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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作者: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9-1 13:57:53  访问数:226
嘉政发〔2008〕71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畜禽养殖业污染
整治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2008~2010年)
为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8〕7号)精神,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畜牧业生产及养殖污染治理现状
(一)畜牧业生产现状。
嘉兴市地处浙江省东北部,全市陆域面积3915平方公里,下辖南湖、秀洲2个区,平湖、海宁、桐乡3个县级市和嘉善、海盐2个县。全市涉农镇(街道)66个,耕地面积318.47万亩。2007年,全市工农业生产总值1585.18亿元,农业产值172.91亿元,其中畜禽养殖业产值58.50亿元,占农业产值的33.83%,畜牧业产量、产值均位居全省第一。
2007年末,全市生猪存栏282.91万头,牛存栏3836头,羊存栏75.43万头,家禽存栏1798.75万羽,兔存栏67.01万只。牛、羊、禽、兔均折合成猪,全市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为1.19头猪(详见附件一)。新丰等15个镇(街道)存栏生猪154.24万头,占总存栏的54.52%,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超过1.5头猪,其中,南湖区新丰镇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超过4头猪;嘉善县惠民镇、姚庄镇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超过3头猪;南湖区凤桥镇、海盐县沈荡镇、西塘桥镇、于城镇平均每亩耕地载畜量超过2头猪(详见附件二)。
嘉兴市畜禽养殖受传统影响,以小、散、多、密为特征,规模化养殖水平比较低。近年来,各地为削减散养,提高规模饲养水平,积极推进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已累计建成生猪养殖小区23个。但从调查统计情况看,2007年全市有生猪养殖户162976户,其中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户有5686户,仅占生猪养殖户总数的3.5%,规模养殖比例为6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8个百分点。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状。
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以生猪排泄物和污水为主,牛养殖量很小,家禽、羊、兔排泄物作为优质有机肥料,全部实现还田利用,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小。
2001年,嘉兴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4号令),组织开展了以“栅格式”沉淀处理为主要措施的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2005年根据省政府“811”环境整治行动的安排,嘉兴市各级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以“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沼气处理设施建设”为主的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畜禽排泄物经干湿分离后,干粪送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制作有机肥,尿液、冲洗水等污水经管道排入沼气池经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用作燃料或发电,沼液还田;雨污分离后,雨水直接排入河道或收集后作棚舍清洗用水。同时,根据嘉兴畜禽养殖户多、规模小的特点,开展畜禽干粪集中收集处理,生产有机肥和复合有机肥的探索,形成了针对平原水网地带,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畜禽排泄物治理的“南湖模式”;开展生猪养殖场沼液通过管网输送到相邻水果、林木、蔬菜地的生态养殖治理模式的探索,形成了以平湖市林埭镇共和村潘建华养猪场为代表,就近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治理模式;开展生猪养殖场沼液经槽灌车运送到周边农田和水果、林木、蔬菜地的用肥调节池,按生产需要进行灌溉的异地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治理模式的探索,形成了以桐乡市石门镇陆家庄村生猪养殖场与殷家桥村千亩梨园配套的异地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治理模式;开展集约猪场猪粪用于生产生物有机肥,污水经管网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处理后,再经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养殖废水达标排放的生化处理模式探索,形成了以平湖市新埭镇丁桥村明大牧业园为代表的集约猪场生态养殖模式。
近年来,通过省“811”工程和市、县政府实事工程实施,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经调查统计,全市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中已建有污染处理设施的3670户,占64.54%,已建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39个。畜禽排泄物对环境污染的程度明显减轻,再加上河道清於工程的实施,嘉兴农村的河道水环境已开始好转。
二、存在问题和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养殖户主动治理的意识不强;二是监管乏力,违章惩治依据不足;三是治理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四是缺乏有效促进有机肥使用的激励机制;五是生猪养殖区域布局不平衡,个别镇(街道)畜禽养殖量超过环境容纳量。
(二)工作差距。
一是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仍有待提高。2007年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为85%,距省新“811”提出的95%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规模化养殖水平还需要提升。2007年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为65%,与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治理工作重心还停留在治理设施的建设上,建设与监管脱节现象较普遍,设施运行率不高;四是规模化养殖场治理方法单一,治理任务繁重,治理工程建设队伍力量与建设任务不相适应。
三、治理工作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坚持创业创新、改善民生、改善生态、富民强市;坚持治旧控新、疏堵结合、建管监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推进畜禽排泄物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在确保完成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切实解决当前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压缩生猪养殖总量。全市生猪存栏比2007年末下降8%以上,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在当地环境容量承受范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下降3%左右(详见附件三)。
二是切实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率达到期100%,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动态数据库。
三是加快畜禽排泄物治理设施建设。提前完成新“811”规定常年存栏100头、牛10头以上养殖场(户)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确保完成省定常年存栏生猪50头、牛10头以上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2008年完成常年存栏生猪10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其中南湖区完成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为面上治理提供经验),2009年完成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详见附件四)。
