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PK国美 神话缔造者亲毁王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4:24:56
黄光裕PK国美 神话缔造者亲毁王朝 标签:光裕  国美  神话  缔造者  王朝  时间:2010-08-06 16:26:57  点击:60  回帖:1上一篇:无纺布环保购物袋,环保新风尚下一篇:供应水泥助磨剂作用和配方防水宝 Google提供的广告生意全球扩展 原来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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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js.com.cn国美昨日向香港高院递交诉状,对公司的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称其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故寻求赔偿。


  不过,黄光裕也非等闲之辈,其已通过独资拥有并为国美电器主要股东的公司发出信函,要求国美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其中一项重要的动议就是要撤销现任国美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陈晓的职务。


  在业界一直对黄光裕与国美董事会关系进行诸多猜测之际,国美昨日晚间的一则公告彻底将双方决裂的关系公之于众。


  国美电器昨晚公告称,国美已于昨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称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并向其寻求赔偿。


  黄光裕:动议胞妹进入董事会


  而在另一边厢,黄光裕也在筹划对国美董事会进行“反攻”。国美的公告透露,国美日前收到黄光裕全资控制并为国美主要股东的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 shinning crown 一封要求举行特别股东大会的信函,在信函当中, Shinning Crown指称近一年来国美业绩下滑,是由于“陈晓先生领导的董事局管理不当”,由此提出动议,不仅 要求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还要求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黄光裕同时提名胞妹黄燕虹以及曾在国美收购三联商社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邹晓春为国美执行董事。


  国美董事会:坚决反对黄的要求


  国美针锋相对指出,董事会已经做出决议,坚决反对上述要求。董事会认为撤销发新股的授权同时撤销陈先生及孙先生的职位将再一次对公司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破坏,极大限制管理层获取资本的灵活性,并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而导致公司在极具竞争的市场环境里面对竞争对手时处于明显的劣势。国美董事会同时认为黄先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根本不具备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深厚的相关经验和行业普遍认可的领导力。

有分析指出,黄光裕和国美董事会的这些举措标志着双方关系正式决裂,黄光裕为求保住自己在国美当中的绝对控制力仍会不断向现任董事会发难,不过以陈晓为代表的现任管理层选择了坚定推行“去黄光裕化”。

 


  昨日,国美在香港联交所因上述事项暂停买卖,并已向联交所递交今日上午9时30分起恢复股票买卖的申请。黄光裕在5月的一审判决中被判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14年,消息称,本月上旬或有二审结果出炉。


  黄光裕致国美信函


  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


  撤销陈晓的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


  撤销孙一丁的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


  提名邹晓春为执行董事


  提名黄燕虹为执行董事


  国美声明


  陈晓先生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我们相信在陈晓先生的领导下,国美在持续增长的中国市场中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董事局主席陈晓获管理层集体支持


  在昨日晚间国美发给本报记者的一份声明中,陈晓获得了现任管理层的集体支持。国美总裁王俊洲认为,黄光裕的行为是一个非常令人失望之举。“陈晓先生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 他也是我值得信赖的同事和亲密朋友。”

国美董事会独立董事孟宁也表示,董事会全体团结一致,并相信上述行为是单一股东个人利益驱动,缺乏正当理据、是不明智和不受欢迎的。

 


  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贝恩资本则指出:“我们对国美是长期投资,并有意持续支持现任管理层和公司为保障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的行动。我们相信在陈晓先生的领导下,国美在持续增长的中国市场中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陈晓的官方表态则透露,在黄光裕危机事件发生之后,“我们的员工肩并肩地一起重建国美,为员工保住就业机会,为客户能继续获得国美提供的服务,也更为了全体股东的投资能有持续增长,国美的管理层今天还将肩并肩坚定地抗争。我们将在近几周内全面推进我们的新的发展战略,加速国美的增长。”


  相关新闻 国美董事会发公告 反对撤销陈晓的公司职务


  本公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1)条的规定发布。


  对黄光裕先生提出的索偿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国美”或“公司”)公布,经过去数月的内部调查,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决议,对公司的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即黄光裕先生(“黄先生”)进行法律起诉,其中包括,就关于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统称“违反行为”),寻求赔偿。


  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黄先生的上述违反行为递交传唤文件以正式起诉,并追偿由上述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董事局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适当时间就针对黄先生的法律起诉的重大发展发布进一步公告。


  收到黄光裕先生独资拥有的公司的要求信函


  公司同时公布于董事局通过动议就黄先生的违反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后,公司昨天晚上约七时三十分及今天早上从黄先生独资拥有并为公司的主要股东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shinning crown”)收到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动议的信函(“要求信函”):

- 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

 


  - 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


  - 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


  - 提名邹晓春为公司执行董事


  - 提名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于要求信函里,Shinning Crown指称近一年来公司业绩下滑,并将此归咎于由陈晓先生领导的董事局管理不当,Shinning Crown从而提出撤销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于董事局现在的职位。


  Shinning Crown已说明除非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Shinning Crown会基于自己拥有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权10%以上的权力按公司的组织章程及百慕达公司法1981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动议。


  在需要就临时股东大会发出通告之前,按百慕达公司法1981,公司有不超过二十一天的时间去正式考虑对要求信函的回覆。不过,董事局已于今天开会考虑并对要求信函提供初步的回覆。董事局一致相信要求信函申索的动议没有理据且是单一股东个人利益驱动的。董事局对现任的管理团队有充足的信心并相信管理团队始终,并将继续以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的原则来决策和行事。


  黄先生的逮捕及其后就经济罪行的定罪对公司产生了严重的负面不确定因素,并且不可避免地在某种程度上持续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特别是严重限制公司的资本融资能力。为了应付这一系列挑战,在由陈晓先生领导的董事局的指引下,管理团队及员工共同努力,成功恢复国美的财政稳定及业务运营的强劲势头。管理团队及员工团结一致经营业务,改善深化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并审时度势地打造了新的发展策略。


  因此,董事局坚决反对撤销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的现在职务并视该撤销为没有理据之举。因为,这将于公司刚显示步出由于从黄先生的逮捕及定罪所带来的困局的迹象后再一次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及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和潜在的破坏。另外,在尊重有关人士的前提下,董事局认为黄先生提名的候选人缺乏和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所拥有的深厚的行业经验和业内普遍认可的领导力。


  董事局亦坚决反对撤销公司数月前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中获股东批准公司发新股的一般授权。撤销该授权将严重限制管理层对获得资本的灵活性并将限制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