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對年齡的稱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0:47:46

古人對年齡的稱謂

 

 

襁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恆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荳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未出嫁);女子已出嫁稱作“標梅之年”。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原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乾支,因而稱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杖朝:八十歲。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於養,故曰頤。”)

 

另外,還有稱童年為總角或垂髫,稱青少年為束髮,女子待嫁稱待年或待字,稱老年為皓首或白首,稱長壽老人為黃發等等。

 

 

男女統稱:男稱鬚眉、女稱巾幗。

 

夫妻五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

 

學生稱:門生、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