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歹徒砍伤群众 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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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歹徒砍伤群众还袭警 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8:10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武龚萱)昨日,一犯罪嫌疑人在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附近,持刀捅伤两名群众。民警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在制止其继续行凶伤人袭警、并多次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开枪将其击倒。
昨日12时40分许,一中年男子在鲁巷广场后门附近,持刀先后将两名群众捅伤。洪山公安分局关山派出所民警接110报警后,迅速驾车赶到现场。民警及时上前勒令犯罪嫌疑人放下凶器。犯罪嫌疑人不仅不听警告,反而用砖头砸坏警车,持刀将一民警刺伤,并将上前协助民警的群众王某砍倒在地。
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无效且犯罪嫌疑人再次举刀砍向王某的紧急关头,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倒。犯罪嫌疑人经抢救不治身亡。
事后,民警在犯罪嫌疑人携带的包内还发现一把三棱刮刀。目前警方正在核查其身份,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http://news.sina.com.cn/s/2007-02-05/081011167209s.shtml
嫌犯身中警察六枪当场倒毙  遭枪击前后脑已受重创
武汉枪击事件真相调查
潇湘晨报 2007-2-12
本报记者黄志杰  武汉报道
2月4日,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的一场追逐中,一名老警察近距离射杀,将一名嫌犯当场击毙。武汉警方在随后的对外发布中,称之为“依法果断开枪”。
本报记者经过6天连续调查,发现这一枪击事件真相近乎残酷:嫌犯身上至少被击中6枪。其中,胸部1枪,腹部2枪、左右肩膀各1枪,左腿1枪。现有的调查表明:被击毙之前,死者后脑已被利物击伤。
关山街即将拆建为武汉光谷步行街,不到十米宽的路面被各种小摊团团围住。在接近400米的追赶过程中,数百人围观。警察曾多次朝天和朝地鸣枪示警。
记者调查得知:死者名叫董泽桥,1958年生,为湖北红安县永和镇人,事发之前在武汉流浪打工。
自2006年4月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警察要敢于开枪”言论以来,从公安部到各地都表示对警察开枪的支持。虽然种种表态都加上“面对砍手党”、“严重威胁群众和警察生命安全”等定语,却悄然形成“鼓励开枪”氛围。
武汉枪击事件,以一个生命的代价发问:开枪的原则是什么?警察使用武力的界限在哪里?
【】街头枪声
2月4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武汉鲁巷广场附近的关山街内。连续的枪声。
关山菜场门前,一个皮具摊正前方,一名个头矮小的男子仰面躺在血泊之中。大批警车呼啸而至。
死者是被警察当场击毙的。年关将近,关山街枪击事件猛地刺激了百姓神经。消息从数百围观者四散开去。当天晚上,武汉市公安局向各媒体发出了通报稿件《持刀歹徒砍伤群众  民警依法制服犯罪》。这则短消息说:
“2月4日,一犯罪嫌疑人在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附近,持刀捅伤2名群众。民警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在制止其继续行凶伤人袭警、并多次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开枪将其击倒……民警及时上前勒令犯罪嫌疑人放下凶器。犯罪嫌疑人不仅不听警告,反而用砖头砸坏警车,持刀将一民警刺伤,并将上前协助民警的群众王某砍倒在地。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无效、且犯罪嫌疑人再次举刀砍向王某的紧急关头,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倒。犯罪嫌疑人经抢救不治身亡。事后,民警在犯罪嫌疑人携带的包内还发现一把三棱刮刀。”
【】次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媒体全文照登武汉市公安局的这一通稿。但均放在不显目的位置,一些报纸则认为此稿矛盾重重,拒绝刊发。
对刊登的通稿表示不满似乎成了次日关山街居民的主要共同语言。一些目睹真相的网友则在汉网、搜狐网等网络上跟贴留言:“官方的报道严重不符。”但这些网友也表示:“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还是不方便在这里说经过了。”
针对警方通报,一些知情者向记者提出以下疑问:死者为什么要违反常人思维砸破警车玻璃,主动攻击警察?如果要恶意攻击警察,为什么拿一把普通水果刀,而一直把警方所说的三棱刮刀放在包里?警方说死者在此之前捅伤两名群众,事发后这两个人为何一直不见踪影?
最重要的质疑是:这个人罪该至死吗?