四是加快推进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统计口径按省定标准)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提高3个、3个和4个百分点(详见附件五)。
五是加快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在养殖密集地区新扩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29个,对区域内生猪粪便收集率达到60%。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建成18个、10个和1个(详见附件六)。
六是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生猪规模饲养(统计口径按省定标准)水平达到75%。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提高3个、4个和4个百分点(详见附件七)。
四、治理方法和措施
(一)治理方法。
1.种养结合,资源循环利用法。
一是按雨污分离的要求,对猪舍进行改造,达到雨水与污水严格分离。
二是按干湿分离的要求,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按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控制污水排放量;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三是按能源生态型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采用地下池型,需建发酵池、后处理池(或沼液储存池)。按《畜禽养殖场污水治理沼气工程建设技术指南》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小规模户和农村散养户也可以建“栅格式”沉淀池,对污水进行处理。
四是按农牧结合的要求,每亩耕地不超过5头生猪,养殖场(户)与种植场(户、单位)签订沼液使用协议书。考虑植物用肥季节性,耕地就近配套的,在养殖场建沼液或粪水储存池,同时建设输送管网;异地配套的,在田头、地头建用肥调节池,配套沼液运输槽灌车。
适用于中小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户,附不同类型养殖场生态养殖模式图(详见附件八、附件九、附件十、附件十一)。
2.干湿分离,畜粪集中处理法。
一是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除干粪,减少冲洗用水。
二是封堵畜粪直排口。对猪栏进行改造,用漏空塑料挡板封住猪栏出粪口,防止畜粪直接进入污水管道。
三是配套建设畜粪堆积池(棚)。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四是建设畜粪收集处理中心。按生猪存栏2~4万头配套1个处理中心进行设计,配备相应发酵槽(池)、翻料机、运输车。对收集畜粪进行生物发酵处理,生产有机肥或复合有机肥。
五是建立畜粪收集队伍。畜粪收集人员队伍由处理中心负责组建和管理,镇(街道)财政和村级经济适当给予补助。
适用于中小规模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附治理模式图(详见附件十二)。
3.工业治理,达标排放法。
一是按雨污分离的要求,对猪舍进行改造,达到雨水与污水严格分离。
二是按干湿分离的要求,在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基础上,采用干湿分离设施进行固液分离,降低污水浓度,按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控制污水排放量;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三是按能源生态型建设中型沼气工程,采用地下池型,需建发酵池、后处理池(或沼液储存池)。或用沉淀法去除污水中的干物质。
四是配套工业治污设施,建设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一级兼氧池进行有机物降解及氨氮硝化,二级兼氧池进一步完成硝化,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适用于大中型规模化养殖场,附治理模式图(详见附件十三)。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环境保护监管,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嘉兴市畜禽养殖排污申报登记办法(试行)》和《嘉兴市畜禽养殖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实行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停转迁。对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期分批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牧小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2.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人畜分居种养配套。按畜禽排泄量与外部消纳量相配套的原则,规划当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按照人畜分居的原则,与当地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相衔接,制订畜牧业特别是畜牧小区建设规划,切实安排落实小区和规模场建设用地。建立畜牧小区用地增加和农户养殖用地减少挂钩机制,对进小区的养殖户,其小区用地面积必须用其原有养殖用地置换。进小区后,原有养殖棚舍应予以拆除还耕或用于其它农业生产,不得继续用于畜禽养殖。严格小区准入与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外来养殖户进入小区生产,严防养殖数量扩大。
3.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生产协调发展。加快养殖业内部结构调整,缩减生猪养殖总量,重点是削减养殖密度区生猪总量,缩减散养比例。稳定家禽生产,大力发展兔、羊等食草型、节能型、环境友好型畜牧业。积极引导养殖户向菌类、葡萄、瓜果和花卉等生态高效产业转产。优化种植业结构,在高密度养殖区,有针对性地种植一些对畜禽养殖污水修复净化作用强的植物,如茭白、黑麦草和水生作物等,实现区域种养平衡及生态和谐。
4.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有机肥使用率。按照“增加产量、提高效益、培肥地力、用养结合、保护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面积,扩展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的作物,建立健全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服务体系,针对土地有基质缺失的现状,在配方施肥中要突出有机肥的使用,每年每亩农田园地施有机肥1~2次(在春花作物收获后或水稻收获后),每亩1000~1200公斤,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桑园、果园、苗木基地可提高到2000公斤/亩以上)。
5.加强设施运行监控,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办法,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点区域水体及周边水体环境监测制度,掌握纳污水体整治前后水质变化情况,公正、客观、真实地评价整治效果,促进整治工作的开展(监测方案详见附件十四)。
6.加强河道清淤治理,全面推进河道保洁。根据市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面开展河道清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镇村河道为重点,每年疏浚约2000公里,力争到2010年,使全市镇村级河道普遍疏浚一次。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大力推广水禽筑塘养殖和离水旱养技术,启动家禽排泄物治理工作,在养殖密集区实施生态河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7.加快技术研究引进,建立后续服务组织。加强与浙江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等科研部门协作,加快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的引进、研究和转化,重点在畜牧业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技术、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沼液处理、沼气利用等技术方面进行研究,改变目前畜禽排泄物治理方法单一、治理效果不理想的局面。及时总结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治理模式,引导并扶持畜禽排泄物治理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沼液、沼渣、有机肥推广使用,切实提高治理工作成效。
