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 一九四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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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 (192O~1997)  现、当代作家。江苏高邮人。1939年考入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中文系,深受教写作课的沈从文的影响。1940年开始发表小说。 1943年大学毕业后在昆明、上海任中学国文教员和历史博物馆职员。《老鲁》一文应该是汪曾祺对人物描写中最具心思的一文。写作的时间是汪曾祺因故未随军去缅甸作战而滞留昆明一所中学代课的1944和1945两年。
在任何情形之下,那座小花园是我们家最亮的地方。虽然它的动人处不是,至少不仅在于这点。
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曾祖留下的则几乎是黑色的,一种类似眼圈上的黑色(不要说它是青的)里面充满了影子。这些影子足以使供在神龛前的花消失。晚间点上灯,我们常觉那些布灰布漆的大柱子一直伸拔到无穷高处。神堂屋里总挂一只鸟笼,我相信即是现在也挂一只的。那只青裆子永远眯着眼假寐(我想它做个哲学家,似乎身子太小了)。只有巳时将尽,它唱一会,洗个澡,抖下一团小雾在伸展到廊内片刻的夕阳光影里。
一下雨,什么颜色都郁起来,屋顶,墙,壁上花纸的图案,甚至鸽子:铁青子,瓦灰,点子,霞白。宝石眼的好处这时才显出来。于是我们,等斑鸠叫单声,在我们那个园里叫。等着一棵榆梅稍经一触,落下碎碎的瓣子,等着重新着色后的草。
诸如铁青子、瓦灰、点子、霞白等的专业的术语,这都是修饰鸽子的体貌特征。
米店养鸽子,几乎成为通例,八千岁想了想,说:“好,叫他养!”鸽子逐渐发展成一大群,点子、瓦灰、铁青子、霞白、麒麟,都有。从此夏氏宗祠的屋顶上就热闹起来,雄鸽子围着雌鸽子求爱,一面转圈儿,一面鼓着个嗉子不停地叫着:“咯咯咕,咯咯咯咕……”夏家的显考显妣的头上于是就着了好些鸽子粪。〈八千岁〉
榆叶梅,又名榆梅、小桃红、榆叶鸾枝。因其叶似榆,花如梅,故名“榆叶梅”又因其变种枝短花密,满枝缀花,故又名“鸾枝”。 花团锦簇的榆叶梅因了那绿叶的衬托而更加娇美,一团团一簇簇绽放于枝头,叶儿嫩得醉人,花儿艳得招人,在这初春的季节装点着我们的生活。
我的家乡是有很多斑鸠的。-----单声叫雨,双声叫晴。这是双声,是斑鸠的媳妇回来啦。"--咕",这是媳妇在应答。
是不是这样呢?我一直没有踏着挂着雨珠的青草去循声观察过。然而凭着鸠声的单双以占阴晴,似乎很灵验。我小时常常在将雨或将晴的天气里,谛听着鸣鸠,心里又快乐又忧愁,凄凄凉凉的,凄凉得那么甜美。 <天山>
我的脸上若有从童年带来的红色,它的来源是那座花园。
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呵?它是哪儿来的,是哪些草?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但是我此刻把它们没有理由的纠在一起。
“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每个小孩子都这么唱过吧。有时甚么也不做,我躺着,用手指绕住它的根,用一种不露锋芒的力量拉,听顽强的根胡一处一处断。这种声音只有拔草的人自己才能听得。当然我嘴里是含着一根草了。草根的甜味和它的似有若无的水红色是一种自然的巧合。
草被压倒了。有时我的头动一动,倒下的草又慢慢站起来。我静静的注视它,很久很久,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有时,不在意,怜惜它的苦心,就算了。这种性格呀!那些草有时会吓我一跳的,它在我的耳根伸起腰来了,当我看天上的云。
我的鞋底是滑的,草磨得它发了光。
莫碰臭芝麻,沾惹一身,嗐,难闻死人。沾上身子,不要用手指去拈。用刷子刷。这种籽儿有带钩儿的毛,讨嫌死了。至今我不能忘记它:因为我急于要捉住那个“都溜”(一种蝉,叫的最好听),我举着我的网,蹑手蹑脚,抄近路过去,循它的声音找着时,拍,得了。可是回去,我一身都是那种臭玩意。想想我捉过多少“都溜”!
我觉得虎耳草有一种腥味。
紫苏的叶子上的红色呵,暑假快过去了。
健康蔬菜:紫苏
紫苏,俗称苏子,为唇形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夏秋开花,子粒较小,呈紫黑色,老茎称苏梗。
紫苏叶有一种特殊的芳香,可拌凉菜或作羹汤。用紫苏嫩叶加大葱、辣椒、精盐、酱油、醋和香油拌菜,有开胃和预防感冒的功效。
苏子可榨油,出油率为45%,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其营养价值高于普通食用油,能有效降低胆固醇,防止动脉硬化和血栓形成。
据北京蔬菜研究所近年对300多种蔬菜样品进行的防癌活性物质成分的检测结果,其中紫苏名列榜首。
那棵大垂柳上常常有天牛,有时一个、两个的时候更多。它们总像有一桩事情要做,六只脚不停的运动,有时停下来,那动着的便是两根有节的触须了。我们以为天牛触须有一节它就有一岁。捉天牛用手,不是如何困难工作,即使它在树枝上转来转去,你等一个合适地点动手。常把脖子弄累了,但是失望的时候很少。这小小生物完全如一个有教养惜身份的绅士,行动从容不迫,虽有翅膀可从不想到飞;即是飞,也不远。一捉住,它便吱吱扭扭的叫,表示不同意,然而行为依然是温文尔雅的。黑地白斑的天牛最多,也有极瑰丽颜色的。有一种还似乎带点玫瑰香味。天牛的玩法是用线扣在脖子上看它走。令人想起……不说也好。
蟋蟀已经变成大人玩意了。但是大人的兴趣在斗,而我们对于捉蟋蟀的兴趣恐怕要更大些。我看过一本秋虫谱,上面除了苏东坡米南宫,还有许多济颠和尚说的话,都神乎其神的不大好懂。捉到一个蟋蟀,我不能看出它颈子上的细毛是瓦青还是朱砂,它的牙是米牙还是菜牙,但我仍然是那么欢喜。听,,哪里?这儿是的,这儿了!用草掏,手扒,水灌,嚯,蹦出来了。顾不得螺螺藤拉了手,扑,追着扑。有时正在外面玩得很好,忽然想起我的蟋蟀还没喂呐,于是赶紧回家。我每吃一个梨,一段藕,吃石榴吃菱,都要分给它一点。正吃着晚饭,我的蟋蟀叫了。我会举着筷子听半天,听完了对父亲笑笑,得意极了。一捉蟋蟀,那就整个园子都得翻个身。我最怕翻出那种软软的鼻涕虫。可是堂弟有的是办法,撒一点盐,立刻它就化成一摊水了。
有的蝉不会叫,我们称之为哑巴。捉到哑巴比捉到“红娘”更坏。但哑巴也有一种玩法。用两个马齿苋的瓣子套起它的眼睛,那是刚刚合适的,仿佛马齿苋的瓣子天生就为了这种用处才长成那么个小口袋样子,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向上飞,决不偏斜转弯。
蜻蜓一个个选定地方息下,天就快晚了。有一种通身铁色的蜻蜓,翅膀较窄,称“鬼蜻蜓”。看它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不知甚么道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祖母叫我们不要玩螳螂,说是它吃了土谷蛇的脑子,肚里会生出一种铁线蛇,缠到马脚脚就断,甚么东西一穿就过去了,穿到皮肉里怎么办?
