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全文及译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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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全文及译文
加入时间:2009-05-18 07:37:02 作者: 来源:转载
既知人们皆崇尚高贵,法律就应当关注卑贱,为天下填平高贵与卑贱的鸿沟;为天下填平高贵与卑贱的鸿沟,法律才能具足道德,社会必复归于淳朴。
天赋人权是平等的,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当有高低上下、荣辱贵贱之分。 就治身而言,这一节是讲炼神返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故大制不割。
器:法器。官长:百官之长。大制:国家大法。割:割舍、割裂。
朴是浩然正气的凝聚,而神圣的法律则是公平、正义的凝聚,解出它的每一条款,都是主张正义、铲除邪恶的神圣武器。圣人以法治国,则法律成为百官之长。所以,国家法律不能割舍和人为割裂。
在专制社会里,国王就是法律;在法治社会里,法律就是国王。割舍和割裂了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律,社会也就不存在公平和正义了。
就治身而言,朴就是法身。但她不是先于自我而存在,而是自我创造的成果,是灵与魂和谐的象征。朴散则気盈于身,驱逐邪气,抵御外侵。圣人治身不以我治而以朴治,朴治则无不治。
本章是老子的法治思想。法律的意义在于保护弱者,战胜邪恶,驱逐黑暗,人人享有平等自由的权利,这是确保国泰民安的强大武器;朴的意义同样在于保护弱者,战胜邪气,使每一个细胞都能得到真气的呵护,这是确保身体健康长寿的法宝。
二十六章 天下神器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将欲夺取国家权力而谋求个人利益的,我预见他们的目的是不会得逞的。国家是由万物之灵之称的人组成的社会组织,不可能让那些怀有个人野心的人去为所欲为。执掌了国家政权,不以天下为公,却以一人之心奴役天下人之心的,必然失去政权。
这是老子对个人英雄主义者的正告,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独具匠心的见解。凡是不“以百姓之心为心”的统治者,都必将以失败而告终。
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坠。
故:因此。物,这里指代气血。
祖国医学认为,气与血是构成人体的基本物质,是生命的动力和源泉。气为阳,血为阴,气与血有阴阳相随、互为资生、互为依存的关系。身体的健康长寿与否,完全取决于气血能否充分调和。
或行或随:气为血帅,血液周流于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全身经络,全在于气的统摄与推动作用。气虚而不能统摄,则血常因之而外溢;气衰无以推动,血必因之而淤阻。反之,气又不可太盛,太盛则血必躁,血躁则窜行于身,气的统摄作用也就失去了。“或行或随”,是强调以意导气,气血相随,根据气血运行的具体环节施加意念。
或嘘或吹:嘘,缓慢吐气用以温血;吹,快速吐气用以降温。气之与血,具有温煦、化生的作用。血为气母,食物生血,血生精气。血是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具有营养滋润作用。反过来,只有充分发挥气的能动性,温煦血液,才有血满精足,气旺神畅。
或强或羸:气与血具有相互推动作用。以气运血,有时要强,有时要弱,始终小心谨慎,把握火候,灵活运用。强是武火,羸是文火,该武则武,该文则文,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或载或坠:血能载气,也能衰气。血之与气,具有濡养、运载的作用,血盛则气畅,血脱则气无以附,可导致气脱、阳亡。坠,通行本作“隳”,或作“堕”,“隳”和“载”不合对,“堕”则不和韵,“隳”、“堕”疑为“坠”之误,故改。
“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坠。”是道德功的吐纳术。
治身之道就是治国之道,气与血的关系就是统治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领会了气与血的关系,统治者也就明白了治国的道理。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甚:过分。不道的统治者实行极端利己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对人民极尽掠夺、压迫之能事,是欺人太甚。圣人去甚,是心怀仁德。
奢:奢侈。不道的统治者,最大限度地剥削人民来满足自己穷奢极侈的生活,是醉生梦死。圣人去奢,是心怀俭德。
泰:极;最。不道的统治者骄横恣肆,惟我独尊,是无视人民。圣人去泰,是心怀谦下之德。
“去甚,去奢,去泰”,是圣人之治。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证治国之道,以不道统治烘托圣人之治。统治者无道,故有甚、奢、泰的不道行为;圣人明道,故“去甚、去奢、去泰”。中心思想还是以道为本。
二十七章 用兵之道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用大道来辅佐君主的将领,不以武力逞强天下。以武力逞强天下的人,是野蛮的霸权行径,必遭报应。因为恃强凌弱,是垂涎他人领土和财富的不道行为,一定会遭到正义力量的反抗。二战时期,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周边国家,偷袭珍珠港,犯下滔天罪行,结果还报的是两颗原子弹,日本人民也因之遭受了深重的灾难。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过后,必有凶年。
军队经过的地方,必然荆棘丛生;战争过后,必然给国家带来灾荒的年景。
战争是残酷的,不但使受害国生灵涂炭、田地荒芜,而且也损失了本国大量的人力物力。战后的国力疲惫状况非一朝一夕所能复原。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衿,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善于用兵的人,能达到用兵的目的,取得要取得的成果也就可以了,决不敢以武力去逞强。“不敢以取强”,表明战争是防御性的,而不是野蛮的侵略行为。“取强”是乐于杀人,为有道者所不忍。正确的行为是:取得了战果,不可自尊自大;取得了战果,不可自我炫耀;取得了战果,不可骄横;战果的取得,是出于迫不得已;取得了战果,就不可再用武力来逞强。这是真正的用兵之道,是保守战果的具体策略,体现的是仁慈之德。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国家一旦强大就走向衰退,这是不懂得用兵之道。不懂得用兵之道,国家就会过早地衰亡。国家由强变衰,以至于灭亡,都是因为统治者不明道而贪得无厌造成的。富国强兵,在于维护和平,抵御邪恶。若是自恃国强兵威去逞强黩武,大开杀戒,则是不道行为,不道的结果必然是国家过早地衰亡。
本章是老子的军事思想和战争理论。强兵的目的在于预防,以确保国家和平发展,而不是用于侵略。老子反对侵略,决不是反对一切战争。就一国而言,人民群众面对反动统治和阶级压迫,有反抗的权力和革命的自由。革命就需要战争,只有战争,才能解决矛盾,实现国泰民安之目的。至于国与国之间,则应感之以德,交之以道,从而实现共同的利益,切不可诉诸武力。用兵之道是治国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经书中的许多章节都体现了用兵之道,以致于许多人误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