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传销诈骗行为,政府不应该当弱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21:33
     今年5月15日是我国首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据报载,各地公安、银行、电信等多在开展揭露传销、非法集资、银行卡犯罪及电话、电信、网络各类诈骗手段,提醒市民注意防骗。

    几年来从不同的媒体上隔三岔五地看到一些关于五花八门诈骗的报道,给人的感觉就是,对这些诈骗行为,我们的有关部门似乎束手无策,无计可施。

    先说传销,对于那些被骗而误入“魔窟”(报上总这么说)的受害人员,警方一般都是如同解放前地下工作者似地偷偷摸摸地想办法去伺机“营救”,像是怕惊动了传销集团。大一点的行动则是对传销人员进行遣散,然后就是多方提醒民众注意辨别,千万不要误入其中。除了解救、遣散、提醒外,好像没了下文。似乎相对于传销组织,我们的政府和警方是弱势的一方。报道经常说什么非法传销,既然定性为非法,为什么不利用法律进行打击、严惩?放任自流,甚至以弱者之态去应对,岂不是纵容这些传销头目?

    再说诈骗,似乎大部分案子都不了了之。听说是若诈骗金额不很大,就不够立案条件。两年前,身边曾有一穷得平时连人员待遇都发不全的弱小单位,好不容易攒了点钱,职工们正满心欢喜盘算当年待遇能有所改善一二时,却因一个骗子冒充省局领导给主要领导打了两个电话,骗去三万多元。带着电话号码(那时还没有“来电任意显”,手机号应该就是骗子本人的)怀着希望去公安局报案,却被告知不够立案条件。没办法,全单位人员只好再次捏紧裤带,吃个哑巴亏得了。靠!这不是鼓励纵容诈骗吗?骗子既然善于行骗,自然很聪明。聪明的骗子只要把握好行骗金额,看来就没有什么风险,反正警方不立案嘛!即使是你有线索,警方也不会耗费精力来查的。因此,是翻不了船的。就这样骗下去,如此逍遥,如此幸福,何乐而不为啊!

 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传销活动、诈骗行为大行其道?除了抢占媒体、报端,似乎就没办法打击和治理。难道真的没办法了吗?                                                                                         叶开开 于20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