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出中标价七倍的胆量怎样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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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出中标价七倍的胆量怎样炼成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汪强 2010年08月12日08:09我来说两句(667)复制链接打印

   在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中,有十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远远高出中标价。其中,这栋大楼的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8万元,结算价则高达875.5万元,高出了7倍。(《新京报》8月11日)

    说实话,假如不看报道,别人向我说出此事,我肯定不相信,认为一定是他看错了。高一点可以,哪可能高出7倍呢?

    记得刚搞政府采购,我对此也有耳闻。那时,政府采购中就有猫腻。不过,那时的猫腻是在价格大致相同的情况下,采购人员向关系户或者表示过意思的商家采购,从中获得一点好处。仅此而已。怎么几年过去了,采购人员就炼出了如此大的胆量?仔细阅读报道,不难找到答案。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傅大中说:“监督不到位具体体现在审批关、招投标关和公告关都有漏洞,使一些地方的监督形同虚设。”为什么会有傅大中所说的情况呢?又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运动员兼任裁判员。有关专家说,在某些地方的政府采购过程中,角色上交叉,财政局既是采购需求人,也是审批人,还是监督人。一种情形是监督机关有意放纵。按说,如果有监督责任的机关听到采购价高出中标价7倍,应该惊讶不已,立即去查明情况。然而,多位退休老人向省纪委、省工商局等部门实名举报此事,这些部门却敷衍塞责,到如今不能给记者一个说法,也不知道是没有去查呢,还是没有查出结果。可见,对政府采购不是一般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监督不到位,总还是在监督,只是没有到位而已,而在有些地方,已经没有监督或者监督形同虚设。

    在这种情形下,无论采购价高出了市场价多少,都不会受到追究,采购人员或采购部门,胆子自然就越来越大了。今天高出一倍不要紧,明天就敢高出两倍,终于出现了高出7倍的雷人奇闻。

    或许采购价高出中标价7倍,这是一个问题比较突出的个案。但采购价远高于中标价,却是一个普遍的情形。长沙市还有一个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时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昆明市财政局采购4台服务器、68台台式机、8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57万余元,比市场价约高一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125台笔记本电脑,每台6760元,而中标机型市场价为5099元,一单生意就比正常价格高出21万元……既然采购价远高于中标价是政府采购中的普遍现象,各地的政府人员就很容易产生法不责众的想法。

    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进一步增长,我国将紧随美国之后而成为全球第二大财政收入经济体。假如有人认为财政收入增加了,政府有钱了,在政府采购中胆子可以更大一点,让采购价高出中标价的8倍,那无疑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