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平:我没有参加政变会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13:06
[ 2006-8-5 15:05:49 | By: 逛逛 看看 ]
原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周建平访谈录
作者:舒 云
◇ 关于我的免于起诉书是错的
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后,我一直很坦然。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找我谈话,副司令员王六生、萧永银在场。许世友说,根据我们知道,人家对你不信任,你不能同某某某比,他们做的坏事多,你好好检讨,否则我们不好同群众讲话。我心里很清楚,我是忠于党的,没干对不起党和革命的事情。至于检讨,我想得通,干工作,怎么可能没有缺点错误,做错了,检讨就是了。
没想到事情远不那么简单。
1971年9月25日,我被关进南京空军的学习班,以后被押到北京丰台,继而关到亚洲疗养院。在去亚疗的路上,公安部的人对我说,你就那么点问题,没什么事。亚疗都准备放我出去了,我和被关押的人都发给了领章帽徽。但没有想到,问题越来越大,1978年5月29日,我竟被关进秦城监狱。保卫部门写了个东西,硬要我签字,承认参加了“黑会”。1982年1月15日,在根本没有出示证据的情况下,军事检察院做出了“免于起诉”的判决。
◇ 我究竟犯了什么罪?
《(82)军检免字第5号免于起诉决定书》确认我犯有以下罪行:1971年3月31日晚至4月1日晨,被告人周建平在上海岳阳路原少年科技站,参加了由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林立果,根据《五七一工程纪要》关于建立武装政变“指挥班子”的计划召开的秘密会议。……周建平中途到会。会上林立果指定周建平为南京的“头”。会后周建平根据江腾蛟的旨意,指派了驻上海王维国处的联络人。……被告人周建平,积极追随林彪,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8条的规定,已构成参加反革命集团罪。鉴于被告人周建平所犯罪行情节较轻,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决定免于起诉,予以释放。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这个免于起诉书完全是错的!
直到今日,我仍然不服,曾多次到北京申诉,我坚信事情一定会搞清楚。
◇ 如果是会议,我是结束后才到的
刚一拿到《免于起诉决定书》,我特别吃惊,我认为完全不符合事实。但当时我并不懂免于起诉是怎么回事,以为没什么事了,没想到免于起诉也是一种罪。有关部门没有拿出任何证明我犯罪的证据,在宣布前与我谈话,只笼统地讲我有严重错误,与他们有区别,不一样。而《免于起诉决定书》认定我的罪行是参加了林立果在上海岳阳路召开的“秘密会议”,事实上我没有参加。
◇ 那你为什么不在规定的上诉时间上诉呢?
拿到《免于起诉决定书》后,我暂时没有上诉,违心签了字。因为我还在监狱里,我根本不知道什么“五七一工程”纪要,我手里也没有任何证据,只能回去慢慢搜集材料。而且我已经被关了十多年了,一直不能与家人通信,家里到底怎么样了,也不清楚。我不想再因为上诉继续被关在监狱里,来日方长,先出狱再说。
以后我从1980年11月26日的《解放日报》才知道,江腾蛟11月25日下午在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供认,会议从晚上10点多钟到第二天凌晨3点多。而我是4月1日凌晨3点多钟,也就是“秘密会议”结束之后,才到达会议地点的。那天晚上,我记得很清楚,是空四军情报处长蒋国璋开车来接的我,他敲门的时间是夜里两点多,虽然是夜深人静,但蒋国璋刚学开车,技术不熟练,再则上海的马路拐来拐去,从西北方向斜穿整个上海到达东南方向的岳阳路,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这样,我到达时已经是凌晨3点多了。
◇ 那么,是不是为了证明你中途到会,起诉书故意模糊了时间?
是的,起诉书说会议时间是1971年3月31日晚至4月1日晨结束。我曾在申诉书中提出,在涉及罪与非罪的关键事实——“秘密会议”的起止时间上,《免于起诉决定书》作为一项严肃的法律文书,为什么不用已经被法庭确认的“10点多”和“3点多”这两个准确反映客观事实的时间概念,却用“晚”和“晨”这两个伸缩性很大的模糊概念呢?很显然,如果确认会议是“3点多”结束,那么只能证明我不在现场,从而排除我参加会议的任何可能性。可是用了“晨”这个时间概念,就可以把会议实际结束时间随意延伸,把明明是在会议结束后到达会议地点的我说成“中途到会”。
◇ 您的这个申诉很有力量,他们最后是不是认错了呢?
没有。从1984年起,我就不断给军事检察院写信,要求出示证据。对方始终没有给我看过证据。1984年5月15日,有了回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84 )军检字复字第一号《复查决定书》来了,经本院复查认为:原认定你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故维持原决定。
我一字一字研究过这个《复查决定书》,虽然维持原判,但与《免于起诉决定书》有了几点小小的不同,不再说“证据确凿”,而是改成“证据充分”了。“被告亦供认不讳”也被划掉,不再提及。但“免于起诉”的决定仍维持不变。
那么,由检察院代替法院定罪,是不是有法律缺陷呢?现在《刑法》上免于起诉这一条罪已被取消了。
是的,但已经定了的免于起诉罪却没有取消!
