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战:工程机械海外兵团留给中国本土企业的最后机会 - 郑巧山的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23:56:12
品牌战:工程机械海外兵团留给中国本土企业的最后机会

品牌战:工程机械海外兵团留给中国本土企业的最后机会

The last chance remained to Chinese domestic enterprises by Foreign Corps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二战后的日本一无所有,美国人爱德华·戴明带来了质量管理。20年后,日本企业凭借制造与质量管理优势横扫全球,对美国企业形成压顶之势,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提出“日本能,为何我们不能”的天问。这个天问成了整个20世纪80年代美国业界思考的主题。又20年过去,风水轮换,美国企业在全球一枝独秀,重回主导地位,日本企业却在新商业竞争中走向式微。

尽管美国也在国内普遍推进质量管理,并有摩托罗拉、通用电气等企业相继推出全球领先的六西格玛质量管理战略,但美国后发制人的武器并不是更好的产品制造。美国杂志《商业周刊》揭示了美国企业重新崛起的奥秘—从2001年起后的连续几年全球百强品牌排名中,美国每年都独占六成左右,日本只有六七个而已(亚洲国家总共没有超过10个,日本六七个,韩国1个,中国至今还没有一个品牌入选,虽然海尔入选了世界品牌实验室评选的世界最具影响力100个品牌,但《商业周刊》评选的全球百强品牌中海尔还是没被当选),是品牌使美国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赢得了市场和溢价优势,成为新商业竞争中创造财富最有力的武器和工具。美国越过日本所擅长的产品经营,把握住了“品牌”这个利器而最终扭转乾坤[1]。

 在这次世纪大逆转中,有两个人的商业思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就是杰克·特劳特和阿尔·里斯。时值日本逐渐崛起的1970年前后,特劳特和里斯开启了向美国企业界传播定位理论的历程,倡导“产品在工厂制造,品牌在心智中制造,‘定位’使产品成为品牌”。通过特劳特、里斯多年的倡导与身体力行,定位理论逐渐风行美国并得到广泛应用,最终被公认为“有史以来对美国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

其实,美国品牌战略方法的演变分为了三个阶段,特劳特的定位理论是这三个阶段中的最后一个。下面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美国品牌战略方法的演变。

第一阶段:产品时代的独特销售主张(USP)理论

 美国在亨利·福特以前,也不需要品牌战略。因为大量的需求已经存在而竞争还不激烈。这种稀缺时代的黄金日子,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初的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也出现过。

稀缺时代的竞赛是在工厂展开的,大家比的是生产线、生产速度与成本,于是世界就诞生了“福特模式”。那时消费者对产品需求高涨,对产品也可以忍受将就,因为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那个时代的企业是不需要品牌战略的。

然而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快速推进,特别是当整个制造行业象雨后春笋一样发展起来后,供过于求现象开始出现,并最终演变成行业内残酷的价格战,很多企业库存积压,利润微薄,企业经营非常的困难。这时有一个人物登上了营销史舞台,他发明了一种方法可以把库存的产品变得畅销,同时产品让有了差异化并让竞争不仅仅局限在价格战的范畴,整个企业界因此变得良性和活络。这个人物叫劳斯·瑞夫斯,他发现的方法就是非常有名的USP理论,也叫独特销售主张理论。这个理论有三条原则:①每则广告必须向顾客提出一个主张;②这个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所不能或不曾提出的;③这个主张必须有足够的促销力,能打动顾客。如果一个品牌能够遵循这三个原则,就会比人家卖得要好。新的理论让很多品牌获得了成功。比方说当时有一个巧克力,它就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一个USP:“只融于口不融于手”。这个巧克力就是M&M,s巧克力 ,现在它还是第一品牌。还有一个多芬香皂,它也只说一个独特的卖点,“香皂里含有四分之一润肤乳”,运作得非常的成功。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理论的第二条原则是非常有意思的,它指导你在为产品寻找独特销售主张时,不一定强求这个主张是你独有的。只要竞争对手没有提出过,哪怕所有的产品都存在这个主张,你也可以利用它来建立品牌。例如我国的乐百氏纯净水就凭着“二十七层净化” 的独特销售主张,在一两年内成为了数一数二的品牌,即使所有的纯净水都能够做到二十七层净化。金龙鱼食用油推出了“脂肪酸比例符合1:1:1健康标准”的主张,销售上升非常快,对它的竞争对手构成了很大压力,但其实很多食用油都做到了这一点。在彩电业,创维的“不闪的才是健康的”销售主张让创维一度非常的火爆,即便很多彩电都是“不闪的”。在很多领域,如果竞争尚属初级阶段的话,我们都可以通过USP战略迅速取得突破性成果。但当竞争程度和层次一高,USP战略就有问题了。原因是科技更新很快,竞争对手模仿的速度也就很快,你今天讲了一个独特点,我明天就拿出来,渐渐地消费者已被“教育”成对产品的功能性不太在乎了。这个时候USP理论就解决不了销售难题。实际上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全球很多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营销环境普遍处于这种状态。这时,新时代又出现了一位新的大师,创出了一套适合新时代的理论。

第二阶段:形象时代的品牌形象理论

    这个人叫大卫·奥格威。奥格威发现,当产品趋向同质化,消费者经验增加,人们开始不注重产品的差异,而是追求超出功能需要的感性价值,企业的战略在于为品牌打造一个独特的形象。这就是后来广为人知的品牌形象理论。