8.加快建立防治制度,确保治理工作成效。建立并健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一场一档的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措施。开展建立村民自治监管体系探索,制订环境保护村规民约,进一步规范管理,巩固防治工作成效,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都要建立行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市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十五),根据新“811”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本方案的要求,各县(市、区)抓紧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同时把存栏生猪50头以下的散养户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纳入村庄整治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落实好畜禽排泄物治理的各项措施。将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把畜禽排泄物治理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在搞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户的联合执法检查。
(二)明确职责,强化依法监管。各级农业经济、环保、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水利、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在规划制定、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示范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根据现代畜牧业、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要求,编制好规划,提出畜牧业用地规划意见,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养殖方式转变。按照《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的规定,做好辖区内规模畜禽养殖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排泄物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指导养殖场户进行畜禽排泄物治理和综合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模化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日常抽查检测,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要求,依法界定用地性质。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畜牧业用地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县(市)、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各级水利部门要做好河道清淤、河沟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河道水面保洁,在养殖密集区实施生态河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抓好工作检查、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重点支持农业和公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基础能力建设。专项治理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按照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要求,确保畜禽排泄物治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财政补助经费和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的落实。
(三)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综合考虑存栏和治理任务等因素,确定南湖区的新丰、凤桥、余新,秀洲区的新塍,嘉善县的惠民、姚庄,平湖市的曹桥、新埭,海盐县的沈荡、西塘桥,海宁市的长安,桐乡市的石门等12个镇(街道)为重点整治镇(街道)。各县(市、区)要突出重点,明确治理任务及进度,加强对重点镇(街道)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重点镇(街道)要建立工作推进小组,镇长为第一责任人,镇领导分片包干重点村,并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办公室。重点抓好设施建设、处理中心建设及土地流转,“三沼”利用服务组织建设,治理进度每月上报等工作。要发挥村级组织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中的基础作用,村干部要分组包干,逐一落实规模养殖场(户)的整治方案,封堵直排口,提高畜粪收集率。要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建立村民环保自律机制,促进区域内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的开展。
(四)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各级要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对畜禽粪便及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要合理安排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对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和畜禽排泄物处理与利用设施用地,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优先予以安排。要根据实施方案,测算所需资金,并制定具体筹措及补助办法。重点保障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支持畜牧业生态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禽排泄物治理设施建设,鼓励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的企业,沼液、污水深度处理和沼液、有机肥使用单位和个人。对在畜禽禁养区划定之前已存在的畜禽养殖场,由当地政府决定限期关闭或搬迁,因关闭或者搬迁造成的财产损失,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偿(资金测算详见附件十六)。
(五)强化监管,建立督查机制。一是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要把本区域内畜禽排泄物污染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工作成效、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落实专人以信息、总结等形式每月一次向市整治办上报,突发事件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要随时通报。二是建立整治工作领导联系制度和部门包干蹲点督查制度,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督查工作组,负责对各地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三是实行区域项目限批制度,按照“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的原则,对重点整治镇(街道)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审批与污染治理进度挂钩,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新建项目全部限批。
(六)加大宣传,营造整治氛围。组织开展畜禽排泄物治理的舆论宣传,既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性,又要宣传扶持政策、治理措施、成功典型。同时,要加强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培训,把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利用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使畜禽排泄物治理成为广大养殖户的自觉行动。
附件一:
嘉兴市土地承载情况分析表