它的眼睛如金甲虫,飞在花丛里五月的夜。
故乡的鸟呵。
我每天醒在鸟声里。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那个花厅里,于是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帽子向空中摔去。可怜的东西这一来完全没了主意,只是横冲直撞的乱飞,碰在玻璃上,弄得一身蜘蛛网,最后大概都是从两椽之间空隙脱走。
园子里时时晒米粉,晒灶饭,晒碗儿糕。怕鸟来吃,都放一片红纸。为了这个警告,鸟儿照例就不来,我有时把红纸拿掉让它们大吃一阵,到觉得它们太不知足时,便大喝一声赶去。
我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癞花。也不知从甚么人处得来的,欢喜的了不得,把父亲不用的细篾笼子挑出一个最好的来给它住,配一个最好的雀碗,在插架上放了一个荸荠,安了两根风藤跳棍,整整忙了一半天。第二天起得格外早,把它挂在紫藤架下。正是花开的时候,我想是那全园最好的地方了。一切弄得妥妥当当后,独自还欣赏了好半天,我上学去了。一放学,急急回来,带着书便去看我的鸟。笼子掉在地下,碎了,雀碗里还有半碗水,“我的鸟,我的鸟呐!”父亲正在给碧桃花接枝,听见我的声音,忙走过来,把笼子拿起来看看,说“你挂得太低了,鸟在大伯的玳瑁猫肚子里了”。哇的一声,我哭了。父亲推着我的头回去,一面说“不害羞,这么大人了”。
有一年,园里忽然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据说它们头上那根毛能破天风。所以有那么一种名,大概是因为它的叫声如此吧。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带来幸运。我见它们吃吃喳喳做窠了,我去告诉祖母,祖母去看了看,没有说什么话。我想起它们来了,也有一天会像来了一样又去了的。我尽想,从来处来,从去处去,一路走,一路望着祖母的脸。
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祖母的佛堂里那个铜瓶里的花常常是我换新。对于这个孝心的报酬是有需掐花供奉时总让我去,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
我们那里有这么个风俗,谁拿着掐来的花在街上走,是可以抢的,表姐姐们每带了花回去,必是坐车。她们一来,都得上园里看看,有甚么花开的正好,有时竟是特地为花来的。掐花的自然又是我。我乐于干这项差事。爬在海棠树上,梅树上,碧桃树上,丁香树上,听她们在下面说“这枝,唉,这枝这枝,再过来一点,弯过去的,喏,唉,对了对了!”冒一点险,用一点力,总给办到。有时我也贡献一点意见,以为某枝已经盛开,不两天就全落在台布上了,某枝花虽不多,样子却好。有时我陪花跟她们一道回去,路上看见有人看过这些花一眼,心里非常高兴。碰到熟人同学,路上也会分一点给她们。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那时候我们在一处玩,从来只叫名字,不叫姑姑。只有时写字条时如此称呼,而且写到这两个字时心里颇有种近于滑稽的感觉。我轻轻揭开门帘,她自己若是不在,我便看到这两样东西了。太阳照进来,令人明白感觉到花在吸着水,仿佛自己真分享到吸水的快乐。我可以坐在她常坐的椅子上,随便找一本书看看,找一张纸写点甚么,或有心无意的画一个枕头花样,把一切再恢复原来样子不留甚么痕迹,又自去了。但她大都能发觉谁来过了。到第二天碰到,必指着手说“还当我不知道呢。你在我绷子上戳了两针,我要拆下重来了!”那自然是吓人的话。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绣球花可由人工着色。在瓶里加一点颜色,它便会吸到花瓣里。除了大红的之外,别种颜色看上去都极自然。我们常以骗人说是新得的异种。这只是一种游戏,姑姑房里常供的仍是白的。为甚么我把花跟拖鞋画在一起呢?真不可解。——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
花园里旧有一间花房,由一个花匠管理。那个花匠仿佛姓夏。关于他的机伶促狭,和女人方面的恩怨,有些故事常为旧日佣仆谈起,但我只看到他常来要钱,样子十分狼狈,局局促促,躲避人的眼睛,尤其是说他的故事的人的。花匠离去后,花房也跟着改造园内房屋而拆掉了。那时我认识花名极少,只记得黄昏时,夹竹桃特别红,我忽然又害怕起来,急急走回去。
我爱逗弄含羞草。触遍所有叶子,看都合起来了,我自低头看我的书,偷眼瞧它一片片的开张了,再猝然又来一下。他们都说这是不好的,有甚么不好呢。
荷花像是清明栽种。 我们吃吃螺蛳,抹抹柳球,便可看佃户把马粪倒在几口大缸里盘上藕秧,再盖上河泥。我们在泥里找蚬子,小虾,觉得这些东西搬了这么一次家,是非常奇怪有趣的事。缸里泥晒干了,便加点水,一次又一次,有一天,紫红色的小觜子冒出来了水面,夏天就来了。赞美第一朵花。荷叶上花拉花响了,母亲便把雨伞寻出来,小莲子会给我送去。
大雨忽然来了。一个青色的闪照在槐树上,我赶紧跑到柴草房里去。那是距我所在处最近的房屋。我爬上堆近屋顶的芦柴上,听水从高处流下来,响极了,訇——,空心的老桑树倒了,葡萄架塌了,我的四近越来越黑了,雨点在我头上乱跳。忽然一转身,墙角两个碧绿的东西在发光!哦 ,那是我常看见的老猫。老猫又生了一群小猫了。原来它每次生养都在这里。我看它们攒着吃奶,听着雨,雨慢慢小了。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它的一切好处,知道哪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那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忧郁,别的花是飘下,香橼花是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大伯母掐了枝珠兰戴上,回去了。大伯母的女儿,堂姐姐看金鱼,看见了自己。石榴花开,玉兰花开,祖母来了,“莫掐了,回去看看,瓶里是甚么?”“我下来了,下来扶您。”
槐树种在土山上,坐在树上可看见隔壁佛院。看不见房子,看到的是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门里是甚么岁月呢?钟鼓整日敲,那么悠徐,那么单调,门开时,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打两桶水,随即又关上了。水东东的滴回井里。那边有人看我,我忙把书放在眼前。
家里宴客,晚上小方厅和花厅有人吃酒打牌(我记得有个人吹得极好的笛子)。灯光照到花上,树上,令人极欢喜也十分忧郁。点一个纱灯,从家里到园里,又从园里到家里,我一晚上总不知走了无数趟。有亲戚来去,多是我照路,说哪里高,哪里低,哪里上阶,哪里下坎。若是姑妈舅母,则多是扶着我肩膀走。人影人声都如在梦中。但这样的时候并不多。平日夜晚园子是锁上的。
小时候胆小害怕,黑的,树影风声,令人却步。而且相信园里有个“白胡子老头子”,一个土地花神,晚上会出来,在那个土山后面,花树下,冉冉的转圈子,见人也不避让。
有一年夏天,我已经像个大人了,天气郁闷,心上另外又有一点小事使我睡不着,半夜到园里去。一进门,我就停住了。我看见一个火星。咳嗽一声,招我前去,原来是我的父亲。他也正因为睡不着觉在园中徘徊。他让我抽一支烟(我刚会抽烟),我搬了一张藤椅坐下,我们一直没有说话。那一次,我感觉我跟父亲靠得近极了。
四月二日。月光清极。夜气大凉。似乎该再写一段作为收尾,但又似无须了。便这样吧,日后再说。逝者如斯。
载一九四五年六月第二卷第三期《文艺》
多年水生草本植物。有香气,根状茎横走,粗状,稍扁,
产地与习性:原产我国及日本,前苏联至北美也有分布。分布与我国南北各地。广布世界温带、亚热带。生于池塘、湖泊岸边浅水除,沼泽地或泡子中。最适宜生长的温度20~25℃,10℃以下停止生长。冬季以地下茎潜入泥中越冬。有三种植物,均简称菖蒲。如:节菖蒲、石菖蒲和水菖蒲等,它们分别来源于不同的植物,其功能主治也不同。
菖蒲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可防疫驱邪的灵草,与兰花、水仙、菊花并称为“花草四雅”。菖蒲先百草于寒冬刚尽时觉醒,因而得名。菖蒲“不假日色,不资寸土”,“耐苦寒,安淡泊”,生野外则生机盎然,富有而滋润,着厅堂则亭亭玉立,飘逸而俊秀,自古以来就深得人们的喜爱。江南人家每逢端午时节,悬菖蒲、艾叶于门、窗,饮菖蒲酒,以祛避邪疫;夏、秋之夜,燃菖蒲、艾叶,驱蚊灭虫的习俗保持至今。菖蒲剑叶盈绿,端庄秀丽,是室内盆栽观赏的佳品。用菖蒲制作的盆景,既富诗意,又有抗污染作用。古人夜读,常在油灯下放置一盆菖蒲,原因就是菖蒲具有吸附空气中微尘的功能,可免灯烟熏眼之苦。菖蒲还是我国传统园林造景中,池、湖沿岸不可或缺的植物。端午节的菖蒲,过了冬天还是存在,都变得很是枯槁而且白色了,甚是难看
菖蒲   种类:菖蒲科
原产地:日本  花色:紫 花期:初夏  花语:仰慕的信·神秘的人
自古以来,它就是一种常被运用在日本短歌中的花朵。
著名的藤原定家,就曾在他的作品(拾遗愚草)中歌咏菖蒲,由这一点就可以证明,日本人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十分喜欢这种花了。
当从一个神秘之人那儿收到一封「仰慕的信」时,你一定不会马上把它撕掉吧!我相信,大部份的人都会好好地保存下来,自始至终,一生都会加以珍惜。
★重点:
菖蒲是代表端午节气的花,可以利用它直线的叶片,表现出初夏的清凉感觉。拿它当礼物时,不妨选择三~四枝颜色清晰鲜艳的,扎成花束。
章茂森 :话说菖蒲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2007-03-03
记得旧时过端午节,每年农历五月初五这一天,铁定是要佩香囊、吃粽子、看龙舟的。而大人们尤其看重是在这一天中午,把一束扎好的艾条和菖蒲系在门前屋檐下。据说能够辟邪驱瘴,怯魔祛鬼,保家族的平安昌盛。因菖蒲叶形似剑,俗称水草剑,悬于门楣,一切妖魔鬼怪是不敢近前的。
早在端午的前两天大人们便着手准备艾和菖蒲了。或是在自家的庭院,或是邻家的花圃,或到镇上花个块儿八毛的买上几株,栽在准备好的器皿中,端午节这一天割取艾和菖蒲的茎叶,把留在土里的根移植在花坛里,不多久便会再生出新的嫩叶。
道家经典《道藏经》称菖蒲是水草之精英,神仙之灵药,推崇备至。载韩众服菖蒲十三年,身上生毛,冬袒不寒,日记万言;商丘子不娶,惟食菖蒲根,不饥不饿,不知所终。而菖蒲对于我,是再普通而熟悉不过了,小时候的池泽溪沟到处可见他们的踪影。高可一米有余,茎叶似剑,终岁青翠碧绿,散发着淡雅的清香。每年夏天放学后,三两个小伙伴,提上鱼篓,便直奔长满菖蒲的水域,准能在菖蒲从中捉些大龙虾和各式各样的野鱼。尤其令我怀想菖蒲还是和他们的肌肤相亲,儿时睡的土炕上的床蒲草便是晒干了的菖蒲茎叶,父亲说菖蒲能灭虫杀虱,还能开心窍。而今我们睡的是席梦思,舒服是舒服,则少了一种简单的安逸,一种自然的清香。
关于菖蒲的由来,还有这样神奇的传说,《典术》记载:“尧时天降精于庭为韭,感百阴之气为菖蒲,故曰尧韭也,方士隐为水剑,因叶形也。”菖蒲乃神品,非凡尘所生,所以后世方家道士梦想羽化升天,把菖蒲奉为神明。其实先人早就认识到菖蒲在农业生产方面的作用,《吕氏春秋》云:“冬至后五十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于是始耕。”菖蒲最先感受节气物候的变化,是春耕的标志。
自古以来,菖蒲一直受到文人墨客的喜爱,古人认为置菖蒲一盆于几上,夜间观书,能收烟无害耳目之患。苏东坡更是对菖蒲敬爱有加:菖蒲濯去泥土,渍以清水置盆中,可数十年不枯,节坚叶瘦,根须连络,苍然于几案间,久更可喜。其延年终身之功,既非昌阳可比;至于忍寒淡泊,不带泥土而生,又岂昌阳所能仿佛哉!
