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被盗车辆民警让花钱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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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被盗车辆在废品站找到 称民警让花钱赎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12:16  新安晚报

安庆市公安局华亭分局院内,朱加平看着自己的车一脸愁容。
安庆市一车主被盗窃的工程自卸车在废品收购点找到了。但他说,办案民警却从中“协调”,让他自掏腰包,拿1万多元钱给废品收购点老板,以弥补老板的损失,然后再把车开回去。但民警却说,给钱拿车一事乃失主和收购点老板协商后的自愿举动,警方并未参与。
警方:给钱是失主“自愿”
根据朱加平的指认,记者来到潜山县收购赃车的废品收购点。然而,收购点老板徐某外出办事不在家。
15日晚,记者接通了收购点老板徐某的电话。电话中,徐某承认曾收购朱加平被盗车辆一事,但他一再强调,开始他并不知道收购的是盗窃车辆,当他知道后,就立即主动将车开到派出所报案。
记者随后来到潜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陶世罕大队长告诉记者,接到当地派出所移送来的案子后,他们当即展开调查,发现这家收购点并不是故意销赃,随后他们将此案移送先期立案的安庆市公安局华亭分局刑警大队进行处理。“收购点老板不是故意销赃,他的损失肯定是要追回来的!”陶世罕说,给钱的事他们不清楚,华亭分局才是办案主体。
不过,安庆市华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张杰大队长也否认警方参与协调此事:“失主拿钱给收购点老板,是双方协商‘自愿’的,我们没有参与。”他说,是朱加平急于将车拿回去,才和收购点老板协商的。
失主:取回被盗车要“花钱”
家住怀宁县的朱加平于2008年花3万多元买了一辆旧工程自卸车,在安庆市某工地拉土方挣钱。今年6月14日一早,朱加平发现前晚停在工地上的自卸车不见了。他当即向安庆市公安局华亭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6月14日下午,朱加平在朋友的指点下,在潜山县源潭镇棋盘岭玻璃厂隔壁一家废品收购点找到了自己的车。朱加平当晚就向华亭公安分局报告了这一情况。
“6月17日,华亭分局刑警大队的张杰大队长通知我到潜山县把失窃车辆开回来。谁知,在潜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陶世罕大队长却让我拿11200元给收购点老板徐某,称徐某报案有功,不能让他有损失,还说给了钱就能把车开回家。张杰大队长当时也是这个意思。”为了尽早将车拿到手开工,朱加平当即打电话让家人送钱。朱加平说,当时他当着数位办案民警的面,给了徐某11200元,徐某还打了收条。
本以为给钱后就能将车开走,可随后,华亭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却告诉他,该车属“非法拼装车”,要移送交管部门做强制报废处理。“我自己的车被盗,民警没有处罚收赃者,反而让失主拿钱弥补收赃人的损失,我怎么感觉这里面就是一个‘套’呢!”7月14日上午,朱加平对记者说起这事时满脸愁容。
情形真如朱加平所反映的那样吗?7月15日上午,记者赴安庆市潜山县进行走访调查。
收购点老板:警方参与了“协调”
“如果不是警方让我拿钱‘赎’车,我怎么可能拿钱给素不相识的徐某呢?17日上午,两地刑警大队长都要求让我拿钱,现在他们又同时不承认这件事,我实在想不通!”朱加平说,给钱的手续是在潜山县源谭派出所里进行的,还有刑警队办案民警在现场,收条也是派出所提供的县公安局信笺。采访中,收购点徐老板也告诉记者:“给钱收钱是在两地刑警大队协调下进行的。”
让朱加平不解的是,他花了1万多元也没“赎”回来的车,却于7月13日被华亭分局鉴定为价值2492元。他说:“既然车都要强行报废了,为什么还要弥补收赃人损失;即便要追回损失,也应当在破案之后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警方怎么能让我这个失主来承担呢?”
据了解,目前盗窃车辆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已经落网,当地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