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投行腐败利益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4 11: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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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高盛玩大买卖,我们的投行小买卖,人家兔子不吃窝边草,我们的投行就知道当家贼!
—— 腾讯网友 来自:北京市
这种现象其实很正常,明显是政策上的漏洞导致了寻租的存在,建议监管层加以整治!
—— 腾讯网友 来自:深圳市
哈哈,曝光的好,就是应该给这些黑投行曝曝光了,把新股的发行价弄那么高,专套散户!
—— 腾讯网友 来自:天津市
近期券商投行腐败案盘点
前有太平洋证券案,后有李绍武事件,中国证券市场的暴利链条呼之欲出。与其进行保荐机构的底稿审查,与其加大对保荐机构与荐商的思想工作,远不如重视大众关注的PE腐败案例,以鲜明的案例处罚警示后来者,以斩断券商与拟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链条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详细][我要评论]

中信证券一投行高管逃匿 涉ST兴业内幕交易
两个月前,正在被证监会调查的中信证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谢风华以休假之名去了香港,自此一去不返。一个投行保荐人的内幕交易大案自此被正式揭开...[详细]

广发证券两保荐代表人被实施监管谈话
广发证券保荐人杨光、付竹在保荐福建星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时,没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导致招股意向书与实际情况不符,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详细]

国信证券被曝与创投合谋参股获取暴利
国信证券内部通报,原投行四部总经理李绍武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开除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一幅令人震惊的“PE腐败”图谱逐步展开...[详细]

华谊嘉信暂缓上市 西南证券涉嫌PE腐败被举报
有人举报华谊嘉信“包装上市、利益输送”等涉及业绩与保荐人参股的PE式腐败。券商人士透漏,确有从西南证券内部传出该公司有保荐人已经被证监会调查...[详细]

涉江苏三友案 国元投行业务或停3个月
一家公司先后经历了3个券商,均未发现任何问题,尽管其中两家券商的主要项目经办人是一个人,保荐制度已出现失效的情况,严格地说就是制度出现了漏洞...[详细]

平安主办江苏三友股改业务 漠视控制人变更
平安证券为江苏三友所做股改项目打头的项目主办人,IPO签字保荐人之一的杜振宇。他在2005年离开国元证券后,将江苏三友的后续项目带到了平安证券,目...[详细]
投行腐败模式之一:保荐人持股暗藏潜规则
投行保代持股潜规则:要想上市 先给100万股
据了解,投行圈里还存在一种更加严重的违规行为——保代持股。“规模有多大我不清楚,但这确实是投行圈里都心知肚明,秘而不宣的。”老张(化名)在投行领域摸爬滚打十多年,对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他在和理财周报记者的对话中,详细讲述了“潜规则”的具体细节。[详细]
寻租金三角:投行与与创投机构合谋参股获取暴利
在寻租金三角中,创投每参股成功一家准上市企业,都需要向保荐人或项目及中间人支付参股金额一定比例的酬金,此为事前收费;部分胃口大的保荐人或项目组则要求创投在其退出参股上市企业后,支付一定比例的投资收益作为报酬,此为事后模式。“有少部分优质项目会采用事前和事后两种叠加方式。”如果采取事前模式,一个项目保荐人或项目组可以从创投处获得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的收入,而事后模式则可能超过千万元。[详细]
IPO被否成常态 保荐人持股潜规则浮出水面
“目前保代持股情况很多,不能说百分之百,三成到五成还是有的,一般保荐代表人不会直接违规作业,设立关联投资公司直接参股更为多见。只要不是被举报或者被调查,发现的几率不大。”在投行打拼十余年的某上市券商投行部老总如是说,公司争相登陆创业板,在保荐代表人项目较多的情况下,资质一般或者有瑕疵的企业为圈钱,送出100万股不算什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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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给予保荐人等中间人报酬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无论企业未来是否上市,创投只要成功参股企业即支付。还有一种类型是,如果项目十分优秀,或者保荐人胃口大,会在参股成功后拿到一定费用基础上,要求创投在企业上市完成股权退出后,将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作为报酬进行二次支付,高的有拿到20%。
PE腐败最终表现形式为股份代持,背后的控制人一般为拟上市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掌握权力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如政府官员、保荐人、监管层或其亲友。入股形式主要是通过亲友代为持股,或者直接假借他人身份证件参与其中,还有通过设立投资公司、PE、信托等入股的方式,进行代持…[详细]
投行腐败模式之二:内幕交易屡禁不止
投行项目执行人获得内幕信息易如反掌 内幕交易绝非个案
一位曾做过财经公关行业的人士直言,他在接触的项目中也有投行人士参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一直是比较难以查到的行为,而且投行项目也是小组承包的形式,监管层和证券公司都不好发现。”谢风华只是浮出水面的那一个,接近证监会的一位人士直言,“现在投资银行领域的问题确实不是个案,已经扩散到面的地步了。其实证监会也一直很重视投行领域的问题。”
“投行在给上市公司做融资和重组之前,把消息漏给机构甚至已经成为项目推广的惯例。”[详细]
增发利益链:投行、机构、基金串谋 实现三方共赢
投行做增发之前,先去机构做推广是惯例,增发价高了,自己能签下项目赚更多的钱,基金和上市公司也都高兴。“实际上,三方共赢,很多投行都和基金形成了伙伴。”按照业内惯例,券商研究所用通过研究报告销售人员将研究报告服务基金等机构,机构如果使用该券商的研究报告买入其推荐的股票,一般会在该券商处开设分仓席位,基金分仓的佣金目前在千分之零点八到千分之一之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