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很重要”到“你很重要”的生命随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05:37
从“我很重要”到“你很重要”的生命随想
――“生命教育与公民教育谈”之一
许锡良
最近有两篇小文章(见我的博客《教育中的文学与文学中的教育》)引起了我的密切关注。著名女作家毕淑敏写有一篇优美的哲理散文诗:《我很重要》,留美学者林达先生的很耐人寻味的科普说明文:《你很重要》,两篇文章都被著名的《读者》杂志先后转载。有趣的是,这两篇小文章的作者背景、风格各异,但是它们都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表达方式说明了同一个主题:生命主体的觉醒和爱惜生命的重要性。

先说说毕淑敏的《我很重要》吧。她用一个医生、士兵、学者及诗人的特殊组合以及几乎与共和国同龄的特殊经历,写出了对生命的独特体验,用她那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与对生命情怀的独特感悟,向我们娓娓道出了一种生命的诗意。她在《我很重要》里一开篇就说:“当我说出‘我很重要’这句话的时候,颈项后面掠过一阵战栗。我知道这是把自己的额头祼露在弓箭之下了,心灵极容易被别人的批判词洞伤。许多年来,没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表示自己‘很重要’。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______‘我不重要’”,读到这里时我的心已经开始颤抖了。这正是作者独特的人生经历及在独特的年代里的普遍感受。我相信她的同龄人,甚至现在的孩子都还会有类似的感受,从而从内心深处引起共鸣。而回想起来自己的成长经历,不也是受着这种“我不重要”的教育吗?相比而言,我仍然比毕淑敏要幸运些。我比她要小十几岁,许多人生的苦难都在我出生前或者出生时就过去了,或者发生在我的生命意识还没有来得及觉醒的时候。但是即使如此,每每在回忆自己的人生经历的时候,毕淑敏呼喊出的第一句:“我很重要”还是在我内心深处引发了强烈的共鸣。读到这篇文章已经是在好几年前了,但是每每在工作劳累之余,或者在生活的重压这下,或者看到许多人的生命在无辜中死去的时候,“我很重要”这句话就会在我脑海里回荡。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是我在小学的时候就被告知的一个道理。如果按逻辑去推理,接下来应该是生命很重要、很珍贵了。但是,奇怪的是,现实往往并不按照逻辑的思路去发展。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却被无情地要求去为一种人之外的目标去做一种奋斗,而且只有这样才会在死的时候不后悔。在一种崇高的情怀下,人的生命不重要了,因此“我不重要”了。我从小学启蒙时开始就是被告知,我必须随时准备去死,就像刘胡兰、刘文学那样,很长的时间里我因为受了这种教育,而对自己生不逢时而懊悔。为什么这样的英雄事迹我就遇不到呢?我来到这个人间的目的,似乎就是要寻找一个轰轰烈烈的死的机会。但是幸运之神并没有光顾我,所以我就这样平平淡淡活到了现在。我们几十年来的德育,被人调侃为“让人去死”的德育。王小波在其《关于崇高》里曾经说到一件事,七十年代发生的。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知青下水去追,电线杆没有捞上来,人却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王小波当时的困惑就是:我们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且不说生命无价,就是有价而言仅吃掉的粮食也肯定比这棵木头值钱。但是,人们受到的思想教育说因为是国家的与集体的财产,“不要说是木头,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我相信毕淑敏肯定经历过太多太多类似的事件,所以,她在才会在内心里深情呼喊出:“我很重要”,她是个诗人,也是一个医生。生命肯定是重要的啊,在西方生命的重要性是不需要说出什么理由的。如果要说出来,也只有一个“天赋神圣”可言。人生来就有许多生命里永远不可让渡的权利。一切都是为了生命,没有任何崇高的理由可以用来剥夺人的生命。生命是神圣的,因为人就是目的。生命是快乐的,但也是沉重的。

