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蜗居》和《奋斗》中解析男人===他们就是你身边那些男人,你注意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17:19

从《蜗居》和《奋斗》中解析男人===他们就是你身边那些男人,你注意了吗?

 

陆涛:温柔的假慈悲

  这世上有天生的成功者,你可以不服气,但不可以不承认,陆涛就是这样的人。

  他是个天才,过耳不忘、聪明绝顶,有人说,他的成功得益于他大款老爸徐志森,其实不然。徐志森的出现固然让陆涛通往成功的路少走很多弯道,但陆涛的成功更多的取决于他自己的天赋,以及他的养父陆亚迅从小为他灌输的“奋斗”的思想。尽管他一直鄙视这种“穷奋斗”,但最终,当他为太多的急功近利买单时,他悟到了陆亚迅的高明之处,并诚心的叫了一声“爸”。于是他长大了。

  没有人不喜欢聪明而成功的男人,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有不错的外表和口才。于是,米莱和夏琳齐齐中招。有人说米莱笨,其实她一点都不笨。她和夏琳都有一双慧眼,在陆涛尚未毕业,事业没有起步之时就预测了这支潜力股。而她俩不同的结局,只在于一个是to do一个是be done。而爱情的哲学一直都是,被爱的幸福一生,去爱的惨不忍睹。

  许多人为米莱抱打不平,甚至陆涛和夏琳都对她抱有愧疚,其实理智的说,这些愧疚都是出于人道的同情,真翻到头算算,谁都不欠米莱的,因为陆涛对她从来没爱过。

  陆涛与米莱有这样一场对话:

  米:以前你总坑富家女,你和向南华子一起,用各种玩笑骗我为你们付账,结果养成了我一个坏习惯,就是愿为你们刷卡,你们吃的越多我就越开心

  陆:我那时候太叛逆了,有仇富心理,我觉得坑你是应该的。米莱,我错了,我可能那时候一直把你当成一哥们儿

  这才是事情的事实。陆涛对米莱就是一种虚荣,一种利用,而米莱那个傻丫头竟然当真了,到最后想叫醒她自个都不愿意起来。米莱与陆涛对饮,自己喝高了,以为是被陆涛这人陶醉了,其实,只是自己把自己喝高了,仅此而已。她的悲哀,不是任何人造就的,如果追究结果,可以说陆涛不道德,拿人当哥们还跟人瞎搞(书上是暗示他跟米莱发生过关系),但是真没有变心一说。

  因此,陆涛跟夏琳,就愈发变得名正言顺。这俩货色,一样的优秀、一样的穷志气、一样的冲动而热情。古语怎么说来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真正的爱情是找到了和你味道相同的人,这话没错。所以他俩朋友都不要了,就要在一起,这是对的,人啊,能做到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真不容易。特别是还能找到配合你跟你一起折腾的人,这是福气。所以,他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是两个真性情的人,忠于自己的活着。但是,也许是人,活在这个社会上就得有些生存道德。当米莱要求陆涛骗着米莱陪她吃饭,陆涛半推半就的时候,我还是鄙视他,干吗啊,当****还立牌坊。米莱多傻,看不清问题,以为以可怜博取同情让陆涛陪她过家家她就能快乐。而陆涛更缺德,他明明看得很明白,还装作人道的样子陪米莱继续玩,因此造就了很长一段时间米莱都缓不过劲来,一直生活在梦幻之中,什么叫温柔的刽子手,陆涛就是,我呸~

  至于夏琳和陆涛的分分合合,纯属陆涛的活该。并不是两人不相爱,而是陆涛的假慈悲让夏琳受不了。哦,把你的心给我,身体让给别人赎罪,凭什么啊?夏琳追求的是完整,她要一份完整的感情,包括一个完整的人。所以她说,放陆涛去赎罪,什么时候米莱好了,他们再在一起。这是一种对感情的执着,同时也是一种自信。宁为玉碎不求瓦全,给你时间,整理好了我们从新开始,整理不好我们就此结束。我欣赏这样的女孩,独立而决绝,仅为欣赏,这样的人,很难做到,心,太硬了,得费多大的力气去练就?

