脑子里的想法坦白无遗。不过我想它对心中的体验却讳莫如深。它好动又灵巧,绝不肯紧紧关闭整天无言。这张嘴应该爱说爱笑,对交谈者充满仁爱之情。这部分也很吉利。
  “除去额头,我看不出有碍幸福结局的地方。那额头声称——‘我可以独自生活,如若自尊与环境要求我这么做的话,我用不着出卖灵魂,来换取欢乐。我胸中自有与生俱来的宝藏,哪怕一切外在的欢愉都被剥夺,或者这欢愉的代价令人无法承受。有了它的支持我便能活下去。’这额头宣布‘理智主宰我吧!握紧那缰绳,不让感情挣脱,将自己带入荒野。激情也许会像十足的异教徒,恣意肆虐,欲望也许会沉迷于种种虚无的幻想,然而判断会在这一切争执中持掌大权,任何决策都必须遵从它的决定。狂风、地震、烈火,也许降临,但我仍将紧跟着那仍然微小的声音指引,因为它是来自良心的命令。’
  ‘说得好,额头,你的宣言会受到尊重。我已订好计划——照我看是正确的计划——计划中兼顾了良心的宣言和理智的忠告。我明白倘若奉上的幸福之杯中有一点羞耻的沉渣,或一丝悔恨的苦味,那青春将转瞬即逝,那鲜花将即刻凋萎。而我,并不要牺牲、悲伤、死亡——这不是我的期盼。我希望培育,不希望摧毁——希望赢得是感激而不是绞出血泪——不,我不要泪水,我的收获必须是微笑,热情,甜蜜——这才行。我想自己是在狂喜的痴狂中呓语,真想把这一刻无限地延长,可是我不敢。到目前为止,我还能把握自己很有分寸,完全按内心所想表演生活。不过再演下去就超出了能力所限。起来吧,爱小姐,离开我,‘戏已演完’”。
  我身居何处?是醒是睡?是做了场梦?还是仍在梦中?老太婆的声音忽然变了。她的口音、手势,一切都与镜中自己的面孔一样亲近,与自己的嘴里吐出的话语一样熟悉。我站起身来,但没有离去,我仔细的看看,拨拨炉火,又再看了一遍。然而,她拉下的帽沿和带子遮住她的面庞,再次摆手示意离去。火焰照亮了她伸出的手,此刻我的头脑已清醒,在警惕地搜寻破绽,于是立刻盯上了这只手。它不是老年人应有的干枯的手,而是和我的一样浑圆柔软,手指细嫩匀称,小指上闪着一个大戒指。我凑过去再细看,发现了那是见过几百次的一颗小宝石,再瞧瞧那张脸,它不再回避。相反,帽子被扔掉,带子被解开,头部露出来了。
  “嗨,简,认识我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问。
  “只要再把红斗篷脱掉,先生,那就——”
  “但带子打上了结——帮我一把。”
  “扯断它,先生。”
  “好啦,那就——‘去吧,你们这些身外之物!’”罗切斯特先生说着解除了伪装。
  “哦,先生,多奇怪的主意!”
  “可是,演得很棒,嗯?你难道不同意?”
  “对那些小姐你装得极像。”
  “对你不像吗?”
  “你在我面前根本不像个吉普赛人。”
  “那像什么?我自己?”
  “不,一个难以形容的角色。总之,我看你一直在想套出我的心里话——或者把我给卷进去。你满口的胡言乱语,还想使我也跟你一样胡言乱语。这不公平,先生。”
  “肯原谅我么,简?”
  “等我仔细想想之后才能告诉你,要是我想过之后觉得自己并没被卷入可笑的荒唐之中,我就尽量宽恕你。不过,你的做法确实不对。”
  “哦!你一贯表现得都很正确——很谨慎,很理智。”
  我仔细回想一遍。总的来说的确这样,还算宽慰。不过,老实说,见面伊始我就怀有戒心,怀疑这是场假面游戏。我知道吉普赛人或算命者说起话来绝对不会有像这个老太婆的谈吐。再者说,我还注意到了她的假嗓子,尽管她极力掩盖自己的面孔。不过方才一直在琢磨格雷斯·普尔的事——那个真正的活生生的谜团,那个神秘中的神秘,我一直是这样看待她的,所以压根就没想到会是罗切斯特先生。
  “好啦,”他道,“你现在想什么呀?这个严肃的笑容是什么意思?”
  “惊讶与庆幸,先生。你已经允许我走了,对吗?”
  “不,再待会儿。告诉我那边客厅里的人都在干些什么。”
  “我想是在议论吉普赛人。”
  “坐下!——我想听听他们的怎么议论我。”
  “我还是不要久待的好,先生。现在已快十一点了。哦!罗切斯特先生,你知不知道今早你走后,这里来了个陌生人?”
  “陌生人!——不,会是谁呢?我没期盼谁来呀。他走了吗?”
  “没走。他说他早就认识你了,可以冒昧地留下来等你回来。”
  “见鬼,他竟这么做!他报了姓名吗?”
  “他说他叫梅森,先生,好像从西印度群岛来的。也许从牙买加的西班牙城,我想。”
  罗切斯特先生就站在我旁边,还拉住了我的手,像是要带我去坐到一张椅子上。我说话时他一把握紧我手腕,笑容冻在了脸上,分明一阵痉挛使他透不过气。
  “梅森!——西印度群岛!”他说了一遍,又一连重复了三遍,并且其间变得面色灰白,仿佛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你不舒服吗,先生?”我问。
  “简,我挨了一记——挨了一记,简!”他身子摇晃。
  “哦——靠住我吧,先生。”
  “简,你的肩头已经支持过我一次,现在再让它支持我一次吧。”
  “好的,先生,好的,还有我的臂膀。”
  他坐下来,让我坐在他身旁,他用双手紧握我的手,摩挲着,同时,黯然神伤地凝视着我。
  “我的小朋友!”他说,“但愿我是在一个僻静的小岛上,只有你和我在一起,一切烦恼危险,讨厌的往事都离我远远的。”
  “我能帮你么,先生?——我愿意用生命为你效劳。”
  “简,如果需要帮助的话,我会找你的,向你保证。”
  “谢谢,先生,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会尽力而为的。”
  “简,现在你去餐厅帮我弄杯酒来,他们会在那儿吃饭。告诉我梅森是不是也在那儿,看看他在干什么。”
  我去了。发现正如罗切斯特先生所说的那样,全体客人都在餐室用着晚饭。他们并没有坐在桌旁,晚饭摆在餐具柜上,各人各取所需。三五成群,四处站着,手里端着杯盘。大家都兴致勃勃,在那说说笑笑。梅森站在炉火旁,正在跟登特上校夫妇说话,看上去和大家一样快活。我斟满酒杯(发现英格拉姆小姐盯着我皱了一下眉头,大概觉得我太放肆),然后又回到图书室。
  罗切斯特先生极度苍白的脸这时又恢复了正常,又显得镇定自若了,他从我手中接过酒杯。
  “祝你健康,乐于助人的精灵!”他说着一口喝干酒,把杯子还给我。“他们在干什么,简?”
  “又说又笑,先生。”
  “他们看上去并不严肃神秘,仿佛听说了什么怪事的样子吗?”
  “根本没有——大家都很快快乐乐。”
  “梅森呢?”
  “他也在笑。”
  “如果现在这些人一齐进来唾弃我,你怎么办,简?”
  “把他们赶出房间去,先生,要是我能够做到的话。”
  他欲笑又止。“但要是我去找他们,可他们都横眉冷对,而且交头接耳地嘲笑我,然后一个接一个的走开,那时你怎么办?你也跟他们一起走吗?”
  “我想不会,先生,我觉得跟你呆在一起更快乐。”
  “是安慰我吗?”
  “是的,先生,尽全力安慰你。”
  “要是他们禁止你伴随我呢?”
  “我大概会对他们的禁令一无所知,就算知道了,也会毫不在意。”
  “那么说,为了我,你敢无视人们的指责?”
  “为了任何值得我相伴的朋友,我都会不顾责难。至于你,先生,我断定你值得我这么做。”
  “现在回餐室去吧,悄悄走到梅森跟前,然后对他悄悄说罗切斯特先生回来了,想见他,然后把他带到这儿来,然后离开我。”
  “好的,先生。”
  照他的吩咐办了。当我从客人面前笔直走过时,他们全都盯着我。看我找到梅森,传了口信,带他走出房间,把他让进图书室,之后上楼去了。夜深了。上床后很久,才听到客人们各自回房的声音,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声音,他在说:“到这儿来,梅森,这是你的房间。”
  他语气轻松,快活的口吻让我安心。很快,我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十章
  我忘了拉上窗帘,在平日里我总是拉上的。也忘了放下百叶窗,结果一轮皎洁的满月(夜色很好)便升到窗户对面的天空,透过没遮没拦的窗玻璃照在我身上。明亮的月光惊动了我,从夜的死寂中苏醒,睁开双眼看看那洁白清亮的圆盘,好美呵,只是太庄严。我抬身,伸出胳膊想拉上窗帘。
  天哪!多恐怖的叫声!
  夜——它的静默——它的安宁,突然被撕成两半,那是粗鲁、刺耳、尖利的叫声,响彻了整个桑菲尔德。
  我的脉搏停止,心跳停顿,伸出去的胳膊僵住了。然而叫声消失,不再响起。老实说,不论是什么东西发出那种骇人的尖叫,都不可能马上再重复一次,即使是安弟斯山顶的巨翅秃鹰,也不能从云层笼罩的鸟巢里这样连叫两声。发出这种叫声的东西必须停顿一会儿来才能重新再叫一次。
  是三楼发出的声音,因为它是从头顶传来的,而且就在我房间的天花板上面——这时我又听见一阵搏斗,显然那是场殊死的搏斗,一个被闷住的声音在叫着:
  “救命!救命!救命!”急急的声音。
  “没人来吗?”那声音又叫道,接着又是一阵踉踉跄跄和咚咚跺脚的狂乱跳声。透过木板和灰泥我听得清清楚楚。
  “罗切斯特!罗切斯特!看在上帝份上,快来吧!”
  一扇房门被打开了,有人在跑,在沿着过道狂奔。另一种脚步声踩在头顶的地板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摔倒了,而后又是一片静寂。
  我穿上衣服,尽管吓得四肢发抖,还是走出了房间。睡觉的人全被吵醒了,每间屋子都传出叫声和恐惧的低语声。先生们女士们都从床上爬了起来,门接二连三开了,人们都探出了头,走廊上挤满了人。“哦,怎么回事?”——“是谁受伤了?”——“出了什么事?”——“拿灯来!”——“失火了吗?”——“有强盗吗?”——“咱们往哪里跑?”大家都七嘴八舌乱哄哄的一迭声地问。幸亏有月光,不然他们就全处于一片黑暗。他们来回奔跑,挤作一团,有人呜咽,有人摔倒,乱作一团。
  “见鬼!罗切斯特先生上哪儿去了?”登特上校叫道,“他的床上没有人!”
  “在这儿!在这儿!”有人大叫着应答。“大家镇静点儿,我来啦!”
  走廊尽头的门被打开了,罗切斯特先生手持蜡烛走了过来,他刚从楼上下来。一位小姐立刻朝他冲过去,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原来是英格拉姆小姐。
  “出了什么可怕的事?”她问,“快讲呀!快让我们了解一下最坏的情形!”
  “可别把我拽倒或者闷死啊,”他回答,因为此时两位埃希顿小姐正紧抓着他不放,两位富孀,身穿宽松的白色晨衣,也像两艘张满风帆的轮船向他冲了过去。
  “没事啦!——没事啦!”他大叫。“只不过是在彩排一场《无事生非》而已。女士们,离我远点儿,不然可甭怪我太凶狠了。”
  他样子的确很凶狠,黑眼睛里在冒火呐。他强制自己平静下来,接着说:
  “有个仆人做了场恶梦,就这么回事。她太容易激动,神经脆弱,竟然把梦境当成了鬼怪之类的东西,还被吓晕了过去。好啦,现在我得送你们大家回房去了,不先把你们安顿好就无法照料她。先生们,行行好,给女士们做个榜样。英格拉姆小姐,我肯定你能战胜无聊的恐惧。艾米、路易莎,做两只小鸽子,乖乖回巢吧。太太们(朝两位富孀),你们要是在这冰凉的走廊里再待下去,肯定会冻感冒的。”
  就这样连哄带骗,软硬兼施,才总算把众人又赶回各自的卧房了。没等他下令我就回房去了,跟出来时一样,悄无声息。
  然而,我并没上床。而且,还开始仔细地穿好衣服。叫声之后的搏斗声、说话声,可能就我一个人听到了,因为它们来自我头顶的屋子,但我肯定这惊扰全宅的恐惧叫声绝对不是什么仆人的恶梦,罗切斯特先生不过瞎编一通哄骗客人们安心罢了,所以我得穿戴整齐准备应付紧急情况。穿好衣服,我在窗前坐了许久,眺望窗外月光遍地的庭院与田野,等待着自己都不知道会发生的事,但我肯定这古怪的叫声、搏斗与呼救之后,肯定还会发生些什么。然而没有,一切复归沉静。所有动静都已渐渐平息,约摸一小时之后,桑菲尔德府恢复了以前那种的荒漠般的静谧,沉静与暗夜重新上拓了这片王国。同时,月亮渐落,即将消失。我不想这么在寒冷中黑洞洞地久坐,就想和衣躺到床上去。我离开窗户,尽量无声地走过地毯,刚想弯腰脱鞋,听到有人小心翼翼地敲门。
  “找我的吗?”我问。
  “你起来了吗?”正是我想听到的声音,正是主人。
  “是的,先生。”
  “穿好衣服了吗?”
  “穿好了。”
  “那就悄悄出来吧。”
  我照办。罗切斯特先生站在走廊里,手里持着一支蜡烛。
  “我需要你,”他说,“朝这边儿来。快点儿,别出声。”
  我的拖鞋很薄,踩在地席上像猫一样悄无声息。他溜过走廊上了楼梯,在多灾多难的三楼那又黑又矮的过道里停下。我跟着他,站在他身旁。
  “你屋里有海绵吗?”他轻声道。
  “有的,先生。”
  “有没有盐——挥发盐?”
  “有的。”
  “回去把这两样都拿来。”
  我又返回去,从洗脸架上找到海绵,抽屉里找到盐。再顺路返回。他还在等着,手里有把钥匙。他走近一张黑色的小门,把钥匙插了进去,但突然停下来对我说:
  “你看见血不会发晕吧?”
  “我想不会的,不过我从未试过。”
  回答他时我一阵毛骨悚然,但没打寒噤,也没发晕。
  “把手给我,”他说,“不能让你冒昏倒的危险。”
  把手放进他手里,“暖和镇定”,这是他对我的评语。他把钥匙一转打开了门。
  我看到一间以前曾经见过的屋子。费尔法克斯太太带我参观宅子那天,它悬挂着帷幔,但此刻帷幔被系成一束,露出一张从前被遮掩住的门来。打开这门,里面透出光线,并发出一种低哮抓打的声音,像是狗在打架。罗切斯特先生放下蜡烛,对我说“等一下”,就走进屋去。他一进去,里头便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似格雷斯·普尔鬼怪般的笑声然后结束了。原来她在那儿我想。然后我听到有人压低嗓子和罗切斯特先生说话,但他一声不吭,安排一番后,他返身出来,随手关上门。
  “到这儿来,简!”他道。我绕到一张大床另一侧,这床挂着帐子,把屋子给遮住大半。床头有只安乐椅,有个男人坐在上面,穿戴整齐,只是没穿外衣。他一动不动,头朝后仰,双眼紧闭。罗切斯特先生举起蜡烛照照他,我看看那张全血色的脸,认出是那个陌生人——梅森,还发现他的半边内衣和一只胳膊几乎浸透了鲜血。
  “拿着蜡烛。”罗切斯特先生吩咐。我接过来。他从洗脸架上端来一盆水,说:“端好这个。”我照办了。他拿起海绵蘸了水,润了润那张死尸般的面孔,又朝我把嗅盐瓶要去,伸到那人鼻孔下面。梅森先生很快就睁开眼睛,开始呻吟。罗切斯特先生解开受伤者的衬衫,他的胳膊和肩膀都扎着绷带。他用海绵尽量把往下淌的鲜血吸干。
  “有生命危险吗?”梅森小声问。
  “呸!没事儿——只是划破点儿皮而已,别太害怕。伙计,提起精神来!现在我得亲自去给你找大夫来,到明天早上你就能活动了,但愿。简,”他接着说。
  “先生?”
  “只好把你自己留在这里,和这位先生待在一块儿了,大概要一小时或许两小时。血一流出来就照我的样子把它吸干。要是他发晕,就把架子上的那杯水给他喝,把你的嗅盐给他闻。别找任何借口跟他交谈。还有——理查德——要是你开口跟她讲话,就会有生命危险,嘴一张——一动弹——引起的后果我可不负责任。”
  可怜的人又呻吟了一声,看上去根本不敢动弹,对死亡或其它东西的恐惧几乎击倒了他。罗切斯特先生把浸透血的海绵放到我的手里,我就接着照他刚才的那样做。他看了一秒钟,说:“记住!——不要谈话!”就走了。钥匙在锁孔里咔嚓一声。他的脚步渐渐远去,消失了。一阵奇怪的感觉向我袭来。
  此时正在三楼,我被锁在一间神秘的小屋里。夜色沉沉,眼前,手下,一副凄惨流血的景象。一门之隔就是一个女凶手——太可怕了——别的还能忍受,可一想到格雷斯·普尔冲出向我扑来,我就不寒而怵。
  可我必须忠于职守,必须看着这个鬼一样的面孔——这发青发灰的脸,一动不动,不许张开的嘴唇——这时开时闭有时又在屋里张望的眼睛。此刻它们正盯着我,充满恐惧而又呆滞。我只好把手伸进盛着血与水的盆子里,蘸一蘸,再擦去那淌下的鲜血,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未剪烛花的蜡烛渐渐昏暗,周围古老的绣花帐幔上阴影愈来愈浓,在那张陈年大床的帐子下面变得漆黑,并且还在对面那张巨大的柜门上怪里怪气地抖动起来——大柜正面分为十二方嵌板,刻着十二使徒的头像,面目狰狞,各据一方。他们头上则竖着一只乌木十字架和殉难的基督。
  伴随游移的暗影,闪烁的微光,四下里徘徊跳动的,时而是胡子拉碴的医生路加,他低垂着头颅;时而是圣约翰的一头长发在飘荡。接着是犹大充满恶意的面孔伸出嵌板,活生生地,仿佛在威胁着要以最大的叛徒魔鬼撒旦的从属面目再现。面对这一切,我不得不仔细倾听,不得不看,听隔壁巢穴中那头野兽或是魔鬼有无动静。不过,自从罗切斯特先生去过之后,它好像被符咒镇住了,一整夜只传出三次响动,相隔时间很长——吱嘎的脚步,短暂的狗一般的咆哮,还有人的深深的呻吟。
  接着自己的各种念头也扰得人心神不宁。究竟是什么罪行,让人的面目,潜伏在这与世隔绝的大宅里,主人既不能将它驱除,又无法将它制服——到底是什么东西在神出鬼没,在夜深人静之时时而放火,时而杀人?——究竟是什么畜生,竟然以普通女人的面孔与形体出现,发出的声音时而似魔鬼般的笑声,时而像一只觅食腐尸的猛禽?
  还有我弯腰守护的这个人——一个平庸安静的陌生人——他怎么会也被卷进了这张恐怖之网?复仇女神为何扑向他?在他本该安睡卧榻的时刻?是什么原因使他不合时宜地跑到宅子的这个角落里来。曾听见罗切斯特先生把他安顿在楼下的房间——又是什么把他带到这里的呢?而且此刻遭受了强暴或欺骗之后又为何如此驯服?罗切斯特先生强令他隐瞒事实,他为何如此束手就范?罗切斯特先生又为何强行隐瞒?他的客人遭到毒手,他自己的性命也曾被阴谋暗算,且两次企图他都秘密隐蔽,企图忘却!最后,我还发现梅森对罗切斯特先生俯首贴耳,后者的激烈暴躁完全主宰前者的迟钝软弱。他俩之间寥寥数言就让我确认了这一点。显而易见,在他们从前的交往中,一个的消极性情是已习惯于服从另一个的主动精神。那又为何一听梅森到来,罗切斯特先生就神情沮丧呢?为何这个驯顺者的姓名,数小时前还使驯服者犹如橡树遭到雷击般慌乱,而此刻反过来他的话又把这个人制服得乖顺得如同小孩子吗?
  哦!无法忘记他那神情,那样苍白,那喃喃耳语:“简,我挨了一记——我挨了一记——我挨了一记,简”。无法忘记他搁在我肩头的胳膊是那么瑟瑟发抖。能使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坚毅精神屈服,使他强健的体格颤抖的,绝非区区小事,能够办到的。
  “他何时才来?何时才来呢?”我的心在呼喊。漫漫长夜——流血的病人在消沉,在呻吟,渐渐虚弱,可白昼和帮手都迟迟不来。我一次又一次把水递到梅森那毫无血色的唇边,一次又一次把嗅盐递给他闻。可这些努力好象全是白费,不知肉体还是精神的折磨,或是失血过多,或三者相加,正飞快地耗尽他的生命力。他呻吟得如此痛苦,看上去如此衰弱,狂乱而绝望。恐怕他就要死了,而我连和他说句话都不行!
  蜡烛终于燃尽而灭。烛光一逝,我倒发现窗帘边缘露出道道灰蒙蒙的光,黎明正在来临。接着很快就听到派洛特在楼下的不远处狂吠,是从院子里它的穴居处传来的。希望复活了。五分钟后,钥匙咔嚓一声打开了门,告诉我守护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其实并不到两个钟点,但却显得比几个星期还要长。
  罗切斯特先生走进来,请来的外科大夫也到了。
  “听着,卡特,千万留心,”他对后者道,“我只能给你半个小时处理好伤口,扎好绷带,把病人弄下楼,搞妥一切。”
  “可他能不能动,先生?”
  “没问题,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只是太紧张,精神得振作起来。来吧,动手干活吧。”
  罗切斯特先生拉开一道厚厚的窗帘,再拉开一道细布窗帘,尽可能地让日光倾泻进来。见到天正大亮,我又惊又喜。玫瑰色的晨光正照亮东方。接着罗切斯特先生走近梅森,大夫正在进行治疗。
  “喂,老伙计,怎么样?”他问。
  “恐怕她要了我的命。”一声极其虚弱的回答。
  “没有的事儿!——打起精神来!再过两星期你就没事了。只不过流了点儿血,只不过这样罢了。卡特,告诉他没危险,让他放心。”
  “我可以凭良心说这话。”卡特道,此时他已解开绷带。“不过要能早点儿赶到就好了,他就不会失这么多血——这是怎么回事?肩膀上的肉撕裂的就象刀砍的一样,可伤口又不是刀伤,是牙咬得吗?”
  “她咬我,”梅森嘟哝着,“罗切斯特夺走了她的刀,她就对我又撕又咬,真像一只母老虎。”
  “你不该退却,你应该立即跟她搏斗。”罗切斯特先生说。
  “可那种情况下还能怎么办?”梅森回答。“哦,太可怕了!”他打着哆嗦,“没料到会这样,开始她的样子还很老实。”
  “我警告过你,”他朋友道。“我说过——走近她就得小心谨慎。再说,你完全可以等到明天,让我和你一起。可你非要今晚就来看她,还独自一人,真是糊涂。”
  “我还以为能做点好事。”
  “你以为!你以为!真是的,听你这么说我就烦。算了,你已经吃了苦头,而且不听我忠告,苦头也吃的够多了,所以就不想说你了。卡特——快点儿!——快点儿!太阳快出来啦,我必须得打发他走。”
  “就好,先生,肩膀才包扎完,还得看看胳膊上的伤,她也咬了这地方,我想。”
  “她还要吸干我的血。”梅森说。
  我发现罗切斯特先生这时打了个寒颤,厌恶、恐惧、仇恨,分明是将他的脸扭曲得变了形。但他只说:
  “好啦,别说了,理查德,别理她的胡言乱语,别再重复了。”
  “但愿忘掉这所有的一切就好了。”梅森回答。“会忘记的,只要离开这个国家,回到西班牙城去,你就会觉得她已经死了,埋了——或者你压根儿没有必要再去想她。”
  “但永远也不可能忘掉今天晚上!”
  “不见得,提起精神来,伙计,过去的两小时你还以为自己是条死鱼呢,现在不是又活过来说话了吗。好啦!卡特已经干完,或快干完了,我马上就会把你收拾整齐。简(回来后他第一次叫我),拿上这把钥匙,下楼到我房间,打开衣柜顶层的抽屉,取件干净衬衣和一条领巾,送到这儿来,麻利点儿!”
  我去了,找到他说的那个衣柜,拿出他要的东西,返身回来。
  “现在你绕到床那边儿去,让我给他收拾收拾。不过千万别离开房间,可能还要你帮忙。”他说。
  照他的吩咐让开。
  “简,你下楼看见有人起来了吗?”罗切斯特先生马上又问。
  “没有,先生,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们会倍加小心地送你走的,迪克,这样对你,对于那边那个可怜虫更好。我一直尽量避免暴露,不想把一切张扬出去。来吧,卡特,给他穿上这件背心。你把那件皮斗篷放哪儿了?我知道这种该死的冷天气,少了它出门可不行。在你屋子?——简,跑下楼去到梅森先生的房间——就我的隔壁的那间——去把那件斗篷拿来。”
  我又跑下楼,接着很快又跑上来,抱来那件皮里子,皮镶边的大斗篷。
  “现在,还得派你个事,”我那不知疲倦的主人说,“马上去我屋子,谢天谢地你穿了双丝绒拖鞋,简!——这当口手脚笨的当差可不行。你把我梳妆台中间的抽屉打开,把里面的那个小药瓶和小杯子拿来——快!”
  我飞奔而去,又飞奔而来,带来所需的东西。
  “太好了!听着,大夫,我只好冒险自己下药了,责任由我来承担。这瓶兴奋剂是我从罗马搞来的,一个意大利江湖医生卖给我的——那家伙你准会踹他一脚,卡特,这药不能随便乱拿,不过偶尔一次还挺灵,比方现在。简,拿点儿水。”
  他举起杯子,我拿起洗脸架上的水瓶给他杯里倒了半杯。
  “好啦——现在把瓶口打湿。”
  我遵从。他从瓶里滴出十二滴深红色的药水,递给梅森。
  “喝了它,理查德,它能给你现在正缺乏的勇气。”
  “可它伤身吗?——会不会引发炎症?”
  “喝呀!喝呀!喝呀!”
  梅森先生只好服从了,反正任何抗拒也没用。此时他已穿戴齐整,仍然面色苍白,但已不再血污遍身。罗切斯特先生让他吞下药水后静坐三分钟,然后挽起他胳膊——
  “现在我保证你能站得起来了,”他说“——试试看。”
  病人站了起来。
  “卡特,到另一边去扶着他。理查德,提起精神来,迈一步——就这样!”
  “我果真好多了。”梅森道。
  “我相信是这样。好啦,简,你先过去,跑到后楼梯那儿去,打开侧门的栓子,告诉院里的那个驿车车夫——你会看见他的,没准儿他现在就在门外头,我交待过,要他别把车赶到人行道上来,弄得轮子嘎嘎响。吩咐他准备好,等我们来。还有,简,要是附近有人,你就到楼梯角咳嗽一声。”
  这时已经五点半,太阳就要升起来了。但厨房里依旧黑暗无声,侧门插上了,我尽量轻手轻脚的把它打开。院里寂静无声的,但大门洞开,停着辆驿车,马已被套好了。车夫坐在车座上,我走过去告诉他先生们就来,他点点头。我再小心地四下看看听听,到处一派拂晓的寂静。仆人的卧室还拉着窗帘,小鸟们刚开始在果园的花枝上啁啾鸣叫。树枝沉甸甸地弯下来,宛如一只只白色花环罩在院墙一侧。紧闭的马厩里,拉车的马匹不时刨几下蹄子,其它一切都静谧无声。
  先生们出来了。梅森由罗切斯特先生和大夫搀扶着,走得还算平稳。他们把他扶上了马车,卡特跟了进去。
  “好好照料他,”罗切斯特先生关照后者。“让他待在你家,直到好起来为至。过两天我会骑马过来看看他的情况的。理查德,你怎么样?”
  “新鲜空气能给人提神,费尔法克斯。”
  “卡特,不要关他那边儿的窗子,没风——再见,迪克。”
  “费尔法克斯——”
  “唔,还有什么事?”
  “照顾照顾她,尽量待她和气些,让她——”他难以继续,眼泪流了下来。
  “我会尽力而为,过去这样,将来也会的。”罗切斯特先生回答,然后关好车门,马车走了。
  “上帝保佑,让这一切都结束吧!”罗切斯特先生边说边关上沉重的院门,插好闩子。然后步履沉缓,心绪茫然地踱向墙边通往果园的院门。我以为他用不着我了,就打算回房去,可他又唤一声“简!”并打开门,站在一旁等着我。
  “来吧,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待会儿,”他说。“那房子就像座土牢,难道你这样认为吗?”
  “可在我看来它是座漂亮的大厦,先生。”
  “你的眼睛缺乏阅历,”他接着说,“是透过被迷惑的眼光看它的。看不出镀金只是粘土,丝幔不过是蛛网,大理石只是肮脏的石板,光滑的木器只不过是废木片烂树枝。只有这里的(他指指我们步入的枝繁叶茂的园子)一切才真切、甜蜜、纯洁。”
  他信步踏上一条小路。小路的一侧长满黄杨树、苹果树、梨树和樱桃树,另一侧丛生着形形色色的常见花朵:紫罗兰、石竹、报春花、三色堇。混杂其间的还有青蒿,多花蔷薇及五花八门的香草。四月份乍雨乍晴,紧紧伴随春光明媚的早晨,花草树木鲜艳无比。在朝霞飞舞的东方太阳刚刚升起,阳光照亮繁花似锦露珠闪闪的果树,也照亮树下幽静的小路。
  “简,来朵花好吗?”
  他摘下了枝头那第一朵初绽的玫瑰,递给了我。
  “谢谢你,先生。”
  “喜欢这日出么,简?喜欢这天空,这高高的轻云吗?可天一变暖,那云就会消失——喜欢这幽静芬芳的氛围吗?”
  “喜欢,很喜欢。”
  “你刚才度过了一个古怪的夜晚,简?”
  “是的,先生。”
  “弄得你脸色苍白——把你一个人抛下和梅森在一起,你害怕吗?”
  “我害怕的是里屋会有人出来。”
  “可我把门插上了——钥匙在我衣兜里。如果我把一只羊羔——我心爱的小羊羔——留在狼窝前头,而不加任何防范,那我岂不是个粗心大意的牧羊人?你当时很安全。”
  “格雷斯·普尔还会住在这里么,先生?”
  “哦,是的!别再为她烦恼——忘掉这件事好了。”
  “可我觉得要是她在这里待下去,你的生命就会有危险。”
  “别怕——我自己会留神。”
  “昨晚使你担心的危险现在已经过去了么,先生?”
  “要等梅森离开英国以后我才能确定,甚至那时也无法确定。对我而言,简,活着就象站在火山表面,它随时都可能爆发,喷出火焰。”
  “可梅森先生好像挺容易支使,先生,你的影响分明足以控制他。他绝不敢藐视你或存心伤害你的。”
  “哦,当然!梅森先生不会跟我过不去,而且也不会故意伤害我——但在无意之中,他也许会失言,结果那样即使不会夺去我的生命,但却有可能永远夺去我的幸福。”
  “那就要他留意些,先生,让他知道你的忧虑,告诉他该如何避开危险。”
  他嘲弄地笑了,一把抓住我的手,但又一把丢开。
  “傻瓜,若能做到那个,哪还会有什么危险呢?危险马上就没了。自从认识梅森,我就只需对他说‘那么做’,他就那么做。但这件事上可不能对他发号施令。我不能说‘理查德,留神别伤害我’,因为关键的是不能让他知道他可能会伤害到我。瞧你一脸的糊涂,以后还会使你更糊涂呢。你是我的小朋友,对不对?”
  “愿意为你效劳,先生。只要是对的,我就服从。”
  “确实如此,我看你是这么做的。你帮助我,使我快乐。你为我工作,和我一起做那些——照你的说法——‘只要是对的’事情,这时候,你的步态、神情、眼睛与面容,都能让我看到真诚的满足。如果我让你做了你认为是错的事,你就不会脚下生风地奔跑,手脚麻利而又敏捷了,也就没有活泼的眼神,兴奋的脸色了。那时候,我的小朋友就会转向我,恬静又苍白地说:‘不,先生,这不可能,我无法这么做,因为那是错的。’然后就会变得像恒星一样毫不动摇。没错,你也能左右我,还可能伤害我,可我不敢让你知道我什么地方最脆弱,只怕忠实友好的你也会即刻就把我戳穿。”
  “要是你怕梅森先生并不多于怕我的话,先生,你会非常安全。”
  “老天保佑,但愿这样!简,这儿有座凉亭,过来坐下吧。”
  凉亭是墙内的一道拱门,上面爬满青藤,还有一张带着皮的树枝做成的位子,罗切斯特先生坐下去还给我留了块地方,可我还是站在他面前。
  “坐下,”他说,“凳子挺长,够两个人坐的。坐在我身旁不会使你举棋不定吧?难道这也错了么,简?”
  我于是坐下去,权作回答,拒绝他可能不明智。
  “听着,我的小朋友,当阳光吮吸露水——古老的园中所有花朵一起苏醒开放,鸟儿从桑菲尔德为它的孩子叼来早餐,早起的蜜峰忙着干头一阵活儿的时候——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你要尽心把此事看作是自己的。不过,请先看着我,告诉我你是否心里很踏实,不操心我留下你是错的,或者你留下不对。”
  “不,先生,我情愿留下。”
  “那好,简,发挥发挥你的想象力吧——设想你不再是个颇有教养的女孩子,而是一个从小就被宠坏了的疯野男孩。想象你远在异国他乡,在那儿铸成了大错。但不管它性质如何,出于什么动机,它的后果却必然祸及你的一生,玷污你的全部生活。注意,我没说是‘犯罪’,没说到流血或任何犯罪行为,那样的话,犯罪者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我用的词是‘错误’,你所做所为的后果,终于使你忍无可忍,你就想方设法寻求解脱,一个非比寻常的法子,但既不违法也不会受到谴责。但你依然痛苦,因为放眼生活,却看不到一丁点希望。你的太阳才到正午便黯然失色,遇上日蚀,你觉得直到日落,这日蚀也不会消散。辛酸与卑鄙的联想成为你记忆中的唯一食粮。你四处飘泊,想在流浪中寻找安宁,在放荡中寻求快乐——我说的是毫无爱情的肉体放纵——它摧残了人才的智,毁灭了人的感情。经过数年的自暴自弃之后,你回归故乡,只觉得身心俱疲,万念俱灰,可这时你却认识了一个新朋友——至于如何结识,何处结识,这都无足轻重。从这个陌生人身上,你发现了自己苦苦追寻二十年,却一直未曾找到的善良美好。它既新鲜健康,又纯洁无暇。这种友谊使人复活,让人再生。你感到好日子又回来了——有了更高尚的希望,更纯洁的情感。你渴望重新建生活,以一个更配得上不朽灵魂的方式度过余生。为实现这个目标,你是否有理由越过一种世俗的障碍——那种既不为良知尊崇,也不为判断认可的纯粹的传统障碍?”
  他停下来等我的回答,可我能说什么呢?哦,但愿哪个善良的精灵能赐给我一个明智而满意的回答!徒劳的愿望!西风在身边的藤蔓中低语,但却没有温柔的爱丽儿借它的叹息在传送消息。小鸟在枝头歌唱,可惜它们的歌声虽甜蜜,我却不解其意。
  罗切斯特先生再次问到。
  “这个流浪天涯一身罪孽的男子,如今思安悔过,想要与那位温文尔雅真诚可亲的陌生人终生相依,以求得内心的宁静和生命的复兴。他是否有理由向世俗的偏见挑战呢?”
  “先生,”我回答,“浪子的安宁或罪人的悔过不该仰仗于他的同胞。每个人终有一死,哲学家虽聪明,基督徒虽善良,但难免有动摇的时候。要是你认识的谁他受过苦,出过错,就让他去找比自己强自己的同胞,去寻求悔过的力量,医治创伤的慰藉。”
  “可是方法——方法在哪儿?创造世界的上帝当赐给我方法呀。我自己——不打比方了吧——就是一个粗俗、放荡、焦躁的人。我相信自己已找到了医治自己的方法,在——”
  他突然停住了。小鸟在呢喃,树叶在歌唱,它们为何不停止歌唱和私语,来倾听一下悬而未决的启示。不过它们得等上好长时间——沉默在延续。我终于抬头去看那磨磨蹭蹭的说话人,而他正热切地看着我。
  “小朋友,”他的口气变了,脸也变了,不再温存而庄重,而是充满苛克和嘲讽——“你注意到我对英格拉姆小姐的柔情了吗。我要是娶了她,难道你不认为她能使我彻底再生吗?”
  他蓦然起身,一直向小路另一头走去。返身回来时哼着支小调。
  “简,简,”他在我面前停下。“熬夜弄得你面色苍白,打搅了你的休息,不怪罪我吗?”
  “怪罪你?不,先生。”
  “那就握握手证明一下吧。多凉的指头!昨晚在那张神秘的门前握着你的时候,你的手要暖和得多。简,什么时候再和我一起守夜。”
  “任何时候,先生,只要用得上我。”
  “比方说,我结婚的前夜!我肯定会睡不着,答应陪伴我一夜好吗?对你,至少我可以讲讲我所心爱的人,因为现在你已见过她,认识她了。”
  “好的,先生。”我痛苦的笑道
  “她是个少有的好人,对么,简?”
  “是的,先生。”
  “体魄健壮——十足的健壮,简,高高大大褐色的皮肤,丰满的胸部,满头迦太基女人的头发,哎呀!登特和林恩在马厩里等我啦!你顺着灌木丛,穿过那张小门,快跑回去吧。”
  我们各自分开了。然后听见他在院子里快活地说:
  “今儿早上,梅森比你们谁都起得早,太阳还没有出来之前他就走了。我四点起来送他的。”
##第二十一章
  预感真是个怪物!感觉和征兆也是如此,三者合一就造出了一个秘密,这秘密至今我仍无法破译。一生中我从未嘲笑过敏感,因为自己就有过这种奇特的经历。还相信心电感应的存在(比如,相隔遥远,长久不见,完全陌生的亲戚之间,尽管彼此疏远,但各自寻根,却到底发现出于同源),它的运作非常人可以理解。而征兆,也许只是大自然与人类的一种共鸣。
  当我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只有6岁吧。一天晚上,听到贝茜·利文对玛莎·艾博特说,她梦见了一个小孩子,可是梦见小孩子肯定是不祥的预兆,不论对自己对亲人都是一样。这句话本该早就淡忘的,但接踵而来的一件事,却使它定格为永不磨灭的印象。第二天,贝茜就被叫回家去看她快要死去的小妹妹。
  最近我常常想起这句话和这件事,因为在过去的一星期里,我几乎夜夜都会梦见一个小孩。有时抱在怀中哄它安静,有时任他在膝头晃来荡去,有时看它在草地上玩弄雏菊,有时看它的小手在戏耍流水。今晚那小家伙号啕大哭,明晚他又在哈哈大笑,时而与我紧紧偎依,时而又远远跑开。但不论这幻像心绪咋样,神态如何。一连七夜,我刚进入梦乡,它就会来迎接。
  不喜欢一个相同的念头不断重复——相同的形象奇怪地反复再现。每逢上床时间快到,那幻像即将来临时,我就变得坐卧不宁。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也正是与这个小孩的幻像相伴之时,我被那叫声惊醒。第二天下午,又被叫下楼去,说有人在费尔法克斯太太屋里等着见我。我到那一看果真有个男子在等着,样子像名绅士的仆人。浑身丧服,手里拿着的帽子上还缠着黑纱。
  “小姐,我想您也许不记得我了,”我进去时他就站了起来。“我叫利文,八、九年前,在您住在盖茨黑德府上时,我是里德太太的车夫,如今仍住在那儿。”
  “哦,罗伯特!你好吗?我还记得很清楚呐。以前你有时候还让我骑骑乔治亚娜的那匹栗色小马呢。贝茜好吗?你娶了贝茜吧?”
  “是的,小姐。我老婆很好,谢谢您。两个月前她又给我生了个小家伙——我们如今有三个啦——妈妈和小东西都好着嘞。”
  “盖茨黑德府上全部都好吗,罗伯特?”
  “抱歉,小姐,没能给您捎来好消息。他们眼下的情况很糟——麻烦大啦。”
  “但愿不是谁过世了。”我瞥一眼他的丧服,他也看看帽子上的黑纱,答道:
  “约翰先生在伦敦的住处过世了,到昨天正好一个礼拜。”
  “约翰先生?”
  “是的。”
  “那他母亲怎么能受得了?”
  “嗨,您瞧,爱小姐,这灾难可不寻常。他生活的很放荡,过去三年尤其荒唐,死得也好怕人。”
  “我曾经对贝茜说过他的情况不好。”
  “怎么好得了!没法儿更糟啦。他和最坏的一些男女搅在一起,把身子骨给糟蹋了,还败尽了家业。欠了一屁股债,最后只好进牢。他妈把他赎出来了两回,可刚一出来他又和那些老相识搅在一起,恶习不改。他脑子不机灵,跟他混在一堆的无赖想方设法的坑他,那些花招我听都没听说过。约摸三星期前,他回到盖茨黑德,要夫人把全部家当都交给他,夫人不肯,她的钱早给他败得所剩无几了。于是他又回去了,不久就传来消息说他死了。到底怎么死的,老天知道!——人家都说他自杀了。”
  我哑口无言,这消息实在太可怕了。罗伯特·利文接着说:
  “夫人自个儿身体不好也有些日子了,她身体胖了可并不结实。亏了那么多钱,又怕受穷,结果垮了。约翰先生的死讯和那种死法来得实在太突然,害得她中了风,有三天没说话了。不过上星期二好象好些,像是想说什么,老朝我老婆做样子,嘴里头叽哩咕噜地。直到昨儿早上,贝茜才明白她是在念叨您的名字。总算搞明白她是说‘带简——去叫简·爱来,我有话对她说’。贝茜不敢肯定她神志清不清楚,这些话是否是真的,就去告诉里德小姐和乔治亚娜小姐,建议她们派人叫你。小姐们开始拖着不办,可当她妈越来越不安,而且‘简、简’地叫个不停时,她们总算同意了。我昨天离开的盖茨黑德。小姐,要是您来得及收拾妥贴,那明儿一大早,我就带您回去。”
  “好的,罗伯特,我很快会收拾好的,看样子是该去一趟了。”
  “我也这么想,小姐。贝茜说她肯定您不会拒绝的。不过,您起身走之前得先告个假吧,我想?”
  “是的,我这会儿就去。”我把他领到仆人的屋子,托给约翰夫妇照应,就去找罗切斯特先生。
  我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仍不见的踪影。院子、马厩、庭园里也没有。问费尔法克斯太太是否见到他——见到了,她想他和英格拉姆小姐打弹子。我匆忙赶去弹子房,听到里头传出一片击球声和嗡嗡的说话声。罗切斯特先生,英格拉姆小姐、两位埃希顿小姐,以及她们的崇拜者全都忙着打球,我真得硬着头皮才敢去打搅这些人的兴致。可我的事情不能拖延,只好朝主人走去。他正站在英格拉姆小姐身旁,当我走近时,她转过脸,傲慢地瞥我一眼,仿佛在说:“这个偷偷溜进来的家伙想干什么?”听到我轻轻叫一声“罗切斯特先生”,她竟打了个手势,好像在命令我离开。她当时那副样子至今我还记得——十分高雅且与众不同,一身天蓝色皱纹晨衣,头系蔚蓝色薄纱围巾,玩兴正浓。虽被触犯了尊严,满脸的傲气丝毫未减。
  “那人是找你吧?”她问罗切斯特先生。罗切斯特先生转身来看“那人”是谁,然后扮了个古怪的鬼脸——他奇怪而暧昧的表情之一——扔下球杆,和我一起走出房间。
  “是什么事,简?”他关上教室门,然后往上一靠。
  “对不起,先生,我想请一两个星期的长假。”
  “干嘛?——去哪里?”他有点惊讶的问。
  “去看一位生病的太太,她差人来叫我了。”
  “哪个生病的太太?——她住哪里?”
  “住盖茨黑德府,在某某郡。”
  “某某郡?离这儿有一百英里呐!是谁让人跑这么叫你远去看她的呀?”
  “她姓里德,先生——是里德太太。”
  “盖茨黑德的里德?盖茨黑德是有过一位姓里德的,好像当过地方法官。”
  “我说的是他的寡妇,先生。”
  “你跟她有什么关系?是怎么认识她的?”
  “里德先生是我的舅舅——我母亲的哥哥。”
  “他是你舅舅,见鬼了!可你从来没对我说起过,你总是说你无亲无故。”
  “没哪个亲戚愿意认我,先生。里德先生已经去世,他妻子把我赶了出来。”
  “为什么?”
  “因为我穷,是累赘,她不喜欢我。”
  “可是里德先生自己也有孩子吧?——你一定有表兄妹吧?昨天,乔治·林恩爵士还谈起过一个盖茨黑德府的里德,说他是城里最典型的恶棍。英格拉姆小姐也提到那地方的一位乔治亚娜·里德,说她长得很漂亮,前两个社交季在伦敦城里大出风头呐。”
  “约翰·里德死了,先生。他毁了自己,还差点毁了他的全家。据说是自杀,这消息让他母亲大为伤心,结果中风了。”
  “那你去又能帮她什么呢?胡闹,简!要是我才不会跑上一百英里去看一个老太太呐,说不准你还没到她就死了呢,更何况你说她还赶走了你。”
  “是的,先生,但那早就过去了,而且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要是现在我无视她的愿望,那我会于心不忍。”
  “你要住多久?”
  “尽量短些,先生。”
  “答应我只待一个星期——”
  “最好还是不许诺,或许我不得不食言。”
  “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回来。你不会受什么借口的引诱,去永远和她生活在一起吧?”
  “哦,不会!只要一切顺利,我当然会很快回来。“简,那你一定得带些钱,出门没钱可不行。我想你的钱不多,还没有发给你薪水呢。你现在有多少钱,简?”他笑问。
  我掏出钱包,它瘪得可怜。“五先令,先生。”他接过钱包,把里头的宝藏倒在手心,开心地笑起来,仿佛钱少得令他很愉快。然后他立马掏出自己的皮夹,“给,”递给我一张钞票,是五十镑的,但他只欠我十五镑。我告诉他我没零钱找。
  “不用你找,你知道的。拿着你的薪水吧。”
  我拒绝接受那份超过我该拿的钱。他刚开始不高兴,后来似乎想起什么了就说:
  “行,行!现在别都给你更好,你要有了五十镑,就可能在外头呆上三个月不回来。给你十镑,够了吧?”
  “够了,先生,不过你现在还欠我五镑。”
  “那就回来拿,四十镑存在我这儿。”
  “罗切斯特先生,趁此机会我还想跟你谈一下另一件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说来听听。”
  “你事实上已经通知我,先生,你很快就要结婚了。”
  “是啊,那又怎么样?”
  “那样的话,先生,阿黛勒就该去学校上学。我相信你一会儿明白这么做的必要。”
  “让她不要妨碍我新娘的事儿,不然的话,她会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这个建议有道理,毫无疑问,如你所说的,阿黛勒必须去学校上学。而你,当然得直奔——魔鬼?”
  “希望不会,先生。但我必须得再到别处去找工作了。”
  “真是合适的时候!”他叫道,声调带着鼻音,面部也抽动了一下,表情古怪可笑。并且他打量我一会儿。
  “你就会去要求那个里德太太,或她的女儿里德小姐们,给你介绍个地方,是不是?”
  “不,先生。我跟亲戚们的关系没那么好,不会去找她们帮忙——但是我可以登广告。”
  “你还能大步登上埃及的金字塔呢!”他突然咆哮道。“你登广告就后果自负!但愿刚才我给你的只是一镑,而不是十镑就好了。还我八镑,简,我要用它。”
  “我也有用场,先生,”我回嘴,把手和钱包放到背后。“无论如何这钱我不能给你。”
  “小气鬼!”他说,“问你要点儿钱都不肯!给我五镑,简。”
  “五先令都不行,先生,就算是五便士都不行。”
  “那就让我看一眼那张票子。”
  “不,先生,我不信。”
  “简!”
  “先生?”
  “答应我一件事。”
  “先生,只要是我能够做得到的事,我全答应。”
  “不要去登广告,把找工作的事交给我来办。到你回来的时候,我会给你找到的。”
  “我很高兴这么办,先生。要是你也能答应我,在新娘进门之前,让我和阿黛勒平平安安的离开这儿的话。”
  “好吧!好吧!我发誓做到。那你明天就走吗?”
  “是的,先生,一大早。”
  “晚饭后你下楼来客厅吗?”
  “不了,先生,我还得收拾行李。”
  “那你我就只好暂时小别了?”
  “我想是的,先生。”
  “人们是如何举行告别仪式的呀,简?教教我,我不大在行。”
  “人们会说声再见,或者采用别的所喜欢的方式。”
  “那你说吧。”
  “再见,罗切斯特先生,暂时小别。”
  “我应该说什么呢?”
  “同样的话,先生,要是您愿意的话。”
  “再见,爱小姐,暂时小别,就这样了吗?”
  “是的。”
  “依我看这样做太吝啬了,干巴巴的不够友善。我想要点儿别的,再给这仪式加点儿色彩。比如说,握握手之类。不——那也不能让人满意。这么说,你就只愿说一声再见了,简?”
  “这就够了,先生。一句诚心诚意的话抵得上千万句内心的美言。”
  “那倒是,可这也太空洞太冷漠了:‘再见’。”
  “他背靠着门还得站多久啊?”我暗自思忖。“我得动手收拾行装啦。”这时晚饭铃响了,他突然再没说一句话就跑开了。那天我再没看到他。早晨在他起床之前,我就出发了。
  五月头一天的下午五时左右,我们抵达盖茨黑德府门房。在进府之前,我先到门房看了看。屋里干净整洁,装饰窗上挂着小小的白色窗帘。地板纤尘不染,炉栅、炉具擦得锃亮,炉火明亮地燃烧。贝茜正坐在壁炉旁,正给最小的孩子喂奶。小罗伯特和妹妹在安安静静在角落里玩耍。
  “哎哟!——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来的!”一踏进门,利文太太就大叫。
  “是的,贝茜,”我吻了她,然后说,“我想来得还不太迟吧。里德太太怎样了?——但愿,还活着。”
  “没错儿,还活着。比头几天清楚些,安静些。大夫说她还能拖上一两周,不过大概很难好了。”
  “她最近还提到过我吗?”
  “今早还说到你呐,盼望你能来。不过刚才她睡着了,或者说十分钟前我在府上的时候正睡着呢。下午她总是昏昏沉沉地睡着,要到六、七点钟才能醒呢。小姐,先在这儿休息一两个钟头,好吗?完了我再跟你一块儿去见她。”
  这时罗伯特进来了,贝茜把睡着的宝宝放进摇篮,上前迎接他。随后贝茜非要我摘掉帽子,用些茶点,说我脸色看起来苍白又疲惫。我非常乐意地接受了她的盛情,乖乖地任她脱去我的行装,和小时候由她给我脱衣服一样。
  望着她忙碌的背影,往事似潮水般涌上我的心头——摆上她最精致的茶具,切开面包黄油,烘烤茶点,有时敲一下推一把小罗伯特和简,跟从前待我完全一样。贝茜看起来依然性情急躁,步履轻悄,容貌姣好。
  茶点备好,我正要走近桌子,她却要我坐着不动,还是用以前跟我说话时的那种相当专横的老口气。说是我应该坐在炉边,由她伺候。她在我面前摆了张小圆茶几,放上我的杯子和一碟烤面包,那情形和我小时候一样。那时,她把暗中偷来的美食搁在育儿室的椅子上给我吃。
  她问我在桑菲尔德过得是否愉快,女主人怎么样。当我告诉她只有一位男主人时,她又问他是不是好人,我是不是喜欢他。当我告诉她他长得相当丑,不过人挺好,待我也和气,我很满意。接着就给她描述了最近府上来的那群快活的宾客。贝茜对这些细节听得饶有兴趣,这一切正合她胃口。
  聊着聊着,一小时很快就过去了。贝茜帮我戴好帽子等等,陪我离开门房,去正宅。大约九年前,也正是她陪着我走下了这条现今正往上登的小道。那是正月里一个漆黑而又多雾寒冷透骨的早晨,当时我绝望与痛苦交集——怀着被放逐被抛弃的心情,离开了一所敌视我的房子——去寻找洛伍德那阴冷的栖身之处,那如此遥远而陌生的目的地。如今,同一所敌视我的房子又在我面前耸起,我依然前程未卜,内心隐隐作痛,依然感觉像个漂泊人间的流浪儿。只是对自己和自己的力量已更具信心,对压迫也不再感到畏缩恐惧。冤仇的伤口疼已经愈合,愤怒的怒火也已被熄灭。
  “你先去早餐室吧,”贝茜带我穿过大厅,“小姐们会在那里。”
  不一会儿我就进了那间屋子。家具一点未变,还跟我首次被介绍给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时一模一样。他踏过的地毯还铺在壁炉前。我扫了一眼书架,发现那两卷比维克的《不列颠鸟类史》仍被放在三层的老地方。还有《格利佛游记》、《天方夜潭》摆在它们上方。无生命的东西情形依旧,有生命的却大变了样,都认不出来了。
  两位小姐出现在我眼前。一个身材高挑,与英格拉姆小姐差不多——而且很瘦,脸肤色发黄,神情严肃,好象一个苦行者。那身极朴实的打扮更增加了这种意味:笔挺的黑呢裙,上浆的亚麻衣领,头发从鬓角向后梳去,修女般的乌木串珠和十字架。这位肯定是伊丽莎,我想尽管她那放大了的苍白的脸上,已几乎找不到一点儿往昔的踪迹。
  另一位当然是乔治亚娜。而不是我记忆中的她——那个身材纤细,仙女般的十一岁小姑娘。这是一位完全成熟、十分丰满的大姑娘,美若蜡像。五官端正而又匀称,蓝眼睛脉脉含情,头发金黄卷曲。她也一身黑衣,但样式与姐姐的却完全不同——更飘逸更合身——漂亮时髦,正如另一位拘谨严肃更像清教徒。
  这两姐妹都具备她们母亲的特点——只有一点。清瘦苍白的大女儿有母亲烟水晶般的双眸,如花似玉的小女儿生着与母亲同样轮廓的嘴和下巴——也许更柔和些,但依然使她的相貌之中透出一种说不出的冷酷。别的方面她倒非常的妖娆健美。
  我走上前去,两位小姐起身迎接了我,并都称我“爱小姐”。伊丽莎的招呼简短而唐突,面无笑容。然后就马上坐了下来,盯住炉火,似乎已忘了我。乔治亚娜加了一句“你好吗?”及几句关于旅行、天气等的家常话。说话慢的拖着长腔,还伴之以从头到脚的侧目打量——时而掠过我淡褐色的美利奴呢大衣的褶裥,时而停留在我乡间小帽的朴素饰边。年轻小姐们自有一套高妙的办法,无须说出来就能让你明白,她们认为你是个“怪物”。她那目空一切的神气,冷淡超然的举止,漠不关心的腔调,足以充分表达她们这方面的观点,根本用不着任何明确的的粗鲁言行。
  然而,无论是明嘲还是暗讽,如今都不再像以前那样能够影响我了。坐在表姐们中间,我诧异地发现自己对一位的完全怠慢和另一位的半带嘲讽的客气是多么的处之泰然——伊丽莎不曾伤害我,乔治亚娜也没让我生气。事实上我有别的事情要想。最近几月来,内心骚动的感情比她们所能引起的要强烈得多——被激发的痛苦和快乐,比她们所能施加或赠予的要尖锐得多,剧烈得多——她们的态度不论好坏都与我不相干。
  “里德太太怎么样了?”我立刻问,心平气和地看着乔治亚娜。她对这种直截了当大为不悦,仿佛这是出人意料的放肆行为。
  “里德太太?啊,你是说妈妈,她的情况糟透了,我怀疑今晚你是否能看见她。”
  我说:“要是你能上楼去,就告诉她一声我来了,我会非常感激。”
  乔治亚娜几乎惊跳起来,蓝眼睛瞪得又大又圆。“我知道她非常想见我,”我又加了一句,“除非万不得已,我不想迟迟无视她的愿望。”
  “妈妈不喜欢晚上有人打搅她。”伊丽莎道。我马上站起身,未经邀请就一声不响地摘去帽子和手套,并说要去找贝茜——她大约在厨房——请她问问清楚里德太太到底今晚想不想见我。我径自去了,找到贝茜,差她去跑一趟,并开始着手采取进一步措施。从前我惯于在傲慢面前退缩,今天受此冷遇,若是一年前,我肯定会打定主意第二天一早就动身离开的。但现在,我豁然开朗,觉得那种念头只是傻气。既然长途跋涉上百英里来看舅妈,就必须陪伴她,直到她好起来——或者去世。至于她女儿们的骄傲和愚蠢,尽可搁到一边,置之不理。于是,我就找到管家,告诉她我要在这儿作客,要她给我安排一间屋子,我将待上一两个星期,并要她把我的箱子送到屋里去,我自己也跟着她到了那里。在楼梯上碰到贝茜。
  “太太醒了,”她道,“已告诉她你来了。来吧,看看她还能认不认得你。”
  不用人带我就找到了那熟悉的房间,以前给叫到这儿挨训受罚的次数太多啦。我紧走几步赶在贝茜前头,轻轻推开门,只见桌上点着一盏有罩的灯,天快黑了。依然是那张四柱大床,上面悬挂着琥珀色的帐幔。梳妆台、扶手椅、垫脚凳,就在这只凳子上,我被罚跪总有上百次,而且要为自己不曾犯过的错误恳求宽恕。我朝身边某个角落仔细瞧瞧,指望着会看到一度恐惧得要命的那根细细的鞭子,这东西潜伏在那儿,等待着小鬼般的跳将出来,抽打我发抖的掌心或畏缩的脖颈。我走近床边,撩开帐子,朝高高堆起的枕头凑了过去。
  里德太太的面孔我仍记忆犹新。现在我迫切地寻找那熟悉的形象。令我高兴的是,岁月已平息了报复的渴望,镇住了愤怒与厌恶的冲动。带着满腹苦涩与仇恨,我离开了这个女人。如今再回到她身边,心里只有对她极度痛苦的同情,以及忘却和宽恕了她对我的一切伤害的强烈愿望——相互谅解,握手言和。
  还是那张熟悉的面孔,严酷无情,一如往日——还是那双一切都无法打动的冷漠的眼睛,还有那微微扬起,傲慢专横的眉头。多少次她那双冷漠的双眼俯视着我,充满威吓与憎恶!此时循着它冷酷的线条,童年的恐惧与悲伤多么强烈地涌上心头!然而,还是弯下腰亲亲她,她正看着我。
  “是简·爱吗?”
  “是的,里德舅妈。你好吗,亲爱的舅妈?”
  以前曾发过誓,永不再叫她舅妈。现在我却忘掉并违背了这誓言该不算是罪过吧。我握住她搁在被单外面的手,这时要是她慈爱地握紧我,我那一刻会十分由衷地快乐啊。然而,冷酷的本性并没有那么迅速软化,天生的反感也没那么容易祛除。里德太太抽开她的手,把脸扭到一边,说是晚上挺暖和。她又一次冷冰冰地对待我,令我刹时感觉到她对我的看法——她对我的情绪——没有变,也不会变。她那石头般的眼睛——柔情穿不透,眼泪化不了——告诉我她决心到死也真认定我很坏,因为承认我是好人,不会给她带来宽厚的快乐,而只会是一种耻辱的感觉。
  我感到痛苦,又感到恼怒,接着就决心去征服她——不论她本性怎样意志如何,都要压倒她。和儿时一样,泪水早已涌上眼眶,但我把它们驱赶了回去。我拿过一把椅子放到床头,坐了下来,并凑近枕头。
  “你派人叫我,”我说,“我来了,我想住下来,看看你的情况怎样。”
  “哦,当然!你已经见过我女儿了吗?”
  “见过了。”
  “那好,你可以去告诉她们,我要你留下来,直到我能跟你谈明白我的一些心事为至。今天太晚了,我还也难得想起来。不过我是有些话要说——让我想想看——”
  飘移的眼神,走样的语调表明,她曾经健壮的身体已元气大伤。她焦躁地辗转反侧,拉住被单想把自己裹好。我的胳膊肘恰好搁在被角上,把它压住了。她登时火冒三丈。
  “坐直!”她喝道,“别那么死压着被头真让人发火——你是简·爱吗?”
  “我是简·爱。”
  “那孩子给我添的麻烦多得让谁都难以相信。这么大个包袱撂在我手里——给我招来那么多烦恼。每日每时,她那性子都叫人琢磨不透。脾气说来就来,还老是鬼头鬼脑地窥探别人的行动!我敢肯定,有一回她跟我说话的那个样子就像是个疯子,要不就像魔鬼——没哪个孩子会像她那样子说话和看人的。把她从家里打发掉真让人高兴。洛伍德的人把她怎么样啦?听说那儿闹伤寒,死了好多学生,可她却没死,可我说她死了——但愿她已经死了!”
  “这愿望好奇怪,里德太太,你为什么这么恨她?”
  “我对她妈就一直讨厌,因为她是我丈夫唯一的妹妹,也是他最宠爱的人。她下嫁给一个穷鬼,家里跟她脱离了关系,他却坚决反对。她的死讯传来时,他哭得像个大傻子,还派人去抱回了那孩子,虽然我求他宁可出钱寄养在别人家里。头一次见到那孩子我就讨厌——病弱而且爱哭,瘦哩吧叽的一个小东西!——晚上在摇篮里闹个不停——不像别的孩子那样放声大哭,只是呜呜咽咽,哼哼唧唧个不停。里德心疼她,老哄她,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关心。说实话,他自己的孩子在那个年纪时,他也没那么关心过。他想方设法要我的孩子对那个小叫化子友好,可宝贝们受不了,一表现出讨厌她,他就向他们大发脾气。在他病重的日子还老叫人把那孩子抱到床边,临终前一个小时还令我发誓抚养这小东西。我倒宁愿收养一个济贫院出来的小叫化子。可是他软弱,生来就软弱。约翰压根儿不像他父亲,这真让人高兴。约翰像我,像我的兄弟——十足是吉卜森家的人。哦,希望他别再写信要钱来折磨我了!我没钱可给了。我们越来越穷,我得解雇掉一半仆人,关掉部分房子,或者租出去。真不甘心这样做——可不这样日子怎么过呀?三分之二的收入都拿去付抵押的利息了。约翰没命地赌钱,又总是输——可怜的孩子!他被骗子包围了。约翰完蛋了,彻底堕落了——他的样子好吓人——见了他那样我都为他害臊。”
  她越说越激动。“我看现在咱们还是离开她为好。”我对贝茜道,她站在床对面。
  “说不准是好些,小姐。不过夜里她总这么念叨的——早上稍微安静些。”
  我起身。“站住!”里德太太大叫,“还有件事我要说。他吓唬我——他总是用他的死用我的死来吓唬我。有时候我常梦见给他入殓,他的喉咙上有个大伤口,要不就是鼻青脸肿。我碰到了陌生的关口,一身的麻烦,怎么办哪?上哪儿去弄钱?”