菖蒲还是一味功效卓著的中药,我国最早的一部药典《神农本草经》称其能坚骨髓、长精神、润五脏、裨六腑、开胃口、和血脉、益心智、明耳目。据载南宋著民爱国诗人陆游的妻子唐琬患尿频症,昼夜小便多达二十多次,苦不堪言。一日,大学者郑樵登门拜访,为唐琬切脉立方:菖蒲、黄连各等分,研末过筛,酒冲服。唐琬服药后立愈,效如桴鼓。陆游感激之余,留下了一首歌咏菖蒲的诗:燕山菖蒲昆山石,陈叟持来慰幽寂。寸提蹙密九节瘦,一拳突兀千金值。
现在的菖蒲已不如从前多见,乡村的水域被农药和化肥污染的面目全非,清且涟漪的水质只能在记忆里回味。池塘里疯长的是外来物种水葫芦,菖蒲只能无望地在某个角落里寂寞的坚守。多年以后菖蒲还能顽强的生存下去吗?我们的孩子还能识得菖蒲吗?他们还能想象得出菖蒲曾经是父辈生活中的一部分吗?曾经那样的和父辈们的生命息息相关吗?
在每年端午这一天,我总要想起,想起曾经充满菖蒲清香的悠悠岁月,和岁月中青翠欲滴的菖蒲。
菖蒲叶形如剑,故称“蒲剑”,又因近水而生,而名“水剑”。全株有香气,古人认为菖蒲有益智宽胸、耳聪目明、去湿解毒之效,因而将其看作是治邪之物。
故乡地理(17) 大操场
陈晓卿 @2007-3-16 2:40:14
灵璧中学大操场是县城最宽阔的地方,在我的记忆里,它有三个足球场那么大。
大操场除了跑道,篮球场外,剩下的地方都是草地。那是一种匍匐茎植物,我们叫它巴根草,巴根草每长一节就会在茎上再生一些根,所以,也有人说它叫八根草。草丛里有很多蚂蚱,夏秋两季,捉蚂蚱是我们经常干的。而我更喜欢的是每年的惊蜇过后和同伴们去大操场,那时的青草下面会有一个个小小的圆洞,里面是蚱蜢的幼虫还是什么,我不太清楚,用一个草根便可以把它们一个个地钓上来。玩累了以后,我们就会躺在巴根草上,有时候看看天,有时候看看中学生们的体育训练。
巴根草自述
生活感悟日记 - 生活-随笔 [ 地面 自述 巴根草 根须 ]
一叶知秋
陈年趣事
镏慷友盗贰?/p>
冬季晨练六不宜
冬季晨练六不宜冬季是一年当中空气最污浊、气温对人体刺激最剧烈的季节。
在我的记忆中,巴根草是不开花的。它生在乡间的田埂和路旁,其茎紧贴地面,再长出一节,必先生出许多根须牢牢地扣住地面,再匍匐缓缓外延,虽经牛踏人踩,看似枯死,哪怕这簇巴根草只剩下一节,只要有几滴露水,它又会蔓延开去,形成新的一族。
大集体的田地大都是用牛驴来耕种的,每到农闲,只要是有草的时节,河边路旁到处都是牛驴的气息和割草人的身影。
计划经济时代,连草也是有计划的,喂牛烧饭,沤肥,哪样不要草。于是我每日放学除放牛外,还需完成半日一蒌草的任务。否则,家里人就说粥也不给喝。别人都去找茅草茎针销高大些的草去割,可饥饿的牛驴也不肯放过其利舌便于搅拌的食物。巴根草对这些牲畜只能望鲜兴叹的,其茎紧贴地面,唯独上竖的叶片也短的可怜。我用锋利的宽镰顺地一拉,切其根须,信手一拎,就象是从地面上揭下一层皮,我往往满载而归。可时间久了,割不到草的人们也瞄上了巴根草,从此乡间的路雨天更加泥泞,雨稍大时路上更是横沟遍地。
时间过去了近三十年。但我常常在梦里听到从灶堂里巴根草爆节发出的噗噗声。嗅着随之逸出的阵阵清香,脑海中浮现出夜间老牛在享受人们供奉的巴根草时的儒雅状态,耳里回响着我雨天摔跤时父亲的呵斥声:“不能走巴根草上吗?”
机械化的发展让牛驴的历史使命只能在餐桌上完成。乡间的水泥路也不再需要巴根草来巴滑和防渗,日益肥胖的城市里草坪的清新也是由巴根草的改良种来填充的。
上次回家时,偶尔在盐河边看到了巴根花!状如三菱,黄褐色的枯叶,由一茎节节高高擎起,在秋冬的凉风上瑟瑟摆动着寂寞的顶花,也就是我梦萦魂绕的巴根草!
郴江幸自绕郴山 叶兆言写高晓声和汪曾祺
Rebecca @ 2007-04-16 22:41
这篇文章也是天涯上转来的,不过我想作者叶兆言也应有专门的集子收录吧。
转贴的题目本来是“郴江幸自绕郴江”,可是那句词来自宋秦观的踏莎行“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也许是转载中出错吧。
附上全词:
踏莎行

  雾失楼台,月迷津渡。
  桃源望断无寻处。
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
  驿奇梅花,鱼传尺素。
  砌成此恨无重数。
  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
另外,在这篇文章中,用作者几次提及母亲的态度,想必母亲于作者在对待世事方面而言,还是相当有影响的吧。
关于叶兆言的介绍单独写一篇。
郴 江 幸 自 绕 郴 山
林斤澜是父亲的挚友,他不止一次对我说过,江苏作家和浙江作家相比,现代是浙江强,当代是江苏强。现代是祖父那一辈,当代是父亲这一辈。现代作家中,浙江有鲁迅,有茅盾,有郁达夫,有艾青,都是高山仰止的顶级人物,自然无法比拟。到当代作家这一拨,按照林斤澜的看法,江苏有高晓声,有方之,有陆文夫,还有汪曾祺,情况完全不一样。
对新时期最初几年的文学,我始终有种隔膜。作为一名中文系大学生,你没有办法不感觉它活生生的存在,而且一段时间,江苏以及全国的文学精英都在眼前转悠,这些人是父亲的好朋友,在我没有成为作家之前,父辈的名作家见了不计其数。
我常常听父辈煮酒论英雄,在微醺状态下指点文坛,许多话私下说着玩玩,上不了台盘。我记得方之生前就喜欢挑全国奖小说得主的刺,口无遮拦,还骂娘。最极端并且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高晓声神秘兮兮告诉我,说汪曾祺曾向他表示,当代作家中最厉害的就数他们两个。天下英雄,使君与操,余子谁堪共酒杯。我一直疑心原话不是这样,以汪曾祺的学养,会用更含蓄的话,而且汪骨子里是个狂生,天下第一的名份,未必肯让别人分享。
提起八十年代初期文学,不提高晓声和汪曾祺这两位不行,他们代表着两种重要的文学现象。八十年代中期,有一次秋宴吃螃蟹,我们全家三口,高晓声与前妻带着儿子,林斤澜夫妇,加上汪曾祺和章品镇,正好一桌。老友相会,其乐融融,都知道汪曾祺能写善画,文房四宝早准备好了,汪的年龄最高,兴致也最高,一边吃一边喝彩,说螃蟹很好非常好,酒酣便捋袖画螃蟹,众人的喝彩声中,越画越忘形。然后大家签名,推来推去挨个签,最后一个是高晓声儿子,那时候,他还在上中学,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有些怯场,高低声对儿子说,写好写坏不要紧,字写大一些,用手势比划应该多大,并告诉他具体签什么位置上。高晓声儿子还是紧张,而且毛笔也太难控制,那字的尺寸就大大缩了水,签的名比谁字都小,高因此勃然大怒,取了一支大号的斗笔,沾满墨,在已经完成的画上扫了一笔。
大家都很吃惊,好端端一幅画活生生糟蹋了,记得我母亲当时很生气,说老高你怎么可以这样无礼。汪曾祺也有些扫兴,脸上毫无表情。事后,林斤澜夫妇百思不解,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说可能是高晓声对儿子的期望值太高了,他忍受不了儿子的示弱。按说在场的人,朋友一辈的年龄都比高晓声大,只有我和他儿子两个小辈,高晓声实在没必要这么心高气傲,再说签名也可以裁去,何至于如此大煞风景。第一次见到高晓声,是考上大学那年,他突然出现在我家。高晓声和父亲是老朋友,与方之陆文夫都是难兄难弟,五七年因为“探求者”打成右派,一晃二十年没见过面。乡音未改,鬓毛已衰,土得让人没法形容,农民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样子,而且是七十年代的农民形象。那时候右派还没有平反,已粉碎了四人帮,刚开完三中全会,右派们一个个蠢蠢欲动,开始翘起狐狸尾巴。这是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高晓声形迹可疑转悠一圈,人便没有踪影,很快又出现,已拿着两篇手稿,是《李顺大造屋》和《漏斗户主》。
