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学生卡不完全手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31:29

 

牡丹学生卡不完全手册

 

一、目标客户
教育部“211工程”的高等院校及部分知名学校(附表1)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在毕业学期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我行牡丹学生卡:
(一) 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期间);
(二) 优秀学生称号的获得者(在本校期间);
(三)现任学校党、团、学生会或班级干部;
(四)学生党员;
(五)在读硕士生博士生;
(六)2005年综合排名前30位高校全体本科(含)以上学生(附表2);
(七)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申请表中第一联系人须为下列单位(见个人卡发卡信用政策中第一章“客户类别,一”中“行外客户”中的第1、2、3类客户)工作的正式员工:
1、国家党政机关;
2、有财政拨款的各类事业单位;
3、经济效益较好单位;
二、办卡基本条件及证明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提供填写完整且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3、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第一联系人必须为父母或配偶,第二联系人为就读院校的专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或同学。联系人须提供有效联络方式。
(二)必须证明材料
1、有效学生证复印件;
2、下列客户群体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销售人员主动营销能够确认相关事实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1)奖学金获得者,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
(2)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
(3)现任学校党、团、学生会或班级干部,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
(4)学生党员,提供党员证复印件或由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
三、资信审核要求
(一)调查重点为是否本人申请办卡、是否在所填院校就读,还须准确核实第一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和具体住址。
(二)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对申请人办卡事宜提出异议的,不予审批发卡。
(三)不在上述目标客户群体的,以及虽属于目标客户群体但申请人本人没有手机或小灵通的,发卡机构应谨慎审批,审批人应结合申请人申请学校、申请专业、申请人自身情况以及家庭状况综合衡量,决定是否给予批准办卡。对不在目标客户群体的且申请人本人没有手机或小灵通的,原则上不予发卡。
四、申办卡种及授信
(一)牡丹学生卡选用牡丹国际信用卡普通卡。发卡机构使用联名编号识别学生卡持卡人所在地区及发卡学校。
(二)初始信用额度控制。
发卡机构在下述标准范围内提供初始信用额度档次给申请人选择,具体额度由审批人审批决定。
1、本科生(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200美元):
人民币(美元):500(50)、1000(100)、1500(150)、2000(200)
2、硕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400美元):
人民币(美元):1000(100)、2000(200)、3000(300)、4000(400)
3、博士研究生:
人民币(美元):2000(200)、4000(400)、5000(500)、6000(600)、高于6000(600)
一般情况下,博士研究生初始信用额度人民币(美元)不超过10000(1000)元。
(二)学历提升时,依据本政策重新核定信用额度。
(三)牡丹学生卡不予办理副卡。
五、其他规定
(一)毕业后落实工作单位,且账户及卡片须处于“正常”状态的学生卡持卡人,可直接办理或换领其他类型信用卡。
(二)各发卡机构须安排专人在毕业前3个月与持卡学生进行有效联系,或直接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其毕业去向。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发卡机构应按照发卡政策重新核定其信用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原有学生卡信用额度,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1)持卡人可在毕业后3个月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商银行发卡机构换领新牡丹国际信用卡(更新客户资料,维护联名编号和地区号,使用原账户卡号)。客户须提供原大学生卡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明,并完整填写牡丹卡申请表(受理人员在申请表受理栏注明大学生换卡)。
(2)持卡人如愿意继续保留原学生卡的,可在更新客户资料,维护联名编号和地区号后给予其继续使用。
①不需要提升原信用额度的持卡人,可在毕业后3个月内,直接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客服人员更新客户资料后,继续使用原学生卡。
②需要调高原学生卡信用额度的持卡人,可在毕业后3个月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商银行发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须提供原大学生卡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明,并完整填写牡丹卡申请表(受理人员在申请表受理栏注明就业继续用卡)。
2、对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持卡人可在新学期后3个月内,更新客户资料,保证其继续用卡。
(1)不需要调高信用额度的持卡人,直接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客服人员更新客户资料后,继续使用原学生卡。
(2)需相应调高信用额度的持卡人,须到就读院校所在地工商银行发卡机构重新填写学生卡申请表(受理人员在申请表受理栏注明升学继续用卡),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新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发卡机构据此更新客户资料,调整信用额度,使其能继续使用学生卡。
上述情况下,硕士生、博士生的学校范围可不受发卡目标院校名单限制,对于不在目标院校名单中的学校,联名编号中学校代码统一使用“XXX”。
3、对于在毕业3个月后,仍未能联系发卡机构更新客户资料的学生卡持卡人,或确认原学生卡持卡人在毕业后将出国的,发卡机构应将没有透支余额和借方授权挂账的账户信用额度调整为0;对有透支余额和借方授权挂账的账户,置特殊锁定码(控制持卡人借方联机交易,包括境内、境外所有柜面、POS、ATM借方交易,授权回应信息置为“联系发卡行”。持卡人(或受理单位)联系发卡行后,发卡行告知其应尽快还清欠款并更新资料。同时受理人员记录下客户联系方式转客服部主动呼出,按现有流程更新客户资料。)待其还清欠款后,解除锁定码,并将其信用额度调整为0。账户信用额度被调整为0的学生卡持卡人,如之后符合上述第1、2点情况要正常用卡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持卡人在高校就读期间申请办理到期换卡,其账户及卡片须处于“正常”状态。
(四)发卡机构可与相关高校建立联系制度,或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并规定以下内容:当持卡学生出现中途退学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我行;当持卡学生出现严重违约透支或与其联系不上时,学校协助银行进行催收。




