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与争锋——毛泽东与鲁迅的征服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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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毛泽东中华民族战神,应该没有多大争议,论军事指挥才能,他恐怕是世界范围内也少见的天才,不仅擅于战略战术,攻城掠地,以硬碰硬,打硬仗。更长于导舆论,造声势,不战而屈人之兵。化整为零,以弱胜强,打游击战是拿手好戏,三大战役、指挥大兵团作战更是让人叹为观止。打内战所向无敌,抗外强来者不惧,是他,打出了中国的国威军威,打出了民族的尊严,正像邓小平所说的,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毛泽东是中华民族当之无愧的战神。
那么鲁迅呢,他个子矮小,其貌不扬,据说有一次去会见一外国友人,因穿着太过朴素,竞被门卫挡住不让进。他没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天夜晚不停地吸烟,不停地写文章,也就是一弄笔的文人。称他为战神,不是在开玩笑么?
但就是这样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人,他同样是中华民族当之无愧的战神——文化界和精神领域的战神。
在他的战场,不见硝烟,不见战火,不见金戈铁马,但遍地是阴兵鬼将,陷井深渊,到处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这是一个无物之阵。
身陷无物之阵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鲁迅。他一身黑衣,手执投枪,以一人之力,对抗整个黑暗邪恶势力,作殊死搏斗。
这是怎样的战斗啊!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也是一场意志的较量,一场持久消耗战。这比有形的战争更让人惊心动魄。更何况,这场战斗没有胜者。没有胜利还要参战,只有鲁迅才会。
他就是《铸剑》中的黑衣人,不为任何功利目的,生来就是为了复仇,而且复仇的一切意义都最终消解于人们的笑谈中。
他就是《过客》中的过客,知道目的地没有鲜花,是坟,也得走下去。
数不尽的鬼蜮伎俩冲着他来了,想抓住他的弱点击倒他,但最终都失败了,因为他没有弱点,他无所畏惧,他一无所求,如果硬要说有所求的话,他最大的希望是,与其被昏蛋称赞,还不如战死在他手里。
他炼就了金钢不坏之躯。一部《野草》就是他身历炼狱的真实写照。同时,他还炼就了一双火眼精睛,能穿透一切迷雾与骗术。
中华民族历经数千年浮沉,屡遭游牧民族奴役,民性日惰,血气渐消,最终沦落到几近亡国灭族。直到鲁迅出,挽狂澜于既倒,血荐轩辕,以毒攻毒,大声呐喊,四面挥戈,一战惊醒梦中人,深深触动了沉默国民的灵魂,为民族崛起积累了巨大的精神能量。
也因此,毛泽东才会尊鲁迅为“空前的民族英雄,现代中国的第一等圣人。
林语堂在《鲁迅之死》一文中评价他:
鲁迅与其称为文在人,无如号为战士。
德国诗人海涅语人曰,我死时,棺中放一剑,勿放笔。是足以语鲁迅。
鲁迅所持非丈二长矛,亦非青龙大刀,乃炼钢宝剑,名宇宙锋。是剑也,斩石如棉,其锋不挫,刺人杀狗,骨骼尽解。
萧红认为:鲁迅一旦写起杂文,便如元帅出征,腰佩翻天印,手执打神鞭,如入无人之境,取上将首级,如探襄取物毛泽东与鲁迅都能战,且善战。
毛泽东的统一战线,鲁迅的拿来主义,都是壮大自己力量的策略。毛泽东擅用游击战,喜欢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鲁迅喜好壕堑战,能寸铁杀人,一击致敌死命。两人都会持久战。他们都具有战士的素质与心态,一旦进入临战状态,就不会感情用事,不会受情绪干扰。毛泽东明确表示: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鲁迅赞成“痛打落水狗”。 他在致萧军的信中说:“‘太不留情面’的批评是绝对不足为训的。如果已经开始笔战了,为什么要留情面?留情面是中国文人最大的毛病。他以为自己笔下留情,将来失败了,敌人也会留情面。殊不知那时他是决不留情面的。做几句不痛不痒的文章,还是不做好”。
没人能相信一支散兵游勇能征服全中国,但毛泽东以星星之火,终成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