高晓声开始给人的印象并不心高气傲,他很虚心,虚心请老朋友指教,也请小辈提意见。我们当时正在忙一本民间刊物《人间》,对他的小说没太大兴趣。最叫好的是父亲,读了十分激动,津津乐道,说自己去《雨花》当副主编,手头有《李顺大造屋》和方之的《南丰二苗》,就跟揣了两颗手榴弹上战场一样。《李顺大造屋》打响了,获得全国短篇小说奖,这是后话,我记得陆文夫看手稿,说小说很好,不过有些嗦。话是在吃饭桌上说的,大家手里还端着酒杯,高晓声追着问什么地方嗦了,陆文夫也不客气,让我拿笔拿稿子来,就在手稿中间删了一段,高当时脸上有些挂不住。我印象中,文章发表时,那一段确实是删了。
八十年代初期的文学热,和现在不一样,不谈发行量,不谈钱。印象中,一些很糟糕的小说,大家都在谈论,满世界都是“伤痕”,都是“问题”,作家一个个像诉苦申冤的弃妇。主题大同小异,不是公子落难,就是才子见弃,幸好有“帮夫”的红颜知己出来相助,以身相许,然后选个悲剧结局悄然引退。公式化概念化的痕迹随处可见,文学成了发泄个人情感的公器,而且还是终南捷径,一篇小说只要得全国奖,户口问题工作问题包括爱情问题,立码都能解决。当时有个特殊现象,无名作家作品一旦被《小说月报》转载,就会轰动。我认识一位老翻译家,五十岁出头,译过许多世界名著,国外邀请他讲学,介绍中国当代文学。偏偏对当代创作一点不了解,那年头出国不容易,可怜他搞了一辈子外国文学,还没有迈出过国门一步,便随手揣一摞《小说月报》匆匆上飞机。这些《小说月报》还是我堂哥三午送的,并不全,逮着一本算一本。
高晓声显然也是占了文学热的光,他回忆成功经验,认为自己抓住了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对于农民来说,重要的只有两件事,一是有地方住,一是能吃饱,所以他最初的两篇小说,《李顺大造屋》是盖房子,《漏斗户主》是讲一个人永远也吃不饱。一段时间内,高晓声很乐意成为农民的代言人,记得他不止一次感慨,说我们家那台二十的日立彩电,相当于农民盖三间房子。父亲并不知道农村盖房子究竟要多少钱,不过当时一台彩电的价格,差不多一个普通工人十年工资,因此也有些惶恐,怀疑自己过日子是否太奢侈。高晓声经常来蹭饭,高谈阔论,我们家保姆总在背后抱怨,嫌他不干净,嫌他把烟灰弹得到处都是。一来就要喝酒,一喝酒就要添菜,我常常提着饭夹去馆子炒菜,去小店买烟买酒。高晓声很快红了,红得发紫,红得保姆也不相信,一个如此灰头土脸的人,怎么突然成了人物。
高晓声提起农民的生存状态就有些生气,觉得国家对不起农民。他自己做报告的时候,农民的苦难是重要话题。也许是从近处观察的缘故,我在一开始就注意到,高晓声反复提到农民的时候,并不愿意别人把他当作农民。他可能会自称农民作家,但是,我可以肯定,他并不真心喜欢别人称他为农民作家。农民代言人自有代言人的拖累,有一次,在常州的一家宾馆,晚上突然冒出来一个青年,愣头愣头地非要和高晓声谈文学。高晓声刚喝过酒,满脸通红,头脑却还清醒,说你不要逼我好不好,我今天有朋友在,是大老远从外地来的,有什么话以后再说行不行。那青年顿时生气了,说你看不起我们农民,你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农民,你现在根本不是农民了。高晓声像哄小孩一样哄他,甚至上前搂他,想安慰他,但是那年青人很愤怒,甩手而去。高晓声为此感到很失落,他对在一旁感到吃惊的我叹了口恶气,说了一句很不好听的话。我知道对有些人,高晓声一直保持着克制态度,他不想伤害他们,但是心里明白,在广大的农村,很有这样一些人,把文学当作改变境遇的跳板,他们以高的成功为样板,为追求目标,谈到文学,不是热爱,而是要利用。我知道高晓声内心深处,根本就不喜欢这些人。
这样的人,当然不仅农村才有,也不仅过去才有。仔细琢磨高晓声的小说,不难发现,他作品中为农民说的话,远不如说农民的坏话更多。农民的代言人开始拆自己的台,从陈奂生开始,农民成了讥笑对象。当然,这农民是打了引号的,因为农民其实就是人民,就是我们自己。中国知识阶级总处于尴尬之中,在对农民的态度上,嘴上说与实际做,明显两种不同的思维定式。换句话说,我们始终态度暧昧,一方面,农民被充分理想化了,对缺点视而不见,农民的淳朴被当作讴歌对象;另一方面,又把农民魔鬼化了,谁也不愿意去当农民。结果人生所做一切努力,好像都是为了实现不再做农民这个理想,甚至为农民说话,也难免项庄起舞,意在沛公。父亲一直遗憾没有以最快速度,将汪曾祺的《异秉》发表在《雨花》上。记得当时不断听到父亲和高晓声议论,说这篇小说写得如何好。未能即时发表的原因很复杂,结果汪另一篇小说《受戒》在《北京文学》上抢了先手。从写作时间看,《异秉》在前,《受戒》在后。以发表而论,《受戒》在前,《异秉》在后。
汪曾祺后来的大受欢迎,和伤痕文学问题小说倒胃口有关。当时,除了汪的《异秉》,还有北岛的《旋律》,这小说是我交给父亲的,他看了觉得不错,也想发表在《雨花》杂志上。根据行情,这些小说并不适合作为重点推出。大家更习惯所谓思想性,编刊物的人已感到需要新鲜的东西来冲击一下,但是这仍然需要时间。对八十年代初期文学有兴趣的人,不妨去翻翻当时的刊物目录。那时候,汪曾祺的小说,包括林斤澜的小说,显然不适合作头条文章。这两个人后来都获得全国短篇小说奖,只要看获奖名单的排名,就知道不过是个陪衬。我记得有人说过,汪曾祺和林斤澜只是副榜,有名气的作家早拿过好几次了,既然大家私下里叫好,就让他们也轮到一次。
和高晓声迅速走红不同,汪曾祺小说有个明显的慢热过程。高晓声连续两届全国奖,而且排名很靠前,一举成名天下知。汪曾祺却是先折服了作家同行,在圈子里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同叫好,然后稳扎稳打,逐渐大红大紫。客观地说,在八十年代初期,高晓声名气大,到八十年代中后期,汪曾祺声望高。这两个人在八十年代不期相遇,难免棋逢对手,英雄相惜。高晓声一度对汪的评价极高,但是我印象中,绝对是汪成名之前,有一次他甚至对我说,汪的小说代表了国际水平。正是因为他强烈推荐,《异秉》还是在手稿期间,我就看了好几遍。高晓声一直得意《陈奂生转业》中的一个细节,小说中县委书记问寒问暖,把自己的帽子送给了陈奂生,说帽子太大,他戴着把眼睛都遮住了。这顶帽子显然有乌纱帽的意思,县太爷戴着嫌大,放在农民的头上却正好。熟悉高的都知道,他有“阴世的秀才”之美称,是个促狭鬼。“陈奂生”是高晓声笔下的一个重要人物,出现在多篇小说中,要比李顺大更有血有肉,而“帽子”恰恰是塑造这个人物的重要道具。在一开始,陈奂生有顶帽子叫“漏斗户主”,这是他的绰号,然后日子好起来,手里有了些闲钱,便想到进城买顶“帽子”,因此演绎了“进城”故事,再获全国小说奖的荣誉,然后不安分地“转业”,竟然要做生意了,莽莽撞撞走县委书记的门路,居然堂而皇之地戴上了县太爷的“帽子”。高晓声经常在这种小聪明上下功夫,也就是说经常嵌些小骨头。我觉得汪曾祺对高晓声的赞许,也在这一点上,他说高有时候喜欢用方言,自说自话,不管别人懂不懂,不管别人能不能看下去。汪的意思是他反正明白,知道高小说中藏有骨头,那骨头就是所谓促狭。
曾经有两次,和汪曾祺谈得好好的,突然就中止了。我一直引以为憾,后悔自己没有找机会,把没说完的话进一步谈透。一次是九十年代,父亲已经过世,他来南京开会,在夫子庙状元楼的电梯里,很认真地对我说:“你父亲的散文集,我都看了,很干净,没有一个多余的字……”因为是会议开幕前夕,他刚说完,电梯已到达,门外有人在招呼我们。汪曾祺意犹未尽,被一个小姐带走了。我很遗憾话刚开始就中断,匆匆开始,又匆匆结束。我知道后面还有话要说,他的表情很严肃,并不像一般的敷衍。作为长辈,他很可能要借父亲那本薄薄的散文集,说些什么。也许他觉得父亲不应该写那么少,也许他觉得我写得太多了,总之,提到父亲的时候,他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悲哀。
