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试题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3:24:19

一、判断题

  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上缴纪检监察机关。()

  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

  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

  9、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4、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1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9、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2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2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2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2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于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26、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2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8、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提拔、调整干部。( )

  29、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30、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3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

  32、对于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党员领导干部不得过问。()

  3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3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35、党员领导干部之间不准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36、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38、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不准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39、党员领导干部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4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4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4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4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4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45、党员领导干部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4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4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4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49、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5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

  5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5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虚报工作业绩。()

  5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5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涉及亲友。()

  5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5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57、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8、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59、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6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1、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廉政准则》。()

62、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

63、党员领导干部可以任意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4、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65、可以不按照规定程序,视情况而定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6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6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但可以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68、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69、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0、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7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72、某党员领导干部陈某利用到北京出差之机,带其妻一到在北京旅游了5天,回单位后陈某在其妻的要求下将旅游费用一并报销。陈某本人没有违反《廉政准则》                       (×)

7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

74、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

75、党员领导干部江某在单位办公楼建设中,按工程进度多预付工程款50万元给承包工程的李某,为表谢意,李某在为江母祝寿时,送礼金1万元。江某本人没有违反《廉政准则》。        (×)

76、某县建委主任张某的儿媳妇在异地工商局注册了××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后,又回到张某所在县承接工程项目。张某本人没有违反《廉政准则》。  (×)  6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实施时间是:

  A、1997年3月;

  B、2003年7月;

  C、2007年3月。

  62、《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

  A、根本性党内法规;

  B、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C、党的重要法规。

  63、党员领导干部必须:

  A、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B、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C、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D、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64、《廉政准则》:

  A、分为总则和三章正文,共十八条;

  B、分为总则和二章正文,共十四条;

  C、分为总则共四部分,三章十八条。

  65、《廉政准则》第一章:

  A、是本准则的核心内容;

  B、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八个禁止";

  C、具体列举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52个不准"。

  66、第二章强调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

  A、组织领导

  B、基本途径

  C、考核办法

  D、对违反本准则的处置以及对实施本准则的监督。

  67、《廉政准则》总则中强调了:

  A、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规范党员领导干廉洁从政行为的重大意义;

  B、对党员领导干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

  C、促进党员领导干廉洁从政的基本举措;

  D、廉洁自律的极端重要性。

  68、《廉政准则》适用于:

  A、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B、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C、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

  D、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

  69、本准则由:

  A、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B、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C、中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70、本准则自日起施行。

  A、2010年1月18日

  B、2010年2月23日

  C、2010年1月23日

  71、《若干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纪律要求,下列交易形式必须严格禁止:

  A、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B、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

  C、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72、《若干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必须严格禁止:

  A、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

  B、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C、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

  D、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73、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方针。

  A、标本兼治; B、综合治理;

  C、惩防并举; D、注重预防。

  74、特定关系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

  A、近亲属;

  B、情妇(夫);

  C、其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D、下属人员。

  75、《若干规定》对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与赌博活动、娱乐活动的界限认定是:

  A、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

  B、赌资来源;

  C、其他赌博参与者有无事先通谋;

  D、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

  76、《若干规定》规定,对收受请托人财物后: A、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

  B、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

  C、收受请托人的财物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违纪的认定。

  77、《若干规定》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违纪认定正确的是:

  A、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违纪数额;

  B、离职后收受部分不应计入违纪数额;

  C、离职后收受数额较小的不计入违纪数额。

  78、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的监督作用。

  A、民主党派;B、人民团体;

  C、人民群众;D、新闻舆论。

  79、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B、党的组织部门;

  C、党的宣传部门;

  D、司法机关。

  80、《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A、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B、按制度办事;

  C、靠制度管人。

 

    (一)、单项选择

1、《廉政准则》颁布时间      。

A、2010年2月23日   B、2010年2月22日   C、2010年2月24日

2、《廉政准则》共    章      条。

A、三章十八条    B、四章十四条     C、三章二十四条

3、廉政准则   “不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A、51   B、52   C、53

4、根据      ,制定《廉政准则》。

A、《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国共产党章程》

5、离职或者退休后       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十年   B、五年    C、三年

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      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A、异地  B、本地   C、国外

7、各级      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A、人大   B、政协    C、党委(党组)

8、     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人大    B、政协    C、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9、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    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A、艰苦奋斗    B、廉洁从政    C、党风党纪

