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教师胁迫18女生卖身(新京报 200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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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教师胁迫18女生卖身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7-7-10 2:28:24 · 来源: 新京报
事发贵州威宁县,8疑犯已被拘捕
■核心提示
近日,贵州威宁县警方证实一网络传言,该县新发乡中学两名老师胁迫13岁至17岁女生“卖处”。截至6月27日,警方已控制8名嫌疑人,主要嫌疑人———新发镇中学老师彭少云等4人在逃。威宁县宣传部表示,警方已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正全力调查中。
民间传闻受害女生达百人以上,有杂志报道称受害人数83人。据威宁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掌握的受害人数为18人,但具体人数需要等警方结案时方能确定。

6月19日,受害女生刘敏的母亲(左)和一朱姓受害人的母亲在一起。本报记者 孙勇杰 摄

今年“六一”,王金凤收到了县教育局一份礼物———800元慰问金。信封上贴着张红纸条,用毛笔写着“六一儿童节快乐”。
王金凤,贵州威宁县新发乡中心小学的学生,今年14岁,和她一起收到慰问金的还有10多名同学,但这份礼物却让家长高兴不起来。
县教育局的负责人称,在过去的近两年时间里,包括王在内的当地18名学生被老师胁迫“卖处”,其中新发乡中心小学14名,乡中学4名,年龄都在13岁到17岁之间。
受害学生家长提供的体检材料,几名年龄小的已丧失生育能力。当地警方表示,目前已拘捕8名嫌犯,包括主要疑犯:新发中学老师张忠陆及其妻子,另4名疑犯还在追捕中。
18名女生被骗卖身
家长们证实,这些孩子被当地教师胁迫到六盘水等地卖处,有些没了生育能力。
“整个案子时间跨度很长。”杜培智,威宁县教育局主管基层教育的副局长,他说,案发时间从2005年开始,一直延续到2006年上半年。
最早发现案情的是黄俊铃的父亲黄续照。
2006年6月,黄续照打工回家,妻子将女儿的异常告诉了他,“老是喊肚子疼,不愿意上学,也不帮助家里干活”。
黄续照读过几年书,又出去打过工,在当地算是见多识广的,当时就怀疑女儿出事了,在他屡次逼问下,黄俊铃说出了被老师胁迫遭强奸的真相。
黄续照听了女儿的叙述以后,担心事情不真实,先后找到与女儿一同受害的三名学生的家长,王德堂、许路宽、许长发。
王德堂说,当时他也不相信,但还没有等到女儿王金凤回来核实,妻子就将女儿受害的情况跟他们说了。
原来,去年6月,王金凤的母亲也发现了女儿的异样。
“她经常喊身上疼。”王金凤的母亲说,以前孩子放学还帮家里做饭、割草,但从那几日开始,她回家就睡,王德堂夫妇还以为孩子是伤风感冒,到乡村赤脚医生那里挂了几天盐水,但孩子的情况并没有改变。
背着女儿,王金凤的母亲到学校几次打听,从女儿的同学处证实了女儿被拐的事儿。回来一经对质,女儿说了实情。
因怕丈夫责打女儿,王德堂的妻子一直隐瞒此事,直到黄续照的到访。
后经家长们证实,近20名孩子曾被当地教师以帮忙栽包谷为名胁迫到水城(六盘水市)等地卖处。当地教育局核实的数字是18人。
“娃儿被祸害了,有些都没了生育能力,当父母的谁愿意说出去?”6月20日,受害学生的家长觉得,孩子以后的生活尤其是婚嫁,是他们最大的顾忌,他们推测可能还有个别家长,到现在还瞒着此事。
来自老师的拐骗
“回家不许告诉家人,否则就把(你们)全家都毒死、炸死。”
拐骗孩子的人是彭少云、张忠陆,新发乡中学教师,以及他们的妻子赵尧、李慧艳。
王金凤等受害者说,去年春天一个周五,彭少云的妻子赵尧找到她和黄俊铃、许巧燕和许会等几名同学,说请她们帮助娘家栽包谷,作为回报,回来给她们摘蚕豆吃。
孩子们说,被骗上车后,赵尧不让她们跟别人说话,遇到熟人就说进城找母亲。
“彭老师说,谁说话就把谁扔到车下碾死,我们都不敢出声了。”另一名被拐骗的女生刘敏说,她首次被骗是在去年的3月11日,当时彭少云夫妻租了一辆面包车拉着三名女生进城。
“到了一家旅社,赵尧让我们换上三角裤。”刘敏说,她们问为什么,赵恶狠狠地说,“不许问。”之后,女老板带来两个讲普通话的男人,“他们嫌我们太小,就走了”,刘看到,女老板和赵尧吵了起来,并大喊“你们拐卖儿童,还有脸跟我们吵?”