(市、区)
2007年末存栏情况(万头)
耕地面积
(万亩)
2007年土地承载现状





折合猪存栏
(万头)
载畜量
(头/亩)
南湖
59.87
238.39
2.56
7.48
0.0037
33.99
64.93
1.91
秀洲
21.02
233.7
5.29
1.7
0.077
44.47
29.43
0.66
嘉善
50.63
258.44
0.76
5.02
0.0296
45.52
54.32
1.19
平湖
49
226
1
8
0.0638
46.59
52.98
1.14
海盐
56.06
117.72
9.41
17.86
38.12
66.83
1.75
海宁
22.59
333.26
20.78
12.21
0.1743
51.75
47.18
0.91
桐乡
23.74
391.22
35.63
14.74
0.0352
58.03
63.78
1.10
合计
282.91
1798.73
75.43
67.01
0.3836
318.47
379.44
1.19
附件二:          嘉兴市畜禽养殖密集区存栏情况分析表
排序
单位
耕地面积
(亩)
2007年末存栏(万头)
载畜量
(头/亩)



其它




折合猪
1
南湖
新丰
61622
26.14
23.06
0.134
3.43
0.40
4.31
2
嘉善
惠民
25773
9.81
8.29
0.336
1.70
0.44
3.97
3
嘉善
姚庄
23217
8.08
11.76
0.060
1.71
0.030
0.49
3.69
4
海盐
沈荡
51887
12.91
11.90
1.658
1.87
1.80
2.83
5
海盐
西塘桥
72938
19.41
16.26
0.769
7.52
1.01
2.80
6
南湖
凤桥
76283
18.19
66.37
0.627
1.94
1.31
2.56
7
海盐
于城
35612
5.52
12.24
1.787
1.99
1.93
2.09
8
平湖
曹桥
37553
6.56
10.59
0.051
0.98
0.17
1.79
9
平湖
新埭
67178
11.13
40.58
0.314
0.98
0.018
0.91
1.79
10
嘉善
西塘
76384
12.05
78.08
0.088
0.13
0.87
1.69
11
海盐
澉浦
18604
2.48
5.25
0.568
0.67
0.63
1.67
12
桐乡
石门
56659
3.39
32.90
5.487
4.09
5.86
1.63
13
平湖
林埭
47569
6.53
72.11
0.245
0.80
0.97
1.58
14
平湖
广陈
56998
7.96
35.08
0.256
2.64
0.63
1.51
15
嘉善
丁栅
29164
4.09
31.21
0.009
0.00
0.32
1.51
合 计
737441
154.24
455.67
12.388
30.44
0.047
17.72
2.33
附件三:
嘉兴市生猪存栏量削减计划表
单   位
2007年底总存栏
(万头)
三年削减任务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重点乡
削减量
(万头)
削减率
(%)
削减量
(万头)
比上年削减率(%)
削减量
(万头)
比上年削减率(%)
削减量
(万头)
比上年削减率(%)
南湖
新丰、凤桥
59.87
12.29
20.53
4.1
6.85
4.1
7.35
4.1
8.01
秀洲
21.02
嘉善
惠民、姚庄
50.63
4.11
8.12
1.37
2.71
1.49
3.02
1.49
3.12
平湖
49
海盐
沈荡、西塘桥、于城
56.06
10.48
18.69
3.49
6.23
4.73
8.99
4.73
9.88
海宁
22.59
桐乡
23.74
全市合计
282.91
26.88
9.5
8.96
3.17
10.31
3.76
10.31
3.92
注:削减任务以重点养殖镇减量为依据,分二档,亩均承载量超3头的,降到3头;亩均承载量在2~3头之间的,降到2头。
附件四:
嘉兴市生猪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情况汇总表
单位:户
县(市、区)
三年治理任务总数
其中按常年存栏情况确定的治理任务
按猪舍面积测算
常年存栏50头以上
其中常年存栏200头以上
其中常年存栏100~199头
其中常年存栏50~99头
可存栏50头以上
总户数
其中
已治理
其中
未治理
总户数
其中
未治理
总户数
其中
未治理
总户数
其中
未治理
总户数
比实际存栏增加户数
增加
治理户
市直属
0
1
1
0
1
0
0
0
0
0
/
/
/
南湖
2812
1780
1698
82
348
0
699
82
733
0
2812
1032
2730
秀洲
105
326
221
105
42
12
93
29
191
64
/
/
/
嘉善
696
1418
722
696
427
154
505
203
486
339
/
/
/
平湖
108
479
371
108
70
20
169
37
240
51
/
/
/
海盐
421
596
175
421
129
73
254
175
213
173
/
/
/
海宁
235
343
108
235
66
42
71
40
206
153
/
/
/
桐乡
344
718
374
344
98
27
186
56
434
261
/
/
/
经开
25
25
0
25
3
3
6
6
16
16
/
/
/
合计
4746
5686
3670
2016
1184
331
1983
628
2519
1057
2812
1032
2730
注:1、本表养殖场户数来源各县(市、区)统计上报数,常年存栏以2007年养殖情况为依据,养牛户已全部治理;
2、南湖区按现有猪舍面积增加的治理户=未治理户+还需增加部分治理设施户。
附件五:
嘉兴市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计划表
县(市、区)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南湖区
85%
88%
91%
95%
秀洲区
85%
88%
91%
95%
嘉善县
85%
88%
91%
95%
平湖市
85%
88%
91%
95%
海盐县
85%
88%
91%
95%
海宁市
85%
88%
91%
95%
桐乡市
85%
88%
91%
95%
嘉兴市
85%
88%
91%
95%
附件六:
嘉兴市畜粪收集处理中心建设计划表(1)


县名
名   称
建造地址                  (具体到村)
年处理能力
(吨/年)
收集范围
收集范围内
生猪存栏量
(万头)
占地
(亩)
畜禽
品种
计划建造时间
2008
2009
2010
1
南湖区
永丰村猪粪收集处理中心
新丰镇永丰村
8000
永丰村
1.7
6


