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让妻子有权查丈夫"私房钱"纯属瞎胡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3:12:32
        据大众网7月8日报道  青岛女性各项法律权益将获得青岛立法更进一步的保护。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大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其中,在人身权利与财产权益上,《办法(草案)》规定: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的状况,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毋庸置疑,青岛的这项让妻子有权查丈夫"小金库"的立法草案之本意无非是希望进一步加大保护妇女权益的力度,并从法律上予以充分保障;保护妇女权益,恐怕谁都不会有歧义,毕竟在中国这样的传统男权社会里,虽然妇女的权益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提高,但应当承认很多方面还有加强保障的必要,但青岛这项所谓让妻子有权查丈夫"小金库"的立法草案,看了却让人觉得有点怪异,甚至似乎是一个伪议题,并不存在多少现实的可操作性,甚至也没有现实的基础。
           首先我猜提出这项议案以试图彰显保障妇女在家庭财务支配权和拥有权上主要是倾向于少数家庭不和或已经走向家庭破灭和解体的那一部分,或者主要指那些丈夫在事业上很有成就也很有钱的主儿,但考虑上中国绝大多数家庭的现实情况,基本上都是女人掌管经济大权,大多数情况下男人也只是为了社交需要而想方设法保留的一点所谓私房钱,基本上私房钱的概念主要是指男人所有的,言下之意就是在中国大多数家庭,男人在财政上处于没有支配权、甚至也没有知情权的尴尬境地,很多男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家里到底有多少存款,那么大多数情况下,作为女方,还要专门立个法来查丈夫"小金库",多少显得有些可笑,这女权意识恐怕也走得太远了,人网友戏谑道,对比国外妇女的地位,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是否全球最高还待考证,但是中国妇女的家庭地位毫无疑问是全球最高的。我看有一定的道理,中国很多男人多少弄一点私房钱都还要东躲西藏的隐匿,已经凸显了中国妇女在经济支配权上的地位之优越,何以还要赶尽杀绝的立法让妻子有权查丈夫"小金库",这不纯属扯蛋吗。
          其次从青岛这项所谓保护妇女法律权益的草案中提出的“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的状况,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等等,这本身就是一种在男女平等甚至人权上不平等的用词,如果体现在法律条文里,则显得很不严肃,如果改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 那还有一点道理,凭什么立法让妇女单方面有权查男方的“小金库”,按照中国社会绝大多数家庭情况是女人管钱的状况,男人是不是也应该具有对家庭财产的知情权并“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如实向男方提供相关信息”呢?显而易见,青岛的这个法律条文本身就有背于男女平等的基本精神和普世价值观,将极端女权主义思想试图贯彻落实到法律条文里,其本身就与男女平等的现代意识背道而驰。有人就调侃说:谈恋爱的时候吧,吃喝拉撒玩,花的都是男的钱,这我认了,结婚的时候吧,要房要车,没有还不结婚,这我也认了,婚后你还整出这么多保护法来,哎,这难道就是中国的男女平等吗?这此看起来是牢骚,但多少也算是中国社会的现实。所以我认为,如果有必要,与其专门规定“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不如干脆在一般的民法里统一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互相对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和检查权,这样似乎显得更科学,也更符合中国家庭模式和结构的国情现实。
            再者,我认为现在立法动辄提倡什么妇女单方面的权力,其本身除了针对少数家庭已经面临解体或破裂的情况外,也并不存在太多现实意义,试想一个正常而健康的家庭,谁会处心积虑的想着查丈夫"小金库"、“私房钱”,除非这女人整天疑神疑鬼,心理变态。所以这项法律条文的基础似乎是在试图彰显的提倡中国家庭里夫妻互不信任,或者将中国的家庭伦理价值观建立在纯粹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显然不符合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精神,照此理解,今后法律应该规定中国的家庭一律实行财产AA制,“亲夫妻,明算账”,搞得中国的女人都跟明码标价的“小姐”似的,好象生来就是专门靠色来跟男人换钱一样,实在太庸俗。
          中国应该立法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如果官员和专家们没事干弄出些单方面刻意迎合极端女权意识的法律条文来,恐怕也改变不了男人存私房钱的现象,更不可能倚此达到妇女权益保障的根本目的,也与男女平等的目标背道而驰,毕竟家庭和睦和谐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