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2:20:07
民进党秘书长林佳龙昨日正式宣布,为推动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取代“台湾前途决议文”,民进党中央将于下周三(十六日)将“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起草小组成员建议名单送交民进党中常会讨论。他还表示,“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预计将向定于六月三十日举行的民进党“全代会”提出讨论。这就宣布了民进党要推动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的工作,已进入实质的议事日程。
评论说,按照民进党“党章”和内部规则规定,经“全代会”就“国家”重大决策所做之“决议文”、“竞选纲领”,视为该党“纲领”之一部。“决议文(草案)”必须在党的“全代会”召开之前一个月提出。也就是说,既然“全代会”已决定在六月三十日召开,那么,“决议文(草案)”就必须在五月三十日之前提交,而在此前还须由民进党中执会通过。而今日已是五月十一日,这就要求“起草小组”必须在十来天内将该“草案”文本研拟好,时间颇为紧迫。或许,“起草小组”只是徒具形式,“草案”的具体研拟工作早已交由民进党中央政策会负责,“起草小组”只是扮演咨询意见及征询党内意见的平台的角色而已。
有人说,要推动台湾成为“正常国家”,是游锡堃的主张,目的是为了在民进党200初选中,攻击谢长廷的“宪法一中”说,以吸收党内的深“绿”选票。其实,这种说法只是说对了一半。游锡堃要在“总统”初选中以“正常国家”来撼击谢长廷的“宪法一中”,确有其事。但若说“正常国家”是由游锡堃最先推动,则却是并不符合事实。
评论还说,实际上,最早提出“正常国家”之说的,是李登辉。2002年10月19日,李登辉在“群策会”举办的“迈向‘正常国家’”研讨会上,就以《迈向“正常国家”--台湾主体性的追寻》为题,发表引论演讲。李登辉当时鼓吹要让台湾成为一个“正常国家”,其目的就是“去中国化”,让台湾与中国大陆脱离任何关系,连原来脱胎于大陆时期的“宪政体制”也要彻底改革,不留任何牵连痕迹。其方法就是创制一部不同于现行《中华民国宪法》的“新宪法”。
其实,“正常国家”说,也并非是李登辉的原创,而是曾自称“二十三岁前是日本人”的李登辉,抄袭日本正在推动的“正常国家”行动,最少也是受此启迪。而日本要推动成为“正常国家”,其最主要的手段是要修改作为“和平宪法”象征的现行“宪法”第九条,让日本能行使《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联合国成员国所拥有的“集体自卫权”,并让日本自卫队能够参加国际维和行动。
由此推论,台湾要走向“正常国家”,除了是“改国号”、“制新宪”、“用台湾名义参加联合国”之外,还要使台湾军队成为“正常军队”,可以参加联合国主导的维和活动。
而且,台湾军队的军事活动也将要突破中美“八.一七公报”中只限于“防御”的层次。这与陈水扁近年来“决战境外”的军事战略,不谋而合。
李登辉之所以提出“正常国家”论,也出于要与陈水扁争夺“台湾国父”、“台独共主”地位的心理。众所周知,1998年12月陈水扁争取连任台北市长败于马英九手下后,就为2000年参选“总统”作准备。他发觉自己选“总统”最大的政治障碍是来自“台独党纲”,因为它将会吓怕多数的中间选民。于是,他四出进行“学习之旅”,在赴英国考察时接受了纪登斯的“新中间路线”和布莱尔的“第三条路”。为此,他主导民进党“全代会”通过了“台湾前途决议文”,等于是“冻结”了“台独党纲”。因此,此后政论者在评论陈水扁能够打赢2000年“总统”选举这一仗,除了是宋楚瑜脱党参选使他“得利”之外,也受惠于推出“新中间路线”并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使广大既对国民党不满、又对民进党不放心的中间选民在投票时消除疑虑。民进党上台后,为了让扛着“台独党纲”的民进党人陈水扁出任“中华民国”的“总统”具有“正当性”,当然也是要进一步消除民众的疑虑,2001年10月民进党“全代会”又修改“党章”,规定“经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就国家重大政策所做的决议文、竞选纲领、视为本党纲领的一部”,再参照台湾地区“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原则,从而让“台湾前途决议文”取代了“台独党纲”。这就引致原本希望陈水扁宣布“独立建国”的李登辉极为不满,随即提出了“正常国家”说。
凑巧的是,民进党“全代会”通过增设“决议文等同党纲”的“党章条文”,是在当时的党主席谢长廷主导的。而游锡堃出任党主席后,即在他于去年七月第一次主持“全代会”时,声称要在“党纲”上明确要让台湾成为“正常国家”。但由于作业时间来不及,也由于当时“解散派系”的决议成为大会的焦点所在,没有多少党代表重视及附和游锡堃的提议,而使此议“流产”。
今年初,谢长廷与游锡堃都参加了民进党2008初选。游锡堃既是要与谢长廷主持“全代会”将“台湾前途决议文”确立为“党纲”一部“打对台”,也是要在民调“轻度排蓝”的有利条件下,吸引更多的深“绿”选票,以撼低不是“深绿”、主张“宪法一中”的谢长廷,再次提出要推动“台湾成为正常国家”。并利用自己担任党主席的职务便利,要将之具体操作为取代“台湾前途决议文”的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这当中除了是暴露了游锡堃的“独派”真面目之外,也折谢了他与谢长廷的“誓不两立”心态。据说,此议已得到陈水扁首肯,但陈水扁又指示不要废止“台湾前途决议文”。
然而,由于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的内容与“台湾前途决议文”有严重抵触,也由于“后法优于前法”是台湾地区的重要法律原则,倘若通过了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就等于是“冻结”了“台湾前途决议文”,就象先前通过了“台湾前途决议文”,就等于是“冻结”了“台独党纲”那样。因此,陈水扁所谓通过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以不废止《台湾前决议文》为前提之说,根本不能成立。
评论最后说,因此可以说,不废止“台湾前途决议文”之说,只是陈水扁的烟幕弹。他真正所要的,是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实际上,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将他曾提过的“四要一没有”、“台湾要独立”、“要正名”、“要新宪”等口号冶为一炉。
民进党“全代会”倘通过所谓的“正常国家决议文”,就等于是回到“台独党纲”的老路,将会衍生许多现实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等于质疑民进党“执政”的正当性:顶着“中华民国总统”的头衔,却要在国际上宣示台湾地区是与“中华民国”有别的“正常国家”,必使其在国际上更为孤立。另外,也将会使谢长廷流失大量的中间选票。或许,这也正是游锡堃“既然我吃不到,你也休想吃到口”的“酸葡萄”心态在作崇,宁愿“揽住一齐死”、沦为在野党,也不愿见谢长廷独享“总统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