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贺文强之死有着怎样的心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4 12:03:51
庆贺文强之死有着怎样的心态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据文强二审辩护律师宣东介绍,临刑前文强见到了其子和大姐文万琴,十分钟的会见时间里,除了抱头痛哭,文强还叮嘱其子“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等。宣东说,在5月20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当时见面中,文强表现出非常强的求生欲望,还说了一句“即使我死了,有些人也会想起我。”

文强与家属见面的场景令人感动。当我站在家属这边,单纯地就为一个弟弟、为一个丈夫、为一个爸爸的生命逝去表示难过,会不会引起“主流者”群起而攻之呢?文强被执行死刑的那天,重庆市民纷纷来到市委门前、解放碑四周打出横幅,拍手称快。在重庆市委门前,记者看到有市民拉出“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有市民多次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庆祝一个人的死亡,且是公权力下的非正常死亡,庆贺者是抱有怎样的心态?在我看来犹如食“人血馒头”般渗人,在鲁迅笔下,旧时处决犯人时,便有人向侩子手买蘸过人血的馒头治病。庆贺者肯定会反对我的比喻——不对,我们不是过去麻木的盲从的愚民,我们此刻是清醒的爱憎分明的,夏瑜(秋瑾)是英雄,而文强是罪大恶极的贪官!但愿如此吧,但愿庆贺者是能够分辨:他们所憎恶的是官员的腐败等罪行,他们所庆祝的是重庆打黑除恶行动的胜利,而不是庆贺眨眼之间的生命完结。

各种关系和情感集于文强之死,说贪官也好说父亲也罢都是指同一人。出于庆祝打黑胜利的目的去庆祝文强之死,部分人的确会那么做,可换位思考一下,那些为文强之死恸哭的家属,这样强烈的情感对比显得不人道。从自然属性来说,文强是一个人,庆祝他死的也是人;从社会属性来说,文强是一个罪犯,庆祝他死的人有可能是其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我看过相关的纪录片,复仇者往往有着极为复杂的情感,复仇成功内心也未必是快乐的。

据报道,文强是注射死的,这算作一种保障人权有尊严的死法。然而,对一个罪犯人权的保障不仅仅体现在形式上,更体现在发自内心地对生命的尊重。即便庆贺的横幅打在闹市区,看到的人至多集中在重庆,可是各家网站报章都把庆贺的标语作为主图推出,就把这种人死还大快人心的情感渲染到全世界,或许有的受众很反感这样的庆祝。另外,自从文强案曝光以来,文强的肖像被媒体制成各种各样的动作图,有文强背后插着小牌子,牌子上面写着他的几宗罪;有文强带着手铐,跪地求饶的;有文强身首异处、万箭穿心的……单调的人物肖像的确会让受众“审丑疲劳”,可是根据想象把文强置于各种场景、作出各种屈服的举动也未必尊重事实,更不尊重人权。“游街示众”被视为侵犯人权的,可这些标语或是PS图是不是更大范围内的“示众”呢?

文强说,即使我死了,有些人也会想起我。言外之意应是被祭奠、被念起曾经的好。在他死大快人心的氛围下,这样对死者表示追悼、敬意的一个仪式或许成为见不得人的,要十分低调地进行,这对家属是怎样的煎熬啊。文强儿子文伽昊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称:“说实话,我还是很崇拜我的父亲。他从农民开始,能走到以前那一步,包括最辉煌时,抓获张君、破获抢劫运钞车案等。现在,虽然他犯了事,犯了错,我还是佩服他好的一面。”妻子周晓亚不假思索地说:“他是我的好老公,对我和儿子都好,他也很顾家。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依然会选择文强。”

2007年4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校园枪案的一个细节至今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事发当晚,受害学生的同学及相关亲友举行烛光追悼集会,在33位受害者花岗岩牌位之中,自杀的“凶手”赫然在目,且排名第四。报道写道:追吊者把凶手赵某也视作了一个遇难者。随后例行电台致词中布什总统宣称:我们的社会继续在如何处理精神病患的问题上挣扎。这些病患可能对自己及他人构成威胁。文强死了,但愿人们不仅仅停留在憎恨这个层面上。死刑毕竟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当拉横幅放鞭炮的情绪平息下来,更应该冷静听听犯罪者的忏悔。忏悔和反思的真诚度能反映出社会进步的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