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的工会改革方向(2003-07-03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3:32:31

 

转型期的工会改革方向

作者: 孙亚菲

来源:南方周末

时间: 2003-07-03 14:30:08

  ——专访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中国工运学院工会研究室主任吴亚平教授

  ■工会的着力点,不应把自己当作一个政治组织,尤其在企业里面,更应该强调作为劳动关系一方面代表的身份。
    ■我们不少基层工会,还是计划经济那一套思路,搞搞文艺活动,发发电影票,那是不行的,不符合现在的需求。
    ■现在有一个好的时机,我们加入W TO了,有一些劳动立法必须和国际接轨。如果这一条做不到的话,其他国家会对我们进行制裁。

  工会的着力点

    记者:中国的工会从很早就开始建立了,但在为职工维权和谋福利方面,工会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吴亚平:我们现在的经济改革已经很深入了,出现了分配方式和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工会真正要做到维护工人的权利。

  另外,工会的着力点,不应把自己当作一个政治组织,尤其在企业里面,更应该强调作为劳动关系一方面代表的身份,这样的话,工会的立足点就更扎实一些。

  记者:工会法规定,工会受同级党委领导,另一方面,它天然需要代表工人的利益。那么,工会如何来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如何保持它的独立性?

  郭稳才:工会的独立性是有根据的。工会要接受党的领导的,这点不需要论证。党的领导,主要是把握大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原则,而独立性,则是依据法律,按照工会章程来开展工作。当然,实际当中,可能有这样那样的情况,难免影响工会的独立性,但任何工作,理论和实践都有差距,把工会工作理想化,也是不现实的。

  理论突破:维权是基本职责

    记者:那么,目前工会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影响了它作为职工代表的功能?

  郭稳才:从国有企业来看,从工会组织、领导体制、运行活动机制方面,都要更好地研究怎样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跟市场体制相适应。

  而我们不少基层工会,还是计划经济那一套思路,搞搞文艺活动,发发电影票,那是不行的,不符合现在的需求。

  这几年我们一直讲,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在过去,这一条是不明确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也不可能明确,所以,重大的理论突破也在这里。

  吴亚平:由于工会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走过来,存在一些痼疾,譬如说一些地方的工会存在行政化严重的倾向。工会本应该是代表职工利益的团体,但是长期以来,随着体制延续,一些同志更多对上级负责,不知不觉中,工会干部就把自己当成一个官员了,没摆正自己的位置,脱离了与群众的联系。

  直选:从基层工会开始

    记者:根据工会法,工会主席要由选举产生,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如何?

  郭稳才:为增强工会主席的责任感,同时也增强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全国总工会这些年来一直在推进工会的直选。

  事实上,全国总工会在1997年就发过关于工会自身改革的文件,其中提到选举的问题。我也多次讲过,工会直选从改革进程来看,主要是在基层工会,特别是中小企业工会,还有就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对我们基层组织建设部来说,无论是起草文件,还是在不同场合的讲话,都强调基层工会的直接选举,而且是中小企业,特别强调200人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直接选举。目前,山东、浙江、广东等地,都和组织部联合发文,有组织的推进直选,这是基层工会组织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突破口。

  “为更多农民工维权”

  记者:目前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这期间有什么新问题值得注意的?

  郭稳才:有两方面问题。一是职工权益尤其是农民工权利保障问题。这些年来,各级工会在把职工组织到身边来,新鲜血液不断补充扩大,比如近3年来,我们发展了4000万新会员,其中70%-80%是农民工。

  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组织进来,他们的利益谁来维护?我们感到工会责任重大。

  在职工权益维护上,工会有些工作做得不到位,还有一些,工会就是尽了力,也不一定解决得了。比方说,不准拖欠职工工资,这是工会一家说了能算的吗?还有一个党政工作是不是到位的问题。

  再一个难点,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建会,这是一个新问题。在工会召开十三大的时候,提出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建设的新路子,其中主要指如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

  通过这几年实践来看,难点很多,首先是建会都非常难,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工会不了解,害怕罢工,害怕闹事,不愿意建会。而当地一些领导,害怕影响投资环境和投资关系,也不支持建会工作,各地都有不少钉子户攻不下来,有些工会,跑十几二十遍才把工会建立起来,这些年,基层工会工作精力大部分用在建会上,大家干得很苦。我们还发现,建完会,一定要发挥作用,不起作用,建了也白建。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老板或亲戚当工会主席的情况不少,这样就无法对职工的利益进行保障。

  吴亚平:应该说工会为职工维权的意识正在增强,比如很多企业都在为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目前看来,从数量上来讲是不错的,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已经过半,然而从作用上来讲,集体合同的作用是有限的,但是全国总工会的意思是先建制后规范,所以一方面在大量签订集体合同,另一方面在逐步规范。

  在现行体制下,五项劳动标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真正实现工会和企业管理者通过谈判,由双方来共同确定,在目前情况下不太可能。因为集体合同要真正成为集体合同的话,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工会独立,二是工会与管理者有平等的关系,目前这两点在很多地方都做不到。

  西方一些国家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法律意识。他们的集体合同,是产业级合同,不像我们是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签。另外,它是行业的雇主组织与产业级工会集体谈判签合同,这个合同对整个行业都有效,约束力也更强。在我们国家一些开发区,也开始有这样的区域性合同,这也该是一个发展方向。

  法律不完善也是限制工会发挥作用的一个因素。中国劳资双方力量相差太大,劳动关系要协调平衡的话,必须赋予工人更多的权利,比如说罢工权的问题。实际上,只要我们约定罢工权的一些构成要件,就跟游行权一样,依法进行规范,反而有利于安定团结。

  记者:未来工会发展的方向是什么?可能出现什么新特点?

  吴亚平:我想,时代发展将要求工会更多立足于劳动关系领域,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譬如保障农民工的工资不被拖欠,帮工人打一些劳动维权的官司,帮助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有一个好的时机,我们加入W TO了,有一些劳动立法,必须和国际接轨。如果这一条做不到的话,其他国家会对我们进行制裁。我们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目前已经签订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那么我们的法律就应该朝着这个方向修改,把国际上规定的一些东西,用我们的法律将其细化落实。这是我们工会工作发展的一个新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