六、附表
附表1:
大学生发卡目标院校
地区 省(市) 211类 || 非211类
华北地区 北京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地址大学(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天津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 河北工业大学 ||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燕山大学
河南 郑州大学  
山西 太原理工大学 || 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
东北地区 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吉林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 || 长春税务学院
辽宁 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 || 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医科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华东地区 上海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江苏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扬州大学,江苏大学
浙江 浙江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安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  
山东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 青岛大学
福建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江西 南昌大学  
中南地区 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 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  
西南地区 重庆 重庆大学 || 西南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第三军医大学
四川 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广西 广西大学  
云南 云南大学 || 昆明理工大学
西北地区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军医大学、长安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  
总计 25省市 211类高校96所 || 非211类高校30所
附表2:
2005年国内大学综合排名前30位名单
排名 大学名称
1 清华大学
2 北京大学
3 复旦大学
4 南京大学
5 浙江大学
6 上海交通大学
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8 南开大学
9 武汉大学
10 西安交通大学
11 哈尔滨工业大学
12 同济大学
13 中国人民大学
14 北京师范大学
15 中山大学
16 天津大学
17 华中科技大学
18 四川大学
1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 厦门大学
21 东南大学
22 吉林大学
23 山东大学
24 华东师范大学
25 西北工业大学
26 兰州大学
27 中南大学
28 大连理工大学
29 北京理工大学
30 中国农业大学
备注:北京有7所大学;上海有4所大学;南京、天津、武汉、西安各有2所大学;杭州、合肥、哈尔滨、广州、成都、厦门、长春、济南、兰州、长沙及大连各有1所大学。  熟悉利息及免息期
目前,银行信用卡的免息期一般会限定在50天左右。举个例子,持卡人透支1000.10元,若在免息期内只还了1000元,还是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所有还款是一分都不能少的。透支利息则按月计收复利。
工行信用卡部工作人员介绍,国际卡对账单打印日是每个月的1日,到期还款日是对账单打印日起的第25天,也就是说是每个月的25日。免息还款期就在这个时间内。比如10月2日消费了,可以到11月25日再还款,享受10月2日~11月25日一共55天的免息还款期。另外,每家银行计算免息期的方式和记账的日期各不相同,计算的繁易程度也各不相同。一定要仔细阅读银行在用卡指南上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