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迁户口“争当农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4:18:05
公务员迁户口“争当农民”
集体土地被征后全村拿到的补偿总额是固定的,村里多一户,大家均摊时就会少分一部分钱,公务员“争当农民”的背后是更多利益被损害的居民。
据新华社电
在就业压力增大、无数人争考公务员的今天,浙江义乌市却出现部分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愿意回村里“当农民”的怪事。前不久,义乌市200多名拥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被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义乌市为何“开除”这些公务员的“村籍”?公务员“争当农民”怪事背后有何猫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
公务员“进村分钱”
今年初,义乌市委组织部接到多封群众来信,举报了一件怪事:一些公务员为“当农民”,把户口迁到农村。公务员为何愿意“当农民”?义乌市一位干部说:“不要小看了这个农村户口,它在农村涉及的经济利益十分巨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在义乌市拥有农村户口关系到旧村改造补偿等利益。据义乌市纪检委副书记胡爱芬介绍,如果本人户口在农村,旧村改造能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盖起4层半的房子,这中间有巨大收益:一方面,宅基地可以参与流转,当地市场价每平方米都超过2万元;另一方面,盖起的房子可以利用地处义乌小商品城附近的区位优势,开展物流运输、物业租赁等业务,每月可以获得比许多城市居民还要高的收入。
“除获得宅基地、盖房子外,农村户口还可以拿征地补偿费,并每年从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中获得分红。”一位村民说。
据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童日晖介绍,全省已推行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清产核资,量化为股权,均摊到村民身上。目前,已有千余个农村完成了这项改革,去年人均分红500多元,有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分红则更多。
一纸农民“名分”,关系巨额“钱途”——既身为公务员在机关获得相应收入与待遇,又可以作为农民在农村获得征地补偿、参与村集体分红、享受旧村改造政策……不少公务员“争当农民”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驱动,可损害的是农民的利益。
有干部对“开除”很不理解
“农民公务员”怪事引起义乌市委高度重视,从3月到4月间,义乌市多个部门联手对全市4000多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户口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调查,近年来共有94名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次调查还让更多户口始终在农村、一直拥有“双重身份”的公务员浮出水面。据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缪永法介绍,他们先后把195名“农村籍”公务员户口迁出,还对40人办理了农转非、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手续。
“填写这张简单的调查表(公务员户口情况调查表),让我‘丢掉’了上百万元的资产。”稠江街道办的一名公务员说。据他介绍,家里在义乌国际商贸城附近有一套旧房子,今年下半年可能要参与旧村改造。
他算过,自己妻子也是农村户口,按政策可以分到126平方米的宅基地盖新房,而且最高可以盖4层半;现在自己的户口迁出,只能分到108平方米地,加上其他一些潜在的利益,自己至少损失了上百万元。
清理行动在机关干部中引起震动的同时也带来争议:一个局的局长户口被从农村迁出后很不理解:“我天生就是农民,为什么非要把我从农村赶到城里?”胡爱芬对此表示,开展这项工作是得罪人的,可为了解决问题不能怕得罪人。
为什么是公务员?
把公务员户口迁出农村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虽然多数干部比较配合,可有的人并非心甘情愿。对此,义乌市委书记黄志平明确表示,绝不允许与民争利的情况出现。
为建立长效机制,义乌市还建立和完善公安部门公务员户口调查平台,定期向办证中心提供公务员进出的有关数据,同时建立固定举报受理热线,严肃处理隐瞒相关信息、逃避户口清理工作的公务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负责人徐丽芳等人表示,在浙江省这样的发达地区,“农民公务员”双重身份的现象不只在义乌出现。由于很多利益都依附在户口上,只有多个部门共同努力,在户籍改革中将农村户口和其背后的巨大利益脱钩,才能真正堵住漏洞。
有的干部认为,公务员把户口迁到农村,反映出一些“潜规则”:为什么公务员迁户口这样容易?因为有的公务员掌握了相当多的资源,完全有办法操作;同时,有的村干部由于看中一些公务员手中的权力与资源,也比较欢迎公务员户口“下乡”。
真正让这些“追逐利益者”出局,还有赖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一些权力部门手握的垄断资源逐渐取消。
类似现象在基层公务员中较多见
潇湘晨报:公务员“争当农民”,从全国范围看,这种现象多不多?你怎么看待?