◇ 我什么时候到的上海
1986年,我专门到北京上访,当面陈述。某负责同志说,你所以迟到,是因为到南京接你的飞机受天气影响延误了。
这使我大为惊讶,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我是1969年从上海空四军调到南京军区空军的。之所以没有搬家,是因为正值“文革”,南京地区比较复杂,派性严重,不少机关干部的家属在地方挨了野蛮批斗。我家属老戴身体不好,就暂时留在上海。后来经过空军批准,老戴调到南京军区空军后勤部任副主任。我从北京参加党委扩大会议回来,这才回上海搬家。
1971年3月26 日,我就到了上海,偏偏这时老戴住了院。刚开始以为是慢性阑尾炎,没想到打开后是卵巢囊肿。手术持续了八个小时,腹腔里抽出好多血,肠子也切掉了一尺多,术后好久不能下地走动。在这种情况我一时搬不了家,就在上海滞留了几天。
那时我根本就不知道林立果在上海。我到上海的当天晚上,于新野来看我,才告诉我林立果在上海。于新野说,人家对你有很多意见,林副部长正在做工作,准备找你谈一次。于是,3月28日,王维国接我到巨鹿路空四军招待所去见林立果,路上王维国讲了与空五军因为看病问题引发的很多矛盾,我哪里想到别的什么。这中间还有一个情况,南京军区空军刘懋公等人向空军司令员吴法宪汇报了南空两派的问题,吴法宪很生气,下决心要狠整一下机关,组织了学习班,专门解决南空问题。当时我在机关也是处在夹缝中,说话没人听,有人搞了好多名堂整我,甚至公开说要与我斗争到底。我一气之下,干脆到上海治病,所以北京办学习班开始我没去。刘懋公希望我去,几次打电话。吴法宪不知道情况,以为我在“左派”一边,还专门给我打了招呼,你回去要保证南京的党代会开好,要说公道话,不要靠在哪一边。我知道,要开好党代会,王维国和陈励耘是两个关键人物,我不能不做他们的工作。因为有这个背景,我当时理解林立果说南空以我为主的意思是稳住机关,不能再“无政府”下去了,根本没有政变的意思。
◇ 我们不知道“三国四方”
蒋国璋半夜2点多开车来接我时只是说林立果让你去谈话,没说开会。参加这次谈话的空四军政委王维国和空五军政委陈励耘也都不承认是开会,更不承认是政变的会。
当时我们根本不知道“三国四方”会议的名称。
“三国四方”只是事后有人问林立果,他顺口说出来的。
我到了以后,蒋国璋说在楼上,我就上了楼,看见林立果和江腾蛟、王维国、陈励耘四人坐在那里。我在上海空四军任军长时,就和他们就保持一定距离。当时许世友曾对周建平说,人家想靠还靠不上,拉你还不去?确实,要不是为了搞好团结工作,我不会去做他们的工作。
◇ 那天晚上,你到了以后,他们说了些什么?
那时他们把我看成是威胁力量,不可能对我说什么。
林立果说,有人向中央告状,要把江腾蛟等人打成“五一六分子”,如果他们真被打倒,南空机关很可能出现杨余傅事件后那种反复局面,甚至更困难。为了稳定机关,防止反复,南空机关“左派”以你为主。3月28日晚上,林立果也说过这话。我一直认为是稳定机关,解决团结问题。林立果简单说了几句后,对我说,你把南空的情况跟他们谈一谈。说完,他就下楼去了,没听我们谈话。
我是南空党委的副书记,当时南空没有政委,在那个特定的情况下,司令员刘懋公说话又不起作用。空军把开好南空党代会的责任交给我,其实吴法宪也不知道空四军、空五军对我意见也很大,这就给了我很大的压力。当时南京军区先开了党代会,许世友主持,就没有开下去。许世友没办法,打电话给总参谋长黄永胜,黄永胜出面,会议才没有中途夭折。
那天半夜找我到岳阳路去,就是为了南空党代会选举的问题。“文革”初,南京军区空军就形成了势不两立的两派,派性严重,如果司令员刘懋公没选上常委,那怎么行?一定要选上。王维国和陈励耘都是中央候补委员,我感觉他们三个人意见不一致的话,南空党代会就开不好,甚至开不下去。要选票,就要解决王维国和陈励耘的矛盾,让我来就是为了让我做做工作。那天晚上我谈了南京军区空军贯彻空军学习班决议的情况和南京市清查“五一六”分子的一些情况。后来我又说了南空将召开党代会,征求江、王、陈的意见。陈励耘说会一定要开好,不能夭折。他讲了五条,一、要发扬民主,让大家把话说完;二、前一届党委的报告要通过;三、高举团结大旗,四前一届常委要选上……江腾蛟和王维国表示同意。我很高兴,这回开党代会不会有大麻烦了。
