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女婴被妈妈扔下河 公诉人:他们的生活,我们难以想象(南方都市报 20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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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女婴被妈妈扔下河 公诉人:他们的生活,我们难以想象
2005-12-08 10:18:3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吴秀云
受丈夫冷落兼无钱治病周某想一了百了,公诉人称为时代悲剧恳请轻判
核心提示
昨日,在广州市中院法庭上,公诉人和律师同时替将8个月大的女儿扔进河涌淹死的周模英求情,恳求法院轻判。这样的场面在刑事案件中并不多见。
今年7月20日凌晨,周模英在租住地的大院里,把小女儿投进车陂涌里,造成小女孩溺水身亡。起诉书这样描述周模英的心理历程——小女儿自今年7月15日以来因发高烧,经在私人诊所求治后亦未治愈。在此期间,周模英因觉得丈夫对自己和生病的小女儿漠不关心,又对自己独力操持家务及照顾两个小孩感到力不从心,由此产生了怨恨的情绪。
公诉人称,“周模英的遭遇,固然是她个人的悲剧,但何尝又不是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悲剧?”鉴于“家中的孩子和老人依然在等候她去照料,而没有妻子和母亲的家庭即将崩溃,因此,综合全案情节,本案的复杂原因和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悔罪表现,提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席上跪地痛哭
昨日上午,瘦弱的周模英低着头走进法庭,目不斜视地坐到被告席上。她的罪名是故意杀人,死者是她8个月大的亲生女儿,2004年10月25日出生,还没取名字。这个在人世间只存活了200多天的女孩子还没有名字,她留给人世间的唯一的照片,是从河里打捞上来以后,警方替她照的。见过周模英小女儿的人都说,女孩长得白白净净,很乖,特别爱笑,谁见了都忍不住抱一抱。
对指控的事实,周模英没有任何意见,她惟一能做的,就是伏案痛哭。她的辩护律师认为,周模英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丈夫打散工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她的关心,而周的行为社会危害显著轻微,也得到了家人的谅解,因此恳求法院对她轻判。公诉人也发表了感人至深的公诉词,替周模英求情。
周模英的70多岁的父母前日从江西老家专程赶来看望周模英。1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哭成泪人的周模英转身对着站在旁听席上的父母跪了下去,“妈妈,妈妈,我怎么犯下这样的错呀?我的孩子……”任凭法警怎么拉,周模英一直长跪不起。
家门口淹死亲生女
回答公诉人的讯问时,周模英用微弱到旁人很难听清的声音断断续续说了淹死女儿的经过。
去年年底,周模英抱着还没满月的小女儿和1岁的儿子从江西新建县农村老家投奔在广州打工的丈夫,3岁的大女儿则留在老家随70多岁的爷爷奶奶生活。周模英说她本不愿意要这么多孩子,是丈夫和丈夫的家人再三坚持,她才生下第三个孩子。
周模英一家生活很艰难,她的丈夫熊莫德(音)跟随妹夫刘恒(音)在广州一家装修公司打散工。熊莫德有活干的时候一个月能挣1000多元钱,没活干的时候就没有收入
周模英来到广州后,他们一家4口和妹夫刘恒住在天河区车陂村一套一房一厅的出租屋里。他们家门前就是宽约30米的车陂涌。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周模英没有出去工作,独自在家里替5口人做饭、洗衣服、照顾两个孩子。