10、       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A、党员领导干部   B、科级以上干部    C、县处级以上干部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      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A、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   B、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C、干部考核

12、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      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A、违纪     B、违纪违法    C、违法

13、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坚持       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A、人大与政协     B、党政    C、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

14、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        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A、科级   B、县处级   C、地级

15、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      执行本准则。

A、参照     B、不参照     C、视情况而定

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        备案。

A、中共中央组织部    B、中共中央宣传部   C、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7、 中央军委      根据《廉政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A、可以    B、不可以    C、视情况而定

18、《廉政准则》由        负责解释。

A、中共中央组织部    B、中共中央宣传部   C、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      执行本准则。

A、参照     B、不参照     C、视情况而定

20、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废止。

A、同时    B、不    C、一年后

  (二)、多项选择

1、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       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A、标本兼治    B、综合治理     C、惩防并举   D、注重预防

2、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A、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B、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C、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D、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3、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A、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B、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C、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D、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4、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A、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B、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C、私存私放公款 

D、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5、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A、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B、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C、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D、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用公款支付         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A、配偶    B、子女     C、子女配偶    D、其他亲属

7、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A、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B、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C、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D、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8、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

为:       

A、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B、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C、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D、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9、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A、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B、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C、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D、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10、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       的等事项。

A、使用     B、分配     C、承包     D、租赁

11、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在        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A、社会保障    B、政策扶持  C、救灾救济款物分配   D、选人用人

12、廉洁从政“8个禁止”包括      

A、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B、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C、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D、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13、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        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A、民主生活会     B、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C、巡视       D、谈话和诫勉

14、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A、批评教育   B、组织处理    C、纪律处分   D、开除党籍

15、《廉政准则》适用于       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A、党的机关    B、人大机关    C行政机关和政协机关

D、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16、       可以依据《廉政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B、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     C、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D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17、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       的监督作用。

A、民主党派     B、人民团体    C、人民群众   D、新闻舆论

18、《廉政准则》包括       四个部分。

A、总则    B、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C、实施与监督    D、附则

19、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违反规定           

小汽车。

A、配备   B、购买    C、更换    D、装饰或者使用

20、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        。

A、住房公积金     B、  滥发津贴   C、补贴     D、奖金

21、下列属于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是(ABDE)

A.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B.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C.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D.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E.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2、下列行为属于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是(ABCD)

A.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B.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

C.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D.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3、下列属于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是(

ABCD)

A.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B.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C.私存私放公款。

D.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24、下列属于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行为的是(ABCD)

A.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B.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C.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D.违反规定决定或批准用公款或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25、下列行为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是(ABCD)

A.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B.干预和插手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C. 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D. 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26、下列属于违反《廉政准则》,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是(ABCE )

A. 虚报工作业绩。

B. 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C.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D.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E.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1、如何在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党的先进性决定了我们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居于执政地位。但是腐败现象则使党蜕化变质,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因此,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健康和生机活力。为此我们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在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不仅要纠正各党内不正之风,而且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培育新的作风以树立党的新形象。在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关键要落实到解决问题上。一定要紧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解决,要在层层抓落实、层层抓解决上下功夫。总之,只有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使我们党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才能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经得起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把中国社会推向更高更新的发展阶段。

    2、为什么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总则中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党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于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这样一种复杂局面,对我们党的领导水平面、执政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坚持廉洁从政,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能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

    3、当前的世情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哪些要求?

    科学判断国际局势和世界潮流是正确制定内外政策的重要基础。当前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支等方面仍占优势,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挑战。首先,在政治上,国际力量对比朝着有处于维护世界和平方向发展,国出没无常形势总体稳定,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并有新的发展,不断威胁着世界和平与稳定。其次,在经济上,经济全球化不断向新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广泛,全球和区域合作方兴未艾,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但国与国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全球经济失衡加剧,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并未改变。最后,在科技上,科技革命加速推进,科技在经济以及综合国力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发达国家长期占据科技制高点的局面仍然存在。

