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市初中学业考查考务工作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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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查说明>的通知》(津教委中[2010]1号)精神,文件中对2010年天津市初中学业考查考务工作实施办法做了详细确定。
津招办中发〔2010〕9号
关于2010年天津市初中学业考查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天铁集团、海滨教育中心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查说明〉的通知》(津教委中[2010]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初中学业考查考务管理,经研究,现将2010年天津市初中学业考查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查科目
(一)八年级考查:地理、生物。
(二)九年级考查:思想品德、历史。
二、考查时间
五月二十五日
上午9:00—11:00  地理、生物
下午1:30—3:30   思想品德 、历史
三、考查形式
(一)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分别独立制卷,实行合场闭卷考查。
(二)九年级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分别独立制卷,实行合场开卷考查。
(三)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四学科考查全部实行网上评阅答卷,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主观题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答题。
四、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开卷考查可携带进入考场的资料
(一)思想品德
1.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初中《思想品德》教科书。
2.其它纸介质参考资料。
(二)历史
1.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初中《历史》教科书。
2.其它纸介质参考资料。
五、考务要求
考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查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09]17号),及市中招办印发的有关初中学业考查工作的配套文件。
附件:  2010年天津市初中学业考查监考工作程序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业考查  考务工作  有关事项  通知
(共印30份)
抄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0年5月14日印发
附件:
2010年天津市初中学业考查监考工作程序
日    期
5月25日(星期二)
午    别
上午
下午
考试科目
地理、生物
思想品德、历史
考试时间
9:00—11:00
1:30—3:30
报到时间
8:15
12:45
工作内容
1.监考员、工作人员到考点办公室签到,接受考点主考指示。2、校对钟表时间。3、佩带规定标志。
时间
8:30
1:00
工作内容
1.主、副监考员到保密室共同领取当场考查科目试卷及考场记录卡、考场座次表、本考场条形码,主监考办理签收手续。
2.试卷全部领取完毕,核对当场考试科目,用监考专用笔填写考场记录卡,确认考场条形码与考场座次表的考场号一致后,将考场条形码粘贴在考场记录卡相应位置上。
3.两位监考员共同离开保密室,直达考场。
时    间
8:35
1:05
工作内容
1.打入场铃,考点主考通过广播发布监考指令:“考生开始进入考场”,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请监考员检查准考证”。副监考在考场门口组织考生入场、并检查考生《准考证》和考试用条形码,考生在考场记录卡签名入场。
3.考点播放《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及注意事项;“请考生注意,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服从监考员的管理,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请考生再次检查是否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按违规处理”。
时    间
8:45
1:15
工作内容
1.“请考生注意:将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员查验”。
2.“请主监考启封试卷袋及答题卡袋,核对试卷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相符,核对试卷份数(30)及网评答题卡的份数(30),并检查试卷有无破损、漏印、重印、错印等。试卷袋所装材料是否齐全”。
3.印有地理、生物科目名称的试卷袋内装:①地理、生物试卷各30份,红色密封签一张。②印有科目名称的卡袋内装有网评答题卡30张,红色密封签一张。
4.印有思想品德、历史科目名称的试卷袋内装:①思想品德、历史试卷各30份,红色密封签一张。②印有科目名称的卡袋内装有网评答题卡30张,红色密封签一张。
5.“请副监考分发答题卡”。答题卡发完后,“请各位考生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生号、考点校、考场号、座位号,将‘考试用条形码’贴在规定位置上”。
时    间
8:55
1:25
工作内容
1.打预备铃,主监考注视全场,“请副监考分发试卷”。
2.试卷分发完毕后,“请各位考生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在两科试卷相应位置上”。
3.“请考生清点试卷页码有无缺页、检查试卷有无破损、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考试中如再发现此类问题由个人负责,请考生注意:试题答案均填涂、填写在答题卡相对应位置上;在试卷上做答无效,开考铃响后再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4.“请考生注意:试卷Ⅰ(选择题)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试卷Ⅱ(非选择题)的作答填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卷上无效”。“客观题和作图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一律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其它笔作答无效”。“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弄破。”“开考铃响后再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时    间
9:00
1:30
工作内容
1.打开考铃,“各位考生可以开始答题”。
2.主监考注视全场,副监考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准考证上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并检查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考点校、考场号、座位号在试卷、答题卡上填写是否正确;检查考生在答题卡上粘贴的“考试用条形码”与考生是否一致;检查考生是否将规定以外物品带进考场。
3.主监考检查核对考生在考场记录卡的签名。
4.在考生答题时间内,各考点不允许以广播形式指挥监考工作。
时    间
9:15
1:45
工作内容
1.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主监考对缺考考生两科试卷在姓名处填写“缺考”字样,在相应位置填写缺考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的姓名处填写“缺考”,在考生号处填写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在相应位置填写考场号、座位号,并填写答题卡袋上的内容。
3.尾考场的主监考员在两科试卷中第一张空白试卷和答题卡的姓名处填写“以下空白”。
时    间
10:00
2:30
工作内容
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监考员对早交卷的考生试卷和答题卡进行检查,并检查试卷和答题卡上所填的姓名、考生号、考点校、考场号、座位号是否与准考证一致,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退出考场。
时    间
10:45
3:15
工作内容
1.主监考提醒考生掌握时间。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 “请检查一下,试题答案是否填涂、填写在答题卡上”。
2.主监考填写考场记录卡。填齐填准所有内容,不得漏项。特别要注意“考场号”一栏,以及“缺考”标记,千万不要填错。
时    间
11:00
3:30
工作内容
1.打终止铃,结束考试。
2.考点通过广播宣布“请各位考生停止答卷。按答题卡、试卷的顺序排好,请保持安静,坐好等待收卷,如再答卷,按违规处理”。
3.主监考注视全场,“请监考员(副监考)开始收卷”。(二收:一收答题卡,二分科收试卷。将答题卡和两科试卷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列好)。
4.以上全部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5.监考员将答题卡、试卷按座位号顺序检查一遍,检查无误后清理考场,关窗锁门。
6.主副监考员同时携带答题卡、试卷、考场情况记录卡到考点办公室点验、封装。基本程序是:监考员再次清点答题卡、试卷排列顺序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交考点考务人员再次点验;无误后交考点负责人验收、签字;最后按封装要求装订密封考生答卷。同时交回考场座次表和考场记录卡。
答卷的装订和密封
答卷的密封须在考点考务办公室进行。
1.网评答题卡的封装:①按考生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依次排列好,缺考和空白的答题卡要放在相应的缺空位置,不能漏放和错放。②将考场记录卡放在本场01座考生答题卡之前,经复核后一同装入答题卡袋内,监考人员检查填写答题卡袋正面的各项内容后,用红色密封签密封,并统一加盖“天津市国家教育考试答卷密封章”。
2.试卷封装:①监考员将试卷分科按考生座位号“01”至“30”的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依次排列好,缺考和空白的试卷,要放在相应的缺空位置,不得漏装。②监考员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两科试卷同时装入原试卷袋内用密封签密封,在试卷袋表面标明考点名称和考场号,由考点送区县中招办集中保存。
(此表发至每位监考员及工作人员)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