  这时贝茜竭力劝她吃些镇静剂,费尽心机后总算达到了目的。不久,里德太太渐渐安静下来,沉沉睡过去。我便离开了她。
  十多天过去了,我没能再和她谈话。这段时间里她不是满口胡话,就是昏睡不醒。大夫禁止任何使她痛苦,令她激动的事情。与此同时,我尽可能与乔治亚娜与伊丽莎和睦相处。起初,她们确实很冷淡。伊丽莎一坐就是半天,缝纫、看书、写字,不论是对我还是她妹妹都几乎一言不发。乔治亚娜则十分无聊,一点钟又一点钟的对着她的金丝雀瞎扯,压根不理我。但我决心不显得无所事事,无计排遣的样子。拿出了随身带来了绘画工具,它们令我既有事干,又可以消遣。
  我拿上一盒铅笔,几张纸,离开她们,坐到窗前。忙着涂抹一些在我脑海中幻想的小画,表现变幻无穷的想象的万花筒中瞬间闪现的景象。两块礁石中的大海一瞥,明月初上,一艘船儿驶过它的光轮。簇生的芦苇和香蒲,水仙子的脑袋,戴着莲花,在花丛中升起。小精灵,坐在篱雀巢中,山楂花环下。
  一天上午,我开始动手画一张脸,具体是什么样的脸我并不在意,也不想知道。我取出一支软芯黑铅笔,笔尖留得很粗,画了起来。很快,在纸上就勾勒出一个宽大突出的额头和方方正正的下巴轮廓。这轮廓令人愉快。手指忙给它加上五官。那额头下面必须画上两道浓重平直的眉毛。接下来自然是线条优美的鼻子,挺直的鼻梁,大大的鼻孔,然后是灵活的嘴,形状不小。再添上刚毅的下巴,正中有一条明显的凹痕,当然还需要一些黑色的络腮胡。乌黑的头发,一簇簇丛生在鬓角,波浪般盖住前额。现在该画眼睛了,它被留在最后,因为它们需要特别细心。我把它们画得很大,描得很好,睫毛长而忧郁,眼珠大而明亮。“不错!不过还不完美。”我边看边想效果,“它们还缺乏力量与神采”。于是,就把阴影涂得更黑,使投光部分更明亮——恰到好处地润色之笔。瞧,眼前出现了一位朋友的面容。那两位小姐不理我又有什么关系?看着这张唯妙唯肖的画像,独自微笑,又专注,又满足。
  “这是你熟人的画像吧?”伊丽莎问。我没留心她已走到我跟前,就回答说只是想象出来的而已,又赶紧把它压在了别的画纸下面。那当然是撒谎,事实上,它非常真切地再现了罗切斯特先生。但除了我,这与她或任何旁人又有什么干系?乔治亚娜也走过来看,别的画让她很开心,不过那一张却被她称之为“一个丑男人”。她俩对我的画技似乎大为吃惊,我就提出让我给她们画像,两人轮流坐下来,让我画一幅铅笔速描。接着乔治亚娜拿出了她的画册,我答应给她添一张水粉画,她一听顿时大悦,提议让我和她到院子里去走走。出去不到两小时,我们便无所不谈。她赏光大讲了一通两个社交季前,她在伦敦度过的那个辉煌冬天——如何令大家艳羡不已——如何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甚至还暗示在那里她征服了一些有贵族头衔的人。下午和晚上,她继续扩充这些暗示,报道了种种温存的谈话,描绘了幕幕多情的场景。总之,那天她为我即席凑出了一部完整的上流社会生活的小说。日复一日,她接着谈下去,而且永远围绕着相同的主题:她自己、她的爱情、她的忧伤。会令我奇怪的是她一次也未曾提及母亲的病或哥哥的死,或目前家中暗淡的前景。她似乎满脑子都是对过去欢乐的和对未来放荡的渴望。每天,她在母亲病房中最多待上五分钟。
  伊丽莎少言寡语,显然没时间谈话。我从未见过像她那样忙碌的人,可又说不上她在忙些什么,或不如说很难发现她勤勉的果实。她有只闹钟叫她早起,早餐前不知道她都干些什么。早饭后她的时间全都划分有序,每小时有每小时的任务。一天要三次钻研一本小书,我仔细一看,发现是本《祈祷书》。有一次我问她这书最大的吸引力是什么,她说是“《仪式规程》”。三个小时用来做针线活,给一块深红色的方布做金线镶边。这块布大得足以做地毯,我问她是干什么用的,她说是给盖茨黑德附近新建的教堂盖祭坛的。两小时用作写日记,再两小时独自到菜园干活儿,一个小时清理帐目。她好像不需要伙伴,也不需要谈话。我相信她自得其乐。这种机械的方式令她心满意足。倘有任何意外,搅乱她时钟般准确的规律,那可让她最为恼怒。
  一天晚上,她比平日话多些,对我说约翰的行为,并论家庭面临的破败衰落是她极为痛苦的根源。不过现在她已静下心来,打定了主意。她自己的财产已被留神保全,等母亲过世——她平静地说,她母亲完全不可能康复或拖得太久——她将实施一项向往已久的计划,去寻觅一个归隐之处,使自己苛守时间的习惯永不受干扰,把自己与浮华的世界完全隔开。我问乔治亚娜会不会和她做伴。
  当然不会——乔治亚娜与她毫无共通之处,一向如此。她无论如何也不愿背这个包袱。乔治亚娜应当走她自己的路,而她伊丽莎,也会走自己的路。
  在乔治亚娜不向我倾诉心事时,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沙发上,为家里的乏味而烦恼。一遍又一遍地希望吉卜森舅妈会寄来请帖,邀她进城去,说她“要能避开一两个月,等一切都了结,那样就会好得多”。我没问她“一切都了结”是指什么,不过我想她是指她母亲预料之中的死亡及随后举行的悲惨的葬礼。伊丽莎通常不理睬妹妹的懒惰和牢骚,仿佛眼前根本不愿在这个受唠叨而又极随便的人。可是,一天,她放下手中的帐薄,打开绣花的活计,突然对她发难。
  “乔治亚娜,所有拖累地球的动物当中,肯定再也没有比你更愚蠢更荒唐的了。你根本没有权出生,因为你虚度年华。你不像个有理智的人该做的那样,为自己生活,而是把自己的软弱强加在别人的力量上。要是没人肯背上你这个既胖又弱,完全无用的包袱,你就大喊大叫,指责别人亏待了你,冷落了你,说你痛苦得要命。而且,对你来说,生活必须充满变化充满刺激,不然的话世界就变成了牢笼。人家必须爱慕你,追求你——你必须享受音乐、舞会、社交——不然你就百般无聊,一天天憔悴下去。难道你就没脑子想出个办法来,不依靠他人的努力,他人的意志,而只靠自己吗?拿一天来说,把它分成几份,每一份都安排好任务,把一天的全部时间都算进去,别留一小时,十分钟,甚至五分钟的空闲。把每件事都要做得有条有理,严守规矩。这样,一天的时光简直还没等到你发觉它开始,就已经过完了。你也不欠谁的情,叫人家陪你打发空闲时间。用不着找人作伴交谈,也用不着求人同情、忍耐。总之,那样你就能像个独立自主的人那样对待生活啦。接受忠告吧,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给你忠告,只要你听从了我的忠告那么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你都不需要我,也不需要任何别人了。不听我的话——一意孤行,照旧想入非非,怨天尤人,无所事事——那就只能吞下你自己愚蠢行为的苦果,不管有多么糟糕,多么难受。我坦率地告诉你,好好听着,虽说以后我不会再重复此刻所说的话,可我会实实在在照它去做。妈妈一去世,我就和你一刀两断,从她的棺木运到盖茨黑德教堂墓穴的那天起,你我就分道扬镳,和素不相识一样。你不要以为咱俩碰巧同父母是姐妹,我就会由着你用哪怕最微小的理由来连累我。我可以告诉你——即使整个人类都被毁灭了,地球上只剩咱们俩了,我也会把你留在旧世界,自己奔向新世界的。”
  说完她停止说话。
  “你大可不必费心长篇大论,”乔治亚娜反驳她,“谁不知道你是世上最自私最无情的家伙。我知道你对我恨之入骨,我手里早有证据。在埃德温·维尔勋爵那件事上,你就对我玩了诡计,唯恐我比你爬得高,得到了贵族头衔,被你连面都不敢露的社交圈子所接受,你就当奸细告密,永远毁掉了我的前程。”说完乔治亚娜掏出条手绢,擤了一小时的鼻子。伊丽莎冷冷地坐着,无动于衷,仍旧埋头干活儿。
  的确,宽厚大度的感情不为有些人重视。但这里的两种性格里,正因为少了它,一种刻薄得难以容忍,另一种乏味得着实可鄙。缺乏判断力的感情固然乏味不堪,但没有感情调和的理智也实在太苦涩,太粗糙,让人难以下咽。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乔治亚娜看着小说就在沙发上睡着了。伊丽莎去了新教堂,参加圣徒节礼拜。在宗教方面,她严守清规戒律,风雨无阻,按时履行虔诚的义务。不论天晴下雨,她每礼拜都必须去教堂三次,周日只要有祷告仪式也必去无疑。
  我想自己还是上楼去,去看看垂危的病人情况怎样,她躺在那儿简直无人照顾,连仆人们待她也是忽冷忽热。雇来的护士因无人管束,随时就可能开溜。贝茜倒是忠心耿耿,可她也有自己的家庭要打理,只能偶尔到正宅瞧瞧去。不出我所料,病房里无人看护,护士不见踪影,病人静静地躺着,大约在昏睡,铅灰色的脸孔深深陷入枕头。炉栅内火焰快燃尽了。我加上燃料,理理床单,注视她片刻,而她现在却已无法注视我了。随后我走开去窗前。
  窗外大雨狠狠地敲窗,狂风猛烈地呼啸。“有人躺在那儿,”我暗自思忖,“很快就要超脱尘世间风风雨雨的战场。此时,那灵魂正苦苦挣扎着要脱离躯体,在终于解脱之时,它将奔向何方?”
  思索着这个大秘密时,我禁不住想起海伦·彭斯,想起她临终的话语——她的信仰——她关于出壳的灵魂一律平等的信念。依然倾听着心中她那记忆犹新的声音——依然描摹着她那苍白高尚的容貌,憔悴的脸庞,庄严的目光。她宁静地躺在临终的病榻上,喃喃倾诉着回归天父怀抱的渴望。我正在出神——突然背后床上传来虚弱的低语:“是谁?”
  我知道里德太太已有好几天没说话了,现在她苏醒过来啦?就走过去。
  “里德舅妈,是我。”
  “谁是‘我’?”她回答,“你是谁?”她惊异而又慌乱地看着我,但还能自制,“我根本不认识你——贝茜在哪儿?”
  “她在门房呢,舅妈。”
  “舅妈,”她重复道,“谁叫我舅妈?你不是吉卜森家的人,但我好象认识你——这脸,这眼睛,这额头,都挺熟悉。你就像——咦,你就像简·爱!”
  我没作声,害怕说出自己的身份会害她休克。
  “可是,”她说,“我搞错了,我的脑筋在骗我。我想见简·爱,我以为是她,但不可能是。再说,八年了,她一定变化很大。”这时我就和气地要她放心,并告诉她我就是她所猜想和希望的那个人。我见她明白了我的话,神态也有些清醒过来了,就解释了一下贝茜如何派她丈夫去桑菲尔德把我接来。
  “我病得很厉害,我知道,”没过多久她说。“几分钟前我想翻个身,可手脚都动弹不得。在我死之前能安下心来也好。健康时我们不怎么去想的事,到了眼下这种时候就沉沉的压在心头。护士在吗?还是屋里就只有你一个人?”
  我要她放心说现在只有我们两人。
  “唉,我曾经做过两次对不起你的事,现在挺后悔。头一件是违背了我对丈夫的誓言,没把你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抚养大。另一件——”她停了一下,“或许这毕竟已无关紧要,”她自言自语。“再说兴许我会好起来,在她面前低声下气实在令我难堪。”  
  她想换个姿势,却没成功。她的脸扭曲的变了形,内心似乎经历着某种激动——也许是最后一阵剧痛的前兆。
  “唉,必须面对它,永恒就在眼前,还是告诉她的好——你到我梳妆盒那里去,把它打开,把里头的那封信拿来。”
  我照她吩咐的做了。“看看那封信。”她说。信很短,这样写道:
  夫人:   烦请惠寄我侄女简·爱的地址,并赐教其近况。我拟尽快去函,嘱其来马德拉我处。上天保佑我一片苦心,终获相当财产。我未娶妻,无有后人,愿于有生之年,收其为养女,并在死后将全部财产遗赠于她。
    约翰·爱,谨启于马德拉
  上面所署的日期是三年前。
  “我怎么从未听说过这件事?”我问。
  “因为我恨你,并且恨得透骨,绝不愿助你一臂之力,让你交上好运。我忘不了你对我的行为,简——忘不了你那次对我发泄的怒火,你宣布在世上最讨厌的是我的腔调,你那不像小孩子的神气和口吻,你说一想到我就恶心,还断定我待你既恶毒又残忍。你这样突然大发脾气,一股脑儿倒出你的恶气,当时给我的感觉让我无法释怀。我害怕,好像我打过的畜生,突然用人的眼睛看我,用人的声音骂我——给我点儿水!哦,快!”
  “亲爱的里德太太,”我一面递水给她一面说,“别再想这些了,忘掉它吧。原谅我当时的气话,那时我还小。这事到今天都已过去八、九年了。”
  她不理睬我的话,喝过水,缓过气后,又接着说。
  “告诉你我永远也忘不了,所以我要报复——因为让你叔叔收养了你,你就能过上舒舒服服的日子,我受不了。我给他回信说,抱歉让他失望,简·爱已经死了,在洛伍德害伤寒病死的。现在你随便吧,写信去驳斥我的话吧——马上去揭穿我的谎言。让我看你生来就是害我的,我快死了还得想起这件事而不得安宁。要不是因为你,我决不会有干这种事的念头。”
  “但愿你能听从我的劝告,不要再去想它,舅妈。对我仁慈些,宽容些——”
  “你性情坏透了,”她说,“至今我也搞不明白,九年中,不论人家怎么待你,你都极尽忍耐克制,不声不响。可到第十年却突然大发雷霆,火冒三丈,我永远也无法理解。”
  “我的性情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坏,我容易激动,却没报复心。小时候有多少回,只要你肯容纳我,我就会很高兴地爱你。现在,我真诚的渴望跟你和好,亲亲我吧,舅妈。”
  我把脸颊凑向她的嘴唇,可她不肯碰它,还说我倚在床上压着她了,还又要水喝。我扶她起来喝水,让她靠着我的胳膊。然后再扶她躺好,把我的手盖在她冰凉滑腻的手上。一碰她,那衰弱无力的手指就立刻缩了回去——无神采的眼睛躲开我的注视。
  “那就随你便吧,爱我也好,恨我也好,”我最后说。“你已经得到了我彻底的无条件的宽恕。现在你可以求上帝的宽恕了,安心吧。”
  那个可怜而痛苦的女人!现在要她改变习惯的想法,为时太晚。活着,她一直恨我——快死了,也一定仍然恨我。
  这时护士进来了,贝茜跟着。我又停了半个钟头,希望看到和解的迹象,但她毫无任何表示,很快又陷入了昏迷,再没清醒。那夜十二点,她死了。我没有在场为她合眼,她的两个女儿也不在。第二天早上,她女儿来通知我一切都已结束,那时她已入殓。伊丽莎和我向死者道别,乔治亚娜嚎啕大哭,说她不敢去。莎拉·里德曾经强健活泼的身体如今直挺挺地躺在那儿,僵硬呆板,冰冷的眼皮遮盖了她无情的双眸。那额头,那强硬的五官轮廓,仍透进她那冷酷灵魂的印记。这尸体显得古怪而又庄严,凝望着它,只有忧伤,只有痛苦,而激不起任何温存、甜蜜与怜惜,也感觉不到任何希望或压抑,只有一种为她的悲哀——而不是我的损失——所体验到的刺心痛苦——和对这种死亡的恐惧、忧伤,没有眼睛的沮丧。
  伊丽莎俯视着母亲,神情镇定,沉默片刻后说:
  “她这样的体质本可以活得更长久,可却被烦恼摧残了她的生命。”刹那间她的嘴角一阵抽搐。过后,她转身离开。我也走了,我们都未掉一滴眼泪。
##第二十二章
  罗切斯特先生只给了我一星期的假,但是现在都一个月过去了,我还没离开盖茨黑德。原本葬礼一完我就想走,可乔治亚娜求我呆下来,等她动身去伦敦以后再说。后来她终于得到她舅舅吉卜森先生的邀请去那儿了。她舅舅是来操办姐姐的后事,处理家庭事务的。乔治亚娜说她害怕和伊丽莎单独留下,说沮丧时得不到她的同情,胆怯时得不到她的支持,打点行装时得不到她的帮助。所以我只好尽量宽容她的意志薄弱,怯懦畏缩,自私自利,悲天悯人。还尽量为她赶做针线,收拾行装。结果,我忙忙碌碌,她倒无所事事。我心中暗想:“表姐,要是我命中注定要与你长久生活,那咱们可得换换位置再重新开始。我可不会乖乖地万事容忍,我要给你一份该你干的活儿,并强迫你做好它,不然就让它搁着。我还要你收起那些慢条斯理半真半假的牢骚,让你把它们咽进自己的肚子里去。只不过现在因为咱俩关系十分短暂,又遇上这么个特殊的悲哀时期,我才甘愿这么忍耐顺从。”
  总算送走了乔治亚娜,可伊丽莎又求我再留一个星期,说是她就要动身到某个未知的地方去了,这计划需要她全力以赴。她把自己整天关在房间里,门从里头插上,装箱子、收拾抽屉、烧文件,和谁都不说话。她要我帮她照料宅子,接待客人,回复信函。
  一天早上,她告诉我没有我的事了,“而且,”她补充说“对你的宝贵帮助和处事周到,我深为感激。和你这样的人相处与跟乔治亚娜相处完全不同。你对生活尽职尽责,不给任何人添麻烦。明天,”她接着说:“我就要起身去欧洲大陆了,要到里尔附近的一家寺院去住——你会叫它修道院。在那儿我可以清清静静,不受打扰。我要先花些时间考查一番罗马天主教教义,再仔细研究那套体制的作用。倘若发现它像我所感觉的那样,果真能最适宜把一切事情都办得公平合理,井然有序的话,我就皈依罗马教,也许还可能出家做修女。”
  对于她的决心,我既不表示惊奇,也不打算劝她改变,“这一行对你非常合适,”我心想,“但愿对你能大有益处。”
  分手时她说:“再见了,简·爱表妹,祝你好运,你这个人很有见识。”
  我答道:“你很有见识,伊丽莎表姐,不过你的全部见识,再过一年恐怕就活生生地被关在一座法国修道院里了。但这不关及我的事,既然对你挺合适,我也就不大在乎了。”
  “你说得很对。”她道。说完这些我们就各走各的了。由于没有机会再提到她或她妹妹,不妨在此说一声。乔治亚娜高攀了一位上流社会富有的老男人,嫁了他。伊丽莎果真做了修女,如今度完见习期后,就做了那座修道院的院长,并将她的全部财产捐献给了修道院。
  离家的人,时间或长或短,归家时心情怎么样,我不得而知,因为我从未体验过这种感情。孩提时代,回盖茨黑德府的感觉倒有体会。长长的散步之后——总为了悲切切的模样而遭责骂。后来,又体验了从教堂返回洛伍德的感觉——渴望吃顿饱饭,烤炉好火,但却往往两者都得不到。这两种回归都不愉快,不舒心,没有磁石吸引我奔向特定的一点,离它越近,吸引力就越大。回桑菲尔德感觉如何,有待尝试。
  旅途似乎有些乏味——非常乏味。头一天走了五十英里,在客栈中过了一夜,第二天再走五十英里。头十二个小时想的是临终的里德太太,她扭曲苍白的面孔,古怪走调的声音。冥想她下葬的那天、那棺木、那灵车、那一队着丧服的佃户和用人——亲戚来得很少——张开大口的墓穴、落静无声的教堂、庄严肃穆的仪式。接着又想到伊丽莎和乔治亚娜,她们一个是舞场中众人青睐的皇后,另一个却是修道院斗室中的居住者。我反复地琢磨分析她俩不同的特点与性格。黄昏时分抵达某某大镇,驱散了我的这些想法。夜晚,思绪换了方向。躺在旅店的床上,抛开回忆,企盼未来。
  现在我正返回桑菲尔德。但又能在那儿待上多久?可以肯定,不会很久。在外期间,我曾收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信,说是府上宾客已散,罗切斯特先生三周前去了伦敦,不过预计两周后会回来。费尔法克斯太太猜测他是去为婚礼做准备,因为他说要买一辆新马车。她还说,对他打算娶英格拉姆小姐的主意,她还是感到奇怪。不过据大家所说,并据她亲眼所见,不管如何怀疑这事也很快就要发生了。“如果你还怀疑的话,你那疑心也太重了,”我心想,“我可一点儿都不怀疑。”
  接下来的问题是“那我去哪儿呢?”我整夜都梦见英格拉姆小姐。在我栩栩如生的梦境中,只见她对我关上了桑菲尔德的大门,手指向另一条路。而罗切斯特先生袖手旁观——还一脸嘲讽的微笑,好象在笑我,也在笑她。
  我没通知费尔法克斯太太回家的确切日期,也不想让人家派普通马车或高级马车到米尔科特来接我,打算自己悄悄步行回去。我先把箱子托付给马倌,然后静悄悄溜出乔治客栈。这是六月里的一个傍晚,约六点钟,终于又踏上了回桑菲尔德的老路。这条路大半部分横贯田野,如今已行人稀少。
  这不是一个灿烂美好的夏日黄昏,虽然天气晴朗温和。一路上看见人们在翻晒干草。天空虽然不是万里无云,但也预示着来日的晴好。它的蓝色——在看得见蓝色的地方——柔和清朗,它的云层又高又薄。西边天际同样暖和,没有雨意的闪光带来清凉——那里好象燃起了一堆火,在大理石般的雾屏后面,一座祭坛正在燃烧,云缝中射出金红色的光芒。
  面前的路越来越近,心情十分愉快,开心到竟一度停下脚步问自己,为何如此愉快。提醒理智,这不是回自己的家,也不是去一个永久的安身处,那里也没有好友翘首企盼我的到来。“当然了,费尔法克斯太太会微笑着给你一个平静的欢迎,小阿黛勒也会拍着手掌跳起来很高兴,可你心里清楚,你想的不是她们,而是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却并不想念你。”
  可是,还有什么比青春更任性的呢?还有什么比幼稚更盲目的呢?它们只会想,有幸重逢罗切斯特先生就足够开心了,而不管他看不看我。它们还紧催着“——快!快!只要可能,趁早和他相聚,再过几天,最多几星期,你就得永远离开他了!”这时候,我扼杀了一种新生的痛苦——一个无法说服自己承认和抚育的丑陋东西——继续往前跑。
  桑菲尔德草场上,人们也在翻晒干草呢,或者说,在我到来的时刻,雇工们才开始收工,扛着草耙回家。再穿过两块庄稼地,就该横过道路,到达大门口了。树篱上开了那么多蔷薇花!可我没时间去采一朵,只想尽快回府里去。走过一株高大的野蔷薇,叶密花浓的枝条横贯小径。突然我看见了窄窄的石头梯磴,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就坐在那儿,手里拿着一个本子,一支铅笔,好像正在写什么东西。
  当然,他又不是幽灵,可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紧张起来。刹那间竟失去了自制,这是怎么回事?没承想一见到他就这样浑身乱颤起来——这样哑然失声,动弹不得。只要能动,那我马上就折回去,没必要把自己弄成个大傻瓜。我知道要回府还有另一条路,可即算还有二十条路也没有用了,他已经看到了我。
  “喂!”他大喊一声,收起本和笔,“你回来啦!请过来吧。”
  我想自己是过去了,但怎么去的却不知道了,对自己的动作我当时全无知觉。一心只想显得镇静,而最紧要的是管住面部肌肉——可它正无礼地反抗我的意志,挣扎着要表达我决心要掩饰的感情。幸亏我戴着面纱——是放下来的,可以利用它体面地让自己镇静下来。
  “这不是简·爱吗?从米尔科特来,而且走着来的?哦——准又是你的鬼点子,不要马车接,不和常人一样在马蹄声之中地穿过大街小巷,却偷偷地趁黄昏溜回家来,就好像你是梦幻或是鬼影。过去的这个月里你到底干什么去啦?”
  “一直和我舅妈在一起,先生。她去世了。”
  “十足的简式回答!愿善良的天使保佑我!她从另一个世界来——从死人的住处来,而且在这天黑的时候,一个人来见我,跟我说这个!要是我敢的话,就要伸手摸摸,看看你是真人还是幻影,你这小精灵!——不过,我倒情愿去捕捉沼泽地里蓝色的鬼火。渎职者!渎职者!”他停了一会儿又补充道,“整整离开我一个月,都把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我敢肯定!”
  我知道与主人重逢会很快乐,即便这快乐不尽完美,即使很快他就将不再是我的主人,我也明白自己对他无足轻重,可是罗切斯特先生(至少我认为如此)永远都拥有使我快乐的强大力量。像我这样的迷途孤鸟,哪怕尝一口他撒下的面包屑,也觉得是享受了一顿盛宴。他最后那句话好像意味着,他对我是否忘了他还心怀不满呢。而且他还把桑菲尔德说成是我的家——但愿这真是我的家!
  他没离开梯磴,我又不太想请他让路,就忙着问他是否去过伦敦。
  “去过!你该不会是用千里眼看到的吧?”
  “费尔法克斯太太写信告诉我的。”
  “她告诉你我去干什么了吗?”
  “哦,当然,先生!每个人都知道你去干什么。”
  “你一定要看看那辆马车,简,告诉我你觉得那辆车对罗切斯特太太合不合适,她靠在那些紫色的垫子上的模样像不像波狄西亚女王。简,希望我的相貌能再漂亮些,好与她般配。既然你是仙女,现在就告诉我——能否赐我一个符咒,一种魔幻的药,或诸如此类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英俊的男人?”
  “这可超过了魔术的力量,先生,”我心里又加上一句,“满含爱情的眼睛就是所需的全部魅力,在这种眼睛看来,你足够英俊。或者不如说,你的严峻比美更有力。”
  罗切斯特先生具有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敏锐,他有时一眼就能看透我的心思,眼下他就不理会我突兀的口头回答,却以他特有且奇特的微笑,朝我笑着,大概觉得这微笑太宝贵,不能滥用于普通目的。这确实是情感的阳光——此刻这阳光正笼罩着我。
  “过去吧,珍妮特,”他为我让出地方,让我跨过梯磴。“回家去吧,到朋友的门槛里,歇歇你那双疲惫不堪的小脚。”
  此时该做的就是默默服从,没有必要再多说什么了。于是我不声不响跨过梯磴,打算平平静静地离开他。但是一阵冲动攫住了我,一种力量迫使我回头,我说出——或者内心的某种力量不由自主的替我说出:
  “罗切斯特先生,谢谢你的亲切关怀,能够回到你身边,我格外高兴。你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我唯一的家。”
  我趱步急行,使他想追也不可能追上。小阿黛勒见到我近乎乐疯了,费尔法克斯太太则用与平日一样朴实的友好态度迎接我。莉娅笑着,连索菲都快乐地对我说:“晚上好。”真叫人愉快。被人所爱,且感到自己的出现可以给人增添快乐,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了。
  那夜,我紧闭双眼,不去设想未来,塞上耳朵,不听那分别在即,悲哀将至的反复警告。茶点用过后,费尔法克斯太太又在织毛线,我坐在她身边的矮凳上,阿黛勒跪在地毯上,和我紧紧偎依。一种相亲相爱和谐融洽的气氛犹如一轮宁静的金色光轮,围绕着我们。我无言地祈祷苍天,不要将我们分离得太快太远。正这么坐着,罗切斯特先生突然不宣而至,打量着我们,好象为这群人能够如此融洽而深感愉快——说是他猜老太太的养女回家来了吧,这回该放心了。还说看到阿黛勒“恨不得一口给她的英国小妈妈吞到肚里去”——我硬着头皮祈望,他结婚后也能让我们在一起,安排到一个可以受到他庇护的地方,而不要远离他的阳光。
  回到桑菲尔德后的两周平静得令人困惑不解。主人的婚事连提都不曾提起,也不见为这样的如此大事做任何准备。我几乎每天都问费尔法克斯太太听说什么决定没有,回答总是没有。有一次她说,她实际上已问过罗切斯特先生,问他打算何时把新娘娶进来,但他只是开个玩笑,扮个鬼脸当做回答。她真猜不透他的心思。
  有件事尤其令人惊异,我根本不见主人穿梭往来于桑菲尔德与英格拉姆邸园之间。当然了,那地方有二十英里远呢,位于本郡与另一郡的交界,但对热恋的情人来说,这区区之遥又算得了什么?对罗切斯特先生那样一位骑术娴熟,精力充沛的人来说,顶多不过是一上午的路程罢了。我开始萌生无权祈冀的希望,以为或许亲事告吹,或是流言讹传,一方或双方改变了主意。我常常注意主人的脸,是悲伤还是恼火,但实在想不起来他什么时候像这样毫无愁云或心平气和过。有时我和我的学生与他相伴,若是我兴致不高,隐入不可避免的沮丧中时,他反倒更加开心似的。他从来没有如此频繁地叫我到他跟前去,而且每当这时,他也从未有过的对我如此好——再说,唉!我也从来没有如此地爱过他。
##第二十三章
  仲夏的灿烂阳光普照英格兰,天空如此明净,阳光这般耀眼,我们这个波涛环绕的海岛,难得有这样晴朗爽人的一天,但现在却天天这样,就像是意大利的好天气,如同一群欢乐的候鸟,从南方飞来,落在英格兰的峭壁上歇脚。干草全都收了进来,桑菲尔德四周的庄稼也收割完毕,露出一片青翠。道路被阳光烤得白晃晃,树木一片苍翠,树篱与林子枝繁叶密,色彩浓重,与它们之间阳光遍地的草场形成鲜明对照。
  施洗约翰节的前夕,阿黛勒在海村小路上摘了半天野草莓,累坏了,太阳刚下山就上床睡觉了。看着她入睡后,我走开到花园里去。
  这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分——“白昼已耗尽它的烈火”,露水清凉地落到喘息的平原和烤焦的山顶上。夕阳独自地坠落——未曾携走斑斓的云彩——铺开一片庄严的紫色。群峰之巅,有一处燃烧起红宝石与炉火般的光焰,开阔而辽远,愈加柔和,一直铺遍半边天。东方天际自成一趣,晴朗湛蓝,镶着它自己的谦谦宝石——一颗初升的孤星,它很快就能引月亮为荣啦,然而那月儿仍在地平线下。
  在甬道上走了一会,突然一种微妙熟悉的气味——雪茄味儿——从哪扇窗户静静飘了过来。图书室的窗被打开了一手宽。我知道有人可以从那儿看到我,就走开到果园里去,整个庭院没比这个角落更隐蔽,更像伊甸园了。树木茂密,鲜花盛开。这一侧,一堵高墙把它与院子隔开;那一侧,一条山毛榉林荫道屏风般遮住草坪。尽头竖着一道矮墙,是与寂寞田野的唯一分界线。一条弯曲的小路通向矮墙,路边生着月桂树。路尽头是棵巨大的七叶树,树下围着一圈座位。在这里散步不会给人看到。此时此刻,蜜露这般降落,寂静这般笼罩,暮色这般四合,真愿在这树荫下徜徉,直到永远。明月初上,月华洒向果园深处的开阔地。我被它吸引,便穿过花丛果林,向它走去。但却又突然停步,并不是因为听到什么,看到什么,而是再次闻到那种让人警觉的香味儿。
  多花蔷薇、青蒿、茉莉、石竹、玫瑰,早已在捧出它们的晚香,那种新添的香味儿并非来自灌木或花丛,而是——我很熟悉——来自罗切斯特先生的雪茄。我四下观望,仔细聆听,但只见枝头挂满即将成熟的果子,只听夜莺在半英里外的林子里婉啭歌唱。却未见到移动的身影,未听到走近的脚步,只觉那香味儿愈来愈浓,我必须逃走。于是快步走向通往灌木丛的便门,可一眼看到罗切斯特先生进来了。赶忙一闪,躲进常春藤深处。他不会久待,会很快回去,只要坐着不动,他绝对不会看到我的。
  然而不——薄暮对他对我同样愉悦,古老的花园也同样迷人。他信步向前,时而拎起醋栗枝条,瞧瞧沉甸甸大如梅的果实,时而从墙头采下一颗熟透的樱桃,时而弯腰凑近一簇花球,闻一闻它的芳香,赏一赏花瓣上的露珠。一只大飞蛾嗡嗡地从我身边飞过,正落在他脚边的花草上,他看见了,就俯身去仔细观察。
  “好啦,他背对我,”我暗想,“又正忙着,也许只要轻手轻脚,就能溜过去而不被他发现。”
  于是我往路边的草上走,以免踩响石子路,暴露自己。他正站在花坛中间,离我要过的地方有一两码远。显然那飞蛾吸引了他。“肯定能顺利溜过去,”我想。悄悄踏过他的身影,这影子被还未中天的月亮拉得长长,投在园中地上。可他头也不回的轻轻地说:
  “简,过来看看这家伙。”
  我没弄出声响,他背上也没长眼睛——莫非他的影子有感觉不成?我先吃了一惊,再走近他。
  “瞧它的翅膀,”他说,“它让我想起一种西印度昆虫。这么大这么鲜艳的夜游神,英格兰可不多见哪。瞧,它飞了。”
  大飞蛾飞了,我也不安地想离开,可罗切斯特先生跟了上来。走到便门口,他说:
  “回来吧,这么可爱的夜晚,坐在屋里多可惜。这种日落月出的时分,肯定没人想睡觉。”
  我有个缺点,就是虽然有时答起话来伶牙俐齿,但编造借口却笨拙得要命,而且老是在关键时刻,在需要摆脱讨厌的尴尬时,不能顺口说出一句话或凑出站得住脚的遁词。不愿在这种时候单独与罗切斯特先生一起,在幽暗的果园中散步,可又没办法托词离开他,只好慢腾腾地跟在他后头,一面费尽心机琢磨脱身之计。然而,他看上去却平静而庄重,我有些为自己的慌乱惭愧了。觉得自己心怀鬼胎——不论眼前还是将来——大概只是自己,他全然不觉心静如水。
  “简,”他唤我一声。我们再次踏上月桂夹道的小路,信步往矮墙与那颗七叶树走去。“桑菲尔德的夏天很美,是吗?”
  “是的,先生。”
  “你肯定有些迷上这座宅子了——你对自然美很有鉴赏力,而且容易产生依恋之情。”
  “我确实迷上它了。”
  “而且尽管我无法理解,但我仍然发觉你对那个小傻瓜阿黛勒,甚至那个头脑简单的老太婆费尔法克斯也非常尊重。”
  “是的,先生。虽然方式不一样,但我对她俩都很有感情。”
  “而且与她们分开会很难过。”
  “是的。”
  “可惜呀!”他叹口气,停了一下。“生活就是这样充满遗憾,”他马上接着说,“你刚到一个可爱的地方歇歇脚,又有声音召唤你起身往前走,因为休息时间已经结束。”
  “我必须得往前走么,先生?必须得离开桑菲尔德吗?”我问。
  “我想你得走,简。很抱歉,珍妮特,可我想你确确实实得走了。”
  当头一棒,但我不能被它打垮。
  “那好,先生,要我走的命令一下,我就会马上做好准备。”
  “现在就到了——今晚我就要下命令了。”
  “这么说你就要结婚了,先生?”
  “完——全——正——确——一点——也——不——错。凭你一贯的敏感,你一语中的。”
  “快了么,先生?”
  “很快,我的——就是说,爱小姐,你还记得,简,第一次我,或者说谣言,清楚地告诉你,我打算把自己老单身汉的脖子套进神圣的神索,踏进庄严的婚姻殿堂——拥抱英格拉姆小姐——(她可够我一抱的,不过这无甚要紧——那么漂亮的布兰奇,个头再大也没什么)。喂,我在说话呢——你给我听着,简!该不是扭头去瞧飞蛾吧,你?那不过是只瓢虫罢了。孩子,‘正飞回家去’。我想提醒你,正是由你,以适合你的责任和下人地位的谨慎谦卑,深谋远第,第一个向我提出的——假如我娶英格拉姆小姐为妻,你和小阿黛勒还是离开这里为好。那种毁谤我心上人人格的做法,我权且放过。真的,珍妮特,等你离开这里很远之后,我会设法忘掉它的。我会只看重它的智慧。这智慧,我已尊奉为自己行动的准则。阿黛勒必须去上学,而你——爱小姐,必须寻找一份新工作。”
  “好的,先生,我会马上刊登广告的,同时,我想——”正要说“我想自己还可以待在这儿,直到找到另一个安身之处”,但我停住了,觉得不能冒险讲出这样一个长句子,因为我的声音已有些失去控制。
  “一个月后,我将成为新郎,”罗切斯特先生接着说,“在这期间,我会亲自为你找份工作和住所。”
  “谢谢你,先生,但很抱歉给你添——”
  “哦,用不着道歉!我认为如果一个下人能把自己的工作干得这样好,就有权要求主人给予任何不难办到的回报。真的,我已通过未来的岳母大人打听到了一个我觉得还合适的地方,那就到去爱尔兰康诺特的苦果村,去教迪奥尼修斯·奥加尔太太的五位千金。我想你会喜欢爱尔兰的,人们都说爱尔兰人古朴热情。”
  “路太远,先生。”
  “没关系——你这么聪明的姑娘不会不同意旅行和路远吧。”
  “旅行倒没什么,可路太远了,再说还隔着大海——”
  “和什么隔着海,简?”
  “和英格兰,和桑菲尔德,和——”
  “谁?”
  “和你,先生。”
  这话忍不住脱口而出,不容意志控制,眼泪滚滚而下。不过我并没哭出声,也忍住了呜咽——想到奥加尔太太和苦果村,心都凉了。想到仿佛命中注定一般,无边的波涛海浪要奔腾在我与此时并肩而行的主人之间,心就更凉。而想到财富、地位、习俗,有如狂暴的大洋,横亘在我与我自然热爱,必然挚爱的人中间,心就更加凉透了。
  “路太远了。”我又说了一遍。
  “是很远,没错。而且等你到了爱尔兰康诺特的苦果村,我将再也见不到你了,简,那是一定的。我从未去过爱尔兰,对那国家不很喜欢。咱们一直是好朋友,简,是吗?”
  “是的,先生。”
  “朋友分别前夕,都喜欢尽量亲密的共度剩下的那点宝贵时间。来吧——让咱们从从容容地谈谈这次的旅行和分手,就谈半小时。瞧,星星正在天上熠熠发光,这儿就是七叶树,树下的老根上就是凳子。来吧,咱们今晚就安安静静地坐在这儿,虽说咱们命中注定再也不能坐在一起了。”他让我坐下,自己也坐了下来。
  “去爱尔兰路很远,简,很抱歉打发我的小朋友去做这种无味的长途旅行。但要是没有更好的主意,又怎么办呢?你觉得你和我有些相似之处,是吗,简?”
  我此时不敢回答,内心太激动了。
  “因为,”他说,“我有时对你有种奇怪的感情——尤其像现在这样,你近在我身边的时候,好像我左边肋骨下有根筋与你那小小身躯相同部位的一根类似的筋,紧紧缠绕在一起,难舍难分,要是那汹涌的大海,再加大约两百英里的陆地横挡在我们中间,恐怕这根联系的纽带就会绷断。于是我就常常地想到,那时候我的心会流血的。至于你——你会忘掉我吧。”
  “我永远不会,先生,你知道的——”我无法说下去。
  “简,听到夜莺在林间歌唱了吗?听啊!”
  我一边听,一边猛烈地抽泣,再也克制不住那一直强忍的感情了,只好随它去了。从头到脚都震撼着强烈的悲伤,等到能说话时,只说出了一个冲动的愿望,但愿自己从未出生,或从未来过桑菲尔德。
  “因为离开它你而悲伤吗?”
  内心的痛楚与爱情,掀起情感的巨浪,正在要求主宰。它奋力搏击,要战胜一切,支配一切,压倒一切,要崛起,要生存,要最终统治一切。是的——还要尽情倾吐心声。
  “离开桑菲尔德我很难过,因为我爱它——我爱它,因为我在这里过得充实又快乐——尽管时间不长。在这里没人瞧不起我,没人吓得我目瞪口呆,不曾被埋没在地位低下的人当中,也不曾排斥在与坦诚、健康、高尚的人交往之外。我与自己尊重的人,令我愉快的人面对面地交谈,——与见解独到,朝气蓬勃,胸怀宽广的心灵沟通。我认识了你,罗切斯特先生,现在只要一想到必须马上与你分开,永远永远,我就感到恐怖,感到痛苦。但我知道分手势在必行,如同明白人必有一死一样。”
  “你如何知道非分手不可?”他突然问道。
  “如何知道?先生,你,已经把它摆在我面前了呀。”
  “什么样子?”
  “英格拉姆小姐的样子,又高贵又美丽的女人——你的新娘呀。”
  “我的新娘!什么新娘?我压根就没有新娘!”
  “但是很快会有的。”
  “是的——会有的!——会有的!”他咬牙切齿地说。
  “那我就必须离开——你自己已经说过。”
  “不,你必须留下!我发誓——而且将信守诺言。”
  “告诉你必须离开!”我反驳道,有点儿火了。“你以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对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架机器——毫无感情的机器吗?可以任人从我嘴里抢去原属于我的一口面包,抢走我杯子里的一滴生命之水吗?你以为我贫穷、卑微、矮小、不好看,就没有灵魂,没有感情吗?你错了!——我的灵魂同你同样高贵,我的感情跟你同样善良。假若上帝赐给我几分美貌,许多财富,我就会使你难以离开我,正像我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不是通过习俗、传统,甚至血肉之躯与你谈话——而是用我的灵魂在与你的灵魂谈话。就象我们都已穿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彼此平等——现在也平等!”
  “现在也平等!”罗切斯特先生重复道——“是这样。”他伸出臂膀把我揽入怀中,将嘴唇压在我嘴唇上,补充道:“是这样的,简!”
  “对,是这样,先生,”我应道,“但又不是这样,因为你是个结了婚的人——或者说无异于结了婚的人,而且娶的是个不如你的人——你与她并不合适,我看你也并不爱她,我见到过听到过你耻笑她。这种结合让我看不起,所以我比你强——让我走!”
  “去哪里,简?爱尔兰吗?”
  “对——爱尔兰。我已经说出了我的心里话,现在去哪里都无所谓了。”
  “简,安静些,别这么挣来挣去,像只发了狂的鸟儿,无处可去就乱拔自己的羽毛。”
  “我才不是鸟儿,也没有什么罗网来套住我。我是个自由人,拥有独立的意识,此时这意识命令我离开你。”
  “那就由你的意识来决定你的命运吧,”他说,“我将我的手,我的心,还有我全部财产的权力都敬献给你。”
  “你在上演闹剧,让人看了只会觉得好笑。”
  “我请你与我厮守,白头到老——做我的另一半,做我世界上最好的伴侣。”
  “对那种结局,你既然已经做了选择,就必须遵守到底。”
  “简,请安静一会,你太激动了,我也会安静下来的。”
  一阵风顺月桂小径吹来,颤抖着吹过七叶树枝,刮走了——走了——去到无尽的远方——消失了。只有夜莺的歌声在回响,听着听着我哭了起来。罗切斯特先生默默地坐着,温存又严肃地看着我。好久,才终于开口。
  “到我身边来,简,让咱们相互解释一下,相互原谅吧。”
  “再也不会回到你的身边了,既然已经被你抛开,就不能再回头。”
  “可是,简,我是把你当作妻子来召唤啊,我想娶的只是你呀。”
  我不出声,他一定是在取笑我。
  “来吧,简——到我这里来。”
  “你的新娘正站在我们中间。”
  他起身,一步跨到我面前。
  “我的新娘就在这里,”他再次抱住我,“和我平等的人,相似的人就在这儿。简,嫁给我好吗?”
  我依然不作回答,依然挣扎着想要摆脱他的拥抱,因为我依然不相信。
  “你在怀疑我,简?”
  “绝对怀疑。”
  “你一点儿也不相信我?”
  “一点儿不相信。”
  “你认为我在撒谎?”他十分激动,“疑心太重了,你会被说服的。我会爱上英格拉姆哪一点?一点也没有。我煞费苦心想证明这些,就去散布谣言,让她以为我的财产仅有别人估计的三分之一遭遇已,然后把自己送上门去看个究竟,这下她和她母亲都对我非常冷淡。我不愿意——也不可能——娶英格拉姆小姐。而你——你这古里古怪——简直非尘世所有的小东西!——我却当做自己的身体来爱。你虽然——贫穷、卑微、矮小、不漂亮——但我还是求你接纳我做你的丈夫。”
  “什么,我!”我失声叫道,但从他的认真——特别是他的莽撞——开始相信了他的诚意。“我?除了你以外,世上都没有一个朋友——如果你是我朋友的话,而且除了你给我的钱,一个先令也没有。”
  “就是你,简,我非要你属于我——完全属于我。你答应吗,说‘答应’吧,快说呀!”
  “罗切斯特先生,让我瞧瞧你的脸,转向有月光的那一面去。”
  “为什么?”
  “因为我想看看你的面孔。转过去!”
  “得啦,你会发现它跟一张皱皱巴巴,到处污渍的纸差不多。看吧,不过要快点儿,因为我很难受。”
  他满脸激动,满面通红,五官都在剧烈地抽动,眼睛里闪着奇异的光芒。
  “哦,简,你在折磨我!”他叫着,“用你那锐利而又忠诚大度的目光折磨我!”
  “怎么会呢?如果你的话不假,你的求婚当真,那我对你肯定只存在满腔感激和忠诚——可那绝对不会是什么折磨。”
  “感激!”他嚷道,狂乱地补充道:“简,快答应我吧,说爱德华——称我的名字——‘爱德华’——我愿意嫁给你。”
  “你当真?——真爱我?——诚心诚意地要我做你妻子?”
  “是的。如果需要我发誓才能让你满意,我就发誓。”
  “那好,先生,我十分愿意嫁给你。”
  “叫我爱德华——我的小夫人!”
  “亲爱的爱德华!”
  “快到我身边来——现在整个儿到我身边来。”他说。然后把脸颊紧紧贴在我脸颊上,又用最深沉的口吻对着我的耳朵说,“让我幸福吧——我也会让你幸福的。”
  “上帝饶恕我!”他很快又添一句,“别让人来干预我,让我得到她吧,我会珍惜她的。”
  “没人会来干预的,先生,我没有亲戚来干预。”
  “没有——那再好不过。”他说。若不是对他一往情深,我就会觉得他那狂喜的口吻和表情几近粗野。可是坐在他身边,从刚才离别的恶梦中醒过来——被唤入婚姻的乐园——我一心只想着狂饮滚滚而来的幸福之泉。他一遍又一遍地问我“快活吗,简?”我一遍又一遍地回答“快活”。他随后喃喃地说:“会赎罪的——会赎罪的。我难道不是发觉她没有朋友,孤寂冷清,无人安慰吗?我难道不会保护她,钟爱她,安慰她?难道我的心中没有爱情,我的决心不坚定吗?如果那样就让我到上帝的法庭接受惩罚吧。我知道造物主会恩准我的行动,至于世间的评判——我不理睬,别人的看法——我不在意。”
  然而暗夜发生了什么变化?月亮还未西沉,我们已被完全笼罩在黑暗中,我几乎看不清主人的脸,虽说近在咫尺。七叶树为什么不安宁,又扭动呻吟?月桂小径上狂风乍起,扑面而来。
  “咱们得进去了,”罗切斯特先生道,“变天了。不然真愿与你一直坐到天明,简。”
  “我也愿这样与你厮守。”我心想。也许这话本该说出口,但是,一道强烈的铅灰色闪电跃出我正瞩目的云层,接着咔啦啦一声霹雳,近处又轰隆隆一片雷鸣电闪,我只想把自己发花的眼睛藏进罗切斯特先生的肩膀。
  大雨滂沱。他催我跑上小路,穿过庭院,冲进宅子。可是还未进门槛,两人就已被淋得湿透。大厅里,他帮我摘下披肩,把水珠从我散开的头发上抖落下来。突然,费尔法克斯太太从她屋里走了出来。但是我没察觉,罗切斯特先生也没有。灯亮着,时钟正敲十二点。
  “快脱掉湿衣裳,”他说,“走之前,跟我说声晚安——晚安,亲爱的!”
  他不住地吻我。我离开他的怀抱,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位寡妇,她面色苍白,严肃而又吃惊。我只朝她笑笑,就奔上楼去,心想:“下次再解释也可以。”然而,跑回自己房间后,想到她对方才一幕哪怕是暂时的误会,心头也一阵痛楚。不过快乐很快就抹掉了任何其他的情绪。狂风呼啸,雷声滚滚,电光闪耀,暴雨倾盆。一场暴风雨延续了近两小时。我不感到恐怖,也没有害怕。这中间罗切斯特先生三次来到我门前,问我是否平安无事。这就是安慰,这就是力量,足以让我面对一切。
  早晨下床时,小阿黛勒一路跑进来,报告说夜里果园尽头那株七叶树被雷电击中,一劈两半。
##第二十四章
  起身穿好衣服,我回味一遍昨晚发生的事情,不知是否是一场梦。不再次见到罗切斯特先生,听他重复一遍爱的诺言,我就无法肯定那一切都是真的。
  梳头时照照镜子,感到这张脸不再平庸,容貌透出希望,面色呈出生机,双眸仿佛看到美梦成真的源头,从夺目的涟漪中借来光芒。一直不愿多看主人,怕他碰到我的目光会不高兴,而现在我肯定可以扬眉正视他的面孔,不再让我的表情冷却了他的爱意。我从抽屉里取出一件轻飘飘的整洁夏衣换上,衣裳好像从未如此合身,因为心情也从未如此狂喜。
  跑下大厅,我发现昨夜的暴风骤雨之后,是一个明媚的六月清晨。透过打开的玻璃门,新鲜芬芳的轻风拂面而来,我并未诧异。大自然也一定喜气洋洋,因为我这般幸福。这时一名女乞丐牵着她的小男孩——二人破衣烂衫,面色苍黄——顺小路走来。我跑过去,把钱包中所有的钱都给了她们——大概三、四先令。怎么说他们也应当分享我的喜悦。白嘴鸦呱呱地叫,欢乐的鸟儿在歌唱,然而,什么能比我愉悦的心情更悦耳更轻松呢?
  费尔法克斯太太打开窗户往外看,满面忧伤,令人大吃一惊。她严肃地说:“爱小姐,请来用早餐,好吗?”吃饭时她冷冷地一声不吭,可我这时候还无法向她解释,我得等主人来做解释,所以她也得等。我勉强吃了一点儿,急忙上楼,碰到阿黛勒从教室出来。
  “你去哪里?该上课了。”
  “罗切斯特先生要我去育儿室。”
  “他在哪里?”
  “在里头。”她指指教室。我走了进去,见他正站在那儿。
  “来,和我说声早安。”他道。我高兴地走上前去,现在得到的不仅仅是一句淡淡的话,或握握手,而是拥抱,是亲吻。受他如此爱恋,如此抚慰,我觉得仿佛是天经地义的。
  “简,你今天容光焕发,笑意满面,漂亮极了。”他说,“今早你真是漂亮。这就是我脸色苍白的小精灵吗?这就是我的小芥子吗?这个深深的酒涡,红红的嘴唇,褐色的秀发光滑如缎,栗色的眸子亮如秋水,容光焕发的小女孩?”(读者呀,我眼睛是绿色的,但是您得原谅这个错误,因为我想对他来说,我的眼睛刚刚染过颜色。)
  “我是简·爱,先生。”
  “很快就会成为简·罗切斯特了。”他说,“只要四个星期,珍妮特,一天也不能多,听见了吗?”
  听见了,却没有理解。这话简直令人头晕目眩,这宣布给人的感觉远比快乐更强烈——让人震撼,使人发呆,简直就是恐惧。
  “刚才你满面红光,为什么?现在又面色苍白,简”
  “因为你给了我一个新名字——简·罗切斯特,这听起来太陌生。”
  “对,罗切斯特太太,”他说道,“年轻的罗切斯特太太,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小新娘。”
  “这绝不行,先生,就连听起来都不象。这世上的人不会拥有美满的幸福,我天生只能与同类们命运一样。想象这种运气能够落到我头上,只是神话——只是白日作梦。
  “这梦想我能够实现,也一定要实现,今天就动手。今早我已经给伦敦我的银行代理人写了信,要他将他替我保管的一些珠宝送来——这些是桑菲尔德府上太太们的传家之宝。希望过一两天就能将它们倒进你的衣兜。假如我要娶的是位贵族小姐,她所能享受的一切特权,一切关怀,我都要让你同样得到。”
  “哦,先生!——别提什么珠宝吧!我不喜欢听这些。给简·爱珠宝,听起来又别扭,又怪里怪气,我宁可不要。”
  “我要亲手把钻石项链带到你的脖子上,把环饰围上你的额头——它们会非常相配,因为大自然至少给你这个额头打上了高贵的印记。简,我要给这双纤细的手腕套上手镯,再给这些天仙般的手指都戴上戒指。”
  “不,不,先生!想想别的事情,谈谈别的话题,换一种口吻吧,别把我当美人似的跟我说话。我不过是你相貌平庸,贵格会教徒般的家庭教师罢了。”
  “在我眼里,你就是个美人,而且是正合我心的美人——娇小而轻柔。”
  “你是说我又矮又小,很不起眼吧。你是在做梦呐,先生——要不就是在耻笑我。看在上帝份上,不要嘲笑我!”
  “我还要世人都承认你是个美人。”他继续说。这时候,对他的口气令我真的感到不安起来,觉得他或者是在骗自己,或者就是想骗我,“我要给我的简穿上绸缎花边,给她的头发插上玫瑰,还要给我最心爱的小脑袋罩上名贵的面纱。”
  “那你就会认不出我了,先生,我就不会再是你的简·爱,而是一只穿着小丑服装的猴子——一只披着别人羽毛的小鸟。我不愿穿上宫廷贵妇的长袍,正如不愿看到你一身花哨的戏装一样。而且,我从不说你漂亮,先生,尽管我深深爱你。可因为爱得太深才不肯恭维你,请也不要恭维我吧!”
  可是,不顾我的反对,他继续纠缠这个话题。“就在今天,我要带你坐着马车去米尔科特,你得为自己挑几套衣裳。我已经说过了,四周后我们就要结婚,婚礼就在下面那座教堂举行,不事张扬。然后一阵风把你卷到城里去,在那儿稍做休息,再把我的宝贝带到贴近阳光的地方,到法国的葡萄园和意大利的平原去,让她见识见识从古至今的一切传说中记载的名胜,让她尝尝城市生活的风味,还要她跟别人公正地比较比较,学会珍重自己。”
  “我会去旅行?——跟你一起吗,先生?”
  “你会住在巴黎、罗马、那不勒斯,住在佛罗伦萨、威尼斯、维也纳,所有一些我曾游逛过的地方,我都让你把它们重新走一遍,我的马蹄踏过的地方,你纤巧的双脚也要落上去。十年前我疯了似地跑遍了欧洲,那时只有厌恶、憎恨、愤怒与我为伴。而如今我被治愈净化了,故地重游,陪伴我的将是一位慰人心灵的天使。”
  听他这么说我笑了。“我不是什么天使,”我说。“而且永远也做不了天使,我就是我自己。罗切斯特先生,你不能指望或强求我带给你只有神仙才能给予的东西——因为你永远也得不到,正如我从你身上也永远得不到一样,而我根本没有这种指望。”
  “那你指望我什么?”
  “短期内,你也许会和现在一样——但为期很短,然后你就会冷淡下来,变得反复无常,严厉苛刻,那时候我就得费尽心机让你高兴。等一旦你习惯了我,也许又会喜欢我——我说的是只喜欢我,而不是爱我。我猜想,你的爱情在六个月或不到六个月的时间里就会化为泡影,我已从男人写的书上看过了,一个丈夫的热情顶多能持续这么久。话说回来,做为朋友与伴侣,但愿我决不会使亲爱的主人太厌恶。”
  “厌恶!又会喜欢你!我看我会一直不断地喜欢你,会使你承认我不仅喜欢而且爱你——忠诚、热烈、永不变心。”
  “你不会变来变去的吧,先生?”
  “对仅靠容貌取悦我的女人,一旦我发现她们既无灵魂又无心肝——一旦她们让我看到的只是无聊、轻浮,也许还有愚蠢、庸俗和暴躁,我就会变成了真正的恶魔。但对清澈的目光,流利的口才,火一般的灵魂,宁弯不折的个性——既柔顺又稳重,既驯服又坚强的人——我会永远温柔和忠诚的。”
  “你遇到过这种人吗,先生?你爱过这种人吗?”
  “现在正在要爱着呐。”
  “但在我之前呢?如果真的我各方面都达到了你那苛刻的标准呢?”
  “从没遇到过像你这样的人,简。你令我开心,令我心动——你很顺从,我喜欢你这种柔顺,把这柔顺如丝的个性绕在我手指上,我便感到强烈的快意从胳膊一直传到心窝。我于是被感染——被征服。这种感染比我的言词更甜蜜,这种征服具有的魅力超过了我所能赢得的任何胜利。你干嘛笑呀,简?你这让人迷惑不解的表情变化是什么意思?”
  “我刚才在想,先生(你会原谅这种想法,因为它不请自来),在想海格力斯和参孙,以及使他们着迷的那些美女。”
  “你这么想,你这个小精灵——”
  “嘘,先生!眼下你讲话有失明智,正象那些先生们的行为有失明智一样。不过,他们要是结了婚,毫无疑问,就会变得满脸大丈夫的严肃,认补偿求婚时的那份柔情。你恐怕也会一样,不知一年后,要是我求你做件不好办或你不乐意办的事,你还愿不愿答应呢。”
  “现在就说一件吧,珍妮特——哪怕是件小事,我盼望你能求我——”
  “我真的有个要求,先生,都想好了。”
  “说吧!不过,要是你把头一抬,那么神气地一笑,我会还不知道你想要什么就会一口答应,就会被你弄成傻瓜。”
  “没有的事,先生,我只是要求你别叫人送那些珠宝来,也别给我带什么玫瑰,那还不如给你这条很普通的手绢镶上一条金子花边呐。”
  “我还不如‘给纯金镀金’,我知道。现在你的要求被满足啦——暂且先这样吧,我会撤回发给银行代理人的命令,但是你还没要过任何东西呢,相反你请我收回了一件礼物。再试试看。”
  “哦,先生,那就请你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有个问题我很关心。”
  他一脸慌乱,“什么?什么?”连声问,“好奇心是危险的要求,幸亏我还没发誓答应一切要求——”
  “不过答应这一个并不会有什么危险,先生。”
  “说吧,简。不过但愿你想要的只是我的一半财产,而不是想探寻什么秘密。”
  “得啦,亚哈随鲁王!我要你一半财产干什么?你以为我是犹太高利贷者,想置买地产呀?那我宁肯得到的是你全部的信任。要是你心中真的有我,就不会瞒着我什么事吧?”
  “简,只要值得知道的事,都欢迎你知道。不过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打算背上个没用的包袱!别向往毒药——别变成一个由我照看的地地道道的夏娃!”
  “干嘛不呢,先生?刚才你还表白,多么喜欢被我征服呀,被我说服有多么愉快呀。你不觉得现在我最好利用这个表白一下,开始哄你,求你——必要时甚至哭鼻子生闷气么——就为了试验试验我的力量?”
  “你敢做任何这种试验,步步紧逼,滥施权力,那就一切都完了。”
  “是吗,先生?你变脸倒快,瞧你现在的这份冷酷!眉头都皱得和我指头一般粗了,额头就像我从前看过的什么诗篇中所说的‘乌云密布的雷霆’。结婚后你就会是这副神气吧,我想?”
  “要是你结婚后也是现在这副神气,我,做为一名基督徒,会立即打消娶一个小妖精或一条火蛇的欲念的。不过你到底想要什么,小东西?——快说吧!”
  “瞧,你现在连礼貌都不讲了。不过比起恭维来,我倒更喜欢莽撞。我宁愿做个东西也不想当什么小天使。我要问的就是——你原先干费尽心机使我相信你要娶的是英格拉姆小姐呢?”
  “就这个!谢天谢地!不算太糟!”他顿时舒展阴欲的眉头,俯首向我微笑,抚摸着我的头发,仿佛已经避开了什么危险,心中欢悦不已。“我看还是坦白吧,”他接着说,“即使会惹你生气,简——你生气时那火神一般的模样我早已领教过啦。昨晚,清凉的月光下你奋起反抗命运,声明和我平等的时候,脸蛋都烧得发光嘞,简。顺便说一句,这可是你自己要听的。”
  “当然啦,先生,请快讲正题吧,先生,英格拉姆小姐怎么回事?”
  “噢,我假装追求她,因为希望让你更加狂热地爱上我,就像我爱上你一样。我知道妒忌是帮助我达到目的的最好办法。”
  “妙极了!——现在你可太渺小了——比我的小指尖大不了多少。这么做真是耻辱,太丢人了,先生。难道你就不顾及英格拉姆小姐的感情!”
  “她的感情只关注一点——骄傲自负,所以就应该压一压她的气焰。你妒忌了么,简?”
  “别管这个,罗切斯特先生,知道了对你也没趣。再真实回答我一次,你难道不认为英格拉姆小姐会为你那毫无诚意的调情感到难过?她不会就此感到被人抛弃吗?”
  “不可能!——跟你说过,正好相反,是她抛弃了我。一想到我无力还债,她的热情就刹时变得冷却,或者说刹时熄灭了。”
  “罗切斯特先生,你可真是古里古怪,功于心计,恐怕你对待某些事情的原则有些违反常理。”
  “我的原则从未受过训练,简,可能有时会疏于照管而出差错。”
  “再认真地问一遍,我可以享受你向我保证的巨大幸福,而无须担心任何人将让我忍受我刚才感到的那种痛苦吗?”
  “你当然可以,我善良的小姑娘,世上再没有人会象你那样,对我怀有那样纯洁的爱了。我把这快慰的油膏,简,把对你爱情的信赖,都涂在我的心坎上。”
  我转过头,亲亲搁在我肩头的那只手——我深深地爱他——深到不相信自己能够用言词表达——深到言词也无力表白。
  “再提个要求吧,”他马上说,“被人请求,然后再答应请求,没有比这更令我愉快的了。”
  我马上又有了一个。“把你的打算告诉费尔法克斯太太,先生,昨晚在大厅里她看见我和你在一起很吃惊。在我再见她之前,请给她解释解释,被这么诚实的人误会,我心里很难受。”
  “去你房间,戴好帽子。”他答道,“我要你今天上午陪我去米尔科特。趁你去收拾准备,我去向老太太讲讲清楚。珍妮特,她是不是会认为你为爱情牺牲一切,很不值呀?”