还有一次是八十年代的扬州街头,当时父亲也在场,还有上海的黄裳先生,我们一起吃早餐,站在一家小铺子前等候三丁包子。别人都坐了下来,只有我和汪曾祺站在热气腾腾的蒸笼屉子前等候。我突然谈起了自己对他小说的看法,说别人都说他的小说像沈从文,可是我读着,更能读出废名小说的味道。他听了我的话,颇有些吃惊,含糊其辞地哼了一声,然后就沉默了,脸上明显有些不高兴。我当时年轻气盛,刚走出大学校门,虽然意识到他不高兴了,仍然具体地比较着废名和沈从文的异同,说沈从文的句式像《水经注》,而废名却有些像明朝的竟陵派,然后捉贼追赃,进一步地说出汪曾祺如何像废名。蒸笼屉子里的三丁包子迟迟不出来,我口无遮拦地继续说着,说着说着,汪曾祺终于开口了:“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然而”他显然已想好该怎么对我说,偏偏这时候,三丁包子好了,他刚要长篇大论,我们交牌子交牌子,拿三丁包的拿三丁包,话题就此再也没有继续。
我自己也成为作家以后,才知道汪曾祺当时为什么不高兴。一个作家未必愿意别人说他像谁,像并不是个好的赞美辞,作家永远独一无二的好。汪曾祺喜欢说他与沈从文的关系,西南联大时期,汪是沈从文的学生,在写作上曾接受过指导。八十年代也是沈从文热兴起的时候,沈门嫡传是一块金字招牌,汪曾祺心气很高,显然不屑于以此作为自己的包装材料。凭心而论,汪小说中努力想摆脱的,恰恰是老师沈从文的某种影响。在语言上,汪曾祺显得更精致,更峭拔,更险峻,更喜欢使才,这种趋向毫无疑问地接近了废名。“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鲁迅先生谈起废名时,曾说他有一种“着意低徊,顾影自怜”的情结,汪曾祺也提到过废名的这种自恋,而且是以一种批评态度。废名的名声远不及沈从文,汪谈到一些文学现象,为了让读者更容易明白,在习惯上,提到更多的还是沈从文,因为熟悉程度上来看,毕竟自己老师更近一点。事实上,说他像沈从文听了都不一定高兴,说他像不如沈从文的废名,当然更不高兴。高晓声成名后,闹过很多笑话,譬如用小车去买煤球,结果撞了一个老太太。他赔了几十元钱,为此很有些怨言,我笑他自找,煤和霉同音,在八十年代初,很大的官才有小车坐,如此奢侈,报应也在情理之中。那时候,北岛在《新观察》做编辑,有一次来南京找高晓声组稿,用开玩笑的口气问我,听说高写了一篇海明威似的小说,是不是真有其事。我告诉北岛,高不止写了一篇这样的小说,而是断断续续写一批,这就是《鱼钓》,《山中》,《钱包》,以及后来的《飞磨》,所谓“海明威似的”说法并不准确,应该说是带一些现代派意味。
高晓声一度很喜欢与我聊天,觉得我最能懂他的话,最能明白他的思想,而且愿意听他唠叨。八四年年初,江南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我们去了江阴,躲在一家宾馆里,足足地聊了两天两夜。电网遭到破坏,结果我们用掉了许多红蜡烛。秉烛夜谈的情景让人难忘,那时候,已经五十好几的高正陷入一场意外的爱情之中,谈到忘形之际,竟然很矫情地对我说,现在他最喜欢两个研究生,一个是我,另一个当然是与爱情有关了。那是我印象中,高晓声心态最年轻的时候。
忘不了的一个话题,是高晓声一直认为自己即使不写小说,仍然会非常出色。毫无疑问,高晓声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如果认真研究他的小说,不难发现埋藏在小说中的智慧。机会属于有准备的人,从五七年打右派,到二十年复出文坛,他从来没有放弃努力。在“探求者”诸人中,高晓声的学历最高,字也写得最好。他曾在上海的某个大学学过经济,对生物情有独钟,虽然历经艰辛,自信心从来没有打过折扣。落难期间,他研制过“九二○”,并且大获成功,这玩意究竟是农药,还是生物化肥,我至今仍然不明白。高晓声培育过黑木耳和白木耳,据说有很多独到之处,经他指导的几个人后来都发了大财。
我不知道高晓声有没有对别人表达过这种观点,那就是文学虽然给他带来了巨大荣誉,可是他一直相信,自己如果不写小说可能会更好。在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大潮的深入,他似乎看到了更多的发财机会,然而,他的年纪和已经获得的文学功名,已经不允许再去冒险。很多人的印象中,高晓声只是一个写农民的乡土作家,是个土老帽,可是大家并不知道,他身上充分集中了苏南人的精明,正是利用这种精明,他轻易敲开了文坛紧闭的大门。关于高晓声的成功秘诀,总能听到两个简单化的推论,这就是被打成了右派,是苦难成全了他,另外,他熟悉农民,因为熟悉,所以就能写好。
很显然,高晓声不会真心赞同这种简单观点。某种特定的场合,他或许会这么说,然而只是权宜之计,是蒙那些玩文学评论的书呆子,他知道这绝不是事情的真相。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大有人在,为什么偏偏高晓声出人头地。写作作为一种专业,自然应该有它的独特性。首先,是写作这种最具体的劳动行为,让作家成为了作家。作家如果不写,就什么都不是,千万不要避重就轻,颠倒黑白。在被打成右派以前,高晓声就已经是个作家了,因此真实的答案,是五七年反右剥夺了一个作家的写作权力,不只是剥夺了高晓声,而且凋零了后来那一大批“重放的鲜花”。事实上,新时期文学的初级阶段,真正活跃在文坛上的,还是那些文革后期的笔杆子,这些人中既有初出茅庐的新手,也有重现江湖的旧人。时过境迁,那些充满时代痕迹的文字,都是很好的文学史料,譬如方之,早在七十年代初期,就孜孜不倦地写过一部关于赤脚医生的小说《神草》。
把写作形容为一种手艺似乎有些不大恭敬,然而又不得不让人感到尴尬,它确实是真相的一部分。通常认为粉碎四人帮前后的小说泾渭分明,是完全不同质的文学现象,却很少去注意它们的一脉相承。其实文革腔调并不是一刀就能斩断,在前期那些伤痕文学问题小说中,文革遗韵历历可数随处能见。高晓声的精明之处,在于他一眼就看透了把戏。换句话说,在一开始,文学并不是什么文学,或者不仅仅是文学。文学轰动往往是因为附加了别的东西,高晓声反复强调自己最关心农民的生存状态,关心农民的房子,关心农民能否吃饱,这种关心建立在一种信念之上,就是文学作为一种工具,可以用来做一些事情。“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是文革中作家们很重要的一个罪名,文革已经结束了,人们仍然相信通过小说,能改变民间的疾苦。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高晓声身上贴着农民作家的标签,俨然是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但是他早就在思索究竟什么是文学这个问题。连续两次获得全国短篇小说奖,在当时是非常骄人的成就,面对摄像镜头的采访,在回答为什么要写作的提问时,高晓声嘿嘿笑了两声,带着很严重的常州腔说:“写小说是很好玩的事。”那时候电视采访还很新鲜,我母亲看了电视,既吃惊,又有些生气,说高晓声怎么可以这么说话。十年以后,王朔提到了“玩文学”这样的字眼,正义人士群起围剿,很多人像我母亲一样吃惊和生气。高晓声可不是个油腔滑调的人,他知道如何面对大众,绝不会用一句并非发自心腑的话来哗众取宠。
恰好我手头还保持着一九八○年的日记,在十二月六日这天,记录我和高晓声的谈话:
“我后悔一件事,《钱包》《山中》《鱼钓》这三篇没有一篇能得奖。”
“是呵,《陈奂生》影响太大了,”我说,“我看见学校的同学在写评选单的时候,都写它。”
“唉,可惜,”他叹气。
“陈影响比较大。”
“是的,陈是雅俗共赏的,大家都接受。”
“但愿上面(评奖组)会换一下。”
“不会的。”
如果不是记录在案,真不敢相信当时会有这样的文字,而且是小说体。有一点我永远也忘不了,这就是高晓声对自己的这些现代派小说自恃甚高,在十二月十四日的日记中,有这么一段记录他的话:
“《山中》是我最花气力的一篇小说,一个字,一段,都不是随便写出来的”
我告诉他,《山中》以及同类题材三篇反映不好,有人看不懂。
他只是抽烟,临了,拧灭:“一句话,我搞艺术,不是搞群众运动。
……
“我的作品,要是有个权威出来说话,就好了。”
我说:“光权威还不足,有更厉害的。”
“谁?”