这个理论也有三个原则:①随着产品同质化加强,消费者对品牌理性选择减弱;②人们同时追求功能及感性利益,广告应着重赋予品牌更多的感性利益;③任何一则广告,都是对品牌形象的长期投资。万宝路香烟就是运用品牌形象理论最成功的一个案例。万宝路原来是女性香烟,早期的广告宣传“像五月的风”一样柔和,后来,李奥·贝纳广告公司把牛仔形象附加到万宝路品牌之上,万宝路从此腾飞高翔,发展成世界香烟第一品牌。产品时代多芬香皂通过“含1/4润肤乳”这个独特主张而成功,到形象时代卖香皂成功的是力士香皂,它的品牌战略就是塑造一个“当红女星容光焕发”的品牌形象。看看历来力士的广告,都非常明确地展示了这一点。广告的主角永远是当前最当红的女明星,潘红当红时代用潘红,舒淇当红时代用舒淇,而且这些女明星往往是在使用完力士后有一个光彩照人、魅力四射的形象。一直以来,力士香皂都是这样坚持的。旁氏化妆品大家也非常熟悉,它是在努力塑造一个“旁氏护肤中心”的形象。

在我国随着国际4A广告公司的大力推广,品牌形象理论非常盛行。进入九十年代末,尤其是在竞争较强的行业,品牌形象理论逐步暴露出它的根本问题。虽然人人口里挂着“品牌形象”这个词,但真正通过塑造品牌形象来经营的品牌,鲜有成功的案例。相反试图用品牌形象法来打造品牌的失败案例倒是比比皆是,品牌形象盛行的时代终告过去而成为历史。

第三阶段:定位时代的顾客心智资源定位理论

进入七十年代后,品牌形象也跟着USP行不通了。由于众多的企业都在塑造形象,形象与形象之间的类似,使消费者难以区分。最主要的是七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已出现了一个根本的变革,即信息社会开始到来。媒体与信息开始爆炸式增长,人们既无力去区分,也懒得去区分。因为人的头脑容纳信息是有限的,而消费者的选择实在太多。消费者在选择品牌时已经无暇应付,更不用说去区分品牌各自的形象了,因为他在生活的各个角落还将受到信息的冲击。到了今天,消费者面临的选择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于是特劳特发现,身处信息时代人们的心智启动了两项功能以保护自己。一是排斥信息,二是自动将信息简化归类。在这样一种心智模式下,消费者不再去辨认哪个品牌的形象怎样,而是把产品分门别类地储存起来,同时每个类别又只记那么几个足够应付的品牌。有关品牌的新信息,只有符合这种分类才被接受,凡是与心智中已有信息或概念相冲突的信息,一律排斥在外。这也就是心理学家所发现的“选择性记忆”机制,特劳特从中发现了著名的“心智阶梯”原理。 

比方说你要买牙膏,在你的潜意识中就会出现一个牙膏类别的品牌阶梯,通俗地说,出现一张购物单。在这个单上,你可能列出了高露洁、佳洁士、中华等品牌,它们自上而下有序地排列。这种阶梯存在于我们的潜意识里面,每个人对每一品类产品都隐含着一个这样的阶梯。虽然你混然无觉,但实际上是这个单子在潜意识中为你圈定了购物的地图,指引、并规范着你的购买行动,并最终决定你是否接受新的产品信息。例如你想喝水了,就可能有乐百氏、娃哈哈、农夫山泉这样一个阶梯。你要去买感冒药,也有一张这样的购物单在指引着你。虽然在具体的购买现场,你有时会受到促销、降价或导购人员的影响而改变购买的选择顺序,但总体上而言,这个购物单具有很强的稳定排序。

根据哈佛大学乔治·米勒教授的发现,这个排序阶梯上的选择,不会超过七个。特劳特则进一步发现,其实七个品牌的存在,还只是市场的初始阶段,随着市场的成熟和稳定,人们往往只记住两个品牌,在其中选择其一就够了。特劳特把这个原则叫做“二元法则”,指出任何一个市场最终会变成两个品牌竞争的局面。比如说,可乐业是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胶卷业是柯达与富士,飞机制造业是波音与空中客车,牙膏行业是高露洁与佳洁士,运动鞋是耐克与锐步,电池是劲量与金霸王等等。居于第三位以下的品牌,将因为在消费者心智阶梯中的弱势地位,需要不断的促销才能改变选择排序,因而生存艰难。

相反,如果我们不能把品牌建立在消费者心智阶梯上的数一数二位置,那么随着市场的成熟,企业就非常危险。美国的第三大汽车公司克莱斯勒,虽经传奇人物艾科卡的一时拯救,最终还是因不支而被奔驰公司所并购。日本的第三大汽车公司日产,也最终被雷诺并购。

残酷的是,消费者对任何一个品类最多只能容纳七个品牌,最终更是只有两个,这就是特劳特的定位理论。正是特劳特的定位理论才成就了现在美国企业的强大,品牌所带来的溢价之丰。正如《今日工程机械》2009年第6期卷首语:维护好品牌的“心智资源”所说的:“日本企业和美国企业的100强的销售额都是2.8万元美元,日本企业的净利润连1%都不到,而美国企业的利润却高达 6.6%”,由此可见品牌的威力和作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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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阿尔·里斯 劳拉·里斯著,火华强译.《品牌之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第1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