今年7月15日,小女儿发烧,周模英先是带着孩子去正规大医院看病,一次就花了200多元钱。后来几天孩子又发烧了,她舍不得花钱去正规的大医院看病,就在住处附近的私人门诊看医生,最少一次花钱也要30元,而孩子的病还不见起色。
平时独自操持这么多人的家务,周模英说她很累,而且丈夫熊莫德没有像她希望的那样关心她,甚至连小女儿生病也不闻不问,每天早出晚归,下班回来吃饭后倒头就睡,就是没活干的时候,也是看别人打牌消磨时间,却不愿意帮她带孩子。
本想携女一同跳河
7月19日早晨,周模英说孩子又发烧了,熊莫德摸了一下女儿的额头就匆匆忙忙走了。晚上,周模英做完家务已经是凌晨1时许了,睡下后,反复好几次被小女儿的哭声吵醒。她没法入睡,可是丈夫却躺在床上一点反应都没有。凌晨3时,她起身抱着小女儿来到院子里。
周模英说,坐在车陂涌旁边的石头上,想起丈夫的不闻不问,觉得很委屈,现在孩子病了这么多天也不见好,又没钱去大医院治,孩子可能再也治不好了,干脆抱着孩子一起跳河算了。
她说自己在院子里哭了10多分钟后,走到河涌边把孩子放在水里,8个月的小女儿嘴里还含着右手手指在吮吸。
周模英看着小女儿被水冲走,忽然想起来自己要是死了,才4岁的大女儿和两岁的儿子没人照看,怎么办?她犹豫了很久,就回家睡觉了。
起床大喊女儿没了
20日早晨6时许,周模英起床后就喊:“小女儿不见了”,丈夫惊醒后看见房门开着,骂了周模英几句,就出门去找孩子。睡在卧室里的刘恒听说后就让熊莫德报警。熊莫德打了110,刘恒去上班了,周模英则像没事人一样在家里洗衣服,给儿子喂面包。
上午10时许,警察来到周模英家,告诉他们在车陂涌里离他们家400多米处发现一个淹死的孩子。原来当天上午9时许,治安员在河涌里发现了孩子的尸体。
经确认,浮尸就是周模英的小女儿。法医检测的结果显示,这个还没有名字的小女孩是淹死的。
警方最先怀疑的对象是刘恒,可是经过讯问后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熊莫德被关了几个小时也没说出什么。当天晚上,周模英向警方交代:是她亲手淹死了小女儿。次日她被刑事拘留,8月4日被逮捕。
夫妻相拥失声痛哭
周模英的丈夫熊莫德是本案证人,按法律规定他不能旁听庭审,在开庭前他就被法院告知离开法庭。整个上午,熊莫德焦虑地坐在法庭外面,保持上身前倾的姿势,似乎是想听到庭审的只言片语。
在1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熊莫德被法院获准在法庭里会见周模英。夫妻分别5个半月后再相见,泪眼相望,久久无语。最后,周模英先打破沉默,她哭着说:“老公啊,我对不住你,对不住我们的孩子。”
一直神情呆滞的熊莫德眼圈红了,小声劝慰妻子:“别说这些了,我们都原谅你了。”
见丈夫这么说,周模英扑到丈夫肩头失声痛哭:“老公,我没法面对你了,没法面对你的家人了。我没法面对呀!”
夫妻俩相拥而泣。直到法警告诉他们会见时限已到,周模英才一步三回头地向法庭门口走去。走到门口,周模英手扶门框依依不舍地回头望着丈夫和父母。最后,她的身影从法庭里消失了,过道里还回荡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声。参与庭审的人员无不为之动容。
目送囚车丈夫发抖
目送妻子离开法庭后,一直寡言少语的熊莫德在法庭过道里哭出声来,从7楼审判庭坐电梯到法院大门口,一路上都没有停止哭泣。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旁听庭审,熊莫德的妹妹一上午都抱着两岁的男孩在法院大门口等着,让周模英在押送回看守所前抱一抱儿子。
熊莫德身体一直在发抖。因为没有收入,他的手机停机了,吃住靠刘恒支付。他的妹妹出钱替周模英请了辩护律师。问到今后的打算,熊莫德说儿子还得自己带,“我父母都70多岁了,怎么能带孩子?”对于其他的问题,熊莫德则一概以“不知道”回答,并快步离开。
