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审计报告抖出漏洞:3亿拆迁补偿款被部门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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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30日09:31  来源:《北京日报》审计报告抖出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管理漏洞
“由于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导致刚刚竣工交付使用不足3个月的刘家窑桥夜景照明工程,就因蒲黄榆路建设施工被拆除。”北京市审计局局长李颖津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审计工作报告时透露,在审计中还发现,3亿多元政府有关部门所得的拆迁补偿款,被部门自行安排使用。
李颖津说,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资金分配不够规范合理、一些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些资金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部署了整改工作。涉税、私设“小金库”、多申报项目预算、事业收费未及时上缴等违法违规问题已经得到纠正。对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已经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北京市财政局:
预算审批把关不严
审计报告提出,2009年部门预算编报中,两个部门为24个基层单位代编了50个项目预算5924万元,同时,编报了区县对口单位62个项目补助预算1.46亿元。这些做法不符合市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但是市财政局在批复市级部门预算时,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对上述部门、单位仍然予以批复执行。
按照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农村宣传等资金和支出责任已经下划给区县。但是,2009年市财政局仍然安排给区县相关补助资金3065万元。2009年市财政局将预拨区县2010年残疾人三项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288万元,列入当年支出,影响了当年财政收支决算的准确性。
北京市发改委:
防洪费征收手续费错入投资计划
审计报告提出,市发展改革委在市政府投资计划中,安排了防洪费征收手续费和节能推广工作管理经费,共计758万元。这种做法不符合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也不利于合理安排使用市级基本建设资金。北京市地税局:
18件案件欠税统计不准
审计报告指出,市地税局部分税收减免管理信息反映不够完整,部分区县地税局未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填制减免税台账,使地税部门不能完全掌握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情况。个别区县地税局还批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了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减免税政策。
税收计会报表中对部分税务检查案件形成的欠税,反映不够准确,有18件检查案件存在欠税统计不准确的情况。此外,北京广厦京都置业有限公司在经过税务检查后,应补缴税款3010万元。在尚未补缴税款的情况下,该公司变更了注册地,市和有关区县地税局对其欠税未及时追缴,也未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延伸审计22户房地产企业,其中18户企业存在涉税问题,共查出应缴未缴各项税款1160万元。
北京市级部门预算:
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7个部门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涉及资金3.79亿元。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涉及资金371万元。例如,由于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导致刚刚竣工交付使用不足3个月的刘家窑桥夜景照明工程,就因蒲黄榆路建设施工而拆除。
由于征地拆迁难度大等原因,截至2009年6月,在2006至2007年已批复征用的土地中,尚有64%的土地未完成开发工作,由于没有办理供地手续,影响了供地速度。
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够规范。9个部门存在这类问题,涉及资金3.51亿元。其中,3个部门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售楼款等国有资产处置收益3.25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或上缴财政,目前,有3.14亿元已被部门自行安排了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单位:
四家国企问题金额4.53亿元
在对企业的审计中发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普遍。审计查出地铁运营公司、公交集团、热力集团、京能集团资产、负债、损益不实问题金额4.53亿元。其中资产不实1.42亿元,负债不实44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9442万元,多计、少计成本费用7832万元,多计、少计收入9401万元。
通州区台湖镇污水处理厂由于选址不当,立项批复后需要迁址建设。但是,在未办理相关审批调整手续的情况下,建设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位,建设单位还先期采购了设备,造成资金和设备闲置。
截至审计时,公交集团所属的3家企业对外出租经营用房和营运车辆,被拖欠租金等,形成潜在损失4068万元。
此外,对口支援什邡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中,除部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进展缓慢的问题外,未发现挤占、挪用援建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记者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