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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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0-07-07 | 来源:华龙网 | 评论共29条

核心提示: 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文强在二审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资料图)

华龙网7月7日10时42讯(数字记者 高霞)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其死刑已通过最高法院复核。今天,文强将迎来自己一生的最后时刻。

让我们看看文强的昔日表情,就此送别这位罪大恶极的著名官员。

 ps:权力不受制约害死人,文强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是最后一个。  

“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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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晚,文万琴接到重庆市有关方面的通知称,“文强想见你们”。

文万琴是文强的大姐。7日凌晨5时许,她乘坐重庆市公安局安排的车辆赶往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7点多钟的时候,她见到了文强。

和文万琴一起去探望文强的,还有文强独子文伽昊。文伽昊去年8月文强案发后被重庆警方带走,文万琴曾多处寻访而不知其下落。文万琴称,文伽昊在今年6月2日被警方释放,目前暂时居住在一名亲戚家。

这场见面只持续了10分钟左右。文强的家属此前并不知道这场见面之后,文强将被押赴刑场。

目前当地没有公布有关文强被执行死刑的其他细节。《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当地获得未被官方证实的信息是“采用注射死刑方式”,但行刑时间无法得到确认。

有关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公布后,当地有人在中共重庆市委门口拉起“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等横幅,并在重庆市最繁华的解放碑地段的高楼上挂出“处决文强是重庆市打击腐败的重大胜利”等条幅。

黑警时代的终结

文强案是重庆市自2009年6月以来的“打黑”行动中的标杆性质的案件。该案也揭开了当地警方部分要员及警员与黑社会组织之间的勾结及关联。

迄今为止,当地没有公布已经打击的涉黑警员的数量,有媒体此前公布的数据为700多人,但此数据未获当地警方确认。

本报记者曾经亲历王小恒(时任渝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办理重庆海联学院所有权冲突一事。2009年6月29日,重庆美丽殿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6名股东代表在进入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履行投资人权利时,其中3人被2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围攻打伤,美丽殿物业实际控制人熊明刚的一根肋骨被打断。

当时当地警方组织了近百名警员、联防守在校门维持秩序,但并不制止在30米外的暴打,且在有人被打伤后,被打方要求警方限制或抓住还未逃走的打人者,但看上去风度翩翩的王小恒含笑要求被打方保持克制,有意放弃抓捕时机。

本报记者2009年1月在调查重庆奥妮化妆品“三工厂”串通拍卖一事时,还亲历了当地黑社会组织头目陈坤志(已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组织几十个“小平头”(当地黑帮打手的一种流行发型)将竞买方打出拍卖现场,以及在第二次拍卖中用这几十个“小平头”坐镇拍卖,买地方中粮鹏利最终以3710万元顺利拍到了该地块。

此后“三工厂”职工持续上访,当地警方经侦总队做了一个侦查报告,但将最终认定是否串通拍卖的权限踢给了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工商局则在此后的多次专题协调会会议纪要上态度不明,知情人士称这两个部门均受到陈坤志等黑社会组织的威胁。

但该案最终在央视2台、《第一财经日报》及《南方周末》的报道下,得到处理。

文强的死去,意味着当地黑警时代告一段落。

民众来到重庆市委门口打出横幅。昨日,文强被执行死刑,重庆市民纷纷来到市委门前、解放碑四周打出横幅,拍手称快。渝华明 摄
 

据新华社电(记者朱薇)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第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高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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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刑前嘱儿好好做人
会见儿子和大姐10分钟,劝儿子不要恨社会,少上网玩游戏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昨日,文强二审辩护律师宣东介绍,临刑前文强见到了其子和大姐文万琴,十分钟的会见时间里,除了抱头痛哭,文强还叮嘱其子“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等。

昨晚,宣东介绍,他最后一次见文强是5月20日。次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宣东回忆,当日与文强见面时,其表现出非常强的求生欲望。宣东介绍,当时文强说判决结果让他很无奈。

宣东说,在5月20日见面中,文强还说了一句“即使我死了,有些人也会想起我。”

昨晚,宣东介绍,上午10时许,他接到了文强大姐文万琴的电话,称他们并未接到行刑通知。宣东称,文万琴在电话中称,见面时她和侄子并不知道文强即将被执行死刑,文强本人也没有提及。会见时间总共约十分钟左右,三人抱头痛哭。

昨晚,文强大姐文万琴介绍,6日晚10时接到专案组通知,称要找其去见文强核实一些问题。

文万琴称,7日早晨5时50分,警方将其接到了重庆市五中院。7时左右,见到文强,文强表示很意外,说自己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文万琴说,文强对儿子说,想把判决书给儿子看,还给儿子写了封信,但不知道会见到家人,所以没带出来。文强嘱咐儿子,好好做人,不要恨社会,少上网玩游戏等。