“洋鬼子。”
他笑了。
“真的,你不要笑。现在最怕的就是洋鬼子,假如有个外国人站出来,说高晓声的作品如何,再和一个什么时髦的流派不谋而合。于是,你就要轰动了。”
他信服地点点头。
“像把《钱包》翻译出去,就是件好事。”
“对的,外国人他们是识货的。”
“当然,不能光译文,最好是那些精通汉文的文学家,他们对中国社会了解,感受深,感觉也准确。”
“就是呀,要不然,我的语言他们理解不了。”
那段时候,和高晓声之间有很多这样的对话,我只是觉得好玩,随手记了下来。当然有些属于隐私,不便公布。我不过想说明一点,当高晓声被评论界封为农民代言人的时候,身为农民作家的他想得更多的其实是艺术问题。小说艺术有它的自身特点,有它的发展规律,高晓声的绝顶聪明,在于完全明白群众运动会给作家带来好处,而且理所当然享受了这种好处。但是,小说艺术不等于群众运动。在当时,高晓声是不多的几位真正强调艺术的作家之一,他的种种探索,一开始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即使在今天提起的人也不多。我们谈起大陆的现代派运动,往往愿意偷懒,一步到位,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说起,张口就是新潮小说或者先锋小说。其实早在八十年代初期,有思想的作家就蠢蠢欲动,值得指出的,大陆的现代派最初更热衷的是形式,这集中在那些尚未成名的青年作家身上,中年作家通常不屑这些时髦玩意,王蒙小说中有些意识流已难能可贵,像高晓声那样在小说中描写人的普遍处境,极力在内容上下功夫,用北岛的话来说,写出了“海明威式”的小说,简直就是凤毛麟角。汪曾祺的叫好,充分反映了文坛的一种期待。高晓声动用了“国际水平”这样的大词,说明他在汪的小说中,看到了自己久已等待的东西。如果说,高晓声还在试图寻找艺术,还在琢磨如何做好艺术这道大菜,汪曾祺横空出世,很随意地将美味佳肴端到了读者面前。
汪曾祺的小说,很像一场不流血的革命。悄悄地来了,悄悄地有些反响。它不像意识流小说那么时髦,那么张扬,那么自以为是。新时期初期小说中的现代派,更多的是外在,表面上做文章,不加标点符号,冒冒失失来上一大段,然后便宣称已把意识像水的那种感觉已写出来了。意识流更像是一场矫情做作的形式革命,根本到达不了文学的心灵深处,在一开始就老掉牙,它的特殊意义,不过是往保守的传统叙述方式中,扔了几颗手榴弹。
如果汪曾祺的小说一下子就火爆起来,结局完全会另外一种模样。具有逆反心理的年轻人,不会轻易将一个年龄已不小的老作家引以为同志。好在一段时间里,汪曾祺并不属于主流文学,他显然是个另类,是个荡漾着青春气息的老顽童,虽然和年轻人的方式完全不一样,然而在不屑主流这一点上找到共鸣。文坛非常世故,一方面,它保守,霸道,排斥异己,甚至庸俗;另一方面,它也会见风使舵,随机应变,经常吸收一些新鲜血液,通过招安和改编重塑自己形象。毫无疑问,汪曾祺很快得到了年轻人的喜爱,而且这种喜爱可以用热爱来形容。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他的声名与日俱增,地位越来越高,远远超过了高晓声。
一九八六年暮春,我的研究生论文已经做完,百无聊赖。一个偶然契机,为一家出版社去北京组稿,出版社的领导相信,我的特殊身份会比别人更容易得到名家稿件。这颇有些像今天的学生打工,当时并没有任何报酬,只是报销了差旅费。我第一次到北京不住在自己家,因为还有一个研究生同学与我同行,而且几乎整天骑自行车在外面跑。通过分配在北京的大学本科同学,我们下榻在外交部招待所,所以要提一句,因为它前身是著名的六国饭店,虽然破烂不堪,一个房间住六个人,当年的豪华气派隐约还在。短短的几天里,收获颇丰,我们走马观花,接连拜见了许多名家,其中就包括汪曾祺。
从六国饭店去拜见汪曾祺,仅仅从字面上看,仿佛在说一个民国年间的古老故事。事实上,当时的商业大潮已如火如荼,北京已开始像个大工地。我们骑着两辆又破又旧的自行车,风尘仆仆到了蒲黄榆路,见了汪曾祺以后,称呼什么已记不清,对于父辈的人,我一向伯伯叔叔乱叫。事先林斤澜已打过招呼,汪曾祺知道我们要去,因此没有任何意外,只是问我们从哪里来,怎么来的,问父亲的情况,问祖父的情况。我们冒冒失失地组稿,胡乱约稿,长篇短篇散文,什么都要。汪笑着说他写不了长篇,然后就闲扯起来。
那一年我已经快三十岁,做过四年工人,读了七年大学,当过一年大学教师,社会经验严重不足。我只是一个业余的编辑,初出茅庐,对文坛充满好奇心。汪曾祺住在一套很普通的房子里,不大,简陋,记忆最深的是卫生间,没有热水器,只有一个土制的吸热式淋浴器,这玩意现在根本见不到。很难想象自己心目中的一个优秀作家,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房子仍然还有几成新,说明在这之前的居住环境可能更糟糕。我记得林斤澜几次说过,汪曾祺为人很有名士气,名士气的另一种说法,就是不随和。我伯父也谈过对汪的印象,说他这人有些让人捉摸不透,某些应该敷衍应酬的场合,坚决不敷衍应酬,关键的时候会一声不吭。说老实话,我的这位伯父也不是个随和的人,他眼里的汪曾祺竟然这样,很能说明问题。在父辈作家中,汪曾祺是最有仙气的一个人。他的才华出众,很少能有与之匹敌的对手。父亲在同龄人中也算出类拔萃,但是因为比汪小六岁,文化积累就完全不一样。虽然都被打成右派,虽然都长期在剧团里从事编剧工作,汪的水平要高出许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汪在抗战前,基本完成了中学教育,而父亲刚刚读完小学。童子功不一样,结果也就不一样。和汪曾祺接触过的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体会,那就是他确实有本钱做名士。名士通常学不来的,没有才气而冒充名士,充其量也就是领导干部混个博士学位,或者假洋鬼子出国留一趟学。汪曾祺和高晓声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大器晚成。苦心修炼而得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高晓声出山的时候,已经五十岁,汪曾祺更晚,差不多快六十岁。
在我的印象中,并没有见到多少汪曾祺的不随和。只有一次,参观一个水利枢纽展览,一位领导同志亲自主讲,天花乱坠地做起报告来,从头到尾,汪曾祺都没有正眼瞧那人一眼。这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以后遇到类似的场合,忍不住便想模仿。我们已经习惯忍受毫无内容的报告,习惯了空洞,习惯了大话,习惯了不是人话。仅仅一次亲眼目睹已经足够了,窥一斑而知全豹,这正是我在现实生活中所期待的,而在此前,文人的名士气通常只能在书本上见到,我成长的那个年代里,文人总是夹着尾巴做人,清高被看成一个很不好的词,其实文人不清高,还做什么文人。
还有一次是在林斤澜家,父亲去北京,要看望老朋友,一定会有他。那次是林斤澜做东,让我们父子过去喝酒,附带也把汪曾祺喊去了。林和汪的交情非同一般,只有他才能对汪随喊随到。开了一瓶好酒,准备了各色下酒菜,在客厅的大茶几上摆开阵势,我年龄最轻,却最不能喝,汪因此笑我有辱家风。这时候已是八九年的秋天,汪曾祺自己的酒量也不怎么行了,父亲也不能喝,真正豪饮的只有林斤澜。对于父亲来说,我吃不准是不是最后一次与林汪在一起,好像就是,因为自从前一年祖父过世,这是父亲最后一次去北京。这样的聚会实在太值得纪念,记得那天说了许多不久前发生的事情,汪和林都有些激动,有些感叹,也有些愤怒。后来话题才转开,印象中的汪曾祺,不仅有名士气,而且是非分明,感情饱满。
记忆中,更多的是汪曾祺的随和。那一年在扬州,我作为具体办事人,竟然安排他住了一间没有卫生间的房间。这种疏忽如今说起来,真是不应该原谅,应该狠狠地打屁股。让已经高龄的汪半夜三更起来上公共厕所,只有我这种刚出大学门的书呆子才能做出来,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想到上厕所的问题。当时完全是为了搞情调,好端端的酒店不去住,却住到了小盘谷公园,这里风景如画,于是便忽视了它的设施太落后。这是我一直感到后悔的一件事,虽然汪从来没有表示过怨言,而且夸奖我比他年轻时办事能力强,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不像话。说起来真惭愧,当时我身上带着一笔公款,因为稀里糊涂,这笔公款竟然几次差点丢掉,一次丢在包租的面包车上,还有一次更悬乎,人都上了去镇江的渡轮,突然想到搁钱的黑皮包还丢在参观的地方。
我的糊涂一定也给汪留下了印象,到后来,每次出发转移,他都笑着问我,钱是否带着或保管好了。我父亲已是有名的糊涂人,他的公子事实证明更糟糕。那时候,还没有一百元的钞票,也不过是几千块钱,害得我成天丢魂落魄。前后大约有半个月,江南江北访古寻幽,就我一个莽撞的年轻人,冒冒失失地领着几位老先生东奔西跑,这种荒唐今天想起来根本就不可能。除了应该到了名胜之外,我们还去了一些很容易被忽视的地点,在扬州,去隋炀帝陵,在常州,去黄仲则的两当轩,参观一间东倒西歪旧房子,去赵翼故居,拜谒一个破败的楠木大厅,还去了正在筹备的恽南田故居,汪在那写诗作画,泼墨挥毫技惊四座。高晓声和汪曾祺都是我敬重的前辈,是我文学上的引路人。八十年代的大多数时间,我在大学里苦读,不断地写些东西,对自己的未来,一直没什么明确目的。是高晓声和汪曾祺这样的作家,活生生地影响了我,让我跃跃欲试,但是也正是他们,让我对是否应该去当作家产生怀疑。按照我的看法,高和汪能成为优秀作家,都是因为具备了特殊素质,他们都是有异秉的人,高晓声绝顶聪明,汪曾祺才华横溢,而我恰恰在这两方面都严重不足。
我忘不了高晓声告诉的一些小经验,他告诫我写文章,千万不能走气,说废话没有关系,但是不要一路点题,写文章是用气筒打气,要不停地加压,走题仿佛轮胎上戳了些小孔,这样的文章看上去永远瘪塌塌的,没有一点精神,而文章与人一样,靠的就是精神。高晓声还教会我如何面对寂寞,很长时间,我陷入深深的苦闷之中,写的小说一篇也发表不了,他却认为这是好事,说你只要能够坚持,一旦成功,抽屉里的积稿便会一抢而空。对于小说应该怎么写,高晓声对我的指导,甚至比父亲的教诲还多。同样,虽然没有接受过汪曾祺的具体辅导,但汪文字中洋溢的那种特殊才华,那种惊世骇俗的奇异之气,一度成为我刻意的学习样板。我对汪曾祺的文体走火入魔,曾经仔细揣摩,反复钻研,作为他的私淑弟子,我至今仍然认为《异秉》是汪曾祺最好的小说。
毫无疑问,这是两位应该入史的重量级人物。评价他们的文学地位,不是我能做的事情,是非自有公论。我不过坐井观天,胡乱说说高晓声的聪明和汪曾祺的才华。进入九十年代,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敬重的这两位作家,都不约而同越写越少。很显然,写作这工作,在高汪看来,都不是什么难事。高晓声不止一次告诉我,事实上,他一年只要写两三个月就足够了。对于高晓声来说,写什么和怎么写,他都能比别人先一步想到。他毕竟太聪明了,料事如神,似乎早就预料到文学热会来,也会很快地就去,在热烈的时候,他是弄潮儿,在冷下去的时候,他便成了旁观者。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高晓声每年写一本书,到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几年也完成不了一部作品。
