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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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茶职高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
(舒茶职高六届四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大力提倡敬业爱岗奉献精神,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的宏观管理,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的职能
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具有现代化的教育思想,业务精湛,富于创新;应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学生未来的设计者,学生智力资源的开发者。
  二、教师的素质
  1、政治素质。要做到作风严格、谦和淡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讲求奉献、教书育人、精益求精、开拓进取、为人师表。
  2、基本素质。现任教师要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要分别达到大专和本科学历,不断提高学历层次,高中研究生学历要逐步达到5%,初中本科学历要达到60%,普通话水平要达到省级要求的相应的等级水平;计算机技能通过培训考试达到教育部门规定的初级水平等级。
  3、教学素质。能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能担任班主任和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在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具有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和教学实践的创新能力,能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具备素质教育在课堂的运用能力;能上好常规课,能承担优质课和创新课。
  4、科研素质。树立科研意识,具有善于收集教育信息,善于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的能力;具有从教学中发现问题,选择研究课题,设计研究方案,实施研究过程,撰写研究论文的能力;具有对教材和学生心理特征的研究能力。
  5、管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胜任班主任工作,能组织和开展各种活动,并善于协同其他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同一项工作;具备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联系的能力,做好家校联系工作;能制定目标明确的工作计划并能有效地实施。
  6、心理素质。应具备在生存中的竞争能力,发展中的创新能力,变革中的应变能力,进取中的博学能力,挫折中的自控能力,合作中的宽容心态。
  三、教师的岗位职责
  1、师德方面。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热爱科学,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岐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后进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资料、商品,不索要财物,不接受馈赠,不乱办班、乱收费;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搞家教或收补课费以及从事其它工作;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文明,衣着举止得体,禁止师生恋爱;正确评价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划分等级;尊重家长,尊重同事,关心集体,不诬陷、诽谤他人,不搬弄是非。
  2、教育教学方面。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质量观、人才观,明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遵循教育与教学规律,认真钻研教材,全面了解学生。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制定每学期的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工作、班主任工作等各种工作计划。
  (3)钻研教材、勤于教学、教态端正,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三个方面的教育;备好、写好课堂教案;课堂教学讲究方法,讲求效益,注重素质教育,渗透德育教育;认真批改学生作业,耐心辅导学生,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4)抓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针对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和个性特征,精心培育,完善学生健全的人格;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班、团、队活动,按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培养学生活泼、乐观、向上的良好品德与个性。
  (5)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活动,勇于承担优质课、创新课;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坚持听课制度。
  (6)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结束授课;不因少数优秀学生而放弃其他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借故迫使学困生退学。
  3、家校教育方面。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期要有针对性的定期家访,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议,建立学生学情综合档案。
  4、出勤与工作量。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履行审批手续;履行教师聘约,承担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分配,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教师的培训
  1、在职教师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接受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取得规定的学时,并将此作为续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2、教师应树立终身接受教育的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并通过自学考试、函授和进修等方式提高学历层次。
  3、新任教师必须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教务部门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给予指导。
  五、教师职务的评聘
  1、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履行教师职责,具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可以依据《教师法》和《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申请评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制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合理设置高、中、初级职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逐步实行竞聘上岗,实现教师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的统一。学校和受聘教师双方签订聘约,聘期一般为3年。
  3、教师职务的评聘,依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和《舒茶职高教职工职评细则》进行。
  六、教师的考评考核
  学校根据对教师的职能要求、素质要求、岗位责任要求,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舒茶职高教职工综合评价细则》。运用教师自我评价、教师之间评价、学生或家长评价等多种途径和方法,科学地设置各种定性指标,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端评价相结合,进行量化定位。
  教师在聘任期间,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聘任期满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实践技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尤其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应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内容和结果归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职务升降、工资增减、续聘解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教师的奖励与处罚
  1、教师在聘任期间成绩显著的,可评为校级“优秀教师”或推荐为省、市、县“优秀教师”;年度考核以及各类评比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为防止和纠正失职行为,切实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必须严肃教纪,给予违纪的相关人员以一定的处罚:
  (1)违反《舒茶职高工作纪律》或学校其它制度的,按《舒茶职高工作纪律》或学校其它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屡教不改、拒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可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解聘。
  (2)凡检查中无教学计划(或班级计划、部门计划)、无备课笔记、无作业批改的教师,必须立即纠正错误,并在一周内补缺补差。否则,学校将依据教导处提供的检查结果,每缺一项,扣除当学期课时津贴10%、活工资10%,以此类推。
  (3)授课教师如不及时批阅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试卷,或批阅时敷衍了事,一经查出,停发其当学期的课时津贴的20%,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4)经学生评议,“不合格”等次达半数以上的教师必须限期改进工作方法;连续两次“不合格”超过半数的教师,学校将停发其当学期活工资的30%和课时津贴的50%,同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5)教学态度或教学水平极差,不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导致学生联名写信要求撤换的教师,经查实后,给予其当学期或更长时间的“待岗”处分。待岗后,该教师必须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并认真进行深刻的反思,经学校考察或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安排岗位。待岗期间,第一学期停发其当学期的津贴30%(活工资)和课时津贴,第二学期停发其工资总额的50%,同时, 取消其该时间段内一切评优和晋级晋职的资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待岗时间超过两学期的可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解聘。
  (6)其它违纪、违规现象,按《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