2
净相村猪粪收集处理中心
新丰镇净相村
10000
净相村
1.8
4


3
陈良畜粪收集处理中心
凤桥镇陈良村
12000
陈良村
2.5
8


4
新篁社区畜粪收集处理中心
凤桥镇新篁社区
12000
新篁社区
2.2
8


5
嘉善县
魏塘镇网埭村猪粪收集处理中心
魏塘镇网埭村
6000
网埭村、魏中村等
1.7
5


6
魏塘镇梁桥村猪粪收集处理中心
魏塘镇梁桥村
6000
梁桥村、湾里村、三里桥村等
1.8
4


7
惠民镇大通村猪粪收集处理中心
惠民镇大通村
6000
老大通乡各村
2.5
5


8
姚庄镇北鹤村猪粪收集处理中心
姚庄镇北鹤村
6000
北鹤、武长、展幸等村
2
5


9
西塘镇东汇村畜粪收集中心
西塘镇东汇村
5000
东汇村、地甸村、翠南村
2.5
5


10
西塘镇金明村畜粪收集中心
西塘镇金明村
5000
金明村、华联村、沈道村
2.5
5


11
西塘镇钟葫村畜粪收集中心
西塘镇钟葫村
5000
钟葫村、大升村、茜墱村
2
5


12
干窑镇范东村畜粪收集中心
干窑镇范东村
6000
范东村、长胜村、葫家埭村
2.5
5


13
杨庙镇翁村村畜粪收集中心
杨庙镇翁村村
3000
翁村与邻村
1
3


14
丁栅镇中联村畜粪收集中心
丁栅镇中联村
3000
中联村、俞汇村等
1.8
5


15
丁栅镇北港村畜粪收集中心
丁栅镇北港村
5000
北港村、金星村、丁栅村、界泾港村
2
5


16
陶庄镇陶庄新村畜粪收集中心
陶庄镇陶庄新村
3000
陶庄新村与邻村
1
3


嘉兴市畜粪收集处理中心建设计划表(2)
序号
县名
名   称
建造地址                  (具体到村)
年处理能力
(吨/年)
收集范围
收集范围内
生猪存栏量
(万头)
占地
(亩)
畜禽
品种
计划建造时间
2008
2009
2010
17