刘敏回忆,在回家路上,彭少云吓唬她们,“回家不许告诉父母,否则杀了你们全家。”
2006年3月24日,彭少云再次将刘敏等三名女生带到水城上述旅行社,这一次,刘敏没上次幸运了。
“来的那个男的问我多大了,我说13岁。他说太小,然后就出去问彭老师,为什么搞那么小的孩子出来做?”刘敏回忆,之后彭少云拎着把菜刀进来,威胁她要说自己十八了。
刘说,第二日,上述的男子再来的时候口里说着“才不管你几岁,我是付了钱的”,便撕掉她的衣服,把她扔到了床上。
刘敏说,3小时后,男子走了,她便坐在床上哭,一会彭少云进来,打了她一巴掌,说“哭什么哭,快死下去,把鞋子穿起。”
“赵尧威胁我们,回家不许告诉家人,否则就把全家都毒死、炸死。”王金凤说,彭、张两人,在路上还不断骂她们,说如果说出去,她们就嫁不了人了。
受害学生说,彭少云还说他在派出所、县里都有人,“告也不怕,还会把我们抓起来。”
2006年8月,黄续照等4名受害学生家长一起到彭家围堵,但彭少云和张忠陆均称,根本不认识这几个女生。
“彭少云的老婆赵尧张嘴就骂。”王德堂说,理论半天后,彭少云借口买烟,结果跑掉了。
2006年9月15日,黄续照等家长到乡派出所报案。随后,又有多名村民陆续报案,一场由两名中学教师及其家属参与的“胁迫女生卖处案”浮出水面。
被卖链条
孩子们说,每次可得几十元,被卖价格是2000- 5000元。当地煤老板有找处癖好,认为可带来好运。
“我们哪里知道他们会干这样的勾当?”李荣娟,原新发中心小学校长,她说,不少中学老师都住在小学里,彭少云老婆在学校里摆了个小摊,直到事发后,他们才听说此事。
案发后,李荣娟也被免职,但在这位校长看来,彭少云和张忠陆长期占据小学公房做宿舍,还在校内摆摊,后来发展到带社会人员进校园赌博,不但沾染恶习,也为他们接触那些幼女提供了机会。
她说,自己从2005年开始就找原新发中学的彭校长、教辅站、乡政府反映多次,“但没有人理会。”
新发乡教辅站证实,赵尧自己也曾担任过一段时间的小学代课老师,后来就在新发中心小学摆摊。
据多名受害学生回忆,跟水城店主、“买处”嫖客接头、讨价还价的是张忠陆的老婆李慧艳。
李慧艳,附近坪子乡人,一直在学校附近摆摊,卖些零食和学习用品。她的丈夫张忠陆,平时不太显眼,在新发中学教政治课。
当地居民对彭少云则比较熟悉。
“矮胖,威宁师范毕业的。”6月19日晚,新发乡街上吴姓餐馆老板说,他在威宁县开餐馆时就认识彭少云,“那时就不安分,经常跟几个哥们儿到小餐馆喝酒,晚上也去卡拉OK唱歌,我还见过他们一伙人打架。”
“爱吹牛,喜欢玩牌。”跟彭多有来往的陆姓村民说,彭少云有段时间常输钱。学校证实,彭、张二人的工资是1200元左右。这个数字,相当于当地农民一年的收入。
从新发乡街上走到彭少云家———五辟村,需翻过两座大山,步行5个小时。
彭父去世很早,他还有个哥哥外出打工,只有70多岁的母亲在家,住着一间破平房。
彭母跟当地的老人一样,盘着深蓝的大头巾,蓝色的布袍。“我快两年没见过他了,他的事情我不知道。”
彭少云的表姐夫称,彭上学以后就很少回家,他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彭静也被这个少有来往的亲戚所害。
而除了彭少云、张忠陆夫妇外,彭少云的亲戚,原新发中学校长彭斐朝的两个儿子彭少龙、彭少虎,也参与了他们的“生意”。
据受害学生回忆,她们被骗到水城,大多数是坐彭少虎那辆双排座面包车。
目前,彭少龙已被控制,他的汽车也被警方扣留,彭少虎在逃。
“孩子早已经分家,他们做的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曾担任新发中学校长10余年的彭斐朝,在2006年6月突然辞职,他在受访时只说“彭少云调入中学跟他无关”,其他不再多言。
