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 教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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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为了实现上帝的计划,复临运动在一八四四年间,展开了预言所指示迈向天国的旅程。这项运动的先驱们在进行的初期,显得踌躇不定,因为他们人数寥寥,又因接受了基督复临的道理,被原来的教会所驱逐,以致时常充满了不愉快的记忆。他们确信所持守的要道,但对于需要采取怎样的组织方式,却并无把握。实际上,他们中间大多数的人,对于那些实力强大、组织严密的教会,如何运用权势来对抗复临真理的经过记忆犹新。因此,他们本能地对于任何中央集权式的规章与行政体制,都深怀戒心。虽然如此,某些位先贤领袖们却越来越清楚看出:若要维持良好的次序,并使这项运动日益坚壮的话,某种形式的制度却是不可或缺的。他们的信念,因受怀爱伦笔下传来的信息所鼓舞,更大大地增强了。

 

    终于,在一八六○年间,他们选用了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为本会的名称,并成立了一个合法的团体,来管理教会的产业。接着一八六一年,第一个区会在密执安州成立。这项成立的程序包括:先组织若干当地教会,由教友们签署一份成立教会的约言,并将各教会联合而隶属于同一个团体,如此便组成了我们现今所称的区会。当时也通过了一项建议:将证明文件授予传道人,藉此保护各教会,免受欺骗分子所侵害。一八六三年全球总会成立以后,将当时已组成的各区会联合起来,这样就使复临运动步上了协调有序的道途。

 

    全球总会在每年召开的代表大会中,都通过一些有关教会规章的议案,力求制订教会处于各种不同境况下的适当法则。一八八二年,全总代表大会议决:「要将已给予教会职工的各项指导,刊载于『评阅宣报』,或印成小册的形式。」(1882年12月26日评阅宣报)这个动议,显明了当年的代表们已越来越了解:若要教会的组织有效地运作,程序是不可或缺的;而为求程序上的统一,无疑必须将指引的原则付印成书。于是那些论稿便印了出来。在一八八三年全总代表大会中,有人建议将这些论稿以永久的形式印成教会手册;但这个意见却遭到反对,因为有些弟兄深恐此举会使教会趋于形式化,并剥夺了传道人可按个人的意愿、处理有关教会规律等事务的自由。

 

    但这种恐惧无疑反映了二十年前曾存在于教会中、对任何教会组织都加以抗拒的心理却不久很明显地消失了。每年全总代表大会都陆续通过一些有关教会规章的议案。换言之,他们缓慢但坚定地制作了为教会手册而用的资料。不时有些位杰出的弟兄们,努力将已被普遍接受的教会规章搜集起来,以书本或小册的形式编印出版。其中最令人注目的可能是:教会先驱鲁弗波洛(J. N. Loughborough)个人所编集的一本,名为:「教会的组织、规则、与纪律」。全书共一百八十四面,于一九○七年出版。此书名义上虽是鲁牧独力承担的事工,但其中涉及的许多论题,现今都包括在这本「教会规程」内;而且在复临运动的过程中,一直备受推崇。

 

    与此同时,复临运动在美国本土及国外,都持续迅速茁壮成长。长久以来,我们的一贯目标,就是致力于求取次序与统一中所蕴含的最佳利益,因此,全总执行委员会在一九三一年议决出版「教会规程」一书。被邀请为此书起草的是麦海尼(J. L. McElhany),当时他是北美总会的副会长,以后曾任全球总会会长十四年。该项草稿,经全总执行委员会谨慎审阅后,于一九三二年付梓出版。此书初版的序言中开宗明义的第一段话就是:「有一件越来越明显的事是:我们十分需要一本有关教会管理规则的手册,以确定并保存本会的习例与行政制度。」请注意「保存」这个字眼。它表明了没有任何意图、日后会突然设立另一套教会的管理章则;而是力求首先「保存」那些历年已通过的完善议案,然后增添一些为应付不断成长、日趋繁复的情况下所需的规则。

 

    由于越来越明白:在我们全球的圣工上,「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是何等的重要,也由于有关教会管理的议案、不独应表示教会的意愿、也应表示教会的充分权柄,在一九四六年的全球总会代表大会中,议决接纳下述步骤:

 

    「凡有关『教会规程』中任何章则的更改或修正,都必须获得全总代表大会的授权。」(1946年6月14日全球总会第八号报告原文197面)

 

    但在世界不同的地区,有时因配合当地的情况,必须采取特别的行动。故此,一九四八年秋季会议中,又通过了一项有关修改「教会规程」的建议,提交一九五○年的全总代表大会表决如下:

 

    「全球每一分会,包括北美分会在内,都应在新的『教会规程』内,加添一份『增编』。此举并非修改『教会规程』,乃要加添一些适合各分会当地情况的数据;此种『增编』的草稿,应呈交全总执行委员会审阅核准后,方可付印。」(1948年秋季会议议案原文19面)

 

    本规程的现行版,包括了迄至一九九○年、以及该届全总代表大会所接纳的一切修改与增添。

 

    一九四六年全总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凡有关『教会规程』中任何章则的更改或修正,都必须获得全总代表大会的授权」的议案,反映了全总代表大会权威性地位的概念,这也是本会一向持有的态度。在一八七七年的代表大会中,就已通过如下的议案:

 

    「议决:在上帝之下,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中的最高权威,乃属于那班由信徒组成之团体的意愿;而此种意愿,已于全球总会在其管辖范畴内、所作的各项决定中表现出来了。除非能指出它们与上帝的圣言及个人良知的权益方面,有任何抵触的地方,否则这些决定都应由全体教友无一例外地遵行。」(评阅宣报第50卷14号原文106面)

 

    怀爱伦师母在一九○九年写道:「在全球总会会议的时候,从各地来出席之弟兄们的意见一经议定,则自恃的心理和个人的见解便应放弃,决不可固执坚持。任何工作人员,决不可以为刚愎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反对大众的决议,乃是一种美德。」(证言卷九原文260面)

 

    很久以前,在一八七五年间,怀师母就以同样的语气写道:「基督的教会正处于络绎不绝的危险之中。撒但正致力于毁灭上帝的子民。一个人的思想、一个人的判断是绝不足以信赖的。」(同上卷三原文445面)她接着又加上了这样的话:「基督期望将祂的信徒集合在教会的团体之内,有次序,有规则,重纪律,彼此顺服,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由于这些出于灵感的话语,由于一八七七年全球总会的议决案,也由于明确规定的章则乃是良好次序所不可或缺的要素,这一切不但构成了这本「教会规程」的出版理由,同时也揭示了所有传道人与平信徒都当遵守的合理要求。

 

                                                                全球总会执行委员会  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