曹桥街道处置中心
曹桥街道愚桥村
10000
愚桥、野马、孔家堰、石龙、勤安
0.8
35


18
广陈镇
广陈镇
5000
全镇范围
0.8
3


19
新仓镇
新仓镇友联村
5000
全镇范围
0.8
3


20
林埭镇
林埭徐家埭村
6000
徐家埭.徐东.新庄.共和.东方红.陈匠村
0.5
6


21
新埭镇
新埭镇
10000
姚浜、星光、兴旺等九个村
0.8
6


22



江渭畜粪收集中心
于城镇江渭村
20000
于城镇北片,武原镇西片
3
5


23
新丰畜粪收集中心
沈荡新丰村
15000
沈荡镇齐家、半路村
2
5


24
永福畜粪收集中心
西塘桥永福村
15000
西塘桥镇永福村、兴隆村
2
5


25
刘庄畜粪收集中心
西塘桥刘庄村
20000
西塘桥镇刘庄村、大宁村
3
8


26
五圣畜粪收集中心
沈荡镇五圣村
15000
西塘桥镇五圣村、中钱村
2
5


27
元通养猪合作社畜粪收集中心
西塘桥新兴村
15000
扩建
2
8


28
青莲寺畜粪收集中心
西塘桥青莲寺村
15000
扩建
2
8


29
桐乡

桐乡市龙翔畜粪收集处理中心
桐乡市龙翔街道董家村董家门组
15000
石门镇、龙翔街道所有行政村
4.25
10


合计
18
10
1
附件七:
嘉兴市生猪规模养殖水平提升计划表
单位:%
县(市、区)
2007年规模饲养比例
2008年规模饲养比例
2009年规模饲养比例
2010年规模饲养比例
南湖区
85.13
85.00
85.00
85.00
秀洲区
43.93
50.00
55.00
60.00
嘉善县
59.85
65.00
70.00
75.00
平湖市
74.55
76.00
78.00
80.00
海盐县
52.82
60.00
65.00
70.00
海宁市
41.86
51.00
56.00
65.00
桐乡市
60.24
65.00
70.00
75.00
合计
65.00
68.82
72.05
75.57
附件八: 畜禽养殖生态养殖模式图(一)
中小规模户
干粪
沼气池
畜处理中心
沼气
商品有机肥出售
干湿
分离
专人
收集
加工
储存
脱硫
脱水
污水+尿液
干粪贮存池
生活用气
养殖场(户)自有或配套农田、菜地、园蔬菜地及农田
沼液
沼液贮存池
沼渣
附件九: 畜禽养殖生态治理模式图(二)
散养户
小规模户户
干粪
栅格式沉淀池
畜处理中心
商品有机肥出售
干湿
分离
专人
收集
加工
储存
污水+尿液
干粪贮存池
用于农户自有农田、菜地、园蔬菜地
污水贮存池
沉 渣
附件十:
畜禽排泄物就近处理生态养殖模式图(三)
中型规模
养猪场
干粪
污水+尿液
后处理池
养殖场(户)配套蔬菜地、果园及农田
畜粪处理中心
干湿
分离
干粪贮存池
商品肥出售
专人
收集
加工
储存
沼气池
沼气
脱硫
脱水
生活
用气
猪舍
保温
管网  输送
沼  液
附件十一:
畜禽排泄物异地处理生态养殖模式图(四)
大、中型规模养猪场
干粪
污水+尿液
后处理池
配套蔬菜地
果园及农田
畜粪处理中心
干湿
分离
干粪贮存池
商品肥出售
专人
收集
加工
储存
沼气池
沼气
脱硫
脱水
生活
用气
猪舍
保温
沼  液
服务公司
统一收集
种植基地
用肥调节池
公共绿地、公园及行道树等
槽灌车运送
槽灌车运送
管网浇灌
槽灌车运送
附件十二:                    干湿分离畜粪集中处理法
猪场
猪场
猪场
猪场
养猪户
养猪户
养猪户
养猪户
畜粪收集处理中心
干粪
收集
种植业基肥
初级有机肥
复合有机肥
种植业特种肥
水产养殖肥水
附件十三:
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养殖模式图


大型规模养猪场
干粪
污水+尿液
后处理池
达标排放
畜粪处理中心
干湿
分离
干粪贮存池
商品肥出售
专人
收集
加工
储存
沼气池
沼气
脱硫
脱水
生活
用气
猪舍
保温
沼  液
配套菜地、果园、农田
二级生态处理

附件十四:
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点区域监测方案