在水城,等待女生们的是“大众旅社”的老板“张姐”。据刘敏等受害学生回忆,“张姐”,三十岁左右,身材很高,束起来的直发,说普通话,但带一点本地口音,她的旅舍在菜市场旁边,周围是卖鱼的,很繁华。
按照孩子们的说法,每次赵尧给孩子们20到100元,而彭少云出卖她们的价格是2000-5000元。据《成都商报》报道,“当地煤老板有找处女的癖好,认为找处女能带来好运。”
6月22日,水城西边一家歌舞厅的小姐表示,她们知道这个事情,听说买家多是外地的煤老板。事实上,受害女生也曾经被转卖到纳雍县及邻近的乡镇,都是以产煤著称的县乡。
2006年11月,经受害学生指认,“张姐”被逮捕。
一年后
案发后学校开了师风师德会议,张贴31项“新规”。受害女生有的外出打工。一家长事后精神失常。
一年过去了,彭少云夫妇还未归案。
“在思想保守、传宗接代思想还很强的山村,女孩出这样一个事,等于葬送了一生。”在威宁县卫生系统一名科级干部看来,等十年后她们婚嫁了,影响可能才会凸现出来。
实际上,这些孩子的生活轨迹已经发生变化,年龄稍大一些的黄俊铃、彭静,已外出打工。受害学生许会的父亲许长发在知道真相后精神失常,见人就打,成了疯子,母亲带着许会姐弟4人离家出走,不知去向。
其他的还在继续读书,不时有些流言围绕在孩子们身旁,面对记者,她们多缩在墙角边上,一句话不说。
案发后的学校,开了几次师风师德会议,学校内也不准再摆摊。另一项变化是,在新发乡中心小学办公室墙上张贴了31项“规章制度”。
而新发中学代理校长、教导处主任刘维昌却想辞职了,“事情太多”。
除了这个案子之外,摆在这位新任校长面前同样棘手的问题是缺少教师。按照威宁县教育局副局长杜培智的算法,新发乡适龄儿童大约5000多,按照正常教育比例,应该有200多名教师。
但事实上,被杜培智称为“素质太差”的彭少云和张忠陆这名教师还是稀缺资源,目前全乡有老师140多名,缺编100多名,现有教师中有70多名为临时代课。
6月21日,这位教育局副局长坦陈,师资不足、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确实影响了当地的教育。
“老师祸害学生,我们有啥办法。”在刘敏的父亲眼里,当地的老师形象已大打折扣,他希望政府给孩子些持续帮助,“能帮娃办个伤残证最好”,同时希望孩子们能忘记这件事儿。
不过,有一点,这些山民忘不了,以前根本记不住日期的家长,现在记住了孩子放学的时间,中午12点20和下午16点30分。
“估摸这个时间,如果娃儿还没有回家,就会到路上去等等。”
(学生、家长姓名均为化名)
http://news.thebeijingnews.com/0547/2007/0710/014@275209.htm
别让被侵犯少女“二次受害”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7-7-11 0:56:19 · 来源: 新京报

昨天,《新京报》报道了贵州威宁两教师胁迫18名未成年女生“卖处”的惊人事件。已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这群制造了罪恶的人,法律当然不会饶恕他们。
但是,事件的结局不能仅止于恶人的受惩,也不能止于对当地教育环境的反思———谁让那两个有着罪恶心理的人成为教师,长达一年多、多人受害,为何没有引起警觉,那些“买处”的老板们是否受到处罚———我们依然放心不下的是,那群受伤害的女孩子会有怎样的未来?
