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了这身衣服,他搞你你怎么办!”武昌警察就别再雷人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7:58:42
“脱了这身衣服,他搞你你怎么办!”武昌警察就别再雷人了!
梁石川
对于南都昨日报道的“打错门”,武汉警方通过长江网作出回应,将事件定性为执勤时“行为粗暴”,1名民警被记大过调离公安机关,2名被记过处分。
陈玉莲家属表示绝不同意这一处理,并称其丈夫黄仕明(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在警方向其征求意见时当场反对。 (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昨天,笔者写过那篇《天地之间有杆称:武昌警察“打错人”误会啥?》以后,就不想再关注武昌的“错打门”了。因为,从江西丰城的“局长”变“书记”的荒唐到陕西某国土局的“官印PK惊堂木”等等事件,让笔者觉得很累。
这些烂事,一件连着一件,把中国大地搞的有些乌烟瘴气。让人感觉中国的繁荣与和谐的背后,竟然是如此的藏污纳垢,表象的“大国崛起”竟然如此的不堪入目,和底气不足。特别是贪官的横行,污吏的施暴,让人有些眼花缭乱。有些地方,竟然公开地把上访群众做为“敌对势力对待”,这那里还是我熟悉的中国呀!有些悲伤,想淡定。
据7月16日的《南都周刊》报道,日前,湖南长沙市一位房产局副局长的2本工作日记被公开。日记记载,某区长在大会发言时说出,对待上访群众,“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继续发动打击一批,判一批,教育一批”等的雷人语言,日记中还出现了“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采取劳教处理”等文字。
笔者在看到这篇报道时,直接的感觉就是那个区长,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是一个完全站在老百姓对立面的“汪精卫”。因为,此人直接忘了党的宗旨,变成了一个顶级的“伪君子”。他已经背离了人民群众的意愿,背信了党对他的要求和一个“公务员”的职责。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田薯”,让这样的官员留在位置上继续工作,还有必要吗?简直是笑话,荒唐至极。
回到湖北警察的“错打门”,前来道谦的警方官员,依然是官腔十足,那些话能把人雷倒一大片。“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如此推理,如果官气相通,笔者在想,湖北武昌的打人行径,到成了湖南某区长对上访群众,“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的执行者。
对此,南京晓庄学院教授邵建在南都报撰文时说:“该受害者(陈玉莲)正是被当成了上访者,既然上访对象是敌对势力,又为什么不能打呢?而面对敌人的举措,宪法里说得很清楚:专政。因此,那位政委的误会逻辑其实没错:我们打的不是人民,而是敌人。公安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机关,只是这次“专政”到自家人身上了,所以,地地道道是误会。”
笔者以为,如果按照一般的办事程序,只要武昌警方认识到错误,诚肯的道谦,对事件的肇事者按照法律,该法办的法办,该处理的处理,给公众一个合乎情理,又尊重法律的交待,此事也许就此打住了。
但是,事情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综合报道笔者看到这样一个细节,陈玉莲被打后,曾有很多人找黄仕明说情,让他发扬风格,高风亮节,有人让他顾全大局的,其中有一位派出所副所长却说,“如果处分了这几个人,他们把这身衣服脱了,他要是搞你你怎么办?”陈玉莲的妹妹陈翠莲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太可怕了这个话,我们就觉得像是在威胁。这都是原话,我们当时都在场。”
这时,笔者在想,人往往都是这样的“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更何况中国还有一句俗话:“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那些警察不仅是在打人,是在打的理,打的法;不是打的废纸和馒头,是打的正义、公平、政府的公信力和老百姓的信任。现在问题只有一个,就是这些打人的警察,从动手开始,他们已经不配再拥有那身“服装”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不是制定了当纸牌摸得,也不是锁在柜子里压箱底的,那是用来执行的,对那些适用于违反此法律的人执行的。
“他们把这身衣服脱了,他要是搞你你怎么办?”,这种逻辑叫不讲理,叫对民众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亵渎。是哪一部法律规定“警服”穿上就不能再脱了,难道它是老虎,会咬人,它的屁股摸不得?笔者不仅要问。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现在武昌警方与陈玉莲一家人争论的焦点,还是在于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在处理这几名打人的警察时,武昌警方适用的是公安部的“家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而不是全国人大的《中华人共和国警察法》。陈家人认为,使用《条令》涉嫌包庇,是在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运用警察法,可能几名打人警察,会被双开或者真的像那位派出所长所说的一样,会脱了那身衣裳。
另外,按照陈家人的说法,其实这件事情处理起来非常的简单,当时,有5个方位的摄像头都对着打人的现场,只要拿出来看一看,事情就非常明了,非常的楚了。有了铁的证据与打人现场的事实,该适用法律还是条令,也是非常清楚的。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武昌警方没有公开录相,也没有使用《警察法》,而是使用了《条令》。就此,笔者以为公开了录像并使用《警察法》,或许其结果真的不是武昌警方想看到的,因为当初去如何对待“上访群众”,可能在其内部早就了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遇到上访的就怎么办,已经是一种潜规则了。
如果事情真的发展到这一步,笔者有一种后怕,那就是武昌警方真的是没救了。为了几个违法的“自己人”不惜违反国家法律,不惜用“错打”和“误会”这样的话来安慰被打的当事人,还亮出“脱了这身衣服,搞你你怎么办?”的武昌“特产”,给外界的印象应该叫特差,会不会吓跑外地的投资人,这还真不好说!
因此,笔者好心劝一劝武昌警局处理此事的官员,就别再雷人了!“脱了这身衣服,搞你你怎么办?”——怎么办?法办!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人教吧,哥!
评论(2)
固定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