唐钧(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这种现象在全国基层公务员中存在比较多,因为基层公务员比较闲,有时间有精力去琢磨这些事情。这部分公务员之所以“争当农民”:一是因为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不怎么好,他们想谋取更多的福利;二是农村户口的利益诱惑,除了可以获得宅基地盖房子外,农村户口还可以拿征地补偿。这种同时获得公务员福利和农民福利的现象是不合理的。
我认为,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公务员不存在这种“争做农民”的现象。不过有种现象存在比较多,比如北京的一些教授、公务员,在农村买一块地,盖一幢房子,享受一种田园生活,而不是以地谋生,也不是直接以此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潇湘晨报:这些公务员为什么能将户口迁到农村?这种现象背后的漏洞在哪?
唐钧:当前有些公务员考试并不规定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所以,有很多城市公务员的户籍还在农村没有迁出。
当前把城市户口迁回农村还是很难,主要是看当地农村接不接收,因为多加入一个成员就要分掉一部分利益。
对于浙江义乌一事,我认为是这些公务员在当地农村有家属,然后利用公职和手中的权力,给当地农村相关人员一些好处,得到相互妥协、互惠互利的结果。
潇湘晨报:对于这种现象,政府只是开除“村籍”处罚,这种处罚合理不?你觉得应该怎样处罚?
唐钧:我认为他们如果真想去农村生活,干脆辞掉公务员一职,而不是两者兼得。像义乌这种事情最好开除公职。不过当前政府这么处罚,有它的考虑,毕竟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对于清理行动在机关干部中引起争议:“强迁行为不够人性化”,“我天生就是农民,为什么非要把我从农村赶到城里”等,我认为只是开除“村籍”,轻了点,没有多大争议。
潇湘晨报:据我了解,还有这样一批人,上大学时,户口调出农村,大学毕业之后去了私营企业上班,工资很低,也是集体户口,他们的福利怎么保障?
唐钧:这部分人的户口问题应该在买到房子、成家立业之后可以解决。至于在没有买房子之前既非农村户口也非城市户口的特殊期的福利保障问题,我们国家应该会进一步完善。
厦门三个镇发现80多人“非转农”
据新华社电  作为厦门市土地征用较多的岛外开发新区,海沧区悄然兴起“非转农”风,与农争利。2008年11月,新华社报道称,厦门市海沧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参与分配农村征地补偿费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领补偿费退还。
每家分了7.7万元
厦门市岛外的海沧、同安等区过去以农为主,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工业集中区陆续从岛内搬迁至岛外,大量农地因此被征用。部分原籍在农村的政府工作人员及家属借机回村参与分配征地补偿费,有的为此还把户口迁移到农村老家。这一现象被当地群众称为“非转农”。
记者在同安区采访了解到,两位老家在该区新民镇农村的政府工作人员,一家三口都回村参与征地补偿费分配,每家分了7.7万元。
据同安区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次摸底调查,该区征地较多的新民、西柯、洪塘三个镇所辖的村(组),就有80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同时参与分配的还有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50多人。
新华社报道说,“非转农”现象并非只发生在厦门。
一些群众私下意见很大
记者采访了解到,“非转农”现象的存在,除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境界不高、与农争利”的主观原因外,也与农村的“人情社会”有关,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对征地补偿款的性质存在模糊认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缺乏规范的可操作制度。
农村群众包括基层干部普遍对征地补偿款性质认识模糊,认为是“祖宗业,人人有份”。个别村规定,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村里凡在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每人分给一万元。
同时,吃“城里饭”的政府工作人员往往在村里有较高威望,被视为村里的“能耐人”,对他们参与分配征地款,村组干部乐得送人情,有意见的群众也不便公开反对。
村里一位干部说:“在上级部门组织清理之前,村里没觉得有什么不当。一般经过村组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谁都不愿公开反对得罪人,上面没有文件,村里不好禁止,但一些群众私下意见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