  我看过网上流传的所谓《奋斗》续集,说什么夏琳跟陆涛离婚了,陆涛又娶了米莱,还有了个孩子。作为生活来说,有真实的可能性,生活嘛,总不会沿着“应该”的轨道走,会有很多因素去搬道岔,当你走到终点蓦然回首的时候,都忘记了是从哪里出发。如果陆涛还是这样一副假慈悲的卫道士样子,如果米莱还是沉醉于幻想不愿自拔,如果夏琳还是倔强的追求她的完美世界,网上的流传就是他们最终的归宿。这就是生活吧,仅仅相爱不会很容易在一起,在一起的心里总会留有别的影子,然后让你怀念、让你追忆逝去的年华,偷偷地甜蜜当年的的时光,浮华易逝,一去不回。

 

 

 

  向南:现实的拥有者

  我喜欢向南,可能因为他与杨晓芸经历的事我亲身感受过。而他所做的选择,是我认为对的,原谅我,主观臆断。

  向南最大的优点,是他的快乐。这是他的生活准则,凡事适用。他和杨晓芸算一见钟情吗,应该不算吧,我觉得他俩在一起更像是与华子的争夺,如果没有华子,他俩不会那么快在一起,并且闪婚。

  他俩的结合不加思考,甚至有点幼稚的孩子气,但是不影响两个人感情的培养,因为在一起,他们感到快乐。杨晓芸霸气、杨晓芸世俗、杨晓芸无理取闹;向南受委屈、向南挨打受骂、向南干活受累。但这只是表象。

  是谁让杨晓芸总无理取闹还能那么霸气?是谁挨打受骂还愿意干活受累?没有人是傻子,这些事情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当事人纵容。而之所以纵容,是因为他们觉得幸福和快乐,这些是别人看不到的。

  向南的爱情很真实,他跟杨晓芸的感情是在柴米油盐中一点一点培养起来的。较之陆涛夏琳的一见钟情,他们的爱情更有实践基础,也因此,更生活化。

  而正是因为这份感情是从现实中硬培养起来的,所以势必缺少了“爱情”这俩字应有的浪漫。如果这俩人直接生活在45岁,也许就认命了不会再有波折,然而,恰恰是因为他们只有25岁,踏实的生活不能安定他们渴求浪漫的向往。于是杨晓芸开始回忆曾经给过她悸动的华子,而向南也在遇见瑶瑶之后,对这种浪漫的网恋、女孩甜蜜的依恋所吸引。所以闪婚的一对,拖拖拽拽的离了。

  离婚后的杨晓芸意识到向南的好,即使他挣得不多没有陆涛的成功,他也是自己的老公,这是一种踏实的感情,别人代理不了,所以她后悔了。离婚后的向南,找到了瑶瑶,体验一种全新的,被人所崇拜着的生活方式,瑶瑶如此爱他,他觉得是幸福的。但是,谁又能保证,这俩人真的过上了日子,瑶瑶会不会也瞧不上他,亦或者他开始自卑?作为一个男人,他是配不上瑶瑶的,这点向南心知肚明。在恋爱阶段,他可以用人格魅力去弥补硬件不足,但是真正的生活呢?向南经历过,所以他现实而聪明。一个女孩一时放弃开小跑跟着自己坐奥拓,这是一种高调的浪漫;而一个媳妇花几十买打折的运动服花几千给自己老公买西服,这是一种低调的幸福。在现实生活中,浪漫是一种奢侈品,你得有时间还得有经历才可以享受,而幸福是一种日用品,只要你花耐心花包容去付出,你就可以拥有。高调和低调,只看你是想显摆,还是想自己体会。

  因此,一声哨响吹醒了向南,告诉他,回来吧,这里叫生活。

  可以想象复婚之后的小两口会过什么样的日子,稍有收敛的杨晓芸会依旧霸道,本性难移,何况霸道的背后有人愿意承受。回归家庭的向南会时常想念瑶瑶给他的浪漫时光,而那段在帐篷中数星星的日子,也只能是回忆中遥不可及的甜蜜,廖以消遣,不足实用。

  人是贪婪的,激情与平实都想拥有,但现实是克制的,二者能拥有其一,也是收获。更何况,平实的生活中未必没有甜蜜,比如那个哨子、比如那五个写在胳膊上的字。既然实践中能培养感情,为什么不能酝酿浪漫呢?只看你是否有心罢了。