在西方也出现过生命不重要的时代。那就是经历了近千年的中世纪的黑暗。但是在古希腊时期,人们是热爱生命的,人们甚至热爱人的生命所带来的一切,特别是人的理性与智慧。苏格拉底甚至把人的智慧叫做德性。古希腊神庙的神语就是:“认识你自己”。在我国也有过类似的时代,那就是孔子开创的时代。但是,在中国自古以来,人的生命其实都是不重要的。在对待生命这一点上,孔子重生,并极力回避死的问题。他在回答学生提出的关于死亡的问题时,说出了:“未知生,焉知死?”的答案,并且加上一段禁忌:“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是追求快乐的。有吃的快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割不正不食”,有学习的快乐:“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交友的快乐,“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也追求财富的快乐:“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追求财富第一,如果能够发财,连当个赶马车的马夫也不计较,否则才要去找自己爱好的事做。所以学习的快乐、饮食的快乐与交友的快乐都要让位给发财的快乐了。这可能对于孔子自己来说如此,但是对于百姓如何?他在谈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兵”、“食”、“信”三者的重要性时,孔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去兵”,这当然是对的,但是随后选择了“去食”,理由却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在“民以食为天”的情况下,“食”在这里其实意味着生命是死与活的选择。连生命都没有了,信的基础又在哪里呢?也就是生命在所谓的“信”与“道”面前已经毫不足道了,这就是后来“以理杀人”的根源。我甚至怀疑在马厩失火的时候,孔子在先问伤人否,后问伤马否,是不是出于当时一个奴隶的价格高于一匹马的价格才有这样的问话顺序。人与马相比的是价格,而不是人本身的尊贵与马有本质的不同。
没有这样的思想意识形态,就不会有鼓励一个20岁的青春生命为一根集体的木头去死的思想教育。很显然,这根本微不足道的木头,因为打上了“集体”二字而有了“信”与“道”的神圣名义,就有了公开剥夺人生命的权力。人的生命本身是无比尊贵的,人一旦沦为物化了的工具,无论这个工具得到什么样的关爱,也难免沦为奴隶。倒是孟子说了一句很好的话:“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可惜,孟子只开出了“天爵”与“人爵”的观念,却没有开出“天赋人权”的观念。这我们当然不能去怪圣人,但是作为圣人的子孙们呢?谁来负责?
中国人实在活得太实在了。所以中国的圣人都快乐地活着,而西方的哲人却痛苦地死了。有着快乐活着的圣人的民族却一直是苦难的。痛苦地死了的西方哲人的民族,他们的后代却能够快乐地活着。但恰恰是死去的西方哲人才给这个民族与文化以生命的觉醒意识和对生命的尊重。在中国,圣人的命是尊贵的,大人的命是尊贵的,唯独人的命是卑贱的。中国有的只有“蚁民”与“草民”,从来没有过人。所以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孔子一生求官,深知做官不易,所以新官上任不足三月就要杀一个无辜的少正卯。我们现在无从了解圣人当时的真实情况,但是我们可以顺延着圣人的足迹一直追到现在都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我不重要”。在金钱面前,“我不重要”,在物质面前,“我不重要”,在名誉面前,“我不重要”,在权力面前,“我不重要”,在一个名词或者一个主义面前,“我不重要”,在伟人与圣人面前,“我不重要”,在国家、民族、集体面前,“我不重要”等等。在中国有着太多的理由,让“我不重要”。我们曾经甚至恨不得把自己的每一滴血都用在一个伟人的巨大心脏里,我们这个民族只要有一颗这样的心脏的活力就够了,然后有这样一个头脑,这样一个头脑里产生的思想就够了。生命就是在这样的社会里变得“乱离人不及太平犬”了。

我们的文化中有许多让人死的理由,却没有一条理由是让人活的。特别是有人的尊严的活的理由。即使让人活“也是好死不如赖活”。人的活也仅仅是为活着而活着。人有时被要求活着,也仅仅是要充当一种工具,完成一个“神圣”的任务。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被当成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牺牲品,被要求去为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去牺牲。多少年来,我们就被教育着:“我为XX献青春,献完青春献子孙”,“我是XX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哪里搬”。“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等等。都是直接告诉我们不是去做一个人,做一个有人的价值和尊严的人,而是去做一个物,做一个被人使用的工具。