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大赦免 7500名轻罪犯可立即出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5:36:11
在台湾的陈水扁宣布将实行大赦免减刑政策后,台湾法务部草拟的“台湾2007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4月30日送行政院审议,总计有150种罪名被排除在减刑之外,预估将有2.5万人受惠;约有7500人可立即出狱。行政院会本周三讨论后即可送立法院。法务部强调,减刑的都是轻罪案件,对治安不会造成影响。  预估将有2.5万人受惠
《中国时报》报道,法务部研议的减刑条例草案,是以宽严并济为思考方向,就是“关所当关,放所当放。”为了清楚界定减刑范围,草案明列不予减刑的罪名,共有150种,减刑基准日为2007年2月28日以前犯罪者,合于减刑条例规定者可减刑二分之一。
不减刑的罪名,除刑法及陆海空军刑法外,另有22项特别法。包括贪污治罪条例第四条至第六条之罪、贿选、新兴的金融犯罪(如涉票券、金控、农业金融、信托法、信合社、银行法、保险法等犯罪);危害社会治安较为严重之性侵害、洗钱、毒品、走私、贩卖枪炮、人口贩卖、妨害国币、组织犯罪及强盗、掳人勒赎;危害民生安全之诈骗集团、妨害窃盗、劫持用航空器及陆海空军刑法等犯罪,都不在减刑范围。
法务部统计,至今年3月底全台各监狱在监执行的受刑人刑期不到一年的有8581人,其中6月以下的有3600人,依草案规定这些受刑人可获减刑。徒刑为一年至三年的有1.5万人,能否都获减刑,要视所犯是否在排除条款内,至于有多少人可获减刑,还有待过滤。
初步估算,减刑条例通过施行后,约有7500人可立即出狱,目前在监人犯符合减刑的约有1.9万余人;若连同尚未判决确定的案件,未来实际受获减刑的人数可能达2.5万人左右。
法务部指出,虽然各界对减刑有不同声音,但短期自由刑因没有假释,在管理上反而比较困难,所以这次减刑以宣告刑不到一年为主,刑期超过一年者,所犯须为轻罪。
国防部反对犯军法者减刑
台湾的陈水扁总统日前宣布减刑,国防部却坚持犯军法者不应减刑,不同意法务部比照过去四次全台性减刑,把触犯军法者包括在内。
减刑基准日则倾向订在4月24日,陈水扁接见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南非屠图总主教宣布减刑当天,而非五二○总统就职纪念日,以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据指出,国防部反对触犯军法者减刑,是认为军人身负保国卫民任务,特重纪律,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亦为法令所明定。国防部也认为,军法审判已经能做到毋枉毋纵没有冤狱,不须要纳入减刑范围。
法务部日前已对外强调,不会有死刑被减刑,但送抵行政院的草案,还是有“死刑减为无期徒刑”内容。法务部的解释是,条文虽然写“死刑减为无期徒刑”,依照减刑内容,实际上不会有此情形发生。行政院则认为,只要法案出现这样的内容,就会给民众这样的认知,非常不妥。
检察官协会反对减刑
对于陈水扁即将行使减刑权,检察官协会4月30日发表声明,胪列五大理由严词反对。检协会表示,保护犯罪被害人及一般无辜大众已经明显不足,犯罪人的权益保障却与日俱增,社会公义已经倾斜,执政者应即体察民意,及时收回不当的决策,否则不仅浪费资源,也无法赢得民心。
检协会声明指出,减刑政策一经披露引起强烈反弹,为因应反对声浪,法务部研议高门坎减刑立法方案,将死刑犯、重大犯罪等均排除在减刑范围外,聊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伤痛,并冀望降低社会大众的反感。
检协会强调,检察官身为法治国的守护人,必须明确表达,在当前的社会环境,没有必要提出这样的减刑方案。
检协会胪列的五大理由分别是:一、针对轻刑做限缩式的减刑,宽宥意义不大。二、这次减刑目的与减刑对象不符。三、刑事制度的改进使启动减刑之必要性更形减少。四、目前欠缺必须减刑的社会条件。五、减刑摇晃了正义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