  华子:正在学“爱”的孩子

  书中形容华子,土帅土帅的。我采访过演华子的朱雨辰,真形象,他就那样。

  华子是个普通人,没有陆涛过人的聪明,没有向南幽默的性格,长得挺帅的,但也不像露露她弟帅得那么阳光灿烂,土土的,淹没在人海里都巴拉不着。

  因为他的普通,他并不引人注目,甚至连自己都不关注自己的内心。他爱露露吗?他自己都没真正的问过自己,就是觉得露露可怜,能帮她。帮完了露露要以身相许,他觉得条件还算合适,就同意了。其实呢,露露想要什么,他能给什么他想给什么他从来没想过。

  也许他也情窦初开过,在黑暗中与杨晓芸相拥而舞的时刻。但他是如此重义气的一个人,朋友妻不可欺,因此爱情的小火苗就这么被浇灭了。义气,在华子心中是支撑他行事为人的中心原则。当露露与猪头在一起,他也苦恼过,但这份苦恼来源于不满猪头对他们友情的背叛,与爱情没有多大关系。在他与露露的故事中,反而是露露,这个无比现实的女孩,在华子原谅的拥抱了她以后落下泪来,也许,露露是真的爱过,或着起码准备爱了。但是华子,这个倒霉孩子,直到被带了绿帽子,还没真的体验过什么叫“爱”呢。

  故事的结尾,让华子遇到了春晓。这个土帅土帅的大男孩露出发自真心羞涩的微笑。我相信,这回他终于碰到了打动他的女孩。不知道接下来他和春晓会有怎样的故事,因为我们并不知道春晓的为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华子会真诚的去学“爱”,也为自己的生活增添“爱情”这一味元素。当华子在感情上从一个男孩真正长成一个男人的时候,真诚如他,希望会有美满的结局吧。

 

 

 

  小贝:人生若只如初见

  纳兰容若在《饮水词》中写到:“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想,这位几千年前的古人应该说出了小贝与海藻的心愿,如果时光倒流,只停留在大雨中相遇的那一天,该多好。

  小贝是个好男人,他诚恳、真心、上进。

  海藻是个好女孩,她善良、美丽、温柔。

  如果把这两个人放在保鲜袋中抽真空,我相信他们的爱情能永垂不朽。但是,现实的生活有很多庞杂的生存因素,他让人们变得腐朽,如同侵蚀食物的细菌。

  小贝如此爱海藻,对海藻一万个好。但是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有的时候感情必不可少,但是关键时刻并不值钱。我记得曾经有个朋友对我说过,什么叫孝顺,孝顺不是在父母有病时能一刻不离的守在身旁端屎擦尿,而是有能力在第一时间拿出足够的资金送父母去最好的机构治病。前者的确是孝心,但是有些时候,仅有孝心是没用的。当你熬白了头发靠垮了身子,仍只能眼睁睁看父母被病魔夺走时,你会发现你的孝心一文不值,这就是现实,残酷得血淋淋,没人跟你讲感情。

  小贝的悲哀在于他赤诚的感情被现实磨去了光泽。许多男人看完《蜗居》觉得海藻是个荡妇。好吧,那让我们看看,海藻的荡妇生涯是怎么开始的?一个女孩子,为了自己的家人走投无路,明明知道潜在的危险还去找宋思明借钱,然后作为“报答”被压上了宋思明的床。这个时候,小贝做了什么?他无能为力。

  我们不能苛求任何人,毕竟小贝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白领。但是,换位思考,他的无能为力并不能解决海藻的痛苦,海藻并不能因为他的无能为力而放弃为家人分担的职责。一次、两次,小贝的无能为力和宋思明的信手捏来让海藻体验到了“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好处。如果说海藻是荡妇,我们可不可以说小贝是无能的懦夫呢?人无完人,都是被生活所迫而已。

  小贝是如此可爱的角色,他善良而包容,但他毕竟不是圣人。编剧六六写的真好啊,多现实!即使小贝想明白海藻为什么背叛他并打算原谅她,但心中的这根刺是除不掉的。爱的越深、恨得越切。而这个时候的他们偏偏又选择要在一起,只能是互相折磨。小贝歇斯底里、海藻隐忍痛苦。即使时间能消淡曾经的耻辱,信誉的危机却使感情的根基不在稳定。小贝疑神疑鬼、海藻诚惶诚恐,稍有不慎,两人绷着感情就会像琴弦,应声弹断,从此高山流水再无知音。

