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死人”回家 冤案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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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死人”回家 冤案昭雪

2010年05月11日02:04深圳新闻网陈有西我要评论(525) 字号:T|T

陈有西 著名律师

今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称其为“佘祥林案”的翻版。

如果没有“死人”回家这一幕,赵作海昭雪的可能性是零。这是每一个熟悉国内司法现状的人都深信不疑的。当年,赵振晌与赵作海打架后失踪。后来村里人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警方认定死者为赵振晌,并将赵作海列为重大嫌疑人。经商丘中院审理,赵振海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后,赵作海没有上诉。

人们可能会问,既然是冤枉的,赵作海当年为什么没有申诉?其实在我看来,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明白申诉根本没有任何希望。

老百姓都相信公权力。赵作海当年是在情人家中与赵振晌发生冲突,通奸又杀人的人是不会有人同情的。大家都认为赵作海该死,而公检法都认定赵作海就是那个无德通奸又杀人的罪犯,老百姓凭什么不相信?你相信公检法,还是相信杀人犯?好多人骂帮嫌犯辩护的律师,就是这样骂的。因此赵振晌的家属会去砸赵作海的家闹事。没有人相信赵作海是冤枉的。而且警方给出的理由十分“合理”:两个男人同一个女人通奸,情夫把情夫杀了。这三个人都应鄙视,于是他们的话都没有人相信了。这是以公权力的名义进行诽谤往往会奏效的原因。

此外,证人也被作为同案犯,不但关了,还打了,所有的言辞证据可以完全一致。据媒体报道,此案中原本可作为证人的赵作海的“相好”,以及原本可为当事人喊冤的赵作海之妻,在事发后都遭到了严刑逼供。对此,当地警方称此案已过去10多年了,当时的人已不在岗。目前,河南省及商丘市已组成调查组,刑讯逼供是否存在也是调查内容之一。

可以想像,若是案件相关人都遭到严刑逼供,那么作为当事人的赵作海又岂能逃脱此劫?可以理解的是,受到严刑拷打的人,有命就行,他不会有胆去喊冤、上诉、申诉;况且,申诉就是不服从改造,不认罪服法,就不能减刑。

我相信,此案的律师当时是肯定发现了问题的,因为赵作海肯定向自己的律师说过冤情。律师也肯定发出过不同声音。如果有高质量的辩护,如果律师能够向一、二审法院发出强烈质疑,如果当时的审判能够得到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如果这起案件允许全程公开披露庭审真相……事情也许会是另一个结局。但是,很可惜,显然这一切如果都没有发生。

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赵作海案是有罪推定、疑罪不从无的又一恶劣样板。对于制造杀人分尸案的被告人,必须判死刑立即执行。法院不判立即执行,是相信这个案件不扎实。但是不扎实的案件,为何又作出有罪判决,且判得这样重?这只能理解为牺牲个人保护公权的面子。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就这样被无声无息地协调掉了。

作为蒙冤“杀人犯”,赵作海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只要现有的司法制度不改革,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法院不作废,冤案就会不断上演。而这样的冤案想要昭雪,就只有等待“死人”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