年龄显然是个很好借口,然而肯定不是唯一的托辞。这两个人出山的时候,年龄都已经不小了。有时候,我会自作为是,不知天高地厚地做假设,会不会物极必反,这两个人的聪明和才华,最后不幸都成了反动的东西。譬如高晓声,他敏锐地意识到,既然是搞文学,就要把它当作艺术来搞,就要有探索,有试验,然而这种探索和试验,由于脱离群众,注定是不会叫好的,对于一个成名的作家来说,不叫好将是一件很难忍受的事情。高的聪明是不是表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既然不叫好,还写它干什么。因为聪明,所以看透了文学的把戏。在高的晚年,已经看不到什么写作激情,而在汪曾祺后来的文章中,同样也看不到激情,汪刚出山时的那种喷薄之势,那种拔剑四顾无对手的气概,说没有就没有了。
有时候,过分的尊敬是否也会成为一种伤害。我们给知识分子似乎只有两种选择,不是捧上天堂,就是打入地狱。进入八十年代,作家地位有个短暂而急剧的上升过程,因为上升太快,后来的作家便会有些不服气的委屈。从一个小细节上,也可以看到这种变化。譬如父亲最初称呼汪曾祺,一直叫他老汪,然而到后来,不知不觉地便改口了,改成了“汪老”。我记得邵燕祥在文章中,好像也提到过,他也是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改了称呼。毫无疑问,这里面很大的原因是出于尊重。我想汪曾祺自己未必会喜欢这样,他可能会觉得很意外,觉得生分,当然也可能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然而,即使是没有意识到的问题,仍然会成为问题。在后来的写作中,汪曾祺似乎总是有太多的才华要表现,表现才华最后演变为挥霍才华,结果才华仅仅也就是才华,既是手段,又是目的。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新时期文学开始阶段,文学水准虽然粗糙,却很像历史上的初唐,这是个生机勃勃的时代,孕育着大量机会。高晓声和汪曾祺能够复出文坛,叱咤风云,显然与时代有关,早不行,晚也不行。高晓声曾经特别喜欢重复一个段子,说有四个人要过河,被摆渡人蛮横地拦住了,要他们拿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否则就留下来。四个人分别是有钱人,大力士,做官的,作家。有钱的用钱开路,大力士亮了亮拳头,做官的说我给你换个更舒服的工作,作家无计可施,便说我唱首歌吧。唱完了,摆渡人说你的歌难听死了,还不如做官的说得好听,于是把他扔在了河边。天渐渐黑了,作家又冷又饿,想到家中的妻儿,不禁仰天长叹,说自己平生又没有做过孽,为什么没有路可以走。这一声长叹让摆渡人听见了,说这才是你最宝贵的东西,比刚才唱得好听,我送你过河吧。高晓声想说的是,作家就应该有这种发自内心的感叹,而且他进一步发挥这个故事,说摆渡人在做官的照顾下,改行了,作家便当起了摆渡人,因为他突然明白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摆渡人是一样的。
高晓声在晚年,根本不愿意对我谈起什么写作。他已经变得不屑与我说这些。他的心思都用到别的事情上,像候鸟一样飞来飞去。作为小辈,对他的私事我不应该多说,只是感叹他晚年的生活太不安定,安定又是一个作家所必须的。作家通过写作思考,不写作,就谈不上思考。有一天,他突然冒冒失失地出现在我面前,说今天在你这吃饭,有什么吃什么。那时候父亲已经过世了,他好像真的只是来吃饭,喝了些酒,夸我妻子烧的菜好吃,尤其喜欢新上市的蚕豆。我们没有谈文学,没有谈父亲,甚至都没有谈自己,谈了些什么,我根本记不清楚。妻子连忙又去菜场,专门烧了一大碗蚕豆让他带走。他就这么匆匆来,匆匆去,机关的车送他来,然后又是机关的车送他去。晚年的高晓声可以有很多话题,他开始练书法,练自己发明的气功,不断地有些爱情故事,可惜都与文学没什么关系。
我一直不明白的是,好端端一个中国当代文坛,为什么很快从初唐,进入了暮气沉沉的晚唐,没有盛唐,甚至没有中唐。从王杨卢骆的欣欣向荣,一下子到了李商隐和杜牧的年代,这种太快的过渡,让人匪夷所思,让人目瞪口呆。我忘不了汪曾祺讲述的文革中被江青接见的故事。他叙述的时候,先是平静,继而苦笑,最后忍不住感叹。这是他一生最戏剧性的一面,后来,他用典型的汪氏简洁文笔,将这段故事写下来寄给我,如果说我不长的编辑生涯中,还编过一些好稿子,这篇文章应该名列榜首。二○○○年初冬,汪曾祺的老家为他为纪念馆,征集留言,我写了几句话:
汪先生的才华举世共认,即使文革那样的背景,也出类拔萃。假如没有被打成右派,没有文化大革命,没有政治运动,汪先生一定会取得更大成就。好在历史终于给他最后机会,汪先生丰富了新时期文学,影响了一代作家。求仁得仁,这是人间的第一等快事。功遂身谢,名由实美,汪先生仰首伸眉,笑傲文坛顾盼自雄。
写了这段文字以后,我知道自己以后一定还会再写些什么。早在一九四六年,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沈从文先生很有激情地说起当时最好的青年作家,是刚在《文艺复兴》上发表小说的汪曾祺。到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九七二年,沈先生给巴金夫人萧珊写信,又描述了汪曾祺当时的形象,说他现在已成了名人,头发也开始花白,“初步见出发福的首长样子,我已不易认识 ”,这“不易”两个字很耐咀嚼,然后笔锋一转,说“后来看到腰边的帆布挎包,才觉悟不是首长”。生姜自然老的辣,沈先生是什么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时候,巴金老了,沈从文老了,写小说已没有那个精力。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光荣任务,天降大任落到汪曾祺和高晓声这一代人身上。一个人真没有机会,呼天天不应,求地地不听,但是机会一旦出现,就只能属于有充分准备的人。聪明过人的高晓声登场了,才华过人的汪曾祺也登场了。当我们仰天长叹,对剥夺巴金和沈从文写作权力的那个时代,表示切齿痛恨之际,不得不庆幸后面一代人的运气太好,他们苦尽甘来,终于在最后抓住际遇。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照古时人。凡是读过《异秉》的人,都免不了去想,去思索,琢磨小说中王二的“异秉”究竟在什么地方。汪曾祺借王二之口,幽了一默,说他的奇异之处,只是“大小解分清”。什么叫大小解分清,王二进一步解释说:
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
这是王二随手扔的一块香蕉皮,顿时很多人中计,滑了一个大跟头,小说结尾时,厕所里已人满为患,大家都去抢占茅坑,研究自己是否有“异秉”。我喋喋不休提起《异秉》,喜欢这篇小说之外,更觉得可以用它说事。无论高晓声的聪明,还是汪曾祺的才华,都十分难得,这些东西本身就是异秉,是镜中花,是水底月,无迹可寻,可遇不可求。后人如果不明白,希望通过模仿,学些聪明和才华的皮毛,驾轻车走熟路,野心勃勃到文坛上去闯荡,去捞些什么,注定只能铩羽而归。高晓声和汪曾祺获得了应有地位,后来作家如果不能从他们的树荫中走出来,不另辟蹊径,不披肝沥胆,文学的前景就没什么乐观。换句话说,当代文学如果不够繁华,是否与太多的聪明和才华有关。
2003年1月2日 河西
汪曾祺笔下的大淖
作者:ayaya   发表日期: 200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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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4月,汪曾祺在阔别家乡40多年后,发表了《大淖记事》。小说以其新奇的故事、新奇的立意、新奇的写法,获得当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大淖记事》发表20多年后的今天,随着汪曾祺在海内外知名度的提高,大淖渐渐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地名,许多来邮的游客都希望能一睹汪曾祺笔下的令人神往的大淖。
大淖在城郊,汪曾祺家在城里,城里城外其实仅仅隔着一条“草巷口”,是汪曾祺小时候经常去看的地方。“淖”原是蒙古语,是指的大大小小的一片水。汪曾祺在小说中是这样描写大淖的:
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得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淖中央有一条狭长的沙洲。沙洲上长满茅草和芦荻。春初水暖,沙洲上冒出很多紫红色的芦芽和灰绿色的蒌蒿,很快说是一片翠绿了。夏天,茅草和芦荻都吐出雪白的丝穗,在微风中不住地点头。秋天,全都枯黄了,就被人割去,加到自己的屋顶上去了。冬天,下雪,这里总比别处先白。化雪的时候,也比别处化得慢。河水解冻了,发绿了,沙洲上的残雪还亮晶晶地堆积着。
四时节令不同,洲上色彩各异,仿佛一幅色彩绚丽的四季画屏。在这风景如画的地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巧云向自己的心上人奉献了纯洁的爱。
大淖是指的一片水,也指水边的陆地,地城区和乡下的交界处。汪老笔下的大淖是一幅风格独特的风俗画:
坐在大淖的水边,可以听到远远的一阵一阵朦朦胧胧的市声,但是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样。这里没有一家店铺。这里的颜色、声音、气味和街里不一样。这里的人也不一样,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风俗,他们的是非标准、伦理道德观念和街里穿长衣念过“子曰”的人完全不同。
大淖记事是怎样写出来的
汪老说,“只有在这样的环境时里,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人和事”。正是这美如画屏的景色和“完全不同”的风俗,令汪老历40年风雨仍然魂牵梦萦,不能忘怀,重回故乡后仍然踯躅流连,久久忘旧。近年,影视艺术界的一批热心人策划以《大淖记事》为主要故事情节,把昔日的大淖再现在银幕和荧屏上,重现一个带有浓厚的汪曾祺色彩的大淖,一个汪曾祺的大淖。那样,大淖将以其特有的魅力,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游客。