  “我相信她认为是我忘了自己的地位,还有你的,先生。”
  “地位!地位!——从今以后,你的地位就在我的心坎上,在那些想冒犯你的人的头顶上——去吧。”
  我很快收拾好,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离开费尔法克斯太太的起居室后,就赶紧下楼去那里。老太太正在读早晨该读的一段经文——那天的功课。面前摊着《圣经》,上面搁着眼镜。罗切斯特先生的通报显然打断了她所忙的事情,并且此刻似乎已被忘掉。她直愣愣地看着对面空荡荡的墙,露出平静的心灵被不寻常的消息扰乱的惊讶。见到我,她回过神来,努力想笑一笑,讲两句祝贺的话,可那笑消失了,话也没能讲完。她戴上眼镜,关上《圣经》,把椅子从桌边推开。
  “我很吃惊,”她说道,“真不知跟你说什么好,爱小姐。我肯定没做梦吧?有时一个人坐着时总会朦胧睡去,想像一些从没发生过的事情。好像不止一次在我打盹的时候,我那死去十五年的亲爱的丈夫会走过来,坐到我身旁,有时甚至还听到他呼唤我的名字,爱丽丝,像他从前做的那样。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罗切斯特先生是否真的要你嫁给他?不要笑话我,可我确实觉得他在五分钟前来过这儿,说过一个月后你就会做他的妻子的话。”
  “他对我也讲了相同的话。”我回答。
  “他真的说!你相信他了,并且答应他了?”
  “答应了。”她满脸困惑地看着我。
  “我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他很高傲,罗切斯特家的人全是如此。而且至少他父亲很贪财,他自己也总被人说成是谨小慎微。他当真要娶你?”
  “他对我是这样讲的。”
  她从头到脚观察我一番,从她的目光中我知道,那双眼睛并未在我身上找到足够的魅力来解开这个谜团。
  “我搞不明白!”她接着说,“不过既然你这么说肯定是真的了。这事结局如何我说不准,我真的不知道。这种事上地位和财产平等方为上策。再说你俩年龄相差二十岁,他都可认做你父亲了。”
  “不,说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我有点恼了,大叫,“他才不像我的父亲!无论谁见到我们在一起也不会这么想的。罗切斯特先生看上去很年轻,跟那些二十五岁的男人一样年轻。”
  “真的是出于爱情他才要娶你的吗?”她问。
  被她的冷漠和怀疑刺痛,我顿时热泪盈眶。
  “对不起,我让你难过了,”寡妇接着说,“可你太年轻,对男人太没有经验,真希望能够帮你小心提防些。老话说‘发光的不一定都是金子’。在这件事上,我的确担心会发生一些你我都预料不到的事情。”
  “为什么?——难道我是妖怪不成?”我问。“罗切斯特先生难道就不可能真心爱我?”
  “不,你挺好,近来还大有长进。而且我想,罗切斯特先生是很喜欢你。我老早就注意到你能够深得他的欢喜。有时候,为你着想,看到他那么偏爱你,我都有些担心,想帮你提防些。不过即使是有出错的可能,我也不想提。我知道这么说会让你吃惊的,没准儿还会得罪你。然而,你为人这么谨慎,这么谦虚,这么敏感,但愿你能够自己保护自己。昨夜我找遍了整幢房子也没找到你和主人的影子,直到十二点才见你和他在一起,那时我心中的难受真是没法说。”
  “得啦,现在不用操心了,”我焦急地打断她,“但愿万事如意就行了。”
  “但愿到头来万事如意,”她说,“不过,听我的话,你还是小心为好,想方设法跟罗切斯特先生保持一定距离。别相信你自己,也别信任他。他这种地位的绅士才不习惯娶家庭教师为妻呐。”
  我开始真恼火了,好在阿黛勒冲了进来。
  “让我去吧——我也要去米尔科特!”她连声嚷嚷,“罗切斯特先生不肯,新马车里明明还有地方。求求他让我也去吧,小姐。”
  “我会的,阿黛勒。”我赶忙带她走开,真高兴摆脱那位令人丧气的告诫者。马车已备好,被赶到了正门口。主人在石子路上踱来踱去,派洛特跟在后头,也来回的跑。
  “先生,阿黛勒可以跟我们一起去吗?”
  “和她说过了不行。我可不要这个小家伙!——只要你。”
  “就让她去吧,罗切斯特先生,这样会更好些。”
  “好不了,她就会碍事。”
  他真专横,神色口气都是如此。费尔法克斯太太的警告让我寒心,她的疑虑令我扫兴,某种虚幻,某种无常,困扰着我的希望。我失去了对他的一半信心,刚要机械地服从他,不再抗争,但在他扶我上车时却看了看我的脸。
  “怎么啦?”他问,“阳光全没了。你真想让那个小家伙也去?要不让她去你就会生气?”
  “我极想让她去,先生。”
  “那就去拿帽子吧,快点儿回来,象闪电一样!”他向阿黛勒大叫。
  她马上飞快地服从了。
  “无论怎样,打搅一上午也没什么大不了,”他说。“反正很快我就要把你——你的思想,你的言谈,你的陪伴——统统揽过来,占有一辈子。”
  阿黛勒被抱上车后,就开始亲我,以表示对我替她求情的感激。但她立刻就被塞到他那边的角落里了,于是她便朝我探头探脑。身旁坐着这么一位板着面孔的大人,使她很不自在。可瞧他那焦躁的样子,她也不敢跟他多问什么。
  “让她坐到我这边儿吧,”我央求道,“先生,她没准会给你添麻烦的。我这边有地方。”
  他把她递了过来,像就递只叭儿狗一样,“反正很快就得送她上学去了。”他说,不过此刻已眉开眼笑。
  阿黛勒听到了,就问是不是让她一个人去上学,“不带小姐”。
  “是的,”他回答,“绝对不带小姐,因为我要带小姐到月亮上去,在那里白色的火山谷里找一个山洞,让小姐只和我一个人住。”
  “她会没有东西吃的,你想饿死她吗。”阿黛勒说。
  “我会早晚为她采吗哪的,月亮上的平地和山坡上都白花花地全长满了这玩意儿,阿黛勒。”
  “她还得自己取暖呀,用什么生火呢?”
  “月亮上的大山会自动喷火的。她如果冷了,我就会把她抱到山顶上,让她躺在火山口旁边。”
  “哦,瞧在那地方多糟糕——多不舒服呀!再说她的衣服怎么办,会穿破的,她该如何搞到新衣服呢?”
  罗切斯特先生承认被难倒了,不高兴时“哼!”了一声。
  “那你会怎么办,阿黛勒?开动你的小脑筋想个办法,披一朵白云或粉红云当衣裳怎么样?或剪一块彩虹做围巾也满漂亮的。”
  “那她现在这样子更好得多,”阿黛勒想了一会儿得出结论。“再说啦,老和你一个人待在月亮上,她会烦的。我要是小姐,才不会答应跟你走呢。”
  “她已经答应了,还发了誓呢。”
  “可你没办法把她弄到那儿去呀,到月亮上去又没有路,只有空气,你和她又都不会飞。”
  “阿黛勒,瞧瞧田野。”这时我们已驶出桑菲尔德,正沿着平坦的大路欢快地奔向米尔科特。雷雨过后,路上十分清爽干净,没有尘土。两旁矮的树篱,高的树木,被雨水洗过,青翠欲滴。
  “在那块地里,阿黛勒,大概两周前的一个傍晚,我在那散步到很晚——就是你帮我在果园草地上收干草那天。耙草耙累了,我就一个人坐在梯磴上歇息,然后拿出一个小本,一支铅笔,动手记下老早以前遇上的倒霉事,但愿以后能交好运。我写得很带劲儿,虽说白天正从树叶上消失。突然,有什么东西走了过来,在离我两码远的地方停下,我抬头一看,是个头戴轻纱的小东西,我就点头让它走近些。它站在我的膝前,我没跟它说话,它也没跟我说话。不过我读懂了它的眼神,它也看懂了我的。我们无声的交谈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它说它是个仙女,从精灵仙境来的,它的使命就是要让我幸福。我必须跟它一起离开尘世,去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比方说月亮之类——它还朝干草山上初升的月牙儿点着头,说我们可以一起住在雪花膏的山洞或者银色的山谷里。我回答我很乐意去,但是就像你提醒我的一样,我提醒它我没长翅膀不能够飞。”
  “‘哦’,仙女回答说,‘那没关系!我给你一个护身符,它能消尽苦难。’说着她就给我一个漂亮的金戒指,‘把这个戴在我左手第四根指头上,我就属于你了,你也属于我了,我们就可以一起离开地球到月亮上去创造我们自己的世界。’她又朝月亮点点头,阿黛勒,那戒指就在我的裤兜里,还化装成一块金币呢,但是,我很快就要它重新变成一枚戒指。”
  “可是小姐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我不在乎什么仙女,你说的是要带小姐到月亮上去——?”
  “小姐就是仙女呀。”他悄悄地说神秘兮兮地,我马上要她别听他开玩笑,阿黛勒则表现出地道的法国的怀疑,把罗切斯特先生叫做“真正的撒谎者,”并且声明她根本不信他的“仙女故事”,而且“根本就没有仙女,就算有的话”,她断定她们也绝对不会出现在他的面前,也绝不会给他戒指,不会愿意跟他到月亮上去住的。
  我们在米尔科特度过的时光真有些恼人。罗切斯特先生非要我去一家绸缎庄,命令我给自己挑选半打衣料。我烦这事,求他往后推推。不行——现在就得办完。只好再三再四的低声央求,才把半打减为两块。不过这两块他发誓得由他亲自来挑选。我着急地看着他的目光在那些色彩鲜艳的货品中搜寻。只见他选中一块极为富丽堂皇的紫晶色绸料和一块华丽的粉红色缎子。我就赶快再低声告诉他,还不如去给我买一件金袍子,一顶银帽子呢。我肯定我绝不敢穿上他挑中的那种料子。他固执如顽石,煞费苦心才说服他换了一块素净的黑缎和一块珍珠灰的丝绸。“眼下就凑和吧”,他说,不过他“还是要看着我像鲜花般光彩照人。”
  我好歹把他拉出绸缎庄,接着又费劲把他拽出珠宝店。他给我买的东西越多,我就越是面孔发烧,感到恼火,觉得自尊受辱。当我们重又钻进马车,我往座位上一靠,感到浑身燥热,筋疲力尽,这才想起接二连三发生的好事坏事当中,有一件竟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叔叔约翰·爱给里德太太的那封信,和他要收养我做他合法继承人的意图。“这倒真能让人宽慰,”我心想,“要是我自己能有一点点独立财产,就绝不让罗切斯特先生把我打扮成一个玩偶,整天坐在那儿,跟达那厄第二似的,任金雨淋洒全身。我回家就给马德拉写信,告诉约翰叔叔我要结婚了,嫁给的人。倘有一天能给罗切斯特先生增加一份财产,那总比现在由他供养好得多。”想到这儿我心头一放松(这件事那天没办成),这才敢再次迎合主人兼情人的目光。虽说我总是逃避他的面孔和目光,但他的眼睛却总不肯离开我。他微微一笑,我觉得这笑就像苏丹王,一时欣喜多情,便向得到了黄金宝石赏封的奴隶赐与一笑。他的手总在找我的手,紧握一下,再使劲给他推回去,那手都被我的激情握红了。
  “你不必这副样子,”我道,“再这样,末了我只穿洛伍德的旧衣裳。结婚时就穿身上这件淡紫色的格子布——那块珍珠灰的绸料你拿去做晨衣好了,那块黑缎子也可以做无数的背心。”
  他抿嘴一笑,搓搓手心,叫道:“噢,看她说的有多有趣啊!她真是与众不同吧?活泼调皮吧?我可不愿拿这个英国小姑娘去换土耳其后宫的全部妃嫔,连同她们羚羊般的眼睛,女神般的身体也不行!”
  这个与东方相关的引喻又刺痛了我:“作你的妃嫔,我可一点用处也没有,所以别把我当作那种人,要是你迷恋那种人,先生,那你就赶紧到伊斯坦布尔的市场上去吧,把你手头在这儿似乎不知该怎么花才好的余钱,全拿去买上一大帮奴隶吧。”
  “珍妮特,我为买下这么多吨肉,这么多种类的黑眼睛讨价还价的时候,你干什么呢?”
  “我就收拾行装,出门做个传教士,向一切被奴役的人们,包括你那些三宫六院,宣讲自由。我要闯进后宫,煽动造反。而你,先生,就算是位三尾帕夏,眨眼之间发觉自己已落入我们的手心,被我们戴上镣铐。直到你签发一纸专制君主最开明的宪章,我才同意给你自由。”
  “我会听任你发落,求你开恩的,简。”
  “我才不开恩呢,罗切斯特先生,要是你用这种目光祈求我的话。看你那神气,我就知道,不论你被迫签署了什么宪章,一旦放了你给予你自由,你第一步就会破坏它的条款。”
  “好啦,简,你想干什么?我怀疑除了圣坛面前的婚礼,你还想强迫我再私下里举行什么仪式吧,我知道,要给我规定些特殊的条件——是些什么条件呢?”
  “我只要一颗平静的心,先生,不被一大堆恩惠给压扁。还记得你怎么说塞莉纳·瓦伦的吗?——你给她钻石呀,开司米毛料呀,等等?我可不要做你的英国塞莉纳·瓦伦,我还要继续当阿黛勒的老师,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外加一年三十镑的薪水。我的衣裳也要用自己挣的钱来添置。你什么也不用给我,除了——”
  “嗯,除了什么呀?”
  “你的尊重。如果我也会回报以尊重,这样咱们就谁也不欠谁的了。”
  “哼,天生的冷漠无礼,地道的禀赋骄傲,你可真没人能比的上。”他说。这时我们正驶近桑菲尔德,当重返大门时他问:“今天和我共进晚餐好吗?”
  “不,谢谢你,先生。”
  “为什么说‘不,谢谢你’?可以知道原因吗?”
  “我从没有与你共进过晚餐,所以现在也没理由这样做,直到——”
  “直到什么?你总爱说半句话。”
  “直到我迫不得已。”
  “不会是因为你认为我吃饭的样子像个食人魔,或食尸鬼呀,所以害怕陪我吃饭吧?”
  “这个问题我还没想过,先生。不过我想照平常的样子再平静的过一个月。”
  “你得立刻放弃你家庭教师的苦差事。”
  “为什么!请原谅,先生,我不能。我要象往常一样继续工作,我会整天不跟你见面,按已经习惯的那样。不过晚上你想见我的话,可以派人去叫我,我会来的,别的时间不可以。”
  “我想抽支烟,简,或吸撮鼻烟来宽慰自己一下,照阿黛勒的说法,以‘让我定定神的名义’。可惜我没带上雪茄盒,鼻烟壶也不在。不过,听着——悄悄话——小暴君,现在让你先神气一下,不过很快就轮到我了。一旦牢牢地逮住了你,为了完全拥有你,保住你,我就要——打个比方——把你拴到一条链子上,就这样。”(摸摸他的表链)“对,美丽的小仙女,把你带在我的胸前,免得弄丢了我的宝贝”。
  他一面扶我下车,一面说着这些,随后又去抱阿黛勒。我独自走进屋子,溜回楼上去了。
  傍晚,他按时叫我去见他。我已经为他想好了一件可干的事,打定主意不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促膝谈心上。我记得他有一副好嗓子,知道他喜欢唱歌——好歌手一般都这样。我自己根本不是歌唱家,而且,照他那种挑剔,连个乐手都算不上。不过,对精彩的表演却十分乐意欣赏。薄暮低垂的浪漫时刻,格窗上刚开始现出一面面星光闪烁的蓝色小旗,我就起身打开琴盖,求他看在老天份上为我唱支歌。他说我是个任性的小巫婆,说他宁可换个时间再唱。但我断言再也没有比此刻更合适的了。
  我喜欢他的嗓音么,他问。
  “很喜欢,”我并不喜欢满足他那敏锐的虚荣心,不过仅此一回而已,做为权宜之计,我甚至愿意迎合并诱发他的虚荣心。
  “那好,简,但你必须给我伴奏。”
  “好的,先生,我试试看。”
  我的确试了,但立刻就被赶下琴凳,还被叫做“小笨蛋”,并被无礼地推到一边儿——但这却正中我下怀——他占据了我的地方,开始为自己伴奏。他能边弹边唱。我忙走到窗户的凹处坐好,眺望着窗外静静的树林,朦胧的草坪,倾听着他那圆润的嗓音,和着优美的旋律,他唱起下面的歌:
   纯洁的爱情
   从燃烧的心窝涌出
   生命的热浪
   在血管里欢跃激荡   每天我都将她盼望
   为她离去而黯然神伤
   她偶尔将脚步延宕
   也使我血冷心凉   我爱我梦中的情人
   也将她的真情渴望
   我朝这人间至福奔去
   脚步匆匆,意乱心慌   可荒漠无边,前途迷茫
   阻隔我们生命的交往
   还有那汹涌的大海
   掀起滔天的巨浪   如同强盗出没的小径
   穿过山野和林莽
   强权与公理,愤怒与忧愁
   赫然横在我们心上   我不畏艰难险阻
   刀山火海也敢闯
   任什么威胁骚扰
   不屑一顾,直前勇往   我的彩虹宛若流云
   我的梦想展翅飞翔
   阵雨和曙光的骄子
   在眼前崛起,灿烂辉煌   温柔欢乐的光明之下
   有时翻滚阴云,黑雾茫茫
   凶险的灾难步步逼近
   我却无所畏惧,挺起胸膛   既已度过这甜蜜的时光
   又何惧那冲破的险阻
   卷土重来,将千倍仇恨
   无情地加在我身上   傲慢的仇恨将我击倒
   不容接近,公理横遭阻挡
   强权咬牙切齿,与我不共戴天
   这一切又有何妨!   我的心上人伸出小手
   把崇高的信赖一并献上
   发誓让神圣的婚姻
   紧紧连接我们的心房   心上人坚贞地吻我
   誓与我共生共死,恩爱一场
   我终于获得无法形容的幸福
   因为我们情真意切,挚爱对方
  唱完他站起来走向我,一脸亢奋,圆圆的鹰眼灼灼发光,里面洋溢着温柔与激情。我一时感到畏怯——但马上又振作起来,我不要柔情脉脉的场面,大胆露骨的表示,但是此刻却同时面临着这两种危险。我得必须准备防范,我把舌头磨尖,等他一走到面前就厉声问:“你现在要和谁结婚?”
  “我的宝贝简竟然提出这么个古怪问题。”
  “怪吗!我倒觉得合情合理而且非常必要。他提到要与未来的妻子一起死,这种异教徒的念头什么意思?我可不想和他一起死——这点毫无疑问。”
  “哦,他所向往,所祈祷的一切,就是你和他一起活!对你这种人死可不适合。”
  “其实也适合。时候一到,我跟他一样也有权去死。不过我得耐心等待,而不用急急忙忙自焚殉夫。”
  “你能否谅解他自私自利的念头,给他一个和解的吻表示宽恕呢?”
  “不,宁愿免了。”
  这时他就说我是“铁石心肠的小东西”,还说“若是别的女人,只要一听到男人吟唱这种赞美她的诗歌,肯定连骨头都酥了”。
  我严肃的告诉他,我生来就心肠硬——硬如顽石。他以后会时常发现我如此。而且,在今后的四周过去之前,我还决心让他看看我性格中各种粗糙的方面,趁他来得及取消婚约,好好了解一下自己做的是笔什么生意。
  “能不能心平气和摆摆道理呀?”
  “要是你愿意,我可以心平气和。至于讲道理,我敢保证自己是一直这么做的。”
  他焦躁起来,又是呸又是啐的。“很好,”我心想。“你尽管坐立不安火冒三丈吧,但这肯定是对付你的最好办法。虽然我喜欢你的程度没法儿说,可我不愿落入乏味的多愁善感,借这巧辩的芒刺,我要让你悬崖勒马。并且,凭着这尖锐的武器,也可以保持对双方都确有好处的距离。”
  我步步为营,使他越来越火。等他气冲冲的退到屋子另一角时,我就起身说一句“祝你晚安,先生”,然后大大方方恭恭敬敬打边门溜开了。
  这方法开了头,就在整个考验期坚持了下来,并且收效甚佳。当然他被弄得有点恼怒不堪,但总体而言,他仍是心情愉快的。羔羊般的温顺,斑鸠似的多情,反而会增加他的专横,却不能像现在这样取悦他的判断,满足他的常识,甚至迎合他的兴趣。
  别人在场时,我和先前一样,恭恭敬敬,不声不响,任何其它举动都没必要。只有晚间谈话时才这样顶撞他,折磨他。每当钟敲七点,他还是会准时派人叫我。现今我要出现在他面前时,再也不会听到他满口“亲爱的”、“宝贝儿”之类的甜蜜字眼儿。现在他最好的称呼就是“惹人生气的木头人”,“狠心的小精怪”,“调皮鬼”,“丑孩子”,等等。代替抚爱的是做鬼脸,不再紧紧握我的手,而是拧一下胳膊。不再亲吻面颊,而是狠揪一下耳朵。这倒挺好,眼下我宁愿要这种粗鲁的宠爱,而不要更温存的柔情。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发现,她十分赞同我这样做。她对我的担心消失了,所以我更加肯定自己做得对。与此同时,罗切斯特先生,愣说我把他折磨得皮包骨头,威胁说等那个迅速接近的时刻一到,他就要无情地进行报复。对他的恫吓我暗自发笑:“既然现在能把你合情合理地制服,以后毫无疑问也能做得到。如果一个办法无效,我会再琢磨另一个办法。”
  然而,这个任务毕竟不轻松。我时常宁愿让他高兴,也不想逗弄他,现在未来的丈夫已成为我的整个世界。甚至不止这些,简直就是我进入天堂的希望。他置身于我与一切宗教观念之间,就像日蚀把人与明朗的太阳隔开一样。那些日子,我看不见上帝,因为我已把它的造物当作了崇拜的神偶。
##第二十五章
  一个月的求婚期很快过去了,最后的几小时也屈指可数了。那一天——做新娘的日子,无可避免地到来了。此时已万事俱备,至少我已无事可做。箱子装好,锁好,捆好,沿着小卧室的墙一字儿排开。明天的这个时辰,它们就会踏上远远地去伦敦的路。我也一样,(如上帝恩准)——或者说不是我,而是简·罗切斯特,一位我尚不认识的人。现在只剩下箱子上地址标签还没有钉上,那四张小小的方纸块,还躺在我的抽屉里,罗切斯特先生亲自给每张标签写上地址:“罗切斯特太太,伦敦,某某旅馆”。我难以说服自己把它们钉上,罗切斯特太太!她不存在,她得到明天才出世呢,明早八点以后。得等着瞧她活生生的来到人间,我才能把所有那些财产转让给她。那边的壁橱里,梳妆台的对面,据说属于她的衣裳已代替了我在洛伍德的黑呢裙和草帽。而那套结婚礼服不属于我,那珠灰色的长袍,薄雾般的面纱,被挂在占用的衣架上。我关上壁橱,藏住里面幻影般陌生的衣裳,这东西在晚上九点钟的时候,穿透屋里的昏暗,发出幽灵般的微光。“你自己待着吧,白色的梦。”我对它说。我太兴奋了,听到风儿在响,我决定要出去吹吹风。
  不只是忙乱的准备令人兴奋,不只是巨变的期待令人兴奋——明天,新的生活就要开始,这两种因素不用说都给我带来了坐立不稳按捺不住的激动。甚至这么晚了还把我赶到渐渐变黑的庭院中去,但还有比这两者更扰人心绪的第三个原因。
  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使一个奇怪而令人焦虑的念头困扰着我。此事只有我知晓,唯有我目睹。它是发生在前天夜里,罗切斯特先生当时不在家,到现在还没回来。他到三十英里外属于他的一块田产上去了,去处理两三个小农庄的事务。这些事情在他按计划离开英国之前必须得亲自处理。此刻我正期待他的归来,急于摆脱心头的重负,让他心头解开这困扰人的谜。读者呀,留下吧,待他回来,等我把这秘密告诉他,您也就明白了。
  我朝果园走去。风儿把我刮到它的麾下。风从南边刮来,强劲猛烈,但刮了一整天却尚未曾带来一丝雨星。夜色渐深,风势非但不减,反而越刮越猛,越刮越响。树木被吹得向一边倒,枝条根本不能回头,就算回头,一个小时也摊不上一次。枝丫参差的树冠被劲风吹得统统向北弯腰,云块接连不断从这头飘向那头。那个七月的日子,看不到一线蓝天。
  我在风中奔跑,任呼啸而过的无尽气流带走自己烦乱的思绪,如果真能如此倒也是狂喜。走下月桂小径,七叶树的残骸迎面而来,它依然耸立着,虽被黑夜狂风一劈两半,树干从中裂开,阴森森的张开大嘴。裂开的两半却并未各自东西,因为坚实的树基和根部把它们仍然连为一体,尽管生命的完整已被破坏——树液已无法流动,各自巨大的树枝已经枯死,这年冬天的暴风雪定会将一半或全部都压垮到地上。可是,它仍可称为是一棵树——一棵死树,完整的死树。
  “你们忠诚相守这样很好。”我说,好象这两个巨大的裂片充溢着生命,能够听得见我的话一样。我想,“虽然你们遍体鳞伤,焦黑若炭,但一定还有一线生命,从那忠诚正直的树根粘连处长出,虽然你们不会再吐出绿叶——也不会再目睹小鸟在你们枝头筑巢、歌唱。欢乐与相爱的时光已经消失,但你们并不孤独,你们相依相伴,衰朽与共。”我抬头仰望这棵树,刹时间,月亮恰好出现在它裂缝中间的那片天空,圆盘被遮去一半,血红血红的。她仿佛在投给我迷惑忧伤的一瞥,然后又立刻躲进厚厚的云层。瞬间桑菲尔德四周的风势减弱,但远处树林和水面上,却响起狂乱悲伤的哀号,听来让人不寒而栗,我拔腿就跑。
  我漫步穿过果园,四下里收拣落地的苹果,树根周围的草地上密密麻麻撒了不少。然后再把成熟的和没熟的分开,给它们带回家,存进贮藏室,随后去图书室弄清楚炉火是否已生好,虽是夏天,但我知道这种阴沉沉的夜晚,罗切斯特先生进屋时候,看到快乐的炉火会很高兴。很好,炉火已烧了些时,燃得正旺。我把他的椅子搬到壁炉边,再把桌子推过去,放下窗帘,把蜡烛拿进来准备点燃。做完这一切,我仍无法安坐,比原先更为焦虑,连屋里也呆不下去了。这时屋里的小钟和大厅里的大钟同时敲响十点。
  “这么晚了!”我说,“跑到大门口去吧,不时还有月光,可以让我看清一段路。现在他该归来了,早点儿接到他就能少几分钟牵挂。”
  笼罩大门的巨树梢间,风儿在咆哮。但我放眼望去,道路左右一片静寂,只有云影时时掠过。月亮探出头来,只见灰白白的一长条,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我望着望着,一滴傻气的泪水迷糊了我的视线——失望与焦虑的泪水,不害臊,我忙把它擦掉。我仍旧流连徘徊。月亮把自己整个儿关进闺房,还拉上了厚厚的云的窗帘。夜色深沉,大风刮来骤雨。
  “但愿他会回来!但愿他会回来!”我大叫着,心中充满一种疑病症似的预感。我原本以为下午茶点时他就会回来的,可现在天都黑了。什么事给耽误了呢?出了意外?昨夜那件事又涌上心头,那一定是灾难的预兆,恐怕是自己的愿望太美好,故难以实现。近来那么幸福快乐,只怕运气已达极致,得走下坡路了。
  “不行,不能回屋去,”我想,“他在外头经历风吹雨打,我在炉火边又那能安坐?与其干着急,不如劳动腿脚,到前面去接他一程。”
  我快步出发。可没走多远,大概不到四分之一英里,就听到蹄声得得,只见一位骑手飞驰而来,旁边随着一条狗。不祥的预感一扫而尽,是他!骑着梅斯罗,后头跟着派洛特。他已经看见了我,因为月亮已在空中辟开一片蓝天,浩洁如水,散下一片月光。他摘下帽子,在头顶挥舞,我飞跑着去迎接。
  “嗨!”他大叫着,从鞍子上弯下腰,把手伸给我:“看样子现在你少了我可不行。踩在我靴尖上,把两手都给我,上!”
  我照办,欢乐使人灵巧——一跃便坐到了他前头,并给他一个热吻的欢迎,连同他那一脸得意的神色也尽量吞了下去。他止住得意问我:“怎么啦,珍妮特,这时候你还来接我,出什么事了吗?”
  “没事儿。只是我操心你不会回来了,在家等又熬不住,尤其这么个风雨天。”
  “风雨天,可不是!瞧,你都浑身滴水,像条美人鱼啦。来把我的斗篷裹上,我看你象在发烧,简,脸手都滚烫滚烫。我再问一次,出了什么事?”
  “没有。现在我既不害怕也不难受了。”
  “这么说,你怕过难受过了?”
  “有点儿。不过待会我会慢慢告诉你的,先生。我想你听后只会讥笑我自找烦恼。”
  “等明天一过,我会放肆笑你,住在那之前我可不敢,我的福气还没完全靠得住呐。这就是一个月来滑得像泥鳅,扎得像野蔷薇的你吗?不管把手伸到哪儿都扎我。现在我好象抱住了一只迷途的羔羊,溜出羊栏你来寻找你的牧羊人啦,是么,简?”
  “我是需要你,不过别得意啦,瞧桑菲尔德到了,让我下去。”
  他把我放到石子路上,约翰接过马。他跟着我进了大厅,催我赶快去换上干衣服,然后自己转身去了图书室。我刚想上楼时他又叫住我,非要我答应不会耽搁太久。五分钟后我就回到了他身边,他在吃晚饭。
  “坐下陪我,简,老天在上,很长时间内不能在桑菲尔德吃饭了,这可是你在桑菲尔德吃的倒数第二顿饭。”我挨近他坐下,说不想吃。
  “是不是因为要出门旅行,简?还是想到要去伦敦就兴奋没有胃口?”
  “今晚我看不清前面的事儿,先生,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生活中的一切好象都变得不大真实。”
  “除开我,我可是实实在在的——碰碰我吧。”
  “你,先生,最像幻像,你只是个梦吧。”
  他伸出手,哈哈大笑,把手靠近我的眼睛:“这是梦吗?”他的手厚实有力,胳膊也又长又壮。
  “是的,虽然碰到了它,可我觉得它还是个梦”。我把他的手从眼前放下去。“先生,吃好饭了吗?”
  “好了,简。”
  我打铃,叫人端走托盘。就只剩我们单独二人时,我拨了拨火,在主人脚旁的矮凳上坐下。
  “快半夜了。”我说。
  “是呵。可别忘了,简,你答应过婚礼前夜陪我坐通宵的。”
  “没忘,会信守诺言,至少再坐一两点钟。现在还不想睡。”
  “你的事儿全安排好啦?”
  “好了,先生。”
  “我也好了,”他应声,“所有的事儿都安顿了。明天离开桑菲尔德,从教堂回家后半小时就动身。”
  “很好,先生。”
  “你说‘很好’时,笑得多不正常啊,简!你的脸两颊红得古怪!眼睛也亮得古怪!身体不舒服吗?”
  “我相信很好。”
  “相信!怎么回事?——告诉我你的感觉怎样。”
  “我不能,先生,言词无法形容我的感觉。希望眼前这一刻永不结束。又有谁知道命运接下来会怎样?”
  “这是多疑症,简,你太兴奋,太疲倦了。”
  “那你,先生,感到宁静而又快乐吗?”
  “宁静?——不,但是很快乐——都乐到心窝窝。”
  抬头细看他脸上的喜色,这脸的确看上去热情洋溢,容光焕发。
  “告诉我你的心里话,简,”他说,“放下心上的包袱吧,宽宽心。你怕什么呀?——怕我不会是个好丈夫吗?”
  “这个压根不相干。”
  “害怕自己要进入一个新天地?——进入新生活?”
  “不是。”
  “你把我难住了,简。你的忧伤而又大胆的眼神和口气让我迷惑不解,让我难受。我要求你给我解释。”
  “那好,先生——听着。昨晚你不是不在家吗?”
  “是呵——这我知道。刚才你好像提到过我不在时出了点儿事——也许,并非什么大事吧,但总之让你不安了,来讲给我听听。费尔法克斯太太说什么了,可能?还是听到用人们议论了些什么?——使你那敏感的自尊心受了伤害?”
  “不是,先生。”钟敲十二点了——我等着小钟结束它清越的谐音,大钟停止它粗哑的振荡,这才接着说。
  “昨儿一整天,我都很忙,忙个不停却很快活,并没像你想的那样,为新环境的到来担心害怕什么的。我觉得能有希望与你共同生活,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因为我爱你。不,先生,求你现在别抚摸我——别打搅我说话。昨天我依仗上苍,相信天从人愿。还记得么,昨天天气很好——风和气爽,使我无须为你一路的平安与舒坦操心。用茶后,我在石子路上散了一会儿步,思念着你,想象中你离我很近,简直就在身边。我想象着已经在望的生活——你的生活,先生——比我以前的更宽广更忙碌,正象江河交汇的深海,远不同于江河自身笔直的航道或海滩。真不明白道德家们为何要把世界称作凄凉的荒原。在我看来,它就像一朵盛开的玫瑰。就在日落时分,空气变凉,天空开始乌云密布。我回到家,索菲让我上楼看看我的结婚礼服,那是她们刚买回来的。在礼服下面的盒子里我发现了你的礼物——那块面纱。你像王子般靡费,竟叫人从伦敦送来面纱。我猜,既然我不肯接纳珠宝,你就打定主意要哄我接受另一件同等贵重的东西。打开它时我笑了,琢磨着如何逗逗你的贵族趣味,笑话你费尽心机想给自己的平民新娘戴上贵妇的面具,思量着如何把那块我给自己那出身卑微的脑袋准备的,一块不曾绣花的方丝巾带下来,好问问你,那对一个不能给丈夫带来财富、美貌,以及姻亲关系的女人,是不是就已经够好了。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你的表情,听到了你激烈的共和主义式的回答,并且傲慢地否认了自己没有必要通过与钱袋或贵族冠冕结亲,来增加自己的财富,提高自己的地位。”
  “你真把我看透了,你这女巫!”罗切斯特先生插嘴。“但除开绣花,你在那块面纱上还看到了什么?是发现了毒药还是匕首,才这么忧心如焚?”
  “没,没有,先生,除了纱巾的精美华贵,除了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骄傲,我什么也没发现。而且他的骄傲吓不倒我,我早就见惯了那个魔鬼的样子。但是,先生,天黑时分起风了。昨夜的风不似今夜这样的狂暴猛烈,但却带一种‘沉闷的呻吟’,更加骇人,真希望你能在家。我走进这间屋子,看到空空的椅子,冰冷的火炉,感到一阵心寒。上床后半天都难以入眠——一种莫名焦虑困扰着我。风愈来愈响,听来好像捂着一种哀鸣,起初听不出是在屋里还是屋外,但它反复出现,总在风声变小的时候,模糊不清却悲哀忧愁。最后我终于搞明白那一定是远处的狗在嗥叫,当它停下来时我真高兴。入睡后,梦境中仍是一个月黑风高夜,仍盼着能和你在一块,并奇怪而又遗憾地感觉到,好像有个什么障碍把我们隔开了。刚睡着的时候,我沿着一条弯弯曲曲陌生的路在走,四周一片黑暗。雨抽打着我,我还抱着一个小孩,很小很小的小家伙,又小又弱无法行动。它在我冰冷的怀中颤抖,凄凄哀哀地哭号。我以为,先生,你就在我的前头远远地走着,便竭尽全力想要追上你,还努力呼唤你,要你停下——可我行动受阻,也喊不出声,而你却越走越远。”
  “现在我就在你身旁,简,这些梦还压在你心头吗?神经质的小东西!忘掉虚幻的忧伤,只想真实的幸福吧!你说你爱我,珍妮特,是的——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也无法否认。那些话还在你唇上不曾消失。我听得既清楚又温柔,它也许太庄重,却甜蜜如乐声——‘我觉得能有希望与你共同生活,那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因为我爱你’——你爱我么,简?再说一遍。”
  “我爱你,先生——全心全意地爱你。”
  “啊,”他沉默几分钟后说,“真怪,这句话刺伤了我的胸膛呢,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你说的时候那么认真,那么虔诚,那么有力。而且你抬起头看我的目光里充满极度的信赖、真诚与忠心。这太过分了,好像我身边是个神灵似的。顽皮些吧,简,你很明白应该摆出什么样的神气。扮一个你那任性、羞怯、恼人的微笑,告诉我你恨我——讥笑我,激怒我吧。什么都行,就是不要打动我,我宁愿发疯也不愿忧伤。”
  “等我把故事讲完,我会讥笑你,激怒你,让你心满意足的。可是,现在先听我讲完吧。”
  “简,我还以为你已经讲完了呢,还以为你的忧伤只是因为那个梦呢!”
  我摇摇头。“什么!还有?不过我相信一定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先警告你我可不相信。说吧。”
  他神色不安,显得有些焦躁,令人诧异,但我还是继续往下说了。
  “我还做了一个梦,先生,梦见桑菲尔德府变作一片凄凉的废墟,成为蝙蝠和猫头鹰的栖息地。堂皇庄严的正墙只剩下一道贝壳似的残壁,高大而又单薄。月夜,我在这荒草丛生的围墙中徘徊。在这儿碰到一座大理石火炉,在那儿撞上一块坠地的檐板。我裹着块披肩,依然抱着那个无名的小孩,不论胳膊有多累,也无法将它搁到什么地方。不论它怎么劳累我,我也得带着它。突然听到远处的路上传来一阵马蹄声,我肯定那是你,你离开多年,象去了一个遥远的国度。我发疯般连忙去爬那单薄的残壁,急于想从上面看你一眼。但是石头从脚边滚落,抓住的常春藤突然断开,那个孩子吓得紧搂我的脖子,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我终于爬到顶上,但只见你就像白花花路上的一个小点儿,越来越小。风刮得那么猛,我连站都站不稳。我就在狭窄的墙头上坐下来,哄着膝上那个吓坏了的孩子。你在路上拐了个弯,我趋身向前想看上最后一眼,但墙倒了,我一个摇晃,孩子滚下膝头,我失去平衡,也摔了下去,然后醒过来了。”
  “好啦,简,讲完了吧。”
  “序言才刚完呐,先生,故事还在后头。我醒来时,好像有一道强光照亮了我的眼睛,我还以为——哦,天亮了!可我错了,那不过是烛光而已。我以为索菲进来了,梳妆台上有支蜡烛,壁橱的门敞开着。在上床前,我把礼服和面纱都挂在那里面。我听到那儿发出悉悉嗦嗦的声音,就问‘索菲,你在做什么?’可没人回答。但有个人影从壁橱里出来,拿起蜡烛,举得很高,打量着挂在架上的衣裳。‘索菲!索菲!’我又叫道,但它还是不回答。我爬起来,俯身向前,先是觉得惊奇,后又感到迷惑,接着浑身的血液就变冰凉了。罗切斯特先生,那不是索菲,不是莉娅,不是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是——不,我敢肯定,现在还肯定——甚至也不是那个古怪的女人格雷斯·普尔。”
  “肯定是她们中间的一个。”主人打断我。
  “不,先生,我庄严地向你发誓,正好相反,我眼前站着的那个人我在桑菲尔德从没见过,那身量,那轮廓都很陌生。”
  “描述描述,简。”
  “那好像是个女人,又高又大,肩上披着又浓又黑的长头发。不知她穿的是什么衣服,反正又白又直,是长袍,床单,还是裹尸布,我说不上。”
  “看到她的脸了么。”
  “起先没有,但她不久就取下我的面纱,举起来,盯了老半天,然后抛到自己头上,然后去照镜子。这时我从幽暗的长方镜子里看到了反射出的形象和五官,非常清楚。”
  “什么样子?”
  “可怕,鬼一样——哦,先生,我从没见过那样的脸!面无血色——一副野蛮相。但愿我能忘掉那滴溜转的红眼睛,苍黑鼓胀的面貌!”
  “鬼总是苍白的,简。”
  “先生,可这个鬼是紫色的,嘴唇肿胀的乌黑,额头皱纹密布,黑眉毛远远地竖在充血的眼珠上。想要我告诉你它叫我想起了什么吗?”
  “说吧。”
  “就像丑陋的日耳曼鬼——吸血鬼。”
  “啊!——它到底在干什么?”
  “先生,它把我的面纱从她那憔悴的脸上扯下来,一撕两半,扔到地上,用脚用力去踩。”
  “后来呢?”
  “它拉开窗帘向外看,大概看到天快亮了。就拿起蜡烛,退到门口,走到我床边时它又停下来了,火一般的目光怒视着我——她把蜡烛直伸到我面前,在我眼皮底下把它吹灭。我感到她那可怕的脸在我眼前闪光,就昏了过去。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仅仅是第二次——被吓昏了。”
  “你醒来时谁和你在一起吗?”
  “没谁,先生,只有大白天。我起了床,洗头洗脸,并且喝了一大口水,虽然感觉虚弱但没生病。我决定不把这个恶梦告诉任何人,除你之外。现在,先生,告诉我这女人究竟是谁?干什么的?”
  “一定是你大脑兴奋过度的产物。我得对你倍加小心,宝贝儿,你的神经可受不了粗鲁的对待。”
  “先生,毫无疑问,我的神经没问题,那东西是真实的,的的确确发生了那件事。”
  “那你先头的梦呐,也是真的吧?桑菲尔德变成了废墟?我和你被无法逾越的障碍阻隔?我离开你时连一滴泪都没淌——没吻你一下——也没一句话?”
  “还没有。”
  “我会这么干吗?——瞧,把我们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日子已经开始啦。我们一旦结合,你就再也不会出现这种心理恐惧,我敢保证。”
  “心理恐惧,先生!但愿是这么回事。既然连你都无法解释那个可怕的来访者之谜,我就更希望是这么回事了。”
  “既然我都解释不了,简,那它肯定不是真的。”
  “但是,先生,今早起床时,我对自己也是这么说来着。我环顾四周,想在大白天从每一件熟悉的令人愉快的东西上获得勇气和安慰,可就在那儿——地毯上——我看到一样东西,足以证明自己的假设完全是错的——那块从上到下被撕成两半的面纱!”
  我觉出罗切斯特先生大吃一惊,打了一个寒颤,他赶忙伸出胳膊抱住我,“感谢上帝!”他叫道,“昨晚要真有什么坏东西走近你,仅仅只弄坏了一块面纱——哦,多可怕呀试想或许会发生什么事!”
  他呼呼地喘气,死死地抱住我,几乎使我透不过气来。沉默几分钟后,他又轻松地接着说:
  “听着,珍妮特,让我把这一切解释给你听。我想这事一半是梦,一半是真。我不怀疑有个女人真进了你的房间,这女人是——肯定是——格雷斯·普尔。你自己也把她叫作怪人,从你所了解的一切,你有理由这么叫她——瞧她是怎么对待我的?又是怎么对待梅森的?半睡半醒的时候,你注意到她进了你屋子和她的其它一些行为,可是你在发烧,几乎都烧糊涂了,就把她看成与她本人完全不同的恶魔似的模样。蓬乱的长发,肿胀的黑脸,夸张了的身材,这都是想象的结果,恶梦的产物。恶毒地撕毁面纱倒是真的,这正像她所为。我知道你会问,那为什么还在家里留着这么个女人,等我们结婚一周年时,我就会告诉你的,但现在不行。满意了么,简?接受我对这个谜的解释吗?”
  我思考片刻,觉得这倒是唯一可能的解释。虽然我并不满意,但为让他高兴就尽量装作如此——感到如释重负,于是就给他一个满意的微笑。此刻早已过了凌晨一点钟,我想离开他。
  我点蜡烛的时候,他问:“索菲不是和阿黛勒睡在育儿室吗?”
  “是的,先生。”
  “阿黛勒的小床还睡得下你,今晚你就跟她同睡吧,简。你刚讲的事情让你变得神经质,我真不愿让你单独睡。答应我去育儿室吧。”
  “我很乐意这么做,先生。”
  “别忘了从里面把门好好拴上。上楼时叫醒索菲,就说明早要她早点儿喊醒你,因为八点钟之前你必须打扮好,吃完早饭。好啦,别再心事沉沉,胡思乱想啦,珍妮特,没听见风儿已变成轻言细语,雨点儿也不再敲打窗户了吗?瞧这儿”(他撩起窗帘)——“多么可爱的夜晚!”
  的确可爱,半片天空明净如洗,被风刮到西边的云朵,此时又排着队给吹向东方,宛如一根根长长的银柱。月华如练。
  “好啦,”罗切斯特先生道,询问地注视着我的眼睛,“我的珍妮特此刻感觉如何呀?”
  “夜色宁静,先生,我也一样。”
  “今晚你就不会再梦到别离与忧伤,而只会梦到幸福的爱情,欢乐的结合啦。”
  预言只实现了一半。我真的不曾梦到悲伤,但也同样没梦到欢乐,因为我压根就没有睡着。搂着小阿黛勒,端详她童年的酣睡——如此平静,如此安宁,如此天真——盼望着即将到来的日子,全部生命都在奋起,在躁动。太阳一出我马上起床。记得离开时阿黛勒搂紧着我不放,记得自己一面把她的小胳膊从脖子上松开,一面亲她,还流下了莫名其妙的泪水。我怕自己的呜咽搅乱她的安睡,就赶紧离开了她,她仿佛是我昔日生活的重新写照。而他,我打扮起来去会合的人,则象征着一个既可畏又可亲的不可预知的未来。
##第二十六章
  索菲七点钟就来帮我梳妆打扮了,费时良久才打扮就序。罗切斯特先生都已等得不耐烦,打发人来催问怎么还不下楼。她刚用一枚饰针替我把面纱——最后是那块普通的淡色方丝巾——别到头发上,我就赶忙从她手底下逃了出去。
  “停下!”她用法文喊道,“照照镜子吧,你连看都没看一眼吗。”
  于是我从门口转回来。只见镜里一个穿长袍戴面纱的身影,全不像平日的自己,仿佛是个陌生人。“简!”我听到一声呼唤,赶忙下楼。罗切斯特先生在楼梯底层迎接我。
  “真能磨蹭,”他说,“我的脑袋都急得冒火啦,你还这么慢慢腾腾!”
  他把我带进餐厅,从头到脚急急打量着我,声称我“美得就像百合花,不但是他生命的骄傲,还是他眼中的欲望”。又说只给我十分钟吃早餐,接着就打铃。一名刚雇来的男仆应声而至。
  “约翰备车了吧?”
  “是的,先生。”
  “行李拿下去了没有?”
  “他们正搬呢,先生。”
  “你去教堂,看看伍德先生(牧师)和文书在不在,然后赶快回来告诉我。”
  读者知道。教堂就在大门外头。仆人很快就回来了。
  “伍德先生在法衣室里,先生,正在穿他的白法衣呐。”
  “车呢?”
  “正在往上套马。”
  “去教堂时我们用不着车,但回来时车得备好,所有的箱笼都要装车,摆好,捆紧,车夫要坐在他的座位子上等着。”
  “好的,先生。”
  “简,准备好了吗?”
  我站起来。没有男傧相,也没有女傧相,更没有亲戚等着带路。谁也没有,除了罗切斯特先生和我。当我们经过大厅时,费尔法克斯太太正站在那儿,本想和她说句话,但我的手被一只铁腕钳紧了,催我大步前进,简直我都跟不上。瞧瞧罗切斯特先生的脸我就知道,不论什么原因都不容再耽搁一秒钟。不知别的新郎是否像他那样——这么全神贯注,这么坚定不移,或还有谁能在这种坚毅的眉毛下,露出这种火热晶亮的眼睛。
  不知道那天是晴是阴。走下车道时,我既未望天也未看地,我的心灵和目光仿佛同时融进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身体。我一面走,一面想见识见识他那凶狠的目光紧盯不放的那个无形物体,感觉他那仿佛正在奋力抵抗的种种念头。
  教堂门口,他停住了脚,发现我正气喘吁吁。“我爱得太残酷了吧?”他问,“休息一会儿吧,靠着我,简。”
  我至今还清楚记得当时的情景。古老的灰色教堂静静矗立在眼前,一只白嘴鸦在尖顶上盘旋飞翔,远处是一片红彤彤的清晨。我还依稀记得那一堆堆绿草湮没的坟丘,也没忘记两个陌生人在那些坟丘中游荡,读着几块长满青苔的墓碑上的碑文。我注意到了他们,因为他们一见我们就绕到教堂后面去了。我断定他们一定会从侧门进教堂并观看我们的婚礼仪式。罗切斯特先生倒没注意那两个人,他只顾热切地看着我的脸。也许这张脸骤然失色,因为我感到额头渗进冷汗,双颊和嘴唇冰凉冰凉。不过我很快就镇静下来。他便和我一起,缓缓沿小路朝门廊走去。
  步入肃穆而朴实的教堂。一位身穿白法衣的牧师站在低矮的祭台前等候,身旁是那位文书,一切都很安静,只有两个人影在远处的角落里移动。我猜的没错,那两个陌生人赶在前头溜了进来,现在正站在罗切斯特家族的墓穴旁,背对我们,隔着栏杆在检视年月久远的污迹斑斑的大理石坟墓,那儿有位跪着的天使像在守护着在内战中战死于马斯顿荒原的戴默尔·德·罗切斯特与他妻子伊丽莎白的遗骨。
  我们在圣餐台栏杆前面站好,听到身后响起轻微的脚步,我便回头扫了一眼。只见陌生人中的一位——显然是位绅士——正朝圣坛走来。仪式开始。牧师解释一番婚姻的目的,接着向前一步,朝罗切斯特先生微微俯下身,说道:
  “我要求和告诫你们二人——因为可怕的末日审判就要到来的时候,一切心灵的秘密都将暴露无遗,你们也将作出真实回答——如果你们中的一位知道有什么障碍,使你们不能合法地结为夫妻,那就现在坦白吧,因为你们要确认,那些众多未经过上帝许可的婚姻,都不是神圣的结合,那些婚姻都不合法。”
  他按照惯例停了一会儿。这句话后的沉默何时曾被打破过呢?大概一百年中也没有一次。牧师也不曾抬眼离开书本,静默片刻后想继续下去,他的手已伸向罗切斯特,开口问道:“你愿意娶这个女人为妻吗?”——蓦地听到附近一个清晰的声音叫道:
  “婚礼不能继续举行,我宣布存在障碍。”
  牧师抬头去看说话人,一时哑口无言,文书也一样。罗切斯特先生微微一颤,仿佛脚下发生了地震。站稳之后,他头不回眼不动地说:“请继续举行。”
  他语调深沉的话一出口,全场一片死寂。一会,伍德先生道:
  “在不调查一下刚才宣称的事之前,不证明它是真是假,我无以继续。”
  “请仪式彻底停止。”身后的声音补充说,“我能证明自己的断言,这桩婚姻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
  罗切斯特先生虽然听到了,却不予理睬。他固执刚强地站着,纹丝不动,却握住了我的手,握得好紧!手好烫人!——此时此刻,他那苍白,刚毅,宽阔的前额多像刚开采下来的大理石!他的眼睛多亮!多平静多警觉!而眸子深处又是多么地狂野!
  伍德先生似乎不知所措。“这障碍是什么性质?”他问,“也许能够排除——能够解释清楚?”
  “根本不可能,”那人回答“我宣称它是不可逾越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说话人走上前,靠住栏杆,一字一句的说下去,说得清楚,平静,沉着,但并不响亮。
  “这个障碍只在于已经有过一次婚姻,罗切斯特先生有位活着的妻子。”
  这些话虽然声音不高,但我的神经受到了强烈震撼,甚于听到雷声——我的血液受到阴险的伤害,甚于冰霜烈火。但我依然镇定,没有晕倒。我看看罗切斯特先生,让他也看看我。他的面色苍白,有如岩石,他的眼睛冒着火星,燧石般坚定。他什么都不否认,仿佛藐视一切。他不曾开口,不曾微笑,似乎认不出我这个人,只是死死地搂住我的腰,使我紧贴在他身边。
  “你是谁?”他问那个不速之客。
  “我叫布里格斯,伦敦某某街的律师。”
  “你要硬塞给我一位妻子?”
  “我只是要提醒你你夫人的存在,先生,你不承认她,而法律却承认。”
  “那就请你给我讲讲她的情况——她的姓名,她的父母以及她的住址。”
  “当然,”布里格斯先生若无其事地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纸,鼻音挺重地打起官腔道:
  “我断言并能够证明,公元某某年十月二十日(十五年前的一天),英国某某郡桑菲尔德府,及某某郡芬丁庄园的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和我的姐姐,商人乔纳斯·梅森及其妻克里奥耳人安托万内特的女儿,伯莎·安托万内特·梅森,在牙买加的西班牙城某某教堂成婚。婚姻登记可见于该教堂的登记册——我现有抄件一份。理查德·梅森签字。”
  “那份文件如果是真的,也仅仅只能证明我结过婚,但无法证明上面提到的那个做为我妻子的女人现在还活着。”
  “直至三个月前她还活着。”律师回答。
  “你如何知道?”
  “我有此事的证人,他的证词,先生,就连你也无法驳斥。”
  “叫他出来——不然就去见鬼吧。”
  “我现在就把他叫来——他就在此。梅森先生请到前面来。”
  罗切斯特先生一听这个名字就咬紧牙关,浑身剧烈颤抖。我离他很近,可以感觉他浑身愤怒而绝望地抽动着。第一位陌生人,先前一直躲在后头,此刻走上前来,一张苍白的面孔从律师肩头露了出来——不错,那恰是梅森本人。罗切斯特先生转身怒视着他。他的眼睛像我常说的那样,原是黑色,但此刻布满忧虑,使之透出褐色,甚至血红的光泽。他面孔通红——橄榄色的脸颊,苍白的前额,由于肝火上升并扩散而闪闪发亮。他动了一下,扬起结实的臂膀——本可以给梅森结实的一拳将他打倒在地——无情地将他打得断气。但梅森闪开了,低声叫道:“天哪!”使罗切斯特先生顿生一种冷冷的蔑视——他怒火消尽,仿佛遭到严重挫折,束手无策,只问了一声:“你有什么要说的?”
  梅森毫无血色的唇间溜出一个模糊的回答。
  “要是话都说不清楚就见你的鬼去吧,我再问一遍,你有啥可说的?”
  “先生——先生——”牧师插嘴了,“不要忘了你现在是在神圣的地方。”然后又和气地问梅森:“先生,你能不能证明这位绅士的妻子现在是否还活着?”
  “打起精神来,”律师催他,“——说吧。”
  “她还活着,现在就住在桑菲尔德府。”梅森这一回口齿清晰多了。“去年四月我还在那儿看见过她。我是她弟弟。”
  “在桑菲尔德府!”牧师喊道“不可能!我在这地方呆了很多年了,先生,就从没听说过桑菲尔德府有位罗切斯特太太。”
  我发现罗切斯特先生的嘴被冷峻的微笑扭曲,他喃喃地说:
  “不——上帝作证!我十分留意,不让人听说这件事——或知道她有这样的名份。”他陷入沉思——琢磨了十分钟,下定决心宣布道:
  “够了——干脆把一切都倒出来,就像把子弹射出枪膛——伍德,关上你的书,脱掉你的法衣。约翰·格林(对文书),离开教堂吧,今天不举行婚礼了。”这两个人照办。
  罗切斯特先生疯狂的不顾一切地的说下去:“重婚是个丑恶的字眼儿!——但是我偏要做个重婚者。可惜命运胜我一筹,或上天阻挡了我——大概是后者,我眼下跟魔鬼差不了多少。而且,我的这位牧师会说,我毫无疑问应该受到上帝最严厉的判罚——甚至该受不灭的火和不死的虫的折磨。先生们,我的计划完蛋了!——这位律师和他的当事人所言不假,我是结过婚,并且嫁给我的女人还活着!伍德,你说你从未听说过我的府上有位罗切斯特太太,但我想你肯定多次听说过那儿看管着一个神秘疯子的流言吧。有人悄悄告诉过你,她是我同父异母的私生妹妹,有人说她是被我遗弃的情妇。现在我要告诉你,她就是我妻子。十五年前就嫁给我的——名叫伯莎·梅森,就是这位勇敢人物的姐姐。他这会儿正四肢发抖,脸色发白,向你证明男子汉有着一颗多么勇敢的心。打起精神,迪克!——别怕我呀!——揍你简直就跟动手打一个女人一样。伯莎·梅森是疯子,并且来自一个疯子家族——三代人都是疯子或是白痴!她母亲,那个克里奥耳人,是疯子同时还是酒鬼!——娶了她女儿后我才知道,因为从前他们对这些家庭秘密守口如瓶。伯莎,完全像个乖孩子,在这两方面都继承了她的母亲。我有了一个迷人的伴侣——纯洁,聪明,谦恭,你能想象当时我有多么幸福——我经历过多么有趣的场面!哦!我的经历奇妙极了,但愿你们能知道!不过我不愿意再解释。布里格斯,伍德,梅森——我邀请你们都到我家去,见识见识普尔太太的病人,我的妻子!——你们会看到我上当受骗娶的是个什么人,以判断一下我是否有权违背婚约,去寻求一个至少富于人性的人的同情。这位姑娘,”他看看我,“伍德,她和你们一样,对这恶心的秘密一无所知。她以为一切都光明磊落合法合理,做梦都没想到她会落入骗婚的圈套,嫁给一个骗子和一个可怜虫,而这个可怜虫早就与一个坏蛋、疯子、禽兽捆在了一起!你们全部来吧,跟我走!”
  他仍然紧握我的手,大步离开教堂,三位先生跟在后面,我们发现马车这时正停在大厅前门口。
  “约翰,把车赶回车房,”罗切斯特先生冷静地命令,“今天不需要了。”
  进门时,费尔法克斯太太,阿黛勒,索菲,莉娅,一齐前来迎接我们。
  “都往后转!”主人大叫,“去你们的祝贺!谁要它呀?——我可不要!——晚了十五年!”
  他径直走过,上了楼梯,仍握着我的手,还点头示意先生们跟着他。他们就跟着,大家一齐爬上二楼,穿过走廊,又上三楼。罗切斯特先生用万能钥匙打开了那扇低矮的黑门,带我们走进那间挂着帷幔,摆着大床,还有雕花柜子的房间。
  “你认识这地方,梅森,”我们的向导说,“她就在这儿咬过你,刺伤了你。”
  他扯开墙上的帷幔,露出第二道门,也把它打开。这间屋子没有窗户,屋里生着一炉火,旁边有道又高又结实的围栏。天花板吊着根链子,悬着一盏灯。普尔正俯身向火,像是在用煎锅烹饪。屋子尽头的暗影里,一个人影在来回晃动。乍看起来,都难以辨认究竟是兽是人。它四肢着地,又抓又叫,活像只古怪的动物,但它又穿着人的衣服,一头黑白相间,乱糟糟的毛发遮住头脸。
  “早上好,普尔太太!”罗切斯特先生道。“你好吗?你看管的人今天如何?”
  “还过得去,先生,谢谢你,”格雷斯一面回答,一面小心翼翼地把正在沸腾的一锅食物端到炉旁铁架上。“有点儿想咬人,不过还不算太凶。”
  一声凶猛的叫喊突然打断了她好听的报告,这头穿衣服的野兽直起身用后腿站起来。
  “啊,先生,她看见您了!”格雷斯叫道,“您最好别呆在这儿。”
  “就一会儿,格雷斯,你得让我呆一会儿。”
  “那就小心,先生!——看在上帝份上,千万要当心!”
  疯子咆哮起来,拨开脸上的乱发,恶狠狠地盯着来访的客人。我已实完全辨认出那张紫胀的脸——那发肿的五官。普尔太太走上前。
  “不要拉我,”罗切斯特先生推开她。“我猜她现在没拿刀吧?得提防点儿。”
  “可是您没法儿知道她拿着什么,先生。因为她实在太狡猾了,您再小心也敌不过她的诡计。”
  “咱们最好离开她。”梅森小声说道。
  “见你的鬼去吧!”这就是他姐夫的好话。
  “当心!”格雷斯大叫一声,三个男人同时后退,罗切斯特先生将我一把揽到身后。那疯子猛扑过来,死死地掐住他的脖子,又去咬他的脸,两人格斗起来。这是个头很大的女人,几乎和她丈夫一般高,膀大腰圆,打人时显出男人似的力量——不止一次的险些掐死他,虽说他拥有运动员的体魄。他本可以狠狠一拳把她击倒,可他不愿还手,只愿扭打。最后终于制服了她的双臂,格雷斯·普尔递给他一条绳子。他把她反捆起来,又用手边另一根绳子将她捆到一把椅子上。这一切都伴随着她凶恶的叫喊,猛烈的撞击进行的。罗切斯特先生这才转过身,看看旁观者,朝他们尖刻凄楚地笑笑。
  “那就是我妻子,”他说,“那就是我所知道的夫妻拥抱——那就是我消闲的安慰与亲热!而这才是我所希望拥有的,”(将他的手放到我的肩头)。“这个年轻的姑娘,站在地狱门口,这么严肃,这么宁静,这么镇定地看着一个魔鬼的狂奔乱跳。我需要她,好比吃了一道浓浓的炖肉之后,需要换换口味。伍德和布里格斯,瞧瞧这区别吧!用这双清澈的眼睛去比比那双充血的眼睛——这个脸蛋比比那个鬼相——这个身段比比那堆肉,然后再评判我。传播福音的牧师,维护法律的人们哪,记住吧,你们现在怎样审判我,将来也会受到怎样的审判!现在你们走开,我必须藏起我的这个好宝贝。”
  我们都退了出来。罗切斯特先生留在后面片刻,叮嘱格雷斯·普尔几句话。下楼时律师对我说:
  “小姐,你是无辜的。你叔叔听了会很高兴——要是梅森先生回到马德拉的时候,你叔叔还活着的话。”
  “我叔叔!他怎么了?你认识他吗?”
  “梅森先生认识。爱先生是他家在丰沙尔的老客户。你叔叔收到了你的信,知道你打算嫁给罗切斯特先生的时候,梅森先生正好在返回牙买加途中待在马德拉养身体,恰好和他在一起。因为知道我的这位当事人认识一位叫罗切斯特的绅士,爱先生就提起了这个新闻。可以想象,梅森先生听说后既吃惊又难过,就把实情抖了出来。非常抱歉的告诉你,你叔叔眼下卧病在床,因为考虑到他病的性质——痨病——病的程度,恐怕不能再起床了,所以没办法亲自赶到英国来,把你从这个陷阱中拉出来。但他恳求梅森先生尽快想办法阻止这场骗婚,还要他向我求助。我竭尽全力,谢天谢地,还不太迟,我想你必定也有同感。要不是我确信你还没赶到马德拉,你叔叔就会过世的话,我会建议你与梅森先生一道前往。但事已如此,我看你还是留在英国,等你收到他的信或听到他的消息再说吧。我们还有别的事需要再呆下去吗?”他问梅森先生。
  “没,没有——我们走吧。”他着急地回答,不等向罗切斯特先生告别,二人就穿过大厅的门走了。牧师停住脚步,与他傲慢的教区居民交换了几句话,也许是劝告,也许是责备,尽责之后也起身离开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站在半掩的门前,听着他走了,家里安静下来。我关上房门,又插上闩子,以免有谁闯进来。既没痛哭,也没悲伤,我还太镇定不致于这样。但头脑中一片空白机械地脱下结婚礼服,换上昨天还认为再也不会穿的呢裙,坐下来,感到虚弱而又疲惫。把双臂支在桌子上,撑住脑袋,现在可以用脑思考了。刚才只是听、看、动——被人领着,拖着,上上下下——目睹着一件事推动另一件事,一个秘密暴露另一个秘密。而现在,我要思考。
  这是个宁静的清晨——除了疯子那短暂的一幕。在教堂里我并没喧哗,也不曾雷霆大发,又吵又闹,既不曾强词夺理,对抗挑衅,也不曾流泪抽泣,别人不过用心平气和的几句话,就反对了这场婚姻。罗切斯特先生也只不过提了几个简短的问题。接着是答复与解释,提供证据。我的主人公开道明真相,大家再亲眼目睹了活生生的证据。闯入者们走啦,一切都已经结束。
  我与平时一样待在自己的房间——就我自己,仿佛没什么明显变化,没什么东西打击我,损伤我,残害我。可是,昨日的简·爱何在?——她的生命何在?——她的前程何在?
