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为何成为媒体宠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1:11:59
长平:许霆为何成为媒体宠儿
                                                  时间:2010-08-05

    近日许霆出狱,记者蜂拥而至,追着他吃饭、购物、理发、打电话、坐火车、坐出租、回家、见父母、谈未来,还关心他的结婚生子,俨然侍候一个大明星。
  许霆何许人也?三年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保安。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一个银行ATM机出了故障,畅通无阻地取了17万元花掉。随后他被追捕、刑拘、起诉,一审判了无期徒刑。舆论大哗,为他鸣冤。重审改判5年。因狱中表现良好,服刑3年提前出狱。
  去年我参加一个法官研修课,课堂上的法官们都认为,许霆案是舆论干预司法的典型案例。他们的意思是,法官按照现有法条判案(即一审认为许霆盗窃金融机构,判无期徒刑)天经地义;对现有法条理解有分歧(即ATM是否金融机构,取款算不算盗窃),应该由司法机构内部解决;如果现有法条不合理(即盗窃金额是否偏低,刑期是否过长),那也得等立法机构修改后再执行。
  我对他们说,从形式上看,许霆案的改判是高院发回中院重审,完全符合法定程序。从实质上说,也许改判并非法官意见,那么请问到底是谁的意见呢?假如是当事法官受媒体影响,良心发现或者压力过大,从而自作主张改判,那还说得上是舆论干预。但是,假如是领导要求改判,那就只能说是舆论影响领导,领导干预司法了。假如领导不干预司法,我看不出法官会受舆论影响。有许多例子都可以证明,一旦领导拍板了,无论舆论怎么呼唤,法官都照判不误。
  在现有法制环境中,谈舆论干预司法实在是有些奢侈,把舆论、行政和司法的关系简单化了。在法官都是公务员,有天然的行政情结的情况下,舆论把法院当行政机构来监督,也算是题中之义。
  其实,许霆案所引发的舆论潮,事关司法,又不仅是司法。它裹胁了人们对于权势集团的不满情绪。银行作为垄断性的国企,强加储户霸王条款。就说那个ATM,存不进假钞,却吐得出假钞,而且活该取得者倒霉,有何公平可言?前几天银行还突然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舆论倒是很想干预,怨声载道却无人理会。银行与储户发生纠纷,个人报案往往石沉大海,银行报案警方立即抓人。在这种完全不对等的关系中,舆论同情弱者,恰是对公平正义的一种补偿。
  让人不平的还不止于此。贪官非法敛财千万,获刑常见十余年,而小民动了贪念,所得不过17万,在官场都未必立案的数目,却要赔进无期徒刑。同样是在广东,中国银行开平支行的官员贪污挪用公款高达4亿美元,最高获刑也才12年。尽管其中有国际司法合作等因素,但是公众看到的是巨大的反差。
  不过,就媒体自身来说,从同情弱者的立场出发,把自己和许霆进行情感捆绑,把有道德缺陷和法律责任的许霆当作英雄来欢呼,是值得反省的。而且,媒体追踪其生活琐事,是“小报”的舆论八卦作风,至少不应该所有媒体都抢着报道这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