谈完林立果上来了,问你们在谈什么。江腾蛟说,我们在谈南空党代会召开的问题,已经谈完了,请副部长指示。林立果拿了个本子,说了以谁谁谁为主的话。这时就到了4点多,说下去吃饭。这中间没有一句谈到“五七一”,甚至也没有一句说到政变。
◇ 那怎么变成“秘密会议”了呢
虽然那天在场的人都说是为了解决团结问题,可专案组问,解决团结以后干什么呢?还不是为了政变,死活往政变上扯。所以审讯人员硬要我承认开了“秘密会议”。在出庭给江腾蛟作证时,审讯人员不让我说开会的内容,非要我承认参加了“秘密会议”。我耳朵不好,没听清。审讯人员又连说两遍,我只好含糊地嗯了一声。
那天谈完后,我要回南京,江腾蛟说南京电话不太好打,你是不是派个人到上海来,住到王维国那里,通过王维国联系。我回到南京布置了以后,再也没过问,根本不知道派没派人到上海,更不知道派了谁。
而《免于起诉决定书》硬要把半年前的所谓“五七一工程”纪要的草稿和这个“秘密会议”人为地联系起来,说是根据纪要草稿关于建立武装政变的班子。这完全是颠倒黑白!且不说究竟有没有这个“五七一工程”纪要,反正活着的人没有一个见过这个东西,我从来没听说过!就是有这么一个写在笔记本上的草稿,在九一三事件半年前开会找几个官不大位不高的人研究,情理上也说不过去。
◇ 我怎么可能参与政变
在关押期间,我曾问专案组,明明他们的指挥班子没有我,为什么你们非要说有我?专案组说,可能是协调把你协调进去了。我气愤地说,我没这个基础,我对党忠心耿耿,明明是正常的工作关系,为什么非要说成是政变?我怎么可能参与政变?为了我们的无产阶级政权,我和我的战友们流血牺牲,我为什么要推翻它?我参加革命不是没饭吃,也不是因为土改分了土地,就是为了抗日,就是为了革命。1935年我在学校接触了进步思想,就与同学进行了革命活动,办小报宣传抗日。
(史料一)中共江苏省委下属的外县委员会委员宿士平在一篇回忆录中说,连日来,整个苏州城的抗日救亡怒涛一浪高过一浪……黄埭乡师学生周建平等一行十七八名青年男女学生,一路高歌,正义之声吸引了成批群众参加游行队伍。到青阳里时,人群已达五六百人。口号声、歌曲声把他们的喉咙嘶哑了,臂膀摇酸了,但仍个个精神拌擞。龟缩在日租界的日本人都吓得不敢露面。示威活动持续到晚上10点左右结束。在《吴县革命斗争简史》上,还有这样的记载,1936年,“七君子”被捕后,关在苏州看守所,黄埭乡师学生周建平等四人冒着被开除学籍的危险,到监狱探望慰问沈钧儒等七人。他们是群众自发慰问七君子最早的一批。
(史料二)1938年10月,周建平加入共产党。在黄桥决战最后的追击任务中,他率领连队机智地从侧翼迂回到河边,猛然杀出。顽军过不了河,纷纷跃入水中,被打死、淹死者不计其数。战争年代,周建平作为主力团的团长,很能打仗,粟裕多次表扬过他,解放战争的七战七捷,第三捷保卫淮安,周建平当团长,他那个团只有一门迫击炮,却顶住了敌人六个旅的进攻,血战了四天。政治部一个处长专门到前线来传达说,粟司令说了,你们打得很好,很顽强,很灵活。战后受到华中军区七位首长通报表扬。
为什么这样冒着生死?就是追求革命。在我指挥的战斗中,牺牲的烈士不是几十几百,而是几千几万啊,他们的骨头已经成灰,而我还活着。我提着脑袋参加革命,在做统一战线工作时,几次差点被敌人杀掉。曾几次负伤,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党的事业,为了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为了推翻蒋家王朝,我参加革命不是为升官发财,确实是一心一意为党尽义务。半个世纪过去,我还一直记着入党时组织上说的话,你成了共产党员,没有任何特权,只有为党的事业尽义务。这话十分深刻,成了我的行动准则,影响到我的一举一动。直到现在,我虽然有天大的冤屈,至今仍受着不公正的待遇,但我依然没有动摇对党的信念,相信党相信群众,也相信自己的问题一定会搞清楚。
我对党忠心耿耿,我承认我在工作中有错误,甚至严重错误。但不管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我没有对党做过亏心事,更不可能参加反革命政变的阴谋。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帮助我们的党把我的问题弄个水落石出,否则,我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