  简·爱,一度热情洋溢,满怀渴望的女人——差点儿做了新娘——可现在又重新成了一个冷漠孤独的女孩。她的生命暗淡无光,她的前程一片荒凉。就象是圣诞节的冰霜覆盖了仲夏的日子,十二月的暴风雪卷走了六月的时光;冰凌给成熟的苹果涂上釉彩,霜雪摧残盛开的玫瑰;牧场和麦田笼罩一层冰冻的寿衣。昨晚还鲜花盛开的小径,今天却盖上了无人踩踏的白雪。十二小时之前,树林还枝繁叶茂芳香扑鼻,犹如热带丛林,此时却白茫茫凄凉满目,恰如冬日的挪威松林。一切希望都已破碎——遭到厄运微妙的一击,正如一夜之间,灾难降临于埃及所有的长子。瞧瞧自己珍藏的渴望,昨日还那么生机勃勃光彩照人,今天却冰冷凄凉毫无生机,成为无法复活的尸体。瞧瞧自己怀有的爱情吧,这属于我主人的感情——他一手创造的感情,此刻正是心头瑟瑟发抖,犹如在冰冷的摇篮中受着折磨的婴孩。疾病与痛苦攫住了它,使它无法寻找罗切斯特先生的怀抱——无法得到他胸膛的温暖。哦,再也不可能回到他身边了,真诚已被扼杀——信任已被摧毁!我眼中的罗切斯特先生,已不再是往日的他。他不再是我想象的那个人,我并不想怪罪于他,也不愿说他欺骗了我,然而他的思想对于我来说已不再是纯洁无暇的真理。必须离开他,这一点十分清楚。但何时走,怎么走——去哪里,现在还不知道。但他本人肯定会急于把我带离桑菲尔德。他好象不可能对我怀有真情,只不过是一时迷恋而已。这种迷恋已经受挫,他不再需要我了。我现在竟害怕与他正面相对,我的出现肯定会使他厌恶。哦,我的眼睛有多瞎!我的行为有多软弱!
  我的眼睛被蒙上了,闭上了,仿佛黑暗在我周围飞转流动,思绪如同黑色的浊流向我奔涌,自暴自弃,软弱无力,无聊消沉。就好像是躺在一条大河干涸的河床上,听着远处的大山倾出一股洪水,感到那急流及将来临。想起来吧,缺乏意志,想逃跑吧,没有力量。就这样昏昏然躺着,渴望死去。心中唯有一个念头还有生命,还在跳动——想到了上帝,于是喃喃地祈祷。这些祈祷在暗淡的心头上下游荡,就像该说的话语却无力表达。
  “求你不要远离我,因为急难就要临近了,无人能够帮助我。”
  急难迫近,我却不曾祈求上天将它挡开——不曾双手合十,双膝跪倒,双唇蠕动——它来了。汹涌奔腾,如同洪流灭顶。孤独的生活,失却的爱情,破灭的希望,遭到致命打击的信念,这阴沉沉的一大堆的意识就在我头上凶猛地推波助澜。这揪心的时刻简直无法形容,的的确确,“大水灌进我的灵魂,我坠入深深的泥潭。我找不到立足点,堕入深渊,激烈将我淹没。”
##第二十七章
  不知在下午什么时候,我抬起头,四下看看,只见夕阳正在墙上划着它金色的下滑线。我不停问自己“该怎么办?”
  可是心灵的回答——“马上离开桑菲尔德”——太干脆太恐怖了。我堵住耳朵对自己说,现在还忍受不了这个。“没做成爱德华·罗切斯特的新娘,只是我痛苦的最小一份”,我断言。“从最美妙的梦境中醒来,发现原来只是一场空欢喜,这种恐惧也还能承受,能克服。可是必须马上不顾一切地离开他却让人受不了,我无法做到。”
  可内心的一个声音马上反驳我认为我做得到,还预言我应当这么做。内心在反复激烈的斗争。真想做个软骨头,好回避面前那长长的痛苦之路。可是良心化为暴君,掐住了激情的脖颈,嘲弄地教训说,她只不过把自己的纤足在泥潭中点了一下,发誓用他铁的臂膀将她抛进深不可测的痛苦之渊。
  “那就把我拉走吧!”我叫道,“让别人帮我一把吧!”
  “不,你必须自己摆脱,没人能够帮助你。你必须自己剜出右眼,砍下右手,你的心要做祭品,而你要做祭司,把它刺透。”
  我蓦地起身,害怕在恐惧孤独中出没这么一位无情的法官,害怕在寂静中充满这么可怕的声音。当我站直身体只感觉天旋地转,才明白自己兴奋过度,营养太少,使身体不适。这一天没吃早饭,也没吃一点肉和没喝一口饮料。而且,忽然想到我关在屋里这么久,却无人过问,无人请我下楼,就连小阿黛勒也不曾来敲门,费尔法克斯太太也没有来找我,心中一阵难言的苦楚。“被命运抛弃的人总会遭朋友的遗忘。”我痛苦的喃喃自语,拉开门闩往外走,却绊到一个东西。此时我仍然头发晕眼发花,四肢无力,没能立即控制自己就往下一倒。但还没倒到地上,就有一只伸出的胳膊扶住了我,抬头一看——是罗切斯特先生,他坐在横亘房门的一把椅子上。
  “总算出来啦。唉,我在这等你好久了,一直在听,可一点声响都没有,连一声抽泣都不曾听到。再过五分钟那种死一样的沉静,我就要象盗贼一样破门而入了。看来你在躲我?——关起门来独自伤心!我宁愿被你痛斥我一通。你一直是个情感丰富的人,我还以为你会大闹一场,准备看你热泪滂沱。不过,我想要它洒在我胸膛上,可现在木头木脑的地板却得到了它,要么就是你的手绢湿透了。然而我错了,你根本就没哭!只能看见你面孔苍白,双眼无神,却不见一丝泪痕。我想,那么它是你的心在流血吧?”
  “唉,简,难道你连一句责骂的话都没有吗?辛酸的话,尖刻的话,伤害感情,刺激情绪的话,统统没有?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坐在我让你坐的地方,用这种没精打采消极顺从的目光看着我?”
  “简,我绝不想这样伤害你,从来不想。假若一个人只拥有一只亲如女儿的小母羊,让它吃他口中的面包,喝他杯中的清水,偎依在他的胸前,但却一时失手,在屠场把它宰了,对这鲜血铸成的大错,他的悔恨也决不会多出我现在的悔恨。你肯宽恕我么,简?”
  读者呀!——我听后马上就宽恕了他。他的眼中充满的只有深深的后悔,他的语气充满真诚的遗憾,他举止富于男子的气概。而且,整个神情态度流露出坚贞不渝的爱情——我完全宽恕了他,但我并没用言词和行动表达,只深藏在自己心灵深处。
  “你认为我是个坏蛋吗,简?”须臾他愁闷地问——大概在奇怪我久久的沉默与驯服。我的样子看起来是只有软弱而无坚强。
  “是的,先生。”
  “那就痛痛快快毫不留情地说出来吧——不要饶我。”
  “我不能。我很累很不舒服,我想喝水。”他颤抖着长叹一声,揽我入怀,抱我下楼。开始我不知道他把我带到了哪个房间,模糊的双眼中一切混混沌沌。但很快就感到炉火令人振奋的温暖。虽值夏季,但我在自己房间早已变得浑身冰凉。他把酒送到我唇边,我尝了一口,清醒多了,又吃了些他递上的食物,很快就恢复了过来。发现我们原来是在图书室里——坐在他的椅子上——他就在身边。“倘若现在就死,没有太大的痛苦,那该多好”,我想,“那就无须费劲扯断与他息息相通的心弦。看来必须得离开他了,可我并不想离开他——也无法离开他。”
  “现在感觉怎么样,简?”
  “好多了,先生,很快就会没有事了。”
  “再喝一口,简。”
  听从了他的话。他随后把杯子放回到桌上,站到我跟前,专注地看着我。突然他一转身,激情勃发,模糊不清地喊了一声,快步穿过房间,但又折了回来。他弯下腰,仿佛要吻我,可我想到现在爱抚已被禁止,就转过脸去,将他推开了。
  “怎么?——这什么意思?”他匆忙叫道,“哦,明白了!你不愿亲吻伯莎·梅森的丈夫?你认为我怀中有人,拥抱已被占据?”
  “无论如何,那里没我的地方,没我的权利了,先生。”
  “为什么,简?不用你费神解释,我来替你说吧——因为你已有妻室,你会这样回答——猜得对吗?”
  “对。”
  “你若这么想,就一定对我心怀偏见,一定把我看作是一个诡计多谋的浪荡子——卑鄙下流的流氓,一直在煽动你无私的爱,好把你拖进故意设置的圈套,剥夺你的名誉,掠夺你的自尊。你对此有何看法?我看你无话可说。第一,你还萎靡不振,呼吸困难;第二,你还不习惯指责我痛骂我。另外,要是你多讲几句话的话,眼泪的闸门就会打开,泪水就会滚滚而下,所以你无意规劝责备,大闹一场。你在琢磨如何行动——你认为说话毫无益处。我了解你——我在提防着。”
  “不先生,我不想和你作对。”我说,颤抖的嗓音警告自己要长话短说。
  “不照你的字义而照我的字义来说,你是在谋划毁灭我。你已经在说我是个已婚男人——既然如此,你就要回避我,躲开我,刚才你就已经拒绝亲我。你打算把自己完全只当做陌路人,住在这个屋檐下,只是做为阿黛勒的家庭教师而已。假若我对你讲一句友好的话,假若你对我再产生一点友好的感情,你就会说——‘那男人差点使我做了他的情妇,我必须对他冷若冰霜,硬如岩石,’于是你就真的如此。”
  亮亮嗓子,定了定神,我答道:“先生,我的处境完全变了,我也得变——这一点毫无疑问。为了避免情绪波动,以免老是得与回忆和联想抗争,只有唯一的一个办法——阿黛勒得请一位新老师,先生。”
  “哦,阿黛勒会去上学——这个我已决定了。我也不想用桑菲尔德可怖的联想与回忆折磨你——这个该诅咒的地方——这个亚干的营帐——这个蛮横的墓穴,对宽广天空的光明硬露出生不如死的鬼相——这个狭小的石头地狱,一个货真价实的魔鬼,比我们所能想得出的一大群还更加可恶——简,你不能再住在这儿,我也不能。明知桑菲尔德魔鬼困扰,还把你带了来,真是大错特错。还没见到你之前,我就命令他们瞒着你,永远不让你知道这里的祸害。仅仅因为要是家庭教师知道她和什么人同住同一所房子,阿黛勒就永远休想有老师。我的计划不允许将那疯子迁往别处——虽说我还有座芬丁庄园,比这里更幽静更隐蔽,更可以让她安全地住在那儿。但我只是考虑到那地方对健康没有好处,位于森林中央,我的良心才不肯这样安排。或许那儿潮湿的墙壁会很快就帮我摆脱这个包袱,可是坏蛋虽有坏处,我也不愿间接谋杀,哪怕是我最恨的人。
  “然而,对你隐瞒疯女人的住处,就好象用斗篷盖上一个孩子,再将它放在见血封喉的树下,那恶魔的四周都有毒,而且一向这样。不过,现在我要关闭桑菲尔德府,钉死前门,用木板钉死上底层窗户。我要给普尔太太一年两百镑,让她独自在这儿陪着我的妻子,这是你对那个可怖巫婆的称呼。格雷斯为了钱愿做许多事,她可以让她的儿子,格里姆斯收容院的管家,上这儿来住,在我妻子发病时帮她一把,她被妖魔诱惑,晚上会出来放火烧人,持刀刺人,用牙咬人身上的肉,等等——”
  “先生,”我打断他,“你对那不幸的太太好狠心,每当你提起她就胸怀仇恨,势不两立。这太残忍——她发疯也是身不由己。”
  “简,我的小心肝(我要这么叫你,你就是如此),我知道你都不明白自己在说些什么,你又错怪了我,并不是因为她疯我才恨她,要是你疯了,我不会恨你的?”
  “我想你会的,先生。”
  “那你就错了,你对我毫不了解,对我会如何去爱毫不了解。在我看来你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与我自己的同样宝贵,病痛时候也同样如此。你的心是我的宝贝,既使破碎了也还是我的宝贝。要是你胡言乱语,我的臂膀就会拥抱你,而不用什么紧身背心——你发怒时乱抓乱打,对我也是魅力。要是你像今早那个疯婆子那样向我扑来,我会伸出胳膊拥抱你,至少爱与限制一样多。我不会像对她那样从你身边跑开,在你安静时,我会亲自照顾你,用不着什么看守,护士。我会以不倦的柔情守护在你的身旁,虽然你不会以微笑回报,我会永不厌烦地凝视着你的眼睛,虽然你已认不出我来——可我干嘛老顺着这条思路往下想?我本在谈着要带你离开桑菲尔德的事。你知道立即出发的准备早已做好,明天你就走吧,我只请求你在这座房子里再忍受最后一夜。简,然后就与它的痛苦和恐惧永诀!我有一个去处,那是个安全的避难所,可以远离讨厌的回忆,回避厌恶的干扰——甚至躲开虚伪与诽谤。”
  “那你就带阿黛勒一起去吧,先生,”我插嘴,“她会和你作伴的。”
  “什么意思,简?我已经说过了要送阿黛勒去上学。再说我干嘛要个小孩子作伴?又不是我自己的孩子——是个法国舞女的私生子。你为什么老拿她来缠我?我说,你干嘛派阿黛勒和我作伴?”
  “你刚才说到隐居,先生,隐居和孤独都很无聊,对你太乏味了。”
  “孤独!孤独!”他急躁地重复道,“看样子我得做个解释,真不知你脸上为何会露出什么谜一般的表情。你将和我共度孤独,明白吗?”
  我摇摇头。我甚至连这样冒险表示一下无言的否定,都需要一定的勇气。在屋子里大步地踱来踱去,出人意料地突然一停,仿佛突然在那儿生了根,使劲盯了我好久。我转过脸,注视炉火,尽量摆出从容镇定的姿态。
  “至于你性格的障碍,”他终于开口,比我从他神态预料的镇定得多,“到目前为止,这轴丝线绕得还算顺利,不过我早知道它会打结会乱套。瞧它来了,现在才是焦躁、气恼,无穷无尽的麻烦!天哪!真想使出一分参孙的力量,扯开这团乱丝!”
  他又开始走动,但很快就停了下来,这回正好停在我面前。
  “简!听听理由好不好?”(他弯腰凑近我耳朵)“你如果不肯,我就要使用暴力了。”他声音嘶哑,神态狂乱,活生生一个行将冲破无法忍受的束缚,不顾一切撒野放肆的家伙。我明白只要再过片刻,再多一分狂乱的冲动,我就会对他毫无办法。此时,唯有这正在逝去的瞬间还能控制他。哪怕一个厌恶,一个逃避,甚至恐惧的动作都会注定我的厄运——还有他的。然而我并不害怕,毫无惧色,觉得一股源于内心的力量,一种气势在支撑着我。紧迫关头虽然危机四伏,但自有其迷人之处,也许这好比印第安人驾着他的独木舟在湍流中航行。拿过他紧攥的拳头,掰开他扭曲的指头,安慰他说——
  “坐下吧,我愿和你谈谈,你想要谈多久就多久,愿听你讲,有多少讲多少,不论有道理没道理。”
  他坐下来,但我没允许他立即开口。我强忍着泪水已有些时,我竭力不准它们流下来,因为知道他不愿看到我哭。然而此刻,我觉得可以尽情地大哭一场了,让眼泪想流多久就流多久。倘若眼泪惹他生气,反而更好,于是便不再克制任泪水倾泻而出。
  很快就听到他恳求我镇定,我说不行,因为他自己都是那么火冒三丈的。
  “但是我并没生气呵,简,我只是太爱你了。你那苍白的小脸冰冷如铁,那么坚决,我真受不了。好啦,不要哭啦,擦擦眼睛吧。”
  他的口气柔和多了,这表明已被征服。于是我也就镇定下来。他试图把头靠到我肩上,但我不许。接着他又想把我拉向他,我也拒绝了。
  “简!简!”他唤着——语气如此悲苦,使我浑身的根根神经都颤抖起来。“这么说你不爱我了?以前你看重只是我的地位和做我妻子的名份了?现在你觉得我不配做你的丈夫,所以碰碰你,你就向后缩,好像我是什么癞蛤蟆或猿猴似的。”
  这些话刺伤了我,可我又能做什么,说什么呢?也许我是该做点什么,说点什么,可一想到那将会伤害他的感情,就受到了良心的谴责。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愿望,想给由我造成的创伤涂上止痛药。
  “我确实爱你,”我说,“比任何时候都更爱。但是我不能表达或放纵这种感情,我只能表白这最后一回了。”
  “最后一次,简!什么呀!你以为与我在一起,天天相见,并同时依然爱我,却能保持冷漠,保持距离吗?”
  “不,先生,那我肯定做不到,所以我想只有一个办法。不过,我要说出来你准会大发雷霆。”
  “哦,说吧!要是我大发雷霆,你好歹有哭的本事。”
  “罗切斯特先生,我必须马上离开你。”
  “多久,简?几分钟吧,快梳梳你的头发——它是有点儿乱了;洗洗你的脸——它烧得发红?”
  “我必须离开阿黛勒和桑菲尔德,必须永远离开你,必须开始另外一种新生活,到陌生的国家陌生的人们中去。”
  “当然,我说过了你应当如此。想要离开我的疯话我可不听,你的意思是你必须成为我的一部分,至于新生活,这没错。你将成为我妻子,你将成为实实在在的罗切斯特太太,只要活着我就只和你厮守。你要去法国南部的一个地方,在那儿的地中海海岸上,我拥有一幢雪白的别墅。你可以受到保护,过着世界上最幸福最纯洁的生活,绝不会担心我想引诱你上当,把你当成我的情妇。你干嘛摇头?简,你得讲道理,不然我真的又要发狂了。”
  他的声音和手都在颤抖,大鼻孔张得更大,眼睛闪闪发光,可我还是敢于说道——
  “先生,你的妻子她还活着,今天早上你还亲口承认了这个事实。要是我真的如你的愿与你同居,那就成了你的情妇。其他的说法都是诡辩——是欺骗。”
  “简,我的脾气不太好——你忘了这点。我的耐心有限,不够冷静,经常冲动。可怜可怜我,可怜可怜你自己吧。用你的指头按按我的脉博,看它跳得有多厉害,而且——当心!”
  他把手腕向我伸过来。他的脸,他的唇都已失去血色,变得乌青。我无计可施,苦恼万分。以他如此憎恶的拒绝使他深深焦虑吧,我于心不忍;让步呢,又不可能。只好出于走投无路者的本能——向高于凡人的神明求助,一句“求上帝帮助我吧!”不由得脱口而出。
  “我真傻!”罗切斯特先生突然大叫,“我老和她讲我还没结婚,但却不给她解释原因,我忘了她对那个女人的个性,那门该死的婚事的背景还一无所知。哦,我肯定她会同意我的看法,等她知道了所有真相!珍妮特,把你的手放到我手心——好让我看到你,摸到你,证明你近在我的身旁——我几句话就能让你明白这件事的真相,肯听我讲吗?”
  “当然,先生,听你讲几小时都行。”
  “我只要几分钟。简,你听没听说,知不知道我并不是家中的长子,曾经还有过一个哥哥?”
  “记得有次费尔法克斯太太给我说起过。”
  “还听说过我父亲是个贪心不足的人?”
  “大概了解一点儿。”
  “唉,简,由于贪心,他决定要保持家业完整,不愿将财产分割,留给我相当大的那一份,他打定主意将全部家产都给我的哥哥罗兰。可是他又不忍心让自己小儿子成穷光蛋,所以我必须与有钱的大户结亲。不久他就给我订下个伴侣。梅森先生,一个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兼商人,跟他是老关系。他肯定此人家大业大,就作了一番调查,发现梅森先生有两儿一女,还得知他能够也愿意给女儿一笔三万镑的家产。这就足够了。我一离开大学就被打发到牙买加,去娶一个已为我定下的新娘。我父亲对她的钱只字不提,不过他说梅森小姐是西班牙城有名的美人,这倒是真的。我发现她非常漂亮,与布兰奇·英格拉姆同样迷人。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雍容华贵。她家想成全我,因为我也门第不错,她也这么想,他们让我在舞会上见她,她打扮得花枝招展。我极少有机会单独见她,也很少与她私下交谈。她恭维我,讨好我,卖弄她的魅力和才艺。她那个圈子的所有男人似乎都倾慕她,妒忌我。那时我眼花缭乱,欢欣鼓舞,感官被刺激起来。由于幼稚无知,缺乏经验,就以为自己已经爱上了她。社交场上愚蠢的角逐,年轻人的好色、莽撞与盲目,使人稀里糊涂,什么蠢事都干得出来。她的亲戚怂恿我,情敌刺激我,加上她勾引我,几乎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桩婚姻大事就完成了。哦,想起这件事我就尊严扫地!就被鄙视自己的痛苦所压倒。我从没爱过她,也没敬重过她,甚至不了解她,她禀赋中有无一点美德都难以肯定。从她的心灵或举止中我看不到一点谦逊与忠爱,看不到一点坦诚与高雅——可我娶了她——真是个庸俗卑下,瞎了眼的大傻瓜!少些罪孽,我也许还——算了,还是记住自己在和谁说话吧。
  “新娘的母亲我从没见过,还以为她死了。可蜜月一完我就得知自己搞错了,她只是疯了,被关在疯人院里。她还有个弟弟,一个地道的哑巴白痴。大儿子,你已见过(对他我却恨不起来,虽说我讨厌他的所有亲属。他虽病弱,但还有几分爱心,对他可怜的姐姐一直也很关心,对我也一度如狗一般地依恋),大概总有一天也会落到这步田地。我父亲和我哥哥罗兰早就知道这一切,可他们只想着三万镑,竟然同谋坑害我。
  “这是些丑恶的发现。但是,除了怪罪那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我不能把这些怪罪于我妻子,尽管我发现她与我个性完全不相投,她的品味令人厌恶,她的心灵平庸低下又狭隘,完全无法引导扩展,使其变得高尚开阔——我发现跟她一起无法舒舒坦坦地度过一个夜晚,甚至一个小时。两人之间根本就不可能心平气和地交谈,不论说到什么话题,她马上就会把它转到庸俗陈腐,邪恶愚蠢的方向——我发觉自己的家从此永远不得宁静,因为仆人们谁也受不了她蛮横无理地大发脾气,和她种种荒谬、矛盾、苛刻的命令所带给人的折磨——尽管如此,我仍克制自己,避免责备,减少规劝,竭力暗自咽下悔恨与憎恶,忍住深深的反感。
  “简,不拿讨厌的细节烦扰你了,再要几句干脆的话就能完全表达我要说的。与我楼上那女人生活了四年,在四年中她折磨得我好苦,她的个性迅速发展,快得骇人,她的恶习愈演愈烈,那么严重,只有用最残酷的手段才能制止,可我于心不忍。她的智力多么像侏儒——而她的恶习又多么像巨人!那些恶习带给了我多么可怕的灾难!伯莎·梅森——一个臭名远扬的母亲忠实的女儿——拖着我经历了一切丑恶堕落的苦难。一个娶了放纵粗俗的妻子的男人必定如此。
  “在这期间,我哥哥死了。四年之后,我的父亲也随后去世。现在我够阔气了——却又穷得可怕。一个我所见过的最粗野,最肮脏,最败坏的性情和我紧紧的联在了一起,被法律和社会称作是我的一部分。我无法借助法律程序来摆脱它,因为医生现在发现我妻子疯了——她的放纵使疯狂的胚芽提前成熟——简,你不愿听我说这些了吧?你看上去好像不舒服——其它的改天再讲好吗?”
  “不,先生,现在就讲完吧。我很同情你——真心真意的同情你。”
  “简,同情出自某些人的口是个讨厌屈辱的字眼儿,完全有理由把它掷回到说话人的脸上去。那是来自没有心肝自私自利者的同情,是听说不幸后所生出的一种利己主义的痛苦,搀杂着对不幸者的无知的蔑视。可你的同情就不一样。简,此时你的脸上流露的不是这种同情,你的眼睛满得就要溢出来了——你的心潮在汹涌起伏——你的手在我的手中发抖。你的同情,亲爱的,是爱情的痛苦母亲,它的痛苦是神圣的恋情出生时才有的阵痛。我接受它,简,让这女儿自由地降生吧——我的怀抱正在等着接受她呢。”
  “好啦,先生,接着讲吧。发现她疯了之后你是怎么办的?”
  “简——那时我处在绝望的边缘,残余的一点自尊把我与那深渊隔开。在世人眼里,无疑我已体面扫地。但我决心在自己眼里保持清白——至死也要拒绝她罪孽的污染,挣脱与她那精神缺陷的联系。但是社会仍把我的名字,我的这个人与她捆绑在一起的,我天天还得看到她听到她,她呼吸的空气(呸!)与我呼吸的空气依旧混杂在一起。再说我没忘记自己曾是她的丈夫——那个记忆当时和现在都令我难以言传的恶心。此外,我明白只要她不死,我就永远不能成为另一个更好妻子的丈夫。而且,尽管我比她小五岁(她家和她父亲连年龄这种小事也骗我),却有可能跟我活得一样长,她虽精神衰弱却身体强壮。就这样,我才二十六岁就感到了毫无希望了。
  “一天夜里,我被她的狂喊惊醒——(由于医生宣布她疯了,她理所当然被关了起来)——那是一个燥热的西印度之夜,那样的天气往往在飓风到来之前出现。我无法再次入睡,起身打开窗户,空气中充满一股硫磺味儿——哪儿都闻不到新鲜空气。蚊子嗡嗡地飞进来,悠悠在屋里飞舞。从那儿可以听到大海沉闷的轰鸣,就像在闹地震——乌云在海上翻滚,月亮在波涛中沉没,大而且红,像一颗滚烫的炮弹——向风暴骚动的颤抖的世界,投去她血红的最后一瞥。我浑身都受到这种氛围与景象的感染,耳朵充满着那疯子的尖声叫骂,她还时不时对我指名道姓,腔调充满仇恨,语言那么肮脏!——没有哪个公开的娼妓会使用比她说的更下流的字眼。虽然相隔两个房间,但是我仍能清楚的听到每个字——西印度的房屋单薄的墙壁几乎抵挡不住她的鬼哭狼嚎。
  “‘这种生活’,我终于说,‘形同地狱!这种空气,这种声音就象出自那无底的深渊!只要能够,我就有权释放自己,让这种人间的痛苦与拖累我灵魂的沉重肉体一起滚蛋。我才不怕狂热者永受炙烤的烈火,未来的情形绝不会比眼下这样更坏——让我挣脱一切吧,回上帝那儿去吧,”
  “我边说边跪倒在一个大箱子面前,把锁打开,那里头搁着一对子弹上膛的手枪,我想开枪打死自己。但这念头仅仅只存在了片刻,因为我并没疯,令人万念俱灰的危机与由此而起的自杀念头,转瞬即逝。“刚从欧洲刮来的一股风,吹越大洋,冲进敞开的窗户。暴风来到了,一时间大雨倾盆,雷电交加,空气也变得纯净起来。我当即诞生了一个想法,并且很快下定了决心。在自家湿漉漉的花园里漫步,在雨珠滴滴的桔子树下,在浑身透湿的石榴树、菠萝丛之中,周围亮起了热带的灿烂黎明——于是我这样思考,简——现在听好,因为就在那一刻,真正的智慧抚慰了我,并给我指明了一条正确的道路。
  “欧洲吹来的甜丝丝的风依然在清新的树叶间低语,大西洋仍在辉煌的自由中咆哮,我那干涸已久的焦虑的心,伴随着这涛声逐渐舒展开来,充满了鲜活的血液——我的身体向往新生——我的灵魂渴望甘露。我看到希望在复活——感到再生的可能。从花园尽头的拱形花架下,我眺望大海——比天还蓝。欧洲就在海那边,光明的前程尽收眼底。
  “‘去吧,’希望道,‘重返欧洲的生活,那里无人知晓你已被玷污的名字,也无人清楚你背负肮脏的包袱。你可以把疯子带回英国,关在桑菲尔德,给她应有的照顾和防备,然后自己出门旅行,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结识想结识的新人。那个女人,如此长久地折磨你,败坏你的名声,践踏你的荣誉,摧残你的青春——她不是你的妻子,你也不是她丈夫,只要让她得到病情所必需的照顾,你就做到了上帝与人性要求你应做的一切。将她的身份,她与你的关系,埋葬在忘却中。你绝对不能把这件事告诉任何活人,将她安顿在安全舒适的地方,秘密地掩藏她的堕落,永远离开她好了。”
  “我完全按此建议行动。我父亲和哥哥并未将我的婚姻向熟人透露,因为婚后在我给他们的头一封信中,就提出了一个紧急要求,要他们严守秘密。那时候我已经感受到这门亲事极为可厌的后果,并从这家人的性格和体质上看到了自己那可怕的未来。不久,父亲为我挑选的妻子那丢人现眼的行为,就严重到让他也耻于承认她为儿媳了。对这门亲事,他更不想声张,反倒和我一样急于掩藏。
  “于是我把她带回英国,与这么个怪物同船,真是一次可怕的旅行。谢天谢地,最后总算把她弄到了桑菲尔德,看到她安全地住进三楼的房间。十年来,她在里头那间密室变成了野兽窝——妖怪洞。为找人伺候她,我费尽心机。必须得找一个忠实可靠的人才行,因为她的胡言乱语会不可避免地泄露我的秘密。再说,她偶尔也有清醒的时候——有时甚至一连几周——她就整日辱骂我。最后我终于从格里姆斯比疯人院雇到了格雷思·普尔,她和外科大夫卡特(那天晚上梅森被刺伤咬伤,就是他来包扎的伤口),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了我的秘密。费尔法克斯太太也许猜到了些什么,但究竟是怎么回事她也无从知晓。格雷思总的来说是个好看守。不过大多由于她自身无可药救的缺点,而且与她磨人的行为有关,她不止一次放松警惕,惹了祸害。疯子又狡猾又恶毒,回回都及时利用了看守的一时疏忽。一次藏了把刀子,结果扎伤了她的弟弟,两次弄到了密室的门钥匙,结果夜里溜出来了。其中头一次试图把我烧死在床上,第二回又幽灵一般的闯进了你的房间。感谢上帝保佑你,当时她只是拿你的结婚礼服出了出气。这东西也许使她隐约回想起了自己做新娘的日子。至于还可能发生些什么,我不忍再回忆——一想到今早直扑我咽喉的那个东西,想起它又黑又红的脸俯在我鸽子的窝巢上时,我的血都凝固了——”
  “先生,那么,”趁他停顿我问,“把她安置在这儿之后,你干了些什么呢?你去了哪里?”
  “我干了什么,简?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我去了哪里?我像三月的鬼魂一样四处游荡。到了欧洲大陆,迂回曲折,踏遍了那儿所有的国家,怀着始终如一的愿望,想要去寻找一个我可以热爱的善良聪明的女人,与我留在桑菲尔德的那个泼妇完全相反的女人。”
  “但你不能结婚呀,先生。”
  “我已决心而且确信我能够并应当再次结婚。虽然已欺骗了你,但欺骗绝非我的初衷。我本来打算把这事直言相告,公开向你求婚,我认为自己不是拥有爱与被爱的权利,这么做绝对在情理之中。我从不怀疑能找到某个女人愿意并能理解我的处境,能够接纳我,尽管我为灾祸缠身。”
  “是么,先生?”
  “每当你刨根问底的时候,简,就让我发笑。你眼睛总是睁那么老大,活像只迫切的小鸟,还常常坐立不安,好像口头回答还嫌不够快,还老想打探人家心底里的东西。不过,接下去之前,先告诉我你那句‘是么,先生’是什么意思?这可成了你的口头禅,已经好多回害的我没完没了地往下讲了。真不懂是为什么。”“我意思是——后来呢?你又是怎么办的呢?这事的结果怎么样?”
  “一点不错。现在你想知道什么?”
  “你是否找到了你所喜欢的人,是否求她嫁给你,而她怎么说?”
  “可以告诉你我是否找到了我喜欢的人,是否求她嫁给我,但她说的话还有待记录于命运簿上。整整十年,我四处漂泊,时而在这个国家的首都,时而在那个国家的京城。有时在圣彼得堡,有时在巴黎。或者在罗马,那不勒斯,佛罗伦萨。反正我手里有的是钱,再加上名门望族的通行证,我可以随意进入社交界,没有哪个圈子的大门会向我关闭。我追寻着理想的女人,英国淑女,法国伯爵夫人,意大利太太,德国伯爵夫人,都找遍了,可还是找不到。有时候忽然间会认为捉到了一瞥,听到了一声,或看到一个身影,宣布着我的梦想就要实现。但很快就清醒过来,不要以为我在那些小姐太太中追求灵与肉的绝对的完美,我仅仅只向往适合我的人——一个与那克里奥耳人完全相反的人,可惜一切皆空。即使我无牵无挂,无障无碍,即使我常常回忆不和谐的婚配会有多么可恨可厌,多么危险,而我在那些小姐太太中间,也寻不到一个我愿向她求婚的人。失望使人不顾一切,我开始尝试放荡——但决不是淫荡。这一点我过去痛恨,现在依旧痛恨。那正是我西印度妻子的特点,我对她的淫荡厌恶至深,所以就连寻欢作乐我也有所克制。任何近于淫荡的享乐都似乎使我与她及她的恶行接近,我都竭力避开。
  “可我不能总是孤单单一个人,于是就试图去找情妇作伴。我所选中的头一个是塞莉纳·瓦伦——又是叫人想起来就厌恶自己的一步。你已知道了她是何种人,我与她私通的结果又如何。在她之后还有两个,一个意大利人嘉辛塔,一个德国人克莱拉,这两人都被认为美艳非凡。可几周之后,她们的美貌对我还会有什么意思?嘉辛塔蛮不讲理,脾气暴躁,跟她同居三月我就腻了。克莱拉诚实文静,但反应迟钝,缺乏灵气没有头脑,太不敏感,根本不合我的口味。我十分乐意地给了她一笔钱,那足以给她安排一个好职业,然后就这样体面地开脱了她。可是,简,此刻你的神情似乎显得对我印象很不好,你认为我是个没心没肺放荡不羁的坏蛋吧,是不是?”
  “老实说,我不像有时候那么喜欢你了,先生。那种生活方式难道你就一点儿都不认为有错吗?一会儿和这个情妇,一会儿跟那个情妇?你说起来就好像理所当然似的。”
  “过去我是这么想的,而且我也并不喜欢这样。那是一种下贱的生活方式,我绝不愿再走回头路。雇一个情妇的恶劣仅次于买一个奴隶。两者的本性与地位都很低下,和比自己低下的人的亲密生活更加使人堕落。如今我一回想起与塞莉纳、嘉辛塔、克莱拉共度的时光就感到厌恶。”
  我觉得这些是真话,并从中得出某些结论。假若我能够忘掉自己,忘掉被灌输的一切教诲——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接受诱惑——重蹈那些可怜姑娘们的覆辙,总有一天,他会以同样的感觉看待我,这种感觉此刻正玷污着他对她们的回忆。不过这个结论我并没说出口,感觉到就够了,让它深深地蚀刻在心头,遇上考验时,也许对自己会有帮助。
  “哦,简,你干嘛不说‘是么,先生?’啦?我还没讲完呐。你一脸的肃穆,还不赞成我的做法吗,我知道。但还是言归正传吧。去年元月,我摆脱了所有情妇——心绪恶劣苦痛。这是空洞,孤寂,漂泊无定的生活带来的后果——我心灰意冷,厌恶所有的男人,更加厌恶所有的女人(因为我开始认为聪明、忠实、钟情的女人只不过是个梦),由于事务需要,回到了英国。
  “在一个寒冷冬日的下午,我骑马望见了桑菲尔德府。可憎的地方!在那儿别指望拥有宁静与欢乐。在海村道的阶梯上,我看到一个小人儿独自坐着,文文静静。我毫无目的地从她身旁骑过,就跟路过她对面截了树梢的柳树一样。她对我意味着什么,我毫无预见,内心也毫无感应,我根本不知道这就是我生命的主宰——我的善恶守护神——正穿着一身粗陋的衣装在等待我。就连梅斯罗出了事,她走近来一本正经要帮忙,我还有眼不识真人。那孩子般小巧玲珑的人儿!就像一只红雀跳到我的脚旁,建议用它细小的翅膀来背我。我很粗暴,可它就是不走,站在我身旁那么固执,态度言语一副权威的模样。我必须得到帮助,而且由那双手来帮助,于是我得到了它的帮助。
  “一按那娇柔的肩膀,一种全新的东西——清新的活力与感觉——顿时潜入我的身体内。好在得知这个小精灵还得回到我身旁——它就住在山下我那所房子里——要不的话,眼巴巴的瞧它就要从我手下溜走,消失在昏暗的树篱背后,我一定会遗憾万分的。那天晚上我听你回家,简,虽然你大约并不知道我在想你,守候你。第二天我开始观察你——偷偷地——足有半小时,你陪阿黛勒在过道里玩。那天下雪,记得你没法子去户外。我待在自己房间里,门掩着条缝,足以使我听得到也看得到。有一会儿,表面上阿黛勒占据了你注意力,可我想你的心绪在别处。你对她真有耐心,我的简,你跟她说话,陪她玩了好长时间。当她终于离开你之后,你顿时陷入沉思,缓缓地在走廊上踱步。不时经过一扇窗户,你就眺望外面纷纷扬扬的大雪,倾听呜呜咽咽的风声,接着又轻轻往前走,继续做你的白日梦。我猜想那些日子幻像还不阴暗,你眼睛时而掠过喜悦的光彩,容貌透出一种温柔的激动,表达心中不是痛苦、烦恼和多疑的思绪。你的神情流露出年轻人甜蜜的念头,精神展开希望的翅膀高高飞向理想的天堂。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大厅里同用人说话,惊动了你,你就独自古怪地微笑,也笑你自己。简!你的微笑意味幽长,非常机灵,仿佛在嘲笑自己走了神,又仿佛在说——‘我的梦固然美好,但不能忘记它们是绝对虚空的。我的心中有一片玫瑰色的天空,一座绿草如茵,向花绽开的伊甸园。然而,我完全清楚身外,脚下,是一条崎岖不平的道路,四周黑暗的风暴压顶。’你跑下楼,让费尔法克斯太太吩咐事做,我估计大概是结算一周的账目之类。你逃离了我的视线,叫人好恼火。
  “我迫不及待地等待夜晚的来临,因为到那时候就可以召唤你到我的身边。我想,对我来说,你具有一种非凡的全新的性格。我盼着更深地探索它,更好地了解它。你走了进来,神态羞怯却富有主见。穿着古雅——和现在差不多。我使你讲话,很快就发现你身上充满着奇怪的反差。你的服装举止被清规戒律束缚,你的神情腼腆羞涩。你天性高雅,却不习惯与人交往,生怕失礼出错让自己现丑。然而,当有人一同你交谈,你就抬起一双锐利勇敢闪光发亮的眼睛,注视着对方的面孔,每个眼神都富于洞察力。我用严密的问题步步紧逼,而你却应对如流。不久,你好像习惯了我,我相信你已感到与严苛暴躁的主人之间存在共鸣,简,因为我惊奇地发现你举手投足很快就变得轻松自如。即使我勃然大怒,可你对我的乖张,也不曾吃惊,害怕,苦闷或不快。你察言观色,时而朝我笑笑,笑容天真聪明又得体,让我无法形容。我立刻对看到的东西又满意又激动,很快喜欢上了已经看到的东西,希望能看到更多。可是,很长一段时间,我疏远你,难得找你作伴。我是个精神享乐主义者,希望延长与这个调皮的新朋友相识相知的快乐。另外,有一阵子我还为萦绕心头的恐惧所缠扰,生怕任意把玩这朵鲜花,会使它很快枯萎凋敝——失去新鲜迷人的魅力。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它并非稍纵即逝的昙花,而是一朵绚丽夺目永不毁灭的宝石花。而且,我想看看,如果我避开你,你会不会来找我——可你没找,只管呆在教室里,跟你的书桌、画架一样沉静。如果偶尔碰到你,你总是匆匆而过,不过总是出于礼貌而稍作表示。那些日子,简,你脸上习惯有的表情是一种若有所思,那不是消沉,因为你没病;也不是轻松,因为你没什么希望,也没什么实在的快乐。我搞不明白你对我是怎么想的——或者是否想到过我。为了弄清这点,我又开始注意你。当我与你交谈时,你的目光透出喜悦,举止间流露出温暖。我发现你内心乐意与人交往,只是清静的教室,单调的生活,使得你变得闷闷不乐。我乐意待你和善,善意很快就激发了情感,你神情变得柔和,语气变得亲切。真喜欢听你用那感激而又快乐的口吻,轻唤我的名字。那时候,简,真高兴有机会让我碰到你。你总是有些奇怪地迟迟疑疑,心怀不安地审视我——是一种挥之不去的疑虑。象是不知道我反复无常想干什么——是扮演主人的角色,板着面孔,还是做个朋友,满脸和气。我那时太喜欢你,已不禁萌生出一个念头。每当我真诚地伸出手,你愁闷的脸上便升腾起青春、光彩与狂喜。我费尽力气才克制住,没有当时当地就将你揽入怀中。”
  “不要再提那段时光了,先生。”我打断他,悄悄拭去几滴泪水。他的话这时无异于折磨,因为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而且马上就做——所有的这些回忆,这些真情的流露,只能使我要做的事变得更加艰难。
  “对,简,”他答道,“既然眼前的一切可靠得多,未来的一切光明得多,还有什么必要沉湎于往事?”
  听到这昏头昏脑的断言,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现在你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吧——嗯?”他继续说,“我的青春与成年时光一半是难以言表的痛苦,另一半是意志消沉的孤独。在这之后,我头一回找到了我可以真正去热爱的人——我找到了你。你是我的同情者——我更好的另一半——我的好天使——我强烈地依恋你,并且离不开你。我觉得你善良可爱,天资聪敏,我的心中燃起炽烈庄严的激情,倾向你,将你拉入我生命的中心与源泉,让我的生命围绕着你——点燃纯洁猛烈的火焰,把你我燃烧起来熔为一体。
  “正因为我感觉并明白了这一点,我才下决心娶你为妻。说我已有妻子只是空泛的嘲弄,你现在知道了我有只是一个可憎的妖精。想骗过你,这是我的错。可我担心你性格固执,担心早就在我心里种下的偏见。冒险泄密之前,我想稳稳妥妥地得到你,这是怯懦。我应当首先求助于你的高尚与大度,像我现在做的这样——将我的痛苦向你全部坦白——向你描述我对更高尚更有价值的生活的渴求——不是向你表示决心(这个字眼儿太苍白),而是表示我那不可抵挡的爱意,忠贞不渝地去爱,也得到同样忠贞不渝的爱的回报。那时我本应求你接受我忠贞的誓言,并也请求你发誓。简——现在就向我发誓吧。”
  沉默。
  “你为什么不说话,简?”
  我正在经历一场严峻考验,一只滚烫的手攫住了我的命脉。可怕的时分,充满搏斗、黑暗与燃烧!世上没人能指望得到比我所得到的更为热烈的爱了,也没人像我这样对爱我的人崇拜得五体投地了,可我不得不摒弃爱情与偶像,一个凄惨的字眼儿囊括了我所有无法难以的责任——“走!”
  “简!你明白我要你做什么吗?明白就答应我一句——‘我会成为你的,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我不会成为你的。”
  接着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简!”他重新开口,语气温存的令人难过得心灵为之破碎,而且不祥的恐怖将我变得石头般冰冷——因为这平静的声音是雄狮起来时的喘息——“简,你意思是要与我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是的。”
  “简(弯腰搂住我),现在你还是这意思吗?”
  “是的。”
  “现在呢?”他更温柔地亲吻我的额头和脸颊。
  “是的。”——飞快地挣脱了他的怀抱。
  “哦,简,这太残酷!这——这不道德,但是爱我不算是不道德。”
  “依从你才不道德。”
  狂乱的神色使他双眉直立——这狂乱掠过他脸庞,他插直身体,强力克制。我用手竭力撑住椅背支持自己,我颤抖,我害怕——但我已心定如山。
  “再等一下,简,看一眼你走后我的生活将有多么可怕。所有的欢乐都会随你而去,还剩下什么呢?作为妻子,我只有楼上的那个疯子,你还不如叫我去找那边墓地里的死尸去呢。我怎么办,简?去哪儿找伴侣,去哪儿找希望?”
  “照我说的去做吧,相信上帝,相信自己,相信天国,期望在那儿再相聚。”
  “这么说你不肯作让步?”
  “对。”
  “这么说你现在判我活着受罪,死了挨咒?”他提高嗓门。
  “我劝你活得清白,希望你死得安宁。”
  “这么说你要夺走我的爱情与纯洁,把我推上老路,把肉欲当作爱情,把邪恶作为职业?”
  “罗切斯特先生,我决不会把这种命运强加于你,正象我自己决不会伸手去抓它一样。我们天生就是要苦苦奋斗和忍受的——你我都如此,那就这么做吧。在我还没忘掉你之前,你就会把我忘掉了。”
  “这么说你是把我当作骗子,你玷污了我的名誉。我说过我永远不会改变,你却当面说我很快就会改变。你的行为证明了你的判断有多么扭曲,你的思想有多么反常!难道把一个朋友推向绝路倒比仅仅违背一条人类法律更好?再说并没有什么人会受到违背法律的伤害,因为你无亲无故,根本用不着担心与我生活会开罪他们。”
  这倒不假。他说的时候我的良心和理智都起而背叛,指责我和他对抗是罪过的,它们的声音和感情一样洪亮。而后者正大叫着:“哦,听他的!想想他的痛苦,想想他的危险——看看他被独自撇下的处境,考虑考虑他轻率莽撞的个性,他绝望后的不顾一切——抚慰他,挽救他,热爱他吧,告诉他你仍爱他,会成为他的。世上又有谁在乎你?你的行为又能伤着谁?”
  可是回答十分顽强——“我自己介意,越是孤单,越是没有朋友,越是依靠,就越要自重,要遵守上帝制订,人类认可的法则,坚持头脑清醒时所接受的而不是眼下这样发疯时的原则。法规与原则并不是为没有诱惑之时制订的,而是为眼下这种灵与肉而起反抗它们的严峻关头而订的。它们再严格,也不能不遵守。如果出于个人利益就破坏它们,它们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它们具有精神的价值——我向来相信如此。倘若此刻我无法相信,只因为自己疯了——疯得厉害呐。血管中奔流着火焰,心跳快得数不胜数。此时此刻我只能坚守以前的想法和以往的决心,站稳脚跟”。
  我做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十分善于察言观色,知道我决心已定,他愤怒到极点。不管后果如何,他也得怒火冲冠。他穿过房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抱紧我的腰肢,火焰喷发的目光像是要把我吞掉。刹那间我的肉体失去力量,犹如草茬碰上了熔炉的热风与烈火——但我的精神仍拥有着灵魂,使我最终平安无事。幸亏灵魂还有位破译者——经常无意识,却不失忠实——这就是我的眼睛。我抬头与他四目相聚,凝视他凶狠的面容,不由一声长叹,他握得我好痛,我承载过重的力气行将耗尽。
  “从来没有,”他咬牙切齿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如此纤弱又如此难以征服,她在我手心里不过像根芦苇啊!”(他抓着我的手使劲摇)“我指头一动就能把它折断。可要是我折断它,连根拔起,揉碎它,又有什么好处呢?想想那双眼睛,想想从中流露出的坚决、激动和坦率,蔑视我吧,不光有勇气,还有那决不后退的胜利感。无论我怎么折腾这笼子,就是逮不着它——这野性十足美丽无比的小东西!要是我捣毁这座小小的牢狱,我的暴行也只能使它的囚徒更加自由。我会成为这屋子的征服者,但还没来得及让自己成为这泥屋的主人,里面的居民就早已逃之夭夭,飞上了天空。我要的正是你的这种精神——坚定有力,美德和纯洁,而不光是你脆弱的躯体。出于自愿,你会轻柔地飞来,偎依在我的胸前;违背你的意愿,即使抓住你你也会像一阵香气从掌中溜掉——还没来的及吸上一口你的芬芳,就消散殆尽。哦!来吧,简,来吧!”
  他边说边松开手,只定定地注视我,这目光远比发狂般的紧紧拥抱难以抗拒。然而,现在只有傻瓜才会屈服。我已正视过他的愤怒,将他打败,现在还必须避开他的伤恸。于是我朝门口退去。
  “你要走么,简?”
  “要走,先生。”
  “要离开我吗?”
  “是的。”
  “你还来吗?——来抚慰我,挽救我吗?——我深深的爱情,强烈的忧伤,疯狂的恳求对你一文不值吗?”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多么难以言传的哀伤!要我坚定地重说一遍“我要走”有多么艰难呵!
  “简!”
  “罗切斯特先生!”
  “那就走吧——我同意——不过要记住,你是在撇下我一个人受煎熬,上楼回你房间去吧,把我所有的话再回想一遍。简,看看我所受的折磨吧——想想我吧。”
  他转过身,扑倒在沙发上。“哦,简!我的希望——我的爱——我的生命!”先是发生一串悲怆痛苦的呐喊,而后是一阵强烈深沉的呜咽声。
  我已走到门口。可是,读者呀,我又折转了回去——就跟我离去时一样步履坚决。我跪倒在他的身边,把他的脸从靠垫上转过来,亲吻他的面颊,抚摸他的乱发。
  “上帝保佑你,我亲爱的主人!”我说,“上帝保佑你不受伤害,没有过失——指引你,安慰你——报答你过去对我的好意。”
  “简的爱本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他回答,“没有了它,我的心破碎了。但是简一定会给我她的爱,会的——既高尚又慷慨。”
  热血涌上他的脸,希望射出他的眼睛。他一下子跳起来,张开了他的双臂,但我躲开他的拥抱,立刻退出房间去了。
  “别了!”离开他时我的内心在呼喊。绝望中又添上一句:“永别了!”
  那夜,我根本没想睡觉,但一上床却昏沉沉的睡去了。梦中又回到了孩提时代,躺在盖茨黑德的红房子里。暗夜漆黑,心里充满莫名的恐惧。很早以前把我吓昏的那道光又回到了这个梦里,仿佛滑动着爬上墙,抖抖缩缩地停在昏暗的天花板上。当我抬头看去,屋顶却化作了轻云,高而朦胧,那光恰似月亮破雾而出时的光。我目睹她来临——怀着最奇特的期待,好像她的圆盘上将写下注定我命运的话语。她又穿云而出,从未见过似这样的冲将出来,仿佛一只手先伸进那黑色的云层,把它们赶走。接下来,不是月亮,而是一个白色的人影在碧空中闪耀,灿烂的额头俯向大地。它把我看了又看,朝我的心说话,声音辽远深深,不可测知。却又如此贴近,在我心中低语——
  “我的女儿,逃离诱惑吧!”
  “母亲,我会的。”
  从恍惚的梦境中醒来,我这样回答,夜色依然深沉,但七月的夜晚十分短暂,午夜一过,黎明迅速到来。“动手做该做的事吧,越早越好,”我想着,立刻从床上爬了起来。身上仍旧穿着衣服,因为除了鞋子什么也不曾脱掉。从抽屉的什么地方去找了几件内衣,一件小挂饰,一个戒指。找这些东西时,我碰到一串珍珠项链,那是几天前罗切斯特先生塞给我的。把这个留下,它不属于我,属于想象中的新娘,她早已就消散在空气中了。其它东西捆成一个小包。把我的钱包,内有二十先令(全部家当),放进衣兜里。系上草帽,别好披肩,拿上小包和拖鞋,这鞋暂时还不穿。悄悄的溜出房间。
  “再见,好心的费尔法克斯太太!”溜过她门口时悄声说。“再见,我亲爱的阿黛勒!”我向育儿室瞥了一眼,不能进去拥抱她了。得骗过那只警惕的耳朵,它此刻也许在听呐。
  本打算不停步地走过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可一到了那门口,心儿刹那间就停止了跳动,两脚也被迫停下。里头的人没睡,正焦躁地从这头踱到那头,还有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假如我愿意,这间屋子就是我的天堂——暂时的天堂,只需走进去说一声:
  “罗切斯特先生,我爱你,要与你生死相依”,狂喜的甘泉就会跃到我的唇边。我想象的这情景。
  那善良的主人此刻无法入睡,正急切地期待白天。他一早就会派人叫我,而我却不见了,他会找我,却找不到。他会感到遭人抛弃,爱情受到拒绝,他会痛苦,也许会绝望。这景象我也想象到了。手朝门锁伸去,但又缩了回来,还是悄悄地往前走吧。
  我凄冷地走下拐来拐去的楼梯,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便机械麻木地做下去。在厨房找到了边门的钥匙,还找到一小瓶点油,一片羽毛,给钥匙和锁涂上油。再带上些水和面包,因为也许要长途跋涉。近来身体衰弱,绝不能中途倒下。轻轻悄悄地做完这一切。我打开门,走出去,再轻轻地关上。院里已是晨曦初现,大门关着,并上了锁,但有扇便门只插了闩子。我从这儿出去,再关好。现在我已走出了桑菲尔德。
  田野那边一英里远处,有一条路伸向与米尔科特相反的方向。这条路我从未走过,但经常留意,不知它通向何方。我朝它走去,现在容不得多想什么。也不能回头再看一眼,甚至也不能朝前看。不能回想过去,也不能展望未来。过去的一页无比美妙——却又无比悲哀——只要读上一行就会驱走我的勇气,打垮我的意志。将来的一页是一片可怕的空白,好比洪水过后的世界。
  我沿着田野、树篱和小道走,一直走到太阳升起。我想这是个明朗的夏日清晨,我知道离开那房子时才穿上的鞋子已被露水打湿了,但我不去看那冉冉升起的朝阳,微笑的天空,也不去看那正在苏醒的大自然。就象被带往断头台的人,经过赏心悦目的景色时,不会去想路边笑盈盈的花朵,只会想到木砧和斧头的利刃,想到骨肉分离,身首各异,想到尽头张着大口的墓穴。而我,想的却是心如死灰的逃跑,无家可归的流浪——哦!还有狠心忍痛撇在身后的那一切。我别无选择。现在我想着他——在他的房间里——看着日出,盼我快去,告诉他愿意与他相守,成为他的人。我渴望做他的人,渴望现在回去还不太迟,还能免除他失去心上人的剧痛。我肯定自己的出逃现在还无人发现,还来的及转回头去,做他的慰藉者,他的骄傲,救他脱离悲伤,或许还有毁灭。哦,我担心他自暴自弃——比对我自己还要担心得多——哦,这担心太伤人!这是我扎进自己胸膛的带倒刺的箭头,想拔出来,就撕心裂肺地痛。回忆将它扎得更深,更加令人虚弱至极。小鸟开始在矮树林与灌木丛中歌唱,小鸟忠实于它们的配偶,是爱情的象征。我算什么?在我内心的苦痛中,在恪守原则的狂热中,我真讨厌自己。从自以为是中我得不到一点安慰,甚至从自尊中也得不到。我损害——伤害——抛弃了我的主人,这使我在自己眼中都变得非常可恨。可我不能够回头,甚至不能后退一步,一定是上帝在牵向往前走。至于我的意志与良心,强烈的忧伤已踩杀了一个,又闷死了另一个。孤零零往前走,我哭得肝肠寸断,却越走越快,像是发了狂一般。源于内心的虚弱蔓延到四肢,攫住了我,我终于跌倒在地。我在地上躺了几分钟,脸蛋贴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有种恐惧——抑或者希望——我应当死在这里。但很快我就抬起头来,用手脚向前爬行。接着又站了起来,一如既往坚决镇定地迈向大路。
  到了大路边,我不得不坐在树篱下喘口气。正坐着,听到一阵隆隆车声,见一辆马车驶来,我便起身招招手。车停了,问车夫去哪里,车夫说出一个遥远的地名。我相信罗切斯特先生在那里没有亲戚。就问他多少钱能把我带去,车夫说三十先令。我说自己只有二十。好吧,将就将就算了。他让我坐到里头,反正车内空着。我爬上车,关了门,然后马车轱辘辘地上路了。
  好心的读者呀,但愿你永远不会感受到我当时的那种心情!愿你的眼睛永远不会像我这样泪雨滂沱,滚烫揪心。愿你永远不必像我当时那样,如此绝望,如此痛苦地向上帝祈祷,因为你永不会像我这样忧心如焚,怕给自己全心挚爱的人带来灾难。
##第二十八章
  两天后,那是一个夏日的傍晚,车夫让我在一个叫作惠特克劳斯的地方下了车,就我给的那点儿钱,他不愿再让我坐下去了。而我在这世上,已连一个先令也没有了。现在马车已走出一英里远,只剩下我孤单影只。这时我才发现忘记从马车上的口袋里取出我的小包裹了,把它搁在里头原是为了安全,结果它就留在那儿了。如今真是身无分文。
  惠特克劳斯不是个镇子,连村庄也算不上,只不过是有一根石柱立在十字路口,刷成白色,很远处就能看见,甚至在夜里更为醒目。柱顶伸出四块路牌。据路牌上所写,离这儿最近的市镇还有十英里远,最远的大概二十英里。照这些有名气的镇名来看,知道自己来到了某个郡。此郡位于中北部,荒野漫漫,山岭绵绵,这我已看到了。此时我身后及左右都是大片荒原。脚下深谷远处仍有山峦起伏。人口必定稀少,路上也无行人踪影,而道路却东南西北四通八达——白花花,冷清清,很宽敞,全都穿过荒原。石南又深又乱,直长到大路边。或许有人会偶尔经过,我不愿任何眼睛现在看到我。陌生人会奇怪我在这儿干什么,我在路牌下面徘徊又徘徊,显然漫无目的,不知所措。也许人家会盘问我,可我却无言以对,只能说些令人不可信的话,使人起疑。此刻我与人类社会毫无联系——没有任何魔力或希望呼唤我到同胞那儿去——谁见了我也不会对我发慈悲之心或表示好意的。我举目无亲,只有万物之母大自然,向我伸开她的怀抱我要投向她的怀抱,去寻求安宁。
  我笔直走进石南丛中,看见褐色的荒原中有条深沟,便顺着它往前走。荒草没膝,举步维艰。沿着沟转弯,在一个隐蔽角落处发现一块长满青苔的花岗岩,就坐到石头上面。荒草深深,环绕着我,岩石庇护着我的脑袋。岩石上面才是天空。
  即使在这种地方,我的心情也久久才得以平静。开始隐约担心附近有野兽,或什么猎人、偷猎者,发现我。要是风吹草动,我便赶忙抬头,很怕冲出一头公牛。要是一只小鸟鸣叫,我会想象那是个人。然而,这些担心是毫无道理的。夜幕降临,万籁无声,我的心这时才平静,有了信心。先前一味倾听,张望,害怕,顾不得思考。现在才恢复了思考的能力。
  怎么办?去哪儿?哦,这些问题真让人无法忍受;既然无法可想,无处可去!——疲惫颤抖的双腿,还得长途跋涉,才能到达有人烟的去处——必须恳求人家发发善心,才能得到一个栖身之地。先得强求人家并不情愿的同情,甚至肯定还会引起人家的嫌恶,才能让人家愿意听听我的身世,满足我的需要!
  摸摸石南,觉得干燥,还带着夏季白昼的余热。看看天空,清朗明净,一颗善良的星星就在沟沟坎坎上闪闪烁烁。露水降下,带着慈祥的温柔,和风不起,大自然似乎待我亲切又仁慈。我想她一定很爱我,虽说我无家可归。从人类只有指望得到怀疑、嫌弃、侮辱的我,于是以女儿的深情紧紧地依恋着她。至少今晚我将成为她的客人——我是她的孩子,因而无须掏钱,无须代价,我的母亲就会把我留下。身上还有一口吃剩的面包。中途路过一座小镇时,我曾摸出身上最后的一便士零钱,买了一个面包卷。发现成熟的越桔四处发亮,好象石南丛中的煤玉珠子。我摘下一把,就面包一起吞下。辘辘饥肠,虽不曾满足,倒也从这隐士的食粮中得到些抚慰。吃完后作了晚祷,再找了个地方睡觉。
  岩石旁石南深深,一躺下去,双脚立刻就被盖住。两边都是高高的草丛,只留下窄窄的一溜受到夜气侵袭。我把披肩双折,盖在身上权做被子。一个布满青苔的土墩就当枕头。这样过夜,至少开头还不觉得太冷。
  这夜原本可以过得十分安宁,可惜悲伤的心扰乱了它。心儿在哀叹,它裂开的伤口,流血的心扉,折断的心弦,都在为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的厄运颤抖,以苦涩的怜悯为他悲,以无尽的渴望向他祈求。它就像一只折断双翼的小鸟,虚弱无力,却依然抖索着破碎的翅膀,徒然地寻找着他。
  这种思绪折磨得我筋疲力尽,便爬起来跪着。夜已降临,满天繁星,一个平安宁静的夜晚,宁静到无须恐惧。我们知道上帝无处不在,但只有当他的善行壮阔无边展现于眼前之时,我们才最能感觉到他的存在。恰如在那万里无云的夜空,他的星球默默沿着各自的轨道滚滚而行,我们方能将他的无穷无尽,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看得最为清楚,我跪下来为罗切斯特先生祈祷。我抬起头,泪眼模糊地凝视那浩淼的银河,想到它究竟是什么——想到它数不清的星系犹如一道柔光掠过太空——更感到上帝的伟大,肯定他的威力能拯救他的造物,坚信地球及它珍爱的所有灵魂都不会毁灭。我的祈祷变为感恩,生命之泉同样是灵魂的救主。罗切斯特先生会平安无恙,他属于上帝,也会得到上帝的保护。重新偎依在小山的怀抱中,很快我就在沉睡中忘却忧愁。
  但是第二天,需求来到了,苍白而又赤裸。小鸟早已离巢,朝露未干,蜂群就趁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赶到石南丛中采蜜——清晨那长长的暗影已经缩短,阳光照彻大地——我才起身,四下张望。
  好一个宁静炎热的白天!好一座无边无际金色沙漠般的荒原!处处阳光,真愿以此为家,以此为生。一条蜥蜴从岩石上爬过,一只蜜蜂在香甜的越桔中忙碌。此刻真想化做一只蜜蜂或一条蜥蜴,那么我便可在这里找到合适的养料,永久的住处。然而我是人,有着人的需求,不能在无法满足这些需求的地方久留。我站起身,回头看看留在身后的床,前途渺茫。但愿昨天夜里,造物主趁我熟睡,取走了我的灵魂。但愿这副疲惫的身躯能以死来免除与命运的冲突,此刻已无声无息地衰朽,与这片荒原的泥土融洽地融为一体。然而,生命仍属于我,连同它全部的需求、痛苦和责任。重担必须承负,需求必须满足,痛苦必须忍受,责任必须完成。我只能抬脚上路。
  挑一条背阳的路向前走,重返惠特克劳斯。这时已骄阳高照,无心再按照别的条件来做选择。走了许久,感到差不多够了,可以心安理得地向几乎将人压垮的疲劳屈服——可以松弛松弛这费力的活动,便在附近发现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不安地顺从此时已充斥心灵与四肢的麻钝——忽听一阵钟声——教堂的钟声。
  我朝钟声的方向望去。那里,在那颇富浪漫情调的小山之间——一小时前我已不再注意它们的变化与景象——我看到一个村庄和一座尖塔。右手边的山谷里全是牧场、麦田与树林,一条明亮的小溪弯弯曲曲穿过绿油油的田野。正在成熟的庄稼,郁郁葱葱的树林,清新亮丽的草地。一阵滚滚车轮在前面的路上响起,唤起了我的注意力,只见一辆重载的马车费劲地爬上山坡。再往前不远,有两头牛和一位牧人。人的生活,人的劳作此刻近在眼前,我必须挣扎下去,和他人一样努力生活,含辛茹苦。
  下午两点左右,我走进了那村庄。在一条街的尽头,开着一个小店,橱窗内摆着面包,令人垂涎。有了它,也许能增添体力,没有它,就很难再往前走。一回到同胞中间,我又希望拥有力量与活力,觉得晕倒在林中大路上太丢人了。难道身上就没一点儿东西能换个面包卷吗?仔细想想。脖子上还系着条小小的丝手巾,手上还有双手套。真不知道别人潦倒到极点时如何度日的,不知道我这两件东西可否被人接受,大约不行,但总得试试。
  我走进小店。里面有个女人,瞧我穿得体面,估计是位小姐,她就礼貌地迎上来。问能为我做什么?我一阵羞耻,舌头不肯吐出已想好的话来。不敢拿出半旧的手套,皱巴巴的手巾,并且觉得那么做很荒唐。只好请求她允许我坐一会儿,因为我累了。没有盼到顾客,她颇为扫兴,冷冷地答应了我的请求,指指一张座位。我一屁股就坐下去,冲动得直想哭。可一想到如此外露太不合情理,就只有忍住了。随后问她:“村里有没有裁缝或做一般针线活的女人?”