会见10分钟后,文强被带走。9时,文万琴接到朋友电话,得知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


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门口,还能看见人们放鞭炮庆祝的痕迹/网友供图

重庆群众打出条幅:“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网友供图

文强被执行死刑后,市民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拉横幅 /网友供图
 
 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在重庆市委门前,记者看到有市民拉出“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有市民再次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在华龙网“两江社区”,有网友发帖称:曾经在政法部门身居要职的文强,其不作为、乱作为,颠倒黑白、为非作歹的行径,实际上已经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文强今天的下场罪有应得。” *****************************************************************************1.“我已经想清楚了,我参与过和知道的事情太多,我要是不死很多人就永远睡不着觉。不杀我后患无穷。我死对他们更有利。我是可以把他们拉下水陪我一起去死的。但那就要把我老婆孩子一起赔上。都说我是个恶魔,但我为人父,为人夫,还不至于对自己的家眷那么狠毒。很多人巴不得我文强马上去死。我会的,但有几句话在我走前要讲清楚。”

2.“都说我贪污那么多的钱,玩了那么多的女人。我不否认这些。我想说的是,这怪我也不怪我,当然我的责任更大。不管谁放在我那个位置上都会贪污那么多的钱,玩那么多的女人,甚至更多。那些女学生我不去玩也是别人去玩。说我文强强奸,我那算强奸吗?我有把人家奶头给咬掉吗?我有把人家扔到楼下去吗?我不过是按照游戏规则做了点圈内人人都做的那些事情。”

3.“谁不明白,如今一个干部要是不贪,不色,谁敢相信你,重用你?你工作干的再好也没有用。全国像我这样的干部不说有几百万至少也有几十万吧。单单把我一个文强搞臭、杀掉,又解决什么问题?”

4.“我还要说的是,老子从巴县的一名小片警做到直辖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不是靠贪污一路走过来的。老实说我文强比那些整天拿钱不做事的干警要强一万倍。我是工作在前,贪污在后。”

5.“我文强充其量只是个公安局副局长,却能在重庆为所欲为,是谁给我为所欲为的权利呢?我的上级都干什么去了?又是谁明明知道我做的那些事却假装不知道?”

6.“既然不让我活下去,我就豁出去把一切都说白了:我贪的远不止那些钱。其余的都到哪里去了?我是拿过人家的好处费,但我替那些人办的事情有些是我自己办的,有些还要托别人办。托别人办事情没有钱行吗?那些拿过我的钱的人和送过钱给我的人如今都在带领老百姓参观我贪污的那些证据。我不否认那些证据的真实性,但你们要是也去那些人家里搜搜,就会觉得我那点儿赃款、字画拿到他们家里恐怕人家会嫌寒酸的。”

7.“我文强也是读书识字的。以前北京菜市口砍头也有很多的民众拍手称快。可这拍手称快后还不是一切照旧?中国人几百年变了吗?我看什么也没变。杀了我不过封了我的口,这能封住贪污腐败的源头吗?昨天重庆大街上有很多人放鞭炮。当年我办了张君案后重庆不也是大街小巷放鞭炮吗?我看三年后他们还要不要放鞭炮。到那个时候那些出卖过我的人恐怕会念叨我的好处了。到那个时候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会觉得还是我文强好一点。”

8.“有些老百姓恨我没有替他们惩治罪犯,沉冤昭雪。也许我走前该给他们道个歉。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钱替他们摆平,那些人就要把钱送到我的上司那里,最后要把我摆平。这都能怪我吗?我跟那些百姓有什么仇?我会无缘无故地加害他们吗?他们是受害者,难道我文强就不是受害者吗?”

9.“我文强30年前有没有拿过一分钱的贿赂?当年他们说我是英雄,我其实只是在卖力地工作而已,但他们叫我当英雄我就不能不当。现在他们又说我是罪犯,我敢不去当这个罪犯吗?”

10.“现在的官员比国民党还坏,我不过是其中一员罢了。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这个社会,这个制度。我说这么多并不是要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别人。我还是负主要责任的。

11.“要是当年我不从巴县调出来,留在那里安心当一个小片警,我的今天就不会是这样。贪图功名利禄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我死后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别的,子子孙孙以后再也不要从政,不要当官,远离功名利禄。平淡、平安才是福。”

文强能在死前说出的这番话,是“警世之言,值得认真读读!

(附注:这篇感言显然不是“忏悔书”,可能是文强获判死刑后自我陈述的录音整理稿,也可能是他在狱中的谈话记录,眼下在网上流传,真实性暂无从查考,但是可读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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