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志愿填报及高校录取时间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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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4月17日 作者:薛冰 梁健敏 来源:中青在线
广东2007高招新规定 本科录取后专科再填志愿
4月13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出台最新招生工作规定,公布高考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表和高校录取方案,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仍然是6月7日、8日、9日三天;考试科目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设置。
据统计,2007年全省高考考生达553826人,再创历史新高,比去年增长6.9%.其中,普通高考考生含文科类24.8万人,理科类22.4万人,体育类1.2万人,音乐类0.64万人,美术类1.96万人,相比去年增加34323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学院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有44142人,比去年增加1863人。
英语口语17日开考
2007年,广东全省报考英语口语考试的考生达11343人,比往年翻了5倍多,将于17日开考。外语类专业或对英语口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高校录取时将参考英语口语成绩。
据了解,英语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辅考形式进行,即考生通过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人机对话”,根据题目回答问题,以考生录音作为答卷进行评分。
而且,英语口语成绩实行等级制,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成绩获得满分值85%以上的为A级(42.5~50分),获得满分值75%~84%的为B级(37.5~42分),获得满分值60%~74%的为C级(30~37分),获得满分值45%~59%的为D级(22.5~29.5分),获得满分值44%以下的为E级(22分以下)。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提醒:考生赴考时切记不要带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否则将被取消成绩;考试时注意调试耳机话筒,将话筒调至距离嘴巴2厘米左右的位置,保证录音质量。
素质评价是录取依据
由于2007年是广东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实验的高考新方案的第一年,考生电子档案将录入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是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其中,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达到出档线的经核准后高校可以优先录取。同时,省招生办将从中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摘录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据了解,考生电子档案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考生高中阶段修习必修课程获得的学分、修习选修一模块的名称和学分,以及考生高中阶段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方面的表现。
填报志愿 本科专科分层次分段填报
时间:本科 5月15日~5月25日;专科 8月2日~8月6日

作为2007年高考新方案配套措施之一,考生志愿填报实行分层次分段填报。本科层次(含需面试、体检的专科院校)志愿在高考前填报,即5月15日~5月25日;专科志愿的填报在本科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即8月2日~8月6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在近几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录取中,专科层次院校第一次投档率大大低于本科高校75%的投档率。例如:2006年三A院校投档率为50.8%,三B院校投档率为43.8%,而且投出的档案均集中在几所热门院校,多数高校第一次投档数不足计划数40%,主要原因是许多考生没有填报专科志愿,或志愿过于集中,或考前填报专科志愿,录取时放弃志愿。因此,此次调整考生填报志愿方案,就是针对性让考生有更多机会选择到适合的学校和专业。但是,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责任;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高校;凡是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招生体检 高校可以有适当“土规定”
应在指定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表示,高校可以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但须合法、合理,配详细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考生体检应在指定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省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责协调各体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分数线划定 按比例划定文理A、B线
文理科以1:1至1:1.2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根据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分别以五科总分(原始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分别划定A、B两类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院校投档比例。
文科类、理科类投档原则与比例: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等,按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投档录取 首批录取设优先投档线
总分超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优先投档
2007年,广东省高考实行原始分计分,第一批高校录取继续设置优先投档线: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在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60分(含60分)以上的,优先投档;而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是“考试成绩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50分(含5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按志愿投档。”其他考生按总分高到低、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原则:先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院校志愿投档,再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由高到低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生源不足时投第二和后续院校志愿的考生档案;第三志愿以后的各志愿按院校缺档情况一次性补充,由高校择优录取。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投档原则与比例:根据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由高到低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术科成绩高到低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高到低,投计划数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广东省艺术术科单考的院校或专业按院校确定并报省招办批准公布的投档原则投档。外省艺术院校,除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根据外省艺术院校确定的合格考生名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术科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术科合格线),按广东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提供考生档案,供院校录取。 (记者 薛冰 梁健敏 通讯员 廖翊华)
原载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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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翠红)