小姑叹息只能怨穷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周模英一家事发时租住的地方回访,刘恒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周模英为什么要这么做。“主要还是她文化低,觉得孩子是自己生的,不想要了就把孩子扔了,也是自己的事,却没想到这是犯法。事后我们都想,哪怕她把孩子扔在医院里,或者别人家门口,都好过扔进河里啊。”刘恒说。
出事后,熊莫德和刘恒搬离了原来的住处,附近的邻居大都记得几个月前发生的这件事。隔壁一位老伯告诉记者,这对夫妻平时很少吵架,感情也还过得去。出事前,听女的抱怨过,说小女儿生病了,男的也不关心她们母女。
对于妻子亲手淹死自己的骨肉,熊莫德向办案人员说他不怨恨妻子,当时她肯定是一时冲动。熊莫德再三强调,周模英心地不坏,而且出事后家里没人带两岁的儿子,他只好在家里带小孩,不能出去工作,这个家需要周模英回来。
熊莫德的妹妹对嫂子的作为表现出宽容和谅解。她说,造成这一切,都是因为家里太穷了,要是有钱雇保姆帮忙做家务和照料小孩,有钱去正规大医院给孩子看病,嫂子也不会做出这样的傻事。
“还能怨谁呢?只能怨自己没有本事多挣钱,我们家是偏远农村的,家里经济状况不好,没有文化,找不到好的工作。”
公诉人陈词:可恨,也可悲
在法庭辩论阶段,广州市检察院指派的公诉人杨斌发表了一番感人至深的公诉词:
“周模英亲手将女儿投进河里淹死,周模英的行为固然可恨,而究其背后的原因,亦属可悲。”
“周模英和丈夫都来自偏远贫穷的农村,由于各种原因,他们都是文盲,这注定了周的丈夫只能在城市里干一些最底层的粗重工作,赚取微薄的收入。”
“当周模英来到广州和丈夫团聚,遇上的现实是,丈夫每天早出晚归,回来倒头就睡,周模英刚生完小女儿,不但得不到一个产妇应有的体贴和照料,还要一个人独自照料两个年幼的孩子,操持家务、洗衣服、煮饭。再加上小女儿接连发烧,造成久拖不愈。生活的操劳,丈夫的冷漠,疾病的困扰,经济的重压,再加上远离家乡亲人,情绪无法发泄,再加上愚昧,这促使周模英选择了冲动愚蠢的行为。”
“周模英的行为,固然是她个人的悲剧,但何尝又不是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悲剧?周模英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固然是法律的胜利,但是我们不能漠视隐藏在背后的社会原因和背景,我们不能忘记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为生存而苦苦呻吟的人们,他们的苦难和命运。这也是法律应有的良知。”
“很显然,无论什么样的惩罚都无法挽回被害人的生命,弥补被告人的罪过,从这样的角度而言,无论什么样的判决都不过分。但是,家中的孩子和老人依然在等候她去照料,而没有妻子和母亲的家庭即将崩溃,因此,综合全案情节,本案的复杂原因和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悔罪表现,提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周模英:想和孩子一起跳河
当时坐在车陂涌旁边的石头上,想起丈夫的不闻不问,觉得很屈,现在孩子病了这么多天也不见好,又没钱去大医院治,孩子可能再也治不好了,就想干脆抱着孩子一起跳河算了。
老公:这个家需要她回来
不怨恨妻子,当时她肯定是一时冲动。她心地不坏,而且出事后家里没人带两岁的儿子,他只好在家里带小孩,不能出去工作,这个家需要她回来。
小姑:要是有钱不会做傻事
要是有钱雇保姆帮忙做家务和照料小孩,有钱去正规大医院给孩子看病,嫂子也不会做出这样的傻事。还能怨谁呢?只能怨自己没有本事多挣钱,我们家是偏远农村的,家里经济状况不好,没有文化,找不到好的工作。
公诉人:他们的生活,我们难以想象
尽管我依然不能理解周模英的行为,但是,我提醒自己,有一群人的生活,也许是我们这些有条件坐在办公室的人永远没有经历过也不可想象的,那么,用我们的眼光和道德标准来衡量、批判他们的行为,是不是太苛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