甚至我们的文章里也只有“我们”而没有“我”。“我”字一出口,多么引人注目啊。我们从来只有鲁迅先生所说的“合群的自大”,而没有独立的个人的自大。中国的“我”在古代就是杀人的武器,而英语里的我是一个大写的“I”,给人的感觉就是顶天立地的一个人,不弯腰,不变形。在我们的社会里,“我”字一出口,多么令人心惊胆颤啊,这无疑成了“枪打的出头之鸟”和“出头的先烂的椽子”、“流必湍之的堆出于岸的沙”、“风必摧之的秀于林的木”,我们最喜欢使用的名词是:“人民”,但是往往是在“人民”叫得最响的时候,也是个人的生命最受践踏的时候。人民曾经被放纵去生育,因为不能使“砖头”短缺,也不能使“螺丝钉”生锈。如果我们付出了血与生命的代价,这都已经成为历史,那么我们仍然会为此感到欣慰。因为,再苦再难,这已经过去了。但是,其实没有。种种迹象告诉我们:这不是历史。

发生在1999年7月9日的大庆建设银行的“姚丽事件”,就是因为姚丽她们几个20岁的弱女子是用智慧而不肯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国家的财产,而被开除。领导的责问的话就是:“有机会当烈士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选择当烈士?”听起来,我感觉我们这个民族其实还没有走出古时的“贞妇烈女”的时代。当我在一个小学课堂上看到一个优秀的小学语文教师在课堂上颇为自鸣得意地启发小学生们:“我们的祖国就是像一只大公鸡,我们每个人都是供他吃的米粒”时,还迎来了满堂的喝彩。此时,我感觉孩子们及老师们的生命再也不重要了。我坐在下面听课,也感觉到了自己的不重要。我并不想责怪这位年轻而且颇有才气的、聪明的小学女教师,她也是无辜的受害者。因为她就是受着这样的教育成长的,这种生命“不重要”的思想,早已经深入到她的血液及骨髓。她与我一样也是“我不重要”教育的牺牲品。我担心的是,现在这样的牺牲品还有多少?一个社会普遍流行着“我不重要”的教育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当一个人不把自己当作一个人来爱惜与尊重的时候,他也不会把别人当作一个人来尊重与关爱。在这种教育里只能产生“主子”和“奴才”,人与人的区别只会是“主子”与“奴才”的区别。而且每个人都是“主子”又都是“奴才”。所以英国思想家穆勒说:“一个中国官员和最卑微的农夫一样,都是专制主义的工具和奴隶。”中国人是相信“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在这些等级中,人与人都不是有独立尊严的,而是一级臣一级,一级奴役一级的,人自然都成了工具。鲁迅先生说做奴隶并不可耻,因为在“我不重要的”的社会里,做奴隶往往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做奴才就很可恶,而从做奴才里寻找出美来赞叹,那就更是万劫不复了。

思想才能够承全人的伟大。每个人的一生相对于人类的历史来说都是极其短暂的,但却是在茫茫宇宙中的不可复制的孤品。我们能够视大熊猫为珍希之国宝,却能够安之若素地漠视的人的生命被践踏。大熊猫的宝贵是因为他的肉体,已经成了物种演变的活化石,并且濒临灭绝。而人的生命的珍贵完全在于独特的思想灵魂。就目前知道的情况而言,茫茫宇宙中只有人是有思想与灵魂的动物。我们对于人只容易关照到对肉体的残暴是残暴,却没有想到对人的思想与精神的残暴是更大的残暴。所以,俄罗斯思想家别尔嘉耶夫在说到对生命的残暴时,说对生命残暴的“狂热”,表现在人的内在的灵魂之中。“存在这样的意志冲动和能量,它们对灵魂施行暴力,甚至在人的肉体还活着的时候,杀害人的灵魂”,并且说:“杀害灵魂的狂热者比杀害肉体的狂热者更可怕”。(别尔嘉耶夫著,张百春译,《论人的使命》第230页,学林出版社,2000年12月版),为了追求生命的尊严,我们就必需“要追求生命的完满”,而完满的生命里不能没有思想与灵魂,完满的生命必然是灵与肉的天然组合,二者不可分离。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说:“人显然是为了思想而生的;这就是他全部的尊严和他全部的优异;并且他全部的义务就是要像他所应该地那样去思想”,并且说:“思想形成人的伟大”,“人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因而,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何兆武著《西方哲学精神》第278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我很重要”很显然不仅仅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沉重的肉身”,也不仅在于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美轮美奂”的躯体,而且更在于每个人都可以有一个神圣的思想的权利。