  “有,有两三个。活计不多,人却不少。”
  我思考了一番。眼下已被逼上了绝路,面临生计大事,而自己却无法可想,既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一个便士。一定得找活干。可干什么呢?一定得到什么地方求职,可到哪儿去呢?
  “你可否知道附近有谁要雇人吗?”
  “不知道,我说不准。”
  “这地方主要有什么行当?人们大多干些什么?”
  “有些人种地,还有不少人在奥利弗先生的成衣厂和铸造厂干活儿。”
  “奥利弗先生雇女工吗?”
  “不雇,那是男人的活计。”
  “那女人们都干些什么?”
  “我不知道。干什么的都有,穷人总得想法子过下去呀。”
  她似乎对我的左右询问已经不耐烦了。的确,我又有什么权利纠缠人家吧?这时一两个邻居进来了,明摆着我的位子人家要坐。于是我便起身告辞。走上街头,我东张西望。沿街的房子统统看了一遍,却想不出什么走进去的借口或者理由。在村里转来转去,往前走一段又折回来,足足有个把钟点,搞得自己筋疲力尽,肚子饿得发慌。只好折进一条小巷,坐在一道篱笆下面,可不一会儿又站起身来,接着再找——弄点儿吃的,或至少打探打探。小巷尽头有座漂亮的小房子,门前有个花园,整齐而又美丽,万紫千红。在那儿停下。有什么理由走近那张白色的门,叩响那闪光的门环呢?屋子的主人又有什么兴致来关照我呢?可我还是走了过去叩响了门环。一位面容和善,衣着整洁的年轻女子打开门。走投无路又萎顿不堪的我,可怜巴巴的小心翼翼支支吾吾地问——这儿可需要一个仆人吗?
  “不,”她回答,“我们不需要仆人。”
  “可以告诉我什么地方能找到一份工作吗?”我接着问。“我是个陌生人,在这儿谁也不认识。现在我需要一份工作,干什么都可以。”
  可她又凭什么为我费心,为我找工作呢?再加,在她眼里,我的这个人,我的境遇和所说的原因肯定值得怀疑。她摇摇头,说:“对不起,没法告诉你。”白色的门轻巧有礼貌地被关上了,并把我关在了外头。要是她还能把门多开一会儿,我相信肯定能讨到一块面包,眼下已顾不上什么体面了。
  再回到那吝啬的村庄,叫我无法忍受,而且从那地方也休想得到帮助,还不如走岔道到远处的一座林子去,那绿荫深处倒是个诱人的栖身之处。可是我这般病弱交加,饥饿难熬,只有本能地围绕可能得到食物的地方转来转去,孤寂算不上孤寂,休息也谈不上休息——饥饿如同兀鹰一般正以其利喙尖爪紧紧攫住我不放。
  我向房舍走近,离开它们,再走回去,再次离开,总觉得无权提出要求——更无权指望别人对我孤寂的命运感兴趣。下午的时光渐渐消逝,我仍像一只丧家的饿狗一般四处游荡。穿过一块庄稼地,看到眼前耸立着教堂的尖塔,我赶紧朝它走去。墓地附近一座花园中间矗立着一幢营造极好的小房子,那肯定是牧师的家。我想起生人来到陌生的地方,无亲无故,需要工作时,就会去找牧师的引荐和帮忙。帮助愿意自助的人——至少向他们出出主意——原是牧师的职责。我好像可以到这里寻求高见。我再鼓起勇气,打起残余的精神,朝前走去。到屋子跟前,我敲敲厨房门。一位老妇人打开门,我问她这是否是牧师的家?
  “是的。”
  “牧师在家吗?”
  “不在。”
  “很快就会回来吗?”
  “不会,他出门去。”
  “去很远的地方吗?”
  “不太远——三英里路吧。他父亲突然去世了,把他叫走了。这会儿正在沼泽居呐,很可能得再待两星期罢。”
  “女主人在家吗?”
  “这里没有女主人,就我一个管家。”读者呀,我不忍心求她救济,可如果没有救济,我会愈加衰弱。还不能乞讨,我只好又慢慢走开。
  又一回摘下那条手巾——又一回想到小店的面包。哦,哪怕能换一块面包皮也好!哪怕能换上一口吃的,充充作痛的饥肠!本能地又朝村里走,找到那家小店,走了进去。里头除了那个女店家,还有其他的一些人,管不了这些了我厚着脸皮求店主:“你肯收下这块手巾,换我一个面包卷吗?”
  她满脸狐疑地打量着我,“不,我从不这样卖东西。”
  山穷水尽,我只好求她换上半个,她仍不肯:“我怎么知道你这手巾从哪儿来的?”
  “肯不肯收下我这手套?”
  “不要!我要这玩意儿做什么用?”
  读者呀,叙述这些细节真令人不愉快。有人说回味痛苦的往事是一种享受,然而直到今天,我都不忍回顾那些日子,道德的堕落混合着肉体的痛苦,组成胜过悲惨、不堪回首的回忆。我不责备任何不拒绝帮助我的人,觉得这是意料中的事,无可奈何之事。普普通通的乞丐尚且令人生疑,体面的乞丐自然更是如此。固然我所乞求的只是一份工作,可人家凭什么要给我工作?那些头第一次见到我,对我的为人一无所知的人们,当然不会理睬。至于那个不肯用面包换我手巾的女人,既然她认为此事蹊跷,或者无利可图的话,那她更加没错。还是长话短说吧,这题目真令人乏味。
  天将黑之前,我路过一家农舍,敞开的门前坐着位农夫,正吃面包、奶酪当晚餐。我站住脚说:
  “能给我一点儿面包吗?我饿极了。”他惊讶地看了我一眼,但什么都没说就从他的面包上切下厚厚的一片递给了我。大概他不认为我是叫化子,不过是个奇怪女人,竟对他的黑面包感兴趣罢?一走出他的视线,我就坐下来狼吞虎咽起来。
  不敢指望在哪家屋檐下找到个住处,只好去前面提过的那片林子吧。这一夜真惨,睡觉不踏实,地很潮湿,空气也寒冷,而且不止一次有人路过。只好一次又一次的换地方,不得安宁,也没有安全感。天快亮时又下起雨来,下了一整天。读者呀,请不要我细讲那天的事了。我和先前一样去找工作,和先前一样遭到拒绝,和先前一样忍饥挨饿。只有一次吃了点食物。那是在一座小茅屋前,看到一个小女孩,正要把一点儿冷粥倒进猪食槽里,我就鼓起勇气问她:“把这个给我行吗?”
  她瞪眼看着我,叫道:“妈妈!有个女的要我把粥给她。”
  “行呵,孩子,”屋里一个声音应道,“如果是个叫化子就给她吧,反正猪也不要吃。”
  女孩便把结成硬块的粥倒进我手里,我立即狼吞虎咽。
  暮色渐浓。我在一条偏僻的马路上停下来,这条路我已走了一个多小时了。
  “实在没力气了,”我自言自语,“不能再往前走了。今晚又无处过夜?雨这么大,还得把头枕在那么冰冷潮湿的地上!恐怕别无选择。谁会收留我呢?真太惨了,感到只有饥饿,虚弱,寒冷,还有凄凉——彻底的绝望。并且,也许挨不到天亮就会死掉。干嘛不心甘情愿地去死?干嘛还苦苦挣扎着保留这条一文不值的生命?因为我知道,并且相信,罗切斯特先生还活着。再说死于饥寒交迫,这种命运,我的天性也无法默然顺从。噢,上帝呀!再让我支撑一会儿吧!帮助我——指引我吧!”
  我呆呆地扫视暮霭沉沉的山野,发现自己已远离那个村庄,完全看不见它了。村子四周的田地也已消失。横七竖八的小道再次把我带到那荒原边上。眼前只剩几块田地挡在我与昏暗的小山之间,它们几乎未加开垦,与这片石南同样贫瘠荒凉。
  “唉,宁愿死在这里,也比倒毙在街头,在人来人往的路上强,”我想。“任乌鸦和渡鸦——这地方如果有渡鸦的话——来啄我骨头上的肉,也比关进贫民院的棺材里,埋进叫化子的墓地里要好得多。”
  于是我转身朝山走。心想到得山前,只要找一块能躺下的凹地,哪怕不安全,至少也不会被人看见。可是这片荒山表面似乎一马平川,除了颜色之外竟毫无变化。绿的是沼地上遍生的矮树与苔藓,黑的是干燥的土地上长出的石南。夜色深沉,这些差别仍辨得十分清晰,尽管只是明暗的变化,色彩早已伴随日光褪去。
  我的目光依然在这阴沉沉的小山上游动,直到荒原的尽头,眼见它化入一片荒芜的景色之中。遥遥的沼泽山梁之间一处模糊的地方,忽然闪现一个亮光,“准是鬼火,”我想,并以为它很快就会消失。然而它燃烧着,稳稳当当,既不后退也不前进。“那象是刚点燃的一堆篝火?”我心下疑惑。盯着它会不会铺开,不,没有,它既不变小也没变大。“是谁家屋里的烛光吧,”又猜,“就算是的话,我也走不到了,实在太远了,而且就算离我只有一码远又有何用呢?敲开门,人家肯定又会当着面把门关上。”
  于是我突然倒地,把脸藏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会儿。夜风掠过小山,吹过我的身躯,呜咽着消失在远方。雨下得好急,再度将我浇透,倘若就这样僵化为冰霜——对死神的友好麻木不仁——这雨仍会敲打下去,而我不会感觉到它了。可是鲜活的肉体被冷雨一浇还在颤抖,我很快就爬身起来。
  那亮光还在老地方,朦胧却坚定地穿透雨幕。试图再走,拖着筋疲力尽的肢体慢慢移向它。它引导着我斜过山坡,穿越了一大片沼泽。这地方冬天会无法通行,就连盛夏也是泥水四溅,一步一滑。我跌倒过两次,但一爬起来就打起精神,那亮光是我最后一丝希望,必须到达那里。
  我穿过沼泽,看到荒原上有一片白花花的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条小路,笔直通向那亮光处。这光从一座小土丘上射出,掩映于一片树林之中——显然是杉树,昏暗中它们的形状和叶子依稀可辨。走近时,我的星星不见了,被什么障碍挡住了。伸手去摸,黑乎乎一片,觉出是一道粗陋的矮石墙——墙上似有一道栅栏,里头是一道高高的刺篱。我摸索着前进,突然眼前一亮,出现一个白色的物体,原来是道门——一扇旋转栅门。我轻轻的一碰,它就在绞链上转起来。门两侧各有一丛灌木——冬青或是紫杉。
  我进了门,穿过矮树丛,便看到一幢房子的剪影,漆黑,低矮,但挺长。引路的亮光却遍寻不见,四周一片混沌。屋里人都安歇了吗?可能是这样。我拐个弯去找屋门,一下子又看到那道友好的亮光,从一扇小小的格子窗菱形的玻璃中射了出来。这窗离地很近,被常青藤和别的什么爬墙植物一遮,显得更小了。这些植物的叶子成团集簇,把开窗的这座墙覆盖上厚厚一层。里头的情形现在尽收眼底。铺沙地板擦得干干净净,一个胡桃木的餐具柜,摆着一排排锡制盘子,反射着熊熊燃烧的泥炭火红光。我还看见一座钟,一张白松木桌子,几把椅子。那充当我指路明灯的蜡烛,在桌子上闪光。一位老妇正在借光织着袜子,她模样有点儿粗,但与她四周的一切同样一纤不染。
  我只是略略地打量着这些——它们并没什么不寻常之处。炉边有更让人感兴趣的一群。在玫瑰色的温馨与暖意之中,静静地坐着两个人,两位年轻高雅的女子——浑身透着闺秀气派——一位坐在低矮的摇椅里,另一位坐在更矮的凳子上。二人都穿着黑纱和毛葛的重丧服,暗色的服装更加衬出她们雪白的脸蛋和脖颈。一条短毛大猎狗将它硕大的头依在一位姑娘的膝上——另一位姑娘的膝头则卧着一只黑猫。
  这简陋的厨房内竟有这样两位姑娘,我十分奇怪!她们是谁?不可能是桌边那老妇的女儿,因为她的样子很土,而她们却优雅,有教养。虽然从未在任何地方见过她们这样的脸,可是越盯着看我就越觉得这些五官特征十分熟悉。她们谈不上漂亮——太苍白太严肃。两人都在低头看书,沉思的面容近乎严厉。两人之间摆着只搁物架,上头点着支蜡烛,还有两大卷书。她们不时翻翻这两大卷书,与手中小一些的书做着对比,就像做翻译的人查阅词典一样。此情此景静默无声,仿佛所有的人都只是影子,而生火的房间就是一幅画图。如此静默,连炉架上掉下炭渣,昏暗角落里钟在滴答,我都能听得见,甚至觉得能听得见老妇织针的嚓嚓声。所以,一个声音打破这奇怪的静默时,我听得十分分明。
  “听着,黛安娜,”一位专心致志的学生说,“弗兰茨和老丹尼尔一起过夜,弗兰茨正在讲他被吓醒的一场梦——听着!”她小声念着一段东西,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不懂那种语言——既不是法文也不是拉丁文,究竟是希腊文还是德文我也说不上。
  “很有力,”她念完之后说,“我很欣赏。”另一位姑娘抬头听她的妹妹念完,一面凝视着炉火,一面重复一遍刚才念过的最后一行。后来我懂了那种语言和知道了那本书,所以在这里录下这一行,虽然当初听来就像敲击铜器的响声一样了无生机:
  “‘这时有个人走了出来,相貌犹如夜晚的星星’妙!妙!”她叫到,幽黑的眸子闪闪发亮。“你面前有位朦胧却伟大的天使,来得恰是时候!这一行远远胜过一百页浮夸的文章。‘我用愤怒的天平权衡我的思想,用愤怒的砝码权衡我的行为’我十分喜欢这个!”
  接着两人又沉默了。
  “有哪个国家的人说话是这样子呵?”老妇从织物上抬起头问道。
  “有的,汉娜——一个比英国大得多的国家,那里的人就说这种话。”
  “噢,老实说,我可不知道他们彼此怎么搞得懂。要是你们谁到那儿去,我猜,准能听懂人家的话吧?”
  “我们可能只懂一些,并不全懂——因为我们可不像你想的那么聪明。汉娜,我们不会讲德文,没字典就连读也不能。”
  “那这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我们想有一天能学德文——至少教教基础,按他们说的,那么就能比现在多挣些钱。”
  “那倒很可能。不过不要学了吧,你们今晚学得够多啦。”
  “我想也是了,至少我累了。玛丽,你呢?”
  “累坏啦。这么辛苦学一种语言,没老师光靠字典,确实太费劲。”
  “的确,特别是德语这种难懂却又了不起的语言。不知圣·约翰何时回家。”
  “现在肯定快回来了,都十点钟了。”(瞧瞧腰带上别着的一块小金表。)
  “雨下得真大。汉娜,你到客厅去看看火好吗?”
  那女人起身打开一扇门,透过这门隐约可见一条通道。很快我就听到她在里间拨火的声音,不一会儿她就转回来。
  “啊,孩子们!”她说,“现在进你们的屋子真让人难受。椅子空荡荡的,摆在一个角落里,好冷清哟。”
  她撩起围裙擦擦眼睛,两位姑娘先前严肃,此时显得很悲伤。
  “可是他去的地方更好,”汉娜继续说,“咱们不该再盼他在这儿。再说呀,没人比他走得更安宁了。”
  “你说他从未提起我们?”一位小姐问。
  “他来不及了,孩子,他一下子就去了——你们的父亲。跟前天一样,他有些不舒服,可好像没什么要紧。圣·约翰先生问要不要派人去叫你俩回来,他还笑他呐。第二天他的头开始发昏——就是两周前——就去睡觉,再也没醒来。等你们哥哥进屋去看时,他都要硬了。啊,孩子们!他是这世上最后一个老派人了——因为跟那些过世的人相比,你们和圣·约翰先生根本不是一类人。你们的母亲也跟你们一样,书读得很多。你长得很像她,玛丽,黛安娜更像你们的父亲。”
  我看她们长得很像,根本看不出老用人(现在能肯定她的身份了)说的那种所谓的区别。她俩都皮肤白净,身材苗条,轮廓清晰,聪明绝顶。当然了,一位比另一位的头发颜色深些,发型也不同。玛丽的浅褐色头发从中分开,梳成光滑的辫子,黛安娜的深色卷发密密地盖住了脖颈。时钟敲响十点。
  “你们想吃晚饭了吧,我肯定,”汉娜说。“圣·约翰先生回来了也会一样的。”
  她去准备晚饭了。小姐们站起来,似乎打算去客厅。直到此时,我都在一直专心观察她们,因为她们的相貌和谈话令我很感兴趣,竟把自己悲惨的处境近乎忘掉。现在我又被带回到现实,跟她们相比,我好像更孤单,更绝望了。我要想办法去打动屋里的人,让她们关心我,叫她们相信我的贫困和忧伤全是真话——说服她们给我一个栖身之处,好使我不再流浪,但这显得多么不可能呵!我摸到门口,迟疑地敲了两下,感到最后那念头真是妄想。汉娜打开了门。
  “能和你家小姐说句话吗?”
  “你最好先告诉我要跟她们说什么。你从哪儿来?”
  “我是个陌生人。”
  “这时候到这儿来有什么事吗?”
  “我想在外间或什么地方借宿一夜,另外还想要些面包。”
  令人担心的怀疑立刻出现在汉娜脸上,“可以给你一块面包,”她停了一下说,“但我们从不收留流浪的人住下来,这办不到。”
  “请让我和你家小姐谈一谈。”
  “不行,我不让,她们又能给你帮什么忙?这个时候你不该到处乱跑,这样子可不成体统。”
  “可要是你赶我走,我还能上哪儿呢?还能怎么办哪?”
  “哦,我会告诉你上哪儿去,怎么办,只要留意别去干坏事就行。给你一个便士,现在你走吧——”
  “便士又不能吃,我也没力气再往前走啦。请你不要关门吧——哦,不要关,看在上帝份上!”
  “非关不可,雨要吹进来啦——”
  “告诉小姐一声——让我见见她们——”
  “说真的,不行。你不守本分,要不也不会这么瞎吵。走开。”
  “可要是被赶走,我只有死路一条啊。”
  “你才不会。我瞧你是不安好心,这么晚了还到人家房子前面转来转去。要是你还有同伙跟在附近——强盗什么的——你可以告诉他们这屋里不仅我们几个女人,还有位先生,还有狗和枪呐。”说完,忠实而呆板的仆人砰地关上了门,还从里头插上闩。
  这可到了顶点。一阵剧痛——穷途末路的痛苦——撕裂般的纠扯着我的心。实在筋疲力尽,一步也挪不动了,我一下瘫在湿淋淋的台阶上。我呻吟——我绞手——我伤心痛哭。哦!死神!哦,这最后的时刻在这个时候降临!唉,这孤独——就这样被同类驱走!不但希望之锚不见了,连坚韧这唯一的立足点也一起消失了——至少片刻之间如此。但我很快又努力恢复了后一点。
  “只有一死啦,”我说,“相信上帝吧,就让我默默等待他的意志吧。”
  这些话边想边说出了声。我强忍住一切悲痛,强迫它留在心底一声不响,一动不动。
  “凡人都有一死,”身边很近的地方有个声音在道,“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注定遭遇慢慢挨的早死。你若为贫困死在这里就是如此。”
  “是谁,这是什么东西在说话?”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要命,而且现在根本就不指望能够得到任何帮助了。有个影子——是什么东西,在这漆黑的暗夜里,我那衰弱的视力无法辨认。新来者重重地敲门。
  “是你么,圣·约翰先生?”汉娜叫道。
  “是的——是的,快开门。”
  “唉,你一定又湿又冷吧,这个糟糕的夜晚!进来吧——你的妹妹们都为你担心呐。我相信附近一定有坏人,刚才来过一个女叫化子——我想她还没有走!——躺在那儿呢。快起来!不害羞!喂,走开!”
  “嘘,汉娜!我得和这女人说句话。你把她关在外头已尽了责任,现在我放她进来,尽尽我的责任。我刚才就在旁边,听到了你俩的话,我想这事蹊跷——至少得问问清楚。姑娘,起来吧,在我前头进屋去。”
  我艰难地照办了。很快就站到那间整洁明亮的厨房内——就在炉火边——浑身发抖,病得厉害,我明白自己落魄潦倒,饱经风雨,样子吓人。两位小姐和她们的哥哥圣·约翰先生,还有那个老用人,全都呆呆地看着我。
  “圣·约翰,这是谁?”听到有人问。
  “不知道,是在门口发现的。”有人回答。
  “她的脸色好苍白。”汉娜说。
  “面如死灰,”有人应声,“她会倒下的,来让她坐下。”
  的确天旋地转,我倒了下去,但一把椅子接住了我。此时我神志还清醒,但却说不出一句话。
  “说不准喝点儿水能好些。汉娜,去拿点水来。瞧她憔悴不堪,那么瘦,一点血色都没有!”
  “真像个幽灵!”
  “她是病了还是给饿的?”
  “我看是饿的。汉娜,这是牛奶吗?拿给我,再拿些面包。”
  黛安娜(我知道是她,因为她弯下腰时,长长的卷发垂在我与炉火之间)掰下一点儿面包,蘸上牛奶放进我的嘴里。她的脸靠得很近,使我可以看到她脸上有着怜悯,听到她急促的呼吸中透着同情,她简单的话也给人同样的安慰。“试着吃点儿吧。”
  “对——试试看。”玛丽和气地重复一遍。同时她摘下我湿透的帽子,扶起我的头。尝尝她们给我的东西,开始软弱无力,很快就变得迫不及待。
  “先别给她吃太多——慢点儿。”做哥哥的说,“够了。”他把牛奶和面包拿开。
  “再给她一点儿,圣·约翰——看她眼中的饿相。”“暂时别给了,妹妹。现在看她能不能说话——问问她的姓名。”
  我觉得能说话了,就回答说:“我叫简·艾略特。”因为担心被人发现,我早打定主意用个化名。
  “你住哪里?有亲人吗?”
  我不说话。
  “我们可以打发人去找一个你所认识的人吗?”
  我摇摇头。
  “能不能说说你的事情?”
  不知为何,一旦跨进这座门槛,与主人相对,我便不再感到无家可归,漂泊无定,被偌大的世界所抛弃。敢于丢开乞讨——恢复自己本来的举止和个性,开始能够再度认识自己。圣·约翰先生要我讲讲自己,可眼下实现太虚弱,我讲不出来,就顿了一会儿说:
  “先生,今晚我没办法细说。”
  “那你希望我为你做些什么呢?”他问。
  “没什么。”我说,力气只够做简短的回答。黛安娜接下去说:
  “你的意思是我们已给了你所需的东西?可以打发你到荒原雨夜里去了吗?”
  我看看她。她的容貌出众,天性善良。我忽然勇气大增,对她同情的注视报以微笑,说:“我相信你们。就算我是一条无家可归的狗,我知道你们也不会把我从你们家的炉火边赶走。实话说,我真的不担心。随你们拿我怎么办,怎么办都成。不过请原谅我讲不了太多——我气短——说话就痉挛。”三人都在细细打量我,都没有说话。
  “汉娜,”圣·约翰先生最后说,“先让她坐一会儿,不要问她问题。过十分钟后再把那些牛奶面包给她吃一些。玛丽,黛安娜,咱们到客厅去商量一下。”
  他们走了。一位小姐很快又折回来——不知道是哪一位。我坐在暖融融的炉火旁,恍恍惚惚的愉悦悄悄流遍全身。她小声叮嘱汉娜几句,不久,在仆人的搀扶下,我吃力地爬上一道楼梯,被脱掉湿透滴水的衣裳,倒在一张温暖干燥的床上。感谢上帝——浑身充满无法形容的疲惫与感激的喜悦——我很快睡过去了。
##第二十九章
  接下来的三个日日夜夜,我记忆模糊不清,只有一些零星的感觉,但几乎不曾形成思想,也没有任何行动。只知道自己在一个小房子里的一张狭小的床上。我好像在这床上生了根,一动不动地躺着,象石头一样。要是把我从这床上拉开,简直就是要我的命。我不知道时间的流逝——不知道早晨到中午,中午到晚上有什么变化——能看见有人走进来走出去,分得清这些人是谁,有人站在跟前说话,我听得懂,但却无法张口回答。就连张张口,动动四肢都不可能。仆人汉娜照顾我最勤,可她一来我就不安,全怕她赶我走,怕她不理解我和我的处境,怕她对我心怀戒意。黛安娜和玛丽一天来两次,在我床边悄声耳语这一类的话:
  “好在把她留下来了。”
  “是呵,要是整夜把她关在外头,早上就会发现她死在门口了。也不知道她究竟吃了多少苦头?”
  “总是难言之苦吧,我想——可怜,憔悴,病弱的流浪者!”
  “从她的谈吐来看,不象是个没受过教育的人。她的口音纯正,脱下来的衣服虽说湿漉漉溅满泥水,倒也满新的,也挺精致。”
  “她的脸长得特别,虽然瘦得皮包骨头,又憔悴不堪,但我倒很喜欢。等她恢复了健康,有了生气,模样一定会很可爱。”
  在她们的谈话里没有一句懊悔自己好客的话,也没有一句怀疑我厌恶我的话,令我安慰。
  圣·约翰先生只来过一次,看看我,说我的昏睡不醒是长时间过度劳累的反应,并说不必去叫医生,肯定只要顺其自然就能好起来。说我全身的神经都过度紧张,整个机体必须昏睡一阵,我并没有病,只要开了头,就会很快恢复。这些意见他三言两语就表达的很清楚,声音轻而静。停了片刻,他又添了一句,一副不惯高谈阔论的声调:“她的相貌不凡,没一点儿粗俗卑贱的样子。”
  “一点儿也没有。”黛安娜附和,“说实话,圣·约翰,我对这个可怜的小人儿倒很喜欢呢,但愿咱们能长久的帮助她。”
  “恐怕那不可能,”他回答,“你会发现她是位小姐,只是和家人闹了点儿误会,大概就轻率出走。咱们也许能让她回亲人那儿去,如果她不太固执的话。不过我看她脸上的线条很有力,怀疑她肯不肯听话。”他又站着仔细打量我一番,说:“她的样子挺聪明,但一点儿也不漂亮。”
  “她病得太厉害,圣·约翰。”
  “跟病不病的没关系,她长相总归一般,五官缺乏优雅和柔美的匀称。”
  第三天,我好了一些。第四天能够开始讲话,移动,我从床上坐起来,转转身子。汉娜端来一些粥和烤面包,大约午饭时间到了。我吃得有滋有味,这东西真好——吃起来不再带有几天来发烧时的那种怪味儿。她走之后,我感到有了些力气,精神好多了。不久,觉得休养够了,很想活动一下,想起床下地。可穿什么呢?只有那身躺在地上睡觉,跌在沼泽里被弄得又湿又脏的衣裳,穿这种东西去见恩人太让人丢面子了。然而,我免掉了这种屈辱。
  床边一把椅子上就摆着我所有的衣物,清洁而又干爽。黑丝外衣就挂在墙上,泥沼的痕迹已经被洗去,潮湿的皱折也已熨平,看起来相当体面。鞋袜也都干干净净,能够见得人了。屋里有盥洗用具,还有梳子和刷子可以梳理头发。我打起精神折腾一番,隔五分钟就休息一下,总算穿戴就序。衣服穿在身上感觉松松垮垮,我瘦多了,不过一条披肩就可以掩藏了这个缺憾。我又变得干净体面了——没一丝令人厌恶,降低身份的污点或一丝凌乱的痕迹——我扶着栏杆,慢慢走下石头楼梯,来到一条狭窄的过道,很快就找到了厨房。
  这儿弥漫着新鲜面包的香味和熊熊炉火的暖意,汉娜在烤面包。众所周知,未经教育耕耘和施肥的心田,最难根除偏见,它在那儿生长,好象石缝中的杂草般顽固。的确,汉娜最初冷淡而又生硬,最近才变得稍微和气些。现在一见我衣冠楚楚地走进来,甚至微笑起来。
  “怎么,可以起床啦?”她说,“那你就好些了。如要是愿意的话,就坐在炉边我的椅子里吧。”
  她指指那把摇椅。我坐下去。她一边忙着,一边时不时用眼角打量我。
  从炉子里取面包时,她扭过头直愣愣地问:
  “来这儿之前你也讨过饭吗?”
  我一时气愤,但一想发火也白搭,在她面前,我的确曾像个叫化子一样。于是我就心平气和但不失坚定地回答:
  “把我当成讨饭的,你搞错了。我跟你,跟你家小姐一样,绝不是一个讨饭的。”
  停了一会儿她说:“我不太明白,你好像没有家,又没有一个钱,不是吗?”
  “没有家,没有铜子儿(我想你是说没有钱吧),也不能表明就变成了你说的叫化子呀。”
  “你念过书吗?”她马上就问。
  “念过,念过很多。”
  “但你没上过寄宿学校!”
  “我在寄宿学校呆了八年。”
  她把眼睛睁得溜圆:“那你咋没法子养活自己?”
  “我一直在养活自己,而且相信以后还能养活自己。拿这些醋栗干什么呀?”见她拎出了一篮子醋栗,我就问。
  “做饼。”
  “给我,让我来拣吧。”
  “不行,我什么也不要你来干。”
  “但我总得做点儿事情呀。我来吧。”
  她终于同意了,还拿来一条干净毛巾垫在我衣服上面,说:“不然的话会把衣裳弄脏喽。”
  “看你那手,准没干过佣人的活计,”她评论道,“你没准儿是个裁缝。”
  “不,不是。得啦,不要管我是干什么的啦,不要为我伤脑筋啦。请你告诉我这座房子叫什么名?”
  “有人叫它沼泽居,也有人叫它沼泽屋。”
  “住在这儿的是圣·约翰先生吧?”
  “不,他不住这儿,只是在这儿呆一阵儿。他自己的家在莫尔顿教区。”
  “几英里外的那个村子吧?”
  “对。”
  “他是干什么的呢?”
  “是牧师。”
  我想起牧师宅里的那个老管家的话来,当时我曾要求见见牧师。“这样说,这地方是他父亲的住处?”
  “是啊。老里弗斯先生住在这儿。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都住这里。”
  “那么说,那位先生的全名叫做圣·约翰·里弗斯啦?”
  “没错儿。圣·约翰多半是他洗礼时的名字。”
  “他的妹妹们一个叫黛安娜·里弗斯,另一个叫玛丽·里邦斯吧?”
  “没错。”
  “他们的父亲已去世了?”
  “害中风死的,已有三礼拜啦。”
  “他们没有母亲?”
  “女主人死了有好多年啦。”
  “你和这家人住了很久吧?”
  “我在这儿住了三十年啦,这三个孩子都是我带大的。”
  “这说明你是个忠实可靠的仆人。我要这么说,尽管你曾不礼貌地把我当成讨饭的。”
  她再次吃惊地瞪着我:“我大约是弄错啦。不过这地方骗子很多,你得原谅咱。”
  “而且,”我有些严肃地继续说,“你还想把我从门前赶走,在那样的一个夜晚,你连一条狗都不该关在门外呀。”
  “啊,是太狠心,可又能咋办呢?我对孩子们比对自己还要想得多。可怜的孩子们!除了我以外,又谁能来照顾她们?我是得留点儿神。”
  我绷紧脸不吭声。
  “你可不要把我想得太坏啦。”她又说。
  “但我是把你想得很坏,”我说,“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并不是因为你不让我借宿,或把我当成是个骗子,而是因为你方才仅仅由于我‘没铜子儿’没家,就责备我。世上有些最好的人也曾经象我一样穷困。你要是基督徒的话,就不该把贫穷看成是罪过。”
  “我再不会这样啦,”她说。“圣·约翰先生也对我现在这么说来着。我明白自己错啦——这会儿我对你的看法可大不相同喽。你完全是个体面的小家伙。”
  “这就可以啦——我原谅你。握握手吧。”
  她把自己沾满面粉,老茧密布的手放进我的手里,我用诚恳的一个微笑照亮了她粗糙的面孔。自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了朋友。
  汉娜显然很爱说话。在我拣醋栗,她和面作饼时,一面细细地说着这家过世的男主人、女主人,还有被她称之为“孩子们”的年轻人。
  她说老里弗斯先生是个极朴实的人,但是位绅士,出身于古老世家。沼泽居一建起来就属于他。这所房子,她声称“快有两百年啦——虽说小小的不起眼,跟莫尔顿谷里奥利弗先生家的大厦没法儿比。”不过她还记得“比尔·奥利弗的父亲是个走村串户做针线的,而里弗斯家自亨利时代就是上等人家,无论谁去翻翻莫尔顿教堂里法衣室的记事簿就能知道”。但是她承认“老主人跟别的人一样没什么太了不起的地方,发疯似地爱打猎爱种地,等等”。女主人却不一样,她爱念书,学识渊博,“孩子们”都像她。这一带从没人跟他们一样,就是从前也没有。他们三个都喜欢念书,几乎刚会说话就喜欢上了,而且一直有自己的个性。“圣·约翰长大后就上大学,做了牧师。女孩子们等离开学校就会去找工作当家庭教师。”她们对她说过,“她们的父亲前几年由于信托人破产,损失了一大笔钱,现在他没钱了,没法留给她们财产,她们得靠自己生活。她们俩有很久没回过家了,这回是因父亲去世才回来住几星期的。但她们很喜欢沼泽居和莫尔顿,喜欢周围的荒原和小山。她们到过伦敦和好多大地方,但她们可总说什么地方也比不上自己的家。而且他们兄妹相处的很融洽,从不争吵。”她不知道啥地方还有比这更团结和睦的一家人。
  弄完醋栗,我问两位小姐和她们的哥哥现在何处。
  “去莫尔顿散步啦!不过半小时内就会回来喝茶。”
  他们当真按汉娜说的时间回来了,他们是从厨房门进屋的。圣·约翰先生见到我只鞠了个躬就穿过厨房走了。两位小姐停了下来,玛丽言简意赎,和和气气,大大方方地表示,看到我身体恢复能下楼了,她很高兴。黛安娜则拉起我的手,冲我直摇头。
  “你该等我同意后再下楼来的,”她说,“你的脸色还很苍白——这么瘦!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姑娘!”
  黛安娜的声音就像鸽子咕咕的叫声那样好听,那双眼睛使人愿意与她的目光相对。她满张脸都焕发着魅力。玛丽的面容同样聪明——五官同样标致,但表情更含蓄。举止虽温柔但较疏远。黛安娜的神气和言谈都有种权威气派,显然很有主见。我生来乐于顺从像她这样的人,并在自己的良心与自尊允许的情况下,向敏捷的意志妥协低头。
  “你呆在这儿干什么?”她接着问,“这不是你应该待的地方。玛丽和我有时也在厨房坐会儿,因为在家里我们喜欢自由散漫,甚至有些放肆——可你是客人,应该到客厅里去。”
  “在这挺好的。”
  “一点儿也不好——汉娜忙来忙去的,会把你弄得一身面粉。”
  “再说,这炉火对你太热啦。”玛丽插嘴道。
  “可不是么,”姐姐说,“来吧,听话。”她仍握着我的手,把我拉起来,带到里间。
  “坐在那儿吧,”她把我按倒在沙发上。“我们先去脱衣服,备茶点。在我们这个小小的荒原之家里,我们还享有另一种特权——若有兴致,在汉娜忙着烤呀,煮呀,洗呀,烫呀的时候,我们就会自己动手做饭。”
  她关上门,把我和圣·约翰先生单独留在一起。他坐在我对面,手里拿着本书或是份报纸。我先是打量客厅,然后再看客厅的主人。
  客厅不大,陈设简陋却舒适,整齐干净。老式的椅子闪闪发亮,胡桃木的桌子光滑如镜,褪色的墙上装饰着几幅古怪又古老的男女画像。一个有玻璃门的柜子里摆着些书和一套古瓷器,屋子里再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装饰品——除了靠墙的茶几上立着一对针线盒,一张檀木女用书台,没一件现代家具。一切东西——包括地毯、窗帘——看上去都相当陈旧,却被保养得挺好。
  圣·约翰先生——坐着纹丝不动,就象墙上那些阴沉的画像一样,目不斜视地盯着正在读的东西,紧闭双唇——容易让人看个仔细。他若充当雕像再合适不过。他很年轻,大约二十八至三十岁之间。笔直的古典式鼻子,雅典人的嘴与下巴。的确,英国人的脸极少像他这样古典的。怪不得他对我那不匀称的脸那么吃惊,他自己太和谐了。他的眼睛又大又蓝,褐色的睫毛,高高的额头,白的如同象牙般,几绺金发随意搭在额上。
  好一幅线条柔和的写生,对么,读者?可是画中人却没有让你感到温良恭俭,甚至温和恬静。他静静地坐着,可那鼻孔、嘴唇、眉锋,在我看来,都显示出某种焦躁,抑或严厉或是热切。他不同我讲一句话,甚至连瞥都不瞥一眼,直到他妹妹们回来。黛安娜出出进进准备茶点,并给我送来一小块在炉顶上烤的饼。
  “吃吧,”她说,“你一定饿了。汉娜说早饭后你只喝了一点粥,别的什么都没吃。”
  我没拒绝,因为食欲已恢复而且很旺盛。里弗斯先生合上书,走近桌旁,坐了下来。一双蓝如画的眼睛紧盯着我,透出一种不拘礼节的率直,锐利果敢的坚定,说明在这以前他并非生性腼腆,而是故意不看陌生人。
  “你肯定饿坏了。”他说。
  “是的,先生。”我就是这样——生来如此——短问短答,简单直白。
  “低烧时迫使你禁食三天,那样对你有好处,不然开始就满足你的食欲会带来危险。现在你可以吃了,不过还得稍微加以控制。”
  “我相信不会吃您太久了,先生。”我笨嘴笨舌,不加掩饰地回答。
  “对,”他冷冷地说,“等你告诉我们你的亲人在什么地方,我们就写信去告诉他们,你就可以回家了。”
  “这个,我得坦率地说,根本办不到,因为我根本就无亲无故。”
  他们三个人都看着我,但并非是不信任。我觉得他们眼中没有怀疑,更多的只是好奇,尤其是两位小姐。圣·约翰的目光看起来清澈,实则深不可测。他仿佛以此为工具,探究他人的内心,却不肯暴露自己的灵魂。这种目光既锐利又含蓄,很大程度上着意令他人感到窘迫而得不到鼓励。
  “你的意思是你没有任何亲戚朋友?”他问道。
  “是的,与任何人毫无关系,也无权进入任何一个英国人的家庭。”
  “你这个年龄,这种情况真太少见了!”
  这时,我发现他在扫视我搁在桌上交迭着的手,不知他要找什么。他自己马上就作出了解释。
  “你没结过婚?是老处女?”
  黛安娜听后哈哈大笑:“嗨,圣·约翰,人家才最多十七、八岁嘛。”
  “我十九岁了,不过是没有结婚,没有。”
  我感到脸上一阵灼烫,一提起婚姻就勾起了我那痛苦激动的回忆。他们都看出了我的窘迫和激动,黛安娜和玛丽将目光移开我通红的面孔,但那位更冷峻更严厉的哥哥却依然盯着我,直到他勾起的伤感不但使我脸红而且泪流满面。
  “来这儿之前你住哪儿?”他正问。
  “你太爱问了,圣·约翰,”玛丽小声嘟哝了一句。可他往桌上一靠,再次透人肺腑地盯着我,要我回答。
  “我住什么地方,与谁同住,是我的秘密。”我简洁地回答。
  “这个,照我看,如果你愿意的话,有权保密,不论对圣·约翰还是其他任何其它的人。”黛安娜道。
  “可我要是对你或你的身世一无所知的话,就没办法帮助你。”他说,“而你需要帮助,对不对?”
  “迄今为止,我需要帮助也寻求帮助,先生——如果哪位真正的慈善家能给我一份我能做的工作,让我以此糊口,哪怕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也好啊。”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算得上真正的慈善家,不过我愿意尽量帮你实现这么诚实的目的。那就先告诉我,你习惯做些什么,能够做些什么。”
  这时我已喝下茶水,茶使人精神大振,如同巨人饮下烈酒一般,给衰弱的神经注入新的活力,使我能够从容不迫地对付这位仿佛可以洞察一切的年轻法官。
  “里弗斯先生,”我扭头看他,因为他正在看我,坦率大方地说到:“您和您的妹妹们已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是人所能给予同类的最大帮助。你们以高尚的款待,把我从死亡中解救了出来,你们对我的这种恩惠,使你们拥有无限的权力要求我的感激,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拥有了解我的秘密的权利。我会在不损害我自己心灵的平静,不损害自己和他人精神与肉体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把你们挽救的这个流浪者的身世说个明白。”
  “我是个孤儿,一位牧师的女儿。父母在我记事之前就双双故去。我从小就寄人篱下,在一所慈善学校接受教育,这学校的名字我也可以告诉你们,我在那里做了六年学生,两年教员——这学校叫做某某郡洛伍德孤儿院,您也许听说过它吧,里弗斯先生?——罗伯特·布罗克赫斯特牧师任该校的司库。”
  “我听说过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也曾去过这所学校。”
  “在大约一年前,我离开了洛伍德,找到一份好工作,做了一名家庭教师,生活的很快乐。在来这儿的四天前,我被迫离开了那地方,离开的原因我不能也不应当解释,即使解释也没作用——只会招致危险。而且听起来也让人难以置信,不过我没有任何责任,跟你们三位中的任何一位一样毫无罪过。我很痛苦,并且肯定还得痛苦一些时间,因为把我从自己视为天堂的地方赶出来的灾祸既离奇又可怕。打算逃走时我只注意到两点——迅速,秘密。为保证做到这些,我留下了一切,只随身带了一个小包。可这小包也因匆忙,心事沉沉,而被忘在了来惠特克劳斯的马车上。结果来到这带地方时,我身无分文,在野地里过了两夜,又四处流浪了两天,从没迈进一家的门槛。这段时间里只尝到过两次食物,直到剩下最后一口气时,是你,里弗斯先生,没让我倒毙命在你家门前,收留了我。从那时到现在,我了解你两个妹妹为我做的一切——因为在我昏睡的那两天,并非毫无知觉——她们自然,真诚,热切的怜悯,与你合乎福音的慈善一样,对我恩重如山。”
  “圣·约翰,这会儿别再让她讲了吧,”黛安娜趁我停下时加了一句,“她看来还不宜兴奋。来,坐到沙发上吧,艾略特小姐。”听到这化名我不自觉地吃了一惊。我已忘掉了这个新名字。但似乎洞察一切的里弗斯先生马上注意到了。
  “你曾经说过你名叫简·艾略特吧?”他问。
  “是说过。只因为我觉得眼下就用这名字方便些。这不是我的真名,所以听到它我感到挺不习惯。”
  “你不愿说出你的真名吗?”
  “是的。我很怕被人发现,戒除一切可能给人发现的事情。”
  “我相信你是对的,”黛安娜道,“好啦,哥哥,应该让她休息一下了。”
  但圣·约翰先生沉思片刻,又象以前一样,敏锐地开了口。
  “你不想长时间的依仗我们的好客——我知道。你希望尽快摆脱我妹妹们的怜悯,尤其是我的慈善(对你用词的不同我十分敏感,但并不生气——这是对的),你十分想自食其力,对吗?”
  “是的,这个我已说过。告诉我如何工作,或者如何可以去找工作。现在我仅有这一个要求,然后我就走,哪怕是去最简朴的茅屋——不过在这之前请允许我继续待在这儿。我害怕再品尝无家可归,忍饥挨饿的恐惧。”
  “你的确应当呆下来,”黛安娜用一只白皙的手搁到我的头上说。“你一定得待下来。”玛丽不露声色,诚心诚意地重复道,她仿佛生来这样说话。
  “你瞧,我的妹妹们很高兴挽留你,”圣·约翰先生说。“就象她们愿意留下并爱护一只被寒风刮进窗户快要冻僵的小鸟。而我更倾向于让你自食其力,并会努力帮你这么做。不过,要知道我的能力有限,只是乡下一个穷教区的牧师而已。我的帮助一定微不足道,你如果看不起做些日常琐事,就去找一个更能帮你的吧。”
  “她已经说过愿意干一切她能做的正当的事,”黛安娜替我回答。“再说啦,圣·约翰,你知道她再找不到别人帮忙,象你这种怪脾气的人也只好忍耐了。”
  “我愿做裁缝,做普通女工。要是做不了更好的事,当用人,看护也行,”我说。
  “好吧,”圣·约翰十分冷淡地说,“你要是真是如此,我答应帮助你,在我合适的时候,按我自己的方式。”
  他又接着看起茶点前一直在看的那本书来。我马上退了出来,照眼前的体力,我已说得够多,坐得够久了。
##第三十章
  越了解沼泽屋的人我就越是喜欢他们。过不了几天我就恢复了健康,可以整天坐着,有时还出去散散步。黛安娜和玛丽所做的一切事情我都可以参加,与她们敞开心扉交谈,在她们允许的时候和地方,助她们一臂之力。在与她们的交往中,我初次尝到了一种令人振奋的快意——它来自趣味、情调和原则的水乳交融。
  她们喜欢的书我也喜欢,她们欣赏的东西我亦视为乐事,她们称许的东西同样得到我尊重。她们热爱自己远离尘嚣的家,我也从这座灰色小巧而又古老的建筑中找到了强烈而恒久的魅力。它有着低矮的屋顶,带格的窗户,衰败的墙壁,古杉夹道的小路——这些树已经被山风刮得统统倒向了一边。花园之中,紫杉与冬青都郁郁葱葱,除开了最不肯低头的花种之外,没别的花朵开放。她们眷恋房前屋后的紫色荒原——眷恋大门口那条卵石马道通向的空谷。这条马道先在蕨类丛生的山坡之上弯来弯去,然后再穿过石南荒野边缘的几块最荒凉的小牧场,这饲养着一群灰色的沼地羊,还有它们面色如苔藓的小羊羔——她们对这儿的景色怀着多么深切的依恋哟。我理解这种感情,并与她们共享这份感情与真诚。我看到这地方的魅力,感到它寂寞的奉献,饱览它连绵起伏的线条——那苔藓、石南、野花遍布的草地,鲜艳夺目的欧洲蕨,颜色柔和的花岗岩,尽染它的山脊与山谷。这些细枝末节对我对她们同样迷人——是纯洁甜蜜的欢乐之源。狂风大作或和风轻拂的天空,凄风苦雨或宁静祥和的日子,日出时分或日落时刻,月明似水或乌云密布的夜晚,同样吸引着我也迷恋着她们——即令我身心陶醉,也让她们深深着迷。
  在室内我们同样志趣相投。她俩都比我更有才华,书也读得更多。不过我迫切地追随她们已踏过的知识之路,贪婪地阅读她们借给我的书,晚上和她们共同讨论,都可以堪称是一种莫大享受。思想相投,看法相和,总之,我们志趣相投。
  要说我们三人之中谁更出色,更像带头人的话,该数黛安娜。她的体质远胜于我,端庄清秀,精力旺盛,思想活跃,热情洋溢,使人惊叹,令人迷惑。每当夜晚来临,起初我还有话可谈,但头一阵轻松流畅过去之后,就只愿意坐在黛安娜脚旁的小凳上,头枕她的膝盖,轮流听她和玛丽对我浅尝辄止的话题发表高见。黛安娜提出教我学习德文,我也愿意随她学。我发现她做先生做得很开心也很合适,而我同样乐意并且适宜做学生。我们天性相近,彼此心心相印。她们发现我会画画时,立即就让我用她们的画笔和颜料。这方面我稍胜她们一筹,使她们又惊讶又着迷。玛丽坐着看我画画,一看就一个小时,后来就跟我学,她是个听话又聪明又努力的学生。我们就这样互相切磋取乐,数天就像数小时,几星期就像几天一样飞逝。
  至于圣·约翰先生,我与他两个妹妹之间自然而然迅速发展的亲密关系,并未延及到他。这种疏远的原因之一是他很少在家,他的大部时间都用作拜访贫病的教友了,而这个教区人口居住的很分散。
  牧师对这种的奔波疲劳,似乎毫无怨言。不论天晴还是下雨,早晨学习时间一毕,他就戴上帽子,后头跟着他父亲的老猎犬卡罗,出门去履行友爱或责任的使命——真不知他是从哪个方面来看待这使命的。天气太坏时,妹妹们会竭力劝阻他别出去,他的脸上就浮现出独特的微笑,庄严更多于快乐地说:
  “倘若一点微风小雨就能阻挡我去做这么容易的事情,如此懒惰,那我又怎能为我计划的前途作好准备呢?”
  黛安娜和玛丽只好叹口气,闷闷不乐好一阵儿。
  但除了他经常不在家外,还有一个原因阻碍我与他的友情发展。他好像生来就寡言少语,心不在焉,心事重重。热衷教职的生活习惯无可指责,但他好像并未享受到那种精神的宁静与满足,而这恰恰是每个虔诚的基督徒与认真踏实的慈善家应得的回报。夜晚,他经常坐在窗口,面对书桌和纸张。时常他会停下读写,撑起下巴,完全坠入不知走向何方的沉思。只能从他眼睛频频的闪亮与开合中猜出,他内心正躁动不安。
  另外,我想大自然在他眼中并不象在他妹妹们眼中那样,是快乐的源泉。他曾流露过一次,我也仅听到过那一次,他对嵯峨群山的倾慕,对他称之为家的黝黑屋顶,灰白墙壁的天生爱恋。然而他那口气,那言词,分明让人感到他的忧虑多于快乐。他也从不在荒原上漫游,用它去安慰心灵的宁静——从不去寻找或沉迷于它能给人带来的无数平静的欢乐。
  由于他的少言寡语,我过了些日子才有机会探究他的内心世界。在莫尔顿他的教堂里,在我听过他的一次布道后,才对他的才能有了初步了解。如能形容一番他的布道该多好啊,可惜那已超过了我的能力,甚至连确切表达它给我的影响也做不到。
  开始平平静静——的确,就口才与语调而言,自始至终都平平静静。然而,一种急切而严加把握的热忱很快就注入了清晰的语调,引发出刚劲的语言,使之变得越来越有力——凝炼,简短,有理有据。布道者的力量使人心为之激荡,灵魂为之震撼。不过二者却都不曾软化,从头到尾感到一种莫名的苦痛,而没有慰藉的温柔。他时常提及加尔文教派的教义——上帝的选择,命定与天罚。每次他提及这些,都像在宣布死刑一样。听他讲罢,我非但未感到更好更平静,更受启发,却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悲伤。我仿佛觉得——不知别人是否亦有同感——一直聆听着的滔滔雄辩,来自失望的沉渣混沌积淀的心灵深处——那儿躁动着未曾满足的愿望,不曾安静的抱负。现在我可以肯定,圣·约翰·里弗斯——尽管生活单纯,诚挚热情——却仍未找到无法理喻的属于上帝的安宁。我想他跟我一样未能找到。我对自己破碎的偶像,失去的天堂,仍深怀着苦痛的惋惜——虽然这种惋惜近来我一直避而不谈,但它依然毫不留情地占据和压迫着我。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黛安娜和玛丽马上就要离开沼泽居,回到等待她们的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中去了,她们要去英国南部一座时髦的大城市去当家庭教师,各自在不同的家庭供职。那些富有而傲慢的家庭成员们都把她们当作卑微的下属,他们不了解也想不去发现她们与生俱来的长处,只知道欣赏她们后天习得的才情,如同赏识他们厨子的烹饪,侍女的情趣一样。圣·约翰先生对他曾答应帮我找工作的事只字未提,可找工作对我来说却迫不及待。一天上午客厅里在片刻之间只剩下他和我,我便硬着头皮走近窗子的凹陷处——这儿摆着他的椅子和书桌,那里一如他的书房般神圣——不知如何开口才合适,但我还是得问——虽然打破裹藏他那深沉个性的坚决,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件难事——但他倒先开口了,省去了我的麻烦。
  我走近时他抬起头——“有事要问我吗?”
  “是的,我想知道你是否听到什么我所能做的工作。”
  “三星期前我就找到了,或者说为你想出了一份工作。不过那时你在这里好像既有用又快乐——我妹妹她们显然与你形影相随,你给她们带来了不寻常的快乐——所以我觉得不宜在那时破坏你们相互的融洽,干脆等她们要离开沼泽屋,而你也必须去工作时再说吧。”
  “她们三天后就要离开了吗?”我问。
  “是的,等她们一走,我就要回莫尔顿的牧师宅,汉娜也会和我一起走,这所旧房子要关闭起来。”
  我等了几分钟,以为他会接着讲他开头所提到的话题,可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其他的心事,那神情分明是已忘了我和我的事儿,我只好把他拉回到我最关心最迫切的题目上来。
  “里弗斯先生,你想出的是什么工作?但愿耽搁了这么久了不会给得到它而增加难处。”
  “哦,不会,这份工作只不过是需要我来提供,你来接受罢了。”
  然后他又打住了,好像不愿说下去似的。我急躁起来,坐立不安的动来动去,急迫地紧盯一眼他的脸,这反倒更有效地达到了言语的效果,省略说话的麻烦。
  “你不必急着知道,”他说,“坦白地告诉你,我可没什么合适的或赚钱的工作给你。在我解释之前,请你先回想一下我早就明白无误地对你说过,假使我来帮你,必然像瞎子帮助跛子。实际上我很穷,我发现付清父亲的债务后,他留给我的全部家当就只有这座摇摇欲坠的庄园,和屋后那排枯萎的杉树,房前那块长着紫杉和冬青的荒土。我虽出身卑微,但里弗斯却是个古老的姓氏。这个家族的三名嫡系子孙,有两名去陌生人家做下属挣饭吃,而第三名则把自己视为故乡的异已分子——不但活着这样,死了也是如此。而且,他还认为,不得不认为,这种命运是他的荣耀,盼望着有朝一日割断尘世的纽带的十字架会放在他的肩上,倾听着那位自己也是最卑微成员的教会斗士的首领发号施令:‘起来,随我来!’”
  圣·约翰说这番话时就像他的布道一样,语气平静深沉,面容镇定,但眼睛却闪闪发光。他又说下去:
  “既然我自己贫穷又卑微,也只能给你一份贫穷而卑微的工作。你甚至会觉得这份工作不光采——看得出来你的习性属于世人所谓的那种高雅之列,你的志趣倾向于理想化,你所交往的至少是受过教育的——但我认为凡能提高我们民族素质的一切工作都不算不光采。基督徒被指派去耕作的土壤愈是贫瘠,愈是无人开垦——他的辛劳换来的报偿愈是微不足道——他的荣耀就愈高。在这种情况下,他担负的就是先锋的使命。而头一批传播福音的先驱乃是使徒们——他们的领袖就是救世主耶稣。”
  “是吗?”他再次停下来时我说——
  “往下说吧。”往下讲之前,他抬头看着我。说真的,他仿佛十分从容自在地读着我的面孔,仿佛我的五官和线条就是书上的一页文字。仔细打量之后的结论,他在下面一席话中表达了一部分。
  “我相信你会愿意接受我提供的职位,并且会干上一阵子,虽说你不会永远干下去,就像我不会永远担任这个英国乡村牧师的职务一样——这里的天地狭小,越来越小,如同死水一潭,远离尘嚣。你的天性与我的有些共同之处,就是都不安分,不过你属于另一种类型。”
  “请解释解释。”他停下时我催促道。
  “我会解释的,你会知道这份工作多么可怜——多么琐碎——多么束手缚脚。我在莫尔顿是不会久待的,既然我的父亲已经亡故了,我就可以当家做主。在十二个月内我可能就要离开此地。不过在还没走之前,我会竭尽全力改善这个地方。两年前我来莫尔顿时这里还没有一所学校,穷人的孩子没有任何进步的希望。现在我为男孩子已办了一所学校,现在又想给女孩子办上一所。为此,我已租了一幢房子,还附带一座两间屋子的茅舍,以供女老师住。她的年薪为三十镑,她的住所现在已布置完毕,虽简陋却够用了,那是由好心的奥利弗小姐提供的,她是本教区唯一的一位富翁——奥利弗先生的独生女。奥利弗先生在山谷里办了一家成衣厂和一家铸造厂。奥利弗小姐还为贫民院领来的一位孤儿负担学费和服装费,条件是她必须帮助女老师干些她的住处和学校里的杂事,因为她觉得老师忙于教学,没时间亲自处理这些事。你愿意做这位老师吗?”
  他问得有些匆忙,好像有些认为会遭到愤怒的或者至少是轻蔑的拒绝似的。对我的思想感情他不甚了解,虽能猜到一些,却无法判断我会如何看待这种命运。老实说,这份工作是够卑微——但却给了我安身之地,而我现在恰恰正需要一个安全的避难所。这份工作是十分辛苦——但与去有钱人家做家庭教师相比而言,却可以自己当家作主。侍候陌生人的恐惧,会像刀一般的刺痛我的心。这工作并非下贱——并非不足称道——并非丢人现眼,我的主意已定。
  “里弗斯先生,谢谢你的建议,我真心诚意的接受它。”
  “可是你听懂了我的话没有?”他问,“那可是一所乡间小学,你的学生只是些穷人家的小丫头——村民们的孩子——最好的也不过是农夫的女儿罢了。你所要教的不过是编织、缝纫、读书、写字、计算之类,你的诸多才艺又有什么用?你的大部分思想、情感、趣味怎么办?”
  “留着它们,等用得着的时候再说吧,它们可以储藏起来。”
  “这么说,你十分明白了自己所要做的事了?”
  “明白。”
  他笑了,既没有痛苦,也没有悲哀,而是发自内心满意开心的一笑。
  “那你准备何时开始履行你的职责?”
  “我明天就去我的住所。如果你同意的话,下周就开学。”
  “很好,那就这么定了。”
  他起身穿过房间,又站定再看了我一次,摇了摇头。
  “有什么不赞成的么,里弗斯先生?”我问。
  “你不会在莫尔顿久呆的,是的,不会!”
  “为什么!以什么原因这么说?”
  “从你的眼睛里就看得出来,这不是那种意味着一生都风平浪静的眼睛。”
  “我可没任何野心。”
  一听“野心”二字他大吃一惊,重复道:“是的,你怎么想到野心了呢?谁有野心?我知道我有,可你又是怎么发现的呢?”