  小贝是真诚的,他愿意努力愿意相信一切会从头开始,但他忽略了人心的本质。有些事情,一旦发生就像刺在脸上的红字,任你怎样涂抹、新陈代谢,总会存在案底的痕迹,一旦目光所及,心中隐隐作痛,提醒着你曾经的耻辱。只要现实不变,他成不了宋思明一样一手遮天,拥有随口几句便为海藻翻云覆雨的能力,这就是他和海藻无法逾越的鸿沟。毕竟,他的海藻还会遇到难事,还会急需帮助,而这些,他给不了,即使他捧着满腔的赤诚。

  最后小贝选择了离开,我认为是明智的。如果不能原谅、如果不能保护、如果不能让感情归于初识的温暖,那还不如潇洒一点选择忘却。每一样东西都是财宝,只看你是否放对了地方。之于海藻,小贝的一片真心虽然赤诚却起不到温暖的作用,那还不如拿开,何必端着一片丹心卖个豆腐价。不是不值,是卖错了地方。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事已如此,如若不能追随,那就缅怀吧!

 

 

  宋思明:抓住秋日的一缕春风

  他是一位官员,成熟稳重;他是一个商人,运筹帷幄;他是一名大秘,低调可靠。他是人人眼中成功的模范,甚至不会出错。但是当他遇见海藻,他折了,因为他脱掉了所有的称谓,退化成一个,男人。

  是的,在海藻面前,他只是一个男人。没有了骄傲,甚至为自己的年龄而懊恼;没有了沉着冷静,把持不住带海藻回到了那所别墅……

  几乎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谴责宋思明辣手摧花的恶行,但是试问,如果你在走向暮年的时光,在安逸中垂垂老矣的时候,迎面吹来一阵沁心的春风,你是否也会微醺?

  在人的一生中,很少有人会不分心。我们会为美好的事物徘徊,也许按耐着心中的悸动偷偷的回头瞅瞅,也许会在脑海中浮想描绘与她共度的美好时光,亦或是会像宋思明一样大胆的走过去、夺过来、拥入怀中。当然,我们要意识到将此事付诸行动的不道德,但是我们同样要意识到,宋思明只是做了我们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而已,何必那么大呼小叫。

  宋思明能将此事付诸行动,有这样几种因素:他有金钱和权力,得以吸引海藻安逸的留在他身边;婚姻的乏味令他对海藻的爱恋有足够的感情付出;他有现实社会令人作呕又确实存在的二奶圈,让他的海藻在他的朋友中能正大露面。

  如果说,海藻跟宋思明在一起有利用及爱慕虚荣的成分,但宋思明对过海藻的爱可谓是纯之又纯。她令他不再年轻的心怦然跳动,在功成名就的时候,能拿出足够的资格去爱她,给她除了名分所有的一切。这个女孩依恋他,从身体到精神再到现实生活。能让一个倾心的女孩以崇拜的姿态,陪在自己的身边应该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吧,宋思明做到了。

  对于他的老婆,宋思明保留着一种义务。在婚姻中,他想做感情的背叛者、责任的卫道士,这是他的不道德。但是他的妻子竟然不情愿的承受了,这是对中国式家庭最大的讽刺。

  成功男人宋思明玩火自焚死于非命,这应该是中国人在就婚姻、感情、道德三者对宋思明审判的行刑结果。而最后的最后,宋思明安排了海藻的出国事宜,选择撞向大货车的一瞬,我想,他应该是无悔的吧。毕竟,他这一生,该有的想有的他都拥有过了,最后,他应该为享受买单。

  宋思明,是个男人。

  但是,个人认为,宋思明的享受生活并不值得太多人借鉴。就像那句白的不能再白的话“只看贼吃肉不看贼挨打”,宋思明的风流得益于他的成功,而他的成功则取决于他年轻时不屑的奋斗,甚至最后敢于拿命来买单的担当,这种奋斗和担当的精神,并不是每个男人所拥有的,所以,风流之前请看清自己是否消费得起,玩不起就别玩。

  “简单的是天涯都追随,为难的是诀别着成全,把你的梦想中在我心田,最深的幸福是不悔。”当迎着秋日的骄阳吹来一股春风,他毫不迟疑的握住,而不管季节是否正确。对于宋思明来说,生命的尽头承载着这一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