没有了思想的肉体就不是沉重的,而是任人宰割的肉身,与供人食用的动物的肉身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人的生命的尊严因此也就失去了保障。毕淑敏说得好:“人类的精神之火,是连绵不断的链条,作为精致的一环,我们否认了自身的重要,就是推卸了一种神圣的承诺”。人若放弃了思想,就等于放弃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因为人的良知也是来源于此的。所以爱因斯坦向全世界的科学家呼吁,人内在的良知要高于道德规则,甚至要高于国家法律。每个人无论用什么神圣与崇高的理由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一个无辜的生命。
七  人类历尽了多少艰难险阻,人自己才开始意识到人的生命的重要和神圣。人们曾经编造出了无数个理由来扼杀人宝贵的生命。在西方历经了千年的中世纪的黑暗,那时人们可以用神的名义来杀人,并且人就是这样一直匍匐在神的脚下。有幸的是,在西方,文艺复兴之后终于走进了一个新的天地,特别是当尼采大声宣布上帝已经死的时候,人性终于压倒了神性。理性、科学、民主等这些启蒙性话语,把人从神的威压之下解放了出来。德国纳粹可以用民族、国家等的名义来杀人,法国曾经用自由、革命来剥夺人的生命。于是罗兰夫人喊出了:自由、自由、自由,多少人间的罪恶假尔名以行。我们现在还有多少人间的罪恶在假名以行?中国历史上出现的以理杀人,以集体的名义杀人,以XX的名义的杀人。或许也还在进行?有人说中国有幸的是没有出现过西方的中世纪的黑暗,或许吧。中国的确没有出现过西方宗教统治的黑暗,但中国在没有宗教的世界里制造出来的残酷与黑暗却写满了几千年的历史。鲁迅先生所说的到处都写满了的“吃人吃人”的社会,是怎样产生的?我们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吗?
人类在西方最为惊天动地的事就是人的生命意识的觉醒。人开始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个不可复制的生命的无比尊贵性。在西方,哲人曾经喊出了:“拯救一个人等于拯救全世界”这样对人的生命终极关怀的呼声。人的生命的意义注定在于不断地追求。没有追求的生命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人们完全有理由去追求超越自己的东西,比如崇高,比如伟大,比如纯洁。人是有理想的动物,但人的任何理想都没有理由把人的生命作为赌注,特别是没有理由把别人的生命用来作为赌注。人不能因为追求崇高而把“饮食男女”这样的物质基础给消灭了。连孔子都老实地一再承认,“食色性也”,“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孔子也曾经经不住美色的诱惑,所以才有“子见南子”那一段动人的趣闻。人的任何崇高理想都必须是建立在这些低俗的物质上。因为人的肉身必须生存,人的精神追求才有所附着,人作为一个种族需要传承,人类社会才会绵延不断地存在下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存天理,灭人欲”,“狠斗私字一闪念”到头来不过是引来了一个伪君子王国的诞生。

所以完满的生命必定是崇高与低俗的合二为一。人们追求崇高,但不能把崇高当成唯一,人们可以追求自由,但是人不可为自由的观念所控制,人们应该做观念的主人而不是观念的奴才。追求完满的生命,就意味着“人应该追求自由,但永远也不能忘记真理、爱和正义,否则自由就是空洞的、毫无内容的和虚假的观念。”但也“要追求真理、爱和正义,但不要忘记自由。要追求善,追求完善,但千万不能忘记自由,不能用暴力来实现善和完善。”因为“不能允许感觉脱离完满的生命,在完满的生命里包括思维、理性生活和意志、道德生活和对待上帝的态度,宗教生活。”(别尔嘉耶夫著,张百春译,《论人的使命》,学林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230页)。人们对待生命的态度,最需要的是首先要学会尊重常识,要尊重科学的判断力。社会要有把感觉与常识说出来的自由。一部“皇帝的新装”的戏演出了多少人间悲喜剧?皇帝的新装或者还在?也许情况已经变得新装下连皇帝也没有了,我们却还要被迫不断地赞美。在中国“指鹿为马”是比“皇帝的新装”更为恶伪的践踏人生命的暴力。
对付这样的暴力,最好的办法就是人人都意识到自己的重要。让每个人都有公开的机会说出:“我很重要”,因为,这是一个自由开放社会的基础与前提。如果一个民族的人民有这样的意识,那么许多灭绝人性的大屠杀的狂热就可以避免。我们在社会中的“服从”就不会变成“盲从”,我们人与人之间必须的“相信”就不会变成“迷信”。人的生命中,比动物的生命多了一点的是人的理智与思想及精神。狂热是在人的理智被剥夺之后,只剩下的热情冲动的结果。谁敢否认当年的纳粹士兵和宣传家的热情冲动?谁敢说“文革”时“红卫兵”、“造反派”们是没有生命活力的?他们不缺这个,但是他们缺乏的是人的良知和作为人的道德底线,他们缺乏的是首先是“我很重要”的意识,然后还有“你很重要”的制度。