  “我方才只是在说自己。”
  “呵,就算没野心,你也——”他打住了。“也什么?”我问。
  “我想说的是你也多情,不过你也许会误会我,会不高兴。我指的是人类的爱心与同情心在你身上表现强烈。我可以肯定你不会长期安于在寂寞中打发自己的空闲时光,并把工作时间完全献给单调乏味毫无刺激的劳顿,”他又强调地补充说,“就像我不会满足于住在这里,埋没在沼泽地,封锁在大山里——违背上帝赐我的天性一样。上天赐我的才能也会被断送——毫无用处。你听听我现在多么地自相矛盾啊。我喋喋不休地宣讲要安于卑贱的命运,只要是侍奉上帝,打柴汲水的活儿也完全愿意——而我,接受圣职的牧师,自己却焦虑不堪得要发疯。唉,个性与原则总得想个法子来相互调和。”
  他离开了屋子。短短一小时内,我对他的了解比原先的一个月还多。不过,他仍令人十分困惑。
  离别兄长,告别家园的日子一天天接近,黛安娜和玛丽一天天更加伤心更加沉默。两人都尽力装得若无其事,但这份不得不与之苦斗的伤感却并不容易完全克制或隐藏。黛安娜说,这一回将与她们体验过的任何一次分手都不一样,就圣·约翰而言,已一刻可能数年不见,也可能永难重聚。
  “他会为自己筹划已久的决心献出所有,”她说,“不过天生的爱心和感情更为强烈。圣·约翰表面一声不响,简,骨子里却藏着一种激情。你会以为他生性温柔,然而有些事上他象死神一样毫不妥协。最糟的是,我的良心简直不容我说服他放弃自己残酷的决心。当然啦,我一刻也不能为此而责备他,他的决心是正确而又高尚的,符合基督教精神,可是却叫人心碎。”说着,她热泪夺眶而出,正在干活儿的玛丽也把头深深埋下去。
  “我们现在已失去了父亲,很快又要失去家园和兄长。”她喃喃地说。
  这时候又发生了一件小小的意外,似乎是天意,非要证明一下那句“祸不单行”的老话,眼看十拿九稳的事却化作过眼烟云,给她们的忧愁又加深了一重。圣·约翰边从窗前过来,边看着一封信。他进来了。
  “咱们的约翰舅舅死了。”他说。
  两姊妹好像一愣,但却没有诧异也没有震惊,这消息在她们眼中的重要胜过了悲痛。
  “死了?”黛安娜重复道。
  “是的。”
  她紧紧盯着哥哥的脸:“那又怎么呢?”她小声问。
  “又怎么了,黛?”他面无表情,“又怎么样?噢——不怎么样。你自己看吧。”
  他把信朝她腿上一扔。她草草看了一遍就递给玛丽。玛丽默不作声地仔细看完还给了哥哥,三人面面相觑,都笑了起来,那种哀婉忧郁的笑容。
  “阿门!咱们依然可以活下去。”黛安娜终于开口。
  “说到底,这并没有使我们比以前更穷。”玛丽道。
  “只是把本可能出现的景象更深刻地烙印在人的心上而已。”里弗斯先生道。“而这景象又和实际情况形成如此生动的对比。”
  他把信叠好,锁进他的书桌,又出去了。
  有一会儿谁也不吱声。后来黛安娜转向我。
  “简,你会对我们和我们的秘密感到莫名其妙,”她说,“会以为我们的心肠好狠,竟然失去一位这么亲的舅舅却冷漠无情。可我们从未见过他,也不了解他。他是我母亲的兄弟。很早以前,我父亲跟他吵了架,就是因为听了他的话,我父亲才把大部分的财产都拿去投机冒险,结果被弄得倾家荡产,于是两人相互指责,气愤恼怒中翻了脸,从此再没和解过。我舅舅后来做的几笔生意发了财,大约挣下了两万镑的家产,他从没成过家,除了我们和另外一个人之外再也没什么近亲。而另外那个人也并不比我们更亲,所以我父亲一直巴望他会弥补自己的过失,把他的财产遗赠给我们。可是这封信却通知我们,他已把钱都遗赠给了另外的那个亲戚,而只拿出三十畿尼,平分给圣·约翰、玛丽和我,以便我们一人买一个纪念死者的戒指。对他的财产他当然有权随心所欲,但乍一听这种消息总难免让人大失所望。玛丽和我每人要有一千镑,就会觉得自己很富有。而对圣·约翰来说,这样一笔钱会更有价值,因为他可以用来做些善事。”
  一通解释之后,这话题也就被抛置一边,里弗斯先生和他的妹妹们再没提起过。第二天,我就离开了沼泽居去莫尔顿。又过一天,黛安娜和玛丽动身去了遥远的B城。一周后,里弗斯先生与汉娜也搬赴牧师宅,古老的田庄就这样废弃了。
##第三十一章
  我的家呀——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家——一间小小的茅屋,有着粉白墙壁的小房子,黄沙铺地。厨房有四把刷过漆的椅子,一张桌子,一座钟,一个碗橱,那里头收着两三只盘子碟子,一套荷兰白釉蓝彩陶的茶具。楼上的一间和厨房大小相同,里面摆着一张松木桌,一只五斗柜,柜子虽小,但搁我那几件衣服仍是绰绰有余。善良大方的朋友们已给我添了一些衣服,虽不起眼,但必需的都有了。
  黄昏降临。我用一个桔子打发走了来帮我干活的小孤女,独自坐在火炉旁。今天早上村校开学了,我有二十名学生,但其中只有三个人识点字,全都不会写和算。其中有几个会编织,还有几个会些缝纫。说话带有一口浓重的本地乡音,现在,她们和我说话彼此都还听不大懂。还有几个举止没礼貌,十分粗鲁,不听管教,而且愚昧无知。但其他人还算温顺听话,热爱学习,性格也讨人喜欢。我一定不能忘记,这些衣着粗俗的小农民,与那些血统高贵的名门后代一样有血有肉,与出身最好的人一样,心中萌生着美德、优雅,聪明和善良的情感嫩芽,我的职责就是要培养这些幼芽成长。做这件事当然能给我带来些快乐。但我并没期望眼下的生活能给我带来多大的乐趣,但毫无疑问,只要我调节精神,努力尽职,这工作带来的报偿就足以支持我一天天的过下去。
  今天白天,在那间徒有四壁,简陋不堪的教室里,我感到十分快乐、安然、满足吗?不能欺骗自己,我只能说——不,我觉得相当孤寂,觉得——自己是个白痴——实在有失身份。不止一次的怀疑迈出的这一步不仅不曾使自己的社会地位提高,反而更下降了一层,对周围所听到看到的愚昧、贫穷、粗俗,我感到软弱无力,灰心丧气。但是不要让我仅仅因为这些情绪而过于厌恶和轻视自己吧,我明白这些情绪不对——就已前进了一大步。我会尽力克服它们,我相信明天就能部分地战胜它们,要不了几周,也许我就能把它们完完全全的征服。不出几个月,我就可能目睹学生们进步、变好,那时,喜悦就会取代厌恶,给我带来满足。
  同时,我还要问自己——哪一样更好?——向诱惑投降,任激情支配,不做任何艰难的努力——不抗争——坠入柔情之网。在覆盖其上的鲜花中酣睡,在南方的气候中苏醒,置身于逍遥别墅的浮华之中。至今仍住在法兰西,充当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妇,一半时间沉醉于他的爱情——因为他会——哦,不错,他会有一阵儿非常地爱我。他的确爱我——再也不会有人象那样爱我了,我再也体验不到对美丽、青春、优雅的崇敬了——因为我再也不会对任何其他产生那些魅力了。他深深地爱我,以我为荣——而别的男人绝对做不到——可我想到哪儿去了?在说些什么呀?尤其又是在体验着什么感情呢?我要问,到底哪样好些?——去马赛的愚人天堂里做一名奴隶——时而为虚无的幸福乐得发烧——时而被羞辱交加的痛苦泪水呛得透不过气来;——抑或是待在英格兰中部的一个山风轻拂的健康角落里?做一名乡村女教师,自由自在,踏踏实实。
  是的,如今我感到,坚持原则和法律,蔑视和粉碎头脑发昏的冲动,自己做得正确。上帝指引我一条正确的路,感谢上帝给我的指引!
  黄昏的遐想到此为止。我起身走到门口,眺望收获季节的日落和门前宁静的田野。这田野和学校距村子有半英里路,小鸟在唱着它们的最后一支曲子——
  “轻风和煦,露水芬芳。”
  看着看着,我感到十分愉快。不久却惊奇地发现自己竟在掉眼泪——为什么呀?因为命运活活把我从对主人的依恋中拉开,因为我将再也看不到他,因为绝望的忧伤与致命的狂怒——我的出走造成的后果——也许此刻正把他引入歧途,走得很远而毫无改邪归正的希望。想到这,我转过脸,不再去看暮色中那可人的天空及莫尔顿寂寞的山谷——我说寂寞,因为在目力所及的山弯里,看不到一点明显的建筑物,除了掩映在树木丛中的教堂和牧师宅,还有最远处溪谷庄的屋顶,在那儿住着有钱的奥利弗先生和他的千金小姐。我蒙上眼睛,把头靠在石头门框上。但不久就听到草坪那头的园子门边有点声响,就忙抬起头,立刻发现一条狗——里弗斯先生的老猎狗卡罗——正在用鼻子拱着那扇门,圣·约翰先生本人则靠在门上,抱着胳膊。他紧锁眉头,严肃到几乎很不高兴的用眼睛盯着我。我请他进来。
  “不,我不能停下,我只是来给你送一个我妹妹留给你的小包,我想里面大约是一盒颜料,几支铅笔,还有一些纸吧。”
  我走过去接,这真是件受欢迎的礼物。当我走近时,他端祥着我的脸,神情十分严肃,肯定是我脸上的泪痕犹在。
  “是不是发现,第一天的工作比你预料中的难得多啊?”他问。
  “哦,不!相反,我想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和学生们相处的很融洽。”
  “可说不定你的住处——房子——家具——让你大大失望?说实话,它们是够寒酸的,不过——”
  我打断他“我的房子又干净又挡风遮雨,我的家具也够用而且方便,我看到的一切都让我心怀感激,而不是失望。我绝对不是那种傻瓜或享乐主义者,会因为没有地毯、沙发、银盘子之类的而懊恼。再说了,五周前我还一无所有——是个无家可归的乞丐流浪汉呢,而现在我却有了朋友,有了家,有了工作,对上帝的仁慈,朋友的慷慨,命运的恩惠,我感激不尽,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可你没觉得孤独压抑吗?你身后小屋里黑乎乎,空荡荡的。”
  “我还没有时间享受安宁,更没有时间厌倦孤独。”
  “很好,但愿你真能像你言得那样满足。说到底,你的良知会告诉你,像罗得的妻子那样犹豫不决还为时太早。在我见到你之前,你抛弃了什么,我并不了解,但我劝你要坚定地抵制一切诱惑你回头的东西,坚定的追求你现在的工作,至少先做几个月。”
  “我正是这样想的。”我回答。圣·约翰接着说:
  “可要把握欲望,扭转天性,又谈何容易。不过,我认为这可能也可以做到。上帝赐给我们一定的力量来创造我们自己的命运,我们的精力需要粮食但却有得不到的时候——我们全力想踏上一条不可不走的路的时候——不必因缺乏食物而忍饥挨饿,也不必因绝望而驻足不前,只要我们为心灵寻找另一种养料,它就会与心中向往品尝的禁果一样滋补——也许还更为可靠。只要我们为勇于冒险的双脚开拓一条道路,即便比命运阻挡我们走的路更为坎坷,但却与那条路同样笔直,同样宽阔。
  “一年前,我自己也曾经非常痛苦,觉得做牧师是错误的。它一成不变的职责让我烦得要命,我满心渴望人世间更活跃的生活——向往文学家更激动人心的劳动——向往艺术家、作家、演说家的命运,向往所有比牧师要强的职业。是的,有一颗政治家、士兵,向往荣耀,爱好名誉,追求权力的心,在我牧师的法衣下跳动不已。我认为自己的生活凄惨至极,一定要改变,不然我就会死去。经过一段时间的黑暗与挣扎,光明突然出现,宽慰终于降临,我那狭隘的生活一下子扩展成为坦荡的平原,无边无际——我的能力听到了上帝的呼唤,我要奋起,要全力以赴,张开理想的翅膀飞向天外。上帝赐予我一项使命,要我肩负它远行,更好地传播福音。技艺、力量、勇敢、口才——那些士兵、政治家、演说家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我全都有用,因为这些对于一名出色的传教士来说也同样至关重要。
  “于是我决心做一名传教士。从那一刻起我的心境完全变了,镣铐消失不见,官能全都得到解放,再也不受任何的束缚,只留下一些恼人的伤痛——这伤痛时间可使它痊愈。我父亲十分反对我的决定,但他已经去世了,我再也无须与一个合法的障碍斗争了。等一些事务安排妥当,我再为莫尔顿找到一位接班牧师,一两件感情纠葛已被冲破或斩断后——与人性弱点的最后一次冲突,我知道自己会取胜,因为我已发誓定要取胜——我将离开欧洲奔赴东方。”
  他的这番话,依用那副他特有的那种克制有方却字字有力的口气。说完后他不再看我,却转而注视着夕阳西下。我也向那儿望去,两人都背对着那条穿过田野通向园门的小路。这条杂草丛生的小路上没有脚步声,唯有山谷里潺潺的流水在那一刻令人陶醉。突然,一个银铃般甜蜜欢快的嗓音响了起来,所以让我们吃了一惊。
  “晚上好,里弗斯先生。晚上好,老卡罗。你的狗比你反应快,早已经认出了它的老朋友。先生,我还在田野那头它就竖起耳朵,摇晃它的尾巴了,可你现在还把背对着我。”
  这倒不假,虽然一听到这音乐般悦耳的嗓音,他就吃了一惊,仿佛一道霹雳裂开了他头顶的云层。可人家话已落音,他还保持着原先吃惊时的那个姿势——胳膊靠在便门上,面孔朝西,最后他终于十分慎重地转过身来。我好像看到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幻影,在离他三码远的地方,一个浑身纯白的形体——年轻优雅,丰满而线条柔美的形体,弯腰抚摸卡罗之后,头一仰,把长长的面纱甩置脑后。于是他的眼前就显现出了一张鲜花般美丽的面孔。美仑美奂也许有点夸张,但我无意收回或加以限定。英格兰温和的气候造就的最漂亮的五官,英格兰湿漉漉的风,雾蒙蒙的天空孕育并庇护的玫瑰与百合花般纯净的肤色,以此为喻恰如其分。年轻姑娘魅力十足,毫无瑕疵,五官匀称雅致,一双秀目恰似可爱的画中人,又大又黑又圆。浓密的长睫毛柔美地环绕着秋波流盼的眸子,描过的眉毛远山如黛,白净光滑的额头给色与光构成的活泼美丽凭添几分宁静。椭圆形的脸蛋娇嫩迷人。嘴唇同样娇嫩,鲜红的健康,线条优美。整齐发亮的牙齿毫无缺陷,小巧玲珑的下巴笑靥浅浅,浓密的秀发更添妩媚——总而言之,所有的优点集于一身,造就出她这么一个理想化的美人。我深为惊叹,诧异的注视着这个美人,全心羡慕。大自然想必出于偏心,造出这等尤物,完全忘了自己平时后娘般的小气赠礼,而对这个宠儿倍施祖母的慷慨。
  圣·约翰·里弗斯如何看待这位凡间天使?看着他转身去望她,我心中的疑问油然而起,当然也想从他脸上找到答案。他目光这时已离开这位仙女,在看着便门旁一丛不起眼的雏菊。
  “迷人的黄昏,不过你一个人跑出来有些太晚了。”他一面说,一面用脚踏碎已经闭合的雪白花朵。
  “哦,今天下午我刚从S市回来——”(她说的是二十英里外的一座大镇)“爸爸告诉我你的学校已经开学,新的老师也到了,所以喝完茶我就戴上帽子一溜跑上山谷来看她。这位就是吧?”她指指我。
  “是的。”圣·约翰道。
  “你觉得你会喜欢莫尔顿吗?”她问我,语气神情坦率纯真,虽有些孩子气却讨人喜欢。
  “但愿会喜欢,我很乐意这么做。”
  “学生们有没有你想像的那么专心?”
  “很专心。”
  “还喜欢你的屋子吗?”
  “很喜欢。”
  “我给它布置得还可以吧?”
  “很好,真的。”
  “让爱丽丝·伍德来服侍你,人挑得还行吗?”
  “不错,她听话而且乖巧。”(那么,这位就是继承人奥利弗小姐了。不仅天生丽质,而且生来富有!不知道是一群什么幸运之星照耀着她的降生?)
  “有时我会过来替你教教书,”她补充道,“时常来瞧瞧你,也好换换口味。我喜欢变换口味。里弗斯先生,在S市我可真开心——昨天晚上,或者说今天清晨,我跳舞一直跳到两点钟。那个第几团自暴乱以来就驻扎在那儿,那些军官们真是世上最讨人喜欢的男士,让所有的年轻的磨刀匠剪刀商都颜面扫地。”
  我发现圣·约翰先生的下唇似乎噘了起来,而上唇则往下撇。紧紧的闭着嘴巴,面孔下半部异乎寻常地严肃古板,可乐呵呵的姑娘还只顾说着。他不再看雏菊,却抬眼望她,那是毫无笑意,刨根究底,意蕴深长的一眼。她重展笑靥算作回答,笑声正般配她的青春年华,花容月貌,酒窝和明眸。
  他仍旧绷着脸一声不吭地站着。她再次弯腰抚摸卡罗。“可怜的卡罗喜欢我,”她说,“它对朋友可不严厉,也不疏远。如果会说话的话,也绝不会保持沉默。”
  她轻轻拍着狗的脑袋,以天生的优雅姿态,在年轻持重的狗的主人面前弯下腰。我发现这位主人的脸上蓦然腾起一阵红云,庄严的眼睛被突如其来的火焰熔化,闪烁着难以抗拒的情感,仿佛他的巨大的心灵已不堪暴虐的抑制,不顾意志的反对,舒展扩张,为赢得自由而奋力跳跃。然而他还是控制了它,有如果断的骑手勒住了一匹正在腾起的骏马,对她温情脉脉的进攻既不用言语也不用动作来作回答。
  “爸爸说你现在从不来看我们了,”奥利弗小姐抬头接着说,“你都快成了溪谷庄的陌生人了。今晚就他一人在家,身体又不舒服,你陪我一块回去看看他好吗?”
  “我觉得这时候去打扰奥利弗先生不太适合。”圣·约翰回答。
  “不合适!可我觉得挺合适。这时候爸爸才最需要有人陪伴呢,工厂关门,他无事可干。好啦,里弗斯先生,跟我走吧。你干嘛这么羞怯沉闷?”她自作回答,以填补他的沉默留下的空白。
  “我给忘啦!”她大声嚷道,摇着一头美丽的卷发,仿佛对自己大吃一惊。“真是昏头昏脑,粗心大意!请你一定原谅我。我忘了你有很多理由不肯和我闲聊。黛安娜和玛丽都走了,沼泽屋已经关闭,你该多么孤独。我好同情你,你一定要来看看爸爸呀。”
  “今晚不行,罗莎蒙德小姐,今晚不行。”
  圣·约翰先生讲话简直像架机器,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这样拒绝需要有多大的毅力。
  “算了吧,既然你这么固执,我自己走吧。不敢久留了,都开始下露水了。晚安!”
  她伸出手,他只碰碰它。“晚安!”他声音低沉空洞,好象回声。她转过身,但又立刻转回来。
  “你身体好吗?”她问。问得好,因为他的脸苍白得就像她的衣裙。
  “挺好的。”他宣称,旋即鞠了个躬,离开了园门,二人各自东西。她仙女般轻快地走下田野,曾两度回头凝视他的背影。而他却坚定地大步流星,根本就不回头。
  目睹另一个人的艰苦与牺牲,使我的思想不再只耽于个人的痛苦与牺牲之中。黛安娜·里弗斯曾说过:她哥哥“象死神一样毫不妥协”,她一点都没夸张。
##第三十二章
  我竭尽全力,积极忠实地办着我的乡村小学校。万事开头难,尽管我百般努力,但还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才开始了解那些学生和她们的个性。她们完全没受过教育,官能麻木不仁,简直笨得无可药救。一眼看去,个个都呆头呆脑。不过,我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跟受过教育的人一样,她们各有特性,在与她们相互逐渐了解之后,这种区别就迅速地加大加深。一旦她们对我,我的语言,我的规矩,我的方式不再诧异后,我就发现,那些傻里傻气张口结舌的乡下丫头,摇身一变,就成为了聪敏伶俐的女孩子。许多学生都乐于助人,亲切可爱。不少人天生讲礼貌知自尊,很有能力,逐渐赢得了我的好感和赞美。这些学生很快就乐于做好作业,保持个人整洁,按时学习功课,养成文静规矩的好习惯。有几个学生的飞速进步,甚至令我惊奇。我为此欢欣鼓舞,骄傲自豪。另外,我自己也开始喜欢上了几个最出色的姑娘。她们也同样喜欢我。学生中有几名农夫的女儿,简直就是大姑娘了,已能看书、写字、做针线了。我就教她们文法、地理、历史的基本知识,和更为精细的针线活。在她们中我还发现了一些值得我敬重的人——渴求知识,好学上进——我在她们家中和她们共度了不少愉快的夜晚。她们的父母(农夫和他的妻子)对我殷勤周到。我十分乐于接受他们纯朴的好意,并报之以加倍的体贴——谨慎地尊重他们的感情——对此,他们也许并没有随时习惯,但他们为之着迷,并从中获益。他们认为这抬高了他们的身份,便渴望能够无愧于受到的礼遇。
  我感到自己成了本地人的宠儿。无论何时出门,都能听到来自四面八方来的亲切问候,受到友好笑容的欢迎。生活在普遍的敬意之中,虽然只是劳动者的敬意,也好比“沐浴着阳光,宁静而称心”,内心详和的情感在阳光的照耀之下萌芽开花。这段时期我的生活,我的心灵更多地充满着感激之情,很少低沉沮丧。然而,读者呀,把一切都和盘托出吧——在这安静而有益的生活之中——诚实勤奋地为学生工作一天之后,我心满意足地作画或看书,独自消耗夜晚的美好时光——然而夜里却常匆匆陷入奇异的梦境,五彩斑斓,躁动不安,激动人心,狂风骤雨——这些梦千奇百怪,充满冒险、忧虑、浪漫的情调。总时在某个激动人心的关键时刻,依然一次又一次遇上罗切斯特先生,感到自己在他的怀中,听着他的声音,遇上他的目光,触到他的手和脸颊,爱他并被他爱——愿与他终身相守的渴望重新燃起,与当初一样强烈,一样火热。接着就会醒过来,想起自己身居何地,处境如何。然后就从没挂帐幔的床上爬起来,浑身哆嗦。这时候,寂静的黑夜便目睹了绝望的痉挛,听到了激情的迸发。第二天的早上九点,我又准时地打开校门,若无其事地为这天的例行工作做准备。
  罗莎蒙德·奥利弗说话算数,经常来瞧瞧我,她通常在清晨遛马时来学校。她骑着她的小马款款而来,后头随着一名骑马的随从。她时常身着紫色的衣裙,头上雅致地带着一顶亚马孙女战士似的丝绒帽,长长的卷发贴着面颊,在肩头飘飞,令人再也想象不出比她更美丽的形象。她就这样走进乡土气息的小屋,走过一排排看她看得眼花缭乱的乡下孩子。她总是在里弗斯先生给孩子们上教义问答课时过来,我担心女客人的目光锐利地穿透了年轻牧师的心。即便他没看见她进来,但一种本能也仿佛在提醒着她的莅临。就算他的目光远离门口,但只要她一出现,他的面孔就会熠熠生辉。大理石般的五官尽管不肯放松,但也还是无法难以形容地为之一变。恰恰是这种详和流露出一股被压抑的热情,比肌肉的紧张或目光的顾盼更加强烈。
  她当然明白自己的魅力。的确,他对她不曾掩饰,因为也无从掩饰。尽管他遵崇基督教的禁欲主义,可只要她走上前和他讲几句话,欣快而鼓舞,甚至多情地一笑,他的手就会颤抖,眼睛就会燃烧。他那忧郁而坚定的目光仿佛在说着他从不用嘴唇讲出来的话:“我爱你,也明白你喜欢我。我并非因为毫无成功的希望而不愿开口。要是我献上我的心,我相信你一定会接受它。可是那颗心却已经敬献到神圣的祭坛之上了,四周燃起了烈火,使它很快就会化作灰飞烟灭的祭品。”
  这时,她就像一个失望的小孩子,噘起嘴巴,闷闷不乐就会削弱她那光芒四射的活力。她会赶紧从他手中抽出她的手,一时不快地回过身去,不再凝视她那既像英雄又像殉道者的面孔。她这样弃他而去时,圣·约翰无疑愿意抛弃一切去追求她,呼唤她,留住她。然而他从不肯放弃进入天堂的机会,也不肯为了她的爱情的乐土而丢弃进入真正永恒的天国的希望。况且,他无法克制自己所有的天性——漂泊者、追求者、诗人、牧师——将它们统统囿于一股单一的热情之中。他不能也不愿抛弃传教士那荒凉的战场,去换取溪谷庄的客厅与宁静。虽然他沉默寡言,但有一回我却大胆地闯入了他的内心世界,对他的秘密有了那么多的了解。
  奥利弗小姐已多次光临了我的小屋,对她的个性我已十分了解。她并不神秘也不善伪装;爱卖弄风情却并不残酷;苛求挑剔却并不卑鄙自私;娇生惯养,却并没被完全宠坏。她性子急躁,但心眼儿善良。她爱慕虚荣,(这也难怪,只要朝镜子随便瞥上一眼,就让她看到了自己的可爱),却从不装腔作势。慷慨大方,却从不因为富有趾高气扬。天真单纯,十分聪明;快乐活泼,无所用心。总之她非常的迷人,就连我这个冷静的同性旁观者也为她心动。不过她却不能让人产生太大的兴趣,或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比方说,她的心灵就与圣·约翰的妹妹们大不相同。但是,我还是喜欢她,就像喜欢我的学生阿黛勒,只不过我们对自己照看和教育过的孩子,会迸发一种比对同样可爱的成年朋友更为亲近的感情。
  她时常心血来潮,对我友好亲热,说我很像里弗斯先生(不过,她当然承认我“还不如他十分之一的漂亮,虽然是个楚楚动人的小家伙。而他却是个天使”)。然而我和他一样心地善良,脑子聪明,冷静镇定。她断言,我作为乡村教师,真是个怪人儿。她还确信我以前的历史,若是说了出来,肯定是个十分有趣的浪漫传奇。
  一天晚上,她与平日一样孩子似地好动,不假思索但并不冒犯地好奇,把我的小厨房里的餐具柜和桌子抽屉捣腾一通。她先是找到了两本法文书,一卷席勒的作品,一本德文语法和词典,后来又发现我的绘画用具和几张素描,包括一幅铅笔头像,画的是我一个学生,小天使般漂亮的女孩子。几幅风景画,那上面是莫尔顿山谷和四周的荒原。她开始吃惊得一愣,接着又高兴得发呆。
  “是你画的吗?你懂法文和德文?你真可爱——真是个奇迹!你比我S市的第一流学校的绘画老师还要画得好。你可以给我画张像么,好拿给爸爸看看?”
  “非常乐意。”我回答。想到能有幸画这么完美漂亮的模特儿,我就感到一阵艺术家的强烈喜悦。她当时身穿一套深蓝色的绸衣裳,袒露着双臂和脖颈,唯一的一件装饰是那一绺绺生就的栗色卷发,波浪般自在优雅地披散在她的肩头。我抽出一张精细的卡纸,仔细地勾出轮廓,并打算让自己享受一下彩色的乐趣。这时,天色已晚,就叫她改日再来为我做模特儿。
  她把我的状况向她的父亲大大渲染了一番,结果第二天晚上,奥利弗先生就亲自陪她来了——他身材魁梧,五官粗犷,头发花白,人到中年。他身边这个可爱的女儿,就像一座古老塔楼旁的一朵娇艳的鲜花。他看来沉默寡言,或许还很自负,但对我非常和气。罗莎蒙德画像的底稿令他很高兴,并要我一定好好地把它画完,还坚持要我第二天去溪谷庄度过一个夜晚。
  我去了。发现那是一座漂亮的大宅,处处都显示出主人的富有。我在那儿时,罗莎蒙德一直兴致勃勃。她的父亲和蔼可亲,茶点后就开始与我交谈,用动人的字眼对我在莫尔顿学校的工作大加了一番赞赏。还说从他所见所闻来看,只怕我待在这个地方是大材小用,会很快离开,去做更为适合的事。
  “可不是么!”罗莎蒙德叫道,“她那么聪明,到上等人家做个家庭教师足够了,爸爸。”
  但我心想——呆在现在的地方比去什么上等人家要强得多。奥利弗先生说起里弗斯先生——里弗斯家族——充满敬重。他说这是当地一个非常古老的姓氏,这家人的祖先都非常富有,从前莫尔顿全都属于这个家族。就是现在,他也认为这家人的代表,要是愿意的话,完全可以与最好的人家联姻。他叹道,这么优秀,这么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却决定出门去做传教士,真是白白糟蹋了一个有价值的生命。看样子,罗莎蒙德的父亲并不会阻碍女儿与圣·约翰的结合。很明显,奥利弗先生认为年轻牧师的良好出身,古老姓氏,神圣职业,足以补偿他缺少的财富。
  那是十一月五日,一个假日。我的小仆人帮我打扫完房子后就走了,她非常满意我给她的一个便士报酬。周围一切都一纤不染,闪闪发亮——擦洗过的地板,擦亮了的炉栅,擦得干干净净的几把椅子。我自己也浑身整洁,还有一下午的时间可以由我任意安排。
  翻译几页德文用去了我一个小时。然后我取出画板和铅笔,开始了更容易也更舒心的工作、完成罗莎蒙德·奥利弗的小肖像。头部已完成,现在只剩下给背景着色,给服饰打上阴影,给丰润的嘴唇添上一抹胭脂红——给头上的头发再加上柔和的发卷——天蓝色眼皮下的睫毛要画浓一些。正在我聚精会神地完成这些细节,忽然听到,一记急促的敲门声。然后门开了,圣·约翰先生走了进来。
  “我来看看你是如何度假的,”他说,“但愿不是在想心事吧?不是?那很好。作起画来就不会感到孤独。你瞧,我还不相信你呐。虽说到目前为止你表现的很勇敢。我给你带来了一本书好让你晚上消遣消遣。”他把一本新书放到桌上——一本诗集。那年代——现代文学的黄金时代,幸运的公众常有机会能够看到这种真正的好书。唉!我们这个时代的读者可没这福份。不过,打起精神来!我并不想停下来说三道四,牢骚满腹。我明白诗歌未曾消亡,天才未曾死去,财神也从未曾征服这二者,将它们捆绑或残杀。它们总有一天还会再次宣告自己的存在、风采、自由和力量。强大的天使,稳坐天堂吧!丑恶者取胜之时,孱弱者痛哭自己的灭亡之时,天使们却在微笑。难道诗歌毁灭了吗?天才能被赶走吗?不!平庸之辈们,不,别让妒嫉激起这种看法,不,它们不仅仅还活着,而且在统治,在拯救,没有它们无处不在的神圣影响,你就会堕入地狱——你自己卑贱的地狱。
  我迫不及待地翻阅着《玛米昂》的光辉篇章(因为《玛米昂》堪称如此),圣·约翰俯身细看我的画。他大为惊讶,直起高高的身子,但一声不吭。我抬头看他,他却避开我的眼睛。他的想法我十分清楚,他的心灵我完全明白。此刻我比他要镇定冷静得多,一时占着他的上风,若能够,我真想助他一臂之力。
  “他这么坚定不移的压抑制着自我,”我想到,“未免太苦自己了。一切内心的情感与痛苦都被紧锁起来不表达,不坦白,不透露一分一毫。和他谈谈他认为自己不该娶的可爱的罗莎蒙德吧,肯定会对他有益。要想法使他开口讲话。”
  我先开口。“里弗斯先生,请坐吧。”但他照例说自己不能久留。“那好吧,”我心想,“你若乐意就站着好啦。不过我决不能让你马上就走。至少孤独对你我都没有好处。我要试试能不能找到藏在你心中隐秘的源头,在你那大理石一样的胸膛上找出一个小孔,好往里头注入一滴同情的安慰剂。”
  “这张画画得像吗?”我开门见山地问。
  “像!像谁?我没仔细看。”
  “你看了,里弗斯先生。”
  对我突然的奇怪无礼,他几乎吓了一跳,面目失色地瞪着我。“哦,这还算不了什么,”我心里说,“你那点儿古怪根本难不倒我,我可要好好试试身手了。”我接着说,“你已仔细清楚地看过了。不过我不反对你再看一次。”我起身把那张画放到他手里。
  “画得不错,”他道,“色彩柔和清晰,构图优美精确。”
  “是呵,是呵,这我知道。可画得像不像?到底又像谁呀?”
  片刻迟疑,他答道:“我猜想是奥利弗小姐。”
  “当然是。先生,现在为奖励你猜得对,我答应为你精心炮制一张十分准确的复制品,条件是你必须得把它当作礼物来接受。我可不想白白劳神费时去做一件你认为是全无价值的事。”
  他继续注视着那张画,看得越久,抓得越牢,就越想得到它。“太像了!”他喃喃自语,“眼睛画得好,色彩、光线、表情,都非常完美。它还在笑呐!”
  “送你一张类似的画,会给你带来慰藉还是伤害?告诉我吧。等你到了马达加斯加,或者好望角,或者印度后,拥有这么一份纪念品,会不会是种安慰?或是一看到它就勾起了你那失望痛苦的回忆?”
  他躲躲闪闪地抬起眼睛,看我一眼,犹豫不决,并且忐忑不安,再次细看了一遍那张画。
  “画我肯定是想要的,只是不知那么做是否审慎明智。”
  既然我有把握罗莎蒙德真心喜欢他,她的父亲也不反对这门亲事,那我——可没圣·约翰的见解崇高——内心早就主张他们的结合了。依我之见,他如拥有了奥利弗先生的大笔财富,就可以做许多好事,比跑到热带的阳光下面任凭自己的天才枯萎,力量白耗要强得多。想到可以这样,我于是回答:
  “依我之见,你应该马上把画上的本人要走,那样才更审慎更明智呢。”
  这时他已坐了下来,把画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双手撑住额头,痴情地凝视着。我发现他现在对我的放肆并不生气,也不诧异了。甚至发现对他视为不可触及的话题这样一语中的——随意谈论——反而使他开始感受到一种新的乐趣——一种意想不到的宽慰。
  性格内敛的人往往比性格开朗的人更需要坦率地讨论自己的情感与忧伤。况且模样冷酷的禁欲主义者终归也是人,大胆善良地“闯入”他们内心“沉寂的海洋”往往已是对他们最好的恩惠。
  “她喜欢你,我肯定。”我站到他椅子后面说。“而且她的父亲也尊敬你。再说,她可真是个可爱的好姑娘——毫无心计,不过你的头脑就足够你和她用的了。你应当娶她。”
  “她真喜欢我吗?”他问。
  “当然,胜过喜欢任何其它人。她老在谈论你,再没比这个话题更能让她开心了,话更多了。”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他说道:“很高兴。那就再谈一刻钟。”他真的掏出表来,放在桌上计时。
  “可谈下去有何用,”我说,“既然你仍正在握紧反对的铁拳,或打造一条新的锁链来绑缚你的心?”
  “别想象那种狠心的东西吧,想象我已妥协,已感化,就像现在这样。凡人之爱已在我的胸中新辟一股清泉,不断升腾,将甜蜜的洪水溢荡了我的心田。那是我小心翼翼苦心经营的一片田地——辛勤地播下了善意与克制的种子,可现在它正泛滥着甜蜜的洪水——淹没了幼小的嫩芽——美味的毒药正腐蚀着它们。现在我已看见自己躺在溪谷庄客厅的睡榻上,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的脚旁。她用甜甜的嗓音正在和我絮言——用被你灵巧的手画得如此逼真的眼睛俯视着我——用那红珊瑚般的嘴唇向我微笑。她是我的——我是她的——眼前的生活与转瞬即逝的世界对我已经足够。嘘!不要开口!——我欣喜万分——我如痴如醉——让我规定的时间静静逝去吧。”
  我满足了他。表在滴答滴答地走着,他的呼吸急促低浅。我默默站着,一刻钟飞快的消逝了。然后他收好表,放下画,站起身,立在壁炉旁。
  “好啦,”他说,“方才那点儿时间都用来痴心妄想了。我把头枕在诱人的胸脯上,把脖颈自愿地伸进她用鲜花换成的枷锁。我尝了她的杯中物。枕头烫人,花环中有毒蛇,酒也苦涩。她的许诺空洞无物——她的奉献虚情假意。所有这一切我都能看透。”
  我惊讶得目瞪口呆。
  “真是怪事,”他继续说,“我对罗莎蒙德爱得那么狂热,确确实实具有初恋的全部激情。她是那么美丽、高雅、迷人——但同时我又会冷静清醒地意识到,她并不会成为我的好妻子。婚后一年我就会发现,她不是我合适的伴侣。十二个月销魂的日子过去后,接着的将是终生的遗憾。这点我很明白。”
  “那倒奇怪了!”我不由叫道。
  “我的内心一面强烈地感觉到她的魅力,”他继续说,“一面又深深地意识到她的缺点,那就是她无法对我所向往的东西产生共鸣。也不会与我比肩从事我所向往的事业——罗莎蒙德能吃苦耐劳做个女使徒吗?罗莎蒙德愿意做传教士的妻子吗?不会的,她不会的!”
  “但你可以不做个传教士,可以取消那个计划嘛。”
  “取消!什么!我的天职?我伟大的工作?我为天国的大厦在尘世打下的基础?我要加入那群人的希望?那些人把全部的雄心壮志都汇入改良他们民族的光荣使命——给愚昧的地方传播知识——以和平取代战争——自由代替枷锁——崇敬取代迷信——以上天堂的希冀代替下地狱的恐惧。我非得打消那个计划吗?它比我的血管中奔流的鲜血更宝贵。那正是我所向往、所必须为之奋斗的东西。”
  沉默许久,我说:“那奥利弗小姐呢?她的失望与悲伤你就感到无所谓吗?”
  “奥利弗小姐的周围永远不乏追求者、献媚者。不出一个月,我的形象就会从她的心中抹掉,她会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而且还会嫁一个比我更能使她快乐的人。”
  “你说得挺轻松,可内心又痛苦又矛盾,你越来越瘦了。”
  “不,如果我瘦了一点儿,也只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前程还未确定罢了。况且我的行期一拖再拖。正在今天早上,我得到讯息,盼望已久的接班牧师还得过三个月才能来,说不定三个月还会延期到六个月。
  “不论何时奥利弗小姐只要走进教室,你就浑身战栗,满脸通红。”
  他的脸上再次掠过吃惊的表情,完全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敢对一个男人这样讲话,可我却对这种方式早已经习惯。与坚定不移谨慎周密文雅高尚的人交往,不论他们是男是女,我都要冲破他们传统含蓄的堡垒,越过他们秘密的门槛,不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赢得一席之地,就誓不罢休。
  “你的确与众不同,”他说,“胆子不小,你的心灵相当勇敢,你的目光十分锐利。不过请允许我说清楚,你误解了我的感情。你把它们看得过于深沉,过于强烈了,你给我的同情超过了我所该得的范围。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战栗的时候并非可怜自己,我蔑视这种软骨头,明白这不光彩而纯粹肉体的狂热。我敢说这绝非灵魂的躁动,而我的灵魂坚如磐石,牢牢扎在动荡不安的大海深处,了解我的本来面目吧——我心如铁石。”
  我不愿相信地笑了。
  “你的突然袭击,套出了我的心里话,”他接着说,“那现在就让它为你效劳吧。剥去那件基督教用以掩盖人类缺点的血污长袍——我本是个冷酷无情而又雄心勃勃的人。一切情感中,只有天生的爱心才对我拥有永恒的威力,理智而不是感情,才是我的向导。我的雄心无边无尽,我要比别人爬得高干得多的欲望永不会满足。我崇尚忍耐、毅力、勤奋、才能,因为这些才能使人成就大事,出人头地。我兴趣十足地观察着你的工作,只因为觉得你是勤勤恳恳,有条不紊,精力充沛的女人的典型,而不是因为对你的经历或你仍在忍受的痛苦深感同情。”
  “你简直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异教徒的哲学家了。”我说。
  “不,我和那自然神论的哲学家们截然不同。我有信仰,我信奉福音。你的形容词用得完全不恰当,我不是异教徒的哲学家,而是基督教的哲学家——耶稣教派的信徒。做为他的信徒,我采纳他纯洁、仁厚、宽容的教义,我拥护它们,并且发誓要传播它们。青年时代我就信仰宗教,它已经培育了我最初的品格——从细小的嫩芽,自然的情感,长成一棵浓荫遮蔽的大树——慈善主义。让人类正直品格野生的强健的根,长出应有的神圣正义感,把我要为可怜的自己谋求权力与声望的野心,变为拓展主的天地,为十字架的大旗夺取胜利的壮志。宗教已为我做了那么多好事,使原始的天性具备了最好的价值。修剪和训练了天性,但它却无法根除天性,天性也永远不会被根除,‘直到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时候。”
  一席话说完,他拿起搁在桌上画板旁的帽子,再次看看那张画像。
  “她确实可爱,”他喃喃自语,“称她为世上的玫瑰,一点儿也不错!”
  “我可不可以为你再画一张吗?”
  “做什么呀?不用了。”
  他拉过一张薄薄的纸把画盖上。画画时我习惯于把手搁在这张薄纸上,免得把画纸给弄脏了。他好像突然在那张白纸上看到了什么,我无从知晓,但他的目光好像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猛地抓起那张白纸,看看纸边,又飞快地瞄我一眼。那眼神说不出的奇怪,完全莫名其妙,仿佛摄取并记住了我的身材、面容、衣着的一切一切,横扫一切,闪电般迅速敏捷。他张张嘴,好像要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怎么啦?”我问。
  “没什么。”他回答,把纸放回去时,只见他手脚麻利地撕下窄窄的一小条塞进手套,然后匆匆的点点头,说一声“下午好”,就消失不见了。
  “嗨!”我喊了一声,说了本地的一句话,“这可真是云山雾罩!”
  我也细细看看那张纸,可除了几抹试笔时涂上的颜料处,什么也没有。我把这谜琢磨了片刻,感到莫名其妙,又肯定它无关紧要,便丢到一边,很快就忘掉。
##第三十三章
  圣·约翰先生走时,天开始下雪,暴风雪肆虐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刺骨寒风又刮来了另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黄昏时,壑平沟满,几乎人无法通行。我关上窗板,给门堵上一块草垫,以免雪从门底下吹进来。把火拨旺,在炉边倾听着暴风雪那低沉的怒吼,呆坐将近一个小时,然后点起蜡烛,拿起《玛米昂》:
   诺汉那堡峭壁尽染夕阳,
   特威德河美丽深邃又宽广;
   契维奥特山茕茕独立,
   雄伟的主楼,巨塔林立;
   环绕的墙垣绵延不绝,
   落日的余晖金光闪耀。
  我沉浸于诗的韵律,很快就把暴风雪抛置脑后。
  是什么声音在摇撼着屋门,也许是风吧,我想。不,原来是圣·约翰·里弗斯,他拉开门闩,从冰雪中,从狂风呼啸的黑暗中走了进来,站在我面前。裹着他高高身躯的斗篷象冰川般雪白一片。我大惊失色。在这种大雪封山的夜晚,我可真没想到会有客人造访。
  “有什么坏消息吗?”我忙问,“到底出了什么事?”
  “没事儿。你可真容易受惊!”他边说边脱掉斗篷挂到门上去,又若无其事地把进来时弄动了的草席推回到门上。然后跺跺脚,让靴子上沾的雪掉下来。
  “我把你干净的地板给弄脏了,”他道,“不过你得谅解我一回。”说着他走到炉边。“告诉你吧,到这儿来可真够难的,”他在炉火上烤着手,“一下子不小心被掉进雪堆,被一直埋到腰上,幸亏雪还松软。”
  “可你为什么要来呀?”我禁不住问。
  “这么问客人好像不大礼貌吧。不过既然你问了,我还是干脆回答你吧,我就想跟你随便谈谈。哑巴书,空房子,让人挺乏味。再说,从昨天起我就感到一种激动,好比一个人只听了半个故事,急于想知道下文。”
  他坐了下来。我想起他昨天古里古怪的举动,真担心他的神经出了毛病。不过他若疯了,倒疯得镇定自若。他把额上被雪打湿的头发抹开,任火光自在地照在他的苍白的额和脸颊上。从没见过他那张英俊的脸比此刻更像大理石雕像的了,我难过地发现那上面清晰地刻下了劳苦与忧伤的痕迹。我期待着,以为至少他会说一些我能懂的话。可是他把手搁在下巴上,一个指头按住嘴巴,仍在沉思默想。我接着又吃惊地发现他的手和脸同样瘦,我的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感伤,便感激地说道:
  “但愿黛安娜和玛丽能来和你同住。你一个人孤零零的太可怜了,而你又对自己身体毫不怜惜。”
  “没事儿,”他说,“必要时我会惜顾自己。我身体现在很好,你看见我哪儿不好啦?”
  话说得满不在乎、随意而又冷漠,让人觉得至少他认为我的担心是完全多余的,我于是无言以对。
  他的手指仍慢腾腾地摸着上唇,眼睛茫然地盯着闪闪的火炉,我觉得实在有必要说句什么,于是就问是否有冷风从他背后的门边吹来。
  “不,没有。”他答得干脆,有些烦躁。
  “得啦,”我想,“你不想说话就只管闭着嘴好啦,我不打扰你了,接着看书去。”
  我于是就剪过烛芯,接着看我的《玛米昂》。他很快就动了一下,我的目光马上被他的动作拉过去。他只是掏出一个摩洛哥皮夹,从里头掏出封信,默默地看了一遍,又迭起来,放回去,然后又陷入沉思。面前有这么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人一动不动,害的我连书也看不进去,何况我的急性子也不肯装哑呢。他要是乐意完全阻止我,可我还是要讲话。
  “最近有没有黛安娜和玛丽的信?”
  “就是上周给你看过的那封。”
  “你自己的安排有什么变化吗?离开英国的日子不会比预料得要早吧?”
  “恐怕不会,真的,这种机会太好啦,轮不到我头上。”至此,我一无所获,便只好改变个话题——想谈谈学校和学生的事。
  “玛丽·加勒特的母亲好些了,今早玛丽又来上学了。下星期还会有四个从铸造厂来的新生——本能今天来的,只可惜被大雪挡住了。”
  “是么!”
  “奥利弗先生打算为其中的两个负担学费。”
  “真的?”
  “他还准备在圣诞节请全校的客。”
  “知道了。”
  “这是你的意思吧?”
  “不是。”
  “那是谁的?”
  “是他女儿的,我想。”
  “这倒像她所为。她的心地善良。”
  “不错。”
  又是无言的停顿。钟敲八下,惊醒了他。他把架起的腿放下,然后直起身子,转脸向我。
  “把书撇开一会儿,坐的离火近点。”他说。
  疑惑,满怀疑惑,但我还是顺从了他。
  “半小时前,”他接着说,“我提到自己急于了解一个故事的下文。现在考虑了一下,觉得这故事还是让我来讲,让你来听好一些。在讲之前,得有言在先。这故事对你也许会觉得有些老掉牙了,不过换个人来讲老掉牙的故事倒往往给人新鲜感。至于其它东西,不论新也好,老也好,反正很简短。
  “二十年前,有一位穷牧师——这会儿甭管他姓甚名谁了——爱上了一位富家千金,她同样也爱上了他,就不顾她所有亲人的劝告,和他结了婚。结果婚礼一过,亲人们就立刻跟她断绝了关系。不到两年,这对轻率的夫妻就双双去世,静静地长眠在同一块石板下面了(我见过这座坟墓,现在它早已成为一座大墓地铺道的一部分。墓地环绕着一幢丑恶恐怖、煤烟漆黑的大教堂,位于某某郡一个人口稠密的工业城)。他们留下了一个女儿,她一生下来就落入慈善的膝头——冰冷的如同我今晚陷了进去,几乎无以自拔的那个雪堆。慈善把这个无依无靠的小家伙送到她母亲一方的一个有钱的亲戚家中,被孩子的舅母收养,一位叫做(我现在要提名道姓了)盖茨黑德府的里德太太——你吓了一跳——是不是听到什么动静?我看不过是隔壁教室屋梁上的耗子在乱爬而已。那屋子以前是作谷仓用的,我把它修缮改造了一下。谷仓总是有耗子跑来跑去——接着讲故事。里德太太收养了这孤儿十年,这孩子跟她一道是否快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从没听人说过。不过十年后,她把那孩子转到一个你知道的地方——就是那个洛伍德学校,你似乎在那儿住过很久。她在那儿似乎口碑很好,先做学生,后做老师,跟你一样——真的,我觉得她的身世与你的非常相似——她离开那里后去做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一点你们的命运又很相同,为某个罗切斯特先生工作,教授他所收养的一个孩子。”
  “里弗斯先生?”我打断他。
  “我猜得出你的情绪,”他道,“不过请你先克制一会儿,就快结束了,听我讲完吧。对罗切斯特先生的为人我无从了解。只知道他曾宣布要堂堂正正地娶这位年轻姑娘为妻,可就在圣坛前,这姑娘发现了他已有妻子,虽然疯了,但却还活着。他后来的举动和打算纯粹是猜测。可是接着发生了一件事,使他非要找到女教师不可,可结果发现她已走了——没人知道她什么时候走的,去了何方,如何走的。她是在晚上离开的桑菲尔德府,寻找她下落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那一带所有的乡下远远近近都找遍了,可就是得不到她的任何消息。可是找到她却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所有报纸都刊登了寻人广告,我本人也收到一位布里格斯先生的信,这位先生是个律师,我刚才讲的细节全是他告诉我的。这故事怪不怪呀?”
  “请告诉我一点,”我道,“既然你知道这么多,那肯定能告诉我的——罗切斯特先生现在的情况如何?他的身体怎样?他在哪儿?在干什么?他好吗?”
  “对罗切斯特先生的事我一无所知,信上压根没提到他,除开我讲过的他的那个欺骗与非法的企图之外。你倒应该问问那个女教师叫什么名字——问问非要找她的那件事是什么性质。”
  “这么说没有人去过桑菲尔德府?也没有人见过罗切斯特先生了?”
  “我想没有。”
  “可他们总该给他写过信吧?”
  “那当然。”
  “他们是怎么说的?谁有他的回信?”
  “布里格斯先生说,答复他请求的不是罗切斯特先生本人,而是一位女士,署名爱丽丝·费尔法克斯。”
  我顿觉万念俱灰,最担心的事大概已成真的。他很可能已离开了英国,绝望中不顾一切地跑到欧洲大陆,去了从前他常去的老地方。到了那种地方,他的强烈痛苦又能得到什么宽慰?——他的火一样激情又有什么发泄对象?我实在不敢回答这个问题。哦,我可怜的主人——差一点儿成了我的丈夫——我以前常称他为我亲爱的爱德华!”
  “他肯定不是个好人。”里弗斯先生说。
  “可你并不了解他——别对他说三道四。”我有些恼火。
  “好吧,”他心平气和,“说实在的,我的脑子里想的倒不是他,我还得把故事讲下去。既然你不肯打听那个家庭教师姓甚名谁,我就只好自己讲了——等一下——我这里。有——要紧事写下来才更让人放心,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那只皮夹又郑重其事地掏了出来,她把它打开,找了一遍,从夹层中抽出一张急急忙忙撕进去的破纸片儿,从纸的质地和上头深蓝、胭脂红、朱红的斑斑污迹,我知道这就是被他从盖画的薄纸上撕去的那条纸边。他站起身,把纸片儿凑到我眼前,我发现上头用黑墨水写着“简·爱”二字,是我自己的笔迹,肯定是在不留意时留下的。
  “布里格斯在信上跟我打听一位‘简·爱’,”他说,“报上的广告也找简·爱,而我认识一位简·艾略特——我承认我曾有过猜疑,但直到昨天下午,谜团才被解开。你承认真名,放弃化名吗?”
  “好吧——好吧——可是布里格斯先生现在在哪儿?他对罗切斯特先生可能比你知道得能更多些。”
  “布里格斯先生在伦敦,我怀疑他能否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有什么事。他感兴趣的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你却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不去问问布里格斯先生为什么要找你——他找你要干什么。”
  “啊,他要干啥?”
  “就是要告诉你,你在马德拉的叔叔爱先生已经过世了,他把全部财产留给了你。你现在阔气啦——就这件事——没别的。”
  “我!阔气了?”
  “对,你阔了——十足的女继承人。”
  马上冷场。
  “当然你还得证明自己的身份,”圣·约翰很快的接着说,“这一步也没什么困难,你马上就能获得所有权。你的财产被投资在英国国债上了,布里格斯那里有遗嘱和必要的文件。”
  这儿又翻出张新牌!读者呀,瞬忽之间由穷变富是件好事——大好事。但并非一件立刻就能领会,从而乐于享受的事。况且,生活中比这更激动人心,更欢天喜地的机会还有的是。此事有根有据——实实在在,没有任何理想成份。与之相关的一切都严肃而可靠,它的表现形式也同样如此。一听说自己得到一笔财产,你不会欢蹦乱跳高呼万岁!你就会开始考虑责任,琢磨事务,在心满意足,心安理得之余便会生出种种心事,于是我们克制自己,庄严地皱起眉头,思索我们的幸福。
  另外,遗产、遗赠这类字眼儿,总是与死亡、葬礼结伴而来。我听说过的那位叔叔死了——我唯一的亲戚。自从知道有他这个人。我就一直珍藏着有朝一日与他相见的希望。可如今我休想再见他了。而且这笔钱只留给我,而不是给我和快快乐乐的一家人,只是孤孤零零的一个人。不用说这是一大恩典,自立会让我感到妙不可言——是的,我感觉到了这一点——一想到这些我就欢欣鼓舞了。
  “你总算展开眉头了”,里弗斯先生道,“我还以为美杜莎在看你,把你变成了一块石头了呢——没准儿你现在要打听打听一下你的身价了吧?”
  “我身价多少?”
  “哦,一点点!当然不值一提——我想人家说的是两万镑吧——那又怎么了?”
  “两万镑?”
  又让人大吃一惊——我还以为是四、五千镑呐。这消息真让人目瞪口呆。从没听过圣·约翰大笑,这时他却打起哈哈来。
  “喂,”他说,“你要是杀了人,我来告诉你罪行败露,你的样子也不至于令比现在更吃惊吧。”
  “这数目实在太大了——你没觉得是弄错了吗?”
  “一点儿没错。”
  “或许你把数字看错了——大概是两千镑吧!”
  “是大写的,又不是数字——是贰万镑。”
  再次觉得自己就像个胃口适中的人,却单独坐在满满一桌可供上百人享用的宴席旁。里弗斯先生站起来,披上斗篷。
  “今晚若不是这么风雪交加的话,”他说,“我会要汉娜来跟你作伴的。你孤零零的一个人实在太凄凉了。可是汉娜,那可怜的人儿!不像我这么能踏雪,她的腿可没有我的长,所以我只好让你独自悲伤了。晚安。”
  他已在拉门闩了,我突然心生一念。
  “等等!”我叫道。
  “什么事情?”
  “我搞不懂为什么布里格斯先生会写信向你打听我,他怎么认识你,又怎么会想到,住在这么个偏僻角落的你,能够帮他找到我呢。”
  “哦!我是个牧师,”他回答,“许多怪事人们都喜欢找牧师打听。”门闩又响了。
  “不,这不能使人满意!”我嚷道。老实说,他匆忙而不加解释的回答非但没打消我的好奇心,反而刺激了它。
  “这事太怪了,”我添一句,“我一定要搞清楚。”
  “改天吧。”
  “不行,就今晚!——今晚!”他从门口转过身,我插到他与门之间。
  他满脸尴尬。
  “不把事情全盘托出,就别想走!”我说。
  “现在我还不太想讲。”
  “你得讲——非讲不可。”
  “我情愿让黛安娜或玛丽告诉你。”
  他的拒绝当然把我的急切推到了极点,必须得到满足,而且是刻不容缓。我这样对他说。
  “可我告诉过你,我这人铁石心肠,”他道,“很难被说服。”
  “可我也是同样铁石心肠——别想拖延。”
  “而且,”他又说,“我心冷面冷,什么热情也打不动。”
  “那我热情如火,火能化冰。瞧,炉火已把你斗篷上的雪化掉了。同样原因,雪水滴到了我地板上,给它弄得就像踩过的街道。里弗斯先生,你这种玷污我铺沙厨房的滔天大罪与恶劣行径,如果想得到原谅的话,就必须告诉我我想了解的事情。”
  “那么好吧,”他说,“我投降。就算向你的真诚,也算向你的恒心投降,滴水可以能穿石嘛。再说,总有那么一天得让你知道——早晚都一样。你真名叫简·爱?”
  “当然,这个先头就已经肯定了。”
  “你也许不知道我跟你同名吧?——我受洗时的名字是圣·约翰·爱·里弗斯。”
  “是吗?真的?想起来了,你回回借我看的书上名字的缩写中都有个字母E,可我从没问过你这字母代表什么名字。不过那又怎么样?自然——”
  我突然打住,一个念头掠过脑际,这念头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更不知怎样表达——它具体化了——刹那间变为一件实实在在可能的事——种种情况相互交织各就各位,排列有致。那堆无形无状的链环,现在一下子被拉直,一个个环节都十全十美,变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凭直觉我就明白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等圣·约翰再多说一个字。但我不能期望读者也有同样的直觉,所以还是重复一遍他的解释。
  “我母亲姓爱。她有两个兄弟,一位是牧师,娶盖茨黑德的简·里德为妻子,另一个是约翰·爱先生,在马德拉群岛的丰沙尔做生意。布里格斯先生是爱先生的律师,去年八月写信通报我们舅舅的死讯,说他已将全部财产留给了他哥哥的孤女。他忽略了我们,是因为和我父亲从前有过争吵,一直没有能和解。几星期前,律师又来信,说是女继承人不见了,问我们是否知道她的下落。一个随意留在纸条上的名字让我找到了她,其余的你都知道了。”他又要走,但我用背顶住了门。
  “请听我说,”我道,“请给我片刻时间喘口气,想一想。”我顿住——他站在我面前,手里拿着帽子,沉着镇静。我接下去——
  “你母亲是我父亲的姊妹?”
  “对。”
  “那也就是我的姑妈?”
  他点点头。
  “我的约翰叔叔就是你的约翰舅舅?你还有黛安娜和玛丽是他姐妹的孩子,正如我是他哥哥的孩子?”
  “一点不错。”
  “这么说你们三人就是我的表哥表姐,我们各有一半血统是完全相同?”
  “是的,我们是表兄妹。”
  好好凝视着他,仿佛找到了一个哥哥,一个可以为之骄傲的哥哥,一个我可以去爱的哥哥。还有两位姐姐,初次相遇,她们的品质就引起我真诚的钦佩与爱慕。站在湿漉漉的地上,透过沼泽屋厨房低矮的格子窗,怀着对她俩的极大兴趣和对自己的辛酸绝望,我曾经凝望过她俩,没想到她们就是我的近亲姐妹呀。而这位发现我差点死在他家门前的年轻沉稳的绅士,竟是我的血亲。孤苦伶仃的我呀,你有了一个多么伟大的发现!这才是财富呢!——心灵的财富!——纯洁真挚情感的宝藏。这是上天的恩赐,灿烂夺目,生机勃勃,令人鼓舞——不像笨重的黄金赠礼,尽管贵重受人欢迎,却沉甸甸使人压抑。从天而降的欢乐使我拍起巴掌——心儿狂跳,血管颤抖。
  “哦,太高兴啦!太高兴啦!”我喊道。
  圣·约翰微笑了:“不是说过你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吗?告诉你发了大财你却绷着面孔,现在倒为一件区区小事高兴成这样。”
  “你这话怎么讲?对你来说也许算区区小事,你有两个妹妹,可能不在乎什么表妹。可我从前谁也没有,现在却突然有了三个亲戚——或者两个,你要不想算在内的话——一下子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再说一遍,我太高兴啦!”
  我快步穿过房间,又打住,思如潮涌,快得让人透不气来,快得让人来不及接受、领悟、梳清——我想到自己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能做什么,会做什么,而且要快点儿做。看看空荡荡的墙壁,仿佛它是天空,挤挤匝匝都是刚升的星星——每一颗都照耀着我奔向一个目标或一种欢乐。救我性命的人们呀,我一直无所表白地爱着,现在可以报答你们了。他们身负枷锁,我可以使他们自由,他们骨肉分离,我可以使他们重新团聚——独立与财富属于我,也可以属于他们。我们不是四个人吗?两万镑平均分配,每人就有五千——足够足够,绰绰有余。公平合理——相互的幸福也有了保障。现在财富不压在我心头了,它不仅仅是一份遗产,是生活、希望、快乐的馈赠。
  种种念头猛然袭来,自己的神态如何,我不知道。但是很快就察觉里弗斯先生往我身后安了把椅子,温存地试图让我坐下来,还劝我冷静些。对这种暗示我到手足无措心烦意乱的做法,我加之以轻蔑,推开他的手,然后开始走来走去。
  “明天就给黛安娜和玛丽写信,”我说,“告诉她们马上回家。黛安娜说过,她们俩若各有一千镑就会心满意足,现在五千镑会使她们过得非常好。”
  “告诉我到哪儿能给你弄杯水,”圣·约翰道,“你真该好好安静下来才成。”
  “胡说!给你一笔如此大的遗赠会使你怎么样?能不能把你留在英国,说服你娶奥利弗小姐,像普通人一样安居乐业?”
  “你瞎扯啦,头脑发昏。我太突然,告诉你这消息,害得你兴奋过度。”
  “里弗斯先生!你真让人不耐烦。我现在头脑清醒着呐,你误解了,或者说你故做误会。”
  “说不准你再解释得详细些,我就能更明白。”
  “解释?还有什么可解释的?你不会不清楚,两万英镑,也就是咱们讨论的这笔钱,在一名侄女和三名外甥之间平分,每人正好得五千吧?我想要的就是请你给你两个妹妹写信,告诉她们各人所得的财产。”
  “你说的是你所得的财产吧。”
  “我已说过了,对这事的想法,我不能再有其他的想法,我不是个自私自利,盲目不公,忘恩负义的人。再说,我决心要有个家,有些亲戚。我喜欢沼泽屋,我要住在沼泽屋。我喜欢黛安娜和玛丽,我要一生一世与她们相亲相爱。我拿到五千镑就又开心又有用了,可要是让我拿两万镑,我就会感到痛苦压抑。况且,两万镑都给我虽然合法,却不公道,所以我才把对我来说绝对多余的东西转让给你们。甭反对,也甭讨论了,咱们意见一致,把这事立刻定下来吧。”
  “这么做只是一时的冲动,你应该花几天的功夫好好思考思考,然后你的话才能算数。”
  “哦!要是你怀疑的只是我的诚意的话,那好办,看看按我说的那样做是否公平?”
  “我的确看到了某种公平,但它却有悖于一切常规。再说,拥有全部财产是你的权利。我舅舅含辛茹苦的挣下这笔钱,他爱留给谁就留给谁。而他愿意留给你。说到底,公道允许你留下它,你完全可以问心无愧地认为它只属于你。”
  “对我来说,”我反驳道,“这事不仅事关良心,也同样涉及感情。我非得满足一下自己的感情,因为我实在缺少这样做的机会。哪怕你和我争吵、反对、搅扰一年,我仍不能放弃这种美妙的乐趣。我现在已经看到了它一眼——那就是或多或少地报答你们的一份恩惠,来给自己赢得终身的友情。”
  “你现在这么想,”圣·约翰道,“现在因为你还不知道拥有财富,从而享受财富的那种滋味,你还不知道两万镑能给你带来什么,会使你在社会上获得怎样的地位,会为你铺展什么样的前程,你还——”
  “而你,”我打断他,“根本不能想象我对兄弟姊妹的爱有多么的渴望。我从没有过家,从没有过兄弟姊妹,现在我必须拥有他们不可。你不会不肯承认我,接受我吧?”
  “简,我愿做你的哥哥——我妹妹们会成为你的姐姐——完全用不着以牺牲你的正当权利为条件。”
  “哥哥?不错,离我有一千里格之遥!姐姐?不错,给陌生人去当牛当马!而我,腰缠万贯——塞满既非自己亲手挣来并且也不配享有的钱!你们,却身无分文!多了不起的平等与博爱!多亲密的团团圆圆!多和美的相亲相爱!”
  “可是,简,你所向往的亲情和天伦之乐,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来实现,根本不必用你所考虑的办法。你可以结婚呀。”
  “瞎说!结婚!我才不想结婚,绝对不结婚。”
  “话说过头啦,这样信口断言正好证明你的兴奋过度。”
  “才不过头呢。我的感觉我自己知道,连结婚这个念头都让人反感。根本没有人会为了爱而娶我,我可不愿意让人仅仅当作是金钱投机的好机会。我不要陌生人——毫无共同之处,格格不入。我要自己的亲人,要我十分了解的人。再说一遍你愿做我的哥哥,你刚才说的时候我好满足,好快活。如果你是诚心诚意的,就再说一遍吧。”
  “我想我可以。我知道自己一向都很疼爱我的亲妹妹,也知道这种爱要以什么为基础——尊重她们的价值,钦佩她们的才能。你也很有原则和头脑,你的趣味与习惯极像黛安娜和玛丽,你在场总能让我很愉快,你的言谈早已让我感到是一种有益的慰藉。我觉得可以很轻松很自然地把你放在我的心里,就当作是我的第三个也是最小的妹妹。”
  “谢谢你,你这话让我今晚很满足。现在你最好走吧。要是呆得太久,说不准又会让我产生什么不信任的疑虑而使我生气。”
  “那学校怎么办,爱小姐?现在非关掉它不可了吧,我想?”
