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永:刘邦的“一国两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51:51
韩晓永:刘邦的“一国两制”时间:2010-08-13 09:52 作者:韩晓永点击:363次
  汉初刘邦的集权与分权并存的“一国两制”在历经数个朝代的权力博弈后就变成“一国一制”的中央集权体制了
  东汉末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权倾朝野,汉献帝渐成傀儡。建安十七年,曹操亲信大臣程昱安排董昭等众臣在朝堂之上大赞曹操已创万世功业,旷古莫及,齐劝进魏公之位,加九锡以彰功德。众臣一片劝进之声,唯有首席谋臣荀彧出班劝止说:高祖已定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主公志在匡扶汉室,开创大汉盛世。你们不可陷主公于不义!程昱辩道:岂可以一人而阻众望?于是群臣一起上奏,献帝不敢自专,下诏授曹操“魏王”尊号,用天子銮仪、乘金车、驾六骏。
  荀彧是曹操成就其讨伐袁绍及平定其他诸侯大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他为什么阻止曹操称王呢?说法很多,除了古代的君臣理念和忠君的思想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汉高祖刘邦曾经留下的禁止异姓为王的规定。
  汉高祖刘邦经过楚汉四年争战后称帝,有鉴于秦朝灭亡的教训,在治国理念上采取道家“黄老治术”、“无为而治”的理念,经济上与民休养生息;政治体制上,采取“郡国并行制”,一部分地方实行秦朝创立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主要集中在中央,由刘邦派员直接管理,而另一部分地方实行分封制,皇帝分封侯国和王国,其中侯国只享有封地内的税收,无军事和行政权,并受郡的管辖,而王国则拥有独立的政治和军事权力。这样,郡县和封国并存,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即所谓的“一国两制”。
  到公元前202年刘邦建汉称帝时,先后分封了异姓功臣7人为王,称异姓王:燕王臧荼、韩王信、赵王张耳、楚王韩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长沙王吴芮。这是刘邦在汉初立国,不得已以此分封诸侯王的模式来奖励那些战争中的功臣,消除他们的反叛之心,进而稳定社会。但刘邦对他们并不放心,因为他们是异姓。后来,随着刘邦地位的稳固,他想方没法剔除异姓王,以同姓子弟为王逐渐来取代他们。接下来的故事也是我们所熟知的楚王韩信等“狡兔尽、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的哀叹。
  更有甚者,刘邦为了保护儿子赵王如意和维护刘氏江山的长治久安,防止其妻子吕后干政篡政,采取系列的防范和制约措施。最重要的就是在即将辞世时搞了一个“刑白马盟”。把诸大臣召集到一块盟誓,明确规定:“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而且还斩杀了一匹白马,就是要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上对异姓为王进行制约。
  这个制度规定,虽然并没有起到实质的制约作用,因为吕后在汉惠帝死后,果然干涉朝政,大封吕姓王。但是,就是因为有了刘邦的“刑白马盟”的明确规定,吕后封王行为,失去合法根据,得不到民心支持。以至于后来的大臣们诛杀吕氏集团,也获得了充分法律依据和舆论支持,甚至为刘氏王朝的延续进行了制度构建,有效地保持了刘姓的家天下,荀彧以此制度规定来阻谏曹操称王就是其中重要的例证。
  其实,如果从集权和分权制度构建的角度来看刘邦的“一国两制”,刘邦初期的大封异姓王实际上是无奈之举,是政治权谋的具体措施,这种分封制不同于周朝的分封制,不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基础之上的,而是出于为他出生入死的功臣们的战功地位上为基准,因此,这种分权模式存在诸多隐患。
  自周朝分封制的崩溃而经秦朝大一统之后,分封模式的分权和一统天下的集权的优劣作为历史实践已经形成了部分历史认识,因为,从实质上讲,刘邦先封而后杀异姓王、不断分封同姓王的做法只不过是周朝宗法分封制的翻版而已,是为了延续其刘姓王朝的家天下。这也是吸取了秦朝采取“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后迅速灭亡的教训而采取的局部调整政策。不管是异姓王还是同姓王,只是权力分配到不同的人手里而已,都属于分权性质,只不过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而已,通过血缘关系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权。
  但是,春秋战国以来分封制的崩溃和中央集权体制的兴起,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如此,汉初刘邦的集权与分权并存的“一国两制”,在历经数个朝代的权力博弈后,就变成“一国一制”的中央集权体制了。
 来源:《法治周末》
[文章来自共识网:http://new.21ccom.net/articles/lsjd/lsjj/article_20100813155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