没有“我很重要”的生命意识的觉醒,就不会有“你很重要”的制度建构;而没有了“你很重要”的理性制度保障,“我很重要”的意识就会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就会沦为一句美丽的空话,甚至在“我很重要”的名义下做出“你不重要”的罪恶来。刺猬对于刺猬之间不可离开太远而互不相干,因为他们必须互相在一起在可能取暖、狩猎生存,但是也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才不会互相刺伤。但是,这是因为这是两只刺猬,如果一只是刺猬,而另一只是兔子,无论兔子怎样声明:“我很重要”,刺猬的刺也还是要刺进兔子的肉里的。从个人来说,我们要认识到:“我很重要”,从社会制度的安排来说,这个制度必须是建立在:“你很重要”的基础上的。我们要人,而不是人民。我们要为“你”服务,而不是为“人民”服务。任何制度安排都应当是为实实在在的人,而不是一个虚的概念。没有“你很重要”的制度保障,那么“我很重要”是存在着矛盾的。这只能是弱肉强食者的极端自私的借口。从“我很重要”出发,得到的却会是:“你很不重要”。所以一个社会的制度的设计必须基于这样的理念:人的生命价值,是政府得以存在的理由。对生命的尊重与爱惜要高于任何生命之外的理由。政府和国家是必要的罪恶。无政府主义是恐怖的,这无疑是一个弱肉强食者的天堂。但人们对于政府这个最强者的威力却往往放松了警惕,把我们本来是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让渡的权利,却轻而易举地就让出去了,在神圣的名义下让出去了。当一个民族人人甘当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和哪里需要就哪里搬的“砖”的时候,这个民族的灾难就注定不可避免。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的,斯大林的大清洗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达到了灭绝人性的目的。我国的“文革”狂热也就出现了。

林达的一篇《你很重要》的文章很耐人寻味的道理就在这里。从前的中国因为有皇帝,所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我很不重要。“我”的另一个名词是“草民”、“蚁民”与“臣民”,后来的中国没有了皇帝,但是“我”也仍然变成了无数个更小更残暴的小皇帝的“草民”、“蚁民”与“臣民”,只不过“我”在“国民”的名义下而已。“我不重要”当然是这样社会的教育的应有内容。我们所有的教育目的就是在告诉人们:“你不重要”,因为:“我不重要”,只有一个人是真正重要的。很长时间里一个国家有“共和”却没有“公民”,更不要说合格的公民了。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就像一个人说是做了丈夫,却没有妻子,或者做了妻子,却没有丈夫一样可笑。
“公民”是什么?这对我们这个民族来说是既非常熟悉又非常陌生的一个词。熟悉是因为我们几乎每天都在说到它,陌生是因为我们既不知道它的真实内涵,也没有一天真正践行过一个“公民”的权利与职责。那是因为我们对于如何做一个公民,还没有心理上的准备,也还没有强烈的公民意识。没有公民意识的民族是危险的。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是伤害者与被伤害者。我们已经无数次地充当过这样的的角色。
十一
做一个“公民”的首要条件就是:“了解你自己”,因为只有“了解你自己”,你自己才可能意识到:“我很重要”。这既是区分人与动物的最好途径,也是区分臣民与公民的分水岭。虽然犹太人早有格言:“人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是对不思考的人,上帝往往是发怒,发笑总比发怒好。因为发笑只不过是因为人的思考能力在上帝面前的幼稚,而发怒却是人类的灾难。人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之一便是这种思考的权利。公民是首先要学会运用自己理智和头脑的,动物的生命就没有这样的功能,臣民则是不被允许这样去做。在“臣民”社会,一切都是被动的。任何都安排妥当了,连运用大脑也不需要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有劳心者,有劳力者,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人在这里被分成了二类:有权思考的,和无权思考的。