  “不,我会一直保留着这份工作,直到等你找到替代的人再说。”
  他赞同地笑了。我们握握手,他告辞了。照我的心愿解决遗产问题的事,后来所进行的斗争和争辩就不必细述了。我的任务虽然非常艰难,但我下定决心——最后,表兄表姐们明白我要公平分配财产的心愿不可改变,而且他们也一定感觉这种打算十分公平合理,加上可能意识到了若处于我的地位,他们也会跟我的主意完全一样——便终于让步,同意将此事提交公断。我们选中的仲裁人是奥利弗先生和一位能干的律师,他们两人很都赞同我的意见,我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转让的契约草拟已就,圣·约翰、黛安娜、玛丽和我各人都拥有了一份富裕的财产。
##第三十四章
  一切安排妥贴时,已近圣诞节了,休假的日子就快要到了。我关了莫尔顿学校,并注意分手时不让学生们空手而归,好运令我心情愉快,而且出手大方,把我们大量得到的东西分些给别人,也算让自己不寻常的激动心情渲泄一番。我早就高兴地感到,许多乡下学生喜欢我。分手时,她们的感情表现得朴实而又强烈。当我发觉自己在她们纯朴的心灵中真的占有一席之地,我深深地感到满足,答应她们以后每周都去看她们,在学校里给她们上一小时课。
  里弗斯先生来了——看着如今已达六十名之多的学生,在我面前一一走出,然后看着我锁上门——我手拿钥匙,与五、六个最出色的学生说几句额外的再会。这几个姑娘举止有礼,谦虚可敬,知识渊博,是英国农民阶层中的佼佼者。这个评价很高,说到底,英国的农民在欧洲各国的农民中,堪称最有教养,最有礼貌,最有自尊的了。从那以后,我见过法国与德国的农妇们,她们中最好的与我莫尔顿的姑娘们相比较,也显得愚昧无知,粗陋庸俗。
  “劳顿了这么久,不感到自己已得到了报偿吗?”等学生们走后,里弗斯先生问。“不觉得趁青春年华做些真正的好事让人快乐吗?”
  “那不用说。”
  “而且你才辛苦了几个月!如果把终生都献给提高自己的民族的重任,生命不是更有意义吗?”
  “不错,”我说,“但我却不能永远这样下去。我不仅要培养别人的才能,也得享受自己的本事。我现在就要这么做了,不要让我的身心再回到学校上头,我现在已离开了它,只想好好过个假期。”
  他一脸严肃。“现在怎么了?你忽然这么迫不及待是什么意思?打算做什么呀?”
  “准备活跃起来,尽我最大的力量活跃一番。首先得请你让汉娜自由,另外请个人服侍你。”
  “你需要她?”
  “对,要她和我去沼泽屋。黛安娜和玛丽一周后就会回家了,我想在她们回来之前收拾好一切。”
  “明白了。我还以为你要自己逃离这儿,出门远游呢。你不走更好,汉娜可以跟你去。”
  “那就告诉她明天准备好。给你学校的钥匙,明早再把我住所的钥匙给你。”
  他接过钥匙,“你交钥匙倒是挺痛快的”,他说。“我难以理解你的轻松。真不知道你丢下这份工作后打算再干什么,如今你生活中的目标、主旨和雄心都是些什么?”
  “我的头一个目标是把沼泽屋彻底收拾干净(懂得我这话的全部意义吗?),从每一个房间直到地窖;第二个目标是用蜂蜡、油、数不清的抹布把它们统统擦洗一遍,擦得锃亮锃亮的;第三个目标,以数学般的精确度安置每把椅子、每张桌子,每张床,每块地毯。然后再几乎用尽你所有的煤和泥炭,给每间屋子都生上一炉好火。最后,在你的妹妹回来的前两天,我和汉娜要整天忙乎,拼命地搅鸡蛋、拣葡萄干、磨香料、做圣诞蛋糕、剁馅饼用的肉馅,还要慎重其事地施行其它一些烹饪仪式。跟你这种门外汉就用这种话来讲就行了,你反正也不懂。一句话,我的目的就是在下周四黛安娜和玛丽到家之前,要做到万事俱备,把一切都弄得妥妥。我的雄心就是在她们来时给她们一个最理想的欢迎。”
  圣·约翰微微一笑,但还是不满意。
  “眼下这么做还行,”他说。“不过,老实说,我相信在头一阵快乐的冲动过去之后,你就能看得远些了,别光盯着亲人的亲情和家庭的愉悦。”
  “这才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呐!”我插嘴。
  “不,简,这个世界并非享乐之地,不要打算去把它变成这样。它也并非是休闲之地,不需要松懈懒惰。”
  “正好相反,我打算大干一番。”
  “简,我暂时谅解你,给你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充分享受一下你的新身份,痛痛快快地陶醉于刚找到亲戚的喜悦中。但这以后,希望你能开始看得更远些,不要老盯着沼泽屋和莫尔顿,姐妹之情,文明富足带来的自私安逸和肉体享受。希望你的活力会再度使你大显身手。”
  我吃惊地看着他说:“圣·约翰,你这么说话简直居心叵测。我一心想跟女王似的称心如意,但你只想扰得我心烦意乱!你有什么目的?”
  “目的是让上帝赐你的才能可以发挥作用,对此他会有一天会严加盘问。简,我要密切而担心地注视你——我预先警告你。要想法子去克制对庸俗的家庭乐趣的过分热情,不要那么执着于肉体享受,把你的毅力与热忱留给一项适当的事业,别把它们虚度在平庸而又稍纵即逝的事情上。听见了么,简?”
  “听见了,就好像你满嘴希腊文似的。我觉得自己拥有充分的理由感受快乐,我会十分快乐的,再见!”
  待在沼泽屋真快活。我拼命的干活儿,汉娜也是。眼看我把整座房子搅得天翻地覆——扫呀,刷呀,清理呀,烧煮呀,忙得简直不亦乐乎,她也简直着了迷。说真的,在我们天昏地暗地忙乱了一两天之后,又一步步的从我们自己制造的混乱中理出头绪,好让人开心。我已去过一趟S城——采购了一些新家具。表哥表姐们全权委托我,随我的心愿对房间的布置做些变动,还为此拿出一笔专款。普通的起居室和卧室,我都让它们基本保持原样,因为我知道黛安娜和玛丽再见到原来朴实的桌椅和床铺,会比看到最时新的家具更觉得赏心悦目。不过增添些新意也有必要,以便让她们回家之后感到我所希望有的那种新鲜刺激,新的漂亮的深色地毯和窗帘,精心挑选的古老瓷器和青铜器装饰品,新套子新罩子,梳妆台上的镜子与化妆盒之类,都能达到这个目的,它们的模样新鲜却不俗艳。一间空余的客厅与卧室被彻底重新布置,摆上古色古香的红木家具,挂上深红色的帷幔,过道里铺上粗帆布,楼梯上铺了地毯。一切完工后,我只觉得沼泽屋内光鲜朴实而又舒服,堪称典范。而这个季节,实际上它的外部却是冬日的凋敝衰朽,凄凉满目的样板。
  不寻常的星期四终于来啦,她们估计天黑时分会到家。黄昏之前,我就把楼上楼下生起火来,厨房内清清爽爽,汉娜和我都已衣冠整洁,一切准备就绪。
  圣·约翰先到。我已求过他离家远点儿,等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再来。老实说,一想到四壁之内肮脏琐碎乱哄哄的样子,就足够把他给吓得远远的了。他发现我在厨房里,正烤制茶点时用的蛋糕。就走近炉子。他问我是否终于做够了女用的活计。我的回答是,请他陪我视察一遍自己辛辛苦苦的效果。我好不容易才拉着他在房子里兜了一圈。楼上楼下到处转的时候,我推开每张门,他都只向里头瞄一眼,说我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如此多改变,肯定累坏了,烦透了,但对他家的改变却一个字的快感都没有表示。  
  这种沉默真让人扫兴。也许这些改动搅坏了他看重的某些往事的联想,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这么回事,语气当然颇有些丧气。
  “没有的事儿,正好相反,我看到了你小心翼翼的尊重了一切联想。老实说,我是怕你在这种事儿上花的心思太多,不值得。比方说,这间屋子是怎么布置的,你花了多少时间考虑吗?——顺便问一句,你知道某本书搁在哪儿了呀?”
  我指给他看书架上的那本书,他取下来,缩到平日老待的窗户的角落里,埋头看起书来。
  读者呀,听我说,我可不喜欢他这副样子。圣·约翰是个好人,但我开始感到他对我讲的老实话,他真是个铁石心肠的家伙。生活中的人情世故赏心乐事根本不可能吸引他——宁静的乐趣也不会迷住他。的确,他活着只是为了向往——向往善良与伟大的东西,当然罗,可他却决不肯安定下来,而且也不赞成周围的人安定,看着他那高高的前额,宁静,苍白,有如白色的岩石——还有他潜心看书时优美的轮廓——我突然明白他几乎不可能成为一个好丈夫,做他的妻子一定够恼人的。我恍然大悟他对奥利弗小姐爱情的性质了,并且同意了他的话,他对奥利弗小姐的爱只是欲望之爱。理解了他为何会因为这种狂热感情的影响而鄙视自己,为何要抑制和毁灭这种感情,为何会不相信这种感情能永远给他或她带来幸福。我因此还明白了他是那种大自然可以造就成为英雄的材料——基督教或异教的英雄——法律制订者、政治家、征服者。一座坚强的堡垒,可以去支撑重要的影响。然而在家里,却常常像是根冰凉笨重的柱子,阴郁沉闷,令人不悦。
  “这间客厅不是他待的地方,”我暗想,“喜马拉雅山脉,南非丛林,甚至几内亚海岸的沼泽地,才是他的用武之地。他完全可以回避家庭生活的安逸,因为这不是他所要活动的天地,他的才能会在这停顿不前——无法发展或发挥作用,只有在斗争和危险之中——展示勇气,发挥能力,考验毅力的地方——他才会说话和行动,从而成为领袖和优胜者。而在家里,一个快乐的小孩子都要比他强。他选择传教士的事业做得对——现在我可以理解了。”
  “她们回来啦!她们回来啦!”汉娜一边嚷着一边一把推开了客厅的门,老卡罗也欢快地汪汪欢叫。我冲了出去,这时天已黑了,但听得见车轮滚滚。汉娜马上点燃一盏灯,马车在便门口前停下,车夫打开门,先下来的是一个熟悉的身影,接着又是另一位。一眨眼我的脸就被埋到了她们的帽子下面,先挨挨玛丽柔软的脸蛋,再碰碰黛安娜飞扬的卷发。她们欢笑着,亲亲我,又亲亲汉娜,拍拍乐得快发狂的卡罗,急着询问是否一切都好,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便匆忙进屋去了。
  她们两人长途颠簸,从惠特克劳斯匆忙赶来,累得四肢僵硬,又被刺骨的夜风冻得手脚麻木,不过一见欢快的炉火,就变得笑逐颜开。车夫和汉娜给屋里搬着箱子。她们姐妹俩问起圣·约翰,这时他才从客厅里走出来,两人立刻张开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他却不动声色地各吻了她们一下,小声道了句欢迎,站了一会儿让她们和他谈话,然后说了一声想必她们很快就会到客厅去跟他会合的,就难以逃避地退回客厅去了。
  我点好蜡烛以便让她们上楼,可是黛安娜先得嘱咐几句招待车夫的话,然后两人才跟着我走。看到整座房间被修葺一新,她俩非常开心。对新帷幔、新地毯和五彩缤纷的瓷花瓶,她们也大为赞赏。我觉得自己的安排很令她们的心意,所做的一切能为她们快乐的探亲之行增添了一些魅力。
  那夜真是惬意。表姐们欢天喜地,滔滔不绝地说东说西,她俩的畅谈掩盖了圣·约翰的沉默。看到妹妹们,他由衷地高兴,但她们洋溢的热情,无尽的喜悦却未引起他的共鸣。当天的大事——黛安娜与玛丽的归来——使他愉快,但随之而来的欢跃喧闹,喋喋不休,热烈欢迎,又使他厌烦。看得出来,他巴不得第二天的清静早些来临。茶点过后约摸一个小时,这夜的欢乐达到了顶峰。可忽然听到敲门声,汉娜进来说:“来了个穷孩子,来得可真不是时候,他说他妈妈快死了,想请里弗斯先生去看看。”
  “她住哪里,汉娜?”
  “一直要到惠特克劳斯的坡顶,差不多四英里路呐,而且一路上都是沼泽和青苔。”
  “告诉他我马上就去。”
  “先生,我看你还是别去的好。天都黑了,那条路又特别难走,那片沼泽地压根儿就没路。再说今晚这么冷——风从没刮得这么大过,先生,最好还是传个话,明天早上再去。”
  但他已去了走廊,开始动手披斗篷。既没有反对,也无怨言,动身就走。当时已经九点钟了,直到半夜他才回来,又疲又饿,但比出发时的样子快活多了。他又尽了一份责任,一份努力,感到自己具有克己献身的力量,他的自我感觉好多了。
  恐怕接下来的整整一星期都会使他不耐烦。这是圣诞节前的一周,我们没正经事干,就一味在家兴高采烈地乱闹。荒原的空气,家里的自由,幸运的曙光,对黛安娜与玛丽的心灵好比是增强生命的灵丹。她俩从清晨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整日的乐不可支,话多得没完没了,而且妙语连珠,精辟新颖,让人着迷。我宁肯听她们谈,也跟她们谈,把其它所有事情搁在一边。对我们的快活,圣·约翰并不非难,但避之不迭。他很少在家,他的教区很大,人口又分散,奔波于不同地方探访病人穷人,是他每天的例行公事。
  一天,我们正吃早饭,黛安娜沉思片刻后问他:“你的计划还没改变吗?”
  “没变,也不能变。”他回答。接着又告诉我们,他离开英国的时间已定在明年。
  “那罗莎蒙德·奥利弗呢?”玛丽的问题脱口而出。可话刚出口,又打个手势仿佛希望能收回。圣·约翰正拿着一本书——吃饭时看书是他的孤僻习惯——关上书,抬起头。
  “罗莎蒙德·奥利弗,”他道,“就要嫁给格兰比先生了,他是S城里门第最好、最受尊敬的居民之一,是弗里德里克·格兰比爵士的孙子和继承人。昨天她的父亲刚刚告诉我这个消息。”
  他的两个妹妹相互看看,又再看看我,我们三人又一齐看他。但他倒像玻璃一般平静。
  “这门亲事肯定太急了,”黛安娜说,“他们一定认识还不长。”
  “才两个月,是十月份在S城举行的郡舞会上认识的。不过这门亲事并没有任何障碍,双方面都称心如意,拖延没有必要。弗里德里克爵士已把S城的府第送给了他们,只等装修好,人可以住,他们就结婚。”
  这次谈话后,在头一次发现他是单独一人时,我就忍不住问此事是否让他伤心,可他似乎并不需要什么同情。结果使我非但不好硬着头皮再作表示,反而一想到初次的冒失就感到羞愧。再说,我已不再惯与他交谈,他的冷若冰霜,把我的坦率给冻在了下面。他没有信守诺言,把我当作妹妹看待,甚至还不断在我们中间搞出些小小的令人寒心的区别,根本无意于发展真诚的感情。总之,由于我被认为亲人,并同住在一幢房子里,使我感到我们之间的距离倒比当初我只当是个乡村女教师时更大。想到自己曾经深得他的信任,我就简直无法理解他今日的冷漠。
  正因为这种情况,所以他当突然从俯身面对的书桌上抬起头跟我说话时,我不免有些惊讶。
  “瞧,简,仗打完了,并且取得了胜利。”
  听他这么一说,吓了我一跳,没立刻作答,迟疑片刻才说:
  “但是,你能肯定自己跟那些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取胜的征服者不一样吗?这样的胜利再来一次岂不要毁掉你?”  
  “我看不至于。即便如此也没多大关系,我再不会为另一场这种胜利而奋斗了。这场斗争的结局是决定性的,我的道路已经扫清,感谢上帝!”说完,他又埋头文件,沉默起来。
  随着我们的共同欢乐(就是黛安娜、玛丽和我的)逐渐平静,大家又恢复了往日的习惯和正规的学习。圣·约翰待在家里的时间更多了,他和我们坐在同一间屋子,有时一坐就几小时。玛丽作画,黛安娜则继续读她的百科全书(令人敬畏而惊奇)。而我苦攻德文,他思考着他那神秘的学问,即某种东方语言,他认为学会这种语言对他的计划十分必须。
  他好像这样忙着,坐在自己的角落,一声不吭,专心致志。可那双蓝眼睛却时常离开那外国气派的语法,游移过来,有时紧盯着我们,这些同学们,仔细观察。若我的目光与他的相遇,他就立刻收住,但不久又探寻似地回到我们桌旁。真奇怪他什么意思,还奇怪他回回准时表示满意的神情,只为一件我认为并不很重要的小事,就是我每周一次的造访莫尔顿学校。更令人不解的是,如果天气不好,刮风或是下雪,他的妹妹们便劝我不要去,而他必定会蔑视她们的操心,鼓励我不顾天气情况而去完成任务。
  “简可不是你们想造就的那种软骨头,”他会说,“她能顶住山风、骤雨,或飞雪,跟咱们谁都一样。她身体结实,能屈能伸——比许多身体健壮的人更能适应多变的气候。”
  等我回到家,有时风吹雨淋,疲惫不堪,但却从不敢抱怨,知道只要我一嘀咕他肯定会生气。不论何时,坚韧不拔都使他高兴,反之,则十分恼火。
  然而,一天下午,我请假在家,因为真害了严重感冒。他的妹妹们代替我去了莫尔顿,我坐着读席勒的作品,他苦钻天书般的东方涡卷形字体。我放下翻译,改做练习时,恰好向他那边看了看,结果发现自己一直处于他那蓝眼睛的监视之下,不知他已从头到脚,反反复复把我盯了多久了。那目光那么锐利,那么冷淡,一时竟让我迷信起来——仿佛正与什么神秘可怕的东西同居一室。
  “简,你在干什么?”
  “学德文。”
  “我想让你放弃德文,改学兴都斯坦语。”
  “你不是说真的吧?”
  “是真的,而且非要你这么做不可。我会告诉你为了什么。”
  于是他接着解说兴都斯坦语就是他现在正学的语言。可是学了后面,很容易就忘掉了前面,如果要是有个学生,就能给他很大的帮助,可以一次次地教学生学习基础知识,从而使自己把它们牢记在心。他在我和他的两个妹妹中间犹豫了好久,最后终于选择了我,因为他发现在我们三人当中我最坐得住。我愿帮他的忙吗?也许我不必作长久牺牲,反正现在离他走的日子已几乎不到三个月了。
  圣·约翰不是个容易拒绝的人,你会觉得,给他留下的每个印象,不论痛苦还是欢乐,都会被深深刻下,永不磨灭。我同意了。等黛安娜和玛丽回家,前一位发觉自己的学生换到了哥哥的名下,大笑起来。她和玛丽一致同意,圣·约翰休想说服她们走出这一步。
  他平静地说:
  “这我知道。”
  我发现他这个老师非常的耐心克制,而且一丝不苟。他企望我学很多,一旦满足了他的期望,他就以他的方式表示充分赞许。渐渐地,他对我产生了某种影响,足以夺走我心灵的自由。他的称赞和注意比他的冷漠更碍手碍脚,只要他在,我就再也无法谈话自如,因为总有一种纠缠不休的恼人直觉在提醒我,活泼愉快(至少我所表现的)让他厌恶。我完全意识到,只有严肃的情绪和认真的工作他才接纳。只要他在,想别的事,干别的事,都是徒劳。我堕入到冰冻般的魔力之中,他说“去”,我就去;“来”,我就来;“做这个”,我就做。可我并不喜欢自己的奴性,多少次都希望他像从前那样忽视我。
  一天晚上,上床时间到了,他的妹妹们和我围着他道晚安。他按习惯亲了她们一人一下,也照习惯向我伸出了手。黛安娜正好心血来潮,想开个玩笑(她不会难受地被他左右,因为她自己的意志也极强,只是方式不同罢了),叫道——
  “圣·约翰!你不是常说简是你的三妹么,可你并没那样对她,你至少应该也亲亲她才是。”
  她把我推向他。黛安娜真让人生气,我一时心乱如麻,很不自在,正这么想着,感觉着,圣·约翰低下了头,希腊式的面孔和我的摆平,目光洞察一切地询问着我的眼睛——他吻了我。因为世上没有大理石吻或冰吻这类东西,要不我就会说我的牧师表哥的吻就属于那一类。不过,也许世上有实验性的吻吧,那他的吻就是这种。吻毕,他还看看我,好像想知道效果如何。效果很不惊人,我肯定没脸红,大概还有点儿苍白,只觉得这一吻就算贴在我镣铐之上的封条。此后他再也没有省略掉这个仪式,而我接受时的严肃与静默,倒似乎对他产生了某种魅力。
  至于我,一天天的更想讨他喜欢,但这样一来我又一天天的感到只有抛弃自己的一半天性,扼杀自己的半数才能,改变自己先前的情趣,迫使自己追求天生并不喜欢的事业,攀登我永远无法达到的高度才行。为追求这个高标准,我时时备受摧残。这事根本就办不到,那就好比想把我那不匀称的五官塑造成他标准的古典式样,把我不安份的绿眼珠,染上他那种海蓝色的庄严光泽。
  然而,目前不光是他的支配意识在奴役着我,最近我还动不动就一脸的忧伤。一个吃人的恶魔坐在了我心坎上,吸干了我快乐的源泉,这恶魔就是焦虑不堪。
  读者呀,你也许以为,在这些环境与命运的变迁中,我已忘记了罗切斯特先生。但事实上我从未忘记,一刻也没忘,我仍然思念着他,因为这不是阳光所能驱散的雾气。也不是暴风雨所能冲掉的沙滩上的人像。那是刻在大理石板上的一个名字,注定要与这石板一样与天地共长久。不论走到哪里,我都渴望知道他的情况,在莫尔顿学校,每天晚上只要一踏进我的小屋就开始牵肠挂肚。如今到了沼泽居,一回卧房就夜夜苦苦思索。
  在与布里格斯先生为遗嘱一事通信的期间,我曾经询问他是否知道罗切斯特先生现在的住址和身体情况。但是,正如圣·约翰的猜测一样,他对这些一无所知。于是我又写信给费尔法克斯太太,请她告诉我这方面的事,完全以为这样肯定能达到目的,能尽快得到回音。可两星期过去了,仍杳无音信,我好生诧异。两个月过去,邮件天天来,却没有一封是我的,我焦虑万分。
  再写信。心想兴许头封信被弄丢了。新的努力带来新的希望,跟上回一样照耀了几个星期,又跟上回一样日趋暗淡,患得患失,没有收到一行字,一句话。翘首以待,希望再次破灭,真是堕入了无边的黑暗。
  亮丽的春光环绕,我无心消受。夏日临近,黛安娜尽力想使我快活,说我一脸病容,要陪我去海边。圣·约翰则表示反对,说我需要的不是休闲而是工作,说我眼下的生活太没意义,该有个奋斗目标。或许为弥补这种不足,他延长了我的兴都斯坦语课程,并更迫切要求我学好。而我,活像傻瓜,从未想要反抗——也无法反抗。
  一天,去上课时我的情绪比平日更低沉,萎靡不振,因为刚才感到一种令人心碎的失望。早上汉娜告诉有我一封信,下楼去取时,心中肯定盼望已久的消息终于来临了。可结果发现只是布里格斯先生并不要紧的事务短笺。辛酸的挫折总是叫人泪水涟涟。此时,坐着研读一位印度作家难懂的词句与华丽的比喻时,泪水又溢了上来。
  圣·约翰喊我去他身边读书,当我想这么做时,嗓子却不听话,问句淹没在一片抽泣声中。当时客厅里只有他和我,黛安娜在休息室里练习音乐,玛丽在整理园子——这是个晴朗的五月天,空气清朗,阳光灿烂,和风阵阵。我的同伴对我的这种情绪并不惊讶,也不问什么原因,只说:
  “咱们停一会儿吧,简,等你平静些再说。”我赶紧压住骤发的激动。他安之若素,不声不响,靠在书桌上,象个医生似的,以科学的眼光观察病人的状况。这状况就象原在意料之中,而且司空见惯。我忍住抽泣,擦干眼睛,嘟哝了一句,说早上身体不适,就继续我的功课,最后终于完成。圣·约翰把我的书和他的书搁置一边,锁上书桌,说:
  “好啦,简,去散散步吧,和我一起。”
  “那我去叫黛安娜和玛丽。”
  “不用,今天上午我只要一个人作伴,并且必须是你。穿好衣服,从厨房门出去,沿着通往沼泽居尽头的那条路走,我马上就来。”
  我不知道有什么折衷的办法。有生以来,在和与自己性格相反、独断冷酷的人打交道时,我从来就不知道在绝对服从与坚决反抗之间,还有什么中间道路可选择。我一向忠实地服从,有时忍无可忍,便如火山般爆发,骤然变为坚决反抗。眼下的情况没有令人反抗的理由,我的心境也无意反抗,只有审慎地服从圣·约翰的嘱咐。十分钟后,我就踏着山谷荒凉的小径,与他并肩而行了。
  微风从西方吹来,掠过群山,带来石南与灯芯草的馨香。天空明净蔚蓝,小溪顺着幽谷流淌,涨涌着春的雨水,碧波澄澈充盈;奔腾而下,遍染太阳金黄的光芒,尽射天空蓝宝石的色彩。离开小路,我们踏上柔软的草地。草地细如苔藓,绿似碧玉,精致地点缀着一种小小的白色花朵,闪烁地开放一片星星似的黄花。而群山拥抱着我们,犹如溪谷尽头蜿蜒伸入到它们的怀抱。
  “在这儿歇会儿吧。”圣·约翰道。我们来到一个岩石群的最临近的零散的岩石跟前。这个岩石群守卫着一个隘口,隘口远处,小溪倾泻而下,化作一道瀑布。在更远处,大山抖落一身绿草鲜花,只剩下石南做衣裳,岩石为珠宝——那里,大山将荒凉夸张为蛮荒,清新娇艳变成愁眉苦脸——那里,大山守卫着与世隔绝,几乎无望的希望,还有静穆的最后一处避难所。
  我坐下来,圣·约翰站在我的身边。他抬头仰望隘口,低头俯瞰空谷,目光伴随小溪漂移远方,再回过头来横扫被流水染彩的洁净天空。他摘下帽子,任轻风吹拂他的头发,亲吻他的额头,好像在与这个常来的守护神交谈,用目光与它说声再见。
  “我还会见到它的,”他大声喊道,“在梦中,在恒河岸边沉睡的时候。还有,在更遥远的时候——另一种长眠征服了我——在一条更黑暗的小溪边上。”
  古怪的言语,古怪的热爱!严肃的爱国者对祖国的激情!他坐下来,半个小时过去了,两人都没吭声。他不开口,我也一样。沉默过后,他重新又开头:
  “简,六周之后我就走了,已经在‘东印度人’号订了舱位,六月二十号启航出发。”
  “上帝会保佑你的,因为你在为他和作。”我答道。
  “是的,”他说,“这是我的荣耀与快乐,我是永远忠实的主的奴仆。我的远行不受人类的指引,不由不完整法律支配,不听和我一样软弱的同类蛆虫的左右。我的国王,我的立法者,我的主人是尽善尽美的主。奇怪的是,我周围的人却不急于投入到同一面大旗下来——参加同一项事业。”
  “并非所有的人都具有你的力量,弱者想与强者比肩而行那是愚蠢。”
  “我不想跟弱者说话,想都没想他们。我只与能胜任这工作并且有能力完成人说。”
  “这种人太少了,极难找到。”
  “说得对。可一旦找到了,就应当激励他们奋进——并且告诫他们去努力——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才能,告诉他们为什么上帝赐给他们这份才能——让他们听到上帝的讯息——直接从上帝那儿,给他们一个选民的位置。”
  “如果他们真能胜任那项任务,他们心难道不会第一感知吗?”
  我感到仿佛有一种可怕的魔力正在头顶盘聚,我战战兢兢生怕听到什么致命的话施放和固定这一种魔力。
  “你的心怎么说的呀?”圣·约翰问到。
  “我的心没说话——没说话。”我怕被看透,有点毛骨悚然。
  “那么我得替它说了,”他的声音冷酷深沉,“简,随我去印度吧,做我的伴侣和同事。”
  山谷和天空仿佛顿时旋转了起来,群山也起伏翻腾!我仿佛听到来自天国的召唤——仿佛一位像马其顿那样的异国使者在宣布“过来帮助我们!”可惜我不是使徒——看不见那位使者——无法接受他的召唤。
  “哦,圣·约翰!”我喊道,“怜悯怜悯我吧!”
  我所哀求的人却自认为在履行神圣职责,不懂什么怜悯和同情。他继续说——
  “上帝与大自然要求你做一个传教士的妻子,它们赋予你的不是肉体的而是精神的天份,你一生就是操劳的命,而不是享受爱情的命,你要做传教士的妻子——一定会做。你将成为我的,我有权利要求你——不是为了我的享受,而是为我主的奉献。”
  “我不合适,我没这份天赋。”
  他料到我会这么反抗,并不恼火。真的,他往后一仰,靠在背后的一块岩石上,两只胳膊抱在胸前,面孔一沉。看得出来,他已经做好准备打一场持久战,而且积攒了足够的耐心要打到底——下定决心要赢得胜利。
  “谦卑,简,”他说,“是基督徒最基本的美德。你说自己对这份工作不合适,说得好。可是,有谁合适呢?或者说,那些真正受到召唤的人,有谁相信自己配得上呢?比如我,也不过是一粒尘土而已,与圣·保罗相比,我承认自己是最大的恶人。可我不许这种罪恶感将自己吓倒,我了解我的领路人,他公正而伟大,他既然选择了一个微弱的工具来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就会借助他无穷无尽的宝藏来弥补手段的不足。按我这样思考吧,简——像我这样相信,我要你倚靠的正是永久的磐石。不要怀疑,它能承载你人性的弱点重负。”
  “我不懂传教士的生活,从没做过传教士的工作。”
  “这方面,虽然本人卑微,却能给你所需要的帮助。我可以按小时给你分配任务,永远站在你身边,时刻帮助你。开始我可以这么做,很快(因为我了解你的能力)你就会和我同样有力,同样灵巧,就不会需要我的帮助。”
  “可我的力量呢?——从事这项事业我的力量呢?我感觉不到呀。你说话的时候,我内心不感应不激动,感不到光辉在照耀,生命在加速,也没有声音在忠告在鼓励。哦,但愿我能使你明白,此刻我的心像一座暗无天日的地牢,只有一种萎萎缩缩的恐惧,我躲在它的角落里——就是害怕被你说服,试图去做我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
  “我有答案给你——听着。第一次相遇后我就一直在观察你,整整观察了你十个月。那段时间里对你做了种种考验。我看到了什么,得到了什么结论呢?在乡村学校,我看到你干得很出色,遵守时间,诚实正直,不管自己的习惯和爱好,努力工作,做得能干熟练。你把握全局时能够取胜,你得知自己突然发财却非常冷静,从中我看到了一个毫无半点罪过的心灵——财产对你并无丝毫的影响,你坚决把你的财富分作四份,自己只留一份,为了公平,把其它三份给了别人,从中我认识到了一个以牺牲为幸福的灵魂。你温顺地按照我的意志,放弃了自己的兴趣,改学另一种,就因为我对它感兴趣。并且从此不知疲倦地努力——你面对困难毫不泄气毫无动摇——我承认你具备我所寻求的一切品格。简,你温顺,勤奋,无私,忠诚,坚贞,勇敢,十分温柔但又十分英勇。不要再不相信自己了——我可以毫无保留地信任你,作为印度学校里的一名女督导,印度妇女的好帮手,你的帮助将对我非常重要。”
  我头上的铁罩箍紧了,劝说步步为营,步步进逼,即便我闭上眼睛,这最后一番话也打通了似乎堵塞的道路,变得相对畅通无阻。我的工作原先模糊不清,杂乱无章,被他一说,便浓缩积聚,塑造得有模有样。他等待着我的答复,我要他给我一刻钟思考,然后再作出回答。
  “十分乐意,”他说着站了起来,往隘口那边走了一段,在一个石南丛生的土墩上躺了下去,一动不动。
  “我能做他要我做的事,我被迫认识和承认这一点,”我思虑着——就是说,如果不要我性命的话,可我感到自己的性命在印度的阳光下长不了——那又怎么样?他反正不在乎。我的大难来时,他会平平静静,庄严神圣地将我托付给赋予我生命的上帝。事情明明白白,离开英格兰,我就告别了一块心爱却空虚的土地——罗切斯特先生不在那儿了,即使他在,又能对我怎么样?可能对我怎么样?如今我只能没有他而活下去。没有比这样一天天拖下去更荒唐更软弱的了,好像自己在期待发生什么不可能的变化,好与他重新团聚似的。当然了,(正如圣·约翰一度所说)我必须从生活中寻找别的乐趣来代替失去的东西。难道此刻他建议我去做的不是人所能接受,上帝所能委派的最光荣的工作?难道它崇高的目的,高尚的,不正最好地填补了被拔除的感情被毁灭的希望所留下的那片空白?我想自己必须说,是的——但我却在发抖。唉!要是跟着圣·约翰,那就把自己毁掉了一半,要是去印度,那就等于走向死亡。而离开英国去印度,从印度走向坟墓之间的一段空隙该如何填补?哦,我很清楚!也明明白白。为满足圣·约翰,我得全心全意,直到筋骨疼痛。我能使他满意——小至最细微的中心点,大到期望的最边缘。如果真跟他走——倘若真做出他所希望的牺牲,我会呕心沥血,把一切都抛上祭坛——做一次完完全全的牺牲。他永不会爱我,但他会称赞我,我要让他看看他不曾想象的力量和从未猜测过的智谋。是的,我能和他同样任劳任怨。
  “这么说,答应他的要还有可能。但还有一条——可怕的一条,那就是他要求我做他的妻子,却对我毫无做丈夫的心意,他的心与那块泛着泡沫的小溪,正从上面流过的皱纹滚滚的巨石差不多。他只像士兵珍惜称心的兵器一般珍惜我,就那么回事。不嫁他,这倒也不让人伤心。但是我能让他如愿以偿——冷静地将他的计划付诸实践——完成婚礼仪式吗?从他手里接过结婚戒指,忍耐这样爱的形式(这我相信他会一丝不苟地遵守),而同时明白他的心完全不在我身上?能容忍自己意识到他给予的每一个爱的表示都仅仅是对原则的一种牺牲吗?不,这样的殉教太可怕了,我绝对做不到。做他妹妹,还可以陪他去——而不是做他妻子;对就这么对他说。”
  往石南丛望去,他就躺在那儿,纹丝不动,像根横倒的柱子。他把脸转向我,目光警惕而又锐利。他跳起来,走近我。
  “我愿意去印度,如果能自由地去。”
  “你的回答应该加以解释,”他说,“还不清楚。”
  “你一直是我的义兄,我是你义妹,让咱们就继续这样下去,你和我最好不要结婚。”
  他摇摇头,“这事上头义兄义妹可不行。你要真是我妹妹又另当别论,我可以带你去,不娶妻。但现在,我们的结合要么得用婚姻来尊崇和确认,要么就不存在,但实际的障碍不允许其它任何打算。你不明白么,简?仔细想想吧——你坚强的理智会帮助你。”
  我的确想了,可我的理智虽然不过尔尔,却只能给我指出一个事实,我们不像夫妻那么相亲相爱,所以它断定我们不该结婚。我照直讲了。“圣·约翰,”我回答道,“我把你当作哥哥——你把我当作妹妹,咱们就这样吧。”
  “咱们不能——咱们不能,”他坚决地回答,“这样行不通。你已说了愿意跟我去印度,记住——你说过的。”
  “可有条件的。”
  “行呵行呵,说最主要的——跟我一道离开英国,在未来的工作中帮助我——你不反对,这差不多已等于把你的手放上犁杖,你素来始终如一,不会再缩回去。你眼前只有一个目标——怎样才能将你的工作做得最好,简化你复杂的兴趣、情感、思想愿望、目标吧。把一切思虑简化为一个目的,有效而有力地完成你伟大的主的使命。为此你必须有个好帮手,一个丈夫,而不是哥哥。那种关系太松散,我也不想只是要个妹妹,妹妹随时都可以被人家带走。我要妻子,要生活中我能施加有效影响的唯一伴侣,并且能够完全占有她,直到死亡。”
  他说的时候我打着寒颤,骨髓里都感到他的影响——四肢甚至被他捆绑住一般。
  “上别处另找一个人吧,不要打我的主意了,圣·约翰。去找一个适合你的人。”
  “你是说找一个适合我目的的人——适合我使命的人。我再说一次,我不是作为微不足道的个人——自私自利的男人,才愿意结婚的,而是作为一名传教士。”
  “我会将自己的精力献给传教士——他所需要的就是这个——而不是我本人,那无非等于给果仁加上果皮果壳罢了。这些东西对他没用,还是给我留着吧。”
  “你不能——你也不该。你以为上帝会满意半心半意的奉献吗?会接受残损不全的祭品吗?我拥护的正是上帝的事业,正是在他的旗帜下招你入伍。我不能代表上帝接受三心二意的忠诚,非得全心全意才行。”
  “哦,我愿把我的心献给上帝,”我说,“但是你并不需要它。”
  读者呀,我不能保证说这话时语气与情绪不带有一种受压抑的嘲讽。直到现在,我一直默默地害怕着圣·约翰,因为不能理解他。他使我敬畏,因为他让人疑虑重重。至今也说不清他几分是圣徒,几分是凡人。然而这次谈话却有些意外的新发现。眼前我正对他的本性进行分析,发现他也免不了有错。我理解这些错误。坐在石南丛生的山坡上,面对着一个漂亮的身影,我知道,我坐在他脚下的这个男人与我一样会犯错误,面纱从他的冷酷与专制上落下。一旦觉出他的这些品质,就会明白他并非十全十美,也就会勇气十足。我与他平起平坐——可以与他争论——适当的时候还可以进行反抗。
  我说出最后一句话时,他没吭声,我马上硬着头皮抬头看他,他紧盯我的目光顿时露出严厉的惊讶和急切的询句,仿佛在说:“这是什么意思?”
  “不要忘了这是件严肃的事,”他很快就说,“这种事我们轻率地考虑或谈论都难免是罪过。简,你说把自己的心献给上帝是认真挚恳的,我只要你这样。一旦你的心摆脱了自己,固定在主的身上,在尘世尊及主的精神就将成为你的主要乐趣和努力方向。一切能达到这个目的的事情你都会立刻去做,你就会发现咱们婚后灵与肉的结合将给你我的努力带来什么样动力。唯有这种结合才能使人类的命运与计划永远一致。不要理睬一切小小的任性——一切感情上的琐碎困难和娇气——一切纯属个人爱好的程度、种类、力量与柔情的顾虑——你就会马上急于实现这种结合。”
  “我会吗?”我简单地问。看看他的五官,漂亮匀称,但纹丝不动的严峻出奇地让人生畏;他的额头,威严却不舒展;他的眼睛明亮深邃又锐利,却没温存;看看他高大伟岸的身材,想象着自己做他的妻子,哦!绝不成!做他的副牧师,同事,倒是完全可以。以这种身份可以陪伴他远涉重洋,以这样的职责,在东方的烈日下,亚洲的沙漠中辛苦劳作。敬佩和效仿他的勇气、虔诚与活力,默默接受他的主人身份,平静地嘲笑他不可动摇的雄心,区分基督徒与普通人,深切敬重前者,随意宽恕后者。以这样的身份依附于他,毫无疑问,我将会时时痛苦,肉体将被紧紧捆绑,心灵却能自由自在;孤独的时候,可以求助于不曾枯竭的自我与天生不受奴役的感情交流。内心深处将只属于我自己,它永远到不了那地方。情感在那里蓬勃生长,受到保护,他的严酷永远不会让它凋敝,他武士般前进的整齐步伐也休想将它践踏。但是要做他的妻子——永远不离他左右,永远束手束脚,受到控制——不断被迫将天性之火焰压抑,迫使它只在内心燃烧,永不发出呐喊,尽管被禁锢的火焰一个接一个地摧残了我致命的器官——这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圣·约翰!”想到这里我大叫起来。
  “喔?”他冷冰冰地应了一声。
  “我再说一遍,作为你的传教士伙伴,我倒乐意陪你前往。但做你妻子不行,我不能嫁给你,成为你的一部分。”
  “你必须成为我的一部分,”他冷静地回答,“否则整个事情就是废话。我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怎么能带着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去印度?除非她嫁给我。我们朝夕相处,有时只有你我,有时却要与野蛮部族一起,不结婚又怎么行?”
  “那好办,”我性急地说,“这种情况下,你只当我是你的一个亲妹妹或跟你一样的男人,一样的传教士就行了。”
  “人家知道你不是我亲妹妹,我不能将你当妹妹介绍给别人,企图这么做只会给我们两人招来中伤和嫌疑。至于其它,虽然你有一颗男人般有力的头脑,终究生着一颗女人的心——这不行。”
  “就是行,”我带几分轻蔑地肯定,“完全能行。我是有颗女人的心,不过这颗心与你无关。对你,我只有同伴的坚贞,战友的坦率,忠诚与友情。如果你愿意,还有新教士对圣师的尊敬与服从。没有别的了——别担心。”
  “正是我要的,”他对自己说,“正是我要的。但是还有许多障碍须得排除。简,你嫁给我不会后悔的,肯定不会。咱们必须结婚。再说一遍,没有其他选择。毫无疑问,婚后自然会产生足够的爱情,连你也会觉得这种结合没有错。”
  “我鄙视你的爱情观,”我终于禁不住说,一面起身站在他面前,背靠岩石,“我看不起你的虚情假意。是的,圣·约翰,你讲这些的时候,我看不起你。”
  他定定地看我,线条优美的嘴唇紧紧关闭。到底是生气,吃惊还是别的,难以说清。他似乎非常善于把握自己的表情。
  “真没想到你会这么说,”他说,“我想我并没做错什么说错什么,让你这么瞧不起。”
  我被他温和优雅的口吻打动,被他傲慢自若的神态镇住了。
  “原谅我的话,圣·约翰。不过也怪你,惹得我说话冒冒失失。你谈起了一个对我俩来说天生就是截然不同,争论很多的话题——这样的话题,我们真不该讨论。爱情这个字眼儿,本身就够我们争论不休的——假如我们从实际出发该怎么样?我们会如何感觉?亲爱的表哥,放弃你结婚的计划吧——忘掉它吧。”
  “不行,”他道,“这计划我斟酌已久,只有它才能成就我的伟大目标。不过眼下我不会再劝你。明天我要离家去剑桥,那儿有我许多朋友,我想去和他们告别。我会有两星期不在家——利用这段时间,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的建议。别忘了你要是拒绝它,就等于拒绝上帝,而不单是拒绝我。通过我,上帝为你开辟了一个崇高的职业,只有作为我妻子你才能从事它。不愿作我妻子,你就把自己永远局限于自私安逸无聊卑贱的历程。发抖吧!唯恐自己被列入背弃信仰,比异教徒还糟糕的人吧!”
  说毕,他转过身,再次“凝望河流,凝望山坡”。但这一次他将自己的全部感情都隐蔽在心底,似乎我不配听它们被渲泄。与他并肩回家的时候,从他铁一般的沉默中,清楚地感到他对我的感觉。他严厉专横的个性大失所望——本以为别人会俯首贴耳,结果却遭到了反击;他冷静固执的判断力大为不满——发现对别人的感情与见解无力产生共鸣。总而言之,作为男人,他原希望能胁迫我屈从,只是由于身为虔诚的基督徒,才这么耐心地忍受我的任性,允许我这么长时间来思考和忏悔。
  那夜他吻别他的两个妹妹后,认为连和我握手都应当忘掉,就一言不发地离开房间。而我——虽说对他没有爱情,却友情深厚——所以对这种有意冷落感到很伤心,难受得热泪长流。
  “简,我看你和圣·约翰吵架了,”黛安娜道,“就在你们在荒原上散步的时候吧,去追他吧,他这会儿正在过道上慢慢腾腾着等你呐——他会和你和解的。”这种局面中我可没多少自尊了,与其死要面子,不如心情愉快。就跑去追他——他在楼梯脚站住了。
  “晚安,圣·约翰。”我说。
  “晚安,简。”他不动声色。
  “那就握握手吧。”我说一句。
  他的手碰到我的手指时,多么冰冷松软哟!对这天发生的事,他真是心怀不满。热诚无法温暖,泪水也打动不了他。别想与他愉快和解——既无鼓励的笑容,也没大度的言辞,不过这位基督徒还是够耐心够和气的。我问他是否已原谅了我,他回答自己没有记住烦恼小事的习惯,还说没什么可原谅的,他并没有生气。
  说完他就走了。我真愿被他一拳打倒在地。
##第三十五章
  次日,他并未照他所说的动身去剑桥。整整一周他都拖着没去。这段时间他让我感觉到了一个善良而严峻,正直而不宽容的人对开罪自己的人会给予多么严厉的惩罚。没有明显的敌意,也没有一句责备的话语,却能使我时时感到我已失去了他的欢心。
  并非圣·约翰胸怀非基督徒的报复心理——并非有意要伤害我一根毫毛,即便他真有这份能力,他的天性与原则决不屑于以卑鄙的报仇为乐,对我鄙视他和他对我的厚爱他已经原谅,但无法忘记那些话本身,只要他和我尚在人间,他将永不忘记。他转身向我时,我一看他的神情就知道这些话永远铭刻在我俩之间的空气里,不论何时我一开口,他的耳朵就会回响起这些话的意味,而他给我的每一声回答,也回响着这些话的余音。
  他并没有回避与我交谈,甚至每天早上照例让我到他桌前一起学习。我担心他心中败坏的男子气概中有一种不为纯洁的基督徒所给予所分享的乐趣,那就是表面上说话做事一如往昔,实际上却相当巧妙地从每件事每句话中撤回关心与赞许的精神,而这种精神以前曾赋予他的言谈举止某种严肃的魅力。在我眼中,他实际上已不再血肉丰满,而成为一块大理石,他的眼睛成为冰冷明亮的蓝宝石,他的舌头成为说话的工具——仅此而已。
  这一切对我不亚于折磨——慢慢悠悠的折磨。胸中的义愤如火在燃烧,忧伤与不安在颤抖着,竟被烦恼整垮了。只觉得如果做了他的妻子,这个纯洁如不见太阳的幽泉般的好人,会很快就把我杀死,还无须从我血管中抽取一滴血,他自己那水晶般透明的良心也不会被最细小的罪过玷污。每回试图和他和解时就更觉如此。他对这种疏远无痛无苦,也根本不渴望什么和解。尽管不止一次我滚滚而下的泪水落在我们共同俯首的书页上,他却无动于衷,仿佛果真是铁石心肠。但同时对他的妹妹们倒比平时更为和气,好像仅仅冷落还不足以让我相信自己已被彻底驱逐诅咒,还要加上对比的打击。我敢肯定他这样做并非出于恶意,而只是坚持原则。
  他离家的头天傍晚,正好见他在夕阳下的园子里散步,看着他的身影,想到这个如今与我疏远的人,曾经救过我的命,又是我的近亲,不由心动,准备作一次最后的努力,以恢复我们的友情,就出门向他走去。他正靠在小门上,我直截了当地说:
  “圣·约翰,我不快乐,因为你还在生我的气,咱们还做朋友吧。”
  “但愿咱们是朋友。”他不动声色地回答,依然凝视着慢慢升起的月亮,和起先我走过去时一样。
  “不,圣·约翰,咱们不像过去那样友好了,你很明白。”
  “是吗?那是你搞错了。至于我,只希望你一切如意,不希望你走倒运。”
  “我相信你,圣·约翰,相信你不会希望任何人倒运。但是,我是你的亲戚,希望应该得到你多给我一些爱心,比你给一般陌路人的善心再多上几分。”
  “那当然,”他说,“你这愿望很有道理。只是我可远远没把你当作陌路人。”
  冷漠平静的语气真够令人沮丧的,若顾及自尊与怒气,我会拔腿就走。可是内心翻腾着比这些东西更加强烈的感情。我对表哥的才能和为人深为敬重,他的友情对我也非常宝贵,失去它会让我十分难受。我不能这么快就放弃重修旧好的努力。
  “难道我们非得这样分手吗,圣·约翰?等你去印度时,也这样离开我,连一句比方才更好听的话都没有吗?”
  他这时不看月亮了,转身向我。
  “等我去印度时,简,会离开你吗?什么?你难道不去印度了?”
  “你说过我不可以去,除非嫁给你。”
  “你不肯嫁给我吗?现在还坚持那个决定吗?”
  读者呀,你可和我一样知道,对这些冷漠至极的人冰一般的问话怀着如何的恐怖?他们生气时多么像雪崩排山倒海!不高兴时又多么像冰海碎裂!
  “不,圣·约翰,我不能嫁给你,并坚持自己的决定。”冰雪动摇,向前滑动,但并未完全塌裂。
  “再问一次,你为什么拒绝?”他问。
  “上一次。”我回答,“是因为你不爱我。这一次,告诉你吧,是因为你简直在恨我。如果嫁给你,你会要了我的命,你现在就在要我的命。”
  他嘴唇和面颊顿时变得十分苍白——白得厉害。
  “我会要你的命——我在要你的命?你真不该这么说话,太凶恶太没女人味儿,而且言过其实。它们暴露出你那不幸的心态,应当倍加责备,而且似乎不可宽恕。但是宽恕同胞是人的责任,哪怕宽恕到七十七次。”
  这下完了,满怀希望可以从他心上抹去我上次留下的伤痕,结果却在那坚韧的心上又打下一个更深的印记,简直是烙印。
  “现在你要恨我了,”我说,“看来想和你和好真是白费功夫。你我已成了永远的仇人。”
  这些话好像是雪上加霜,一针见血刺伤人心。他那毫无血色的嘴唇激动得一阵抽搐,我知道自己煽起了一场无情的怒火,心如刀割。
  “你完全误会了我的话,”我边说边抓住了他的手。“我根本没想让你痛苦难过——真的,我没这个意思。”他极为酸楚地笑笑——极为坚决地把手抽回:“现在你收回了自己的诺言,根本不想去印度了,是不是?”沉默许久后他问。
  “不,我愿意去,当你的助手。”我回答。
  随即一阵长久的沉默。这段时间天性与理智在他心中如何搏击,我说不上,只知道他眼睛闪着奇异的光芒,脸上有奇异的阴影,他终于开口。
  “以前我就向你证明过,像你这种年龄的单身女人陪伴一个我这种年龄的单身汉出国,荒唐可笑。我话说得那么清楚,还以为你不会再提这结果,结果你老话重提,我真遗憾——为你遗憾。”
  我打断他,这种明确的责备反而立即使我勇气十足。“别忘了人之常情,圣·约翰,你简直是一派胡言。假装对我说的话感到震惊,其实并没有。你这么聪明的脑袋,不可能迟钝或自负到误解我的意思。再说一遍,要是你愿意的话,我愿做你的副牧师,但决不做你的妻子。”
  他再次面色苍白,但又完全控制住了感情,果断而镇定地回答——
  “一个女副牧师,又不是我妻子,对我决不合适。这么说,看来你不能和我一道去了。不过要是你的建议诚心诚意,等我到了城里,可以和一位已婚的传教士谈谈,他妻子正需要一位助手。反正你财产亦足够,用不着教会的接济。这样你也就不用为言而无信,放弃已答应加入的团体甚至而感到羞辱了。”
  读者明鉴,我从没有正式许下什么诺言,或答应加入什么团体。他却以此为由,话来得太严厉,太专横。我回答道——
  “这件事情谈不上什么羞耻,什么言而无信,什么放弃之类。我丝毫没有到印度的义务,尤其跟一些陌生人。和你倒还愿意冒些风险,因为我钦佩你,信任你,并且作为妹妹,我爱你。不过我确信,不论什么时候去,和谁去,在那样的气候条件下我会都活不长。”
  “啊!你在为自己操心。”他嘴一翘。
  “是的,上帝赐给我生命不是让我随便丢弃的。我认为,照你的意愿去做,简直是在自杀。再说,在下决心离开英国之前,我必须确定留在这儿是否比离开它更有价值。”
  “什么意思?”
  “解释也没用。有件事让我忍受痛苦已经很久了,不想方设法消除这种疑虑,我哪里也不能去。”
  “我知道你的心事,知道你迷恋着什么。你在意的东西是非法的,不神圣的。你早就该粉碎它了,现在你应该提起它都该脸红。你在想着罗切斯特先生吧?”
  确实如此,我默认了。
  “准备去找罗切斯特先生?”
  “必须弄清楚他近况如何。”
  “那好”,他道,“就让我在祷告时记住真诚地祈祷上帝,不要让你成为弃儿。本以为我认准了你是上帝的选民之一。但上帝的眼光与凡人不一样,他的才是真的。”
  他打开门,走出去,沿着幽谷快步而行,很快就看不见了。
  回到客厅,发现黛安娜正倚在窗口,心事重重。她比我个子高,把手搁在我肩头,低头端祥我的脸。
  “简,”她道,“你近来总是心神不定,脸色苍白,一定出什么事了。告诉我圣·约翰和你闹什么别扭了。我从窗口看你们有半个钟头了,你得原谅我这样当密探,不过我心下疑惑已有很久了。圣·约翰是个怪人——”
  她停住——我一声不响。她很快又接着说下去——
  “我这个哥哥对你的看法很不一般,我肯定,他早就对你特别注意特别关注,但他对别人从没这样过——目的何在?难道他爱上了你——他爱你么,简?”
  我把她冰凉的手放在我滚烫的额上:“不,黛,一点儿也不爱。”
  “那他眼睛为什么老盯着你——还老是要你单独和他在一起,时时刻刻待在他身边?玛丽和我都认为他希望你嫁给他。”
  “他的确如此——他已要求我做他的妻子。”
  黛安娜拍起手来:“这正是我们盼望呢!你会嫁给他吧,简?对吗?那他就可以留在英国了。”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黛安娜。他向我求婚的唯一目的,就是找一个合适的伙伴一起去印度吃苦受罪。”
  “什么!他要你去印度?”
  “对!”
  “疯了!”她嚷道,“在那儿你活不到三个月,我肯定。你绝对不该去,你没同意吧,是不是,简?”
  “我已拒绝嫁给他。”
  “结果惹他不高兴了?”她问。
  “很不高兴,恐怕他再也不会原谅我了。不过我提出做为妹妹随他前去。”
  “这么做太傻了,简。想想你要做的事情吧——没完没了地操累,身强力壮的都会给累死,结果何况你这么瘦弱。圣·约翰——你了解他——会怂恿你去干不可能做到的事——和他在一起,最热的时候也甭想休息。不幸的是,我发现无论他强求你做什么,你都迫使自己去做。你竟有勇气拒绝他的求婚,真太让人吃惊的了。那你是不爱他吧,简?”
  “不是对丈夫的那种爱。”
  “不过他是个漂亮的小伙。”
  “而我这么平庸。你知道,黛,我们根本不相配。”
  “平庸!你?才不是呢。你太漂亮也太善良了,不该去加尔各答给活活烤死。”她再次认真地劝我放弃和他出国的念头。
  “我必须去,真的。”我说,“因为刚才我又一次提出愿做他的副牧师,他对我的不恭大吃一惊,好像觉得我不嫁他却陪他去不成体统,好像我一开始就没把他当做哥哥待,而且一直是这样似的。”
  “你凭什么以为他不爱你呢,简?”
  “你该亲耳听听他对这件事怎么说的。他不止一次地解释结婚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他的圣职。还说我生就的辛苦命,不是享受爱情的命。这话没错,没问题。但是我看来,要是我不配享受爱情,那就也不配结婚呀。黛,一辈子跟一个男人捆在一起,而他只把你当作一件有用的工具而已,这岂非太可怪了?”
  “无法容忍——不近情理——办不到!”
  “还有呢,”我继续说,“虽然现在我对他只有妹妹的情感,可要是被迫做了他的妻子,可以想象,很可能就会对他产生一种不可避免的,奇怪而折磨人的爱情,因为他那么有才华,神情举止和谈吐都常常透出一股英雄气概。那样的话,我的命运就会惨得无法形容,他不会要我爱他,如果我有所表露,他就会让我明白,那是多余的东西,他既不需要,对我也不合适。我知道他一定会这样的。”
  “圣·约翰是个好人。”黛安娜道。
  “他是个好人,也是个伟人。可惜他只知追求自己的宏伟目标,却忘了小人物的情感和权利。所以,不起眼的人最好离他远些好,免得在他前进的时候会把他们踩在脚下。瞧他来了!我得走了,黛安娜。”见他走进园子,我就赶紧上楼去。
  可是晚饭时还是不得不再次见他。吃饭时他象平时一样若无其事,还以为他不会跟我讲话了,肯定已放弃了他的结婚计划,可后来发现,这两点我会搞错了。他仍和我讲话,态度仍与平时别无两样,或者说跟最近常持的态度一样,过于拘谨,礼貌有加。不用说,他已借助圣灵,将我激起的怒火压了下去,并使我相信他已再次原谅了我。
  晚祷前的诵经,他选了《启示录》的第二十章。听《圣经》中的话从他的嘴里流出,永远是件乐事。每逢他宣读上帝圣谕,那优美的嗓音就从未像这般悦耳圆润——那举止神情也从未这般高尚纯洁,给人深刻印象。今晚他的语气倍添庄严——神情也更具激动人心的意味——他坐在自家人的圈子里(五月的月光投入未拉窗帘的窗户,桌上的烛光几乎多余),俯首贴面对那本伟大而古老的《圣经》,将其中新天堂新大地的幻境娓娓道来——上帝如何来到凡间与人同住,如何拭去人们的眼泪,许诺不再有死亡,不再有悲痛与哭泣,也不再有痛苦,这些东西全部已一去不返。
  接下来的一番话,他讲得尤为令人激动,特别的感到他的语气中有种无法形容的微小变化,而且说着说着,目光就转向了我。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做他的上帝,他要做我的儿子。”他读得缓慢而又清楚,“唯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亡。”
  从那时起,我明白了圣·约翰为我担忧的是什么命运。
  他朗读这一章的最后几节辉煌诗篇时,明显的流露出一种平静克己的胜利喜悦,混合着一种热切的向往之情。这位朗诵者相信自己的姓名已被载入羔羊生命册中,向往着准许他入城的时刻,人间的君王们已将他们的荣耀献给那城,那里也无论太阳或月亮的照耀,因为上帝的荣耀在照耀着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
  这章之后的祈祷中,他全身心的投入——唤醒所有严肃的热情,极为虔诚地祈祷,决心取胜,他祈求上帝赐给弱者力量,给迷途的羔羊指引方向;让被世俗与肉欲诱惑而离开正道者,在最后关头幡然悔悟,他请求,他敦促,要上帝慈悲为怀,让罪人免予火焰。真诚永远庄严无比。起初倾听着这祈祷时,我为之惊讶,随着它声音越来越高,我为之感动不已,最后终于满含敬畏。他对自己伟大善良的目的感觉是那样的诚恳,使听他祈祷的人不得不产生共鸣。
  祈祷毕,我们与他告别,第二天清晨他就要动身了。黛安娜和玛丽吻过他后离开了屋子——我想她们是遵从他的悄声暗示。我向他伸出手,祝他旅途愉快。
  “谢谢你,简,我说过了,两周后就会从剑桥回来。这段时间内,你可以重新考虑。要是遵从人的自尊,就不该再向你提嫁给我的事,可我只听从自己的责任,对自己的首要目标坚定不移——为上帝的荣耀去做一切。我主长期受苦受难,我也会将如此。我不能任由你堕入地狱,惨遭天罚。忏悔吧——下决心吧,趁时间还来得及。记住,我们被嘱咐要趁白天工作——我们被诫告,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了。记住今世享福的那些财主的命运。上帝将赐与你力量,去选择上好的福份,这福份是不能从你这儿夺走的!”
  说到最后几个字时,他把手放在我头上,说得真诚委婉。说实在的,他的神气不像情人注视情人,倒像牧羊人在召唤迷途的羔羊——也许更恰当些,是保护神在监护由他照管的灵魂。所有才子,不论有无感情,是否狂热者、追求者、或暴君——只要他们真诚——在征服与统治期间,都会有让人崇敬的时刻。我崇拜圣·约翰——崇拜得五体投地,结果这力量一下子就将我推到了曾让我久久回避的那点上,真想停止与他抗争——任他意志的洪流将我卷走,融入他生命的漩涡,失去自我。此刻,我在为他受苦,简直就像从前为另一个人以另外一种方式所受一样。两次我都做了傻瓜。假如当初让步,犯的是原则错误;如果现在让步,则是判断失误。此时此刻,透过时间这无声的媒介,再次想那次危机,我才这样认识,而当初却并未意识到自己的愚蠢。
  在我圣师的触摸下,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忘记了拒绝——克服了恐惧——瓦解了斗志。那不可能的事——也就是嫁给圣·约翰——迅速变为可能。瞬忽之间,一切改变。宗教在呼唤——天使在招手——上帝在命令——生命被卷起,好像书卷——死亡敞开大门,露出彼岸的永恒。仿佛为了那里的安宁与幸福,这里的所有一切刹那间都可以牺牲。昏暗的屋子里溢满幻影。
  “现在能决定了吗?”传教士问,语气温存,还温柔地把我拉近。哦,那份温柔!它比强迫更有力得多呵!能抵挡圣·约翰的愤怒,而在他的和善面前,我却柔顺如芦苇。然而我始终明白,即使现在让步,总有一天同样会被迫使我对以前的反抗忏悔,他的本性不会为一小时的庄严祈祷而改变,只是升华罢了。
  “如果有把握,我就能决定。”我回答。“倘若真能相信嫁给你是上帝的意志,那么我此时此地就可以发誓嫁给你——以后的事情任它去管它!”