我们看到这样的描述:今年六一,当地教育部门给18名受害少女每人800元慰问金,“信封上贴着张红纸条。”在惯常思维中,这是一件体现人文关怀的“好事”。但是,或许人们没想过,如此送给受害少女们的“温情”,即使施爱者出于真心,但是无意中也揭开了受害少女的伤疤,让她们遭受“二次侵害”。
我们还能看到这样的信息: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具体学校、具体年龄,甚至还有“几名年龄小的已经丧失生育能力”。这些信息对远隔千里之外的人们或许没有什么特别,但对那些终生要生活在某个小村落的女孩子来说,信息公开到可以轻易让人指认出来,她们如何在熟人面前抬头?
《中国青年报》不久前报道:据全国妇联来信来访的数据显示,全国各地投诉“儿童性侵犯”的个案1997年下半年为135件,1998年为2948件,1999年3619件,2000年3081件。遗憾的是,一面是未成年少女受侵害案呈增多之势,一方面,来自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善后关怀”却几乎是空白,甚至一些“关怀”适得其反,有意无意对受害少女再次造成伤害。
这种二次伤害除周围人包括父母、亲戚、邻居对其态度的变化造成外,更突出表现在司法机关的行为中:在侦查过程中,有的警察鸣着警笛把警车开到教室门口,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把作案的老师从课堂上带走,或者穿警服、开警车、亮警灯,去受害者家中调查取证,导致“绝对隐私”广泛流传;或者重复询问案情细节,导致受害人不得不反复进行回忆,每回忆一次就是一次伤害。在审判时,让被害人出庭作证,使其不得不面对犯罪人,这又是一次伤害。
我们的社会对此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据长期从事受害儿童心理研究的龙迪女士介绍,在香港,有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在政府的社会福利处和警务处都设有儿童保护科,为受害儿童提供帮助。一旦程序启动,与受害儿童相关的各类人员———家长、政府社工、警员、教师、医务人员,将迅速地组成一个高效运转的团队。
我们知道,在法院审判环节,我们有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其目的自然是要保护他们的心灵免受再次伤害,但在司法的其他环节,这种保护显然还很薄弱。
其实,除了审判细节上的改进(比如不得让受伤害的未成年少女直接出庭作证),在侦查、起诉等阶段,还有必要制定详细的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保护法规。比如,可借鉴香港的经验,对受害儿童,其情节要避免为人所知,讯问和记录要由受过专门训练、具有儿童心理专业知识的警员在专门的小密室中进行,不得对儿童连续不断地讯问,等等。
如果要给受不法侵害的人群进行“排队”的话,遭受性侵害的少女应该是最不幸、最孤独、影响最深远的。有时候,二次伤害甚至比一次伤害后果更严重。一个健康、温馨的社会,不仅需要“抑恶”,更要“扬善”。但无论是有关部门的“送温暖”,还是司法机关的“速求正义”,出发点或许是善意的,但是,粗心的善意可能会造成的二次伤害,必须从制度上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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