问题的关键在于还原整个枪击过程的真相。本报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展开调查。
【】调查:追与被追的最后300米
事件是鲁巷广场进入关山街100左右的一个交叉路口开始的。
这一地点的三名目击者说:中午12时40分左右,一辆警车自鲁巷广场驶入,此时,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正用一根扁担挑着一个水桶和装着行李的两个编织袋,也从小路朝路口走来。
警车停稳后,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警察和一名年轻警察走下警车。老民警喝道:站住!“那人扔下扁担和行李,从袖子里抽出一把水果刀,大约二十公分长,朝警察挥舞。”
另一名现场目击者则说,当时该男子口中嘟囔:“今天先搞死几个再说。”对峙局面形成了。该男子左右挥舞着刀蹲下身去,捡起一块砖头朝老民警砸去,民警一闪身,避开砖头。砖头继续砸过来,将警车玻璃砸碎。
随后的事情更为奇怪:男子持刀朝老民警逼过去,民警拔出手枪。一目击者称,民警共鸣枪示警三次,两次朝天,一次朝地。在现场,记者发现了一个弹坑,证实了朝地开枪的说法。
此时,年轻的警察站在靠近鲁巷广场方向,该男子仍旧持刀向站在相反方向的老民警逼去,老民警后退,该男子以快走的速度追赶老民警150米左右后,民警闪进边上一条巷子。
不过,该男子并没有继续追进巷子,而是继续往关山菜场方向跑。老民警从巷子里出来,反过来追赶该男子。一路上,民警叫周围群众一起帮助追赶。
由于事发突然,不少群众都没有反应过来,但是有两名年轻人分别拿到一根长约一米五的塑钢和长约一米二的拖把杆,加入追赶行列。
目击者者称,当该男子被追赶到关山菜场前的一个皮具摊时,他已经被追赶者包围。该地段货车众多,摊点和行人非常拥挤,数百人围观,前堵后追,将几个人缩小在一个不到30米长左右的空间里。该男子停下了。
此处距离他刚开始与警察对峙的地点300米左右。
【】查验:身中六枪 后脑有伤口
整个事件的关键都在接下来短短的数分钟内,综合各目击者叙述,发生了以下细节:拿塑钢的追赶群众一把打在该男子后脑,该男子身子左右摇晃;该男子肩膀中枪后用手捂住流血的伤口;枪声并不是连续的,中间有间隔。
该男子当场喷血而死,无法进行任何救治。
警察最后开几枪?几个警察开枪?记者听到了各种说法,由于警方一直对此没有进一步的通报,尚无法明确。
在知情者的帮助下,本报记者对尸体进行了查验。
据记者亲眼所见,该男子左肩和右肩各中一枪,均穿透身体;左腿中一枪,未穿透;左腹和右腹各中一枪;左胸中一枪。由于记者无法看到尸体背部,无法确认背后是否中枪。
因此,死者身上至少中六枪。
很显然,开枪者并未在击中该男子后及时停手。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后脑有十厘米左右的伤口,明显是利器重击形成。这与“拿塑钢的群众一把打在该男子后脑”的说法大体可以印证。
【】死者身份:讨薪民工?间歇性精神病人?
死者到底是谁?
武汉市公安局通报说,警方是在接到该男子持刀捅伤2名群众的报警后出警的。
不少关山街居民都听说死者是民工,事发当日挑着行李向老板讨要工钱回家,没有拿到工钱而将老板刺伤,导致老板报警。但附近的十几个工地的大多数工人大都不承认死者曾在其所在工地工作,两名被刺伤的报警市民也迟迟没有出现。
事发当天,关山街上一个南食店老板就认出死者经常到关山菜场买菜,路过他店里买烟,每次都是买最低档的“大丰收”,两元一包。显然,死者已经在关山呆过一段时间。目击者称死者被击毙后只从身上搜出5元钱和数个角币。
事发六天后,记者终于通过多方努力找到了死者家属——死者的哥哥董泽银。他介绍,弟弟出生于1958年,那年武汉长江大桥正好建成,所以父母给他取名董泽桥。董泽桥是一家五兄妹中的老幺。他们老家在湖北红安县永和镇。
董泽桥至今尚未娶妻生子,自2005年起,他来到武汉,四处流浪打工。
董泽银坦陈,弟弟性格比较古怪,常常会作出一些惊人的行为,加上长相比较丑,“一些人认为他有一点精神病,但大多数时候都比较正常,能找到事情做,不过也往往做不长久。”
董泽桥在武汉工作的姑妈则认为董泽桥只是属于“情商不高,性格有些古怪,反应慢别人半拍。”她是一名医生。
两个月前,董泽桥还到汉口找过他的姑妈,当时他还没有在工地工作。此后,他一直没有与亲戚联系,因此,也不能确定他是否在某个工地上班。董泽银说,由于关山工地很多,当时董泽桥也有可能正在那里摆摊子等待工头给他工作,因为某种原因与市民发生了冲突,引发报警。
事发当日,当地检察院渎侦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武汉警方纪检部门也接到群众举报,并联合各部门组织强大警力调查此案,但截止2月11日傍晚,尚未公布调查结果。目前,董泽银等人的家属身份已经通过警方认定。
【】记者手记:“鼓励开枪”道路上的黄灯
在一周的持续调查中,记者每日均“拜访”武昌殡仪馆一次以上。生命的瞬间消逝、亲人的痛哭悲歌,恍然人世的无常,常常有时空停滞的感觉。
当我看到死者身上一个又一个弹眼的时候,我的心突突地跳了起来:这一颗又一颗的子弹射出的时候,开枪者的大脑和手中的枪是什么样的联系?他的心里也在突突地跳么?
关于这次枪击事件,还有很多疑问,比如,开枪的警察名叫什么?几名警察参与此事?警察如何解释自己的行为?
我很理解警方没有透露这一信息,因为他们更不愿意发生这类事件。公安部五条禁令中的前两条都是关于严禁违反枪支使用规定的,这是每个警察必背的内容。
我也相信当事警察并非与死者有个人恩怨。武汉枪击事件,更象是各地“鼓励开枪”氛围下的一个悲剧。
2006年4月,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指出,在执勤中面对砍手党等严重威胁群众和干警安全时,干警要敢于开枪,否则,“那是警察的悲哀”。
而在不少地市,“飞车抢劫拒捕的当场击毙!”等标语大量悬挂,北京朝阳公安分局也表态:“民警在执行追逃、抓捕刑事犯罪嫌疑人等任务中发生枪击、暴力围攻等袭警事件时,可果断开枪。”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也曾表示:“在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果断开枪,击毙罪犯,应该得到支持。”
所有的这些说法事实上都是正确的,但是,“……鼓励开枪”的说法多了,前面的一串“……”定语会被逐渐忽略,一种给开枪放绿灯的氛围悄然形成。
事实上,警察从1829年建立之初就明确了限制使用武力原则,“最小动用武力论”仍然是警察学最基本的原理。在现代法治国家中,限制,而不是鼓励警察开枪是基本的价值取向,以减少开枪造成的损失和危险。
董泽桥生前卑微,死后却足以成为一盏“鼓励开枪”道路上的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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