在臣民社会,真正能够有权运用自己理智的其实只有皇帝一个人,我们一直以来相信只要用他一个人的思想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就可以做到战无不胜了。所有的文人骚客的所有本事、才能也只有和自己的思想灵魂出买给皇帝这一条出路。“学得文武艺,货于帝王家”,这是古代版的;“工农大众是皮,知识分子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是现代版的。这些也是我国历代知识分子的最高理想与人生目标。说白了知识分子的全部价值都在于把自己当成一个商品或者工具,或者一个附庸。在中国即使是最有才华的知识分子也脱逃不了这种御用的命运,独立思考是从来没有过的。在这样的基础上也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公民意识。不论古代圣人的“劳心者治人”,还是现代版的“劳力者治人”,都不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不过,古代的“劳心者治人”相比现代版的“劳力者治人”,多少还给这个社会留下了一点道德文明的导向。虽也是愚民,倒还是愚民得干脆实在。“劳力者治人”的“向贫下中农学习,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则无疑是号召社会向文盲与愚昧及落后学习,真是愚民“愚”到了化境。
十二
一个有着健全“公民”的国家一定是“建立在这样的一个理念上的,那就是每一个人都重要的。它的政治制度、经济体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建立在这样的一个理念之上”。林达先生在介绍美国的公民教育时说,“你作为一个人,是最重要的,在这个制度下,你就必须能‘自由买卖和拥有’,你自己决定做什么,而政府只是为你服务的机构”。并提醒人们说:“当政府是你的仆人,你是自由的;当政府成为你的主人,你就像一个奴隶那样,不再重要了”,“一个好公民是一个善于调节自己的人”,“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只有这样才应该是“一个能够行动的人”。这样才不会因为“你很重要”而使得别人都不重要了。可见,在这里“我很重要”,并不是像我们长期以来所理解的那样,是在鼓励人自私自利,而是非常理性的自爱。美国教育就是这样来教育那些幼小的儿童的。学会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才会有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安全,才会有自己个人的幸福。这是在西方非常普遍的一个公民观念。
合格的公民当然应该是爱国的,忠诚的。爱国与忠诚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这种责任与感情不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固然是爱国,但如果匹夫无权,那么想爱国也没有机会。因为“责”从来是与“权”密切相关,不可分离的。如果一个人从来没有体验过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与职责,那么爱国与忠诚也只能停留在书本概念的层次,是不会真正化为自己的思想感情并且落实到行动中去的,也不会形成什么真正的爱国思想。爱国与忠诚当然要为国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建设性的意见而不是毁灭性的意见。但是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并不是说一个合格的公民只要一味地肯定政府做对了的事,恰恰相反,建设性的意见更难能可贵地体现在强烈地批评政府做错了的事上。“假如政府做错事,你严厉批评政府,那是希望它改善,这就是建设性。假如你明明发现国家在走向错误的道路,你却还说,走得好走得好。那才是一种毁坏的态度”。想起1958年“大跃进”时,我们做了那么多错事,却有那么多人写了那么多赞美的诗歌与文章,这就是在毁灭国家。水利专家黄万里先生不赞成在黄河上违背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去修建“三门峡”水电站,更不同意苏联专家在远在莫斯科为“三门峡”水电站设计的方案,在这样有大量泥沙的河流里修建水电站居然可以不考虑泥沙的处理问题。他说,我必须说出来,不说出来就是对国家、对人民、对我们这个民族犯罪。但现实却是他说出来了,他履行了一个合格公民的正常职责,但他犯了罪,先后被打成了“右派”和“反革命”,而没有说出来的人却成了国家的“功臣”。可见没有公民的社会制度保障,没有法律来保障人们合法地批评的社会,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公民的。人们只好违心地主动毁坏自己的国家,想爱国都不可能。以为爱国只在于牺牲自己,或者以为对政府与国家一味地歌功颂德,歌颂太平,以为是主动放弃思考的权利,以能够更好地与所谓主流思想相吻合就是在做爱国的事,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个社会与民族所产生的绵延不绝的多灾多难的所有悲剧的全部根源。