为全面掌握畜禽排泄物治理前后纳污水体水质变化情况,公正、客观、真实地评价整治效果,促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点区域水体及周边水体环境监测制度。具体监测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落实。
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点区域名录
南湖区的新丰、凤桥、余新,秀洲区的新塍,嘉善县的惠民、姚庄,平湖市的曹桥、新埭,海盐县的沈荡、西塘桥,海宁市的长安,桐乡市的石门。
二、现场采样点位设置
根据重点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在重点整治区域内的直接纳污河道设1—3个点,在重点整治区域的上、下游主河道200米左右各设1—2个点,具体站位由各县(市、区)确定后报市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备案。
三、监测时间和频次
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每季各点位监测一次。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
四、监测项目
河道中各点位监测项目为溶解氧、pH、CODcr、CODmn、NH3-N、TP、粪大肠菌群。排污口监测项目为pH、CODcr、NH3-N、TP、粪大肠菌群。
附件十五: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嘉政办发〔2008〕71号
关于成立嘉兴市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按时完成省级督办的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兴市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卫宁
副组长:陈越强
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葛永元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经济局陆志林、市环保局翁建荣任办公室副主任。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十六:              畜禽排泄物治理专项治理经费测算表
建  设  内  容
资  金  测  算
内    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单位
金额(万元)
一、设施建设经费
(一)畜禽粪便收集中心建设
拟新建数量
25

80
万元/个
2000
(二)沼气池等三池和雨污分离设施建设
生猪存栏50~99头户数
2039

1.8
万元/只
3670.2
生猪存栏100~199头未治理户数
1785

3.6
万元/只
6426
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户数
922

5.8
万元/只
5347.6
(三)畜牧小区
拟新生建数量(个)
5

500万以上
万元/个
2500
拟新生建数量(个)
5

200万左右
万元/个
1000
二、运行经费
(四)畜禽粪便收集中心三年运行费用
64

6
万元/年
1152
(五)机肥使用奖励(三年)
10
万吨/年
60
元/吨
1800
三、工作推进经费
(六)技术研究、试验推广经费
8

100
万元/个
800
(七)治理方案、验收考核方案制订、调研等经费
8

20
万元/个
160
(八)迎检、检查、会议、考核、学习等工作经费
8

20
万元/年、个
480
合    计
25335.8
主题词:环保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军分区,市法
院,市检察院。                         共印65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