  “我的祈祷应验了!”圣·约翰蓦地喊道。他的手在我的头上按得更紧,仿佛已拿走了我。他搂住我,几乎像是在爱我(我说“几乎”——因为十分清楚其中的区别——因为我曾感受过被爱的滋味。但此刻,像他一样,我已把爱情置之度外,考虑只是责任)。我和内心模糊的幻想格斗,它们前面翻滚着一片乌云,我真挚热烈地深深地渴望去做正确的事情,只做正确的事情。“指给我,指给我那条路吧!”我恳求上天。我从未如此激动过,后来发生的事是否这场激动的结果,请读者自断。
  整幢房子都静寂无声,我想除了圣·约翰和我,其余的人都已安歇。唯一的一支蜡烛摇摇欲尽,月光满室生辉。我的心儿狂跳不已,都可以听得见它咚咚的狂跳声。突然,它一下子停止搏动,一种无以言表的感觉穿透我的全身,震颤着直达大脑与四肢。这并不像电击,却与它同样尖锐,同样奇异,同样骇人。它刺激我感官,仿佛迄今为止它们的最活跃状态也不过是种麻木。现在它们被召唤,被强制苏醒过来,起而期盼,眼睛、耳朵在期待,肌肉在骨头上打颤。
  “听见什么啦?看见什么啦?”圣·约翰问。我什么也没看见,但却听到好像在什么地方有人在呼唤——
  “简!简!简!”便再没有了。
  “哦,上帝!这是什么声音?”我倒吸了一口气。
  我应该说:“这是哪儿来的声音?”因为它似乎不在室内——不在屋里——不在园中——它不从空中来——不从地下来——不从头顶来。但我却真切听见了——它从何而来,为何而来,永远都无法知道!这是人的声音——一个熟悉、热爱、记忆犹新的声音——是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声音。它痛苦悲伤,狂乱凄惨,急促迫切。“我来了!”我大叫,“等着我!哦,我就来!”我猛地冲出门,朝走廊一望,那里一片漆黑。我冲进花园,那里空无一人。
  “你在哪儿?”我喊着。
  沼泽谷那边的群山发出模模糊糊的回声——“你在哪儿?”我倾听着,但只有风声在枞树间低声叹息。一派荒原的寂寞,午夜的沉寂。
  “去你的迷信吧!”那黑黝黝的幽灵在门外的紫杉树旁出现时,我大声叫道。“这不是你的骗局,也不是你的巫术,而是大自然的功德。她被唤醒啦——创造的不是奇迹——却是件大好事啊。”
  我挣脱了圣·约翰,他跟了出来,想拉住我。可现在该轮到我说了算了。我的力量在起作用,在发挥威力。告诉他别多问别多说,离我远点儿,我宁愿而且必须一个人呆着,他马上遵命。力量掌握得当,服从随之产生。我上楼进了自己卧室,锁上门,双膝跪倒,以自己的方式进行祈祷——虽然不同于圣·约翰,却自有其神效。我仿佛已贴近一位法力无边的神明,我的灵魂感激地冲出去伏在上帝的脚下。我感恩戴德,站起身来——下定了决心——随后上床躺下。虽未受惊吓,却得到了启发——热切地盼望天亮。
##第三十六章
  天亮了。我最早就起来了,忙了一两个小时,把房里、抽屉里、衣橱里的东西一一收拾停当,以便可以短期内离开这里。同时,听到圣·约翰离开了他的房间,在我门口停住,深恐他会来敲门——不,他没敲,却从门缝里塞进一张纸条。我拣起来一看,上面写着:
   昨晚你突然离去。要是再久待片刻,
   就会将你的手放到基督的十字架与
   天使的花冠上了。两周后的今天我
   回来时,盼你已作出明确的决定。同
   时,你要用心祈祷,万勿堕入诱惑。
   我相信,灵是乐意的,但也看到,
   肉是软弱的。我将时刻为你祈祷。
    你的圣·约翰
  “我的灵,”我心里回答,“愿意去做一切正确的事情。我的肉,但愿也足够坚强,去完成上天的意志,只要那意志让我清楚地领会。不管怎样,我的肉坚强得足以让我去寻找——查问——摸索出路,驱散疑云,找到确证无疑的晴空。”
  这是六月一日。清晨,乌云满天,凉意袭人,急雨敲窗。我听见前门开了,圣·约翰走了出去。我透过窗户,看着他穿过花园,踏上雨雾迷漫的荒原,朝惠特克劳斯方向走去——将在那儿等待驿车。
  “表哥,再过几个小时,我也会同你一样踏上这条路,”我心想,“也要在惠特克劳斯乘车,在永远离开英国之前也有人需要探望需要问候。”
  离早餐还有两个小时,我便在屋里轻轻踱步,思索着促成我目前计划的那件怪事,回想着内心所经历的那种感受。尽管它怪异得无法形容,却记忆犹新。回想着听到的声音,再次问自己它从何而来,但却依旧徒劳。它仿佛就在我心里——不在外界。到底是神经质的印象,还是梦幻?无法想象,无法相信。它更像一种感悟,情感奇妙的震动如地震来临,震撼着保罗与西拉监牢的地基。它打开了灵魂的牢门,松开了锁链——将它从沉睡中唤醒。于是它一跃而起,战栗着,倾听着,惊呆着。接着接二连三的震撼着我受惊的耳朵,穿透我颤抖的心脏,袭遍我的灵魂。灵魂既未恐惧,也未受惊,相反,它在狂舞,仿佛为摆脱了肉体的重负,作了一次成功的努力而高兴异常。
  “要不了几天,”我停住思绪,“我就能知道昨晚呼唤我的那个人的情况了。写信已证明无用——还是亲自去探一探吧。”
  早餐时,我告诉黛安娜和玛丽我准备出门,至少会有四天不在家。
  “就一个人去么,简?”她们问。
  “对,去看看,去打听一个朋友的消息,我为他担心有好些日子了。”
  她们本可以说,她们以为除了她们之外,我没有任何朋友。我肯定她们会这样想,我自己的确不止一次这样说过。然而,出于天生真诚的体贴,她们未发任何疑问。只有黛安娜问了句,我身体好不好,是否适宜旅行,说我脸色苍白。我回答身体很好,只是心绪不宁,希望很快就能放下心来。
  下一步安排就好办了,无须为寻根问底胡乱猜测而操心。一旦向她们解释眼下还不能将我的计划和盘托出,她们便很善解人意地默许并保持了沉默,给了我在类似情况下也会给予她们的行动自由。
  下午三点,我离开了沼泽屋。四点刚过,就已到了惠特克劳斯的路牌下面,等待着马车把我带往遥远的桑菲尔德了。荒山野路的寂静之中,很远就听到马车隆隆驶近的声音。一年前的一个夏日傍晚,就在这地方,我下的正是一辆马车——那时我多么凄惨绝望,走投无路啊!我招招手,车停了,钻进去——这回用不着为车资而割舍全部所有。重踏回桑菲尔德的路,简直像信鸽飞返家园。
  沿途要用三十六个小时。星期二下午从惠特克劳斯出发,星期四一大早,马车在路边小客店停下,给马饮水。小店四周风光无限。青翠的树篱,大片的田野,牧草丛生的小山丘(与中北部的莫尔顿荒原相比,这里的地貌多顺眼,颜色多葱绿!)尽收眼底,犹如似曾相识的一张面孔。是的,我熟悉这片风景的特点,确信已接近目的地。
  “桑菲尔德离这里有多远?”我问旅店的马夫。
  “只有两英里地,小姐,穿过田野就到。”
  “旅行结束了。”我心想。跳下马车,把箱子交给马夫保管,告诉他回头再来取。付了车钱,让车主十分满意,然后上路。曙光照耀着小店的招牌,镀金的字写着“罗切斯特纹章”的字样,心儿早已腾跃不已,已经到了主人的地盘。但心儿又猛地一沉,想到:
  “你的主人也许早已到了英吉利海峡彼岸。再说,即使他就在桑菲尔德,你匆匆忙忙往那儿赶,可你知道他身边有谁呢?有那个疯妻子,所以你与他毫无关系。你不敢和他说话,不敢去找他,你竹篮打水一场空呀,还是别往前走的好。”无形的监视者警告着我。“到小店打探打探吧,人家会告诉你一切消息,立刻消除你的所有疑虑。到那个汉子跟前去,问问他罗切斯特先生在不在家。”
  建议有理,可我无法迫使自己照办,生怕一声回答击碎了我的全部希望。须知延长顾虑便是延长希望呵。我还可以在希望之星的照耀下,重睹那座府第。眼前便是那座梯磴——那片田野。那天早晨出逃桑菲尔德,我急急忙忙穿过它,心烦意乱,又聋又瞎,被复仇的怒火狠狠地抽打。还不知道选哪条路,就已置身于它们中间了。我走得多快!有时还拼命跑!多盼望一眼就看到那片熟悉的树林!怀着何样兴奋的感情欢迎认识的每一棵树,还有树与树之间那些熟悉的草地与小山呵!
  树林终于耸立在眼前了,白嘴鸦黑压压地挤作一团,呱地一声打破了黎明的寂静。奇异的欣快鼓舞着我快步前行。又穿过了一片田野——踏过一条小路——这不是院墙吗——但后面的下房、正宅本身,白嘴鸦的巢穴仍然看不见。“头一眼该看看它的正面,”我打定主意,“让它陡峭的城堡立刻宏伟地映入我的眼帘。在那里就能找到主人的那扇窗户,也许他正伫立窗前呢——他起得早,或者说不定正在果园散步呢。要是能见到他该多好!——就一会儿!当然,那样的话,我不发疯般地冲进去吧?说不准——没把握。要是我冲了过去——那会怎么样?上帝保佑!那又怎么样?我再次品尝他的目光给予我的活力,又能伤害到谁呢?——我在胡言乱语了,也许此时人家正在比利牛斯山脉或南部风平浪静的海面观日出。”
  沿着果园低矮的围墙走——拐了个弯,那儿有扇门,开向草地。门的两侧各有一根石柱,柱顶有石球。从柱子后面可以悄悄看到府第的整个正面。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想看清楚那扇窗户的百叶帘是否卷起。城垛、窗户、长长的正面——从这个隐蔽的地方望去,可以一目了然。
  头顶翱翔的乌鸦大概在监视着我的眺望,不知它们会怎么想,想必会认为我起初非常谨慎胆小,但渐渐变得大胆鲁莽。窥探一眼,随之长久地凝望,然后离开藏身的角落,信步走上草地,突然在大宅正前方停下,长长地果断地凝视它。“开始为何踌躇不前装模作样?”它们也许要问,“而现在又这么傻头傻脑莽撞不堪?”
  读者呀,请听我打个比方吧。
  有位情人发现他的心上人酣卧在一片布满苔藓的山坡上,他想看一眼美丽的她,却不想把她吵醒,就蹑手蹑脚踏上草地,不发出一丁点儿声响。他停下脚,以为她动了一动,忙往后退,无论如何也不想让她看到。万籁无声,他再次前进,向她弯过腰去,只见她脸上盖着一块轻盈的面纱。他揭开面纱,腰弯得更低,满心巴望会看到这个美人儿——暖洋洋红艳艳甜蜜蜜,睡梦正浓。他的第一眼多么急不可耐!但他却突然愣住了!多么吃惊!多么突然而猛烈地紧紧抱住开头连碰都不敢碰的身体!他多么大声地呼唤她的芳名,脱手掉下这沉重的包袱,狂乱地死死盯着她!就这样紧紧地抱着,狂乱地叫着,死死地盯着,因为他不再担心发出的任何声音,任何动作会弄醒她。满以为心上人正在酣睡,却原来芳魂已逝。
  情意怯怯,朝那座富丽堂皇的大宅望去,却望到一片焦黑的废墟。
  完全没必要再躲在门柱后面畏畏缩缩了,真的!——没必要探头探脑,深恐窗格后面有人走动了!没必要倾听开门的声音——想象铺道和卵石小径上的脚步!草坪、庭院全都糟踏成一片荒芜,门厅张着大口,正面就像我有次梦中见到的那样,只剩下一堵贝壳似的墙,高高耸立,摇摇欲坠,布满没有玻璃的窗洞,屋顶没了,城垛没了,烟囱也没了——全都没了。
  只剩下一片死亡一般的寂静,荒野的凄凉。难怪寄到这儿的信有如石沉大海,真好比送信给教堂过道上的墓穴。黑糊糊的焦石诉说着大宅的厄运——遭了火灾。可是怎么烧起来的?大祸是如何发生的?除了灰浆、大理石和木建部分,还有什么别的损失?人命是否同财产一样遭受灭顶之灾?倘如此,又会是谁?可怕的问题,这儿无人作答——就连无言的迹象,缄默的标志也没有。
  我在断壁残垣之间徘徊,穿过浩劫后的内府,这里的种种迹象表明,灾难并非最近发生。冬雪想必已刮透那空空的拱门,冬雨也曾抽打空空的窗棂,湿漉漉的成堆破烂中,春天已生发出绿色的植物,乱石断壁之间处处野草丛生。哦!这期间,这废墟那不幸的主人又在何方?哪个国度?在谁的保护之下?我的目光不由的移向大门附近那灰色的教堂塔楼,我问着自己:“他该不会与罗切斯特夫人一起,共享那狭窄的大理石房子吧?”
  重重疑问必须得到解答,可除了那家小客店,别处就再也找不到答案了。我于是很快就折回去,店主亲自把早餐送到客厅,我请他关门坐下,说有事想和他打听。可他允诺之后,我却不知从何说起,对可能的答复心里充满恐惧。不过,刚才离开的一片废墟,已使人对不幸的故事有了一些准备。店主是个体面的中年人。
  “你肯定知道桑菲尔德府吧?”好不容易才开了口。
  “是的,小姐,我还在那儿住过。”
  “是吗?可我在那里时没见过你,你很陌生。”
  “我是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管家。”他加一句。
  已故!一直想避免的打击现在重重地落到头上。
  “已故!”我倒吸一口凉气,“他死了?”
  “我是说现在的老爷,爱德华先生的父亲。”他解释。我总算喘过气来,血液重新流动。这番话最少使人确信爱德华先生——我的罗切斯特先生(上帝保佑他,不论他在哪里!)至少还活着。总之还是“现在的老爷”,多让人兴奋的话呀!看来不论他将再透露什么消息,我都能较为平静地全部接受。既然他不在坟墓里,我想,哪怕他去了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我也能接受。
  “罗切斯特先生现在还住在桑菲尔德府吗?”我问,当然知道他会如何回答,但我不想直截了当地打探他的住处。
  “不,小姐——哦,不!那儿早已没人住了。我猜您是头次到这儿来,不然就一定会听说去年秋天发生的那事儿——桑菲尔德府全毁啦,就在快收庄稼的时候烧的。骇人的大祸嘞!那么多值钱的财产全烧毁了,简直没能抢救出一件家具来。大火是半夜三更烧起来的,米尔科特的救火车还没赶到,大宅就已烧成一片火海,太可怕了,这是我亲眼看到的。”
  “半夜三更!”我咕哝了一句。对,那总是桑菲尔德倒大霉的时候。“你知不知道火怎么烧起的?”我问。
  “大家猜的,小姐,都是大家猜测的。老实说,我看这事八九不离十。你大概不知道吧,”他把椅子朝桌子挪近一点儿,压低嗓门,“有个太太——一个——一个疯子,被关在大宅里?”
  “曾经听说过一些。”
  “她被严加看管着,小姐,人们甚至好多年都不能肯定到底有没有这个人。从没人见过她,只是谣传府里有这么个人,究竟是谁,干什么的,就很难猜测了。人家说她是爱德华先生从国外带回来的,有人相信她是他的情妇。不过,一年前出了件怪事——很奇怪的一件事。”
  可能就要听到自己的故事了,于是我连忙把他拉向正题。
  “这位太太呢?”
  “这位太太,小姐,”他答道,“原来却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这事暴露真相的方式也很奇怪。府里有位年轻的小姐,是家庭教师,罗切斯特先生爱上了——”
  “可是火灾呢?”我提醒他。
  “就快讲到了,小姐——罗切斯特先生爱上了她。佣人们都说,他们从没见过有谁像他这样神魂颠倒的,他老是不停地追她。他们常注意他——仆人们就这样,您知道——他把她看得比啥都重要。虽说除了他,没有人会认为她长得漂亮。她是个小不点儿,简直像个孩子。我自己从没见过她,不过听女仆莉娅说起过她,莉娅很喜欢她。罗切斯特先生都快四十了,而这个女教师还不到二十岁呐,您瞧,这把年纪的先生——爱上年轻姑娘,常常就会像中了魔一样。可不是么,他打算娶她呢。”
  “下回再跟我讲这一段吧,”我说,“我现在特别想知道大火的事儿。是不是怀疑这个疯子,罗切斯特太太和这事有关?”
  “给您说中了,小姐。可以完全肯定是她放的火,除了她没别人。她被一个女人照看着,这女人叫普尔太太——干这行是把好手,很靠得住。只可惜有个毛病——护士和看护都有这毛病——她私下藏着瓶杜松子酒,不时地多喝了一口。这不怪她,她活得真够累的。可是那很危险,因为只要普尔太太酒下肚子,就睡得死死的。那疯女人狡猾得跟巫婆似的,就会从她的衣兜里偷走钥匙,打开门溜出房间,在府里晃来晃去。只要心血来潮,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人家说有一回她差点把她丈夫烧死在床上。不过这事我不太清楚。不管怎么说吧,这天晚上,她先把隔壁屋子的帐子点着了,然后下楼,去找到原来女教师的房间——(她恨她,大概有点儿知道事情的发展)——把那儿的床也点着了,好在里头没睡人,那女教师两月前就出走了。虽说罗切斯特先生拼命地找她,把她当成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可却一直也没得到她的一点儿音讯。他变得越来越焦躁——失望使他暴跳如雷。他向来不是个粗野的人,但失去了她以后就变得危险起来。他宁肯独自待着,打发管家婆费尔法克斯太太到老远的朋友家去住。不过他仍出手很大方,给了她一笔终身年金。她也受之无愧——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阿黛勒小姐,他监护的孩子,给送去上学。他跟所有体面人断绝了往来,把自己关在府里,活像个隐士。”
  “什么!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天哪,才不会呢!他连门槛都不出,除开晚上,他会像幽魂似的,在院子里,果园里荡来荡去,神经错乱了一样——依我看是那么回事,因为碰上那小不点儿女教师之前,小姐,您可从没有见过还有谁比他更活跃,更勇敢,更敏捷的了。他不像有些人成日喝酒、玩牌、赛马,长得也不漂亮,但他有男人的勇气和决心。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您瞧,要我说呀,真希望那个爱小姐在还没来桑菲尔德府之前就被淹死在大海里才好呐。”
  “这么说,大火烧起来时,罗切斯特先生刚好在家?”
  “是的,他的确在家。上上下下都烧起来了以后,他还爬到顶楼上去,把仆人们全喊起来,帮他们下楼呢——然后又去救那个疯婆子出她的窝。这时候人家喊他,说她在房顶上呢。她正站在城垛上头,胳膊乱舞,可着嗓门儿乱叫呢,离一英里远都能听得到。我亲眼看见她,听见她的。那是个大块头女人,一头又长又黑的头发。她站在那儿,我们都看见她的头发在火光中飘荡。我亲眼看到,还有好几个人也看到罗切斯特先生从天窗爬上房顶,听到他大叫了一声“伯莎!”又看到他朝她跑去,可这时候,小姐,她突然大叫一声,纵身跳下来,一下子就摔在铺道上,粉身碎骨。”
  “死了?”
  “死了?可不是,就跟洒着她脑浆和鲜血的石头似的,一动不动了。”
  “我的天!”
  “真可以这么说,小姐,太可怕了!”
  他打了个寒噤。
  “后来呢?”我紧问。
  “唉,小姐,后来房子就烧成了平地,如今只剩下几堵破墙啦。”
  “还有别人死了吗?”
  “没有——要有倒还好些了。”
  “这是什么意思?”
  “可怜的爱德华先生!”他失声叫道,“真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有人说,这对他倒是个公平的报应,因为他想瞒着头一次婚姻,妻子还活着又娶第二个,可我还是同情他。”
  “你说他还活着?”我喊道。
  “对,对,还活着。不过好多人觉得他还不如死了的好。”
  “为什么?怎么会?”我周身的血液再度冰凉。
  “他在哪儿?”我又问,“在英国吗?”
  “对——对——在英国。他没办法离开英国啦,我看——他如今动不了了。”
  那是何等的痛苦!可这人好像决心吞吞吐吐。
  “他眼睛全瞎啦,”他终于说出来,“是的——全瞎啦——就是这位爱德华先生。”
  我曾担心更糟的事,担心他疯了。于是硬着头皮打听这祸事怎么造成的。
  “都怪他胆子太大,也可以说,怪他心眼儿太好,小姐。他硬要等所有的人都逃出来才肯离开宅子不可。罗切斯特太太跳楼之后,他终于顺大楼梯下来,可这时候轰隆一声——整幢房子全塌了。人家给把他从废墟底下掏出来,还活着,可伤得好惨。一根房梁掉下来正好护着他一些,但一只眼睛给砸了出来,一只手也砸得稀烂。卡特大夫只好马上给这只手截掉。另一只眼睛发了炎,结果是失明了。他如今真是无法像想——瞎了眼睛,又断了手。”
  “他在哪里?现在住什么地方?”
  “在三十英里外的芬丁庄园,他在那里有座农场,是个荒凉的地方。”
  “谁和他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的老婆。他不肯要别人,人人都说他全被击垮啦。”
  “你这里有什么车吗?”
  “有辆轻便马车,小姐,是辆满漂亮的车。”
  “马上就能备好。要是你的驿车送信人肯在天黑之前把我送到芬丁,我会付你双倍的价钱。”
##第三十七章
  芬丁庄园的宅子年深日久,中等大小,毫无建筑矫饰,掩映于丛林深处。对它我早有所闻,罗切斯特先生常提到它。他父亲当初置下这份产业是为了打猎方便。本可以将它出租,但找不到房客,因为地点欠佳,对身体不利。于是就让它空放着,也没布置,除了两三个房间收拾了一下,供老爷打猎季节来小住以外。
  天黑之前,我来到这座庄园。那是个黑云密密,凉风飕飕,细雨绵绵的傍晚。最后一里路我自己走,打发了马车和车夫,给了人家曾经许下的双倍价钱。即使离宅子很近,你也看不到它。四周林木挤挤挨挨的,浓荫蔽日。两根花岗石柱之间有扇铁门,告诉我该从哪里进。穿过铁门,即刻发觉自己置身于密林的沉沉暮色之中。林间通道是条杂草丛生的小径,穿行于灰白多节的树身之间,枝条相接的树拱下面。拾路前行,以为很快就能到达宅第,哪知它曲折盘旋,只管向前延伸,全不见住宅或庭院的踪迹。
  我以为走错了方向,迷了路。暮色沉沉,幽暗的密林一齐笼罩头顶。环顾左右,想另寻出路,却没有。四周全是盘根交错的树枝,圆柱般的树干,夏日浓密的树叶,连块空地都没有。
  继续向前走。小径终于开阔,林木也变得稀疏。不久看到一道围栏,接着是座房子——昏暗中,几乎与林木难分。颓败的墙壁潮湿泛绿。走过一道只插一根门闩的门,来到围场中央的空地上。林木在空地四周铺成半圆形,没有鲜花,也不见苗圃,只有一条宽敞的卵石路围绕一块草地,在密林包裹之中。宅子正面有两堵尖顶山墙,窗户狭窄带格,前门也嫌窄小,只有一步台阶。总体来看,正如“罗切斯特纹章”店的老板所说,“是个荒凉的地方”。冷清如周日的教堂,附近只听雨点嗒嗒地敲打着树叶。
  “这儿会有生命吗?”我自言自语。
  有的,确有某种生命,听到有动静——那窄窄的前门在启动,有个人影正要从屋里出来。
  门开得很慢,有人走出,踏进暮色,立在台阶上。一个没戴帽子的男人。他向前伸出手去,好象要感觉一下是否在下雨,虽说暮色低沉,还是认出他来——那不是别人,正是我的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我即收住脚步,几乎还屏住呼吸,站定看他——细细看他,自己却没被发现。唉!他是看不见我的呀。突然相聚,狂喜也被痛苦有力地扼制,并不犯难就克制住了。没放声大叫,停住脚,也没冲过去。
  他的形体和先前一般强壮结实,体态依然挺直,头发依然乌黑,五官也不曾改变。一年时光,任何悲伤也休想消蚀他运动员般的力量,摧毁他蓬勃向上的年华。然而他面部表情有所变化,深刻的绝望还有,郁郁寡欢——令人想到被虐待被束缚的野兽或鸟儿,在愠怒悲伤之际,走近它是危险的。一只笼中的鹰,宝贵的双眼被残忍地剜去,模样或许就像这位失明的参孙。
  读者呀,你以为我担心他失明后会撒野吗?——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太不了解我了。温柔的希望交织着我的忧伤,我恨不得快去吻一下那岩石般的额头,那额下紧闭着的冷峻嘴唇才好呢。但时机未到,还不想上前向他打招呼。
  他走下那层台阶,慢慢摸索着向草地走去,他那昂首阔步的神气,如今更在何方?他忽然停步,好像不知该向哪边拐。他举起手打开眼皮,茫然凝视,吃力地向着天空,向着环绕的树木。看得出来,一切对他来说只是空无一物的黑暗。他伸出右手(伤残的左臂,他藏在怀中),似乎想摸一摸周围是什么,碰到的却依旧是一片空虚,因为树木距他站处还有数码远。他于是罢休,抱起胳膊,默默站在雨中。雨点急促地打在他没遮拦的头上。这时,约翰打哪儿冒了出来,向他走近。
  “挽着俺的手好吗,先生?”他道,“大雨来啦,进屋去好些吧?”
  “不要管我。”就是回答。
  约翰退了回去,也没看到我。罗切斯特先生试图四下走走,但白费力气——对一切太拿不准。他就摸索着回屋,关上了门。
  我这才走过去敲门,约翰的妻子为我打开门。“玛丽,你好吗?”我说。
  她吓了一跳,像见到鬼似的。我让她镇静下来,她忙问:“真是你么,小姐,这么晚了还到这个僻静地方来?”我握握她的手以做了回答。随即跟着她进了厨房。约翰正坐在一个炉火旁,简单地向他们解释,离开桑菲尔德后,已听说了发生的一切,现在回来看看罗切斯特先生。还请约翰到我打发走马车的关卡去一趟,取回我留在那儿的箱子。然后摘下帽子和披肩,一面问玛丽能否在庄园里过夜。听说虽有难处,却并非无法安排,便告诉她我要留下过夜。这时客厅的门铃响了。
  “你进去时,”我说,“请告诉你主人,有人想和他谈谈,不过别说我的名字。”
  “俺看他不会见你,”她回答,“他谁也不肯见。”
  她回来时,我问他说什么了没有。
  “你得报一下你的姓名和来意。”她回道。她起身往一个杯子里倒满水,放上托盘,再搁上支蜡烛。
  “他打铃就是要这个吗?”我问。
  “是的,天黑后他总要蜡烛,虽然他眼睛瞎了。”
  “把托盘给我吧,让我端进去。”
  从她手中接了过来,她指指客厅的门。托盘在我手里颤抖,水洒出了杯子。我的心敲打着肋骨,又急又响。玛丽为我打开门,又在我身后关上。
  客厅凄凉惨淡,一小堆无人看管的炉火无精打采地烧着。脑袋靠着高高的老式壁炉架,身子斜倚在炉栅的,正是屋子瞎眼的主人,他那条老狗派洛特随便地卧在一旁,紧缩成一团,像是害怕被人不小心踩一脚似的。我进去时派洛特竖起耳朵,一跃而起,汪汪地叫了两声,又呜呜地发出哀鸣,蹦跳着奔了过来,差点把我手里的托盘给撞掉。我把托盘放到桌上,拍拍它的脑袋,轻轻喝道:“躺下!”罗切斯特先生机械地扭头看看什么在闹腾,可他什么也看不见,只好回过头去长叹一声。
  “把水给我,玛丽。”他吩咐道。
  我端着剩下的半杯水走过去。派洛特跟着我,还在兴奋不已。
  “是怎么回事?”他问。
  “躺下,派洛特!”我小声地又命令它。他送往嘴边的水杯打停住,仿佛在听什么。喝过水,放下杯子他问,“是你吗,玛丽,是不是?”
  “玛丽正在厨房呢。”我回答道。
  他很快地伸出手来一摸,但是看不见我站的地方,没有摸到我。“是谁?你是谁?”他边问边努力用那双失明的眼睛去看——徒劳而悲惨的尝试!“回答我——说话!”他蛮横地大声命令。
  “还要点儿水么,先生?杯里的水被我洒了一半儿。”我说。
  “是谁?是什么?谁在讲话?”
  “派洛特认识我,约翰和玛丽知道我在这儿。我今晚刚到。”我回答。
  “上帝啊!——我是在痴心妄想吗?是给甜蜜的疯狂攫住了吧?”
  “不是痴心妄想也不是疯狂,先生。你的心很顽强,不会痴心妄想,你的身体很健康,不会发狂。”
  “说话的人在哪儿?只是声音吗?哦!我看不见,可我非要摸一摸,不然我的心会停止跳动,我的脑袋要炸裂啦。究竟是什么——究竟是谁——让我摸摸吧,不然我没法儿活啦!”
  他摸索着,我抓住他那只四处乱摸的手,双手紧紧握住它。
  “这是她的指头!”他叫道,“这是她纤细的指头!如果这样,一定还有别的。”
  这只强劲的手挣脱我的手掌,一把抓住了我胳膊,肩头——脖颈——腰身——我被一把搂住,贴近他。
  “是简吗?是吗?是她的形体、她的个头……”
  “还有她的声音,”我接下去,“她整个人都在这儿,还有她的心。上帝保佑你,先生!真高兴又距你这么近。”
  “简·爱——简·爱。”他大声叫着。
  “亲爱的主人,”我回答,“我是简·爱,我找到你啦——我回来了。”
  “真的吗?——是她本人?是我活生生的简·爱?”
  “你摸到我了,先生——你抱住我了,还抱得很紧。我不像死人吧,不是虚无的空气吧,对不对”?
  “我活生生的心肝!这些是她的形体,这些是她的五官。可我吃尽了苦头,再没这福份了。这是个梦,晚上我经常做这样的梦,再一次心贴心地搂着她,就像现在这样,亲吻她——觉得她非常爱我,相信她永远不会离开我。”
  “永远也不离开你了,从现在起。”
  “永远也不么,这是真的吗?可我一觉醒来总是发现原来是梦在捉弄人。我凄凉我孤单——我的生活黑暗、寂寞、毫无希望——我的灵魂焦渴不堪却没有雨露——我的心饥饿却得不到食物。温存轻柔的梦啊,现在偎依在我怀抱里吧。你又会飞走的,和那些在你之前统统飞走的姐妹一样。但是走之前吻我一下吧——抱我一下吧,简。”
  “这儿,先生——还有这儿!”
  我亲吻他那昔日炯炯有神如今却黯淡无光的眼睛——把头发拨开,在他额上也亲吻了一下。他突然仿佛大梦初醒,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了。
  “这是你一定是你吧,简?这么说你又回到我身边来啦?”
  “是的。”
  “你没有淹死在哪条溪流的深沟里?没有在街头憔悴、流浪?”
  “没有,先生,我现在自食其力了。”
  “自食其力!什么意思,简?”
  “我在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他给我留下了五千英镑。”
  “啊,这倒实在——千真万确!”他叫道,“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再说,可不是她独特的嗓子么,这么活泼,这么调皮,这么温柔。它抚慰了我干枯的心,使我的心复活起来——什么,珍妮特!你独立了吗?有钱了吗?”
  “很有钱,先生。你要是不愿我和你同住,我可以在你家隔壁盖座房子。晚上你需要有人作伴时,可以到我客厅来坐坐。”
  “不过既然你有钱了,简,如今一定有朋友照顾你了,不会让你接触于我这样瞎了眼的断肠人吧。”
  “和你说过了,先生,我独立,而且很有钱,我自己说了算。”
  “你愿意和我在一起?”
  “当然——除非你反对。我愿意做你的邻居,你的看护,你的管家,发现你寂寞时就来陪你——给你念书,同你散步,陪你坐,侍候你,做你的眼睛和左右手。亲爱的主人,别再一脸苦相了,只要我活着,你就不会孤独寂寞。”
  他没有回答,似乎很严肃——心神不定,长叹一声,欲言又止。我有点儿焦躁不安了。也许是自己太莽撞,超越了习俗;而他,与圣·约翰一样,认为我考虑不周,有失体统。的确,我认为他希望并会要求我嫁给他。这种期待虽未说出口,却理所当然地鼓舞着我,那就是他会马上要求我属于他。可是他却毫无这种暗示,脸色变得更加阴沉。我突然想到自己也许完全错了,不经意之中做了傻瓜,便打算轻轻地从他怀抱中抽出身来——但他急切地把我搂得更紧。
  “不——不——简,你千万不能走。不——我已经摸到你,听到你,感到你带来的慰藉——你的甜蜜慰藉,我不能放开这些快乐,我几乎一无所有了——我必须拥有你。世人可以笑我——说我荒谬、自私——但那又何妨,我的灵魂需要你,它要得到满足,否则它将对躯体严厉地报复。”
  “好吧,先生,我愿意和你在一起,我已经说过了。”
  “不错——但你理解的和我理解的又是另一码事。也许你可以决心待在我的手边,椅子边——小护士似的服侍我(你富于爱心和慷慨精神,愿为自己同情的人作出牺牲),毫无疑问,这对我来说应当该满足。我想如今对你我只抱有父亲一般的感情了,你明白吗?来吧——告诉我。”
  “你愿意怎么想我就怎么想,先生,能做你的看护我就非常满意,要是你认为这样更好些的话。”
  “可你不能只一辈子做我的看护呀,珍妮特,你还年轻——总有一天要结婚。”
  “我才不在乎什么结婚。”
  “你应该在乎,珍妮特,假如我还是从前的我,我会想办法让你在乎的——可是现在——我是一个什么也看不见的傻子!”
  他又变得闷闷不乐了,而我,正好相反,变得更快活,更大胆。最后这些话让我看清了他的难处何在,既然我不在乎这些困难,便完全摆脱了先前的不安,谈话欢畅多了。
  “现在到了把你重新变成人的时候了。”我说着,拨开他又浓又长没理过的头发。“我看你正在变成一头狮子之类的东西。你有点儿像田野中的尼布甲尼撒,嗯!一点都不错。你的头发使人想起鹰的羽毛;你的指甲是否像鸟爪,这个我还没注意呢。”
  “我这只胳膊上没手也没指甲了,”他说着从胸前抽出那只截了肢的胳膊,伸给我看。“只剩下一截了——真恐怖!你说是不是,简?”
  “看到它真是遗憾,看到你的眼睛——额头上火烫的伤疤,也一样,而最糟的是,因为这一切,就会有个人过分爱你,过分看重你。”
  “看到我这胳膊,这伤累累的脸,我还以为你会觉得恶心呢,简。”
  “是吗?别告诉我这个——不然我会说出看不起你判断力的话来。好啦,让我离开你一小会儿,把火生得旺些,把炉子打扫干净。火旺的时候,你看得出来吗?”
  “看得出来,右眼能看见一点点——红红的一团雾。”
  “看得见烛光吗?”
  “十分模糊——每根蜡烛都是一团发亮的云。”
  “看得见我吗?”
  “不行,我的仙女。不过能听见你摸到你就足够感激的了。”
  “你几点钟吃晚饭?”
  “我从来不吃晚饭。”
  “不过今晚你得吃一点儿。我饿了,我想你也一样,只不过是你忘了罢了。”
  玛丽,很快就把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令人愉快。我还给他准备了一顿可口的晚餐。我兴奋不已,晚饭后和他快乐而又自由自在地聊了很久。和他一起没有恼人的拘束,无须克制轻松快乐;和他一起,自由自在,知道自己与他趣味相投。我的所有言行似乎都能给他慰藉,使他振奋,这感觉太奇妙了!
  晚饭后,他开始向我不停地询问,去过哪儿,做过些什么,怎么找到他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但我只是轻描淡写地回答几句。那天夜已深了,无法详谈,并且,我不想触动太激动的感情——不想在他心中开挖新的感情之泉。眼下唯一的目的是使他快活。而他正如我所说的,十分快活,但有些反复无常,只要谈话间隙沉默片刻,他就焦躁不安,摸摸我,再喊一声“简。”
  “你完完全全是个人么,简?你能肯定吗?”
  “我从心眼儿里肯定是的,罗切斯特先生。”
  “这个漆黑悲伤的夜晚,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寂寞的炉边?我伸手向仆人要水喝,却是你给端上来;我问一个问题,以为约翰的妻子会回答,哪知听到的却是你的声音。”
  “因为我代玛丽端来了托盘。”
  “此时我与你共享的时光令人心醉神迷。谁能知道,过去的几个月来,我过的是多么黑暗、悲凉、绝望的日子?无所事事,无所企盼,没有昼夜。感觉到的只是任炉火熄灭的寒冷,忘记吃饭的饥饿,还有无边无际的悲哀和绝望。有时一阵痴情,渴望再看看我的简。是的,我祈盼着重新得到她,比盼望恢复视力更加强烈。简竟然回到我身边了吗?是她在说爱我吗?她突然地来,会不会又突然地走呢?我担心明天又要找不到她了。”
  眼下他思绪纷乱如麻,给他一个普通而实在,与他思路无关的回答可能才最好,最能安慰他的心。抚摸着他的眉毛,说它们给烤焦了,我要给它们上点儿药,让它们长得和从前一样又浓又黑。
  “无论你对我做什么好事,又有什么用呢,善良的精灵?到了紧要关口你又会抛下我——幻影般地消失了。去哪儿,怎么去,我都一无所知,而且从此我就再也找不到你。”
  “你身边有没有小梳子,先生?”
  “干什么,简?”
  “梳一梳你这乱蓬蓬的黑马鬃呀。凑近你仔细一看,真够吓人的,还说我是个精灵呐,我看你更像个棕仙。”
  “我很丑吧,简?”
  “很丑,先生。你知道,你一向如此。”
  “哼!不管你在哪儿待过,那股顽皮劲儿还没改变。”
  “可我是和好人待在一起,比你好得多,好上一百倍。他们的思想、见识,你一辈子都没有过。相信比你文雅得多,高尚得多啦。”
  “你究竟和谁待过呀?”
  “你要再晃来晃去,可别怪我拔掉你的头发,那时候我看你就不会怀疑我的存在了。”“你和谁住在一起过,简?”
  “今晚你别想套我的话了,先生。得等到明天,我的故事只讲一半,以保证明天早上出现在你饭桌旁接着讲完呀,懂吗?顺便说一句,到时候我得记住别光端一杯水来到你炉边,至少得带上个鸡蛋,更不要说煎火腿了。”
  “你这仙人生,俗人养,专喜欢挖苦人的丑丫头!你让我尝到了过去一年来从未有过的滋味。要是扫罗能让你做他的大卫,那倒不用弹琴就能赶跑恶魔了。”
  “好啦,先生,你这下收拾得干净整洁。现在我要离开你了。三天来我一直奔波赶路,真够累的。晚安。”
  “就这一句话,简,你待的那地方只有女士吧?”我大笑着逃开,跑上楼时还在笑。“好主意!”我快活地想,“最近这一阵可有办法让他急得忘掉烦恼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听到他起床走动,从一间屋子摸索到另一间屋子。玛丽一下楼,就听到他询问:“爱小姐在这儿吗?”接着又一句:“你把她安排在哪间屋子了?屋里干不干燥?她起来了吗?去问问她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下来?”
  一想到吃早餐的事,我立即下楼,轻手轻脚地进了屋,他还没发现我,我就看见了他。目睹蓬勃的精神屈服于虚弱的身体,真叫人心酸。他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却不安宁,显然翘首以待。如今,他坚毅的面容已刻下条条愁痕,那表情令人想到一盏熄灭了的灯,等待着被重新点燃——唉!现在他自己是无力恢复生机,神采奕奕的表情了,得依靠别人来完成这件事!我本想显得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可眼见一个强者变得这么虚弱无力,真让人心疼。不过我还是尽量快乐地和他打招呼。
  “今天早上阳光灿烂呢,先生,雨过天晴,空气清新,你很快就可以出去走走了。”
  我唤醒了阳光,他顿时容光焕发。
  “哦,你真的在这里,我的百灵鸟!过来呀,你没走开,没有消失?一点钟前我听到你的一个同类在林子高唱呢,可对我来说,它的歌声并不动听,好比初升的太阳没有光芒。人世间一切美妙的声音都集中于我的简的声音里(真高兴,它生来不爱沉默),一切我能感觉的阳光都照射在她身上。”
  听他这样坦率地承认对我的依赖,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了,真好比一只高贵的鹰,被锁在栖木上,不得不恳求一只麻雀为它觅食。可我不愿哭哭啼啼,赶紧抹去咸味的泪水,忙着准备早餐。
  上午大部分时间在野外度过,带着他走出潮湿荒凉的树林,走进令人愉快的田野,然后给他形容田野多么青翠,鲜花、树篱多么生机盎然,天空多么蔚蓝。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为他找了个地方坐,是一截干枯的树桩。他坐下后,他拉我坐到他膝盖上我也没拒绝。两人相依为命比天各一方更愉快,又何乐而不为呢?派洛特卧在我们身旁,四周静谥无声的。他紧紧地抱住我,突然叫道——
  “好狠心的逃跑者哟!哦,简,发现你逃离桑菲尔德,又四处找不到你下落,查看你房间,断定你没带钱,也没带任何值钱的东西,我好难受哇!给你的珍珠项链原封不动地躺在小盒子里,你的箱子全都捆好,锁好,跟原先准备结婚旅行时完全一样。我问自己,我的心肝成了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可以后怎么办哟?她能怎么办呢?讲给我听听吧。”
  就这么催着,我开始讲述过去一年的经历。那三天的流浪与挨饿,我只能淡化,实言相告只会增加他不必要的痛苦。所讲的一丁点儿也深深刺伤了他忠实的心,比我预想的厉害多了。
  他责怪我不该这样离开他,连走的费用都不带。说我应该把我的打算告诉他,信任他,他绝不会迫使我做他的情妇。尽管绝望中他暴跳如雷,实际上,他对我柔情倍至,决不要成为我的暴君。他情愿将一半财产拱手相送,连亲吻一下的回报都不要,也不愿让我投向举目无亲的苍茫人海。他肯定我受过的苦比我告诉他的要多得多。
  “好啦,不管我吃过什么苦头,总归时间不久。”我接着告诉他如何在沼泽屋受到接待,如何得到女教师的工作,等等。后面自然是继承财产,找到亲戚,一一道来。随着故事的进展,圣·约翰的名字当然不断出现。刚讲完,那个名字就给提了出来。
  “那么这个圣·约翰是你表兄了?”
  “是的。”
  “你经常提到他,喜欢他吗?”
  “他是个大好人,先生,我不能不喜欢他。”
  “大好人?是不是他为人体面,品行端庄,年届五十呀?还是别的什么意思?”
  “圣·约翰才二十九岁,先生。”
  “比法国人说的还年轻呀。他个头矮小,头脑迟钝,相貌平庸吧?是不是那种优点就是没有任何过错,品德并不见得出色的人?”
  “他活跃得不知倦怠,活着就是为了成就伟大崇高的事业。”
  “但他心地如何?大概比较软弱吧?他一片好心,可你一听他的讲话就要耸肩膀吧?”
  “他不善言辞,先生,但一开口就一针见血,智力第一流。我认为虽不易打动,却坚强有力。”
  “那么他很能干吗?”
  “非常能干。”
  “他受过良好的教育?”
  “圣·约翰很有造诣,学问深厚。”
  “他的风度,我想,你说过不合你的趣味?——假正经,一副牧师腔调吧?”
  “我压根没提过他的风度。除非我趣味很差,不然倒十分合意呢。他风度翩翩,沉着冷静,完全绅士气派。”
  “他外表呢?——还记得你怎么形容他——初出茅庐的副牧师,差点儿没给白领口勒得半死,穿双厚底高帮靴子,踩高跷似的,嗯?”
  “圣·约翰衣冠楚楚,人也漂亮,高身材,白皮肤,蓝眼睛,希腊式的轮廓。”
  (旁白)“见他的鬼!”——(向我)“你喜欢他吧,简?”
  “是的,罗切斯特先生,我喜欢他。你刚才不是问过了么。”
  我当然听出了问话人的用意,妒嫉逮住了他,刺伤了他。但这刺痛有益健康,把他从忧郁的毒牙咬噬中暂时释放出来。所以我不想立刻降服这条毒蛇。
  “也许你不想再坐在我的膝上了吧,爱小姐?”他接着又出乎意料地说了这么一句。
  “为什么不想呢,罗切斯特先生?”
  “你刚才描绘的图画现实对比非常强烈,绝妙地勾画出一个优美的阿波罗。你想象中的是他——高身材,白皮肤,蓝眼睛,希腊式的轮廓。而你眼睛中的却是一个伏尔甘——地道的铁匠,褐色的皮肤,宽肩膀,瞎了眼睛,还是残废。”
  “我从前从未想到这一点,你倒确实是像伏尔甘,先生。”
  “哦——你可以离开我了,小姐,但走之前,”(他把我抱得更紧)“请你先回答我的一两个问题。”他停住了。
  “什么问题,罗切斯特先生?”
  接着便是一番盘问。
  “圣·约翰知道你是他表妹之前,就让你当了莫尔顿学校的老师?”
  “是的。”
  “你经常见他?他有时间来学校瞧瞧吗?”
  “天天来。”
  “他赞同你的计划吧,简?——我知道你很聪明,是个有才气的小姑娘。”
  “他赞同我的计划——是的。”
  “他在你身上发现了很多未曾料到的东西,对吧?你有些本事可不一般呐。”
  “这我不知道。”
  “你说你在学校旁边有座小茅屋,他也去那儿看你?”
  “有时候去。”
  “晚上去?”
  “有过一两回。”
  停顿一下。
  “发现你们是表兄妹后,你和他及他妹妹们一起待了多长时间?”
  “五个月。”
  “里弗斯和家里的小姐们共度的时间很多吗?”
  “多。后客厅是他的,也是我们的书房。他坐在窗户旁,我们坐在桌子旁边。”
  “他的书读很多吧?”
  “很多。”
  “都是什么?”
  “兴都斯坦语。”
  “那你在干些什么呢?”
  “我开始学德文。”
  “他教你了吗?”
  “不,他不懂德文。”
  “那他什么都没教你?”
  “教一点兴都斯坦语。”
  “里弗斯教你学兴都斯坦语?”
  “是的,先生。”
  “也同时教他两个妹妹吗?”
  “不。”
  “只有你一个人?”
  “只我一个人。”
  “是你要求学的吗?”
  “不是。”
  “是他主动想教你的?”
  “是。”
  又一次停顿。
  “他为什么要教你?兴都斯坦语对你有什么用吗?”
  “他想要我跟他去印度。”
  “啊!这下可抓住关键问题了。他想要你嫁给他吧?”
  “他确实向我求过婚。”
  “这可是假的了,凭空捏造来故意气我。”
  “请原谅,字字句句都是事实。他向我求婚不止一次,而且和你一样固执。”
  “爱小姐,我再说一遍,你可以离开我了。一样的话我还要说几遍哪?我已经通知你走开,为什么还死赖在我腿上?”
  “因为赖在这儿非常舒服。”
  “不,简,你在这儿不适合,你的心不在我身上,而在那位表兄——那个圣·约翰。哦,直到此时,我还以为简全都属于我呢!还甚至以为当初她离开我时也是爱我的。那是无边苦涩中的一丝甜蜜。虽然我们别离很久,虽然我为别离热泪涔涔,可我决没想到我为她伤心的时候,她却在爱着另一个人!可是难过也没用处了,简,离开我,去嫁里弗斯吧。”
  “那就甩掉我吧,先生——推开我吧,因为我自己不愿意离开你。”
  “简,我永远喜欢你的声音,它依然唤起希望,听起来那么真诚。一听到它,我仿佛回到了一年前,忘了你已有了新的朋友。可我不是傻瓜——走吧——”
  “我能走到哪儿去呢,先生?”
  “走你自己的路——跟着你选中的丈夫。”
  “那人是谁呀?”
  “你知道——就是那位圣·约翰·里弗斯呀。”
  “他不是我丈夫,也永远不会是。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爱的(他能爱,可与你的爱不同)是一位美丽的小姐,名叫罗莎蒙德。他想要我只是因为我做一名传教士的妻子非常合适,而她却不行。他人很善良,也挺伟大,但非常严肃,对我冷得像冰山。他不像你,先生。和他一起,我不快活。他对我没有爱情——没有深情。他在我身上看不到魅力,连青春也看不到——只是有一丁点儿精神上东西——那么,先生,我非得离开你,去他那儿了?”
  我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本能地紧紧抱住那心爱的瞎眼主人。他笑了。
  “什么,简!这是真的?你和里弗斯之间真是这么回事?”
  “绝对如此,先生。哦,用不着吃醋啦!我只想逗你开心,让你少伤点儿心罢了。我觉得愤怒总比忧伤好几分。不过,如果你希望我爱你,你只要看到我确实多爱你,就会心满意足了。我的心全是你的,先生,完全属于你,而且永远伴随着你,哪怕命运把我身体的其它部分都从你身边带走。”
  他吻我的时候,痛苦的思绪又使他一脸阴云。
  “我烧毁的视力啊!我伤残的气力啊!”他惋惜地嘟哝着。
  我用爱安慰他,明白他在想什么,想替他说出来,又不敢。他一时把脸扭了过去,只见一颗颗泪珠从他紧闭的眼皮滑落下来,顺着男子汉气的面颊往下淌。我的心猛地揪紧了。
  “我比桑菲尔德那棵遭雷劈的老栗子树好不到哪儿去呀,”不久,他说。“那堆残枝败叶有什么权利要求一株乍放新芽的小树以自己的新绿去掩盖它的衰朽?”
  “你不是残枝败叶,先生——也不是遭雷劈的树。你一身葱绿,生机勃勃,花草会在你根部长出来。不管你愿不愿意,它们高兴躲在你的浓荫之下,边长边依恋着你,缠绕着你,因为你的力量给了它们多么可靠的支撑。”
  他再次微微一笑,我给了他抚慰。
  “你说的是朋友吗,简?”他问。
  “是的,朋友,”我颇为迟疑地回答,知道自己的意思超过朋友,但又不知该用什么别的词。他帮了我一把。
  “啊!简,可我需要的是个妻子。”
  “是么,先生?”
  “是的。这对你是新闻吗?”
  “当然,你根本没提。”
  “会是不受欢迎的新闻吗?”
  “那就得看情况了,先生——那要看你的选择。”
  “你替我选择吧,简,我会遵守你的决定。”
  “先生,那就挑选最爱你的人。”
  “我至少要选——我最爱的人。简,嫁给我好吗?”
  “好的,先生。”
  “一个可怜的瞎子,去哪儿都得让你牵着的人?”
  “好的,先生。”
  “一个可怜的残废,比你大二十岁,老得需要你侍候的人?”
  “好的,先生。”
  “真的吗,简!”
  “千真万确,先生。”
  “哦,我的心肝!上帝祝福你,保佑你!”
  “罗切斯特先生,假如我生平做过一件好事——假如我有过一个好的念头——假如我做过一次诚挚完美的祈祷——假使我有过一个真正的心愿——我现在得到了报答。对我来说,做你的妻子就是世上最大的幸福。”
  “因为你乐于牺牲。”
  “牺牲!我牺牲什么?牺牲挨饿时得到食物,牺牲期待时得到满足,享有特权拥抱我看得最重的人——亲吻我心爱的人——依赖我信任的人,这算牺牲吗?如果算的话,我当然乐于牺牲。”
  “还得忍受我的体弱,简,你忽视我的缺陷。”
  “这我压根不在乎。现在我比以前更爱你,因为我能对你有所帮助。而从前你得意非凡,自行其是,不屑扮演除施主与保护人之外的任何角色。”
  “我向来厌恶别人帮助——让人领着。但从今往后我想不会再厌恶了。我不愿把手放在佣人的手里,但被简可爱的小小指头握着,却非常快乐,以前我宁肯形单影只也不愿总要佣人服侍,但简温柔的照料却永远是种享受。简合我的心,我合她的意吗?”
  “非常称心如意,先生。”
  “既然是这样,我们不消再等了,得马上结婚。”
  他神气语气要迫不及待,看来,急躁的老毛病又犯了。
  “我们必须立即结为夫妻,简,只要领张证书——然后就结婚。”
  “罗切斯特先生,我刚刚发现太阳西斜,派洛特都回家吃晚饭了。让我看看你的表。”
  “把它系在你腰带上吧,珍妮特,从此留着它,这东西我用不着。”
  “快到下午四点了,先生,难道你不饿吗?”
  “大后天我们就结婚,简,别管什么漂亮衣裳和珠宝首饰了。如今,这些东西都一文不值。”
  “阳光把雨珠全晒干了,先生,一点风都没有,天好热哟。”
  “知道么,简,此刻你的那串小珍珠项链就戴在我领带下面古铜色的脖子上呢。自从失去我唯一的宝贝,我就一直戴着它,做个纪念。”
  “咱们穿过林子回家吧,这么走最凉爽。”
  他只顾想心事,根本不理我的茬儿。
  “简!你大约认为我是条不信神的狗吧,但此刻我对主宰人间的慈悲上帝满怀感激之情。他看事物与人类不同,却清楚得多;他判断事物与人类不同,却聪明得多。我做错了,险些玷污我的纯洁花朵——给它的纯洁带上罪过。所幸全能的上帝把它从我这儿带走了。我傲慢地对抗,简直诅咒这种天意,不但不低头认命顺从,还满不在乎。神意一往无前,大祸频频从天而降,我被迫穿过死荫的幽谷,上帝的惩罚威力无穷,一次打击就使我永难抬头。你知道我曾为自己的力量感到骄傲,可如今它成了什么呢?我不得不依仗别人引导,就像孱弱的孩子一样。近来——简——只是近来——我才开始明白和承认自己的命运操纵在上帝的手中,才开始感到自责与后悔,希望与造物主取得和解。有时候我开始祈祷,祈祷虽短,却非常真诚。”
  “几天前,不,我能算得出来——四天,就是上星期一晚上,一阵奇特的心绪向我袭来,忧伤取代了狂乱,悲哀取代了消沉。我一直就以为,既然到处都找不到你,你一定是死了。那天深夜——大概在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在独自凄凉地上床之前,我恳求上帝,要是他觉得适合,还是尽快把我从尘世带走吧,让我进入来世,也许还有希望和简相聚。”
  “我在自己屋里,坐在敞开的窗子面前,温馨的夜风吹来,令人慰藉。尽管我看不见星星,只凭一团模糊发亮的迷雾,知道天上有月亮。我苦苦地思念你呵,珍妮特!哦,我全身心地想你!痛苦与谦卑交织,我问上帝,凄凉、苦难、折磨,我忍受得够久了么,还能不能再有幸福与安宁。我承认自己罪有应得——我恳求,我无法忍受,我心中的全部愿望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简!简!简!’”
  “你是大声呼唤的吗?”
  “是的,简,倘若有人听到了,肯定以为我发了疯。我发狂地喊出那几个字。”
  “是上星期一晚上,半夜时分?”
  “是的,但时间并不重要。接下来的事才奇怪呐。你会以为我迷信——我天生迷信,素来迷信。然而,这次是真的——至少我真的听到了现在讲的这些话。
  “我大叫‘简!简!简!’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哪儿来我说不上,但不知道是谁的声音——回答说‘我来了,等着我’,片刻后,风儿又送来一声细语——‘你在哪儿?’”
  “倘若能够,我要告诉你这些话在我的心中展示画面,可惜表达自己的内心真不容易。你知道,芬丁庄园深藏于密林之中,声音传播迟缓,没有回声就会消失。‘你在哪儿’这句话仿佛出自群山,听到了一声小山送来的回音。当时,吹拂额头的风似乎更凉爽更清新,真以为自己正在哪个荒凉的地方与简相会。在精神上,我相信我们一定相会过。那时候,你一定正在酣睡,简,也许你的灵魂悠然出壳,来安慰我的孤寂灵魂,因为这些话正是你的口音——以我的生命肯定——真得是你呀!”
  读者呀,正是在一个星期一的夜晚——夜半时分——我也听到了这神秘的呼唤声,这些话正是我的回答。倾听着罗切斯特先生的述说,却不曾透露什么作为回报。这种巧合太令人恐惧,太难解释,无法言传,也无须讨论。假如说了出来,我的故事必定会给听者的心留下深刻印象,而这颗心饱经忧患,无法再添加超自然的新伤痕。于是我闭口不提,只有在心中反复琢磨。
  “你现在不奇怪了吧,”主人接着说,“昨晚你出乎意料地冒了出来,我真难以相信来的人是你,还以为不过是个声音,是幻影,某种能融于静寂虚无的东西,就像以前的夜半细语,山间回声瞬间消失一样。现在我感谢上帝!我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了,是的,我感谢上帝!”
  他把我从膝上抱下来,恭恭敬敬地摘下帽子,将失明的双眼投向大地,虔诚地默然肃立。只听到他对上帝说的最后几句话。
  “我感谢造物主,在审判中还记着怜悯。我谦卑地恳求我的救主赐予我力量,从今以后过一种比以前更纯洁的生活!”
  于是他伸手让我领着。我握住那只亲爱的手,在我唇上吻了片刻,然后让它搂着我的肩膀。我比他个子矮得多,所以我既当支柱,又做向导。我们步入树林,朝家走去。
##第三十八章
  读者啊,我和他结了婚。婚礼很宁静,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文书。从教堂回来,我进了厨房,玛丽在做饭,约翰正擦拭餐具。我说:
  “玛丽,今早我已和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管家和她丈夫同属内敛含蓄的规矩人,对他们,任何时候都可以放心地说出惊人的消息,用不着担心会被什么尖叫刺穿耳孔,或被一连串的大惊小怪搞得头昏脑胀。玛丽抬起了头,的确盯着我看来着,那两只烤鸡涂油的杓子的确在空中悬了三分钟。而同时,约翰也忘了擦拭刀子。然后,玛丽再次弯腰涂她的烤鸡,只是说了一句:
  “是么,小姐?哦,那当然!”
  过一会儿她又说:“我见你跟主人出门来着,不过不晓得你们是去教堂结婚。”说完又接着给烤鸡涂油。我扭头看约翰,只见他笑得合不拢嘴。
  “我跟玛丽说过事情会这么样的,”他道,“我知道爱德华先生(约翰是个老用人,从主人还是家中少爷起就认识他,所以常称他教名)——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这么办,我肯定他不会等久的。没准儿他做得对。祝你快乐,小姐!”他有礼貌地扯扯额发。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给你和玛丽这个。”我给他手里塞了五镑钞票。不等他说话就离开了厨房。后来经过他们专用的厨房时,我听到这些话。
  “没准儿她比哪位阔小姐都更配他呢。”还有,“虽说她算不上最漂亮,倒也不丑,脾气又好,在他眼里,可是个大美人儿哟,这谁都知道。”
  我立刻动手给沼泽屋和剑桥写信,告诉他们我的事,并原原本本解释一番为何这么做。黛安娜和玛丽毫无保留地表示赞同,黛安娜还表示,等我度完蜜月就来看我。
  “她最好别等到那时候,简,”把她的信念给罗切斯特听时,他说,“要是她等的话可就太迟了,因为咱们的蜜月会伴随我们一生一世,它的光芒直到你我进坟墓才会消散。”
  圣·约翰对这消息反应如何我不知道,他一直没有回信。不过半年后他来了一封信,但对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或我的婚姻只字未提。他的信平静友爱,但语气严肃,此后他按时写信给我,虽不很多。他祝我快乐,相信我不是那种活着只操心俗事而忘了上帝的人。
  读者呀,您还没把小阿黛勒给忘了吧,是不是?我可没忘了。我很快就向罗切斯特先生提出并得到允许,到他安置小阿黛勒的学校去看望她。她与我重逢时的欣喜若狂真让人感动。她苍白瘦弱,还说不快乐。我发现对她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学校的规矩太苛刻,课程也太紧张,就把她带回家,打算再做她的家庭教师。但不久就发现这样做不行,如今我的时间和精力都被另一个人占据了——我丈夫。于是,就选了一所校规较宽松的学校,而且离得近,可以经常去看她。有时还带她回来,留心不让她缺少任何东西,过得舒舒服服。她很快就在新地方安定下来,生活很快乐,学习也大有进步。长大后,合理的英国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修正了她的法国式缺点。离校时,我发现她成为一个讨人喜欢,很有礼节,说话和气,规矩周到的好伙伴。她对我和我的家人满怀感激,非常关心,早已回报了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她的一点小小帮助。
  我的故事已接近尾声,再说两句我婚后生活的经历,再匆匆看两眼那些在我故事中频频出现的人的命运,就可以结束了。
  如今我结婚已有十年,懂得了全身心与自己最爱的人一起生活,为他活着是多么快乐。觉得自己至福至乐——这福这乐,是言语难以形容。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而他也同样是我的生命。没哪个女人比我更与丈夫亲近的了,更彻底的是他骨中之骨,肉中之肉的了。与爱德华相守,我永不厌倦,他与我厮守同样如此,正好我们对各自胸膛里心儿的搏动一样,所以我们长相厮守。对我俩而言,相守与独处同样自由,又与相聚时同样快乐。我想我们终日交谈,相互交谈只是一种听得见的更为活跃的思考而已。我和他无所不谈,他对我推心置腹,我们性格相仿——完全心心相印。
  我们婚后前两年,罗切斯特先生仍然失明,也许正是这点把我们紧紧地连系在一起——水乳交融。那时我充当他的眼睛,正如现在我仍是他的右手。的确这样,我是他的眼睛(他常常这样叫我),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而我永不疲倦地为他观察,再把田野、树林、城镇、河流、白云、云彩、阳光——我们眼前的一切景色,我们四周的天气情况,一一讲给他听。用声音使他的耳朵领略光线所不能再给他眼睛带来的景象。我还不知倦怠地念书给他听,带他去想去的地方,做他想做的事情。为他效劳令人快乐,虽有几分悲哀,却最充分最精细——因为他要我帮忙时毫无痛苦的羞愧,抑或沮丧的屈辱。他真诚地爱我,对我的照料愉快地领受。他明白我如许的深情,知道接受我照料便是满足我甜蜜的希望。
  第二年年末的一个清晨,我遵从他口授在写一封信。他走过来弯下腰问——
  “简,你脖子上戴个亮晶晶的首饰吧?”
  我戴着根金表链,就答说:“是呀。”
  “你穿的是浅蓝色的衣裳吗?”
  我确实穿了。他马上告诉我,这一段时间以来,他感觉一只眼睛蒙的那层云翳已渐渐变薄,现在可以肯定了。
  我们俩一起去了伦敦,看了一位著名的眼科大夫,最后恢复了那只眼睛的视力。虽然还不能看得十分清楚,不能多看书多写字,但不用再让别人牵着手走路了。天空不再迷朦——大地不再空旷。头生子放进他怀抱,他能看见这孩子继承了他原先有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此时此刻,他再次全身心地感激上帝的慈悲,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所以,我的爱德华和我非常幸福,更使我们幸福的是,那些我们最爱的人也同样幸福。黛安娜·里弗斯和玛丽·里弗斯都已结婚成家,我们一年一度轮换,或者他们来看我们,或者我们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位海军上校,威武的军官,一个好人。玛丽的丈夫是位牧师,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无论成就与品德都配得上这门亲事。菲茨詹姆斯上校与沃顿先生与他们的妻子相亲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了英国去了印度,走上了自己选择的道路,仍在继续。他在岩石林立危险丛生中勇敢前进,坚定不移,永不疲倦;坚决、忠诚、全心奉献;精力充沛,热情诚挚,为自己的同类含辛茹苦,为他们扫清艰难的前进道路。巨人般砍倒阻拦他们的教义与种姓偏见。他也许太严厉,也许太苛刻,也许依然野心勃勃,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的严厉,保卫他护送的香客不受亚玻伦人的攻击。他的苛刻是使徒的苛刻,使徒只替基督说话:“若有人要跟随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随我。”他的野心是崇高的主的精神,旨在尘世得救者中名列前茅——这些人站在上帝的宝座面前,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全是被召唤,被选中的人,忠诚无比。
  圣·约翰没有结婚,现在再也不会结婚了。他一直满足于辛勤耕耘,而这辛劳即将结束,他辉煌的太阳加速下沉。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使我热泪滚滚而下,心中又充满神圣的喜悦。他期盼着自己必得的报偿,那不朽的花冠。我明白下次将由陌生人的手来给我写信,告诉我善良忠诚的奴仆终于被召唤去享受上帝的欢乐。为何因此而哭啼呢?恐惧死亡的阴影不会笼罩圣·约翰的最后时刻,他的思想明静清彻,他的心灵果敢无畏,他的希望稳妥可靠,他的信念坚定不移。他自己的话便是明证:
  “我的主呵,”他说,“已经预先警告过我,每日每刻都更加明确地宣告‘是了,我必须来,’我每时每刻都更迫切地回答,‘阿门,主耶稣啊,我愿跟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