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收费还贷”算不算重复收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1:39:52

武汉打算取消实施了8年的路桥费年票制,改成按次收费。据测算,车主今后需要缴纳的费用将上涨1.5倍——小轿车由980元涨至2460元。(6月28日《广州日报》)

这么大的动静,照例是要开个听证会的,当然,听证的结果照例也是没有悬念——被同意。报道说,听证会上19名代表只有1人反对,其余18名代表均表示同意或“原则同意”。让网友感到不可理喻的是:19名参会代表中有8名消费者代表和两名经营者、利益相关方,结果却只有1名职业为律师的消费者代表表示反对。其实也很简单:所谓的消费者代表,也只是这场戏里的一个道具。

据说这次涨价,是因为政府要还清修桥欠下的百亿元债务。

“收费还贷”,这个理由,似乎名正言顺。可是,谁又能证明,所谓的“收费还贷”不是重复收税呢?

不要忘了,我们每个人都是交了税的。我们交的那么多税,都干什么用了呢?政府收了老百姓的税,就要提供诸如路桥之类的基本公共产品,这是个常识。可实际上,我们交的税,跟政府修路架桥,好像根本就没什么关系。就像武汉市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说的,政府修的那么多路桥,全是跟银行借的钱。收的税为什么没用来修路架桥呢?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呢?因为税收的去向,对老百姓来说通常都是个谜,你根本就无从知晓,你交的税都换来了哪些公共产品,是变成了官员屁股底下冒烟的豪华公车还是你走的路、过的桥,完全不知道。其实按照这个“收费还贷”的逻辑,以后政府提供任何公共产品,都可以声称是从银行借的钱,然后向老百姓来收费还贷。

在政府眼里,税收流向,从来都是不用向纳税人交代清楚的。他们当然也不愿意交代得那么清楚,否则,收费也不会有这么顺利。网上有人说,政府应该拿出明细的账本来说明“收费还贷”的必要性,这个愿望虽好,却很不现实——涨价,不停地涨价,才是他们最热衷的手段。

“收费还贷”,现在几乎已经成了很多地方提供公共产品的必然路径,只要政府一说到跟银行借了钱,收费几乎就是理所当然的。说到国人税负之重,很多人都习惯于盯着“税”,其实各种各样的“费”,同样也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我在想,对于很有些莫名其妙的过桥过路费来说,如果政府部门无法证实修路架桥是公共财政无法负担的,必须要“收费还贷”,那么,它的正当性就极端可疑。既然财政公开的信息暂时来说如此不对称,这样的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必须且紧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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