在这种背景下廉政建设已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是大势所趋。如此深刻、巨大的变化,给我们党和党的建设带来许多新机遇,有利于我们科学、全面地认识世界、认识自己,紧跟时代进步潮流,有利于广大党员和干部开阔视野、树立世界眼光,焕发自强不息、奋力拼搏、改革创新精神。必须看到,当代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我们党要紧跟时代发展的进步潮流,就必须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着手加强党的建设,并以此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与时俱进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巩固党 4、当前的国情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哪些要求?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和阶段性牲,决定了我们党要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从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促进科学发展,奋斗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深刻把握面临的新课题,制定出与当今时代相适应的路线方针政策;就必须紧紧抓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牢牢把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这一关键;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才能使我们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主义政党。

    5、当前的党性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哪些要求?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惕,抓紧加以解决。从客观条件上说,由于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变化,使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加复杂和严峻;从党自身来说,自从世纪之交党的干部队伍发生整体性新老更替以后,年轻的新党员在党内的比重和作用越来越大,这即使党增强了生机和活力,又给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执政党的建设和管理比没有执政的政党要艰难的多。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抓紧自身建设,越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不能有丝毫放松。

    6、为什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这充分说明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准则》总则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这既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也是对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要求,可见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本分。

    7、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1)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必须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2)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必须在行动上自觉遵纪守法。

    8、党员领导干部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

    所谓权力观,是指人们对权力的总的看法,包括对权力的来源、掌握权力目的、行使权力的方式、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正确的权力观的本质是权为民所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干部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更是保证权力廉洁、预防腐败的迫切需要。

    9、党员领导干部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做到情为民所系?

    地位观是指人们对职位的基本看法和基本态度。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就是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正确认识岗位和职责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是实践党的性质和宗旨需要,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需要。总之,树立正确地位观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一个领导干部,担任同样的职务,常因地位观不同,导致做事态度不同,做事结果不同,对党的事业影响不同。 10、党员领导干部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做到利为民所谋?

    利益观就是一个人对好处所持的看法和态度。利益观是受世界观支配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利益观,利益观是有阶级性的。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实践党的宗旨的需要,是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才能受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11、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什么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总则中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这指明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

    12、为什么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的,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在联系,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和国家大局的影响,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1)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职的根本要求;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的必然要求。

    13、为什么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根本要求?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和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只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带头实践科学发展观,才能最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14、为什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必然要求?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有一支廉洁从政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共同意志和集体智慧的集中体现,是全党步调一致、团结奋进的最重要依据。作为党的执政骨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才能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只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才能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才能发挥表率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只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才能使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会得到群众拥护。(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的基层组织才坚强有力,才能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党的基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关系到党的基层组织作风如何,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执行,能否取得实际成效。

    15、为什么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党在清醒认识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所面临的环境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判断,是我们党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提出的重大任务。从严治党的关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核心都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6、为什么说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从严治党就是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这充分说明我党一直就重视从严治党,而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党员领导干部。

    (1)从严治党要求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2)从严治党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在从严治党中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廉洁自律。“自律”目的在于防范,并从根本上起到恒久有效的作用,在于它的自觉、积极、事前、有效。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从严治党的具体佳丽。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政党,事关人民的福祉,事关中国的命运。《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总则中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这五条要求无不体现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

    17、为什么说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继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党的执政能力的加强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改革开放发展的成效。党的性质宗旨、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执政能力内涵,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动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具体说来,党的执政能力主要包括五种能力,即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复杂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要提高这五种能力,都需要我们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都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8、为什么说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核心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的生命力在于党的先进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是我们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先进性体现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之中,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廉洁从政。而为政不廉或腐败现象的实质就是以权谋私,这与党的先进性是背道而驰的。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廉洁从政,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才能带领全体党员共同去实践党的性质和宗旨;只有党的性质和宗旨实践好了,才能大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因此,要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必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9、在抓好学习宣传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市纪委提出将采取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专项对照检查整改活动。要立足于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廉政准则》中的“8条禁止52项不准”,深入查找,认真整改,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询问和质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构建监督检查的全面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三是严肃查办违反《廉政准则》、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组织力量集中查处一批违反《廉政准则》、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督导各单位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是健全完善一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配套制度。要以《廉政准则》为依据,结合自身情况建章立制。重点要建立健全廉政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要全面推进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要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新机制,加快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费用支出预警、财务联签会审等长效机制,遏制领导干部奢靡之风。

    20、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有哪些行为?

    答:不准有以下六种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21、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有哪些行为?

答:不准有以下六种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2、《廉政准则》出台的背景情况是什么?