附录:雌雄宝塔的传说
高邮城区有两座宝塔,一座镇国寺塔,位于城西,俗称西塔;一座净土寺塔,位于城东,俗称东塔。东塔为明万历四十年至四十三年(1612-1615)高邮知州衷时章所建,清光绪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1906-1908)重修,其后寺毁塔存。塔为砖砌仿楼阁式,七层八面,挺拔秀美。1945年被炮火损坏一角,次年修复,塔身至今仍保留着战争留下的创伤。1957年省人民政府公布东塔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民间传说东塔葫芦顶上藏有宝贝、金银,1963年有几个中学生用麻绳、铁钩攀上塔顶,虽没有找到金银和宝贝,却意外地发现了一批珍贵的文物,其中有宋刻本的《华严经》、《金刚经》等40余卷,后送存南京博物院。东塔与西塔遥遥相对,东塔雄伟,西塔端庄,岁月流逝,一个美丽动听的故事在高邮民意流传开来。东西二塔原是一对恋人,东塔为雄,西塔为雌。夜静人深、月明星稀之时,东塔就悄悄向西塔靠近,直至融为一体。至天色微明,仍依依难舍。高邮城区有一单身汉,人称张邋遢,生性好事。一日早起,忽见东西二塔依偎在一块,妒火中烧。心想自己还没有讨到老婆,两个宝塔倒在此幽会了。不由分说,用一个绳子套住东塔,使劲往回背,硬是把东塔背回了原地。谁知到了夜晚,两座宝塔又重新聚首了,于是张邋遢再次把东塔背回原地。从此,张邋遢每天重复他背宝塔的功课,而东西宝塔每晚都要重温他们的鸳梦。
日复一日,奇迹发生了,西塔下出现了个小宝塔,外形酷似东塔。宝塔也能生儿子了!张邋遢十分气恼,飞起脚,把小宝塔踢得离了地,腾云驾雾般地向高邮湖西北方向飞去,渐渐落了下去。据说这就是金湖县塔集镇(原属高邮)小宝塔的由来。
本文原载《珠湖》,作者不详。

今天发这张是山谷里拍到的虎耳草,虎耳草科多年生常绿草本。开的花非常小,拍摄的时候后面正好有棵蕨类植物给我当背景,一并摄了下来,呵呵。希望老师们继续指点哦!http://photos.nphoto.net/photos/2006-06/08/ff8080810b93fccf010bb21946600245.shtml
看过沈从文老先生的《边城》吗?翠翠在爷爷的歌声中总飞往那悬崖边摘了一把虎耳草。虎耳草是怎样的,它有什么魔力?请注意看啦:
虎耳草, 别名有金线吊芙蓉、石荷叶、老虎草、耳聋草、猪耳草等。属多年生草本,全株被毛;茎匍匐,细弱如线,紫红色,着地后又生新苗。叶基生,心状圆形(又像老虎耳朵,因而得名虎耳草),有长柄,边缘波状而具钝齿,叶面暗绿色,面呈白纹,背面带红色,两面有白色长硬毛。花茎从页中抽出,长15~45厘米;花             白色,春夏开放,排成圆锥花序;花瓣5片,其中2 片长约1.2厘米,其他3片               短2~4倍,常虎耳草长在山谷、林下、阴湿的石隙中。在我国中部、南部各省、               区都能找到它的身影。
别看它小小个,功能有很多呢。作为药用时取它全部,鲜用或晒干备用,它味苦、辛、性寒,有小毒,能祛湿消肿,凉血止血,清热解毒。若你有外伤出血、急、慢性中耳炎、疖肿、脓肿、痔疮、冻疮或被毒蛇、蜈蚣咬伤,都可用到虎耳草。一般用法,是每干品3~5钱,水箭服;或用鲜草捣烂外敷或榨汁滴耳。
另外,虎耳草独特的外型也是小型盆栽的好材料,可以将其用做吊盆栽植或盆栽,放在案头、几坐或窗台。
      
看腻了浓艳的花朵,虎耳草盆栽是否也别有一番滋味!
--  虎耳草---好深奥
《边城》节选中虎耳草意象初探
在新教材高一语文第一单元小说单元中,编选了著名作家沈从文的名篇《边城》第十三至十五节,节选文中多次出现了“虎耳草”这一形象。这让读者不能不细细品味。
第一次是出现在十四节的开头。“翠翠不能忘记祖父所说的事情,梦中灵魂为一种美妙歌声浮起来了,仿佛轻轻地在各处飘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对山悬崖半腰——去作什么呢?摘虎耳草!白日里拉船时,她仰头望着那些肥大虎耳草已极熟悉。崖壁三五丈高,平时攀折不到手,这时节却可以选顶大的叶子作伞。”
第二次是紧接上文翠翠第二天给祖父讲昨晚上所梦的事情,“爷爷,你说唱歌,我昨天就在梦里听到一种顶好听的歌声,又软又缠绵,我像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摘了一大把虎耳草,得到了虎耳草,我可不知道把这个东西交给谁去了。”
第三次是文章的最后,全文的十五节的末尾。“祖父唱了十个歌,翠翠傍在祖父身边,闭着眼睛听下去,等到祖父不作声时,翠翠自言自语说:‘我又摘了一把虎耳草了”。
从上文可以看出,“虎耳草”这一意象对展示人物情感变化,展现人物形象都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那么到底文中的“虎耳草”指向是什么?作者为什么要选择“虎耳草”来表现翠翠的情感变化呢,就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虎耳草”。
虎耳草Saxlfraga stolonlfera(L.)Meerb.(虎耳草科)别名:烂耳草、石荷叶、狮子草、耳聋草、金线吊芙蓉。其植物特征:多年生常绿小草本。生于阴湿处及石隙间。匍匐茎红紫色,往往顶端生长幼株。叶通常数片丛生,有长柄;叶片圆形或肾形,肉质而厚,表面及边缘密生长柔毛,沿脉处有时有白色斑纹,背面和叶柄紫红色。夏季开花;花茎自叶丛中生出,有分枝,高可达20厘米;花小,白色,花瓣5片,3片小,有5个黄色斑点,2片大,比小花瓣大2~3倍,下垂。药用部分:全草。  采集时间:夏季采集。  性能:性寒,味微苦辛;有小毒。清热凉血,解毒。验方:1.肺脓疡(肺痈):鲜虎耳草12克,鲜金银花叶30克,水煎月区。
2.湿疹:鲜虎耳草适量,水煎外洗。3.冻疮溃烂:鲜虎耳草适量,捣烂外敷。
4.中耳炎:鲜虎耳草捣烂,天胡萎少量。纱布包卷绞取汁,滴患耳中,每日3次。滴药之先,必须洗净患耳中的分泌物。5.百日咳:虎耳草3~10克,冰糖10克,水煎服。6.耳廓溃疡:鲜虎耳草适量,捣烂调茶油涂患处;或加冰片0.3克,枯矾1.5克,共捣烂敷患处。
花语:真切的爱情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虎耳草具有以下特点:
1. 虎耳草对环境的要求不高,甚至可以说它的生长环境是比较恶劣的。它是一种多年生常绿小草本植物,生于阴湿处及石隙间。是一种在我国很常见的小植物。
2. 虎耳草个性内敛,毫不张扬。它有多种品种,但都花形细小而美丽,在阴湿处及石隙间这些不为人们所注目的地方默默绽放自己的美丽。它全草皆可入药,且药用价值极高,有清热凉血,解毒之功效,对肺脓疡(肺痈)、湿疹、冻疮溃烂、中耳炎、百日咳、耳廓溃疡等有独特的疗效。
3. 虎耳草的花语是“真切的爱情”。
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虎耳草是情窦初开的翠翠听外公讲父母的浪漫爱情故事,不由得她联想到了自己的感情。她梦见自己上山崖摘虎耳草。“平时攀折不到手”的虎耳草,“这时节却可以选顶大的叶子作伞”。翠翠以前心里对傩送朦胧的感情,现在明确起来了。
第二次出现虎耳草是翠翠梦中听见傩送的歌声,“像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摘了一大把虎耳草”,“梦得真有趣”没有听外公讲父母的唱歌的故事,翠翠心里的爱情是不会清晰和坚定起来的。听了父母的故事,翠翠真正明白爱情是什么,所以她梦见自己“得到了虎耳草”。但翠翠不知傩送是否也如自己爱着对方一样爱着自己,因此她梦见摘了虎耳草,却“不知道把这东西交给谁去”内心是忐忑不安的。
文末,翠翠听外公唱歌,就是傩送昨晚唱的情歌,她心里踏实了,她知道傩送也像自己爱他一样爱着自己。她说:“我又摘了一把虎耳草了”。虽然她没说交给谁,但我们已经很明白翠翠的心意了,这时她已经知道把虎耳草交给谁了。
由虎耳草的“花语”和文中翠翠的情感变化可以看出,虎耳草在文中的指向首先应是翠翠纯真的爱情。
翠翠生长在湘西边城,她在“风日里长养着”,没有父亲的娇宠,没有母亲的亲昵,只有一个疼爱她的外公相依为命。她没有精美的食物,漂亮的衣裳,华美的住宅。她生活在塔下的渡口,和外公以渡船为生。两年前,她在端午节赛龙舟盛会上邂逅了当地传总队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思。她内心盼望得到真挚的爱情,但却从不表露,还时时处处掩饰自己的真性情,以致让傩送“既记忆着哥哥的死亡,且因得不到翠翠的理会,又被家中逼着接受那座碾坊,意思还在渡船,因此斗气下行”,不知何时才会回来。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虎耳草的第二个指向应是质朴纯真,情感内敛的翠翠。
另外,又名烂耳草、石荷叶、狮子草、耳聋草、金线吊芙蓉等。这些别名和“虎耳草”比较起来,自是俗了。作者从这一大堆名字中选择了最与风光美丽、人情质朴的湘西边城相协调,与天真清纯而质朴的翠翠相契合的“虎耳草”,从名字的选择上也可看出作者的匠心独运。
再者,“虎耳草” 喜生于阴湿处及石隙间,与文中的环境极为对应,体现出很强的真实性。
总之,本文中的虎耳草的选择确非作者随意而定,它寄寓了作者的深意。如果读者读书时一闪而过,那就难免留下遗憾。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为大家的沈从文先生为文的认真,治学的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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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xzy
--  发布时间:2005-5-3 0: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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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本文中的虎耳草的选择确非作者随意而定,它寄寓了作者的深意。如果读者读书时一闪而过,那就难免留下遗憾。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为大家的沈从文先生为文的认真,治学的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