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是否侵犯人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41:29
         泰国警方6月30日表示,泰国检方指控一名已经90岁高龄的澳大利亚老翁(前中)非法扣留及强奸4名幼女,对其发出起诉。他被指于2008年时将应邀到其泰国家中作客的姐妹4人非法拘留,多次对姐妹4人进行**。           6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化学阉割法案”,决定对19岁以上的儿童性犯罪者实行药物治疗,根除罪犯的性冲动。韩国由此成为亚洲第一个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化学阉割是世界各国应对不断发生的针对儿童的性暴力犯罪而采取的新举措。早在今年6月8日,波兰对犯有强奸罪及恋童罪的男性强制施行化学阉割的法律已经正式生效。
    美国的加州、俄勒冈州、路易斯安那州和亚利桑那州都已通过对性犯罪者强制实施化学阉割的法律。在欧洲,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也都已通过法律,允许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对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而南非、西班牙、意大利、法国曾经或正在考虑对性犯罪者实行强制性化学阉割。

名词解释
     “化学阉割”始于美国,它并非真正的“阉割”,而是一种药物控制法,通过注射或服用荷尔蒙,使男性性犯罪者降低睾丸激素分泌,抑制性冲动,但并不会使人丧失性能力。
有关争议
    有例子证明,实施“化学阉割”确实可以降低强奸犯的性冲动。2004年,挪威研究机构进行的一项科研实验,对4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6个月后,4名强奸犯的强烈性欲得到有效控制。
违反自然?
    “化学阉割”疗法逐渐在一些国家普及的同时也引发了争议。
    有观点认为,这一做法不但违反自然定律,更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罪犯的内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药力失效之后是否能恢复男人的正常功能,实在无法肯定。


        有很多网友说这样的做法侵犯了人权,他们虽然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可是他们毕竟还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也是父母养的。

        也有人说,这些禽兽不如的家伙,对他们实施“化学阉割”已经很便宜他们了,狠点的话直接对他们实施“物理阉割”!

    谁都有谁的看法,不知道各位朋友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