    答: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廉政准则》,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1997年3月,在总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中央制定了《廉政准则(试行)》。近13年来,《廉政准则(试行)》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廉政准则(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亟须修订:一是全面吸收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新要求的需要。《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后,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和中央纪委先后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廉政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础性法规,应当将这些新要求吸纳进来。同时,将分散在不同文件中的新要求整合到《廉政准则》中,也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二是吸收借鉴实践经验的需要。《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出台了一批制度规定。其中包含着一些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有效做法,有必要通过修订加以吸收,上升为全党遵循的廉政要求。三是与其他党内法规更好衔接的需要。近年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批重要法规相继出台。通过修订,可以使《廉政准则》与其他党内法规更好地衔接。四是《廉政准则(试行)》的实施与监督部分比较单薄,需要加以充实和完善,增强其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因此,中央批准的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七大的工作报告、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都明确提出,修订《廉政准则(试行)》。  23、修订《廉政准则(试行)》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2007年初,中央纪委着手开展修订工作。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修订送审稿,2009年1月,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根据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的决定,将文稿普发各省(区、市)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8个中直单位的意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修订送审稿,2009年11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决定呈报中央审议。修订送审稿先后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最后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月18日印发。

     24、 《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廉政准则》分为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和附则等4个部分,共18条。

    总则部分,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正面提出了必须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等原则性要求,同时也明确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原则。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部分,分别从“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8个方面提出了52个“不准”。这些要求与《廉政准则(试行)》相比,一是保留了《廉政准则(试行)》中目前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不与新要求存在交叉的5个“不准”;二是对于规范内容相近或者类似、存在交叉的,进行了归纳、合并,有的还借鉴了地方和部门的做法,形成了19个“不准”;三是对于与《廉政准则(试行)》规定内容不存在交叉的,加以吸收,新增形成28个“不准”;四是考虑到有些要求提出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这些方面的不廉洁行为已无产生蔓延的土壤,再写入廉政准则意义不大,作了删除。

    第二章“实施与监督”部分,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重申和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并分别从教育、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章“附则”部分,明确了《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并对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依据《廉政准则》制定具体规定提出了要求。

    总的来看,《廉政准则》贯彻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近年来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新进展,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需要,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问:《廉政准则》与《廉政准则(试行)》相比有哪些创新?

    答:《廉政准则》基本保留了《廉政准则(试行)》的总体框架结构,但对具体内容作了较大修改。与《廉政准则(试行)》相比,《廉政准则》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廉政准则》除在总则中明确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准则》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外,还在行为规范的设定以及实施与监督制度的设定上,始终注意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其中,并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特点加以突出和体现。   二是突出了防止利益冲突的精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虽然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中较少使用利益冲突一词,但防止利益冲突的精神和大多数内容,在《廉政准则(试行)》及相关廉政要求中多有体现,如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任职和公务回避的规定、离退休后从业的规定等。《廉政准则》更加突出和体现了防止利益冲突的要求:总则部分增加了“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的原则性要求;第二条中增加了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等内容,使防止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活动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规定更加全面;第五条中增加了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内容,使防止领导干部的特定关系人的行为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方面的规定更加全面;新增加的第七条规定了不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利于防范公权力与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总的来说,《廉政准则》较为突出地体现了防止利益冲突的精神。

 三是强调了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廉政准则(试行)》没有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2003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要求,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是滋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廉政准则》专门增加了一条,即在第七条中针对五种比较典型的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这样规定,有利于防范公共权力与正常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重要意义。将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写入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党的作风建设。因此,《廉政准则》第八条针对实践中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六项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五是充实完善了实施与监督制度。由于《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效力层次较高,其规定不宜过细,因此,从两方面充实完善了实施与监督制度:一是充实《廉政准则(试行)》第二章实施与监督部分。如,第十一条中规定,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监督制度,加强对本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中规定,将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拟在修订《〈廉政准则(试行)〉实施办法》时,设计更为具体的实施与监督制度。

    25、中央纪委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抓紧抓实。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认真学习和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履行好应当承担的责任。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承担有关工作的同志进行集中学习,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廉政准则》,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自查自律和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廉政准则》,努力形成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要抓好制度建设工作,把《廉政准则》的要求细化并融入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廉政准则》,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使廉洁从政工作贯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形成廉洁从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局面。要抓好监督检查和对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查处工作。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要特别注意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

    26、(一)、请简述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八个不准行为?

    答:1、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3、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4、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5、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6 、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7、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8、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