公民社会不是没有错误的完美社会,相反没有合法的批评,无疑等于放纵错误。如果错误了而又得不到批评指正,那么犯下历史性的大错误就是必然。有人说“教育改革如果轻易就成功了,可能带来的是更大的失败”,轻易就成功了的东西其实并没有成功,而是用了美丽的语言掩盖了可怕的错误的事实。这是无需再用一个民族的命运来证明的道理了。我们已经在过去无数次就这样轻易地成功过。一个没有公开表达的不同意见的改革,人们啊,你们要警惕!公民社会的必要性就在于当社会或者政府有了错误时允许甚至鼓励公民们合法地批评。有公开合法的批评,社会的错误才会在批评声音中降到最低。公民社会追求最少痛苦,尽量减少社会罪恶。臣民社会总是追求天国式的最大幸福,甚至总想达到天下大同,所以高调;公民社会认为追求人生幸福是人天生的本身,政府所要做的不过是减少痛苦与错误,以保证公正,所以是总是低调的。但是,社会总是这样捉弄人,想高调的,却在现实中得到的是苦难;而低调的社会,却在现实中得到的反而是更多的幸福。
错误与罪恶总是永久性地伴随着人类的始终。恶对于人类来说是永远也不会完全退出人类的历史的。正因为理性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公民社会里要鼓励公民思考与批评。政府也是人组成的,即使是最伟大的、最聪明、最智慧最具有良知的人组成,也难免要犯错误。即使主观动机是好的也不例外地要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更何况人是有七情六欲的,权力很容易就转变成了腐败。“权力滋生腐败,绝对权力绝对滋生腐败”,19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阿克顿爵士这样说;“人既不是天使,又不是禽兽;但不幸就在于想表现为天使的人却表现为禽兽”,17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帕斯卡尔这样说。我们无须再用血与泪来证实这个道理了。但可悲的是人类每一个企图进入天堂的冲动都不幸沦落到了地狱。当我们兴高采烈地以为自己挤进了天堂的大门的时候,其实我们来到的却是地狱。公民社会政府的权力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因为这里面关系到无数的个人的生命。而臣民社会政府权力是一种乐趣,因为这里每个人的生命都成了当权者的人间盛宴。所以,“人们啊,我是爱你们的,你们要警惕啊!”伏契克在《绞刑下的报告》中这样说。以善作为人的本性的伦理大国的人们特别容易把自己的命运就轻易地托付给了一个伟人或者圣人,依靠一个救星为自己谋幸福,却放弃了自己的人生追求。这样的人们容易从观念出发,从主义出发,而不是从现实出发,从人的生命的尊贵出发。有人提出一个漂亮的口号,于是把自己的思想和灵魂甚至良知都出买了。当有人对你说:“我要为你谋幸福”时,我们就要警惕了,因为这后面可能蕴藏着十分可怕的灾难与人间的罪恶,因为这后面可能是蕴藏着的是一个阴谋。
十三
建设一个公民社会,教育是不可或缺的途径。因为没有公民教育就不可能有合格的公民。但是没有公民的社会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民教育。以臣民社会的教育土壤,却想得到公民社会的教育效果,这可能是我们犯的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可能忘记了人家的苹果好,是因为这苹果是长在人家的树上,而人家的树好,是因为人家的水土气候好和人家的种子好。那些只想摘人家的好苹果的人,而连苹果树都不想去认识的人,就是臣民社会中的那些善良的臣民。
我们面临的教育问题很复杂,但其实也很简单,如果我们的教育是要培养“公民”,而不是“接班人”,一切问题可能都迎刃而解了。中国的教育问题还是半个多世纪前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中国的人命》中预言的那样:“中国没有废掉的东西,如果有,只是人的生命。”“中国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贵于财富,人命贵于机器,人命贵于安乐,人命贵于名誉,人命贵于权位,人命贵于一切,只有等到那时,中国才站得起来。”
在这之前我们还要像鲁迅先生所告诫的那样:“我们目下当务之急,是:一是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我很重要!你很重要!
真正的教育要从这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